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醫罪
」 林書豪 針灸林書豪IG發針灸照闖禍 御用按摩師遭起底無醫師資格罰3萬元
華裔球星林書豪日前在社群貼出接受針灸照片,卻被網友質疑幫他針灸的人是羅姓按摩師,而非符合法律規定的醫事人員。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非醫師執行針灸是密醫行為,將羅男依違反《醫師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地檢署27日偵結,因羅男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並命羅男支付國庫3萬元。林書豪日前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接受羅男針灸的影片,遭網友質疑實施針灸的羅男不具有醫師資格,台北市衛生局4月24日進行調查,5月2日認定羅男不具醫師資格,卻替林書豪實施醫療行為,涉違反醫師法第28條,將羅男函送北檢偵辦。台北市衛生局認為,針灸是中醫師的醫療行為,即使是西醫師執行,也須經過訓練,幫林書豪針灸的人非醫事人員,觸犯《刑法》密醫罪,須移送地檢署偵辦,依《醫師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檢察官查出,羅在今年3至5月,對林書豪進行3至4次實施針灸。
針灸林書豪引禍上身 按摩師涉密醫罪移送地檢偵辦
華裔球星林書豪日前在社群貼出接受針灸照片,卻被網友質疑幫他針灸的人是按摩師,而非符合法律規定的醫事人員。台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為按摩師不具醫師資格,涉嫌違反《醫師法》第28條(密醫罪),今已移交地檢署調查,若確實違反,將可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說明,針灸是中醫師的醫療行為,即使是西醫師執行,也須經過訓練,調查後發現按摩師不具醫師資格,涉嫌違反《刑法》密醫罪,今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何叔安指出,若確實違反密醫罪,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林書豪合作13年按摩師針灸、拔罐樣樣會 爆是「密醫」恐已觸碰刑法
台裔美籍球星林書豪近期在台灣PLG職籃聯盟打得出色,不只幫助球隊8連勝,甚至在昨(23)日比賽拿下50分的大三元恐怖紀錄,但就有網友發現他長期合作的物理治療師(按摩師),竟然還有針灸行為,這樣的行為必須要是醫師專業並有執照才能執行,屬於醫療行為,但卻查不到該按摩師的醫療執照紀錄,如今恐被當密醫論,被重罰更要附上刑責。羅姓按摩師因對林書豪針灸行為,被認為可能已犯下密醫罪。(圖/翻攝自羅姓按摩師臉書)林書豪過去在NBA打球時,就曾被發現拔罐的痕跡,當時還引起一番討論,被稱為「東方神秘力量」,而已和林書豪合作13年的羅姓按摩師,過去林書豪到大陸CBA打球時,甚至隨他過去幫忙當專屬按摩師,自介上寫出是北京首鋼籃球隊隊醫,林書豪與按摩師過去也時常在社群網站中貼出兩人互動與治療的畫面。但如今卻有網友發現,林書豪日前貼出一段針灸的影片,羅姓按摩師卻非合法登記的醫事人員,不應該出現針灸的醫療行為,在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查詢,也都找不到他的資料。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就表示,針灸屬於中醫師醫療行為,只要不是醫師身分執行針灸,就可以被當密醫論,違規屬實將移送地檢署,若確定違反還可能以刑法論。可依照《醫師法》第28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林書豪曾在IG限時動態放上被羅姓按摩師針灸的影片。(圖/翻攝自林書豪IG)而林書豪所屬經紀公司則發表聲明,表示「非常感謝大家的關心,書豪以後在照顧自己身體這方面一定會更加小心謹慎。」
名醫官司路1/烏龍密醫案一拖10年 醫院老董與霧峰林家纏訟16年
台灣精神科名醫、現任維新醫療集團董事長許景琦,曾被誣告密醫罪,經過10年的漫長歲月終於獲判無罪定讞,此外也遭霧峰林家後代林振廷、陳碧真夫婦以追討債權為由纏訟16年,期間甚至導致已開業的醫院被查封3次,許景琦笑說「還好自己是精神科專長,不然早被搞瘋!」維新醫療社團法人設立於2011年,位於台中市北區育德路,資本額1億2000萬元,其下另設有台中維新醫院、台中建國精神護理之家、台中建國社區復建中心及台中建國康復之家。追溯維新醫療集團的歷史,許景琦與其父許恂華、家族成員、股東先成立了御康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時準備興建醫療大樓,相中位於台中市北區育德路現址土地,並找上霧峰林家後代的地主林振廷、陳碧真夫婦談定以4千萬元購得。這塊土地原有3千萬元的債務轉由許景琦承接,另外1千萬元則換成醫院25%的股權交付林、陳兩人,他們還要求許醫師簽下3千萬元本票做為擔保,沒想到,這一切卻是噩夢的開始,甚至衍生出200多件官司。精神科名醫許景琦,曾被誣告密醫罪,經過十年才獲判無罪,而早在2006年間即與霧峰林家後代纏訟至今,期間更衍生超過200案。(製表/張進安、繪圖/CTWANT繪圖組)動土施工後3個月,林、陳兩人卻又要求「加碼」5百萬元,否則就要立刻停工,由於工程有完工期限,許景琦只好忍下心中怒火,以個人名義支付5百萬元給對方,經過幾番波折,維新醫院總算在2005年底前順利完工開業。為了長遠發展,御康股份有限公司於2006年7月間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配合將維新醫院改設醫療社團法人的程序,基本條件就是1病床需有30萬元資本額,院方有200床就等於需要6千萬元資本額。不過林振廷、陳碧真除取得其應得股份外,因過戶興建醫院的土地已漲價,他們又要求御康公司額外支付250萬元「人道撫慰金」,以彌補漲價後的落差,甚至變造會議紀錄,將「1病床30萬元資本額,依本院200病床需新台幣6仟萬元資本額」,變造為「每床資本額需為60萬,以此推估本院須1億2千萬元,屆時各股東之投資價值將同比例放大。」此外,林振廷、陳碧真還主張執行3千萬元本票債權,許景琦則提告本票債權不存在,雙方自2006年起一路纏訟至今,過程中,維新醫院甚至曾遭查封,影響到員工與病人、家屬權益,許景琦只好一邊借助家族力量,提供現金作為擔保免除假執行,一邊主張超額查封,才能勉強維持醫院的營運。2011年5月間,台中市維新醫院因「烏龍密醫案」遭檢警搜索,造成內部工作人員、病患及家屬人心惶惶。(圖/報系資料照)打官司期間醫院總共被封了3次,許景琦也準備了近1億元的現金作為擔保,直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裁判證明本票債權不存在定讞,才告落幕。許景琦(56歲)於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台大國際企管碩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博士,是精神專科醫師,30餘年來致力於老人精神醫學,曾發表「臺灣精神病患人球現象之研究」獲彭博公共衛生學院評為2016年全美最佳論文,去年並獲選為台灣觀光醫療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振廷(67歲)則是霧峰林家第9代,他在1994年創設「景薰樓國際藝術拍賣公司」由其妻陳碧真出任董事長,他則掛名總裁,並負責處理林家複雜的土地資產,因此與維新醫療集團而有交集及買賣糾紛。
名醫官司路2/股票債權衍生200件訴訟 精神醫無奈找同行諮詢解壓
台灣精神科名醫、現任維新醫療集團董事長許景琦,曾被誣告密醫罪,歷經10年才獲判無罪,此外,還被自稱是台中霧峰林家第9代子孫林振廷(後有霧峰林家土地管理人出面反駁)、陳碧真夫婦因股票債權問題提告,更因此衍生超過200件訴訟案,許景琦因此壓力過大,一度需向精神科「同儕」諮詢才能排解壓力。許景琦(56歲)現任維新醫療社團法人董事長,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台大國際企管碩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博士,是精神專科醫師,從業30餘年致力於老人精神醫學,曾發表「臺灣精神病患人球現象之研究」獲彭博公共衛生學院評為2016 年全美最佳論文。據了解,林振廷(67歲)自稱是霧峰林家第9代,他在1994年創設「景薰樓國際藝術拍賣公司」由其妻陳碧真出任董事長,他則掛名總裁,並負責處理林家複雜的土地資產,因此與維新醫療集團而有交集及買賣糾紛。對於林振廷的說法,祭祀公業法人景山公代表(霧峯林家頂厝)來函指出,霧峰林家土地管理人為頂厝祭祀公業代表人「林獻堂曾孫林承俊董事長」,主責祭祠、管理公業,及對外代表頂厝族人。且林振廷先生非霧峰林家第九代子孫,有「110年度台上字第3287號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可佐證。2010年維新醫院離職員工檢舉醫院雇用密醫致死案,台中地檢署檢調大規模出動上百人搜索維新醫院,經兩年多偵查後起訴,直到2020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無罪,檢方未再提上訴,全案終告定讞,事後許景琦舉行記者會,痛訴「烏龍密醫」案對他長期精神折磨,籲司法速改革、設陪審團制度,維持社會公平正義,避免憾事再發生。許景琦的官司路並未因烏龍密醫案定讞而結束,因為台中霧峰林家後代的林振廷、陳碧真也對他提告,指許景琦父親許恂華在生前擔任御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時期,曾答應將維新醫療社團法人社員出資額新台幣2250萬元的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林、陳二人,目前此件官司還在一審進行中。2020年8月間,精神科名醫許景琦(右2)與前靜宜大學社工系教授許博一(左3),2人因「烏龍密醫案」進出法院10年,獲判無罪後聯袂舉行記者會呼籲司法速改革、設陪審團制度。(圖/報系資料照)回想當時從簡單的股票債權訴訟案件,竟衍生成200多案,最後又回歸這一件移轉股權的訴訟,讓他深受「不可預期的敗訴結果」的心理壓力,只能苦笑自嘲「幸好自己本身就是精神科醫師,才沒有被搞得發瘋。」許景琦說,人生上半場除了衝刺事業、協助病患與家屬,也浪費太多時間在無謂的官司纏訟中,消磨他太多精力,「密醫案」官司纏訟10年最後雖無罪定讞,但期間新聞經網路轉載,讓他飽受網路霸凌,期間的煎熬非外人可以體會。「最難過的時候真的是萬念俱灰,甚至一度想乾脆放棄投降!」但在父親、親友的鼓勵下,最終還是選擇挺身勇敢面對。許景琦紓壓的方式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他是依靠研究高深學問、撰寫精神公共衛生方面的論文來排空自己的煩惱,偶爾也會利用假日時間爬山、親近大自然,暫時忘卻俗世間的塵囂,或寄情於收藏、欣賞藝術作品。他鼓勵一般民眾,若是遇到心理壓力與創傷時,可以從事自己有興趣的事物,適當地轉移焦點與目光,從不好的經驗中暫時抽離,才更有勇氣與力氣面對挑戰。有20年法官經歷的前台中地院庭長林世民,今年轉任律師,針對此案他表示,多數法官、檢察官均重視人民的自由與權利,也樂於傾聽民眾心聲,但礙於案件量繁多的審判壓力,加上法律人慣用邏輯思考的大腦,與民眾直覺式感性思維不同,所以審判過程常發生認知衝突及情緒性發言,不但模糊審理重點,也連帶使人民無法信任司法,因此才會由一件單純民事訴訟案件衍生出200多案,曠日廢時且消耗司法資源。今年56歲的許景琦說,人生上半場浪費太多時間在無謂的官司纏訟中,他未來計畫在台南、彰化等地開設精神療養收容中心,為病患付出更多心力。(圖/張進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