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泰華
」鴻海集團內鬼A錢1億 最高法院判協理賠千萬確定
鴻海集團位於深圳子公司富泰華工業前協理翁世芳,與合作廠商勾結,以高於市價替公司採購產品,並竄改瑕疵產品為合格,再私下向廠商索取「好處費」,鴻海集團察覺有內鬼,怒告翁男違反「誠信廉潔約定書」,求償 1000萬元,最高法院判決翁男敗訴,全案確定。判決指出,翁男為富泰華公司的產品開發處協理,長年派駐大陸深圳工作,負責新產品的研發及測試等,2012年起與策維公司、圖德公司勾結,私下洩漏富泰華產品打樣規格參數,甚至親派自家工程師到策維公司,協助解決技術問題,再利用職位之便,將圖德公司產品測試驗收結果竄改為「合格」。此外,翁男向公司建議「圖德產品是最好的」,誘騙公司以高於市價向對方採購,成交後再向對方索取「好處費」,導致公司大量虧損。鴻海指控,策維、圖德兩家公司負責人趙姓男子從2012年至2014年間,付錢給翁男並替翁的女友等人購買社會保險等,翁男因此獲得人民幣2799萬多元的利益(約合新台幣1億2814萬餘元)。鴻海表示,得知翁男犯行後,原有意協商解決,但他無視公司善意,屢次以敵對態度刁難,公司實在忍無可忍,考量曾經合作情份,僅求償1000萬元。翁男辯駁,「誠信廉潔約定書」中明定違約者應支付「最近3年的報酬」,但最近3年應是指「自通知時起回推3年」,但他近3年自鴻海取得報酬為0元,且該契約屬於由雇主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應以「文字」來解釋,不該由鴻海公司恣意解釋。最高法院支持一、二審見解,認為翁男明顯違反誠信廉潔約定,須返還公司「最近3年」內的報酬,應從2012年起算3年,翁男共領到1443萬餘元,因此鴻海公司求償有據,判決翁男須賠償1000萬元確定。
鴻海集團投資42億擴大5G精密機構組件產線
為增加擴大5G精密機構組件產線,鴻海集團旗下工業富聯宣布以人民幣9.05億元(約新台幣42.75億元)增資旗下二級子公司蘭考裕展智造科技。工業富聯表示,蘭考裕展位在河南蘭考縣,是華中政經重鎮,區域交通便利,距離機場僅約需1小時車程;該廠主力產品為手機、基地台、核心網路設備等通訊系統,以及部份網路檢測設備及其零組件。工業富聯受益於2020第4季iphone 12的強勢增長,預估2021第1季亦將優於同期。看到來自全球5G核心基建如小型基地台、5G模組、CPE、WiFi-6E的需求強烈,雲服務商機也因疫情新溝通模式大量推升,保持雲服務與金屬機構件優勢,也成為營運主軸。工業物聯網服務日益受到產業重視,工業富聯考量整體需求及產業佈局,近年已先後入股鼎捷軟件、增資海寧統合電子科技、深圳裕展精密科技以及鄭州富泰華電子精密等公司,進行軟硬整合後的戰略佈局,目標也是鎖定數位智慧轉型目標,擴大產線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