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驗合格
」 NCC 掛牌 電動自行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 微電車民眾荷包注意!微型電動車今未掛牌就開罰 北市上午已取締8件
交通新制注意!30日0時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下稱微電車)如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並沒入車輛。而30日一早截至上午9時許,北市警局就已取締8件微電違規,北市警也提醒民眾切勿騎乘無牌照微電車,以免受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自11月30日起微電車除應領牌行駛之外,若未懸掛牌照或懸掛他車牌照於道路停車者,亦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另騎乘微電車應滿14歲、應戴安全帽、不得載人;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微電車並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北市警交通大隊統計,113年1至11月29日共取締微電車違規1,631件,其中違規前三大項目分別為「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397件、「違規行駛人行道」291件;因應11月30日全面領牌規定實施,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規劃連續4週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各警察分局針對轄內工廠、校園、市場周邊等微電車易出沒熱點,每日加強稽查及宣導,於實施後2週加強微電車未依規定領牌執法,統計實施首日(至上午9時止)共計取締微電車違規8件,包含「未領用牌照行駛」2件(罰鍰3600元)、「未領用牌照車輛於道路停車」1件(罰鍰1200元),「未戴安全帽」1件(罰鍰300元)、「其他動態違規」4件(闖紅燈2件,罰鍰300元;紅燈右轉2件,罰鍰1200元)。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尚未完成領牌微電車,不得行駛,亦不得停放於道路,並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微電車「未掛牌投保」今起最高罰3600元、扣車 新法懶人包看這邊
阿公阿嬤、外籍移工、菜籃族常在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從今天(11月30日)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也會移置保管。以下為CTWANT整理得微電車新法的懶人包,資料參考自「交通安全入口網」、「監理服務網」,提醒民眾上路前應再三注意。小心分辨這2種車:過去稱作「電動自行車」的車款,目前已改名叫「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須掛牌,是以電力為主要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腳踏板、不須掛牌,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騎微電車上路前必須先做到:1. 投保: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2. 掛牌: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其中,審驗合格車輛將移置保管,未審驗合格車輛則沒入。3. 滿14歲:未滿14歲駕駛者,將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以下行為不能做:1.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違者罰900元至1800元2. 禁止載人,違者罰300元至600元3. 未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4. 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改正5. 未戴安全帽,罰300元6. 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拒檢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7.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並改回原規格(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如何領牌、規費多少錢?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時,車主應準備:1.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2. 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4. 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5. 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可到各監理所站或到點服務場所完成「實車查核(驗車)」,並可申領牌照,微電車牌照規費為450元(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防陸車來台洗產地新制上路 郭智輝:保護台廠供應鏈
為嚴格防堵中國汽車零組件洗產地,衝擊台灣汽車供應鏈,經濟部產發署公告「中國大陸車款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認定作業要點」,根據車款上市時間不同,分為3年調整,最高要求在地化比率達到35%以上。經濟部長郭智輝15日受訪表示,考量到台灣整車市場很小,車廠也要盡量使用國內廠商的零組件,「保護台廠供應鏈」。經濟部8月1日實施新制,若國內車廠業者規劃引進中國品牌者等4種車款樣態,包括中國品牌與國際品牌合作、中國品牌併購國際品牌、國際品牌在中國生產的車輛、以及純中國品牌,須符合零件在地化採購比例,且須逐年提高,已上市車款也須遵守相關規範。經濟部產發署表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採逐年提高,根據車款上市時間不同,給予不同在地化比率要求,分為3年調整,最高要求在地化比率須達35%以上。經濟部產發署進一步解釋,2023年底前取得交通部審核的車款,國產化比率在在今年8月1日到明年的7月31日間,要達到20%以上;2025年的8月1日到2026年的7月31日間,要達到30%以上;2026年的8月1日以後則要達到35%以上。此外,經濟部產發署也指出,今年1月1日到7月31日前取得的交通部審核車款,國產化比率在今年8月1日到明年7月31日間要達到15%;明年8月1日到2026年7月31日間要達到25%;2026年8月1日之後要達到35%以上。至於今年8月1日以後取得交通部安全審驗合格證的車款,在地化比率必須在1年內達到15%以上,第2年達到25%以上,滿2年後則達到35%以上。經濟部產發署表示,業者是否符合國產化要求,將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會組成除了經濟部產發署代表1人,車輛專業領域專家5人,成本估算財務領域專家1人,由經濟部產發署核發在地化比率認定文件;審查不符合者,經濟部產發署應駁回其申請。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高雄電動車連4次自燃釀火警!居民不堪其擾 屋主遭控公共危險
隨著環保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的民眾選擇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近日高雄鳳山區卻發生一起令人擔憂的事件,1名黎姓男子的電動車在充電時突發火災,這已經是其所在住宅區連續第四次因電動車起火,讓周圍居民感到相當不安。事件發生在26日晚間7時多,消防局接獲報案,表示鳳山某民宅發生火警,當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時,發現1輛電動車的電池因不明原因在充電時起火,所幸鄰居發現異常並即時採取行動,迅速撲滅火勢,避免更大災害的發生,消防人員隨後檢查周圍住戶,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根據消防單位的調查,黎姓男子的住宅從2020年以來,已經因電動車火警發生過四次,火災頻率令人堪憂,消防人員表示,該住戶的頻繁火警不僅影響他們的生活品質,也讓鄰居感到驚慌,事後,警方已經將黎男帶回偵辦,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進一步調查。針對此事件,消防局提醒廣大電動車使用者,在購買電動車時必須確認產品是否擁有審驗合格標章,切勿自行改裝,並建議使用原廠提供的電池和充電線材;此外,充電前應仔細檢查電池外觀是否異常,並在充電時避免周圍堆放可燃物品。更重要的是,消防人員強調,電動車充電時應避免在室內進行,並要控制充電時間,充滿電後,應務必拔掉插頭,以防止過度充電引發的危險。
夏日好康!eMOVING推出Shine特仕版限量優惠,兼具奢華與安全的新選擇!
慶祝中華電動二輪車eMOVINGShine系列車款,連續13個月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級距單月領牌數穩居第一。eMOVING趁勝追擊、延續夏日好康,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特仕版亮麗車貼設計採用鏡面材質,閃亮程度不容忽視,融合穆夏風格的優美曲線和華麗花卉,展現出宮廷般的奢華,並且搭載膝前置物盒,一次滿足實用需求。新車上市,即日起邀請大家到eMOVING授權經銷門市賞車,預約來店試乘及分享,再送您品牌隨行杯。(圖/業者提供)輕鬆騎乘,節能省錢首選交通部自2022年起將「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兩年內(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法規宣導期即將截止,eMOVING為回饋消費者使用需求,限量推出「Shine冠軍特仕版」,以免駕照、免加油、輕鬆滿足中高齡及年滿14歲學生族群日常所需,加上車重僅 40 公斤,除了可以透過車輛直接充電,車廂內的鋰電池亦可取出充電,5公斤的可攜式鋰電池不僅輕巧外,還提供優於業界的兩年保固。此外,充滿電力僅需 $1.87 元,換算下來平均 1元可以行駛 21km。這次特仕版加贈膝前置物盒,增加收納空間,另外可再加購菜藍,讓日常運用的靈活度更高。(圖/業者提供)安全無虞,品質卓越 根據交通部統計,2024年數據顯示,同屬慢車型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與腳踏自行車在1至3月的事故數量分別為2,174件和3,609件。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事故數量比腳踏自行車減少將近40%,微型電動車二輪車外型上就如同機車,較易被用路人注意,且相較腳踏自行車,更增加了燈光等配備,大幅提升使用上的安全,非常適合短程代步或無駕照需通勤移動的使用者。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選擇多,消費者該怎麼選擇呢? 交通部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呼籲,民眾在選購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定要確認車款是否經交通部審驗合格,可請店家出市審驗合格證明,以保障行車安全。eMOVING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僅是通過交通部審驗合格,為保障使用者的用車安全,全車系充電鋰電池符合CNS規範,並自訂更高檢測標準,包括過充電、短路、擠壓、高溫及穿刺不起火等測試。車體經歷衝擊、摔落、涉水及1萬8千公里耐久試驗,並提供整車一年、電池兩年保固,確保車主騎乘安全,使用更安心。(圖/業者提供)限時狂歡,豪禮相送即日起至7月31日止,炎夏享好康,購買Shine特仕版再贈購車金4,000和膝前置物盒(市價1,200)及24期0利率,預約來店試乘分享,即送品牌雙層隔熱隨行杯。除了微型電動二輪車外,eMOVING EZ1同享購車金優惠及超低月租費每月只要199元(可行駛約500km)。而為鼓勵eMOVING老客戶換購新車,凡2017年底前領牌之車主回廠換購(限emoving/emovingplus/emoving super車款),除當期優惠外,每台再加碼3,000元家樂福電子禮券。
iPhone16恐無法上市?剩3委員不能審型式認證 NCC主秘回應了
立法院會昨(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7名委員任期,自一任4年且屆滿得連任的規定,修正為一任4年且最多僅能連任一次,代表NCC7月底前確定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針對iPhone16上市的型式認證是否受影響,NCC主秘黃文哲回應了。據了解,目前NCC的7位委員中,有4人將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4月底公布新人事案,提名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等4人擔任下屆委員,並指定翁為主委、陳為副主委。不過,國民黨團提案將NCC委員提名暫緩列案,經表決國民黨9票、民進黨8票、民眾黨棄權,通過提案。NCC副主委翁柏宗當時表示,依照現行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若立法院修改組織法,NCC尊重其職權。翁柏宗也直言,「委員出缺,未來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因為這些東西都需要型式認證」。NCC說明,根據目前法規,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NCC舉例,尚未取得型式認證的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口到台灣時,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時要經委員會確認,如果人事案卡關,僅剩下3名委員,便無法審理相關議案。如今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代表NCC在7月底確定將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對此,黃文哲今(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按照程序,只剩3個委員無法審理議案,現階段「iPhone 16無法通過型式認證」,目前正想辦法調整相關程序,盼在法律許可下讓部會正常運作,詳細將於下週再行報告。
「未繳回超額頻寬」遭NCC開罰30萬元 台灣大哥大回應了
NCC於10日審議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大哥大)屆期未履行合併案行政處分附款及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及其所涉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等兩項討論案,委員會決議,針對台灣大哥大未履行附款之部分,處以怠金30萬元;另就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部分,通知台灣大哥大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其網路設定,將900MHz頻段由10MHzx2改正為5MHzx2,以符網路設置計畫,後續倘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後續NCC並將視該公司依規定應得使用之頻率範圍,辦理基地臺執照核(換)發事宜。對此,台哥大今(13日)回應,在不影響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將於15日凌晨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台哥大強調,因本案行政訴訟已進入調解,台灣大哥大盼與主管機關達成妥適方案,以求用戶權益得以確保。NCC說明,NCC就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進行審查考量後,於去年1月18日附加附款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該兩公司合併後,於1GHz以下出現超額頻寬,NCC要求台灣大哥大應於113年6月30日前,採自主繳回、交換或轉讓之方式改正,並經數發部核准,完成超額頻寬之處理。本案經數發部3日查復表示,該部至同年7月1日止,尚未收到台灣大哥大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顯見該公司屆期仍未履行前開附款,NCC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30萬元怠金,並請其於文到5日內履行附款,敦促該公司盡速向數發部提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NCC後續並將持續積極要求該公司履行相關法遵義務。NCC同時表示,台灣大哥大當時於合併案核准後,曾向該會提出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並經核准在案。台灣大哥大在該會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明定自113年6月30日起900MHz使用5MHz×2。據此,後續NCC持續以電波監測站監測及實地量測等方式查測台灣大哥大基地臺使用頻段,測得該公司900MHz下行頻段使用之頻率範圍為930MHz至940MHz,與經核定之網路設置計畫不符。同時NCC並於113年7月1日及2日至台灣大哥大網路管理中心進行行政檢查,台灣大哥大亦自陳該公司目前900MHz使用之頻率範圍,並未依網路設置計畫辦理。今(113年7月10)日台灣大哥大到會陳述,除確認前情外,並現場說明,目前該公司預計將於113年11月底前完成基地臺設備整合,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額頻寬處理,繳回超額頻段予數發部。NCC表示,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其網路架構及性能應符合網路設置計畫。故NCC決議依電信管理法第40條第3項規定,通知台灣大哥大應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如未依通知於期限內改正或繼續使用,將再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第3項第3款規定,處台灣大哥大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正,屆期若仍未改正,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NCC另表示,後續有關台灣大哥大申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涉及應得使用頻率範圍之事宜,並已同步函詢要求該公司,限期回覆說明基地臺使用900MHz頻段之上下行起迄頻率,俾供該會辦理。
小心膨脹鋰電池!過度充電恐釀災 消防局籲注意異常三訊號
小心膨脹鋰電池!北市政府消防局統計,近5年(108年至113年5月底)鋰電池火災中,逐漸以供電動車輛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起火案件為最多。過去案例最常見鋰電池因過度充電或使用未有檢驗合格標章之電器產品,在其充電或使用過程中發生熱失控而起火燃燒,因此做好鋰電池火災預防安全對策,才能避免下一次的事故發生。而民眾只要發現鋰電池出現膨脹,或是有摔落、受損等情形,都應避免再使用。近年來鋰電池成為電力儲存裝置的主流,舉凡行動裝置、3C產品及電動車輛等,均因鋰電池體積小、具備高能量密度且低自放電等優點,使用率大幅增加,但鋰的化學活性大,因此具有較高的危險性。根據消防局統計近5年共發生139件鋰電池火災;其中發生於建築物內的鋰電池火災計有82件(占59%),電器產品以行動電源計27件最多;另電動車輛鋰電池火災計有36件(占25.9%),車輛種類以電動輔助自行車計12件最多。消防局指出,鋰電池致災原因多為過度充放電、掉落、撞擊、結構受損等外部異常狀況,以及電解液分解、電池內部壓力積累、隔離膜熔毀等內部異常狀況;近日消防局推出「FSI火場偵探教室-第4課 鋰電池燃燒再現實驗」,藉由再現實驗模擬鋰電池過度充電,重現鋰電池起火前異常三訊號:膨脹、發熱及冒煙。一旦出現以上異常訊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浸泡於水中,待確定無安全疑慮後交由回收單位回收。消防局表示,從過去案例中發現,鋰電池致災最常見原因是電池長時間充電以及使用未有合格標章之充電式電器產品,為防範鋰電池火災的發生,消防局呼籲應謹記以下注意事項:(一)選用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3年5月起實施「3C二次鋰單電池/組、二次鋰行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強制檢驗,而後陸續亦將「3C二次鋰行動電源等五項商品」、「電風扇等七類充電式電器商品」皆納入應實施檢驗範圍;另方面依交通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應辦理型式安全審驗合格。因此購買時需檢視是否有檢驗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過於便宜之電器產品及鋰電池。(二)使用前詳閱說明書,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應依產品使用手冊正確使用電池。(三)充電時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或易燃物附近:平時電池應置於乾燥、陰涼處,不可曝露在潮濕、高溫環境,民眾使用鋰電池或其產品充電時周圍不可擺放可燃物,充電作業也需在安全及通風良好處所進行,環境溫度應在0至45℃之間。(四)充電完成請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過充現象,以及避免睡覺時充電:產品或電池充電時間勿過長,電池充飽應儘快拔除,充電電流不可過高,另應使用原廠檢附或有過充保護裝置的充電器。(五)手機、行動電源產品應避免摔碰、擠壓及撞擊:切勿摔落、擠壓或大力撞擊等,以避免內部隔離膜破損等因外力造成結構受損問題。(六)攜帶時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鋰電池應放入保護盒或夾鏈袋,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
環境部預告修法!汽機車學校周邊排汙 將加重裁罰1.5倍
環境部預告修正「移動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準則」,只要機車、汽車等移動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並進入畫為空維區的學校周邊,罰鍰將加重1.5倍,換言之,常見未定期檢驗汽機車罰鍰將從500元變為750元。環境部30日預告修正「移動汙染源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指出,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的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只要進入到被畫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的學校周圍,罰鍰將加重1.5倍。他舉例,常見違規像是汽機車排氣沒有定期檢驗,原本處以500元罰鍰,進入到被畫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的學校,罰鍰變為750元;機車排氣檢驗不合格,原開罰1500至6000元,罰鍰變為2250至9000元;小型車原罰3000至1萬2000元,改為4500至1萬8000元;大型車原本罰5000至2萬,改為7500至3萬。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監事謝國清表示,提高罰鍰有助於維護孩童健康,家長本就有義務使汽機車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避免車輛排放廢氣,倒不認為罰鍰過高,建議可先實施一陣子,再依情況調整罰鍰額度即可。此外,環境部預告草案亦規畫,在空品維護區內的重複違規行為將按次罰款。張順欽表示,像是未定檢合格的機車進入空品區,1年內首次違規500元,第2度違規罰1000元。環境部表示,草案也新增裁罰對象,如果汽車製造或進口商販售車輛,沒有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或進口數量與申報量不一致,將可處2萬5000元至20萬元罰鍰。草案還賦予燃料供應業者更重的責任,張順欽說明,中油、台塑等製造油品公司供應的油品超標,原本裁罰10萬至100萬,草案規畫改為40萬至100萬,包含1項超標,原本裁罰10萬改為罰40萬;2項超標原本裁罰50萬改為80萬,3項超標以上均罰100萬。
盡速領牌!騎電動自行車注意了 12月起「未掛牌」最重罰36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前年起須領牌納管,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底到期,而南投監理站統計至4月底約5000餘輛領牌。南投監理站近日將攜手警方於縣內微電車出沒熱點啟動攔查宣導,呼籲民眾盡速辦理,若今年12月1日起攔查到未領牌之微電車,將依法開罰1200至3600元。電動自行車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於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並有2年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30日到期。據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統計,截至4月底南投縣約有5000餘輛微電車領牌,不過仍有部分車輛未領牌,為免屆時領牌塞車,呼籲車主盡早申請。近日南投監理站將配合警方於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加強攔查宣導,若今年12月1日起攔查到未領牌之微電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開罰1200至3600元。南投監理站提醒,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以下規定)合格後核發牌照。屬慢車的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25km/h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過去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種種情況,未加強管理,修法納入管理。
NCC人事同意權案遭封殺 副主委喊: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7日)討論下次會議報告及討論事項,國民黨團提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提名委員名單暫緩列案,表決多數通過封殺NCC人事案。對此,獲提名接任NCC主委的現任副主委翁柏宗表示,若人事案沒辦法過關,導致委員會無法運作,「未來iPhone16、17恐怕無法上市」。據了解,目前NCC的7位委員中,有4人將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上月底公布新人事案,提名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等4人擔任下屆委員,並指定翁為主委、陳為副主委。不過,國民黨團日前提案將NCC委員提名暫緩列案,經表決國民黨9票、民進黨8票、民眾黨棄權,通過提案。媒體關注若新任委員難產,是否影響NCC運作?翁柏宗回應,依照現行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若立法院修改組織法,NCC尊重其職權。翁柏宗也直言,「委員出缺,未來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因為這些東西都需要型式認證」。NCC說明,根據目前法規,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NCC舉例,尚未取得型式認證的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口到台灣時,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時要經委員會確認,如果人事案卡關,僅剩下3名委員,便無法審理相關議案。
共91款!最新無線機上盒廢止名單出爐 NCC籲:勿買勿賣
為維護電波秩序及保障民眾權益,NCC自105年度起針對無線多媒體機上盒 (簡稱無線機上盒) 之無線射頻功能加強抽驗,統計至112年底,經抽驗因不符合相關規定被NCC廢止審驗證明者共計91款。NCC為落實資訊揭露,業將經廢止審驗證明之無線機上盒相關資訊公告於該會「型式認證查詢網頁」下方之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中,請民眾勿買勿賣未經審驗合格之無線機上盒。NCC說明,市售無線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NCC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市後,持續進行後市場機制把關,考量無線機上盒之廢止審驗證明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器材,恐影響電波秩序及損害消費者權益,有加強後市場管理之必要性,爰該會於112年度主動抽查17款無線機上盒,並已廢止其中7款審驗證明。NCC補充,無線機上盒之型式認證僅限於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其所載軟體及其後端或雲端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段,並協助保護智慧財產權,該會已對於此類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採取下列措施:1.要求申請審驗者出具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之切結書。2.加強後市場抽驗,把關器材上市後之射頻硬體性能。3.配合司法判決廢止審驗證明。4.要求申請審驗者不得以器材經審驗合格,混淆宣稱其內容合法。5.請電子商務網路平臺業者協助阻卻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架。6.持續與相關機關共同致力保障合法者權益。NCC呼籲,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前,除應注意是否有經NCC審驗合格,避免買到未經審驗的無線機上盒外,更重要的是購買後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接取未經授權影音節目及頻道或安裝相關韌體、APK等程式,共創優良產業環境。
基北北桃提案「排氣管變更登記納入汽車」 環境部、交通部回應了
「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18日舉辦第4次交流會議,會議聚焦於噪音車輛管制方式,因4市都曾向中央建議從源頭落實管制,光新北市4年內就已6次函文經濟部、交通部及環境部,但都無下文,平台最後決議4市共同向中央建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排氣管變更登記項目」納入汽車,由源頭管制汽車改裝排氣管。環境部及交通部回應,要觀察機車納管新制效果,再評估是否納入汽車。「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成立時即聚焦探討噪音車問題,4市暑期7至9月啟動「麥」噪專案,於4市接鄰的主要道路或噪音車陳情熱區加強夜間攔查及科技執法,專案期間,新北市辦理60場次環警聯合夜間攔查,亦結合噪音車科技執法設備,共裁罰4067件噪音車。中央於今年10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經環境部噪音審驗合格的「機車」排氣管將罰900到1800元。但僅限機車,因此18日會議4市決議,共同向中央提請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排氣管變更登記項目」納入汽車,以降低汽車改裝排氣管而產生的噪音擾寧。北市環保局今年1至11月共取締1558件噪音車,主要透過聲音照相系統取締。基隆市環保局11月14日起啟動「寧靜街坊」專案,與警方聯合掃蕩市內6個熱點路口,違法就開罰3000元,至12月13日通報481件、已裁罰229輛噪音車。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蔡孟裕說,會先觀察明年1月起機車納管實施情況,若汽車也要實施,將與交通部討論修改法令並訂定汽車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才能上路;交通部則回應,汽車排氣管認證會轉請環境部評估可行性。
安全性有疑慮…娃娃車免碰撞測試 交通部回應了
彰化縣1輛幼童專用車(俗稱娃娃車)21日遭BMW轎車攔腰撞上,造成2名幼童傷勢嚴重,外界除檢討駕駛行為,也質疑國內的娃娃車不須碰撞測試,對幼童的保護性堪慮。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認同應檢視校車安全,昨拍板立案調查。交通部表示,娃娃車雖不在碰撞測試範圍內,但原廠打造車輛時必須要符合法規,通過安全審驗才能領牌上路。彰化縣娃娃車事故,造成包括11名幼童在內15人輕重傷,傷勢最嚴重的5歲及2歲女童2人都顱骨骨折,雖均脫離險境,但5歲女童顏面撕裂傷嚴重,出現創傷後靜默異常狀況,讓醫師擔憂其心理創傷。2018年就有立委質疑娃娃車的安全性問題,指國內9成以上是以國產商用客貨車改裝,沒有經過撞擊測試,如今5年過去仍未將撞擊測試入法。交通部表示,現在國內的娃娃車都是原廠出廠時就設計好,而不是從使用中的廂型車改造,廠商打造時,要符合設計規範,例如座位朝前、出入口與走道的規格、座椅設計、安全門等,檢測審驗合格才能領牌上路。交通部說明,國際上拿來做碰撞測試的車輛多為小型車,由於娃娃車都使用廂型車,座椅高度超過碰撞測試範圍,因此沒有被納入撞擊測試。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過去打造娃娃車的廠商有福特、福斯、中華三菱、TOYOTA等,現只剩下中華三菱得利卡(Delica),這還是因為政府拜託,否則會變成國內買不到娃娃車。林月琴並表示,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以前全台有6000多輛娃娃車,現在剩4000輛不到,若政府要求太嚴格還可能嚇退廠商。她認為,美國校車不只撞擊,連翻滾測試都要做,台灣若不能做到,至少車輛要有車道偏離警示、車前防撞、視野輔助、車輛穩定電子式控制系統等4項配備。彰化縣議員曹嘉豪則在臉書發文表示,校車、娃娃車是用來運送國家未來棟梁的重要交通工具,國內「幼童專用車」不管是訂立規則或管理稽查都漏洞百出,以美國來講,打造校車是比造裝甲車規格,對於校車的法規有多達500項,例如美國駕駛遇到校車必須完全靜止停讓,對娃娃車駕駛素質也相當要求,國內駕駛人觀念不改,開坦克車照出事!
69歲聽障計程車司機「撞死28歲新婚女」 公路總局曝肇事主因:與聽力無關
新北市中和一名新婚9個月的28歲女子,6月27日上班走斑馬線過馬路,被右轉的計程車撞上,搶救8天仍不幸過世。由於司機高齡69歲而且戴助聽器,女子丈夫質疑「交通部怎會讓這種人持續上路」。對此,公路總局也給答案了。事發當時,女子走在斑馬線上欲橫越馬路,走到一半被準備轉彎的計程車撞倒,直接被捲入車底,造成全身多處擦傷、顱內出血,搶救多日仍宣告不治。女子丈夫痛訴,司機在回答警方過程明顯反應緩慢,且帶有助聽器,認為不適任計程車司機,質疑交通部怎麼能繼續讓不適任駕駛繼續上路。女子丈夫懷疑,為何司機高齡69歲還戴助聽器,卻可以繼續上路。(圖/家屬提供)據了解,由於人口高齡化,交通部審慎評估後,將計程車職業駕駛年齡限制自2010年從65歲放寬至68歲,2017年再延到70歲。公路總局規定,計程車駕駛超過60歲需要每年換照和體檢1次,68歲以上體檢項目增加失智症、白天嗜睡指數、睡眠品質、運動心電圖檢查、尿液、血液、生化檢驗等。根據公路總局監理站調閱資料,肇事計程車司機今年2月10日曾因換照體檢,體檢紀錄由醫生檢驗合格並簽證,2月18日審驗合格發照。體檢紀錄顯示,駕駛自1997年取得職業小型車駕照,聽力檢測都正常,今年才配戴聽力輔助器,而聽力檢測規定,可辨別音響即可。公路總局監理組指出,從事發影片來看,肇事原因是計程車駕駛沒有停讓斑馬線行人造成,與聽力無直接關係。
兩輪新商機1/「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 每年創造40億元大餅
今年11月30日有一項新的交通法規開始實施,規定將「電動自行車」改稱「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不論新購或舊車,均需經過檢測及形式審驗合格,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以掛牌上路。這項法規的發起,源於2019年3月18日,時任交通部部長林佳龍發起的「交通部機車好朋友」Line群組中,兼任車輛公會機車委員會主委及光陽工業執行長柯俊斌的建議。柯俊斌認為,「電動自行車不須掛牌、登記、領照,因此管理困難,若有肇責或酒駕等違法事實也無法追溯、無法可管。」從交通安全及管理角度來看,這項修法立意甚佳。因為2016年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取得審驗合格標章即可上路後,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年年大幅增加,2016年有1,166件、2017年1,508件、2018年2,327件,到今年光是1-8月,就已超過5,800件,其中許多傷亡事故更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號碼」,而找不到肇事者。新法規定必須審驗領牌並投保強制險,的確能夠更有效處理類似事故。光陽工業執行長柯俊斌表示,過去電動自行車不須掛牌,造成管理困難,若有肇責也難以追溯。(圖/光陽工業提供)也許柯俊斌自己都沒想到,這項法規實施後,還為台灣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製造業者,每年創造了近40億元的商機。據了解,在11月30日之前,台灣約有65萬台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仍在使用中的約有45萬台,每年銷售量在10萬台左右。以目前光陽工業及中華汽車eMoving生產的幾種車型,每輛4萬元左右的價格計算,「微型電動二輪車」每年至少有40億元的規模。諷刺的是,過去幾年累積的65萬台電動自行車,卻只有1.5萬台來自光陽、2.5萬台出自中華eMoving,兩家大廠加起來的佔有率只有6.2%。那其他的61萬台從何而來?本刊記者走訪十多家機車行,得到一個結論:除了台灣還有幾家品質不錯的小廠外,絕大多數都是來自大陸。一位專門販售電動二輪車的車行老闆估計,「至少有七、八成是大陸進口零件來台灣組裝。」許多電動自行車是組裝或拼裝車,加上使用者經常違法改裝,肇事率年年增加。(圖/報系資料照)由於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屬「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所以這些業者多半自行進口零組件,在台組裝生產,再掛上新品牌販售。一家位在桃園龜山工業區附近的機車行維修師傅說,「這還算比較正派的業者,找得到上游公司,也會提供保固。很多黑心廠商賣的其實是拼裝車,但是價錢很便宜,有的甚至不到2萬元,買家大多是外勞。」
微電車「無來歷證明」要這樣保強制車險! 七家產險還提供網路投保
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電動自行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以行駛道路。金管會保險局今天(6日)指出,若車主無來歷證明,可先至原購買之經銷商,或是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所屬之經銷商尋求協助後辦理投保及領牌。交通部並鼓勵民眾提早掛牌納管,使用中車輛至明年12月底前都可免收取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450元規費。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有車主反映「無」來歷證明要如何辦理投保強制車險,主要是針對今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之微電車車主;至於已拿到該證明等文件微電車車主者,還可上網投保。目前有臺灣、富邦、第一、華南、國泰世紀、新安東京海上等6家產險已提供網路投保服務,泰安產險則預計於12月12日起提供網路投保服務,投保管道多元且便利,各保險公司服務據點及微電車專區,可上網產險公會官網洽詢。至於到實體據點辦理強制車險投保,須請微電車車主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車輛來歷證明(國產車為國內製造車輛之出廠證明;進口車為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免)稅照證),洽經營強制車險業務之14家產險及563處分支機構、合作之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投保強制車險。此外,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之微電車登記掛牌到點服務,產險公會亦協調保險公司派員到點提供民眾投保強制車險服務,俾利民眾投保及領牌。
電動二輪車納管!上路舊車「明年底前掛牌」免付450元規費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新車須領牌及投保強制險,否則最重可罰3600元,已上路舊車則有2年緩衝期。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舊車若選擇提早掛牌,自11月30日至明年底前,可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據統計,全台約有65萬台無牌照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5月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後,本月30日起正式納管,需登記、領用、掛牌照才能上路,且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滿14歲。若未領牌上路,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14歲以下禁止騎乘,違者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若騎乘未經審驗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沒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需在2年之內換號牌。今年1到8月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死亡人數為33人,較去年同期減少38人,但肇事件數有5800多件,比去年同期高出近千件、增加約18%。公路總局今公布規費減免措施,舊車在明年底前完成掛牌,將可免收牌照300元與行照150元的規費,鼓勵民眾提早來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