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
」 蔡明宏 士林地院 猥褻 審判長 法官殺害前女友!基隆男遭判無期徒刑 手抄佛經「想減刑」遭法官駁回
基隆市先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一名陳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於2023年7月持菜刀砍殺劉姓女友7刀致死。一審遭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後,陳男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於19日二審宣判,駁回陳男上訴。據了解,陳男與劉女為同居情侶,兩人因陳男屢次家暴而關係破裂,劉女提出分手並搬離住所。案發當晚劉女返回兩人位於基隆市安樂區的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邀請兩名友人陪同。期間陳男提出復合要求遭拒,兩人於屋內發生激烈爭執,傳出摔物聲響。友人在屋外拍門未果後報警,但警方到場時,陳男延遲近10分鐘才開門。劉女已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檢警調查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一審審理中,國民法官認為,陳男惡性重大,且明知劉女已經死亡仍試圖隱瞞,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中陳男試圖以悔過態度尋求減刑,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不過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對此,高等法院也於19日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邀宴桃園綠營「散人」化心結 賴清德澄清未迫害鄭文燦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起訴,日前承審該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卻請假到退休,雖然院方澄清為個人健康因素,但仍無法遏止外界的質疑,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就說,「今上」對於鄭文燦人馬趕盡殺絕,鄭在司法及政治上都無法翻身。其實,這種傳言在桃園地方盛傳已久,打擊民進黨的士氣,總統賴清德上個月也特地為此邀宴當地綠營要角消毒,並託付他們代為向支持者澄清。民進黨2026在台南、高雄等優勢選區黨內參選爆炸,反觀桃園市在前市長鄭文燦因弊案遭偵辦後,一直找不到理想接班人選,政壇盛傳,當地綠營懷疑他們的「共主」鄭文燦是在賴示意下遭查辦,因而心生不滿,對於支持黨指派的人選態度消極。賴清德也為此在10月11日由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陪同下前往桃園,在「南方莊園」設午宴邀請在地民進黨資深人士。據知情人士透露,賴清德在國慶日隔天與潘孟安陪赴桃園市,邀請前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張火爐、前立委彭紹瑾、彭添富、郭榮宗、桃園市信賴台灣之友會會長林瑞祥、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黃傅淑香等人,賴清德向他們澄清並未指示查辦鄭文燦,並希望透過他們向支持者開導。另外有前立委陳賴素美受邀,但未出席。這場午宴的出席者中,除了林瑞祥、黃傅淑香目前是黨務及後援組織的幹部外,其他受邀者雖然屬於沒有政治職位的「散人」。其中,張火爐曾任3屆桃園縣議員,並於桃園市升格後,又在2014年當選市議員,2018年他被選為民進黨桃園市黨部主委,連任滿二屆後,順利交棒給當時年僅29歲的女兒張丞儀,可見其在桃園當地綠營中的實力。彭紹瑾曾擔任檢察官,在桃園地檢署任內偵辦「第一高爾夫球場官商勾結案」,將時任法務部長蕭天讚等人列為關說貪瀆被告,後來高等法院檢察署介入調查,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結案。彭紹瑾在檢察體系內遭排擠後離開,轉而從政,曾任4屆立法委員,並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縣長,最終輸給朱立倫,他在2020辭去公平會副主委一職,投入經營地方,準備2022年桃園市長初選,不過,最終民進黨選擇徵召前新竹市長林智堅。郭榮宗曾任觀音鄉長、立委、桃園市議員、桃園航勤公司董事長,妻子郭蔡美英曾任桃園縣議員、市議員,兒子郭裕信曾在鄭文燦市府擔任經發局主秘、經發局長,姪女郭麗華為桃園市議員,家族在桃園政治圈經營已久。彭添富曾連任省議員、立委,後來擔任過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一位地方政壇人士指出,民進黨上次輸掉桃園市長後,2024又失去鄭運鵬、黃世杰這兩席黨籍立委,以及配合民進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鄭文燦涉貪遭偵辦、起訴後,桃園綠營士氣再度受挫,不僅之前鄭文燦所建立的政治版圖沒人承接,甚至傳出許多鄭的支持者對賴不滿。這位人士說,桃園的政治版圖原本藍大於綠,鄭文燦卸任後,失去分配資源的權力,對地方勢力的控制下降,結果立刻顯現在立委選舉上,鄭出事後,更進一步打擊當地民進黨的支持度,民進黨為此派不分區立委郭昱晴、張雅琳、林月琴及范雲經營桃園,希望以立委結合在地議員服務喚回支持,但地方上對賴清德「修理」鄭文燦的傳言仍不斷,也因此賴總統除了透過「官方」管道澄清外,也要拉攏這些在地方有相當影響的「散人」,尋求他們的支持。
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全民關注!立院組「調查小組」查雞蛋採購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全民關注的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國會通過立職法以「調查權」要釐清政府採購案的疑點,但憲法法庭判決,經立院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之規定部分,違反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職權之輔助性權力,應由立法院自為行使之憲法要求,是本項此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意旨,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其餘審查標的中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均屬違憲且失所依附,應一併失其效力。另非屬本案審查標的,亦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亦均失所依附,立法者修法時應一併檢討修正。本項其餘規定部分,立法院就與其憲法職權行使之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且有調查必要之事項,始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僅涉及相關議案之事項,或未有特定議案而僅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尚不符合立法院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之要件。於此前提下,本項其餘部分之規定,始不生牴觸憲法問題。釋憲案宣判前,立委王鴻薇呼籲,不論是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外界都期盼釐清疑點,但是檢調都要拖很久才有調查,立法院反映民意較迅速,可以快速針對重要事件發起調查,盼大法官重視。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在1 3位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作成暫時處分,依舊延續這樣的主張。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認為修法後的規定,讓 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所設的調查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 ,明顯與585號解釋意旨不同。憲法法庭認為,依釋字585號等解釋意旨,被要求提供 資料的對象,只限於組織性的「有關機關」,並不及於個人性的「有關人員」;相關人民或政府人員,除了只有負有以陳述證言或表 示意見方式,協助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義務外,沒有當然負有提供資 料、物件的義務。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基隆東岸商場再度開庭 產權官司雙方續戰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未通過,但導火線的基隆東岸商場2至4樓產權法律戰仍持續中,基隆地方法院16日針對所有權訴訟再度開庭,基市府強調NET在疫情申請補助並獲得減免,卻一面又主張擁有所有權,相互矛盾,但NET稱僅簽名協助大日公司申請。法院訂定12月26日再開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東岸產權糾紛部分,NET向基隆地院提起確認東岸2至4樓所有權訴訟,該案在今年4月17日、6月5日、8月7日分別召開3次庭審理,雙方各自提出相關事證攻防,昨日為第4次開庭。NET律師表示,租金減免是大日提出申請且實質收受,與NET無關。但市府律師反駁,指NET和負責人都有在申請文件蓋章簽名,NET說法不實,大日律師也同意市府看法。市府並提起反訴,要求NET返還東岸商場2至4樓。市府主張,大日就算評估營運良好,也只是「得」向市府申請續約,而非「應」與締約,屆滿後未訂新契約前,NET無權占有。NET則反駁,大日提出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也在法院審理,也准許NET參加,可證得NET在優先續約權存在與否,具備利害關係,符合「占有連鎖」要件。但市府駁斥,促參法規定未經同意不得出租,違者無效,而大日並未向市府說明是否轉租NET及雙方法律關係,不能反推市府同意轉租。大日表示,大日與NET契約已終止,NET主張占有連鎖不合法。審判長曹庭毓最終要求市府和NET律師11月15日提出言詞辯論狀,12月26日再開言詞辯論庭並終結。
7刀砍死前女友!男子送16本「手抄佛經」盼輕判 遭法院退貨:有關聯嗎?
2023年7月,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持菜刀朝前女友猛砍7刀致死,2024年4月遭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陳男事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15日二審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佛經,表示自己「有在懺悔」、「將功德迴向給她」,試圖減輕刑責,但審判長不買帳,直接退貨,還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據了解,從事鋪設瀝青工作的陳男與大他1歲的劉姓女友原是情侶,2人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居。劉女後因不堪陳男經常家暴提出分手,並搬離2人同居處。2023年7月12日晚間,劉女打算回2人同居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請2名友人陪同前往。劉女在收拾個人物品時,陳男提出要求復合被拒,2人在屋內發生口角,並傳出摔擲物品的響聲。在屋外等候的劉女友人急忙拍門,但未獲回覆,於是報警處理。但當警方到場後,陳男拖延近10分鐘才開門,此時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在地,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一審審理時,國民法官要求陳男在法庭上模擬殺害劉女的經過,陳男表示他見劉女返家後,將家中大門反鎖,強拉劉女的手至客廳要求復合遭拒後,以左手掐住劉女頸部,右手持菜刀,先以抵住自己頸部,怒喊「要死大家一起死」,再朝女友左頸猛砍7刀,最後把菜刀丟進洗手槽,洗去手上血跡與更換衣服後,警察就來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犯案後明知劉女已經死亡,警方抵達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打電話給兒子,並拖延警方進入屋內;足見惡性重大,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15日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陳男解釋,自己以前經常和劉女到廟裡打坐,再加上自己不會說謊,所以希望法官「像青天一樣」,能夠明瞭他的用心。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害人家屬一審就不接受陳男的手抄佛經,這不是被害人接受的道歉方式,請法院不必審酌。全案言詞辯論終結,高院諭知11月19日宣判。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天花板崩塌!開庭中途女子衰被砸頭送醫 北院:冷氣管線漏水釀禍
台北地方法院20日發生一起離奇事故,在開庭期間1名女被告頭頂上的1片天花板突崩塌掉落,未料竟不偏不倚的砸中她,造成她頭部開花暈眩,法官見狀只好暫停開庭,並將傷患緊急送醫治療,所幸並無大礙,北院發言人及行政庭長黃柄縉22日表示,北院已替傷者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狀況。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第九法庭開庭到一半,1片天花突然從天而降,砸中1名女被告頭頂,導致開庭被中斷,法官見此情形當下立即將被告送醫救治,但傷患卻要求開完庭並表示還能繼續,法官只好快速處理完被告的調查程序後,迅速將派人護送她搭公務車前往台大醫院治療,經X光檢查後初步評估無大礙。身為被告律師及前台北地院審判長的吳孟良,針對此事在臉書發文表示,我的當事人正在法庭內陳述答辯意旨時,未料天花板卻突掉下來,不偏不倚就剛好砸在當事人頭上,甚至僅差10公分險些波及他,事後科長和法警還送當事人前往醫院檢查,整起過程讓吳孟良直呼「超級誇張,沒有之一」及「全場儍眼!」北院表示,事發當時已在第一時間提供冰敷袋給傷患緩頰疼痛,並待開庭完後將其送醫救治,事後遭砸女被告已交由其家屬帶返家中觀察,並預約下次回診時間,北院也已替傷患代付醫藥費,後續將持續關心傷患狀況並進行協調。北院說明,經調查後,發現事故原因為冷氣管線的接水盤角度傾斜漏水,才導致天花板輕鋼架隔間的1片蔗板吸水過飽掉落,所幸無其他零件墜落釀禍,後續將全面檢修天花板,避免事故再度發生。
闖淡水河陸男曾是「潛艦艦長」 手繪福建沿海軍事部署要交國安局
中國解放軍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2024年6月9日駕駛「鴻津號」快艇自福建偷渡來台,直闖淡水渡船碼頭,並與碼頭交通船發生擦撞,被控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士林地院10日進行言詞辯論,阮男認罪並稱知道在台沒有政治庇護,未來會被遣返,但他宣稱「來台目的就是要推翻獨裁政權,希望自由民主的世界能夠容得下我」,並附上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要請法官轉交給國安局。法官諭知9月18日下午2點半宣判。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官當庭提示證據,阮芳勇針對交通船船長魏來福、船員黃祥恩的證詞認為避重就輕,沒有提到他當下已告知「自己是從大陸來的」,且要求報警是為了自首。而他停靠碼頭倒退,也並非是撞了交通船後要逃走,而是要調整角度重新停泊,上岸後留在原地,等候海巡、警察人員到來。阮男指出,自己如果要逃跑,就不會從碼頭上岸,而是會從其他地點登陸,也代表他並沒有靠岸後沒有要逃走,希望法官考量自首,從輕量刑。阮男更敘述,自己從福建三都港碼頭出發,沿途一直往西南方向,躲藏在大陸養殖船中間,而且開得很慢,才不易被大陸雷達發現。如果不能通過台灣海峽,就會前往東引,直到接近台灣才開始加速,目的是為了讓台灣雷達辨識,「讓海巡來抓我!」審判長接著詢問阮男,在大陸經濟狀況不錯,為何要逃離大陸,不怕被遣送後面對更嚴重的問題?阮男對此表示:「社會主義制度不斷給人民帶來苦難,離開大陸是要推翻共產黨政權,相信民主自由的世界能容得下我」。阮最後表示,自己曾經在潛艇擔任艇長,繪製了福建沿海軍事部署的情報,要提供給國安局,請法官幫忙轉交,審判長與答辯書一併收下。
提名競總主委姚立明任司法院副院長 柯文哲批賴清德「腦袋不知裝什麼」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日轉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得知總統賴清德,竟提名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總部主委姚立明為大法官中的副院長提名人選後,直批「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對人事案相當不以為然。總統府日前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包含院長提名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副院長提名姚立明,另5名為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中研院法學研究員廖福特、劉靜怡。對此,黃國昌指出,4日與柯文哲晤談時,談到姚立明人事案,柯文哲怒稱「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怎麼會去提姚立明?」。黃國昌說,自己認為賴清德主要在釋放重要訊號,那就是「抱對大腿才重要」的用人哲學。黃國昌批評,賴政府赤裸裸的酬庸已經完全不演,賴清德簡直在向全體法律人預告,不用秉持專業做好工作,只要抱對大腿就對了,「姚立明就是大家的榜樣,聽話好好辦事,下一個就是你。」黃國昌感嘆,司法院正副院長不僅僅是憲法守護者,更關乎台灣司法改革,過去總統蔡英文8年司法改革已讓人民「徹底失望」,現在賴清德直接把競選總部主委找來當司法院副院長,「司法院淪為酬庸院」,民眾絕對無法容忍,賴政府如此踐踏司法改革。
北檢不滿柯無保請回提抗告 高院表示「今晚不裁定」!關鍵3法官是他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柯歷經3天3夜司法車輪戰和院檢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2日凌晨認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下午5時向北院遞狀,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請求高院撤銷柯原裁定。高院今晚表示,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北院傍晚將北檢及彭振聲抗告狀、聲押卷證,一併送高院。高院晚間組成合議庭,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但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柯文哲30日清晨被檢廉到家中搜索,中午被帶進廉政署,之後移送北檢,聲請提審遭駁,檢方聲押後限制閱卷,直到1日晚間8時,法院才開聲押庭,凌晨3時裁定柯無保請回。北院裁定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違法而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柯文哲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法官認為,柯並非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的主張有所依據。此外,檢察官所提事證還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不能認為柯就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屬違法,直指檢方舉證不足,不符「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裁定柯無保請回,彭振聲則裁定羈押禁見。北檢及彭振聲均不服,今天下午各提起抗告。
總統府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 司法院正副院長張文貞、姚立明
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人將於今年10月31日任期屆滿。對此,總統府30日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提名人選有,首位女性司法院長張文貞、司法院副院長姚立明,另外五位大法官分別為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總統府於今年7月15日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蕭美琴副總統今早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蕭美琴指出,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為了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提名張文貞為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長,姚立明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並在今日咨請立法院同意。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的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組合,領導推動司法改革,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維護社會公益的信心。蕭美琴說,總統會繼續推動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以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司法體系應該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徵詢各界意見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跨黨派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並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最為指標的案件,例如釋字第 748 號「婚姻平權」法案,其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的專家意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姚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20多年。長期關注台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是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並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祕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為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法官迴避案,提供專家諮詢意見,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台、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 並發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歷任3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 21 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 641 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 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台灣之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於國立台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台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長期在台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
繳2800萬換自由!鄭文燦貪汙案羈押5人全交保 法官放人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收受500萬元賄賂,協助業者推動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先前鄭文燦等5人就遭到檢方收押,後續檢方於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一口氣起訴了包括鄭文燦在內的11人,檢方甚至建議法院從重量刑12年。但由於法官審酌檢方以偵查完被起訴,不僅有重要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佐證,重要證人都已具結,因此裁定收押5人得以交保,其中鄭文燦則以2800萬元交保。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本案移送桃園地院後,經人工抽籤分案,由法官廖奕淳(群股)擔任受命法官,江德民(典股)為審判長,黃皓彥(育股)為陪席法官。合議庭於27日晚間9點半開始審理,直到28日凌晨才做出裁定。法院認為,雖然鄭文燦否認收賄,但有同案被告具結證述、監聽譯文、行動蒐證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佐證。考慮到鄭文燦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院認為其有逃亡之虞。法官表示,脫免刑責、不甘受罰是基本人性,輔以鄭文燦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綜合研判,有相當理由認為鄭文燦面對未來重刑可能,有強烈動機和可能性會逃匿境外以規避審判及刑法。但法院也考量目前檢察官已完成偵查並起訴,清楚指出鄭文燦涉犯罪嫌的範圍,並提出相當的證據佐證。重要證人在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且有監聽譯文、市府會議紀錄等客觀證據可佐證。即使共犯或證人證詞有所變化,也屬於證據證明力的判斷問題。綜合考量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侵害法益的程度,以及鄭文燦的家庭經濟狀況,法院最終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之住處,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先前遭收押的4人方面,廖家興涉犯業務侵占、文書登載不實、洗錰等多項罪名,遭裁定以60萬元交保。廖俊松和廖力廷均涉犯交付賄賂罪,其中廖力廷以25萬元交保,而廖俊松由於還涉及文書登載不實、洗錢等多罪,所以裁定110萬元交保。侯水文原本還否認犯行,後續則坦承涉犯交付賄賂罪,並已詳實交代犯行,因此裁定205萬元交保。法院強調,這些交保措施,應足以約束被告配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產生相當的拘束力,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因此認為無羈押之必要。
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士院前庭長「掀衣吮乳」噁喊再5分鐘 逞慾下場曝光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遭爆,涉嫌對女書記官、女法官上下其手,甚至掀衣吮乳,遭士林地檢署依涉犯《強制猥褻罪》起訴,判決結果今(21日)出爐,台北地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蔡明宏2年2月有期徒刑。據了解,蔡明宏於2007年擔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長期間,藉由職務活動之便,開車將女書記官載至陽明山的偏僻處,並在車內強吻、熊抱及摸胸,為了逞慾甚至大膽掀開女書記官的貼身衣物吸吮其胸部,驚恐的女書記官試圖制止,怎料蔡明宏竟將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無恥脫口「再5分鐘就好」,猥褻惡行令人髮指。不僅如此,蔡明宏於2022年還性騷女法官,他以同樣手法帶著女方前往陽明山用餐,吃完飯後又將車開進荒僻的「中湖戰備道」,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女法官毛手毛腳、強摸私處,事件曝光後,蔡明宏隨即被記2次申誡,還遭拔除行政庭長與發言人職務及免兼庭長。對此,蔡明宏出庭時否認性騷,強調絕對沒有強制猥褻女同仁,甚至反控受害者栽贓陷害,「像這樣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明宏矢口否認犯案,加上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故依2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1年6月、1年,合併應執行2年2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嗆重判簽安樂!撞死婦人害2少女重傷 「德東飆車王」未獲和解竟輕判定讞
台北市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駕車行經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撞上2名女高中生和65歲謝姓婦人,謝姓婦人不幸身亡,2名少女則身受重傷,簡在審理時還嗆聲法官,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並稱若被重判就簽安樂死,一審遭判4年徒刑,他上訴後賠償被害人240萬元,試圖和解不被接受,但法官認為其有悔意,二審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據了解,簡男家境優渥,其家族在陽明山及芝玉街都有地產,他則是某電競遊戲企業社負責人,靠著陪玩家網路遊戲練等賺錢,更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斑馬線上的3名行人,2名女高中生身受重傷、多處骨折,簡姓婦人則急救後宣告不治,簡男被當場逮捕,犯後態度卻讓人髮指。在審理期間,簡男稱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推託3名被害人是「突然走出」,他剎車不及才釀成事故,否認飆車撞死人,但鑑定報告顯示簡男當下時速破百公里,此說法也遭檢察官打臉。一審時,簡男認為自己是事故中的「生還者」,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用路安全,並高喊若自己遭重判,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審判長則訓斥他是在威脅法官,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簡男不服判決再上訴,並一改囂張態度,先賠償死傷者240萬元,但最終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二審輕判其2年10月,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簡男獲2年10月定讞。
挪用客戶430萬!中年女銀行員失婚跑外送月還1萬 預計66年還清
台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蘭雅分行陳姓女行員,因投資股票、期貨遭套牢,竟挪用客戶共430萬餘元,更害公司被裁罰800萬,事情曝光後。她吃上官司丟掉工作,婚姻也隨之破裂。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坦承認罪,哽咽訴說每天花12小時跑外送,努力與被害人、公司達成和解,並承諾每月償還1萬,預計需要花66年才能把債還清。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40歲的陳女在2019年至2023年6月間任職銀行行員,卻在2022年12月間至2023年6月間因股票被套牢又得繳期貨保證金,不僅盜蓋客戶印鑑取款,甚利用權限將親阿姨、鄰居的存摺磁條重建在自己存摺,違規盜領款項,前後得手430萬5136元,事後回補124萬2535元。全案事發於2023年6月,當時國泰世華銀行沈姓客戶發現自己存款疑似被盜取,通報後國泰世華進行內部稽查,才發現陳女利用客戶繳稅、勞健保機會,以72次不法手段得手430萬餘元,遭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同時建請法院審酌陳女自白,且已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其餘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列入量刑考量。國泰世華2024年2月發佈新聞稿指出,第一時間主動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並向主管機關通報,且解僱陳姓女櫃員,全案依法函送士林地檢署。然而金管會認定國泰世華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顯示銀行未能執行內控,懲處800萬元。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在法庭上表示,已經與6名被害客戶達成調解,從2023年10月起每月償還5000元,預計到123年10月能將124萬2535元償還完畢。至於害公司被金管會裁罰的800萬,也會在118年10月起以每月1萬還款,若款項順利還完得花大約66年8個月。陳女向審判長表示,自己的犯案動機,起因於家中經濟困境,本來想靠投資股票、期貨改善生活,不料卻被套牢,只好挪用客戶的錢補期貨保證金,否則將面臨被被券商「斷頭」的風險。陳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真的很有誠意想要還錢,每天無論風雨烈日都花12小時在跑外送。她陳述自己當外送員月收入大約在5到6萬元,只是還得撫養年邁父母、祖父母以及2名孩子,尤其事情曝光後丈夫已與她結束婚姻,雖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她仍是孩子們主要的照顧者。其辯護律師指出,被告案發當時經濟不好,種種原因下一時失慮,希望能給予緩刑宣告;國泰銀行代理人張炳煌表示,對於量刑沒有意見,依法判決。全案辯論終結,定於8月14日宣判。
顏寬恒高虹安涉助理費被重判? 媒體人指貪污最輕就是7年
法院今天分別一審宣判涉助理費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判七年四個月,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也因涉助理費案被判七年十個月。媒體人陳揮文指出,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規定,觸犯貪污行為有罪的最輕之刑就是七年,因此若以兩人一審判決,在貪污罪中還不能算是「重判」。高虹安、顏寬恒今天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不少媒體用兩人「被重判」加以形容,陳揮文今天在網路節目中指出,指高、顏二人涉貪被「重判」者,可能沒有先翻閱法律條文,對貪污治罪條例沒有概念。陳揮文說,顏寬恒及高虹安的起訴書他都詳細閱讀過,他個人認為,檢方對於顏寬恒的起訴書「針對性」相當濃,他懷疑有可能「上面交代檢方要弄」,但也因為檢方咬得很死,顏寬恒雖已經強調要上訴,但「官司不見得好打」,而且案情也相對複雜。至於高虹安的部份,陳揮文說高是被自己的助理咬,案情相較單純,就是「助理費」,但是5月23日的自由時報以「頭版頭」大標題寫著,法院審判長希望「殘害助理」到此為止,外界也因此認為,高虹安要全身而退並不容易。針對陳揮文認為,觀察兩人一審被判刑度而言,應還只能算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基本消費」。另有立委在第一時間得知高、顏兩人一審刑度後也認為,一般人或許認為被判七年的時間很長,但是從貪污罪的角度看,兩人一審被判刑度其實不算重,差別在於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一審有罪市長就會被解職,但顏寬恒不適用地方制度法,繼續上訴期間都仍具有立委身份。
玉井縱火案釀7死2傷更二審判無期徒刑 曾文彥面無表情聽判決
2019年在台南玉井犯下7死2傷縱火案的曾文彥,23日在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視訊宣判中,仍依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再次進入司法程序,全案還可上訴。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然而,儘管成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從小情緒經常失控,家人無力管教,曾試圖藉由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的收容來感化他,但在期間曾文彥不僅時常與人發生衝突,甚至威脅要縱火,最終,佛堂無奈地將曾文彥請出。2019年12月底,時年21歲的曾文彥,因要求返回玉井前輩堂生活被拒,懷恨在心,竟於12月14日凌晨1點多,攜帶汽油前往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為木質裝潢且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迅速蔓延,釀成7死2傷的慘劇,曾文彥在縱火後還返回現場觀看,並在事後打110自首。檢方斥責曾文彥手法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並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具體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認定曾文彥自首並非真心悔悟,教化可能性低,且犯罪行為造成的侵害極為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然而,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有利曾文彥的量刑因素,撤銷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認為曾文彥所為雖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要件,但一審未考慮5大有利量刑因子,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以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曾文彥符合自首但不予減刑的理由欠備,再次撤銷發回。23日上午9點25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在刑9法庭視訊宣判,曾文彥因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也透過視訊聽取審判長宣讀判決,當其得知再次被判處無期徒刑時,臉上並無表情。案件仍有上訴機會,司法程序將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