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辦法
」 侯友宜 萬安演習 社工 放假 連假2025行事曆「全年放假少一天」 人事總處解釋了
行政院已核定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的辦公日曆,該年總放假天數為115天,比2023年的116天減少一天。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官員也解釋,放假天數不同與平年和潤年的安排、元旦及12月31日落在週六或週日有關,但「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2025年的假期中,包含6個「3日以上的連假」(併同例假日),具體為農曆春節9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國慶日3天,需要補班的假期只有農曆春節。根據人事總處提供的數據,自113年(2024年)起,政府行政機關的全年放假日數維持在115天,112年、110年,以及104到106年間則為116天。而在90年至103年間,放假天數的平均約為113天,其中91年、94年、97年、99年及101年甚至僅有112天。對此,人事總處官員解釋,這一變化源自89年立法院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要求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5天至116天。然而103年之前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當國定假日與週休二日重疊時不補休,因此假期會被「吃掉」。隨著內政部在103年修正該辦法,從104年開始,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日將一律補假,放假天數因此穩定在115天或116天之間。事總處官員說明,年度放假天數的差異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平年、潤年及特定日期的周末安排,「該放的假不會被吃掉」。人事總處也公布了2025年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圖檔,民眾可前往下載查閱。
苗栗縣府生育津貼2025再加碼 鍾東錦要留住年輕人
苗栗縣長鍾東錦27日表示,2025年起縣內生育津貼將從每胎新台幣1萬元調高到2萬元,設籍也從1年縮短至半年,預算年砸4,800萬元,希望鄉親有感。審計部苗栗縣審計室日前審定的2023年苗栗縣府決算報告中,直指「生育津貼加碼補助」、「敬老禮金」、「學生營養午餐每餐加碼10元」政策是「非法定社會福利」,因此扣減補助款7,784萬元。儘管財政壓力不小,鍾東錦仍在縣務會議通過《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修正草案,預告2025生育津貼會再加碼。民政處官員表示,目前苗栗縣生育津貼為第1胎1萬元,第2胎以上或是多胞胎每胎2萬元,2024年此案編列了4,062萬元預算。他說,縣內《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修正草案》2025年上路後,每名生育津貼將補助2萬元,新生兒父或母設籍也從1年縮短到半年,新年度此案預算將達4,800萬元。官員也說,死胎或自然流產婦女也能申請津貼,條件也同步自須設籍苗栗縣滿7個月以上,放寬縮短為6個月以上即可,記得持合法證明文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審核沒問題者將發給1萬元津貼。鍾東錦強調,有些理念比扣減補助款更重要,如果社會福利完全不做,整個縣內氣氛不會好,鄉親一比就矮人一截,根本說服不了年輕人進來苗栗打拼。他說,儘管各鄉鎮依照財政狀況,另外加碼了每胎1萬至3.6萬不等的生育補助,但目前苗栗縣平均生育補助,仍比鄰近大都市少,而新年度緩步增加,就是要向鄉親表達縣府重視社會福利與生養,鄉親有感最重要,也才能進一步把年輕人留下來。
替代役備役役男防災救護組訓練 強化全民防衛韌性
北市政府消防局於12、13日在台北大學辦理113年度替代役備役役男防災救護組訓練,由莫懷祖局長主持開訓典禮,本次召集120名替代役備役役男,實施防災救護組課程,以強化全民防衛韌性,以利國家需要時召集備役役男支援救災、醫療救護等工作。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1條,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本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執行備役役男召集、勤務編組訓練。莫懷祖也特勉勵前來參訓的備役役男,在2天的訓練都能認真學習,本次訓練除了全民防衛動員概論及民間自主應變隊基礎導論等講述性的課程,另外也有實際操作的課程,像是AED加CPR操作、包紮止血、輕型救援、繩結運用、消防安全和家用能源災害控制、認識火災特性及化學有害物質辨識等,以提升役男全民國防概念、災害搶救及醫療救護的技能,期許役男們能將課程所學加以活用,不僅能深植全民國防的意識、具備支援各民防團隊相關專業技能,未來遇有災害緊急危難時亦可發揮自救救人的力量,為國家安全盡一份心力。
萬安演習連續4天 2大平台演習期間暫停外送
萬安47號演習今(22)日開始,由中部7縣市(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及嘉義縣市),率先登場,並分區依照中部、北部、東部、外(離)島及南部地區的順序實施演練。各地區於演習當天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如有民眾拒絕配合,可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萬安47號演習演習將從7月22日開始到25日,每天下午1時30分到2時,分4大區域實施,今日由中部7縣市實施演練,明(23)日將輪到北部7縣市,宜蘭市、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內政部提醒,行駛中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勿委反交通規則,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個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並依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兩大外送平台「foodpanda」、「Uber Eats」也表示,將在全台各地演習期間,暫停外送、外帶自取等服務。foodpanda表示,下午1點至2點將暫停演習地區的美食外送、生鮮雜貨、外帶自取、pandago及預訂服務;Uber Eats也表示,將於演習當天下午1點15分至1點45分暫停該城市配送服務。內政部強調,演習期間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萬安演習明登場!各縣市演練時間一次看 手機收「飛彈攻擊警報」別慌
113年萬安47號演習將在下週7月22日至25日舉行,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之順序實施,各地區於演習當日下午1時30時至2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下午2時至2時30分,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30分鐘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說明,萬安47號演習於7月22日至25日採分區方式,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順序,實施演練。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內政部指出,各地區演習當日除發放「防空警報」外,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內容為「萬安演習防空警報,飛彈/火箭攻擊台灣OO地區,請就近避難。Air Defense Drill,Incoming missile /rocket threat. Seek immediate shelter」,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內政部提醒,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相關避難設施地點可至[連結]查詢或使用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點選「防空疏散避難專區」即可導航前往鄰近避難處所。內政部強調,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萬安47號演習實施順序如下:1、7月22日(星期一):中部地區(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2、7月23日(星期二):北部地區(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3、7月24日(星期三):東部地區(花蓮縣、臺東縣)、外(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4、7月25日(星期四): 南部地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22日起「連4天」萬安演習 不配合者處「3至15萬」罰緩
萬安47號演習將於22日至25日連續4日登場,屆時先會於22日在中部7縣市進行,北部7縣市則於23日進行,24日則是東部、離島5縣市,南部3縣市則於25日進行。內政部也為此發表公告表示,如民眾不願配合演習,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根據內政部公告指出,萬安47號演習將於22日至25日舉行,內震部長劉世芳表示,屆時演習將會分區進行,依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南部地區順序,實施演練。公告中表示,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點30分至14點00分實施警報,同時進行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防空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430時,由地方政府及參演之民防團隊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除新竹市、嘉義市各擇1個區,其餘20個地方政府各擇2個鄉(鎮、市、區),重點驗證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內政部表示,各地區演習當日除發放「防空警報」外,並運用電視、廣播、村里、學校及警察巡邏車廣播等方式,以提升防空警報涵蓋率。同時透過「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便民眾查詢運用。內政部提醒,行駛中的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行駛於各重點驗證區之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相關避難設施地點可至[連結]查詢或使用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點選「防空疏散避難專區」即可導航前往鄰近避難處所。內政部同時也強調,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擬修法「大水力認證綠電」 賣價能提高
翡翠水庫可以被認定是綠電了!經濟部著手修法,首度要將「大水力(水庫)」發電認定為綠電,發給再生能源憑證(綠電憑證),可以當作較貴的綠電買賣,滿足企業RE100(100%再生能源倡議)需求,或是申報ESG永續與減碳。不過大型水庫有生態衝擊問題,有些需拿到國外「環境永續驗證」,要等細項配套完成才會公告。翡翠水庫每年平均發電2.2億度,但卻不被認定為「綠電」,無法拿去賣給企業或當碳權,只能低價賣給台電,去年遭到台北市議員群起抗議,質疑政府淨零碳排喊假的。當時經濟部回應,基於水庫及壩堤涉及水土保持等環境生態影響,所以大型水庫發電未列入獎勵對象,水力發電目前只有2萬瓩以下的小水力,才符合綠電申請資格,享有台電每度躉購價4到5元。面對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碳權開徵在即綠電抵減需求,經濟部也順應情勢,著手修改《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表示為了接軌國際,已預告把大水力(不包括抽蓄水力)列入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可以取得再生能源憑證。只是正式公告時間尚未確定。經濟部標檢局表示,因RE100對水力納入綠能有嚴格標準,大型水庫需有「環境永續驗證」才行,因此相關標準細節仍在討論中,等規畫清楚才會公布。以去年台電統計慣常水力(非抽蓄式)共發出36億度電來說,相當可發放綠電憑證數高達360萬張。目前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已發放500萬餘張綠電憑證,只是其中台積電囊括走約9成。一旦發放憑證,除台電自己大甲溪電廠外,擁有翡翠、石門、曾文、牡丹等的台北市政府、水利署都都可受惠,畢竟扣除掉電力本身成本外,一張憑證至少有1到2.2元價值。雖然如此,標檢局提醒,如果水力發電已經躉售給台電,或是已申請環保署減量額度,就不能再拿去申請發放綠電憑證。依照此標準,如果台北市政府不滿翡翠每度賣台電只有1.52元低價,就得解約,自行將此綠電拿去賣給有需要的企業或單位。握有多數水力發電的台電表示,即使未來有憑證,也不會拿出來賣,因為公司有電力排碳降低需求。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則說明,手上水庫與台電簽有購售電合約,將來憑證發下來,到底此碳權給台電、水利署或是農田水利署,不太確定,會尊重政府統一規定。經濟部標檢局進一步指出,未來大水力綠電憑證,會有不同等級。符合RE100的,水庫要取得國外「環境永續驗證」,但如果不須符合RE100高標準,就不需要驗證。
替代役也要教召!內政部今年擬召訓5.8萬人 未到比照後備軍人處罰
內政部4日舉行部務會報,內政部次長馬士元裁示,自明年起,替代役現役及備役役男將再新增防災士培訓課程,而今年替代役召訓人數也增加9倍,從去年的6505人增至5萬8618人;另外,為防杜備役替代役規避召集,已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無故不參加召集可比照後備軍人處罰刑度,可望下會期送立法院審查。替代役從2016年起實施備役召集,當年僅1390人,今年預計將增至5萬8618人,召集總類包含「EMT-1繼續教育」共24小時,預計召訓9104人;「治安維護組及防災救護組訓練」共16小時,召訓4萬5750人;「射擊訓練」8小時,召訓2964人;「民(萬)安演習」16小時,召訓800人。針對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天數延長與增加召訓次數,內政部已於5月17日預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預計11月修正發布,演訓召集的範圍、人數、時日及相關規定,由內政部按年度計畫實施,召訓對象為退役8年內替代役備役役男,每年1次,每次5日以內,必要時,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為防杜備役替代役規避召集,內政部已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對於非常事變或戰時意圖避免召集服勤及平時無故不參加召集服勤的行為,比照義務役後備軍人規定處罰。替管中心說明,各地方政府近期將陸續發送召集令,如備役役男接獲召集令,依法可向任職單位、公司申請公假,召集期間並可享有薪俸津貼、主副食費津貼、交通費及保險等權益。
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公設保留地若地主撒手不管,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如桃園有塊公園預定地 雜草叢生多年淪治安死角,經地方里長奔走多年,市府才編列維護預算, 整理該地為「龍壽三角公園」。(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曾提案,希望能放寬各縣市政府「容積代金」使用規 定,以利進一步使用代金優化都市居民居住環境。(圖/廖偉翔辦公室提供)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
涉嫌幫詐騙集團藏300萬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遭停職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與詐騙集團勾結的律師鄭鴻威共18人,竟扯出鄭把300萬元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檢方17日大動作展開搜索,約談石育恩、鄭鴻威胞姊鄭彧歆及律師楊濟宇,訊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請回。針對法官疑似涉案,司法院決議將石育恩停職。起訴書指出,鄭鴻威為執業律師,於2023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之詐欺集團後,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之相關之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之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之應對,與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等。鄭鴻威此舉,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連姓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之存續運作。經過調查,北檢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8人。檢調在偵辦鄭鴻威一案期間,再接獲相關爆料,指稱鄭鴻威把300萬元款項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檢方17日大動作展開搜索,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以及鄭鴻威的受雇律師楊濟宇,訊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請回。橋頭地院表示,本院石姓法官於今年3月間主動向本院報告者,係其尚未分發至本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案律師之情形;本院於接獲上開報告後,即就該事件進行調查,連同查得可能涉及不當查詢資料之調查結果,併提供予司法院政風處,再輾轉提供給廉政署參辦。橋頭地院指出,石姓法官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乙節,本院自媒體報導中知悉,刻已進行調查,本院將綜整全部石姓法官所涉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司法院今(19日)表示,石育恩以80萬元交保後,司法院決議依照法官法第43條將其停職。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疑「幫詐團藏300萬」 8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與詐騙集團勾結的律師鄭鴻威共18人,結果再扯出鄭鴻威把300萬元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檢方昨(17日)大動作展開搜索,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以及鄭鴻威的受雇律師楊濟宇,訊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請回。起訴書指出,鄭鴻威為執業律師,於2023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之詐欺集團後,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之相關之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之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之應對,與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等。鄭鴻威此舉,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連姓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之存續運作。經過調查,北檢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8人。檢調在偵辦鄭鴻威一案期間,再接獲相關爆料,指稱鄭鴻威把300萬元款項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檢方昨(17日)大動作展開搜索,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以及鄭鴻威的受雇律師楊濟宇,訊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請回。橋頭地院表示,本院石姓法官於今年3月間主動向本院報告者,係其尚未分發至本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案律師之情形;本院於接獲上開報告後,即就該事件進行調查,連同查得可能涉及不當查詢資料之調查結果,併提供予司法院政風處,再輾轉提供給廉政署參辦。橋頭地院指出,石姓法官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乙節,本院自媒體報導中知悉,刻已進行調查,本院將綜整全部石姓法官所涉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此外,橋頭地院也表示,由於石姓法官的案件仍在調查中,目前仍可依法照常處理法官事務。
勞動部發錢了!跨域就業租屋、搬家都補助 「最高領6萬」資格一次看
為增加失業勞工至外地就業之機會,減少其因距離所致就業障礙,勞動部積極協助跨域就業意願低之弱勢失業勞工儘速重回勞動市場就業之目的,勞動部規劃辦理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跨域就業津貼(搬遷津貼、租屋津貼及異地就業交通津貼)補助措施。適用對象1、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就業保險失業被保險人:(1)連續失業滿3個月(2)非自願性離職2、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非就業保險失業被保險人:(1)連續失業滿3個月或非自願性離職之中高齡者(2)高齡者勞工資格為失業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2)非自願性離職。(3)經「就業諮詢」評估有需要。(4)因就業有交通往返,須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須租屋居住,且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達30公里以上。(5)勞工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雇主(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2)雇主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核發津貼條件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予雇主僱用,並於同一事業單位就業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於受僱期間得領取津貼。津貼額度及期限條件限制:因就業有每日交通往返事實。 申領期限:勞工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異地交通補助金條件限制:因就業有每日交通往返事實。申領期限:勞工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補助標準及金額: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核發,最長以12個月為限。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1,000元/月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2,000元/月70公里以上:3,000元/月租屋補助金條件限制:因就業而需在外租屋,並有居住事實。租屋處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申領期限: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補助標準及金額: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以12個月為限。搬遷補助金條件限制:因就業而需在外租屋,並有居住事實。租屋處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申領期限:勞工於搬遷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補助標準及金額:以搬遷費用收據或發票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30,000元為限。搬遷費用指搬運、寄送家具或生活所需用品之合理必要費用,不含包裝人工費及材料。
士林地院前庭長拒簽評議簿 自律委員會決議「促其注意」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陳姓前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還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不付處置」,遭司法院要求重新審議。據了解,士院自律委員會日前開會,推翻原決議,改認定有疏失,且指當時應公告判決結果卻未公告,要求「促其注意」。對此,士院表示,本案法官自律事項,業經本院自律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及充分討論,如做成決議,亦將循規定陳報司法院,尚不便對外公開。司法院則指出,司法行政廳尚未收到士院呈報公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曾對本案、及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等問題提出質詢,批評這樣的事情怎麼會讓人民相信司法,當時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回應「對司法要有信心」,引發鬨堂大笑,林淑芬認為這樣的回應不負責任。此外,前司法官、司法改革黨主席張靜律師,也曾到士林地院按鈴控告,引發各界關注。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曾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使本案受到各界關注。
連假來了!清明節強碰兒童節加班費怎算? 勞動部回應了
兒童節是每年的4月4日,而今年清明節也同為4月4日,因此有勞工好奇,如果在4月4日當天出勤補休是算2天嗎?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內政部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當清明節與兒童節為同一天時,清明節仍是維持當天,兒童節則挪至前一天或後一天,仍是2天國定假日。內政部公告表示,2024年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應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農曆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其中春節放假3天,合計放假11天,另外勞動節時勞工放假1天。但今年清明節強碰兒童節,就有勞工好奇,如果在4月4日當天出勤補休是算2天嗎?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指出,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如今年清明節與兒童節都是4月4日(周四),因此4月4日為清明節、兒童節假期則為4月5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因此今年4月4日及4月5日皆為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國定假日,若雇主要勞工出勤則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工資則應加倍發給。
剴剴之死/女社工上銬爭議 警政署: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陳姓女社工被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並在檢方訊後被諭令以30萬元交保。不過,女社工上銬惹議,挨批作秀、獵巫,對此,警政署回應,將檢討策進執法作為,在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兼顧人權維護。警政署表示,有關北市政府警察局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該署檢察官所核發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解送北檢複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之質疑,警政署至為重視,已責成該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為」,並由該局張榮興局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警政署同時重申,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社工被上銬...北市警「下午說明」 將懲處人員
1歲男童剴剴疑遭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昨(12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而上銬這一幕引發爭議,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對此,北市警局表示,戒具部分確有不當,將懲處。回顧案情,剴剴的身體體無完膚,牙齒被打到剩下8顆不齊全,連生殖器都被燒到整個都黑掉,10根指甲也都被劉姓保母拔光光,腿被打到嚴重變形骨折,整個顱部也是淤血。消息曝光後,外界相當震驚,也讓許多家長人心惶惶。針對陳姓社工被上銬,北市社工工會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北市社工工會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市社工工會直言,「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對此,北市警局表示,戒具部分確有不當,將懲處相關人員。預計今(13日)下午2時許,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將親上火線回應。警政署指出,有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昨(12日)受台北地檢署指揮,持該署檢察官所核發拘票,至兒福聯盟拘提陳姓社工到案說明,解送北檢複訊過程中曝露戒具並遭媒體拍攝,引發各界對於警方使用警械涉違反比例原則之質疑,警政署至為重視,已責成該局檢討策進、精進執法作為,並由該局張榮興局長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警政署重申,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並兼顧人權維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女社工須要上手銬? 社工工會質疑警方、兒福聯盟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姐妹虐死,兒福聯盟的主責社工、陳姓女子,涉嫌偽造訪視紀錄,遭台北地檢署以30萬元交保。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2024年3月12日晚間發布聲明,質疑警方對陳女上手銬違反比例原則,也批評兒福聯盟把責任都推到基層社工身上。北市社工工會4點聲明指出: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剴剴之死/社工上銬…網嘆「社工集體創傷日」!作家怒:燒女巫? 工會喊話兒盟:別讓1人擔
1歲男童剴剴疑遭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昨(12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哭著離開。畫面曝光後,社工作家阿九嘆,「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布聲明稿,要兒盟董事長別把所有責任都由社工一人承擔。粉專《台灣社工資訊交流團》昨(12日)沉重發文,「113.03.12 社工集體創傷日。」貼文一出引發討論,大家紛紛留言「第一線擔負起一個人的生命,出事了第一個被檢討」、「同為第一線社工,看到社工戴上手銬新聞,我都想哭了」。身為社工的作家阿九在粉專《阿九的狗屁倒灶》痛心地說,「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最近的虐嬰案,主責社工被上銬,甚至流出她過往的求學歷程、正面新聞以及日常照片。等一下,直接施虐的保母不去問責,把砲口對準社工?未審先判,一堆人斬釘截鐵的說造假紀錄,等下,我不知道各位都參與偵查流程,還是社工已經認罪了?」阿九認為,發生社會事件,究責只是個過程,重點還是在未來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提高訪視頻率、注意案量是否超負荷,聘僱足夠的社工來減輕案量,提供更高品質的監督與服務,燒掉一個女巫,不能夠解決問題,「何況,你確定這個女巫應該燒?施虐的人是誰?兇手才是真的做了慘絕人寰的事情,而社工呢?原來痛下毒手的人是社工,放火並添加木材的人,你們真的燒對人了嗎?」阿九直言,自己並不是在幫任何人,任何社福單位脫罪,事件已經在調查中,會相信司法,等待最後的結果,「我痛心的是,社工先被媒體以及輿論定罪,如此被當成女巫,以及隨著之來,肯定有更多人擔心『成為女巫』,變成下一具燃燒殆盡的焦黑屍體,滿懷擔憂地離開本來勞動條件就不怎麼好的社工崗位。」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出4點聲明如下: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士林地院民庭評議爭議延燒 司法院發回要求重查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在2023年10月間評議一起案件時爆發爭議,時任民一庭陳姓庭長疑似在案件評議時,表決輸給陪席和受命法官後,竟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且涉嫌威脅書記官不能將判決結果上網公告,不過士林地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爭議。據了解,司法院對此見解並不認同,已要求士院重新審議。本案源起士院民一庭前法官蘇錦秀2023年10月間,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指民一庭陳姓庭長審理一件民事案件時,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在評議後,都已在判決書上簽名,但庭長閱覽判決書後,在評議簿寫下意見,未增刪修改判決內容,但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已違反《法院組織法》第105條規定,竟表示「我沒有要簽名,我要再開辯論」、「我有一定要簽名嗎?」當天同庭法官還打電話請示庭長,能否讓書記官先公告主文,仍遭拒絕,讓同庭法官相當錯愕。蘇錦秀是這件案子的陪席法官,她指出,庭長拒絕簽名的舉動,已違反法官職務上義務,構成《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應受處分的規定,及同法第30條第2項第2款應交付個案評鑑,以及《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應送交自律會審議。蘇錦秀還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的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並認為庭長的做法使合議制度成為獨裁制度,不但違法,也是職場霸凌,希望司法院查明真相。不過士院自律委員會決議「不付處置」,引發蘇錦秀不滿,她在2023年11月底,以「我有一個夢」為題,在法官論壇砲轟士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新聞稿指鹿為馬,荒誕不經,讓當了23年法官的她,痛徹心扉,且讓司法合議制度,「走入無盡的漫漫長夜」。現在司法院將全案發回,要求士院重查,未來有無翻案可能,司法界都相當關心。
發文質疑「初一初二碰六日沒補假?」 鄉民留言吐槽:明明就有
2024年的農曆春節連假是從8日至14日,總共有7天的時間,其中初一、初二正好遇到星期六與星期天,就有網友發文質疑「國定假日不是應該要補假嗎?為什麼初一初二六日重疊沒有補假?」結果文章發出後,反遭其他網友吐槽,表示今年農曆春節連假已經有補假在初四、初五了。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內容中表示「今年過年只放七天,然後仔細看了一下,初一初二是在禮拜六跟禮拜日欸,六日本來就假日,初一初二是國定假日不是應該要補假嗎?為什麼初一初二六日重疊沒有補假?」而文章貼出後,隨即引發不少網友吐槽,有的是吐槽民進黨政府先前曾表示「台灣的休假太多」,也有網友直言「明明就有」,有網友留言解釋「有補假,初四、初五不就放假了」、「13、14不是補了嗎」。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第4條明文規定,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包含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均只有放假一日。也就是說,依法規而言,農曆春節只有放「農曆除夕」1天,以及「農曆春節」初一至初三,共計4天的假日。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於2023年5月發布公告表示,2024年除夕前一日(8日)調整為放假日,需於17日(週六)進行補班,而初一(10日)、初二(11日)因為例假日,所以於13日、14日(星期二、三)補假。(圖/翻攝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