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 死刑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為愛走緬甸!靜宜女大生刑期屆滿近期返台 男友涉「多項重罪」下落曝光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為愛走天涯」,追隨男友赴緬甸果敢園區替詐團工作,甚至放棄旁人求之不得的救援機會。後來,緬甸果敢發生戰爭,當地警方拘捕300餘詐團成員並遣送往中國雲南省臨滄分檢所。近日有消息指出,由於林女被認定為輕罪者,僅需服刑一年。近期刑期屆滿者將陸續被遣送回台,靜宜女大生可望在這波返台名單內。不過女大生的男友因在詐團中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回顧整起事件,家住桃園的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與家人約定清明連假返家卻不見人影,林女家人發現失聯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林女同月30日從桃園機場,獨自搭機出境。事後得知林女認識的新男友,在緬甸「KK園區」從事詐欺工作,於是林女在未告知家人下離開台灣,獨飛緬甸落入詐團手中。後來,經全球反詐騙組織斡旋,林女一度有機會離開園區,然而她卻主張「男友不走我不走」,以致最終錯過離該機會。2023年10月,緬甸政府軍和民間武裝部隊爆發激烈交戰,戰火波及緬北與中國雲南邊境城市,在中國外交部斡旋之下,緬甸軍與果敢、德昂、若開等緬北民地武組織達成停火協議,而林女也因戰爭緣故,自首後連同其他300多名台籍涉詐人士被送往中國雲南省,拘留於臨滄分檢所內。據了解,林女在中國雲南臨滄分檢所的編號為「DX879」,近日有當時照片曝光,可見到林女穿著厚重衣物,裹著厚重棉被躺臥地板上休息。由於當時林女已有8個月身孕,擔心將面臨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審判或刑期,中國官方讓女大生在天津的舅舅保釋後待產,直到小孩出生後又到上海坐月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由於林女被中國當局認定屬於輕罪者,大約僅需服刑一年,最近刑期屆滿者將陸續遣送回台,有消息指出林女有望在這波返台名單中。不過女大生的詐團男友因為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蛇蠍女毒殺20人!她借錢不還以氰化物殺友 「比開膛手傑克還多」被判死刑
泰國一名女子涉以「氰化物」連環毒殺20人,遭控14項謀殺罪,這名蛇蠍女莎拉拉(Sararat Rangsiwuthaporn)去年被捕後,曼谷法院20日就第一起謀殺案判處她死刑。泰國女子莎拉拉疑因借錢不想還債,用氰化物誘騙殺人。(圖/翻攝自X)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和多家泰媒報導,沙拉拉去年4月初和一名32歲的女性友人前往曼谷西部拉差汶里府(Ratchaburi)參加佛教放生儀式,但這名友人卻在河岸邊突然倒地死亡,而當下莎拉拉竟消失無蹤,而死者身邊的財物、手機全都不見。死者經驗屍後發現體內曾使用過氰化物痕跡,家屬這才起疑,認為死因不單純,將矛頭指向莎拉拉,根據警方的證據也顯示,過去2年內有9起的死亡案件與莎拉拉有關,不過深入調查後更發現,可能殺害人數增加至20人,其中包含她的前男友和兩名女警友人。警方發現,從2020年起到今年4月,莎拉拉邀請這些受害者出遊或一起用餐,然後再藉機用氰化物毒害這些人。警方認為,莎拉拉犯案動機應該和金錢有關。另據泰國民族報(The Nation)報導,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這3年間有20人匯款給莎拉拉數萬至數十萬元泰幣不等的金錢後,短時間內去世,且過世的狀況都很可疑。這些死者和這位蛇蠍女出遊後就因為心臟不適而猝死,當地警方還列出一份名單,受害者年齡介於33至44歲之間,死者分別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陳屍於佛統府、北碧府、叻丕府和碧武里府橫跨泰國 8 個省份,但由於家屬當時未懷疑是謀殺,因此部分死者的遺體早已火化,難以收集證據。另據泰國公視(Thai PBS)報導,這些受害人和莎拉拉都參與一個分享計畫,參與者互相借貸車子、土地或是金錢;警方因此以預謀殺人罪起訴莎拉拉。根據泰國皇家警察總部副局長蘇拉切(Surachate Hakparn)表示,莎拉拉因積欠許多卡債而開始向身邊的人借錢,「若這些人向她要求返還借款,莎拉拉就計畫將他們殺害」,除了沙拉拉,並列被告的還有她40歲的前夫、叻丕府宣蓬(Suan Phueng)派出所前副所長維屯(Withoon Rangsiwutthaporn)被控湮滅證物,判處1年4個月有期徒刑,36歲的律師坦尼恰(ThannichaAeksuvanwat)被判兩年。至於沙拉拉,曼谷法院20 日就第一起謀殺案判處她死刑,在長達3小時的宣讀判決期間,她甚至和其他被告有說有笑,沙拉拉將面臨其他13起謀殺案的審判,案件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對此,罹難者家屬在庭外捧著女兒照片激動表示,「今天,正義得以伸張」,但家屬仍無法原諒莎拉拉的冷血行徑,並要求對其他案件展開徹底調查。泰國女子莎拉拉疑因借錢不想還債,用氰化物誘騙殺人。(圖/翻攝自X)
檢界「退案王」違法簽結及不傳被告遭罰俸百萬 上訴再被打臉
已退休離職的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因結案品質草率輕慢,一年內遭主任與檢察長核退上百件,因此被外界封為「退案王」。他任內偵辦2起槍砲、毒品案件時,明顯可判斷被告有犯罪嫌疑,卻數度想簽結,更不服從主任檢察官的指揮監督,遭監察院提出彈劾,送交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一審將他罰俸6個月,吳志成不服,上訴二審。職務法庭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吳志成將損失上百萬元。吳志成現年68歲,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學院28期結業。他在1991年6月1日到2022年6月7日期間擔任檢察官,曾服務過花蓮、宜蘭地檢署,不過因為辦案正確率很低、態度草率,曾在一年內遭主任與檢察長核退上百件,被外界封為「退案王」。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吳志成還曾因年度考績遭打「丙等」打起行政官司,要求宜蘭地檢署改變評定,最終敗訴。之後,吳志成已於2022年6月間退休,並轉任律師。吳志成在2019年4月到2020年2月任職宜蘭地檢署期間,承辦包括槍砲及毒品2起案件有違失,另外辦案時有重大缺失,遭監察院對吳志成進行調查,並以以下理由在2023年5月4日對他提出彈劾:「吳志成檢察官偵辦案件罔顧卷內事證、經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妨礙真實發現,或造成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無從答辯等,經主任檢察官提醒後仍屢屢發生,堅持己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吳志成承辦某起槍砲案件時,明知已經發現監視器畫面、現場採集到彈殼,仍以「未發現有何犯罪嫌疑,且無繼續偵查之必要」等不符規定的事由打算簽結案件。另外在偵辦某起毒品案件時,他也不顧現場查獲安非他命等證據,試圖將案件簽結。此2案都經主任檢察官請其注意事證及規定,但吳志成均不予理會,執意為之,案件只好改簽由其他檢察官辦理。此外,監察院也發現,他在2019年到2021年間偵辦的案件中,共101件沒有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逕行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未經傳喚,無從得知自己被起訴的罪名、無從為自己說明,更無從請求調查對己有利的事證。監察院認為吳志成的作法嚴重影響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權益,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不符,因此提出彈劾,移送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2024年4月做出一審判決,認為吳志成在偵辦槍砲、毒品兩案中試圖簽結,這部分有疏失應予懲戒,因此判決罰款、罰款金額為當時的月俸6個月,約1百萬元。但對於101案並未傳喚被告的部分,職務法庭則認為這部分不付懲戒。吳志成認為一審違反比例原則,判決不當,據此上訴二審,但二審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涉性侵6幼童遭判28年!狼師毛畯珅出庭「直視鏡頭」 正臉曝光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今(19日)再度開庭,過去始終帶著口罩的毛男,這次終於以真面目示人。台北市今年爆出私立幼兒園狼師案,被告毛畯珅涉嫌性侵多名幼童,一審遭判處2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過去一直戴著口罩現身的毛畯珅,這次以真面目示人;然而被問到是否有悔意時,毛男不發一語,雙眼直視著媒體鏡頭,下巴高高抬起,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悔過之情。據了解,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
殺害前女友!基隆男遭判無期徒刑 手抄佛經「想減刑」遭法官駁回
基隆市先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一名陳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於2023年7月持菜刀砍殺劉姓女友7刀致死。一審遭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後,陳男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於19日二審宣判,駁回陳男上訴。據了解,陳男與劉女為同居情侶,兩人因陳男屢次家暴而關係破裂,劉女提出分手並搬離住所。案發當晚劉女返回兩人位於基隆市安樂區的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邀請兩名友人陪同。期間陳男提出復合要求遭拒,兩人於屋內發生激烈爭執,傳出摔物聲響。友人在屋外拍門未果後報警,但警方到場時,陳男延遲近10分鐘才開門。劉女已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檢警調查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一審審理中,國民法官認為,陳男惡性重大,且明知劉女已經死亡仍試圖隱瞞,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中陳男試圖以悔過態度尋求減刑,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不過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對此,高等法院也於19日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黃國昌支持連署罷免程序加嚴 時力:背離初念有損民主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三將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加嚴連署要件,以及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將罷免門檻提高。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連署罷免要件跟程序加嚴,但現階段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時代力量今(16日)批評,黃國昌選擇背叛當初對直接民權的堅持,將其理念拋諸腦後時代力量指出,黃國昌2013年從政期間,極力反對罷免連署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大力批評相關修法會讓行使直接民權的路變得很困難,如今面對修法的態度前後不一,引發各界熱議,對此表示譴責。時代力量表示,自2013年起,黃國昌因投入補正公投法、實現直接民權的運動,獲得台灣社會的廣泛支持。當時,若沒有補正公投法、沒有實現直接民權的運動,就沒有今天的黃國昌。時代力量說明,黃國昌在2013年強烈譴責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江啟臣等人提出的要求連署人交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修法提案,認為這將讓「行使直接民權的路變得很困難」。然而,面對國民黨仍企圖修法提高罷免門檻時,黃國昌竟提出「在連署階段應該加嚴要求,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暗指政黨可能利用戶籍名冊進行抄襲。時代力量表示,黃國昌支持提高罷免門檻的言論,顯示出其立場的完全背離,真的顛倒是非的無恥政客。時代力量指出,過去長期拒絕調降罷免門檻、在2012年提出要求連署人交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正是中國國民黨;2016年,公投罷免下修門檻後,大量抄襲名冊製造署的,也是國民黨;2024年,國民黨再次試圖提高罷免門檻,將人民的罷免權關進鳥籠。時代力量表示、黃國昌選擇背離當年反對國民黨修法的立場,變相為國民黨提高罷免門檻提案,令人失望。時代力量強調,數十年來,時空背景並未改變。真正改變的,是黃選擇背叛當初對直接民權的堅持,將其理念拋諸腦後,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害民主。政治人物可以改變立場,但必須自圓其說,不能顛倒是非,為了個人利益而背離理想,終將遭到社會唾棄,並難逃歷史審判。時代力量一貫支持補正公投法、實現直接民權的運動,並且將繼續堅守這一理念,對於黃國昌的行為,表達最強烈的譴責。
教師遭學生舉報猥褻後跳樓死亡 2看守警員「玩忽職守」判有罪但免罰
2022年3月31日,中國四川省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國文教師兼班導師單某某猥褻。在當地警方調查時,單某某被2名警務人員帶至學校教室辨認現場,因不明原因突然墜樓身亡。事後由於嫌疑人死亡,警方對此案終止調查,並撤銷了涉嫌強製猥褻一案。但家屬質疑,為何事發時2名協助現場取證的警務人員全都不在,父親又如何掙脫手銬、如何翻出窗外,那天在教室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家屬全都不知情。事後,當時看守單某某的2名警務人員遭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起訴,並於2024年11月15日判決出爐,2名警務人員雖然有罪,但因「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於刑事處罰。而本案庭審時,單某某的家屬並非受害人,僅得列席旁聽,不得發言。單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亦全程無發言機會。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31日,單某某班上一名女學生以其遭受單某某猥褻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4月3日下午15時許,時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的副所長林某,帶領輔警李某某押解單某某前往學校辨認現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事發當天,單某某被2人帶到學校行遠樓4樓某教室內後,林某、李某某2名警務人員因不明原因同時背對單某某,看向右側牆面約15秒。讓此時站在教室門口的單某某無人看管。而他竟趁這15秒期間掙脫手銬並衝進教室,翻出窗外,並從4樓墜樓死亡。檢方認定,林某、李某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務,導致一人死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屍檢鑑定意見認為,單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致心臟破裂死亡。其右腕部損傷,手銬與右腕部皮膚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單某某其餘機械性損傷高墜可以形成。根據目前屍體解剖結果尚不能判斷墜樓的原因,具體墜樓原因請結合其他調查情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女兒曉雲(化名)則指出,家屬對此事「還有一些疑問」,比如在墜樓前,父親是如何掙脫手銬約束去跳樓,如何翻窗,在穿過教室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家屬都不知情。而且家屬2022年曾收到出庭通知書,稱林某、李某的案件將於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一延就是2年,直到2024年11月15日開庭。曉雲告訴記者:「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於案件的被害人」意即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家屬們卻只能旁聽,讓曉雲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雲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告訴曉雲,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2名涉事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5日上午庭審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處兩名警務人員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在事發後主動向單位報告,並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係自首;林某、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法庭還認為,雖然林某、李某某在本案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後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某、李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李某某犯疏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曉雲提出的質疑,媒體致電五通橋區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採訪,宣判後如果有宣傳報導需要,法院會發佈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並稱「你問的問題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判無期 被害家屬憂懼:他曾嗆出獄要殺我們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在2023年10月29日對一處刺青店縱火,導致店內老闆夫妻2人死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今(15)日依殺人罪判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因為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而許男在審理時揚言「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他屆時若假釋出獄,仍僅44歲、正當壯年,「將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回顧此事件,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緊急派員搶救,於5時16分撲滅火勢。然而,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亦宣告不治。屏東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男子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不過,被害家屬指出「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家屬解釋,法官雖判許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現在19歲,在25年後、許男44歲時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家屬還告訴媒體,他們在審理期間,聽到許在羈押時的會客錄音檔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家屬強調,已經犧牲了2條人命,而且許男在從被捕到審判的過程中,不斷表現出想要報復的心態,「他只要不開心就想要誰死,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他們表示,會不會上訴,將待與律師商討後決定。
金俊秀遭女直播主勒索101次「敲詐逾8億」 經紀公司證實:他是受害者
上周才與金在中以「JX」之名在首爾一連三天舉辦演唱會的金俊秀,遭AfreecaTV(現為SOOP)女性直播主錄下音檔,勒索逾8億韓元。京畿北部警察廳13日以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上的恐嚇嫌疑,對該名直播出申請拘捕令。據韓警表示,該名直播主自2019年與金俊秀認識之後,便開始錄下與金俊秀的對話及聲音,並且威脅要將這些音檔散佈至網路,自2020年9月起直至上個月為止,恐嚇金俊秀多達101次,共獲取8億4000萬韓元(約台幣2133萬元)。調查顯示直播主之所以威脅金俊秀,是為了籌錢買毒品,她因毒品案件正在首爾中央法接受審判,首爾東部地檢也正在調查她的相關案件。金俊秀的經紀公司PALMTREE ISLAND稍早發表官方立場,透露女直播主曾說過:「我知道金俊秀沒有錯,但演藝人員即使是虛假的報導出現,形象也會受到損害,金俊秀因為無法參加節目,將無法恢復形象,而我反正是無所謂的。」隨後對金俊秀進行要脅。PALMTREE ISLAND強調金俊秀在此次事件中並未有任何不法行為,毫無疑問是受害者,且意識到還有其他人受害,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待調查及審判結束後,PALMTREE ISLAND將進一步表達立場。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案二審出爐 高院改判11月有期徒刑
名嘴朱學恒被控酒後2度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依朱請求進行多次調解,但皆未能達成和解。二審法院於今(14)日宣判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有期徒刑11個月。據了解,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與鍾沛君等人在台北市大安區一間餐廳聚餐。檢方指控,當晚聚會至晚上九點,包廂內僅剩鍾沛君,朱學恒起身靠近鍾,以雙手壓住她的肩膀,將她固定在牆上強吻,還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鍾轉頭躲避後,朱返回座位,但隨即再度上前摟抱並強吻鍾女,無視其掙脫。鍾沛君於去年6月在臉書指控朱學恒的不當行為,成為#MeToo熱議案件。事發後朱開直播道歉,解釋事發當晚喝到斷片、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但朱不敵外界輿論壓力,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聲稱自己犯了性騷擾,還表示「身為公眾人物,當負起所有應負之責任」。檢方認為朱的行為已達「強制猥褻罪」標準,提起公訴。一審朱學恒在偵查期間多次利用社群媒體,指控鍾沛君是政治打手,法官認為朱犯後並無悔意,判處1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朱曾在臉書公開道歉表示悔悟,高院應朱請求,共計召開了4次調解庭,但雙方因和解條件未達共識,最終仍調解失敗。被害人鍾沛君也在最後一次審判時,指控朱在審理期間多次提錢、提價碼,她痛批「不要再提價碼羞辱別人,這從來都不是價錢的問題」,表示儘管會一直受到加害者的金錢羞辱,她仍會堅持下去,讓本案得到真相。最終,高院於(14)日宣判朱學恒犯下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月。
余天驚爆二女婿陳鑒婚內出軌 李亞萍證實:事情就過去了
余天今(13日)現身孫女「小元寶」抓周,他先前上鄭弘儀節目曾提到二女婿陳鑒「他外頭有女人」,今受訪時余天表示不願多談陳鑒的小三事件,一旁李亞萍也說:「事情就過去了。」之後兩夫妻就離開現場。余天接受鄭弘儀《話時代人物》節目專訪,提到想起余苑綺臨終前還在幫陳鑒說話,讓余天相當氣憤,又心疼女兒與兩個外孫。余天更表示當聽到二女婿去當詐騙集團車手頭,真的是快氣死了,「我說你再怎麼缺錢也不能做這個」。12日新北地院進行一審判決,陳鑒被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先前余天曾表示看不到兩個外孫,今余祥銓表示,「現在一星期可以見樂樂、小可愛一天,我們OK」。
吸7毒開賓士!新竹男毒駕害1死6傷 檢方5罪起訴
新竹市於9月16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多人死傷,經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察官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13日)移送法院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肇事駕駛彭姓男子在超速駕駛下,橫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先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幾秒後再撞上另一名騎車的71歲鍾姓婦人。這起車禍導致鍾婦慘遭拖行至路邊,最後被卡在紅綠燈柱上不幸身亡,現場車殼碎片散落,肇事賓士車冒出白煙,場面極為驚悚。此次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年幼孩童。4歲和8歲的男童疑似當時由阿公騎車載著離開,不料遭遇車禍;5歲女童則是與鍾姓婦人同乘一輛機車。這3名孩童傷勢嚴重,4歲男童腳掌骨折,5歲女童肝臟受創,8歲男童則左大腿骨折,均需接受手術治療;成年人部分,傷者包括69歲李姓阿公、30多歲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彭姓女子,以及34歲的肇事駕駛彭姓男子。檢方指出,彭男於9月15日至16日期間,接連施用多種毒品,包括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明知毒品影響其判斷力,仍於16日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車並持續吸食含有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在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路口時,彭男因毒品發作,無法安全駕駛,導致車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最終撞擊兩輛機車,釀成1死多人重傷的悲劇。檢方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同一駕車行為觸犯毒駕致死罪(1罪)及過失傷害罪(4罪),共5罪,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送法院審理。檢方也表示,為防止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同步啟動毒品溯源機制,深入追查彭男使用毒品的來源,並對涉及毒品供應鏈的上游藥頭提出羈押禁見申請,獲法院准許,旨在從源頭阻斷毒品供應,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新竹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自事發後即時介入,為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慰問金、醫療輔導及法律服務,並將持續於審判期間全程支持受害者家屬,協助他們走過傷痛,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程序進行審理。
資通電軍少校搞老鼠會!「夫妻吸金近2.2億」41人受害 二審判決出爐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少校監察參謀官鞠琮麟,與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林姓同袍共4人,以投資化妝品為由,吸引軍中同袍與親友共41人投資,利用類似老鼠會模式吸金近2.2億元,一審被判處1年10月至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2日)將鞠琮麟和郭侑旻維持原判,郭政綱改判2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及林姓被告,共同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犯意聯絡,以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臺幣(下同)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之「長期」投資方案,及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之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之「短期」投資方案,以1.6%至12%不等之高額月利率為誘因,招攬不特定多數人參與上開投資方案,合計吸收資金達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下稱被告3人)雖承認有收受被害人投資款項之客觀事實,惟否認有違法經營銀行業務之犯行。惟依被告3人之陳述、同案被告林秉豐及被害人郭彥宏等人之陳述,及卷內其他相關事證,足認被告3人有參與本案非法吸金之犯罪事實。判決指出,被告3人以月利率1.6%至12%,相當於年利率約20%至144%不等之高額利率,誘使不特定多數人(含友人之友人、友人介紹之人或偶然認識之人)參與本案長、短期投資方案,符合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所稱:「以收受投資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而約定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息」之情形,又為如實呈現違法吸金之真正規模,投資人取回之本金無須於計算吸金金額時予以扣除。高雄高分院參酌被告3人、相關證人之陳述及卷內相關證據,認定本案投資人應係41人,而非43人;被告鞠琮麟、郭佑旻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高雄高分院表示,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非法吸金之總額為2億1951萬1027元,應論以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罪,原審就上開金額誤認係2億2101萬1027元,且誤認檢察官已變更起訴法條(檢察官認係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容有未洽。另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原審認其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2101萬1027元,並因此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予以論罪科刑,容有違誤。法官審酌被告3人應負責之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於本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被告郭政綱所為犯罪情節較輕之不同參與程度,及本案投資人或因已取回本金,或已與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達成和解,其等所受損害已全部或一部獲得填補,及被告3人之素行、犯後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鞠琮麟有期徒刑4年、被告郭侑旻有期徒刑3年8月、被告郭綱有期徒刑2年。沒收部分,扣除已返還被害人本金及被告鞠琮麟、郭侑旻已賠償被害人之金額,諭知就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1283萬6807元及被告郭政綱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萬2200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余天女婿成詐欺車手頭遭判2年 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換緩刑
民進黨前立委余天已故女兒余苑綺的丈夫陳鑒,先前因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遭起訴案,新北地院於12日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考量陳鑒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4月間,在台北市、新北市和新竹縣竹北地區出現多名因LINE群組股票詐騙的受害者,個別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到數百萬元不等。其中一名陳姓被害人損失最為慘重,前後5次共被騙取830萬元。而車手頭在收取贓款後,會依據首腦指示將款項轉為虛擬貨幣,藉此掩飾不法所得。後續陳姓被害人察覺到異常而報案,陳姓被害人為協助警方破案,向詐團假意願再投資200萬元,與車手李富雄相約在新北市板橋面交。而警方當場逮捕李富雄,再根據其供詞,在新站路、新府路地下連通道逮捕正在等候的陳鑒,當場起出208萬現金。後續檢警調查發現,陳鑒與其他8名共犯透過LINE群組進行股票投資詐騙,造成6名被害人損失達1875萬元,其中陳鑒個人經手金額高達724.5萬元。檢警也發現,該詐騙集團由張雲祥、莊雅妃擔任首腦,將被害人區分為不同上下線,再由陳鑒、李富雄擔任第一層車手頭,或由陳鑒、蔡建國擔任第二層車手頭,統籌管理其他車手收取贓款。除陳鑒外,檢方也起訴了李富雄、蔡建國、張雲祥、莊雅妃、涂佑頡、林乃仕、張正岱、蔡金燕等8名共犯,並對擔任車手頭的3人求處重刑。而檢方同時懷疑該集團背後可能還有幕後首腦,將與另名車手張忠銘的案件另案偵辦。而陳鑒在7月29日首次開庭時,與另外兩名虛擬貨幣商張雲祥、莊雅妃均否認犯行。陳鑒堅稱自己只是受友人張雲祥委託收取虛擬貨幣投資款,並不知情這些款項是詐欺所得。後續在11月初,陳鑒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獲准停止羈押。新北地院也考量陳鑒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於12日判處陳鑒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美女醫刺穿子宮害死患者!蒼藍鴿教「1招秒辨認」波波醫師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女性醫師劉安潔,去年替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不慎以器具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導致其大出血不治身亡。7日一審判決出爐,劉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個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劉安潔也被起底,是初代「波波醫師」。「波波醫師」話題延燒,台大醫學系畢業、現任中山醫院主治醫師「蒼藍鴿」吳其穎,先前就曾教大眾一招,如何分辨「波波醫師」。波波醫師議題已經延燒數10年,網紅醫師蒼藍鴿去年就曾在YouTube頻道分享,在台灣想當醫師有兩種管道,可在台灣念相關科系外,也可以去東歐國家,包含波蘭、匈牙利、捷克念醫學專班,回台灣考過國考,學歷同樣能被承認,但難免會給人有種「走後門」的感覺,社會觀感相對較差。蒼藍鴿表示,通常在台灣念醫學系成為醫師的人,都會引以為傲,把在台灣的醫學系經歷寫進去,若是去美國、加拿大、英國等醫學大國就讀醫學系的海歸生,也會如此。不過若是在波蘭、匈牙利、捷克等東歐諸國和西班牙等國家,大部分都會刻意跳過學生時期的經歷,直接從住院醫師經歷開始寫起,蒼藍鴿提醒民眾下次看醫生可以特別留意醫師經歷。蒼藍鴿也強調,凡有規則必有例外,還是要再三確認。關於波波醫師議題,蒼藍鴿說台灣的醫師,都會經歷「憤世嫉俗」階段,認為自己念書那麼辛苦,卻有一小群人,因為家裡很有錢,就抄捷徑去東歐念醫學系,自然會覺得「為什麼我家不是有錢人,這個世界不公平!」他苦笑說自己也是花了許多時間,走出並接受這件事。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