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條款
」 房東毛孩探視權2/就怕從此見不到「毛寶貝」 名律師傳授「兩全其美」大法
毛小孩對現代人而言已經不只是療癒的寵物,更是如同家人般的重要存在,陪伴彼此經歷人生各種酸甜苦辣,而小乃(化名)在小學時失去母親,又被迫將愛犬送養,至今時隔6年想要探視竟遭對方一再拒絕,讓她悔不當初。據了解,小乃的父母在2015年時到流浪動物之家領養愛犬「啡啡」,啡啡的可愛和天真讓牠成為全家的開心果,但小乃母親卻在啡啡到來的1年半後因病離世,龐大醫藥費更讓整個家經濟條件不如以往,小乃的父親無奈之下帶著女兒回老家居住,因老人家極度排斥養狗,父女倆百般無奈下只好與奶奶協議自尋認養人,才結束這起家庭紛爭。「我很愧疚,當時沒能照顧好妻子,現在也沒能保護好小乃。」陳父漲紅著臉,心酸透露這幾年的心境,看著愛女在年幼時就承擔「喪母之痛」,小乃的早熟懂事讓陳父更加心疼,又因為經濟因素導致女兒被迫與啡啡分離,看著女兒變得沈默寡言,陳父感到無地自容。對一般人而言,小狗啡啡僅是寵物,但對當時失去母親的小乃來說,牠卻是最重要的精神慰藉。(圖/讀者提供)小乃如今已經是大一學生,啡啡的領養人當初曾允許她探視愛犬,時隔6年領養人卻翻臉不認,認為小乃想要探視啡啡是「忘恩負義」、「讓人困擾」,小乃無限懊悔卻也無計可施,只能祈禱領養人回心轉意,讓她能夠與啡啡重聚。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表示,隨著時代遷移加上少子化的浪潮,毛孩早已不能用物品價值衡量,對飼主而言有不可取代的情感,倘若遇上不得已的情況要與毛孩分開,建議應以書面合約做約定以避免困擾。賴芳玉提到,她曾遇過夫妻離婚,而雙方之間沒有子女,對於財產分配也無異議,唯一爭吵不休的便是共同撫養毛孩的歸屬權,最終在離婚協議中增添「寵物條款」才解決2人分歧,她也建議加入「違約金條約」更能適度解決紛爭。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表示,隨著時代遷移加上少子化浪潮,毛孩早已不能用物品價值加以定義。(圖/翻攝賴芳玉臉書)此外,許多飼主擔心自己離世後寵物無所依托,美國一位成功的商業家多里斯更在逝世後,將500萬美金留給自己的愛犬,但賴芳玉表示,寵物在台灣無法繼承遺產,但飼主可用信託方式解決此問題,也有飼主知道自己恐時日無多,以託付的方式拜託親友照顧毛孩。賴芳玉也建議修法提升毛孩的法律地位,她提到,寵物在法律上歸類為「物」,但寵物和飼主之間的依附宛如親子,這才出現「毛小孩」暱稱,建議條文與時俱進,與人類情感做出呼應。
租屋處全是「貓毛和尿」超級臭 房東崩潰:打死不接受養寵物
有些房東不歡迎租客養寵物,因為可能會讓環境變得髒亂。近日一名房東表示,他出租2年的套房被搞得十分髒亂,全都是貓毛和貓尿,「打死我,我也絕對絕對不會再接受養寵物的租客了。」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房東互助會》發文,「我終於非常深刻的體會到,為何很多屋主拒絕把辛苦買來的房子出租給養寵物的租客了、雖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遇到一次真的就嚇死了,整棟新粉刷整理乾淨完成,全新冷氣窗簾、出租2年後,我真的非常非常心痛。」原PO表示,整棟房子都是貓毛,還有貓屎尿的臭味,冷氣也很噁,「窗簾抓傷加臭還全部黏貓毛、磁磚地板可能太滑貓無法行走而黏上木地板,搬走木地板撬走送我整片地板上的黏膠、牆壁到處噴的一大片黃黃的東西、居然把流理台當成貓咪的窩裡面全貓毛底部都是貓尿、整個流理台臭死了。」原PO嘆,如果租客有養寵物,麻煩善待別人的房子,「打死我,我也絕對絕對不會再接受養寵物的租客了。」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這應該是租客個人衛生習慣問題,跟有無養寵物無關,若是租客有常常清潔打掃就不會這樣了」、「不懂為什麼養寵物,會養到冷氣會塞毛」、「我自己養狗,但我也不租養寵物的」、「要簽寵物條款,請他們固定洗冷氣」、「我現在租的房子前一手也是養貓咪的。輕鋼架邊縫也都是貓毛。真的很難清潔」。
外宿妹租屋遇房東獅子大開口 逼簽「禁養寵物條款」外加15萬保證金
不少租屋族都會遇到租房時,房東禁止養寵物的限制規定,但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租房簽約後,卻被房東要求加簽「禁養寵物條款」,甚至還要追加15萬的保證金,讓已經匯了房租與兩個月押金的她不能接受,因此退租卻沒有收到房東完整退款,因此提告求償返還押金。女子租了一間租金不便宜的套房,沒想到除了押金兩個月以及房仲費外,房東還要15萬禁養保證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名女子在租屋網站上,找到一間1萬8800的房子,在房仲的介紹下,向一名朱姓女子租下一間套房,沒想到就在支付兩個月押金及首月租金共56400元,還給房仲9650元的仲介費用後,房東卻突然表示「房客未來可能養寵物破壞房屋」,因此要求補簽寵物條款,還要她另匯15萬來當保證金,讓房客嚇壞租個房子竟然要給房東17萬押金。女房客並沒有養寵物,但要加收15萬誰都不願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讓女房客馬上宣布退租,並要求對方盡快歸還她的房租與押金,沒想到最後只透過仲介退還了36900元,還有近2萬元沒有歸還,她因此提告房東。據判決書指出,房東未退還全額押金與租金,還差了19500元,但房東也認為並非她單方面解除合約,雙方尚未完成簽約,當時她發現社區住戶公約不可以養寵物,所以要求房客加簽條款,加上房客毀約後沒有歸還要鑰匙、磁扣,因此換鎖要扣對方2000元。房東認為當初房客直接退出群組,沒有合意雙方解約,也沒有歸還鑰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最後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雙方因「禁養寵物條款」未達成共識,租賃租約雖已成立但尚未生效,房客態度也認定足認雙方已合意解約,經查房東未歸還19500元,但扣掉換鎖的2000元,判房東必須歸還房客17500元。全案可上訴。
房東遇虧損竟要房客「補償赤字」 他嘆:遇到高雄版張淑晶
在外生活最怕租屋糾紛。一名在高雄三民區租屋的網友表示,去年房東更換新的電子電錶後,居然要所有租客「補差額」並要網友補繳7千多元的電費,讓他無法接受拒絕。沒想到,房東事後疑似找不明人士上門威脅網友,更揚言不繳錢就「法院見」,讓網友感嘆為何有這麼無理的房東。這名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房東代理人在去年5月請私人公司安裝電子電錶後,房東竟以「新電錶不準」為由,於10月要求該棟房屋的所有租客,補繳6到9月的電費,更說:「電費一度收5元,照道理是要賺怎麼反而賠錢?」而原Po則被要求補繳7千多元的電費,還有人甚至被房東催繳1萬多元。原Po表示,過去他每個月的電費僅1千多元,怎麼可能4個月就用到7千多元,懷疑房東想讓房客代付安裝費,而包含原Po在內的許多租客都發現,安裝電子電錶後,舊電錶還在原處,等於「2顆電錶在跑」;原Po為此向房東要求出示過去4個月的用電度數,房東不僅拿不出來,還反嗆原Po「不付的話就法院見」!網友分享與房東的對話截圖。(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之後原Po因未接房東的電話,遭到2名男子「敲門,叫我開門他要進來」,還說自己就是房東,但原Po入住至今只見過房東代理人,因此不願開門,之後對方聽到原Po的貓在叫,又刁難「有沒有簽寵物條款?」讓原Po無奈「我怎麼可能笨到找不能養寵物的套房去住」,最後是揚言要報警才讓對方打退堂鼓。原Po坦言,這7千多的電費不可能繳出去,「他現在要我們補繳他虧損的錢」,更說許多房客都採取反抗態度,不會去繳沒有度數的帳單。未料,房東之後又出招,「說要從我們押金扣那個補繳的錢」,讓原Po相當無言「我知道最後就是走法律」,更說房東「根本就是台北那個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