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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緝犯 高雄再跑啊!通緝犯前一天拒檢逃跑 隔日「卡車陣」整車都毒蟲乖乖被逮
新北市42歲張姓男子有毒品前科,他2日凌晨與載著2名友人行經民族路時遇上警方攔查,張男拒檢並加速逃逸,而他3日下午4時許再度於淡水出沒,警方連忙通報警網攔查,張男此時還想逃逸,卻因卡在車陣中動彈不得,最終只能束手就縛,訊後遭法送辦.2日凌晨0時許,水警分局員警巡邏經過民族路時,發現張男駕駛的車輛行跡可疑,利用小電腦查證車號,車主竟是毒品通緝犯,於是上前示意接受盤查,自小客車駕駛見狀猛踩油門加速駛離,員警一路尾隨但仍被脫逃。而3日下午4時許,員警於民權路再度上發現該自小客車出沒,於是通報線上警網攔查,由於正值下班車流尖峰,小客車被困在車陣中,進退不得,員警將其包圍,喝令車上3名男子下車一一過濾身分。警方調查,張姓駕駛是毒品通緝犯,42歲侯姓乘客男是毒品、妨害公務2案的通緝犯,另一名47歲張男則藏有一級毒品海洛英約6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約17公克及吸食針筒等,隨後在車內搜查,竟發現1把改造辣椒槍,2支貫通槍管及2顆子彈,初步鑑定改造槍枝具有殺傷力,全案警詢後依法解送地檢署偵辦,另將向上溯源查緝槍枝及毒品來源。淡水警分局表示,隨著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日在即,各候選人相關競選及掃街活動相當密集,員警的勤務負擔相對增加,本分局秉持「犯罪零容忍」立場,全力查緝及掃蕩非法犯罪行為,以淨化選前治安。
謊報友人身分遭拆穿 通緝犯惱羞成怒嗆警:是不是瞧不起我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於南港區經貿一路執行路檢勤務時,攔停一輛可疑貨車,但警方卻察覺副駕駛的曾姓男子所報之身分證字號,經小電腦查詢的照片與曾男有些差異,因此加碼詢問曾男「生肖」,曾男一時答不上來,更脫口怒罵警方「你是不是瞧不起我」,最終眼看在劫難逃,才坦承自己遭到通緝。初步了解,警方將曾男攔停並查證曾男身分時,曾男先是向警方報上一組身分證字號,但警方卻眼尖察覺照片與曾男顯然有異,因此加碼詢問曾男的生肖為何?曾男當場吃鱉答不上來,卻惱羞成怒,怒對警方叫囂表示,「是不是瞧不起我」,質疑警方刁難。不過經警方查證後,警方也確認曾男謊報友人身分,其因公共危險罪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全案經詢問後,將曾男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保安大隊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要守法守紀,不要心存僥倖,以為隨意亂報身分,便能逃得掉法律的制裁,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切勿以身試法。
雲林驚爆警匪槍戰!通緝犯轉身突開槍 1警頭部中彈
雲林縣21日驚傳警匪槍戰!麥寮橋頭一處偏僻田間21日傳出多起槍響,更因此造成一名員警頭部中彈,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雲林縣警方21日下午先是接到民眾報案指出,麥寮橋頭處的田間,有一輛轎車跌落田裡面,需要請求協助,而橋頭派出所員警到場後也在路邊請男子提供駕照等證件,以供後續拖吊使用,未料男子卻突然走到車輛掉落處,並拿出一把槍枝,對著2名員警射擊,雙方互相駁火,連開數槍,警方初步約開8槍,駁火過程中也造成其中一名員警頭部中彈,而男子則棄車逃逸。雲林縣刑大也對此回應表示,該男在案發後的隔天隨即就在一處廢棄工寮被捕,其當天疑似要到麥寮找人,卻因路不熟掉落田間,而警方到場後利用小電腦查詢其身分時,男子疑似因此察覺遭到通緝,才會對員警開槍企圖逃脫。全案後續也依法送辦,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分手後持續開前任車還不繳罰單和稅金 女方用這招送他進警局
桃園市45歲林姓男子今日上午駕車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巡邏員警卻發現其車輛已被通報侵占協尋,立刻將他攔下盤查,林男見警方詢問還一臉無辜,而員警調查發現,林男駕駛的車輛是以期前女友名義購買,他分手後仍在使用,但多次未繳罰單和稅金,女方聯繫林男無果,一氣之下控告他侵占,林男也被依法送辦。據了解,林男2年前以前女友名義購買該車輛,分手後也持續駕駛,但並未辦理過戶程序,而女方近日頻頻收到罰單和稅金通知單,多次聯繫林男均無果,一氣之下憤而提出侵占告訴。而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警員邱耀志、黃敬宸及警專實習生劉原昊,今天上午9時許巡邏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劉員以警用小電腦查詢週邊車輛,發現周邊竟有車輛遭通報侵占協尋,員警立刻攔下林男盤查,林男還試圖喊冤,最終仍被依侵占罪嫌送辦。發現侵占車的警專實習生劉原昊表示,這是他首次在勤務中尋獲涉及案件車輛,且實際參與學長查緝及偵辦過程,非常的有成就感,讓今年即將畢業加入警察團隊的他,對於即將面對的工作挑戰有更深刻的認識。桃園警方表示,對於實習生到單位實習,均會指派較有經驗的同仁來帶領,希望透過落實「師徒制」來傳承工作經驗,期待這些未來警界的生力軍,可以為治安及交通等工作做出奉獻,對於劉員的優良表現,將會通報學校做表揚。
涉假車禍詐保遭訴! 員警勾結尋車業者洩個資
北市南港分局前交通隊員林信洋涉嫌和友人配合,以假車禍的方式詐領保險金外,更透過警用電腦洩漏他人個資給尋車業者以賺取獎金,每件成交價約為5000至1萬元,遭分局發現立即停職後不護短移送。士林地檢署也在20日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據了解,林姓員警2020年10月和尋車業者串通勾結,業者先是在南港港東街處以一台三菱轎車,撞擊路邊的賓士車輛,再由另一人出面佯裝成賓士車車主報案,並由林員出面處理整起車禍程序,立案製作三聯單,好讓業者向保險公司詐保領取約60萬元的保險金。但保險業者實際查看後,卻發現賓士車原本應該就有車損,並非全然是此次車禍撞擊所出現之傷痕,與車損程度不服,而該車事後更被發現還是權利車,因而心生疑竇,私下向警方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水落石出。而林員除假車禍詐保之外,還被查出其利用警用小電腦,提供身為尋車業者的前女友個人資料,以幫助前女友和業者查找相關人士,每件成交後約可獲得5000至1萬元之價碼。警方發現後,除立即對林員停職處分外,也絕不護短依法將林員移送法辦,同時追究相關責任。據檢警調查,林信洋2年內單單靠賣取車主的個人資料,就賺進54萬元,訊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貪汙》、《洩密》與《詐欺》等罪,將林員起訴。
台南殺警案/被誤認是殺2警兇手 阿嬤不捨孫「哭整晚」:手腳都在發抖
台南市2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昨(22日)上午遭歹徒持刀攻擊身亡,警方一開始鎖定一名陳姓通緝犯,逼得當事人主動投案,澄清「不是我幹的!」阿嬤透露,孫子遭到誤會是兇手,難過到哭整晚,哭到手腳都在抖,讓她十分不捨。據《NOWnews》報導,陳男之所以被鎖定為嫌犯,是因為事件發生後,偵辦員警查看殉職警員的小電腦,發現最後一次查詢資料是他的名字,陳男瞬間成為全台公敵,所有個人資料和過往都被挖出,包括個人臉書、IG帳號,他最後受不了才出現投案,喊冤「人不是他殺的」。事實上,陳男案發當時因感冒在睡覺,沒想到一覺醒來,鋪天蓋地的消息指他是殺警通緝犯,之所以沒有立刻澄清,是因為他本來就是「通緝犯」的身份,身上背有3項被通緝的罪名,但事件持續發酵,讓他受不了網路聲浪,無奈之下選擇投案。陳姓男子的阿嬤接受《東森新聞》訪問,透露陳男昨晚哭整晚,一早起來手腳都在發抖,並提到是她建議陳男去投案的,「他說他沒有做啦!」強調一定要還孫子清白。
台南殺警案/全案「4大謎團」待揭曉 為何狠心割喉還持BB槍混淆2警?
台南殺警案傳出重大進展,嫌犯林信吾今(23日)凌晨4時許在新竹落網,台南市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在昨(22日)追捕通緝犯時遭凶嫌割喉,送醫時2人皆宣告不治。如今,消息曝光後也引起外界質疑,2員警當時只是在追查偷車犯,為何單純「偷車」需要下狠手殺警?還有其他共犯?警方在現場尋獲一把BB槍,懷疑凶嫌是否持假槍與員警對峙再趁隙奪槍?且警車上留有4個彈孔,若早就刺傷員警,又為何要朝警車開槍?全案至今仍留下諸多謎團。27歲警員曹瑞傑、36歲警員凃明誠22日上午在安南區追查偷車逃犯,不料竟遭到歹徒持刀襲擊,2警身體、頸部皆有多處刀傷,送醫搶救死亡。為何凶嫌只是單純偷車被逮,卻持刀將警員殺害,本來只是竊盜罪卻因此背上殺警重罪。事後,警方在犯案現場發現一把BB槍,質疑凶嫌是否拿出假槍試圖混淆員警,而後趁隙奪槍。不過令人不解的是,警方搜查後現場找到6彈殼,且警車上留有4個彈孔,全是朝副駕駛座開槍,假若已經刺傷員警為何要朝警車開槍,又是如何成功從2警手中奪槍。稍早,警方在殉職員警的警用小電腦中,發現最後一筆搜尋資料是一名陳姓男子,不過陳男於昨晚投案喊冤。警方經蒐證發現,警用配槍已遭凶嫌奪走,為何2警會被歹徒奪槍成功,現場是否還有其他共犯?凶嫌是早有預謀還是當場起殺心?如今,嫌犯林信吾已被逮捕,全案疑點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台南殺警案/陳嫌投案內幕被爆 陳偉捷:在家睡覺
台南市2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昨(22)日在執行勤務時,遭兇悍匪徒持刀攻擊雙雙殉職,震驚社會。事件發生不久,陳偉捷被鎖定為嫌犯,遭到全台通緝,然而當天晚間他便現身主動投案,並向警方再三強調「不是我幹的!」讓外界質疑警方辦案過程中是否有差錯。有知情人對媒體透露,陳偉捷沒殺警是一覺醒來,竟發現自己成了殺警通緝犯,迫於無奈投案解釋。據《NOWnews》報導,陳偉捷之所以會被鎖定為嫌犯,是因為事件發生後,偵辦員警查看殉職警員的小電腦,發現最後一次查詢資料顯示為陳偉捷,這讓他瞬間成為殺警的頭號人物。當消息被傳出,陳偉捷隨即成為全民公敵,他所有資料、經歷皆被扒出,包括個人臉書、IG帳號,他最終受不了才在晚間投案,喊冤「人不是他殺的」。陳偉捷並沒有在發現自己成為嫌犯的第一時間就投案,據知情人表示,案發當時陳男因得感冒在家睡覺,沒想到休息完後,鋪天蓋地的消息指他是殺警通緝犯,他不立刻現身解釋,是因為他本身就是「通緝犯」的身份,身上背有3項被通緝的罪名,出現在警方面前,會立即被捕。然而事件持續發酵,他在網上被撻伐「被網路聲浪用到受不了」,陳偉捷迫於無奈最終投案,就是為了出面解釋清楚:「人不是他殺的,他當時在家睡覺」。
分局長率隊宣導 巧遇詐欺犯包廂歡樂⋯當場抓起來
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日前深夜實施青春專案宣導暨威力巡邏勤務,於超級巨星包廂發送宣導口罩當下,巧遇郭姓詐欺通緝犯,當場將他逮捕,全案經警訊問後解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豐原分局長劉安杰到KTV等宣導預防犯罪,並發送口罩。(圖/警方提供)豐原分局長劉安杰親率擴大臨檢員警臨檢轄區青少年易聚集場所(超級巨星包廂)發送宣導口罩當下,巧遇詐欺犯,經警線上小電腦查詢,確認郭男因詐欺案通知未到案,被台中地檢署等發布通緝,立刻將他逮捕,全案經警訊問後解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豐原警分局指出,維護社會治安是警察職責,絕對不容許任何不法情事在轄內發生,只要膽敢犯罪,警察一定主動出擊從嚴究辦,奉勸想為非作歹宵小:不要以為警察是塑膠做的,正義不是不到;只是時機未到,切勿存有僥倖心態。
通緝犯報弟弟身分闖關 警一眼識破GG
南警第三分局安南派出所昨(14)日午巡邏發現一輛小貨車違停機慢車道上,下車進行舉發,聞到朱姓車主身上有酒味,雖然酒測值未超標,但發現他提供身分資料照片與本人不符,經追問朱男才坦承是名竊盜通緝犯,為躲避警方追緝才詳記弟弟身分資料以應不時之需,警訊後以押解歸案。安南派出所昨上午11時15分執行巡邏勤務,在安中路發現一輛小貨車違停於機慢車道上,因此予以盤查。朱姓駕駛跟警員表示,一時忘記身分證字號,僅能提供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警員直覺朱男神情有異,且身上有酒味,於是實施酒測,酒測值0.05毫克,未達處罰標準。這時警方以小電腦查詢,發現系統所顯示的照片與朱男不同,因此當他要在酒測單確認簽名時,警員再三告誡需簽本人姓名,否則就違反偽造文書罪,朱男見再也無法矇騙,才提供正確資料。警方再次查詢系統,始發現朱男是台南地院發布竊盜通緝犯。朱男才供稱為躲避警方查緝,平時會詳記弟弟年籍資料,以應付警方臨檢盤查時之用,沒想到躲得了一時,逃不了一輩子,最後還是沒能混過關。
警抓通緝婦驗「快篩陽」竟丟包 大同分局駁:逮捕當下未通緝
北市大同員警上周二(10日)下午開警車,前往延平北路查訪一名被通緝的葉姓獨居婦人(73歲),豈料,葉姓婦人快篩陽性,警方又用警車將婦人載回住處,離譜的是,隔天上午葉婦因為通緝身分被士林分局員警查獲,葉婦表示自己快篩陽性,員警錯愕之際,還是將她載往士林地檢署,葉婦交保後,2分局對於快篩陽通緝犯處置不同,大同警被人質疑怕染疫竟丟包快篩陽婦人,大同分局則回應,當時葉婦還未被通緝。婦人因偽造文書未到案執行,警方上門逮人,發現她快篩陽性。(圖/翻攝GoogleMap)警察社群「靠北police」今(19)日中午,有警員爆料,大同民生所與士林社子所2分局警員,先後查獲偽造文書通緝身份的葉姓婦人,2分局員警在獲知葉婦快篩陽性,必須居家隔離後,竟處理方式不同,大同放人,士林辦人,警員指控大同警沒處理快篩陽性的通緝犯,也沒有通報,完全不顧其他警員染疫風險。爆料員警表示,兩個單位不同處置,想請問到底是防疫重要還是抓通緝犯績效重要啊?把疑似確診者載來載去,都不知道有沒有好好做好消毒,警察局是想加快確診人數嗎?住在附近的民眾知道這件誇張的事情,再想想現在的市政府對疫情的態度,警察會這樣亂搞也就不覺奇怪了。大同分局表示,民生西路派出所員警是在10日下午4點多,先到地檢署抄通緝犯資料,根據該法院通緝資料到延平北路三段帶走葉婦,後回到派出所,以警用小電腦再查實一次,發現葉婦還沒被通緝,警用小電腦更新時間是每天早上6點40分,在獲知葉婦尚未通緝後,就用警車將葉婦送回住處,絕無怕染疫丟包快篩陽的葉婦,隔天2名員警上午8時許,再度前往葉婦住處時,發現已經被士林分局警員帶走,才交由士林分局處理。檢察官後續指示,因葉姓婦人涉犯偽造文書判決為6個月以下,未到案執刑被發布通緝,但鑑於6個月以下得以易科罰金,最後由里長出面協助先行繳交罰金,警方也在里長繳完錢後讓葉婦離去。
中市警臨檢八大 違反防疫最高1萬5罰鍰
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掀起延燒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7日針對八大行業宣布加嚴控管措施,台中市警察局第二警分局針對北區多家大型舞廳、視聽室實施臨檢,在五權路與中清路上的大型舞廳及視聽室等八大行業進行查察時,查獲15人違反防疫規定,違規者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市府強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八大行業的客人須接種3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苗並落實實聯制,營業場所內所有工作人員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市府今日也公布罰則,違規者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違規的民眾包括「未攜帶防疫證明」8人、「未施打3劑疫苗」即入內消費2人、「未落實實聯制」登記5人,違反相關防疫措施樣態共計15人。針對防疫新規定,仍有民眾不清楚最新防疫措施,警方向業者及顧客宣導,務必配合當前的防疫規定,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讓整體防疫效能大打折扣,除勸離違反規定者,並蒐集現場相關事證,通報主管機關依法裁罰。特種營業場所出入人口較為複雜,為避免此類場所成為防疫破口,結合臨檢時段持續擴大防疫措施查察,清查「未攜帶防疫證明」、「未施打3劑疫苗」、「未落實實聯制」等違反防疫規定之顧客,利用警用小電腦過濾店內消費民眾是否為居家檢疫或隔離對象,以防疫情在社區中流竄。分局長陳家銘表示,為防堵疫情向外擴散,將持續利用臨檢等勤務作為,對特殊場所進行全面清查,而業者應善盡管理責任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加強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而使防疫工作功虧一簣。
取締違規意外查到「6條通」 25歲莊男跑50公尺腿軟就逮
鹽埕警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日前巡邏發現1輛黑色轎車,竟大喇喇的停放在鹽埕區駁二特區大義街車道上,不顧周邊用路人安全,警方上前盤查欲開單取締,沒想到一旁的25歲莊姓男子竟拔腿狂奔,警方僅追50公尺莊男就體力不支跪地就逮,警方意外查獲莊男是身揹六條通緝在逃嫌犯,循序將莊男解送高雄地檢署等6單位歸案。警方查證身份後,確認莊姓男子因六條通緝未到案,循序將他解送高雄地檢署等六單位歸案。(圖/翻攝畫面)警方調查,25歲莊姓男子從去年5月起,就陸續因詐欺、傷害罪嫌遭北市、新北、桃園、雲林、高雄地檢署共六單位發布通緝,11日本來約陳姓友人至駁二特區商討債務歸還事宜,但陳姓友人因違規停車遭警方盤查,見警方要求出示證件,莊男心慌假藉證件放在機車置物箱內,趁要拿證件時猛力一把推開員警,打落王姓員警的密錄器與小電腦轉身逃逸。警員緊追在後,雙方追逐僅約50公尺,莊嫌就因體力不支而跪地就逮。警方於查證身份後,確認莊姓男子因六條通緝未到案,循序將他解送高雄地檢署等六單位歸案。
警4次外洩小電腦民眾個資 僅只為了與女友「找話題聊」
彰化警分局中正派出所邱姓員警,今年6月間為與女友「找話題聊」,竟多次翻拍警用行動小電腦裡的民眾個人刑案等資料給女友看,民眾發現有異後,今年8月向檢方檢舉,邱員現已自請離職,彰化地院審結後,依違反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共4罪,判處他徒刑7月。據了解,邱姓員警年僅24歲,平時工作態度一般,曾在值勤時間拍攝影片,還上傳到抖音給大眾觀賞,其他同仁認為不妥而勸阻,但邱員依舊我行我素,也因此引發爭議。而今年6、7月間,邱員4次利用M-Police登入查得他人應秘密刑案資料,用手機翻拍民眾個人資料傳給黃姓女友,有民眾驚覺邱員行為有異而檢舉,彰化警分局8月時自行申請搜索票調查,當場扣得其犯罪手機,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秘密罪法辦。邱員供稱,自己只是為了與女友「找話題聊」,並分享工作情況,告知對方自己確實在上班、沒有亂來,黃女也坦承,邱男確實有傳相關資料給他看,但她不知道要幹嘛,也沒有再傳給其他人,邱員則在搜索後第二天就自請離職。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邱男犯罪事實明確,共違反4起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判邱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並將邱男的手機沒收。
醉客尿急求載警局解放 警一查「你被通緝」當場臉綠
高雄41歲余姓男子酒後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家,由於喝得太醉無法清楚說明住家地址又於途中尿急,計程車司機便將余男載到派出所解尿,警方為了協助余男返家,查詢余男相關資料,意外發現余男身揹2條通緝,員警立即將他逮捕,並分別移送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偵辦。高市警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員警於28日凌晨1時許發現一部計程車臨停於派出所門外,便立即向前關心,計程車司機向警方表示,車上一名乘客酩酊大醉,又急著要上廁所,所以想借派出所洗手間讓乘客解尿。員警攙扶余男進到派出所內讓其如廁,由於余男喝得太醉,計程車司機已經搭載余男超過20分鐘,卻仍無法向司機說出正確目的地位置,讓他相當困擾,因此向警方尋求協助,希望警方可以幫忙查詢余男正確的住家地址,好讓其能順利載送男子返家休息。員警待余男上完廁所後,向他詢問身分證字號以查詢住家地址,未料警方以警用小電腦查詢後,赫然發現余男竟是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發布的竊盜及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隨即請余男將計程車的車資付給司機後,立即將余男逮捕。余男酒醒後,發現自己被逮捕,向警方強調,自己全然不知已被通緝,更委屈表示「如果知道被通緝的話,怎麼還會自己送上門到警局上廁所」,讓在場員警哭笑不得,警方詢後將余男依竊盜、不能安全駕駛通緝分別移送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偵辦。
詐欺通緝犯中秋被逮 離譜逃亡原因「怕染疫」
新北市一名35歲陳姓男子,今年5月因為詐欺遭到通緝,昨天南下高雄過中秋,未料晚間卻因為肚子餓,騎車外出買宵夜,逆向又闖紅燈遭到警方攔檢後,曝光通緝犯身分。至於為何不去報到?他向警方誆稱「因為怕染疫。」高雄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員警昨日晚間11時許,巡邏經過林森二路與興中一路口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不僅逆向騎車,還大剌剌地直接闖紅燈,完全無視交通法規,警方見狀立即趨前盤查。陳男向警方表示,因為深夜突然肚子餓,才騎車出來買宵夜。盤查過程中還不對催促員警加快盤查速度,頻頻向警方表示「速食店就要關了!」警方對陳男交通違規行為掣單告發,並以警用小電腦查詢男子身份時,突然發現他竟是新北地檢署在今年5月份發佈詐欺通緝犯。陳男起初與警方對答時還謊稱身上並無案件,但見警方已發現自己詐欺通緝之身份後,才辯稱自己一直持續有到警察單位製作筆錄,但因前些日子疫情較為嚴峻,到案地點又在新北市的分局,擔心遭染疫所以才自行決定不去報到,可是又沒有承辦員警的聯絡方式,所以並非故意未到案。被逮之後,陳男向警方說,原本想說南下過完中秋節就要自動回去報到了,沒想到在連假的最後一天就被警方查獲,無奈地大嘆「看來要提早回去報到了!」全案訊後依詐欺通緝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備隊長開罰單議員關切後遭「撤權」 分局長:基層執行較為適當
北市大安分局警備隊長黎家維,本月6日晚間到安和路2段,以警用小電腦對路邊違停車量拍照蒐證、開立電子罰單舉發違規,豈料,民眾認為深夜停車並未阻擋車道、或妨害居民進出口,向台北市議員葉林傳陳情,結果不久後,黎家維竟遭分局交通組指示,不得舉發開單。大安警分局表示,這件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是警備隊隊長所舉發,分局事後研議認為,取締告發以第一線基層員警執行為原則,各外勤主管如直接舉發,易造成民眾疑慮。而葉林傳對此表示,這件事情是誤會,就是民眾很單純的在夜間被開單,民眾當然會有一點不知所措,到服務處詢問夜間可以開單嗎?「警察其實罰單還是有開,並沒有說不開單,只是有點不解半夜會開單。」大安警分局長李權哲則解釋,未來深夜紅黃線違停,會針對以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有妨礙消防之虞等特殊重要違規外,深夜時段盡可能以勸導為主。市議員反映大安警備隊長黎家維深夜開單擾民,大安警分局長李權哲親上火線說明。(圖/翻攝畫面) 他強調,因為各外勤單位所、隊長對轄區交通負有交通秩序的維護責任,應就轄區整體交通狀況及事故防制,積極規畫勤務執法作為,並教育所屬員警執法技巧及交通法令較為適當。針對大安分局的說明,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痛批,漫無邊際的「主官管理權」所衍生的濫權,應有明確規範與程序約束。這個簽文的決定,很顯然超出主官管理權的範圍。既然法規上已經明確授權「所有警察官」都有舉發權,那當然警察主官也沒有剝奪執法權限的管理權,除非法規另有明訂例外。協會強調,民意機關與行政機關互動規範不清,關說與監督混淆不明,相關規定應該加強;本會也再申「政黨自律」「民意代表自律」,才是杜絕關說良方。
飲料攤零錢小偷被通緝 警「槓上開花」再破2竊案
25歲的林姓男子是一名竊盜慣犯,今年4月才因竊盜成了高雄橋頭地檢署的通緝犯,7月底又2度當起小偷,竊取飲料攤的零錢,林男犯案後都躲在85大樓中,仍被警方的防疫稽查給抓到,警方可說是「槓上開花」,將他移送偵辦。高雄警方指出,昨天晚間前往85大樓執行防疫稽查專案勤務,直至晚間11時許,稽查到一處日租套房時,開門的年輕房客神情有異,自稱沒有帶證件,離譜到都忘記自己的身分證字號,甚至假報姓名。後經使用警用小電腦進行人臉辨識,確認就是25歲的林姓男子,還是橋頭地檢署今年4月所發布的竊盜通緝犯。警方擴大清查後,槓上開花又發現林男還涉嫌苓雅分局轄內2件竊盜案,是專門偷飲料攤零錢的慣竊,訊問後,林姓男子也坦承在7月底時所犯下的兩起竊盜案件。林男向警方表示,疫情期間失業,因缺錢花用才會對飲料攤下手行竊。全案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竊盜通緝案解送橋頭地方檢察署歸案。
高雄男子無「罩」也無「照」 求饒員警:開無「照」就好啦!
高雄一名23歲的廖姓男子沒有駕照,昨天晚間騎摩托車外出,被剛好巡邏執行防疫稽查的警察抓包並沒有佩戴口罩,警方攔查這才發現廖男不僅無「罩」也無「照」,又沒戴安全帽,讓廖男不斷求饒說,能不能開無「照」就好啦!高雄苓雅分局警員25日晚間8時許,巡邏發現一名發現一名廖姓男子(23歲)騎乘機車不僅未戴安全帽又未配戴口罩,由於正值疫情嚴峻之際,員警遂立刻趨前攔查,廖姓男子稱因外出購物貪圖一時方便未戴口罩、未戴安全帽,復經警方以警用M-police小電腦查詢後,發現該男子又是「無照」駕駛,立即進行舉發。「能不能只開無照駕駛就好,不要再開未戴口罩了啦!」。廖姓男子不斷向警方求饒表示,24日才剛被警方攔查取締未戴口罩且接獲衛生局多次來電請其陳述意見,希望警方這次能網開一面,放他一馬。但警方最後依然將廖男無照駕駛及未戴安全帽部分,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舉發;另有關未佩戴口罩部分,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告發,並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老婦被通緝17年剩1年撤銷 因「逆向買菜」違規送地檢署
新北市汐止區1名59歲鄭姓婦人,因前涉嫌詐欺遭到屏東地檢署通緝,日前她騎機買菜違規逆向行駛,被警察抓個正著,員警一查這名樸素的歐巴桑,竟是在逃17年通緝犯,只差1年就能撤銷通緝,直呼法網恢恢,終究逃不過司法制裁。汐止警分局長安派出所員警,日前中午在忠孝東路與茄苳路口巡邏時,發現一名頭戴紅色瓜皮帽、樸素襯衫的老婦一路逆向行駛到到市場採買東西,警方見相當危險,立即向婦人呼喊,但婦人疑似沒聽到又繼續騎到肉圓店,被員警騎上前攔下開單。婦人配合交出證件,員警使用小電腦查詢該婦人的年籍資料,赫然發現鄭婦在42歲時因涉嫌詐欺被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被警方逮捕帶回派出所訊問,對於當初為何沒有到案?鄭婦一臉茫然,稱設籍在屏東,但一直住在汐止,不知被通緝,也沒去開庭。鄭婦從事自由業,除了涉嫌詐欺外,並無其他犯案前科,因該通緝案的法定時效為18年,將於2021年期滿,警方研判可能婦人這17年運氣好,沒有違規,因此未被開罰或盤查,至於是否被當詐欺人頭?警方也不可考,訊後押解至屏東地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