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庫房
」毒品燒不掉1/15億大麻薰臭調查局 「反正不是我保管」法院裝沒事
蔡英文總統2016年上任不久,在全國反毒會議上公開宣示反毒是第一要務,2019年她出席表揚反毒有功人士時,也強調政府打擊毒品的決心不容許任何挑戰。檢警調的表現也沒讓她失望,查緝毒品屢創佳績,今年上半年就破獲價值15億元的第二級毒品大麻案,創史上紀錄,不過在檢警調辛苦查緝毒品下,司法院所屬法院卻消極應對,導致大麻擠爆調查局庫房無法焚毀,讓檢調十分心寒。目前各單位查獲毒品後是依據1993年行政院核定的《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處理,由調查局設置「獲案毒品證物保管專庫」,負責各查緝機關緝獲的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古柯鹼等計17種毒品證物檢驗、集中保管及公開銷燬等作業,但銷燬與否則必須由各地法院下達指令,才導致毒品銷燬大塞車,庫房被擠爆的離譜情事。據了解,檢警調今年2月和4月間共破獲價值高達15億元大麻案,其中10億元的大麻是今年2月間由嘉義檢警聯手破獲,創下緝毒史上查獲大麻數量最多紀錄,另一案則是桃園檢方和台北市調處合作破獲的5億元大麻案,不過當檢方根據新修正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銷毀時,卻遭遇不同程度的難題,讓檢調一個頭比兩個大,不知道法院為何故意刁難。嘉義地院原本不准銷毀10億元大麻,引發檢調不滿,經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後才翻案成功。(圖/翻攝自維基百科)以嘉義檢警今年2月間宣布破獲的10億元大麻案為例,檢警共查獲大麻植株 2615株,成品21.7公斤等物,嘉義地檢署負責向嘉義地院聲請銷毀,不料嘉義地院竟認為要等判決確定才能銷毀,駁回檢方聲請,經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後,嘉義地檢署直到12月22日才接獲嘉義地院已裁准銷毀的通知,距離檢警查獲大麻時間已經過了10個月。至於另一案5億元大麻案則更離譜,檢調今年4月就發布破案新聞,查獲大麻植株1540株、成品7公斤及880支大麻香菸,桃園地檢署也向桃園地院聲請銷毀,眼看著就快過年了,但法院至今仍無消無息。檢調懷疑,法院不積極裁准銷毀毒品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這些毒品不需要他們自己保管」,加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去年修法施行後,只規定判決確定前「得」銷毀,要不要處理都是承辦法官的「自由心證」,還有一個原因則是擔心未來審理期間,萬一被告或律師質疑毒品的真偽和重量,已經焚毀的東西要去哪裡找?調查局的贓證物庫被毒品塞爆,今年11月緊急追加銷毀庫存毒品才暫時舒緩。(圖/調查局提供)資深檢察官則抨擊法院以鄰為壑的心態,因為大量毒品長年累月存放庫房,其實存在一定風險,例如不久前發生的航基站調查官徐宿良監守自盜案,雖然調查局在前局長呂文忠清理門戶下,大刀闊斧改革,但調查局庫房存放這麼多毒品,難免引來不法分子非分之想。另有資深調查官指出,調查局沒有專業的贓證物庫,庫房在常溫下存放這麼多毒品,承辦調查官每天都要忍受毒品臭味入庫盤點清查,實在受不了,毒品本該由法院的贓證物庫負責銷毀,結果卻要求調查局幫忙銷毀。當特定單位長期囤積鉅量毒品,恐怕會引發「很大的道德風險」,因此司法機關應勤於銷毀毒品並儘速建立專業庫房保管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毒品燒不掉2/陳年老毒品擠爆庫房 調查局癡等院檢認領銷毀
檢警調今年查獲15億元第二級毒品大麻遭法院消極冷處理,大麻擠爆調查局贓證物庫房、惡臭撲鼻,再度讓毒贓物保管爭議浮上檯面。檢調人員指出,毒品的保管問題其實是司法機關的歷史共業,「大家都視而不見」,直到調查局航基站調查官徐宿良監守自盜案爆發,才獲得重視。令人吃驚的是,負責保管第一、二級毒品的調查局毒品防制處積極清查贓證物庫後,竟發現還有存放近30年前的毒品!調查局自1993年起,依據行政院核定的《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作業要點》規定,設置「獲案毒品證物保管專庫」,負責各查緝機關緝獲的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大麻、古柯鹼等計17種毒品證物檢驗、集中保管及公開銷燬等作業。調查局本以為只是一時的權宜辦法,沒想到一晃眼快30年了,到現在還是由他們保管據指出,調查局毒品防制處近來清查贓證物庫,發現還有1993年至2001年的一、二級毒品2900餘件未銷毀,2002年至2011年則高達11000多件,主要原因是院檢機關承辦毒品案結案後,未通知調查局銷毀,導致逾萬件陳年毒品擠爆調查局庫房。調查局今年9月起陸續發函全國32所院檢等司法機關,詢問相關毒品案件是否結案,已陸續獲得回覆,希望明年5月間能順利銷毀這批擺了10年以上的陳年老毒品。審檢機關辦完毒品案就不管了,導致調查局贓證物庫的毒品堆積如山。(圖/調查局提供)資深檢調人員指出,調查局贓證物庫會發生30年前的陳年老毒品未結清焚毀,主要是以往司法機關只重視查緝毒品,但破案後的毒品該如何處理,就覺得不是自己的事,連應該行文給調查局銷毀的處分命令也懶得發,為避免類似情形一再發生,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破案後馬上採樣、保存部分毒品,作為日後偵審期間的呈堂證據,其餘毒品則立即啟動銷毀程序,統一集中定期銷毀,才不致讓毒品堆積如山、避免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以一、二級毒品銷毀程序為例,檢警查獲毒品後,移送調查局鑑識科學處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確認毒品種類和重量後,送進調查局毒品專庫,調查局收到各地檢署和地方法院的銷毀處分命令,就會在每年5月、11月間邀請各機關和民間團體代表抽檢監看無誤後,集中銷毀。為了解決陳年老毒品和預防贓證物調包事件,調查局推出改革措施,例如加強毒品沒入物複驗機制,毒品一律採用「防拆」密封袋包裝,毒品專庫管理人員每2年換一次、督察4年換一次,同時建置扣押物數位化平台,毒品或貴重物品(如金飾、古董)導入RFID(無線射頻辨識)晶片套件,若是文書則用二維條碼。未來數位化平台建置完成,從上級到下級機關,贓證物管理將達成一致性,大幅降低遭掉包或遺失的機會。調查局每年5月、11月在司法機關和民間團體代表監看下,集中銷毀毒品。(圖/調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