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
」 專利 帝寶楓之谷私服被抄2/智財三法2022風光三讀 至今仍未公布實施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為公訴罪,卻因為行政院尚未公布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盗版仍為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台灣的代理商,才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為情節重大,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台北電腦公會提供)但也因為「智財三法」是為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才能著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瞭解,以為可以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為什麼?因為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盗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回應。
懸缺5個月新竹市副市長 由邱臣遠接任
懸缺5個月的新竹市副市長一職遲遲無人接任,市長高虹安1日發布新任副市長人選,由民眾黨第10屆不分區立委邱臣遠出任,高虹安表示,將借重邱臣遠委員在國際外交、經貿專業等領域長才,定能為新竹市這座國際科技城市帶來幫助。市府表示,邱臣遠過去曾擔任僑委會僑務促進委員、世界台商聯合總會祕書長、世界台商聯合總會青商會長、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執行長及越南台商聯合總會青商會長暨創會召集人等重要海外職務,為台商及台灣僑胞提供海外協助、權益救濟工作。市府指出,其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任長達3年的民眾黨團總召,先後於經濟、交通、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選舉投票出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委重要職位。市府再指,邱臣遠過去4年任職立委期間,問政發揮關鍵力量,繳出漂亮成績單,獲公督盟7次優秀立委肯定,提出123件法律提案,有64案完成三讀,法案三讀比率達52%。在經濟委員會,疫情期間召開數十場百工百業紓困座談,助業者度過難關,成功爭取企業及海外台商防疫物資。另積極監督經濟部改善產業「5缺問題」;推動產業升級、數位轉型與淨零轉型;率先提案且經三讀通過爭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升格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輔導;推動CPTPP三法修法完成三讀,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為加入國際經濟組織做好準備;另推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立法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修法。高虹安表示,邱臣遠的專業能力毋庸置疑,能為市府穩健施政提供更多幫助,在國際經貿上的經歷,有助於向國際招商引資,帶領在地團隊走向世界,強化整體城市競爭力,協助打造新竹市成為國際文化、經濟的重鎮。由於邱臣遠在立法院第10屆任期甫結束,將於2月2日至市府上工,即刻投入市政工作。
AI創作品「不受版權保護」 美聯邦法官2原因打槍申請科學家
美國華府聯邦法院日前作出影響深遠裁決,宣布AI的創作無法受到版權保護,唯有人類創造的作品才有著作權,維持美國著作權局(USCO)對「賽勒案」拒絕人工智慧獲得版權的立場。但裁決書也指出,AI正把版權推向新的領域,更有挑戰性的問題也將一一浮現。發明「達布斯系統」(DABUS;統一感知自動導引裝置)的美國電腦科學家賽勒(Stephen Thaler)2019年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PTO)申請專利,並指定達布斯為唯一發明人,但遭PTO依《專利法》僅限自然人拒絕。賽勒則主張,自己雖是達布斯的發明者,但從未干預系統產出藝術作品,且系統擁有自我思考與「啟示」,並開啟橫跨美、英、德、加、澳洲、歐盟與沙烏地阿拉伯的申請與訴訟,但都遭駁回。華府聯邦法官霍薇爾(Beryl Howell)在18日的裁決中指出,未經任何人工輸入所產生的AI藝術品,不能獲得版權保護,並舉「猴子是否有著作權」的前例,強調能獲得版權保護的只有人類,猴子和AI都不在版權的保護範圍。新工具的使用雖拓展版權領域,但人類的創造力才是版權的核心,也是數世紀以來的共識。霍薇爾也以照相機發明後「照片是否算藝術品」爭議為例,指照片要經過人類的「心理概念」並經布置及燈光考量與處理後才產生,屬版權保護範圍,但AI的作品不存在這個過程與概念,是「物完成作品」不是「人完成作品」,因此採與USCO相同立場,裁定AI的作品不受版權保護。不過,霍薇爾雖指賽勒的案件「沒有多複雜」,但也認為AI的版權問題將越來越難釐清。
遭控侵犯4G、5G專利技術 小米、OPPO被日企告上歐盟法庭
目前有消息指出,因認定侵犯自家4G、5G技術,目前日本企業大廠Panasonic在歐盟提告小米、OPPO。Panasonic除了提出金錢賠償外,同時也要求歐盟法院針對兩家廠商發出禁制令。根據《gizmochina》報導指出,由於在此之前,專利訴訟可以說是複雜又冗長,但近期歐盟成立統一專利法庭(Unified Patent Court,UPC),更於6月1日正式啟用新制度。而在新制度成立後,首個大型侵權案,就是由日本企業Panasonic對小米、OPPO提出的訴訟案。Panasonic表示,小米與OPPO涉嫌侵犯自家公司4項4G、5G移動通訊標準的專利,Panasonic透過德國的律師事務所Kather Augenstein向統一專利法庭提出告訴,更要求小米、OPPO賠償,以及希望針對兩家企業發布銷售禁令。外界普遍認為,由於本起案件是統一專利法庭成立後首樁大型專利侵權案件,因此極有可能成為日後的判例,對於未來有著深遠的影響。也有報導中提到,OPPO與小米近期在歐洲可以說是訴訟不斷,OPPO前段時間也因為專利問題與NOKIA發生衝突,被迫退出德國等歐洲市場。
新冠疫苗惹的禍3/聯亞豬口蹄疫疫苗銷售60億劑 王長怡「免疫學權威」打國際專利權常勝
聯亞生技創辦人王長怡研發疫苗及免疫產品近四十多年來,愈戰愈勇,現在還跟自己的女兒、美國大股東跨海打起經營權法律仗,「過去我就打過兩場國際專利權商業戰,每一仗都打了七、八年,最終以削減國際大廠的專利權項及取得專利費、公司股利及被侵占的股權為和解條件,都是在驚滔駭浪後以平順為結局。」王長怡跟CTWANT記者說。這兩場國際專利權商業戰,一是抗HCV專利權項太廣的全球專利戰,對手是Abbott、Ortho及Chiron,另一是在豬口蹄疫苗全球市場最大的中國與UBI所創立的申聯生物的中方股東,就商業機密偷竊及專利權項做攻防保衛戰。現在逼得七十歲王長怡帶領團隊還需打起經營權法律仗,「這些實非我『以愛心開發新冠疫苗』的初心所料。」王長怡說。聯亞生技集團從美國紐約母公司UBI開始,立足台灣、並切割成立位於新竹的聯生藥、聯亞藥,再度延伸到亞洲有藥物生產在地性的上海與揚州等生產重鎮。王長怡建立的UBI從事以設計型合成肽抗原為基礎的血液病毒抗體篩檢診斷試劑起家,走到中國及中南美洲等國家為市場的動物保健疫苗(例如豬口蹄疫疫苗和豬的免疫去勢疫苗),迄今銷售累積到60億劑。聯亞生技集團的豬口蹄疫苗和免疫去勢疫苗,打入中國與中南美洲市場。(圖/黃威彬攝)「我在台灣讀初三時就受洗為基督徒迄今五十五年」,發生經營權爭議這段期間,王長怡經常記住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八節經文,「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我立志在免疫學領域研發實踐, 2020年初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我更深入禱告,最後決定在70歲之際,仍帶領團隊加入對抗SARS病毒的聖戰。」國際生醫界非常熟稔王長怡博士。她是全球知名華人女科學家與免疫學權威,1983年12月於美國紐約長島創立聯合生物醫學公司(UBI),為UBI首席科學長,並於1998年起擔任UBI董事長暨執行長,還帶領UBI在上海創立「申聯生物」,並推動其在2019年10月28日於中國上海科創版上市。1990年代初期,王長怡與UBI憑藉丙型肝炎病毒(HCV)血液診斷試劑,在英國與歐洲市場取得銷售的佳績。她以合成胜肽抗原表位(epitope)技術所發明的HCV血液診斷試劑,在美國取得系列專利,隨後授權羅氏診斷設備公司(RocheDiagnostics),並與國際大廠Organon Teknika/Biomerieux合作全球分銷。王長怡創立UBI以來第一次遇到重大挑戰,即是與Chiron公司發生全球專利訴訟,「我不畏懼地帶領法律與技術團隊撰寫英文訴訟文件,出席法庭論證,推翻Chiron/Ortho/Abbott在HCV抗原表位擴權的專利保護範圍。」「那時Chiron過分擴張專利權項以阻止他方進入此領域的壟斷手法,以及它面臨缺乏足夠科學實驗證據支持的事實,使英國法院邀請了六名諾貝爾獎得主擔任專家證人及法官顧問」,「我帶領的法律和技術團隊就Chiron所提出過於伸張的HCV表位專利範圍之有效性,提出質疑與實質性論證,並不斷提出詳細技術資料以挑戰其專利的有效性。」這就是王長怡向來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2000年,歐洲專利局的最高技術法庭宣判,主張「過度伸張的HCV抗原表位專利權項」完全無效。與此同時,英國專利法第44條也在包括專利律師和法官在內的專家團建議下被廢止。UBI和Chiron於1996年和解。另一件涉及UBI在中國口蹄疫疫苗專利的權項,王長怡及團隊也於2011年至2013年在北京專利最高法庭護衛成功,並和申聯的中方股東達到和解,為聯亞生技取回合理的專利授權金、UBI被侵占的股權與申聯生物公司多年所欠的股利。面對這次一年多來,女兒胡世一與其他有心人士聯合發動的公司經營權挑戰,王長怡引述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第九節經文,「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她也看到自己與團隊許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把公司治理做好,產品銷售得到突破,讓人類獲得我們研發產品所帶來醫療上的利益、讓投資的股東獲得優異的投資報酬,讓工作同仁在優質的工作環境得到最大的發揮與實質的回報,才是我身為創辦人與經營者的使命」王長怡堅定地說。
法官輸官司1/退休後誤闖雪山遭罰 梁耀鑌力抗強人所難法律落敗
曾任法官學院主任秘書的高等法院退休法官梁耀鑌,去年和兩名友人前往梨山、合歡山及廬山進行4天3夜之旅,一行人沿路拍照留念,途經雪山步道入口處時未看見左下方警示牌就走上去,經登山客提醒不可任意進入,隨即折返回到步道附近的販賣部購物,此時管理員突然現身說他們未申請就進入管制區,通知警方到場開單處罰每人3000元,梁耀鑌不服,提起行政救濟,不料一審勝訴、二審卻翻盤敗訴確定。梁耀鑌指出,「法律不能強人所難」,限制民眾進入管制區的警示牌應該要標示明確,這件案子會輸讓他覺得非常意外。2021年8月31日他和友人買票進武陵農場參觀,走到離雪山步道口不遠的販賣部,同行友人向服務人員諮詢營業時間,並大聲說等走完步道就會回來買酸白菜和冰淇淋,當時販賣人員和管理人員都沒提醒須經許可才能走登山步道,沒想到回程進販賣部,管理人員就現身說他們違法,讓他們覺得莫名其妙,仍按照指示等了半小時才有警員來開單處罰。根據相關照片顯示,雪山步道入口處的管制警示牌位於左下側,右側入口則無標示。梁耀鑌認為左下側標示無法引起遊客注意,初到的遊客除非把步道入口前後左右所有文字都看過一遍,否則根本不會知道管制進入,因此他們誤闖既無故意、也沒過失,不料員警仍堅持開罰,而他聲請法官到現場履勘確認標示是否清楚,同時也聲請傳喚管理員和開單員警出庭對質都遭拒絕。雪山登山口服務站附近是武陵農場觀賞雲海、雲瀑最佳地點之一。(圖/翻攝台灣國家公園公共設施管理系統)梁耀鑌強調,本案最可議的就是當時進入管制區約500公尺沒碰到任何警員或巡查員,但事後員警卻在舉發單上記載「登山口管理員及山友已勸導多次未申請入園禁止登山」、「屢勸不聽,仍執意上山」,但事實上是其他登山客告知要獲得許可才能進入,他們就立即折返到販賣部買東西,此時管理員才現身說他們違法,因此舉發單的記錄明顯是「公文書上登載不實」,取締程序有嚴重瑕疵,此外,管理員未在入口處勸導阻止,也有失職入人於罰的嫌疑。梁耀鑌認為,本案裁罰金額雖僅3000元,但有關情節卻是人民日常生活最常遇到的事,根據《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行政法義務應受最高3000元以下罰鍰的處罰,如情節輕微,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並得糾正或勸導,但本案雪霸國家公園自始未予受處分人改正或勸導機會。不過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法院答辯認為,雪山步道入口階梯前設有柵欄阻隔民眾進入,並有警示牌懸掛柵欄上,以中英文載明「此登山步道位於生態保護區範圍,未取得入園許可證者請勿進入,以免違反國家公園法」,標示清楚且明確,並無設置不當情形,且園區遼闊高山林立,位於生態保護區並開放申請登山步道計有8條,執行取締違反《國家公園法》為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5大隊警員、及保育巡查員,梁耀鑌等人也承認進入雪山步道,因此有權依法處罰。一審時,苗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相關標示清楚,至於取締過程有無瑕疵和違法失職,與本案處分無關,梁耀鑌等人已有過失,不過雪霸國家公園未依違規情節輕重,一律裁罰3000元,違反比例原則及裁量怠惰,因此撤銷處分,判決3人免罰,雪霸國家公園不服提出上訴,還委請知名的「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為,《國家公園保護法》第19條規定,未經許可就進入生態保護區,根據《裁處罰鍰數額表》應處罰3000元,不須再區分行為輕重程度,因此不管有無故意或過失都已干擾生態,所以處罰3000元並無裁量瑕疵和怠惰,改判梁耀鑌等人敗訴確定。法官學院前主任秘書梁耀鑌主張,雪山步道入口處的警示牌(左下方)標示不清。(圖/讀者提供)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回應:本案係以是否有違規事實作為認定開立處分單之依據。本處已於雪山登山步道入口處設有柵欄,並立有警示牌,明確標示告知「此登山步道位於生態保護區範圍,未取得入園許可證者請勿進入,以免違反國家公園法」,相關證據皆已提請法官審議並予採認,無涉勸導之有無。本案已依《行政程序法》函請陳述意見、內政部訴願及法院二審確定。其中警員開立的違規調查紀錄表(紅單)上有相關案主簽名確認,並無偽造文書。程序上警員只是協助本處違規案件蒐集證據填具調查紀錄表,本處收訖調查紀錄表後始展開調查,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函請違規人陳述意見,如調查違規行為屬實,陳述無理由,本處再予以處分。園區管理員首要工作係於雪山登山口服務站內查驗及登錄已辦入園證者,是為掌握實際入園人員,以利後續災害救援通報等。而有空檔時向到訪民眾宣導生態保育與登山倫理等。如登山者未主動詢問,也並無主動告知相關法令規章義務。也因此本處另於登山步道入口處設有柵欄,並立有警示牌,明確標示告知「此登山步道位於生態保護區範圍,未取得入園許可證者請勿進入,以免違反國家公園法」。
高虹安遭指涉內線交易 林耕仁提4質疑更嗆:男友是否任公費助理?
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今天舉行記者會,向高虹安提出4大質疑,包括要求其說明是否任用男友擔任立院公費助理?購得科智股票是否涉及內線交易?是否涉及違法將資策會所屬專利權讓與他人?以及何以拿不出資策會核准其兼職科智的文件?林耕仁今天下午在市議員陳治雄、黃美慧、張祖琰、蕭志潔、鍾淑英、黃文政、林慈愛、吳青山、顏政德、議員參選人徐美惠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林耕仁不僅提出4大問題,同時直指高虹安用人不當與謊話連篇,無論於公、於私,都問題重重,無法讓人信任,要求高虹安必須誠實向市民講清楚,不要想以切割、閃躲的方式,繼續欺騙市民。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中)今天在多位黨籍市議員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向高虹安提出包括是否任用男友擔任立院公費助理等4大質疑。(圖/陳育賢攝)林耕仁指出,高虹安曾經任用的李姓公費助理,據傳不但在其他大公司有正職,並鮮少出現在辦公室,通訊錄上既沒有分機,所顯示的行動電話與e-mail更與高虹安完全一致,而且要找這位李姓助理還必須要透過高虹安才找得到。林耕仁質疑李姓助理是否就是高的男友?有沒有用納稅人的錢支付男友薪資?高虹安若是用立院助理費支付男友薪資,便涉及私相授受,若只是掛人頭,則涉及詐領助理費,恐觸犯貪汙罪刑,高虹安必須說清楚。議員陳治雄也質疑,高虹安購得科智股票是否涉及內線交易?他指出,高虹安在其所著作的《面試郭台銘》一書中清楚寫著,郭台銘曾對她說,「我還是非常希望,妳能來我們公司上班,上次妳的兩個難題,我先解決了其中一件,投資了科智,讓妳的團隊能夠在鴻海這麼大的平台內發展,那麼第二件事,我現在幫妳解決……」。這即表示高虹安早已知悉鴻海將投資科智,因此高虹安在2018年5月,取得125萬元科智股票,2018年6月鴻海即透過樺成與陽程2家公司取得科智。既然高虹安聲稱,科智股票是她自己花錢買的,也早已知悉合併科智的內情,這難道不涉及內線交易嗎?另,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時有2件核准的專利,高虹安是發明人之一,但申請人卻是科智公司與高聖精密機電公司,而非資策會。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左四)今天在多位黨籍市議員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向高虹安提出包括是否任用男友擔任立院公費助理等4大質疑。(圖/陳育賢攝)陳治雄表示,根據專利法第7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所完成的發明,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因此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的發明,專利權屬應是資策會的。質疑高虹安可以直接把專利權讓與科智以及高聖嗎?高虹安應向社會大眾講清楚。林耕仁競總發言人徐維遠則痛批高虹安用人不當,所任用的袁姓助理不但涉及多起刑案訴訟,並曾因妨害風化被起訴。該名助理經營個人付費網頁,事件被揭露後高虹安仍然力挺,曾經支持性平意識的高虹安,至今對於助理的行為依舊閃躲、不肯面對。徐維遠更直指高虹安謊話連篇,高虹安明明跟市議員吳國寶約好要前去拜訪,遲到超過半小時,是她自己告訴吳國寶「找不到路」,但她的競選總部竟然還出面駁斥,睜眼說瞎話的功力無人能及。此外,針對高虹安任職資策會是否兼職的爭議,林耕仁也表示,不管是否兼職、領薪,按照資策會的兼職辦法,只要經過上級核准即可,高虹安只要提出資策會在線上核准的紀錄,便可證明。但高虹安為什麼只拿電子郵件來代替核准紀錄?是拿不出證明,還是資策會湮滅證據?若是資策會湮滅證據,高虹安就更應該大聲講出來,才不會總是在霧裡看花。林耕仁說,無論是從事公職以前,或公職以後,高虹安的真實面貌,都不如外界想像的光鮮亮麗,無論是用人、道德標準、涉及內線交易、助理寄生國會,都問題重重,無法讓人信任,新竹市的未來不能交給這樣的候選人。
AM廠求生戰1/帝寶挾市場之勢拼勝訴 許敘銘:不排除出走台灣
德國戴姆勒賓士集團(DaimlerAG)5年前跨海提告台灣車頭燈大廠帝寶工業(6605)侵權,14日二審判決賓士勝訴,帝寶須賠償1,812萬元,挑起台灣汽車零件AM(After Market,售後市場)產業敏感神經。「車廠只要花3千元申請專利就可以提告,就可以讓2,200億元的產業受到極大的威脅。」帝寶法務李宛諭向CTWANT記者說。對於賓士跨海告帝寶一事,消基會19日也跳出來替消費者伸張,強調專利權是法律而定的專有權利,只享有一定權限範圍,不能造成專制而形成霸王條款妨礙公共利益。台灣的汽車零組件市場產值約2,500億元,其中AM市場年產值達到2,200億元,全球市占8成,車燈佔其中7成,而在較容易損壞的汽車更換零件中,又以車頭燈的價格最高,因此多數車主在更換時,都會選擇價格相較於原廠僅4分之1至5分之1的副廠件。有別於東陽(1319)、提維西(1522)等以塑膠件、風扇馬達為主的AM零件廠,帝寶專營AM、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專業代工)的車用頭尾燈,就2021年營收161.3億元,AM產品與OEM比例約為8比2,AM市場可說是成軍45年的帝寶主力戰場。在AM市場順利坐大的帝寶,直到2017年遭戴姆勒集團突如其來登台提告,直指2014年法蘭克福汽車展上,發現帝寶產品目錄中有侵害專利的E系列W212車型的頭燈產品,要求帝寶連帶賠償新台幣6千萬元,銷毀成品、模具以及登報道歉。德國賓士與帝寶系爭的專利為E系列W212車型的頭燈,專利將在明年到期。(圖/李宗明攝、賓士提供)2020年一審判賠3千萬元,帝寶當時提出支付權利金要求和解,但戴姆勒完全不回應;帝寶提出上訴,二審在7月14日出爐,仍須賠1,812萬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還特別發布新聞,但帝寶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將會和律師討論上訴。18日舉行的帝寶工業記者會上,68歲許敘銘一臉沉重的走進會議室,開頭的第一句話就提到「對二審判決感到非常、非常地遺憾,台灣的法規根本沒辦法保護我們的產業」。關鍵原因就在台灣沒有「維修免責條款」,許敘銘解釋,美國商會發布的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台灣在2022年排名第21名,而前10名的國家就有6個通過維修免責條款,即使是汽車製造大國德國也有,主要是他們也發現,原廠件的價格真的太高,雖然美國目前還沒有,但2黨已經在積極推動,「很多立委都支持維修免責條款,可是政府機關不點頭,根本沒辦法立法」他說。智財界人士猜測,應該是怕如果通過了,會影響國際智慧財產權指數的排名,因此即使在2020年4月,邱議瑩等27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也遭遇困難。帝寶解讀二審法院的判決,認為法院就是讓德國賓士藉著專利權獨佔汽車維修零件市場,間接影響到全球AM市場的公平交易以及永續發展。帝寶在台灣含營運總部共7處廠房,但許敘銘表示,如果三審敗訴不排除離開台灣設廠。(圖/CTWANT資料照)「目前台灣AM產業鏈有3,400間公司,其中52家是上市櫃公司,外國車廠只要付出一點專利費用,就可以輕鬆打擊台灣累積超過40年的供應鏈,絕對是AM產業的重擊」許敘銘沈重地說。而帝寶先前已經在彰化鹿港購入新土地準備擴廠,但一、二審皆敗訴,因此決定暫緩擴廠,許敘銘也撂下狠話,「這是創業40多年來最大的挑戰,台灣法規保護不了,我也會考慮出走,有維修免責規定的大陸或者馬來西亞都是選擇之一」。消基會也呼籲政府應該要限制車廠的專利權,留給副廠業者生存空間,同時將「維修免責條款」入法,如果因諸多考量無法實行,也建議在《消費者保護法》下增訂「維修免責」相關條款。
AM廠求生戰2/帝寶提3大聲明呼籲政府重視 最擔心成指標判例
賓士提吿帝寶的二審判決一出,AM(售後)汽車零件產業中的三千多間大大小小台廠都相當擔憂,唯恐該案成為指標案例,引來更多國際大廠登台提告,「即使台廠目前沒有生產可能侵權的產品,怕的是15年內未過專利的產品會被溯及既往。」一間AM廠高階主管坦言。CTWANT記者調查,在賓士跨海提告後,2019年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BMW、VLOVO皆向智財局大量申請專利,其中又以福特申請178件最多,統計2020年至2022年中,多數車廠申請量銳減,僅福特在1年半內申請293件最多。從帝寶對賓士的專利權訴訟的三點不滿聲明,暴露台廠在專利官司上的不利與弱勢。帝寶工業法務李宛諭指出,第一個聲明就是此案在設計專利侵權的判斷太主觀,有相當的爭議性,主要是德國賓士在2008年4月23日同天取得外觀相似的D128047、D128048設計專利,已經違反專利法上重複授予專利禁止的規定;但二審法院認為2者外觀不相似,判斷極為主觀。加上賓士在2008年申請的專利,僅向智財局提出專利申請圖面,並非明文規定的「6面視圖」,只是提供6張照片,已經違反專利申請程序的要件;再者帝寶認為賓士設計的車燈造型已經裝在車上並行駛於公開道路,已經是先前技藝,專利並不具新穎性、創作性,認為賓士的專利有許多爭議點。全球的AM市場中有約8成零件都來自台灣,每年都有超過2,000億的產值。(圖/報系資料照)第二點聲明認為賓士主張的專利權漫無邊際,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帝寶認為台灣的《專利法》立法目的就是「鼓勵、保護、利用創作」以及「處近產業發展」,尤其像賓士這樣有「獨佔市場地位」的專利人,在公平交易法限制下,應該適度調和專利權範圍。不過二審法院認為,賓士的市佔率僅6至8%並沒有獨佔、支配地位,並未違反《公平交易法》,但帝寶執行長許敘銘解讀,每個AM零件應該視為單一市場,他舉例「每個車燈都有對應車型,總不能把TOYOTA的車燈裝在賓士上,E-Class跟C-Class的外觀件也沒辦法通用,同款車燈只能用在單一車型,應視為個別市場」。第三點聲明則是,目前全球已經有多個國家推動「維修免責條款」,國際趨勢已經開始朝向保障消費者權益,希望台灣政府也能與國際接軌,如果一旦判決銷毀模具,那台灣消費者未來只能選擇價格好幾倍的原廠零件或者拆下的殺肉件,權益恐怕會受到侵害。由於原廠件、OEM件以及AM件的價差最高達19倍,多數消費者在修車時幾乎都會選擇AM件。(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德國賓士與帝寶的專利權訴訟案,CTWANT記者致電同樣是車燈大廠的提維西(1522),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而福特在台灣申請專利量暴增的情形,台灣福特表示專利申請都是原廠自己來台申請的,不清楚其中原因是什麼。至於帝寶在訴訟過程中是否有提出和解條件?以及賓士總部未來會不會再針對類似的專利權案件興訟,德國賓士原廠則表示,訴訟案件仍未結案,不便回應說明。
台積電斷供…俄羅斯找嘸代工廠 處理器大廠面臨斷炊危機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引發各國嚴厲制裁,而台積電加入制裁後,不僅掐住了俄國尖端武器的生產力,當地處理器大廠MCST更坦言,至少需耗時1年才能從台積電過渡到本土代工廠,同時還要承受約數十億盧布(約新台幣4億5千萬)的損失。據俄羅斯《生意人報》(Коммерсантъ)報導,MCST生產的「Elbrus」處理器一直以來都由台積電代工,但隨著包含台積電等相關企業與各國加入制裁,已使Elbrus的生產遭遇困難。行銷副總監特魯斯金(Konstantin Trushkin)就坦言,要恢復全面量產就要把產線從台灣轉移到本土代工廠Zelenograd Mikron。報導指出,受限於英美等國的資產凍結與禁止俄國企業使用ARM架構授權許可和技術服務,除非MCST找到「違法專利法」的廠商,或轉而尋求開放式架構,否則將面臨停產窘境,但將產線轉移到Zelenograd Mikron,又需耗時1年與數十億盧布的成本。Zelenograd Mikron對此消息則拒絕作出回應。俄羅斯遭受各國制裁後,雖計畫振興國內半導體產業,並預計在今年年底完成90奈米、2030年達成28奈米製程的開發,俄羅斯政府也將提供100億盧布(約新台幣40億)資金協助Zelenograd Mikron擴產。但西方專家並不看好半導體能力明顯落後的俄羅斯,能如期完成開發並投入使用。
賓士告帝寶明年二審若勝 2000億汽車零件產業恐斷根歸零
民眾修車,日後恐無法選用便宜台製副廠產品!賓士原廠戴姆勒來台打專利戰,控告國內車燈大廠帝寶工業車燈設計侵權,帝寶一審敗訴,二審明年宣判,但現已令產業界人人自危,深怕若再敗,不只這款車燈副廠零件將絕跡,其他國際大廠起而效尤,更將令每年逾2千億的台灣整體汽車零組件產值,就此斷根歸零。賓士原廠戴姆勒來台打專利戰,控告國內大廠帝寶工業車燈設計侵權,令國內汽車零組件產業人人自危,圖為台北國際汽車零配件展。(圖/報資資料照)整合上下游展實力 拉高談判籌碼財經官員不諱言,近年來外國車廠大舉在台申請汽車零組件專利,就是看到台製零組件占全球售後巿場約8、9成,想從設計製造源頭予以攔截。他指出,面對專利戰,副廠因應策略不外乎為「迴避」、「創新」或「談判」,以帝寶為例,其為車燈設計遭控侵權,這部分因一定要與車身吻合,要避開不容易,但是台灣有產業一條龍優勢,如能整合燈殼、LED光學、IC電路等上下游,秀出「堅實肌肉」,將可大幅拉升談判籌碼。原廠專利戰 影響一次看一般來說,零組件分原廠跟副廠,以換大燈(前燈)為例,進口車原廠、副廠價差約4~5倍、國產車價差至少2倍,民眾選擇副廠,考量的是外觀相近,更重要的是便宜,開支省很大。台製汽車零組件物美價廉,每年外銷產值超過2000億元,其中與外觀有關零組件如前後車燈、後照鏡、保險桿及車身板金等更在歐美各國囊括龐大市占率,成為原廠覬覦肥羊。二審若再敗訴 台廠將被予取予求戴姆勒是在2017年,以帝寶在賓士E系列所用的W212型頭燈,侵犯智慧財產權提告,一審帝寶吞敗,判賠3000萬元,並要求銷毀模具、成品及半成品,帝寶曾爭取和解,但戴姆勒連談都不想談,最終帝寶提起上訴。對於即將到來的二審,帝寶表示,目前已與專利法律團隊積極準備證據,將於二審中提出相應主張,期讓法官了解帝寶訴求。另帝寶也強調,該款車燈設計與訴訟案專利有顯著差異。令人憂心的是,目前雖只有帝寶被告,不過戴姆勒提告舉動,已在國內業界投下震撼彈,汽車零組件業者個個擔心淪為下個倒楣鬼,業者直言,戴姆勒若二審再贏,無疑宣告台廠可被予取予求,屆時若不給付大額和解金,就等著吃官司,到頭來賠得更多。車主也受害 無便宜副廠產品可用業者表示,就怕成為待宰羔羊,許多零組件廠除私下探詢帝寶取得勝訴的可能性,也透過跨國法律事務所尋求協助,甚至有些正在打的官司,也改採低調守勢,對於相關議題更不願多談,寒蟬效應已然成形。對開車族來說,若帝寶吞敗,台灣零組件廠未來將不敢、也不能再做副廠零組件,除每年2000億元產值歸零,民眾修車只能找原廠,花費大增,非原廠私人汽車修護廠也會因沒料件,面臨倒閉危機。
眼紅2千億副廠大餅 國際車商攻台搶食權利金
「國際車商要來收保護費了!」賓士原廠德商戴姆勒之前跨海來台,狀告車燈龍頭「帝寶工業」侵權,一審帝寶工業判賠3千萬元,並須銷毀模具,惹得國內生產「副廠件」的汽車零件大廠,幾乎全都皮皮剉。本刊調查,國內的汽車「副廠件」一年商機高達2千億元,在國際車商成本提高、獲利降低的現況下,過去一年來,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BMW及VOLVO等「集體」襲台,申請專利項目暴增,一名國際車商高層透露,「聽說有一個國際法律集團向國際車商釋出訊息,表示可協助來台訴訟,目的很可能是要逼台灣的汽車零件大廠開始支付權利金,這就像鯊魚嗅到鮮血般蜂擁而至。」戴姆勒(Daimler AG)為了賓士E系列車款所用的W212型頭燈,跨海控告台灣車燈龍頭「帝寶工業」(帝寶)侵害智慧財產權,去年一審判決出爐,帝寶遭判賠三千萬元,並須銷毀模具等成品和半成品。據悉,帝寶隨即下架及停止生產該型頭燈,並選擇上訴,明年初二審判決即將出爐;外傳帝寶一度提出「支付權利金」的和解條件,不過可能因為「價碼沒談攏」而未被對方接受。本刊記者致電戴姆勒法務部門詢問此事,對方僅表示︰「侵害智慧財產權不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提告是為了維護公司權利。」並強調未來面對類似侵權事件「不排除這種(提告)可能。」也就是說,戴姆勒在台尚有專利時效的百餘款設計,都可能是提告目標。汽車零件產業為台灣經濟命脈之一,馬英九在位時曾前往參觀相關車廠。(圖/報系資料照)委託代工 默許售零件除了遭戴姆勒控告侵權,法國燈具大廠Valeo也在去年提告帝寶,稱帝寶侵害該公司新式專利,一審帝寶被判須賠四百四十多萬元,目前二審中;韓國現代汽車日前則在美國控告帝寶美國子公司侵權,帝寶今年五月初公告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一位熟悉汽車零件運作的車商退休高層直白地說:「除了頭尾燈組,其他諸如前後保險桿等鈑件、後視鏡等俗稱『副廠件』的外觀零配件,都有相同的問題,這個(帝寶被控侵權)影響到的是國內好幾家上市公司。」難怪帝寶判賠的消息一出,國內生產「副廠件」的汽車零件大廠幾乎全都哀哀叫、皮皮剉。「所謂『副廠件』就是山寨品,坊間『副廠件』是否違法的差別,就在於有沒有經過原廠『默許』。」該退休車商高層進一步指出,國際車商在開發新車的時候,為了避開各種「反托拉斯法案」(防止商業壟斷行為),一定會開出所需零件規格,並找來幾家汽車零件大廠代工生產(OEM)。「通常國際車商都會默許或直接白紙黑字載明,例如在新車上市滿三或五年後,這些OEM廠商可以對外銷售該款頭燈,但不得打上原廠的商標;有的則會規定販售年限,有的是會限制數量,數量到了,OEM廠商就必須自行銷毀模具或繳回原廠。不過,不管是哪一種規定,國際車商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太會追究,這就是所謂的『灰色地帶』。」該退休車商高層透露。一名汽車零件業者表示,早期帝寶就曾經幫賓士代工過幾個車型的頭燈,但不包括W212型頭燈在內,「因此,帝寶生產的『副廠頭燈』就談不上所謂的原廠默許,在原廠眼中是完全的山寨品,加上帝寶在副廠頭燈界的占有率極高,市場又以歐美為大宗,自然引來原廠的注意。」法國燈具大廠Valeo去年也來台提告帝寶侵權,一審帝寶判賠400多萬元。(圖/翻攝自Valeo)銷毀模具 恐成為判例 根據台灣車輛工業公會統計,台灣近年汽車零件外銷總額皆超過二千億元,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帝寶;此外,堤維西和東陽等車燈、塑件大廠,也是大咖之一。替國際車商OEM的同時,這些汽車零件大廠也會鎖定國內外的熱門車種,生產「副廠件」,提供經銷商採購。從事維修德系進口車的汽車達人楊欣儒表示:「副廠件的流通與否,會直接影響到車子銷量。」擅長專利權的証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江明軒分析,戴姆勒提告帝寶侵權一案中,帝寶必須賠償三千萬元,其實並不多,「銷毀模具的部分才是重點,目的就是要讓其成為指標性判決。」他認為,只要此例一開,其中的危機不僅僅在汽車零件,包含手機零件、配件等產業都能適用。「戴姆勒告帝寶一審勝訴後,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陸續都聽到『已有國際法律集團向國際車商釋出訊息,表示帝寶一案將成為指標性判決,未來可以協助來台訴訟』的風聲!」一名國際車商高層透露,「近來國際車商不約而同來台申請專利,很可能是要逼台灣的汽車零件大廠開始支付權利金,這就像鯊魚嗅到鮮血般蜂擁而至。」獲利降低 開告闢財源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統計,二○一九年外國人來台申請專利件數高達四千五百九十六件,較前一年增加二○%,外國人申請專利件數首度超過本國人。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廖承威指出,從前十大外國專利申請案來看,有超過一半是來自美國、歐洲、日本的大車廠,其中福特、雷諾、寶獅雪鐵龍和BMW的申請案多達百件以上。瑞典車商VOLVO雖然僅有六十八件,但比起二○一八年的十四件,卻是「暴增」四倍。 本刊記者查詢發現,這些國際車商新增的申請案,都是頭燈、尾燈、保險桿和後照鏡等外觀可以明顯判別的「設計類專利」,對於國內汽車零件大廠,很可能都是「侵權未爆彈」。對此,廖承威表示,車輛照明設備的申請數不升反降,因此還沒辦法看到戴姆勒控告帝寶一案是否已經開始發酵,「如果涉及汽車外觀的頭燈、尾燈、保險桿、鈑金件,因爲修護目的是要復原外觀,因此幾乎沒有設計的自由度。」為何在台行之有年「副廠件」,國際車商直到近年才如雄獅初醒般,爭相來台爭取權利?一家專營德國車零件的業者打趣說︰「應該是原廠要來收『保護費』啦!」另一家業者更露骨地說︰「賣這麼久才來告,就是要等你賣出一定的量,談判時才有籌碼。」「近十年來,消費者愈來愈刁鑽,車商不得不投入更多資金,開發更多車型,例如雙B和AUDI等車商,每個品牌旗下各有二、 三十種車款搶市;在銷量下滑、成本提高、獲利降低的情況之下,車商自然要另闢財源。」一名資深汽車產業人士進一步分析。該人士點出,「國際車商陸續投資數百億美元研發電動車,在頻頻大額支出的情況下,看到這些『山寨零件廠』爽吃肉卻連湯都不願回饋,當然會採取收割的行動,想向汽車零件大廠收取高額『保護費』。」產值高達二千億元的台灣「副廠件」,自然成了「待宰肥羊」,恐影響零件廠獲利及股價,波及數萬投資人,而以後消費者購買零件,也可能要「多付一點」。面對國際車商集體來台申請專利,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陷入恐慌的傳聞,在專利領域浸淫多年的廖承威正面解讀表示,國外企業選擇來台進行專利布局,正是因為台灣企業的研發能力相當強,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環境也十分健全。專家建議 談判打群戰「如果國內企業在沒辦法取得專利授權的情況下,可以整合產業一條龍來增加談判籌碼,像頭燈部分可整合燈座、發光元件、光學元件等廠商,以打群體戰方式提升品質進而取得專利授權。」廖承威大膽倡議,「再者,新貿易戰打的就是智財戰爭,因此最好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控管專利申請品質及處理專利紛爭,協助專利相關問題。」江明軒也建議,汽車零件大廠未來除了真的需要成立IP部門,最好也能推動「維修免責條款」。今年四月,包括邱議瑩在內的二十七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讓消費者和台灣汽車零組件產業能在不違法專利法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使用未經原廠的授權的副廠零件,讓汽車能夠維持既有功能及恢復外觀,這也給了「副廠件」大廠一線生機。
副廠件恐滅絕5/台灣智財保護太健全 立委推維修免責條款解套
面對國際車商集體來台申請專利,國內汽車零件大廠陷入恐慌的傳聞,在專利領域浸淫多年的智財局副局長廖承威正面解讀表示,國外企業選擇來台進行專利布局,正是因為台灣企業的研發能力相當強,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環境也十分健全。「如果國內企業在沒辦法取得專利授權的情況下,可以整合產業一條龍來增加談判籌碼,像頭燈部分可整合燈座、發光元件、光學元件等廠商,以打群體戰方式提升品質進而取得專利授權。」廖承威大膽倡議,「再者,新貿易戰打的就是智財戰爭,因此最好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控管專利申請品質及處理專利紛爭,協助專利相關問題。」智慧財產局副局長廖承威建議,汽車零件廠提撥預算成立IP部門,以協助專利相關問題。(圖/馬景平攝)証揚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江明軒也建議,汽車零件大廠未來除了真的需要成立IP部門,最好也能推動「維修免責條款」。今年四月,包括邱議瑩在內的二十七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草案」,增加「維修免責條款」,讓消費者和台灣汽車零組件產業能在不違法專利法的情況下,生產、銷售、使用未經原廠的授權的副廠零件,讓汽車能夠維持既有功能及恢復外觀,這也給了「副廠件」大廠一線生機。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二十七名立委,提案修正《專利法》,希望能納入維修免責條款,給台廠留生機。(圖/報系資料照)
AI能否成為專利發明人 美專利商標局說明
隨著人工智慧(AI)成為新的科技主流應用,由人工智慧產生的智慧財產是否也具有對等的專利申請權利,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最新裁定不能將人工智能系統視為專利的發明人。在美國商標局的一場討論中就專利法中對於個人的定義是否適用於機器(人工智慧),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英文中用了誰(whoever)、他(himself)或她(herself)之類的代名詞,若延伸使用到機器上,這種解釋過於寬泛。美國專利商標局結論是,根據現行法律,專利申請中只有自然人才能被指定為發明人。會引發這樣人工智慧是否具備專利發明人的討論,主因是一家名為DABAS的公司,其下的AI系統研發出一項食品容器及一項閃光燈的專利,因此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而除了美國專利商標局,DABAS同樣向英國的知識產權局(IPO)和歐洲專利局(EPO)提出專利申請,最後根據法令裁定不能列為發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