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負責
」 吸金 通緝 詐騙 朱國榮 掏空吸新款還舊款!「牛樟芝契作」龐氏騙局7年吸金近9.8億 檢起訴47人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台灣創富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7間公司(下合稱「台灣創富集團」)及劉姓被告等共47人,涉嫌違反銀行法與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偵查終結,檢方依法對相關被告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本案犯罪所得新臺幣9億7,966萬4,817元。竹檢查出,曾姓男子(另行通緝中)自民國106年起,以假名「楊文哲」擔任「台灣創富集團」等7家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推出以「牛樟椴木契作」及「牛樟種苗培植契作」為名的投資方案,誘導不特定民眾投資。劉姓、藍姓被告等人陸續參與決策與管理,並招募張男等多名業務人員,以集團名義對外進行業務開發及招攬投資人。檢調發現,該集團利用上述投資方案的名義向不特定民眾吸收資金,並承諾投資人每年可獲8.4%至14.6%的高額利息與本金不相稱的回報,實際上並無任何契作投資行為,而是以「吸新款、還舊款」的方式,達到非法吸金目的,被害民眾達472人,顯已構成銀行法第29條之1的準非法收受存款罪,累計不法吸金金額高達9億7,966萬4,817元。台灣創富集團涉嫌違法吸金。(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曾男見「台灣創富集團」吸金規模龐大,竟與林姓被告共謀以掩飾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犯意。112年10月3日,曾男指示不知情之公司陳姓會計人員,自公司在玉山銀行帳戶提領800萬元現金,交給林姓被告,再轉交予綽號「富哥」之年籍不詳男子,以此方式隱匿不法所得,規避司法追緝。新竹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警覺,避免被高額回報的投資方案所迷惑;非法吸金行為不僅會使投資人蒙受重大經濟損失,更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干擾市場的正常運作與穩定。任何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資金吸收活動均屬違法,投資者應謹慎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管道,保障自身權益。本署將持續加強對非法吸金案件的偵辦與打擊,確保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大眾若發現相關違法情事,應立即舉報,共同維護社會公正與民眾的金融資產安全。
營養午餐麵包有蟲!供應商再爆進口雞腿混國產詐取萬元獎金 遭訴求重刑
基隆某高中去年5月初,傳出營養午餐發放的麵包中有活蟲蠕動,意外爆出供應商「龍昇蔬果行」涉嫌詐領補助、販賣劣質食材等等,詐得市府獎勵金43萬9千餘元,偵查後依法各罰呂姓登記負責人等涉案8人3萬到25萬,並給予緩起訴。沒想到的是,該供應商的黃姓實際負責人,為了降低成本,以進口的T5雞腿混充國產雞腿,提供給國小當營養午餐,而某國小 林姓營養師更私自洩露市府稽查時間,涉犯詐欺取財罪、洩密罪,檢方將於偵查後起訴黃、林等4人。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去年有位基隆市高中生拍下畫面,指出5月4日吃營養午餐時,發現麵包中有隻毛毛蟲在蠕動,趕緊向校方反映。而基隆市政府清查發現,負責該校午餐的「龍昇蔬果行」有過多次不良紀錄,包括同年2月14日被抓到番茄食材標籤不實,還聲稱為「標籤誤植」;4月25日又被查到雞肉過期,所幸過期肉品並未進入校園讓學生食用。基隆地檢署調查發現,龍昇蔬果行為了賺取政府獎勵金,呂姓登記負責人、員工、配合廠商、農民共8人,從2022年間採購未具生產追溯QR Code之「蒲瓜」、「扁蒲」、「冬瓜」、「番茄」等農產品後,偽造印製其他台灣農民的生產追溯QR Code,貼在外包裝上,再把食材交給基隆18所國中小食用。據悉,營養午餐得標業者若提供「國產可溯源食材」,且供應日數達每月供餐日數的半數以上,就可向政府申請核發三章一Q獎勵金,龍昇蔬果行也因此詐得43萬9千餘元。檢方約談涉案人士後,8人均坦承所有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便依涉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要求他們支付公庫3萬到25萬,並可獲得緩起訴處分。然而,檢方還查出,龍昇蔬果行的黃姓實際負責人,為了降低成本增加營業利潤,自2022年間,與余姓員工、冷凍食品廠商「永興食品」蔡姓老闆合謀,向國外進口1154隻T5雞腿,再購買少量國產雞腿,將兩者混合並貼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提供國小營養午餐使用,藉此詐取1萬360元獎金。不僅如此,某國小林姓營養師,於2021年11月間,就將市政表定稽查的學校及人員等應秘密事項,偷偷以訊息傳送給龍昇蔬果行的黃姓實際負責人,讓黃男在處理食材時得以預作準備。檢方訊後,黃、余、蔡3人因涉犯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就商品之原產國及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遭起訴,並對林姓營養師依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提起公訴,要求對黃、林2人處以重刑。
「混蛋」冒充台產雞蛋引風波 福商勝老闆判刑3月、緩刑2年
新北市衛生局去年9月查出「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液蛋加工廠將本土蛋和進口蛋加工成液蛋後以「台灣」標誌產地出貨,廠長張能明、張姓生產部副理與呂姓品管部副理等人因此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3人犯偽造文書罪,但考量未有前科、願坦承犯行,分處3月徒刑、緩刑2年,並各需支付公庫10萬、5萬與5萬。檢方調查,張姓廠商為福商勝蛋品實際負責人兼廠長,2022年國內市場因缺蛋危機,農業部委託中央畜產會自國外進口雞蛋後,委託福商勝蛋品等蛋品加工業者代工製成液蛋產品,也開放各蛋品加工業者向畜產會採購國外進口雞蛋自行加工後銷售。檢方發現,福商勝公司在幫畜產會代工製造液蛋時,就知道進口蛋所製成液蛋應該標示為原產地國名,但公司仍在去年8月間自行以巴西進口雞蛋加工成液蛋後,將液蛋原產地虛偽標記成「台灣」並對外銷售,不法獲利52萬餘。法院審理時,認為張能明等3人為牟取商業利益,本應依循相關法令規範販售雞蛋,卻將進口雞蛋偽造產地台灣販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破壞民眾對商品標示的信任,所為實有不該,但考量3人坦承犯行、願意面對錯誤,堪見悔意,又未有前科,依偽造文書罪處張能明3月徒刑、2年緩刑,須支付公庫10萬;張姓副理與呂姓副理則各處3月徒刑、2年緩刑,須支付公庫各5萬,另沒收福商勝不法獲利52萬餘。
黑心商人越南茶偽裝台灣高山茶販售 牟利百萬遭新竹地檢起訴
新竹縣關西鎮范姓茶商2021年起向李姓業者經營大量購入越南茶葉,並佯裝成台灣高山茶,賣給消費者謀取當中價差,偽造產地標示及誤導民眾購買混裝茶葉等行為於這些年獲利新台幣223萬7040元,新竹地檢署也對他起訴,付出應有代價。據了解,范男為關西鎮某茶葉公司實際負責人,從事茶葉批發、調配及販售業務,明知不得陳列、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卻執意而行,以非法方式牟取暴利,誆騙不知情消費者。范男從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間從李男經營茶廠購入越南茶葉,貼上「台灣匠藏高山茗茶」及「高山茶精工督製」等假冒產地標示,於網路平台上販售獲利200多萬。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透過民生犯罪查緝平台鎖定范男,並指揮新竹縣調查站偕同偵辦,竹檢偵查結束依第15條第1項第7款而犯同法第49條第1項前段之販賣假冒食品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之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步而詐欺取財罪、刑法第255條第2項之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對范男提起公訴。
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4私校短報缺額教育部出手了!校長自付罰款金額曝光 下台照樣懲處
大學分發入學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的狀況,對此,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7日表示,目前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書,將綜整陳述書及學校相關作為後,本周內對校長做出行政裁罰,教育部表示,即便已有兩位校長離職,仍會依私校法開罰,但行為人只會處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廖高賢表示,教育部已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但受到山陀兒颱風假影響,預計本周會作出裁處並送達校長,雖然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已離職,但因違反規定的行為時仍在任校長,因此仍會依法予以罰鍰。廖高賢說,校長綜理校務,是學校實際負責人,出現短報招生名額現象,教育部裁罰校長,即使他們已經離開,也要付罰款。至於學校方面,教育部會扣減他們的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至於學校行政人員是否會開罰?廖高賢表示,校長是學校的總負責人和代表人,所有違反規定的行為,最後是由校長拍板決定,因此教育部處罰行為人只會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以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處分。據了解,大學分發入學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大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發現,真理、大葉和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狀況,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已下台、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則向董事會請辭,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說會負起該有責任。教育部長鄭英耀稍早表示,短報名額部分,文化和大葉兩所學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則是累犯,但不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會有不同處罰方式,將依情節的輕重,對校長及學校進行懲處。教育部原本上周要對這4校校長進行行政裁罰,但因為遇到颱風來襲,所以往後延。
航前董座張綱維涉掏空36億!法官重判14年 判刑7大犯罪事實曝光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近3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人,他被羈押歷經350天才交保。經過4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張綱維被判1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張綱維先以詐欺手法欺騙法院誤認遠航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再以不實借款契約侵占遠航資金,又涉逃漏稅、擅自將遠航停航,漠視民眾權益、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重判14年有期徒刑。(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綱維在2020年4月遭羈押,歷經長達350天,他在2021年3月以1億元交保,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張綱維表示出來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探望肺腺癌第四期的母親。整起案件歷經漫長審理,30日判決出爐,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沒收3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先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佯稱有資金挹注遠航,不用負擔任何利息或資金成本,實際卻是用月息2%到4%之民間借款出資遠航,又將借款本金、利息轉嫁遠航承擔,且一方面讓樺壹公司貸款出資遠航,一方面又讓遠航償還樺壹公司的貸款,形同樺壹公司憑空取得遠航股權,使遠航財務惡化。遠航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被民航局罰鍰、廢照與註銷航權。(圖/鄭清元攝)另外,遠航向樺壹公司租用飛機,依約遠航支付給樺壹公司的租金可扣除維修費用,但張綱維等人卻將之認列為遠航的維修收入,明知樺福公司出售土地給禾豐泰公司,遠航並無仲介,卻讓遠航認列佣金收入,以此虛增遠航收入,張綱維虛增樺福公司佣金支出,藉此逃漏樺福公司應繳之稅捐。張綱維明知「安泰-樺壹貸款案」、「安泰-銘漢貸款案」中,安泰的授信條件為由遠航承擔債務,卻在重整聯席會上隱匿該授信條件,讓法院及重整監督人以為遠航只需要負擔不超過年利率2.5%的利息。他另又以「轉調樺壹款」名義,將遠航資金移轉到樺壹公司保管,並挪用該筆資金,達成侵占。誇張的是,張綱維為避免侵占犯行曝光,不實製作「借款契約」作為會計憑證,同時又拿遠航的資金挹注樺福集團,金額超過樺福、樺壹公司為遠航借款的金額,又讓遠航背債,行掏空遠航之實。當民航局要求遠航解決資金貸和關係人款未回收問題,張綱維卻讓遠航向樺福公司購買小坪頂房地,藉此打消29億餘元應收關係人款,遠航當時已有可運用資金不足問題,影響其經營存續,張綱維此舉讓遠航財務更加嚴重惡化。他還同時代表樺富公司買地,一方面為讓樺富公司少繳稅,偽造金額不實之買賣契約,墊高購地費用,另一方面又把樺富公司購得之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侵占樺富公司資產。接著,遠航向民航局表示暫停航線,並向員工表示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同時在官網上公告,自2019年12月13日起停航,還在監控會議中,向民航局表示遠航只飛到同年月12日,未依規定即擅自停航。法官認為張綱維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遠航重整,卻以不法手段詐得遠航重整完成之龐大利益,當取得重獲新生之遠航經營權後,貪圖私利,又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還將手中不易變現的不動產轉讓遠航以抵償其掏空款項,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張綱維同時未體認飛航大眾運輸特許事業負責人之社會責任,無預警宣布停航,致使社會大眾、員工、上百名滯留在外旅客嚴重恐慌,出面後且聲稱是「員工誤判情勢擅發停業通知」,將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特許經營權之公共利益,不宜薄懲。法官考量張綱維處核心要角地位,犯罪參與最深,掌握全部犯罪所得,又矢口否認犯行,應處較重之刑。至於副董事長鄭晴文等人配合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使張綱維得掏空遠航,所為亦應非難。法官認為鄭晴文等人為聽命行事,也未從中獲取犯罪所得,雖矢口否認犯行,但偵查階段積極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實,並配合查找相關帳冊等資料,使偵查機關得順利追查,因此得量處較輕之刑。另同案被起訴的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副總經理黃伯川與協理陳世卿,均獲判無罪,可上訴。廖燦昌等人本案被控施壓當時合庫部屬,違反授信規定核准超額貸款給遠航,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法官審理認為合庫沒高估遠航擔保品價值,遠航當時的聯徵資料也看不出異常,且因遠航剛完成重整,合庫進行1個多月徵信作業才通過,並收取較高利息。法官認為本案合庫承辦人所稱「有壓力」,是因需估價擔保品眾多、作業時間過於緊迫加上遠航所提資料不齊全,並非來自廖燦昌等人施壓,據此判廖、黃伯川與陳世卿及另4名合庫職員與承辦人均無罪。
眾望董事長又是李文宗! 林俊憲酸「神鬼文宗」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涉京華城案遭羈押,11日遭名嘴質疑「眾望基金會」是他的小金庫,基金會當日發布3點聲明,強調每筆金額皆有憑據。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1日透過臉書表示,回頭查了發現眾望董事長居然又是李文宗,「在演『神鬼文宗』嗎?」林俊憲說,柯文哲的案件延燒,他成立的眾望基金會也被質疑是「小金庫」,當然啦,民眾黨的回應又是「窩不知道」,不過回頭查了一下,眾望基金會的董事長,一個熟悉的名字又跑出來了。林俊憲指出,柯文哲競總的財務長是誰?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是誰?李文宗。眾望基金會的董事長是誰?還是李文宗。奇怪了,為什麼跟柯文哲有關、金流有爭議的組織或職位,負責人全是李文宗?一人同時擁有多個身分,在演「神鬼文宗」嗎?林俊憲表示,所以民眾黨切割,實在看不懂,之前號稱無關的木可公司,明明李文宗就是實際負責人,都可以幫忙發聲明,現在眾望基金會怎麼又無關了?林俊憲在最後強調,繞來繞去都是同一批人,卻可以搞出那麼多花樣,到底「神鬼文宗」還有多少身分?跟阿北的關係又是什麼?是該好好查查!
父買500盒「林聰明」砂鍋魚頭送選民 新北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被控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前,其父親黃忠信與辦公室主任唐龍輝,花費近30萬元訂購500盒砂鍋魚頭禮盒給43位選民,遭新北地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檢方敗訴,而二審高等法院於30日判決,認定送禮物賄選企圖影響選民,判黃俊哲當選無效,全案確定。檢方調查,黃忠信是欣湛然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親自參與黃的競選活動,而他在2022年九盒一大選前,為了讓兒子順利當選,先是以自家公司名義提供2000萬元作為選舉所用,還送禮賄賂選民。檢方調查,黃忠信夥同黃俊哲辦公室主任、欣湛然公司董事唐龍輝,以及其他欣湛然公司高層,花費近30萬元購入500盒「林聰明」砂鍋魚頭禮盒,並贈送給43位選民。檢方調查後認為黃俊哲對與此事並不知情,依《選罷法》相關規定,對黃忠信、唐龍輝提起公訴,2人一審分別遭重判4年10月和4年4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檢方也對黃俊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為證據無法證明送禮盒影響選民意願而駁回,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原則於30日判決,認定贈送禮盒有賄選意圖,而黃父等人所為購買並贈送禮盒之行為,即應視為被黃所為,判決當選無效確定。
幫兇租車公司2/開租車公司資本額僅5萬 只租熟客拒新客 背後有明仁會影子
台北市近期發生多起工地電纜竊盜案,警方發現這些竊賊大多使用「同一間租車公司」車輛犯案,而且該間租車公司行事相當小心,只接熟客不接陌生客,且並無固定營業處所,據傳該公司背後有竹聯幫明仁會的影子。根據該間公司的立案資料,成立於2023年,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張姓男子,儘管主要業務是出租汽車,但資本額竟只有5萬元,連一輛車都買不起,而查詢其公司地點,卻可以發現該公司的登記地點有3處,但不是已經荒廢,就是根本沒有公司。有資深員警分析指出,正常租車公司都會希望車輛的承租人是善良老百姓,儘量避免旗下車輛遭到扣押、吊牌,影響營業收入,而該公司不但明顯走在灰色地帶,甚至歡迎犯罪者來租,主要因其真正負責人據傳是竹聯幫明仁會的杜姓男子。據傳該間專租犯案汽車的租車公司實際負責人,是竹聯幫仁堂明仁會的杜姓男子。(圖/翻攝畫面)據悉,23歲的杜姓男子為竹聯幫仁堂明仁會分子,長期混跡於新北市土城區,過去曾因涉及多起暴力討債事件被逮,之後又因涉嫌從事假投資詐騙,不法獲利至少粗估上億元,警方將杜男逮捕時,還因杜男身型較為壯碩,一度連手銬都銬不上。員警表示,若將車輛租給犯罪者使用,客戶特性多半均為長租使用,收入來源穩定,因此該公司才會要求僅向熟客或在有介紹人的情況下出租,且當車輛出租後,該公司即不會管車輛到底被拿去做什麼,「只要知道他後面是誰,車子沒回來或是壞了就知道要找誰,他們只要有錢收就好。」有員警也指出,大家都知道入住飯店需要核對證件,留下基本資料,但總有幾間飯店是大家都知道「不用留資料也能住」,且飯店是合法經營,擁有合法證照,以致「大家都知道他做黑的,但你就是拿他沒辦法」,該租車公司就是這種情形,有如犯罪者的幫兇,警方卻又沒有直接證據可以送辦,讓警方在偵辦犯罪過程中增添許多困難。警方透露,半個北台灣的電纜失竊案都能與該間租車公司的出租車扯上關係。(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該租車公司明顯遊走在灰色地帶,卻無法可管,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商業處回應,行政院自98年4月13日起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公司及商業設立改採「登記與管理分離」制度,因此公司符合公司法登記的規範登記主管機關就應該給予登記。商業處指出,如果該公司有經營特定行業,經發局核准公司及商業設立登記時,會副知新北市府相關單位加強審查。以本案來說,該公司有涉嫌違反交通道路管理條例之情形,應由該條例的主管機關(此指交通部)進行裁罰,如果經由法院判決確定,有明顯違法等狀況,商業處就可以撤銷或廢止該公司登記。
建商老闆出口黃金逃稅!欠稅4.5億拒繳 執行署討14年聲請管收
1名蒲姓男子在北市經營建設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4年9月至95年12月間應取得而未取得會計憑證金額合計48.4億餘元;其後又於95年12月至97年8月期間出口黃金,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逾62億,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分別裁處營業稅罰鍰2億4,206萬餘元及6,870萬餘元。同一期間,蒲男公司於96至97年間從事出口黃金至香港賺取價差之利潤,應分別於97年5月及98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亦未辦理申報,分別經移送機關核定所得稅額加計滯納金9,940萬餘元及2,671萬餘元。該些金額均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至今年8月13日,罰鍰及稅捐加計滯納利息尚欠4億5,539萬餘元,臺北分署是日向法院聲請管收蒲男獲准。經查,蒲男公司曾在97年6月10日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王姓男子,但王男當時正被羈押於士林看守所中,經詢問原因,王男表示係姓名遭人冒用登記。此外,臺北分署查得蒲男公司在9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間有13筆外匯匯入水單金額共計1億2,483萬餘元,並於各該款項入帳後之1分鐘至20分鐘內即遭不同之3人以現金方式提領,而該3人均供稱不認識王男,係前負責人蒲男指示他們協助提領現金,提領後即將現金交給蒲男。臺北分署就此多次訊問蒲男,蒲男坦承確有請親朋好友幫忙提領現金,提領完畢後仍用於國內收購黃金再出口到香港,其從來沒有見過王男,也不知王男是誰找來擔任負責人。除此之外,臺北分署再追查得知,用來收受香港外匯匯入款項之銀行帳戶係蒲男在96年1月間開立的,該帳戶於公司在97年6月10日變更登記負責人後,未更換公司之大、小章。由此推知,蒲男於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為王男後,仍持有公司的銀行帳戶及大、小章,並用來收受出口黃金至香港之匯入款項,蒲男實質控制公司之財務,當係實際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利用公司出口黃金,提領現金後拒繳欠稅遭管收。(圖/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蒲男除了於98年2月至3月間利用公司帳戶及資金外,其在訊問中另外自承,公司結束出口黃金業務時,還剩下約1,500萬元,已經退還給包含其在內之5名出資人,其本身拿了200萬元。此些行為在在顯明,蒲男在公司欠稅年度後,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及第3款所定之「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台北分署歷次訊問中,蒲男均拒絕透露其所稱之另外4名出資人之人別資訊,是否真有該4人存在,至為可疑,而於法院開庭時,仍堅持不願答覆,該1,500萬甚有可能尚保留在蒲男手中,故有以聲請管收促其提出該財產之必要。蒲男於今年8月13日至臺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惟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蒲男有「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乃當場留置蒲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臺北分署呼籲,公司行號應依法取得並保存會計憑證,民眾亦應當依法申報並納稅,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而在欠稅後隱匿或處分財產。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之決心,恐遭行政執行機關之拘提管收。如果確實有經濟之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時,應主動申請分期繳納,以維自身權益。
陸生物公司違法收購數千具屍體 肢解生產手術植入「異體骨」獲利17億
您有想過,從火化場領回的骨灰,可能並不是你親眼看著送進火化場的家人嗎?近日,中國就發生了這樣一起關於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的案件,在網路上被公開後,引起輿論譁然。涉事的「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從中國多地非法購買數千具遺體、殘肢作為原材料,用來生產手術中使用的「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產品,7年間營業收入合計達人民幣3.8億元(約新台幣16.7億元),涉案人數目前高達75人。令人齒冷的是,這些屍體的購入來源,包含了中國各省分多家醫院、殯儀館、火葬場,儼然已經成為一種穩定的產業鏈。中國律師易勝華8日在中國社交平台上披露了這一起惡性事件,他公開的起訴意見書顯示,在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間,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指使旗下員工通過從四川、廣西、山東等地,非法購買遺體、殘肢作為原材料,並對屍骨進行加工處理後,用於生產植入手術使用的「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7年間營業收入合計達人民幣3.8億。易勝華指出,本案涉及「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罪」,然而該最在中國最高量刑只有3年,甚至沒有罰金刑。「這麼重的暴利,這麼輕的處理‧該會有多少人以身試法啊?」易勝華還指出,有律師告訴他,吉林長春市也有這樣的案件,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另據澎湃新聞報導,該份起訴文件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在2024年5月23日作出,顯示將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警方在偵辦該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體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餘噸,成品34077個。案件資料顯示,山西奧瑞公司為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於1999年成立的子公司,經營範圍是「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由李某興擔任總經理。自2007年開始,山西奧瑞公司逐步引進叢某某(已刑拘上網追逃)、蘇某某收購中輻院及員工的股份。至2012年,叢某某占股54.08%,是最大股東、法人代表,擔任董事長,蘇某某占股45.92%,擔任總經理,李某興實際負責公司運營。資料中說明,2017年至2019年期間,總經理蘇某某先後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駐等方式,控制4家殯儀館的火化場。隨後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場的人員盜竊屍體,並在火化車間內對屍體粗暴肢解後運回公司,部分屍體在其公司內肢解。蘇某某供述,上述4家火化場共向其公司提供了4000餘具人體骨骼。2015年至2023年期間,該公司還分別在四川恆普公司、桂林醫學院基礎醫學院人體解剖學教研室內對屍體進行篩選、處理等,再將預處理過的屍骨裝車後,運回公司入庫保存。為了掩蓋非法的屍骨原材料來源,李某興安排公司多人偽造遺體志願捐獻登記表、檢驗報告等材料,證明其屍體來源合法性和安全性,並組織公司大部分員工在遺體捐獻登記表上假冒家屬簽字。此外,2015年至2021年期間,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副主任醫師李某強,涉嫌事先將遺體肢解後,放入冷凍櫃保存,出售給山西奧瑞公司,共出售10餘具人體骨骼原料,每具價格在人民幣1萬(約新台幣4.5萬元)到2.2萬元(約新台幣10萬元)不等。案件資料稱,該案共有75名犯罪嫌疑人,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認罰。涉及的單位包括山西奧瑞公司、四川恆普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桂林醫學院、桂林市殯儀館、平樂縣殯儀館、永福縣殯儀館等單位,此外,還涉及犯罪嫌疑人蘇某某所控制的雲南水富市火化場、重慶巴南區火化場、貴州石阡縣火化場、四川大英縣火化場。報道另引述太原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涉及面極廣,目前仍尚未辦結。此一事件揭發後,迅速衝上中國微博熱搜榜,引起輿論嘩然。不過很快被從熱搜榜上撤去。揭露此事的易勝華律師也在個人微博表示,今日多次接到北京司法局來電,「跟我探討曝光未決案案件情況是否適當的問題」。透露此案休息給他的律師朋友,以及他本人都將陸續接受北京朝陽區司法局約談。易勝華律師也在個人微博表示,多次接到北京司法局來電關切。(示意圖/翻攝微博)易勝華表示,「感謝司法局工作人員的關心,為了改變這種令人憤怒的現實,我願意承受相應的代價。」
陳重文「蜂窩性組織炎」求交保…遭法官打臉 4大罪名曝光
台北市3連霸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向市政府施壓取得監視器系統合約。台北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終結,起訴陳重文共7人,遭控4罪的陳重文在接押庭僅承認2小罪,並稱在押期間右腳蜂窩性組織炎曾住院,且至今未癒,請求200萬元交保及照顧家人,不過法官認為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檢方起訴陳重文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案、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案、國亨公司資本不實及偽造文書案與立展公司資本不實案等4項犯罪事實,共涉犯至少5年刑期圖利罪、最重5年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業務侵占罪與資本不實罪、最重3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偵辦期間羈押禁見將滿4個月的陳重文,在庭上僅承認立錡雲端公司案的資本不實罪、國亨公司案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表示立錡銷售設備給台灣智慧光網去承攬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標案,,應不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還稱檢方起訴他是立錡實際負責人「有很大落差」,表示合夥人康立錡才是公司營運、施工主導者。陳重文表示,婦幼安全一直是他問政主軸,因此關切公托監視器系統,也稱在押期間右腳到鼠蹊部出現無外傷蜂窩性組織炎,因此戒護住院9天,至今仍未痊癒,還有心血管疾病「心跳都140」,加上無法獨力行走,請求法官准許交保、專心打官司。陳重文透露,他家族幾代都住在北投,如今兒子念大學、父母也年事已高,不會逃亡、願用最大誠意,提出與第1次被聲押禁見獲交保金額相同的200萬元保釋金。檢方則指陳重文推責給康男,偵查中交保立刻聯繫證人,有勾串之虞,若不續押禁見,可能動用權勢施壓證人翻供;另康男在本案不論與台智光商談何種條件,均指要問陳重文意思,可見陳是實際負責人,並以議員身分穿梭其中,不法圖利321萬餘元。法官認定陳崇文只承認部分罪名,但檢起訴所列證據勘認其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嫌疑重大,加上長期任民代的政治實力、人脈,以及所涉罪數不少,罪名如都成立,刑責可能甚重,增高逃亡可能。且陳重文先前確有積極聯絡證人行為,足認有勾串共犯、犯人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台智光案!北市議員陳重文圖利321萬「繼續羈押」 北市社會局:受議員高度關心未簽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施壓北市社會局施作公托監視器系統,讓台智光辦理建置案,從中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19)日依圖利、偽造文書、業務侵占、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起訴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等4人,而台北地院也於下午開接押庭,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稍後將把他送回看守所。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公托建置監視器系統一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然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檢方認定陳重大圖利321萬元,依貪污圖利、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全案下午移審台北地院後,法官立即召開接押,庭後裁定陳重文繼續羈押禁見;李嘉豪部分現在才要開庭,稍晚才會決定羈押或交保。據《自由時報》引述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說法,「台北市社會局公托機構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係因陸續發生托嬰中心監視影像保存不當導致兒保案件調查受阻。另外,社會局也指出,為回應家長期待,且於托嬰中心兒保案件調查時能還原現場狀況,研議從公托機構開始建置,且衛生福利部2023年12月也開始針對全國公私立托嬰中心研議雲端儲存監視影像的技術設備及運用管理,今年4月26日預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五條之一,預計將雲端儲存影像資料入法,以利證據保全。姚淑文不諱言,本案確實受陳重文高度關心,社會局本於政策需求辦理,原依2011年台北市政府簽訂之「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擬委託台智光公司進行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工程,但台智光事件爆發後,社會局有疑慮,暫時未與台智光公司簽約。姚淑文表示,若後續產生相關爭議也將交由司法處理,期間配合檢調調查,盼司法勿枉勿縱。回顧案件始末,台灣智慧光網的母公司台通光電,是股票上市公司,兩家公司負責人均為李慶煌,台智光公司於2011年和台北市府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簡稱台北市光纖BOT案,台智光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期間市府所屬機關就可租用網路服務部分,優先選擇台智光。不過陳重文插手北市府公家機關監視系統標案,相中台智光的光纖網路有競爭優勢,於是先利用議員職權,涉施壓台北市府會局決定依台北市光纖BOT案架構,委請台智光建置轄下各公立托兒所監視系統雲端。陳重文找來共犯康立錡掛名負責人,2023年7月共同成立立錡雲端公司,要台智光向立錡公司採購公托監視系統雲端所需監視器與相關硬體設備,總價1081萬餘元,再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去履約,身為立錡實際負責人的陳重文,涉從中圖利自己不法利益達321萬餘元。
知名企業家「無遺囑」突病逝 14歲兒繼承百億遺產...女兒臨危接班
大陸知名上市化工企業龍佰集團負責人許剛於上個月因病驟逝,享壽61歲,而他34歲的女兒許冉臨危接班,繼承父親市值達101.35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51億)的股權,14歲兒子繼承了價值25.7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14.72億)的股份,儘管許剛已經逐步將權力交接給下一代,但他的突然離世仍然外界震驚。根據陸媒《新浪網》的報導,大陸知名上市化工企業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於5月21日晚間發布訃告,表示集團創始人、名譽董事長許剛因病醫治無效,於2024年5月20日下午5時不幸離世,其持有龍佰集團26.25%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負責人。由於許剛未留下遺囑或其他相關協議,因此繼承事宜由他的親屬負責處理,許剛的14歲兒子繼承了價值25.7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14.72億)的股份,而他的女兒許冉則繼承了價值101.35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51億)的股權。許剛的妻子兼為法定監護人,除了無法行使部分權利外,其餘權利由她來代理,包括選舉權、提名權、提案權和表決權等。龍佰集團擁有多個子公司,其中包括市值達45.9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04億)的東方鋯業,整體市值約達443億人民幣(約新台幣1975億)。事實上,在去年4月,龍佰集團已正式完成了管理人更替,龍柏集團於2023年3月3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許剛出生於1963年,由於年齡原因及考慮到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和文化體系,任期屆滿後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同時許剛提名和奔流、許冉、吳彭森、申慶飛、陳建立、王旭東為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其中許冉為許剛女兒。許剛的女兒許冉則出生於1990年,為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研究生學歷許冉在完成學業後從澳洲回國,並加入了龍佰集團。她從業務經理的職位開始熟悉公司的運營,並在近年擔任總裁助理。去年3月,隨著龍佰集團董事會的改選,許冉開始參與董事會的活動,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市場也對於這位90後接班人許冉未來的表現極為關注,期待她能夠繼續引領龍佰集團持續成長。
稱「新任經長是我乾爹」騙投資吸金數千萬!「百名地產」負責人聲押禁見
「百名國際地產」公司實際負責人陳睿駿,佯稱將接任經濟部長的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是他「乾爹」,自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並開出高達18%的年獲利率,招攬民眾投資,不法吸金數千萬元,涉嫌《刑法》詐欺罪、違反《銀行法》。台北地檢署昨(1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6路搜索約談陳男及業務、主管、副總、講師共5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聲押禁見陳男,其餘4人各以10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請回。檢調獲報,指陳睿駿對外自稱百名地產總經理,聲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自2021年2月起推出保本保息的投資方案,以舉辦巡迴說明會的方式,四處推銷菲律賓房地產,百名地產宣稱投資年報酬6%到18%,如果投資人想脫手,百名地產可協助在短期內出售,確保投資人回本。檢調追查,陳睿駿還自稱投資博弈事業,每月都能分紅獲利10%至12%,直到陳男無力支付紅利,被害人始知受騙,此部分詐騙約數百萬元。據了解,陳睿駿向員工及投資人佯稱,父親是汎德永業集團的最大股東,自己還有2位「乾爹」,分別是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據悉,陳睿駿向被害人說,他在國內坐擁30幾戶豪宅,最常買的是馥華建設的房子,因為跟董事長是好朋友,菲律賓則有300多戶房產,還買了1個小島用來度假,自己還投資半導體、文物、建材、博弈、珠寶、西服、租車及保鑣等事業,現在已是台灣富比世35歲前百大富豪排行第36名。檢察官17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6路搜索約談陳及業務、主管、副總、講師等5人到案,全案朝《刑法》詐欺、《銀行法》方向偵辦。
誆人投資菲律賓房地產吸金數千萬 地產公司負責人遭移送
百名國際地產公司實際負責人陳睿駿,聲稱自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並開出高達18%的年獲利率,誘使眾人投資,不法吸金數千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今搜索約談後,晚間將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刑法詐欺、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檢調獲報,指陳睿駿對外自稱百名地產總經理,聲稱在菲律賓擁有300多間房產,2021年2月起,推出保本保息的投資方案,以舉辦巡迴說明會的方式,四處推銷菲律賓房地產,百名地產宣稱投資年報酬6%到18%,如果投資人想脫手,百名地產可協助在短期內出售,確保投資人回本。檢調追查,陳睿駿還自稱投資博弈事業,每月都能分紅獲利10%至12%,直到陳男拿不出錢,被害人始知受騙,此部分詐騙約數百萬元。據了解,陳睿駿向員工及投資人聲稱,父親是汎德永業集團的最大股東,自己還有2位乾爹,其中1位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另1位則是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據悉,陳睿駿向被害人說,他在國內坐擁30幾戶豪宅,最常買的是馥華建設的房子,因為跟董事長是好朋友,菲律賓則有300多戶房產,還買了1個小島用來度假,自己還投資半導體、文物、建材、博弈、珠寶、西服、租車及保鑣等事業,現在已是台灣富比世35歲前百大富豪排行第36名。
貴婦奈奈至今沒嫁!男友媽嫌棄女方這點 喊「會相剋」2原因不給娶
貴婦奈奈(蘇陳端)和男友黃博健開設「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於2018年惡性倒閉,捲款10億元潛逃出境後遭通緝,人間蒸發。逃亡海外6年後,黃博健的父母黃立雄、黃林麗真夫婦昨(3)日清晨遭押解回台,分別移送北檢及士檢複訊。據悉,貴婦奈奈和黃男一直未結婚,主要是男方母親極力反對,如今原因也被挖出。刑事局表示,黃立雄係杏立博全醫美診所登記負責人,於107年間與該診所實際負責人黃博健及蘇陳端等,涉嫌以醫師及網紅部落客身分包裝行銷,致受害人數眾多,違法吸金達新臺幣近2億元。案係刑事局北市調查處偵辦,嗣因黃立雄等3人出境未返,經臺北地檢署傳喚及拘提無著,該署於108年1月8日發布通緝。黃立雄配偶黃林麗真則因另涉他案遭士林地檢署於108年10月28日發布通緝。案經刑事局駐加拿大法務秘書持續追緝,並由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移民署移民秘書多方協調聯繫,與加國CBSA合作,於5月2日由CBSA官員自加拿大多倫多隨機戒護黃立雄及黃林麗真返臺歸案,班機於3日清晨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即由本局臺北市調查處接押並分別解送至臺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歸案。黃立雄、黃林麗真3日抵桃園機場,隨即被調查局上銬戒護歸案。(圖/周志龍攝)經近2個小時訊問,檢察官諭令黃立雄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腳鐐科技設備監控,及定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視訊報到與回報所在地點。黃林麗真則因另涉一起投資興建廟宇詐欺案,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因此解送士檢。檢察官訊問1個小時後,諭令無保請回,但須限制出境、出海。消息引發討論,有網友發現「貴婦奈奈」根本沒和黃博健結婚,不禁對背後原因感到好奇。據悉,2人至今沒結婚,主要是男方母親認為貴婦奈奈年紀較大,反對「女大男小」婚姻,加上雙方相差6歲不吉利、會相剋,所以遲遲不肯同意這門婚事;女方當時則表示不在乎,認為2人相愛不需任何東西去證明。
貴婦奈奈公公逃亡6年返台 訊後50萬交保「要戴電子腳鐐」
網紅作家「貴婦奈奈」(蘇陳端)與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涉嫌詐欺,以投資醫美名義吸金10億元,2018年無預警倒閉,捲款潛逃到加拿大。由於黃立雄是診所負責人,也因此遭到通緝,但其妻子黃林麗真向加拿大申請庇護遭拒絕,夫妻倆今(3日)被押返回台灣,黃立雄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還要戴電子腳環接受監控,並且定期到派出所簽到。調查局指出,黃立雄是醫美診所登記負責人,於2018年間與其子、該診所實際負責人黃博健,及貴婦奈奈等,涉嫌以醫師及網紅部落客身分包裝行銷,致受害人數眾多,違法吸金達新臺幣近2億元。台北市調查處偵辦後,因黃立雄等3人出境未返,經台北地檢署傳喚及拘提無著,北檢2019年1月8日發布通緝。黃立雄配偶黃林麗真則因另涉他案,遭士林地檢署於2019年10月28日發布通緝。全案經調查局駐加拿大法務秘書持續追緝,並由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移民署移民秘書多方協調聯繫,與加國CBSA合作,5月2日由CBSA 官員自加拿大多倫多隨機戒護,將黃立雄及黃林麗真返台歸案,班機於5月3日清晨抵達桃園國際機場,隨即由台北市調查處接押,並分別解送黃立雄及黃林麗真至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歸案。
台、加五大執法機關緝逃六年 貴婦奈奈男友名醫父母上銬返台
「貴婦奈奈」和男友黃博健、男友父親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黃立雄等人,被控吸金2億、逃亡海外6年後,在調查局、移民署和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通力合作下,2024年5月3日清晨,將黃立雄、黃陳麗真由加拿大押解返台。調查局指出,黃立雄係杏立博全醫美診所登記負責人,於2018年間與其子、該診所實際負責人黃博健,及黃博健的女友網紅貴婦奈奈(原名蘇陳端)等,涉嫌以醫師及網紅部落客身分包裝行銷,致受害人數眾多,違法吸金達新臺幣近 2 億元。黃立雄的太太黃林麗真,也遭調查局一同押解返台。(圖/趙世勳攝)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後,因黃立雄等 3 人出境未返,經臺北地檢署傳喚及拘提無著,北檢2019年 1 月 8 日發布通緝。黃立雄配偶黃林麗真則因另涉他案遭士林地檢署於2019年 10 月 28 日發布通緝。全案經調查局駐加拿大法務秘書持續追緝,並由駐加拿大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及移民署移民秘書多方協調聯繫,與加國 CBSA 合作,於 5 月 2 日由CBSA 官員自加拿大多倫多隨機戒護,將黃立雄及黃林麗真返臺歸案,班機於5月3日清晨抵達桃園國際機場,隨即由臺北市調查處接押,並分別解送黃立雄及黃林麗真至臺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