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
」 家暴 保護令 男友兩敗俱傷!林千又控富商男友家暴「反抓傷他踹毀名車」 調解破局2人都起訴
納豆前女友、藝人林千又2月間指控富商男友賴彥村施暴,還涉嫌侵入她的住處,偷走14個愛馬仕包,賴彥村則反控林千又踹壞座車內螢幕,雙方互告後,檢察官原安排進行調解,但傳出兩人因上百萬元的調解差額過大而失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兩人涉犯傷害、毀損罪,賴男另違反家暴令,將兩人依法提起公訴。被林千又指控家暴等多項罪名的40歲賴姓富商。(圖/本刊攝影組)起訴指出,林千又因曾遭賴男家暴,去年11月向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為期6個月,今年2月15日晚間,兩人因細故在賴男車上爭吵,賴在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前,用手拉扯林女頭髮、四肢,或以寶特瓶丟擲林千又,導致她頭部、右眼疼痛、右手及右小腿瘀傷。翌日凌晨,賴男進入林女住處,掀翻茶几,致茶几毀壞。林千又見狀,動手毆打賴彥村,導致賴男臉頰挫傷、頸部及前胸、左腕擦挫傷,還抓破對方衣服,以硬物重擊賴豪車的電視螢幕,造成螢幕破裂,用腳踹車輛左側後門,致後門凹陷。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賴彥村違反保護令對林千又家暴、破壞林女茶几,但林也抓傷賴、抓破衣服、砸毀豪車電視螢幕、腳踹車後門洩憤,今依違反家暴法、傷害、毀損等罪起訴兩人。另外,林千又指控賴闖進她家偷走14個愛瑪仕包(HERMÈS),雙方及賴男友人還互控妨害名譽,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近年淡出演藝圈的林千又,轉戰電商和精品代購,回顧這起事發經過,今年2月15日深夜,林千又連續在IG限動PO文控訴遭賴姓富商男友家暴,接著秀出家裡被翻箱倒櫃以及自己的瘀青照並強調,「這個人渣闖進我家,把我家毀了,把我的包全部都偷走,我們法院見!40歲的大老闆、台積電的供應商會幹這種事!」,報警時,她向警方表示總價值約600萬元的14個愛馬仕包不見,已提告賴男竊盜、侵入住宅、毀損、妨害名譽,而這位富商則對她提起傷害等告訴。
借鏡臺灣婦幼安全防治工作 亞洲婦女安置網絡參訪新北婦幼隊
台灣是亞洲首個實施家暴法和同性婚姻法的國家,且在「2024年性別圖像」世界排名中是亞洲第一,在性別平等及婦幼安全防治工作備受國境肯定,亞洲婦女安置網絡在勵馨基金會的安排下,於14日到新北婦幼隊參訪,並藉此座談瞭解我國婦幼安全工作相關制度及推動現況。警方表示,勵馨基金會身為亞洲婦女安置網絡的秘書處,長期以來與亞洲各國婦女組織合作,共同致力於消除性別暴力,勵馨8月首度辦理整合性的家庭暴力防治研習團,本團特別邀請來自印度、馬來西亞、越南及尼泊爾的家暴服務組織及制定相關政策的政府官員,至台灣家暴防治網絡中的重要單位學習。其中婦幼隊扮演家暴案件中維護受害者人身安全的最關鍵角色,也負責家暴案件中的偵查工作。警方表示,新北市為全國人口最多的城市,各類婦幼案件的統計及分析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次外賓參訪活動,新北婦幼隊除安排專人作精闢的簡報解說外,並與參訪外賓作充份的意見交流。此外,也引導參訪團參觀各項軟硬體設施,如受理報案標準作業流程、婦幼案件通報系統操作、偵詢室、證物室及溫馨保護室等環境,讓參訪外賓充分認識新北市婦幼案件的處置過程,尤其是「人權保障」及「完善被害人保護措施」留下深刻印象。新北婦幼隊表示,落實性別平等及婦幼安全工作已是世界各先進國家不可逆的趨勢及普世價值,這次的參訪活動成功將我國婦幼安全工作的經驗,提供與會國家當作借鏡,更期待日後能有更多類似的國際交流,將性別平等與重視婦幼安全的觀念推廣到世界上的每個角落。
2歲童將骰子放口中 父徒手暴打嗆「再亂吃拿刀砍」判罰3萬
基隆一名余姓男子前年見孩子將骰子放入口中,竟以「不求人」、徒手暴打小孩,導致致左耳、大腿等有挫傷,還出言恫嚇「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日前基隆地院法官認定余男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該起家暴案是發生在2年前某日,因余男之孩童將骰子放入口中,被余男看見後,以「不求人」及徒手毆打,導致該童左耳後側、左頰與左大腿挫傷,余男還恫嚇說「下次再亂吃東西我要拿菜刀砍你」。據了解,該童母親後來向警方報案,警方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經檢方偵查提起公訴。余男坦承有以不求人、徒手打幼童,並有出言恫嚇幼童等行為,但辯稱他都是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與父親,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有關傷害、恐嚇行為,構成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但因為家暴法並無刑責,所以再依《刑法》之傷害罪、恐嚇危害全罪規定論罪科刑。同時,因被害人為未滿12歲兒童,再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於余男聲稱為了管教小孩,法官強調,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民法有明文,但其中規定的「必要範圍」內,是指父母應為合乎情理的適當管教,且應於實施保護教養所必要的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法官說,若對子女懲戒逾越必要範圍而以傷害身體,或危害生命之殘忍苛酷手段而濫用親權,則不只可成為停止親權的原因,且應負刑事責任。法官表示,被害幼童當時年僅2歲,縱使有不當行為,身為父親,應採取適當的教導方式,但余男以傷害身體、恫嚇方式管教被害人,致被害人受有傷勢,使用的懲戒手段明顯過當,不具積極正面的教育意義,已逾越合理必要的範圍,因此判處余男罰金3萬元,可易服勞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社福界俠女」新北前社會局長張錦麗病逝台大醫院 侯友宜哀悼:讓我代替未竟的社福遺願
被譽為社福界俠女的新北市社會局前局長張錦麗,2日晚間傳出病逝台大醫院,昔日部屬皆十分不捨,據了解,張錦麗在台大醫院由家人陪伴下離世,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在臉書發文哀悼表示,「離開不是結束,請千萬放心,有我在,讓我來代替妳,完成妳心心念念未竟的社福遺願,盼妳安息,一路好走」,由於適逢春節期間,家屬決定不設置靈堂。張錦麗傳於台大醫院病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對於張錦麗辭世,侯友宜在臉書發文哀悼,心痛喊「儘管再捨不得,還是不得不接受妳離我們遠去的事實,離開不是結束,請千萬放心,有我在,讓我來代替妳,完成妳心心念念未竟的社福遺願,盼妳安息,一路好走」。包括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也發文表示,「最親愛的張錦麗社會局局長離開我們了,過去奮力對抗病魔多年,也是最專業、最照顧我的好局長之一,相當哀痛不捨,願您離苦得樂,一路好走」。張錦麗去年4月起因病請假休養,並於同年8月14日請辭,由衛福部退休參事李美珍接任局長。來自台南的張錦麗是學者與社會運動者,長期投入性別平權工作,從事家庭暴力、性侵犯與性騷擾防治工作。曾獲得婦幼保護工作傑出人士獎、紫絲帶特別貢獻獎等獎項。被譽為社福界俠女。張錦麗在1987年時與前立委潘維剛創立現代婦女基金會,更是催生《家暴法》的功臣之一。朱立倫擔任桃園縣長時期,張錦麗曾任桃園縣政府社會處處長;2015年在朱立倫擔任新北市長時期,接任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主掌社會局期間,多次涉及社會局業務的公私立托兒所及獨老家中過世事件,均站在第一線化解危機,深受市府器重,直到去年因病請長假並請辭。長期致力性別平權工作的她,據悉,即使在病榻中仍心繫工作,去年她憂心身體狀況恐耽誤團隊運作而堅定辭職,因適逢春節期間,家屬也決定不設置靈堂。張錦麗於台大醫院病逝,新北市長侯友宜今日在臉書發文哀悼。(圖/翻攝自臉書)
台中麥當勞停車場驚現雙屍 丈夫持刀闖入座車內「一刀穿心」殺前妻後輕生
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上一間麥當勞於19日發生一起雙屍命案,一名67歲戚姓男子疑似持水果刀尾隨55歲前妻陳女,在看到陳女停車在麥當勞停車場後,隨即衝進車內砍殺陳女,接著戚男就在車上輕生。而根據鑑識人員研判,陳女的致命傷就是左胸口一刀直穿心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67歲的戚男過去就有家暴歷史,陳女不堪其毆打,先是申請保護令,後又透過司法流程提出離婚訴訟,兩人才於上個月完成離婚,分居兩地。之後由於戚男友接近陳女西屯住家的行為,陳女當時曾向台中第六分局市政所報案。而在19日,上午7點左右,陳女獨自駕駛汽車前往五權西路上的麥當勞,戚男疑似掌握到陳女的行程,就先騎車到該處麥當勞附近等候,一直到九點多的時候,戚男看到陳女上車後,隨即跟著進入車內。而整起事件是由於陳女車輛暫停太久,麥當勞員工查看後才發現發生命案。台中第四警分局偵查隊長江清萬表示,經調閱監視器後,確定本案無其餘人等介入,陳女的傷勢主要集中在臉部、頸部與胸部,致命傷為左胸刺傷。而戚男疑似在行兇後就揮刀自殘,頸部、手腕、大腿都有明顯傷勢,雖然醫護人員抵達現場時,戚男尚有氣息,但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後,戚男仍宣告不治。專案小組也表示,陳女因遭到戚男毆打的關係,曾於2023年10月6日獲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戚男在11月26日就出現騷擾行為,陳女向警局報案後,18日由台中地院家暴法院審理,推測疑為開庭一事讓戚男心生不滿,所以才釀下殺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家暴防治法》第7次修法 散布性私密影像納入保護令
由於數位性暴力犯罪及侵害事件漸增,已成為家庭暴力新型態,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日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散布性私密影像」納入聲請保護令範圍,並擴大家庭成員定義,增訂納入同性婚姻當事人及其配偶親屬,凡經合法登記而有婚姻關係的同性配偶間,應適用本法認定的家庭成員,以利保護令聲請及社會工作者介入協助,將提報院會討論。過條文明定,為強化被害人性影像的保護措施,增列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的相關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並增訂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知有家暴被害人的性影像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我國在2019年5月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配偶在家暴防治法受到的保護仍有差別;現行第3條規定,夫妻一方被他方姻親施以暴力時可聲請保護令,但釋字第748號解釋並不承認同性配偶和對方是姻親關係,因此產生差異。為因應實務需求,本次針對家暴法第3條的家庭成員定義,增訂納入同性婚姻當事人及其配偶親屬。凡經合法登記而有婚姻關係的同性配偶間,應適用本法認定的家庭成員,以利保護令聲請及社會工作者介入協助。另數位性暴力犯罪及侵害事件漸增,已成為家庭暴力新型態。本次修法重點是將性私密影像納入第14條保護令相關條文,增列類型包括: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的性影像;命相對人交付所持有的被害人性影像予被害人;必要時,並得命其刪除。還有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的被害人性影像。審查會還通過5項附帶決議,其中1項請衛福部增訂相關指引,供性影像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警察機關,協助被害人取得私密性影像上傳相關證據;法院亦得請求提供移除私密性影像合理期限的建議,以核發適切可執行的保護令內容。
《家庭暴力防治法》拼修法 民眾黨團籲完善保護措施
台灣受家暴人數3年成長近2成,但保護令存在多項漏洞,而數位性暴力對被害者造成持久且嚴重的影響。本週四(11/2)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將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今(3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建立全面性的防治策略,包括簡化「數位性暴力」事件的因應處理流程,並對加害者進行教育及矯正。立委邱臣遠指出,此次「家暴法」修法,將進一步完善「數位性暴力」法律監管,若修法通過,擴大民事保護令適用範疇,讓執法機構能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此外也呼籲科技業界在產品開發與設計階段,納入對數位性暴力的防範措施,包括禁止傳播不當性影像,以及防止加害者在社群網站上追蹤被害者。邱臣遠表示,上個月高雄市一名男子刺殺前女友30多刀後逃逸,事實上吳女已聲請保護令,但仍被持續騷擾,且余男才因違反保護令遭羈押,獲釋僅半個月又行凶。從此案可發現,儘管法院近年來從寬核發保護令,但在面對精神狀態不穩定的當事人時,仍無法阻止他們的施暴行為,這不僅凸顯保護令本身的侷限性,也暗示需要更全面的預防措施。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表示,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家暴被害者從2019年的103,930人,上升到2022年的123,741人,成長近2成,而現行法律的不足,導致被害者受暴力後,加害者仍可在保護令核發前再度加害,因此民眾黨團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聚焦於63條之1「恐怖情人條款」,賦予相關單位在緊急情況下拘提加害者的權力。 楊寶楨表示,現行法規中加害者若為直系血親,可不經本人同意,直接調閱戶籍謄本,輕易找上受害者,對此衛福部研擬修法,限制經法院判定有罪、剝奪親權的加害者不得調閱戶籍資料,然而在認定上卻困難重重,因為不論是判決有罪或剝奪親權都需經過法院裁定。呼籲未來限制調閱戶籍的認定標準應考量實務情況調整,適度放寬並降低認定門檻,並且在案件審理期間應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加害者無法輕易找上受害者。民眾黨團認為,朝野應合力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通過,對施暴者產生嚇阻效果,也落實受害者的人身保護,並完善「恐怖情人條款」。因應科技變遷,政府應加強對「數位性暴力」的法律監管,阻絕不當性影像傳播,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
高雄深夜驚傳暴力事件!奧迪被2車人馬「當街砸爛」 婦人等紅燈也遭殃
高雄市苓雅區才剛驚傳砍人案,今(14日)凌晨又爆出街頭暴力事件,一輛奧迪遭2輛車半路攔截狂砸,過程還不慎撞倒一名婦人,詳細案發經過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一間超商的吳姓女店員昨(13日)凌晨3時許值班時,遭到33歲余姓前男友手持水果刀猛刺30刀,滿身鮮血的吳女驚恐逃出店外求救,所幸路人見義勇為持高爾夫球桿喝止,余男這才罷手離去,並於同日晚間被警方逮捕,全案將依違反家暴法、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怎料事發不到一天,位於苓雅區福德三路、四維路口14日又發生持刀砸車事件,一輛奧迪在凌晨1時許遭到2車人馬攔阻去路,接著就是一陣猛砸,導致奧迪的擋風玻璃碎裂、車身凹陷,甚至一名停等紅燈的婦人也遭波及受傷。
恐怖情人!高雄男無視「保護令」 深夜持刀爆砍前女友
高雄市苓雅區今日凌晨發生駭人的砍人案,33歲余姓男子違反保護令,跑去接近正在超商值班的23歲的吳姓前女友,造成吳女當場血流如注,痛得往店外跑出去路上求救,才被路人幫忙救援,並趕緊報警,請警方協助處理及送醫,所幸經送醫後吳女並無生命危險,而警方目前正全力追緝余男當中。事發當時,吳女正在超商值夜班,余男竟無視保護令大搖大擺的拿著預謀犯案的水果刀,走進超商內朝吳女狂砍猛砍,手無寸鐵的吳女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急忙跑出店外呼救。沒想到,殺紅眼的余男仍不罷休,追出去店外後,仍繼續朝吳女四肢一陣猛刺,讓吳女痛的哀嚎,滿身是血,目擊的路人見狀,拿起高爾夫球桿砸向余男才成功制止這場驚人血案,並趕緊報警,余男警覺苗頭不對便倉皇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余男已不見蹤影,警方先將血流如注的吳女送醫,所幸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將調閱監視器釐清案發過程,並掌握余嫌逃逸方向,刻正全力追緝,待追緝余嫌到案後,將依違反家暴法、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國內首創刑事保護令!犯保新法首月上路核發逾20件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為避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遭加害者侵害,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這是繼家暴法、跟騷法後第3種人身保護令,也是國內首創的刑事保護令。7月實施以來,全國核發超過20件的保護命令,被限制對象包括藝人黃子佼、NONO等人。新法特別保障性影像被害人,但要獲取保護令,必須提告,法界認為缺乏彈性。《犯保法》保護令對被害人死傷、妨害性自主案,可禁止被告對被害人或其家屬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或其家屬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者常出入的特定場所特定距離。另數位性暴力案,則禁止被告重製、散布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性影像、命被告提出或交付被害人性影像、移除或向網路業者申請刪除已上傳影像。一旦違反保護令,最重可判3年。高檢署統計,7月1日施行至7月31日止,全國核發18件保護命令,加上8月初黃子佼、NONO涉嫌妨害性自主案,新法上路1個多月,核發保護令逾20件,以妨害性自主案最多。雖然保障性影像被害人,但因屬刑事保護令,須當事人提告,檢察官或法院才能核發,有法界及婦幼團體擔心,單憑刑事性質的保護令介入,可能限縮裁量及彈性空間。例如恐怖情人、網路交友或拍攝糾紛,加害者合意取得性影像,部分被害人其實只想取回或禁止對方散布,並不想提告。若依犯保法規定,要取回或禁止對方散布,就只能撕破臉對簿公堂,如同逼迫「潛在性被害人」提告,促其刑事追訴對方。但被害人在偵審過程回憶事發經過,無異是二度傷害。法界質疑,侵害情節輕微的性影像案件,動輒刑事追訴,是否有必要性?性影像當事人要防止影像遭重製散布,除藉由刑事手段獲取犯保令,能否有更具彈性方式解決,值得討論。
立法院臨時會通過3法1協定 民進黨:成果符合社會期待
立法院臨時會今(31)日完成三讀《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以及攸關外役監遴選條件的《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民進黨中央黨部表示,此次立法院臨時會順利通過「台美貿易協定」、外役監修法以及性平三法修法,成果豐碩,感謝朝野立委的努力。民進黨指出,「台美貿易協定簽署」是台灣與美國雙邊經貿關係的重大里程碑,該協定的通過,奠定雙方經貿往來的法律基礎,展現台灣願意推動各項議題符合國際高規格標準的決心;同時也為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國,提供了全新的貿易合作模式。協定通過後,台英兩國同步宣布啟動深化貿易夥伴關係的談判,期待未來有更多國家深化與台灣的貿易關係。民進黨表示,「外役監修法」加嚴受刑人遴選門檻,明定至少要服刑超過1/3刑期,累犯的話更要逾1/2刑期、一年內符合假釋資格、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並且也列出不得遴選的消極條件,包含增訂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刑法的致公務員重傷、普通強盜罪、強盜致重傷罪、脫逃罪、加重妨害自由罪、擄人勒贖罪、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家暴法之違反保護令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等罪,列為不得遴選的情形。同時也追加貪污治罪條例、重大經濟犯罪,其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要繳回犯罪所得才能納入外役監遴選。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平三法」,完成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接住每一個受害者的修法里程碑,我們要感謝勇敢站出來,說出自己受害經歷的每一個人。也感謝行政團隊與立法院合作,努力完成《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法工程。民進黨表示,這次的修法著重於三個關鍵點,第一是加強「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其次是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與服務;第三是建立「可信賴」專業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落實堅持「性騷擾零容忍」的態度,持續強化跨部會合作。期待透過此次「性平三法」的修法完成,健全台灣的法令與防範機制,讓性騷擾防治能夠貫徹到每一個角落。為全體台灣人打造一個真正性別友善的環境。
全家被列中低收入戶!彰化男持榔頭殺妻再爆打兒 莽夫殺全家動機曝
彰化縣福興鄉昨天(5日)發生一起驚悚的家庭悲劇,一名余姓男子先是持榔頭狂毆妻子,連妻子被殺到重傷昏迷還不罷手;並把兒子打到滿頭鮮血,衝進當地的超商求救,所幸英勇店員出手,旁人也隨即報警求援,兒子才免於一死,但余男妻子在送醫後宣告不治。據悉余男與妻子都患有精神方面疾病,一家三口都被列中低收入戶,據悉余男之所以失控痛下殺手,是因與妻子有金錢糾紛,目前他被依殺人罪、違反家暴法移送法辦。綜合媒體報導,當地鄉長表示,余男及印尼籍配偶,兩人都有精神方面疾病,一家三口被列中低收入戶,是彰化縣社會處長期關懷的家庭。據悉余男本來在彰濱工業區做電鍍技術員,但因車禍受傷,導致無法工作,收入銳減的他,陸續賣掉2棟房子,現在改成租屋,他因不滿印尼籍妻子,常把錢寄回印尼,加上最近妻子疑又向地下錢莊借貸,夫妻倆常因為錢的問題爭吵。而在行兇當天,余男經查是在與妻子爭吵後,憤而持榔頭,發狠攻擊妻子與兒子,據鹿港警分局表示,警員到場時,余男妻子已倒臥,而詳細的事發原因與犯罪動機,還有這一家過去有無家暴紀錄,都還在清查中。目前余男的18歲兒子,頭部與身體有撕裂傷,不過意識清醒,現在於醫院治療觀察中。而行兇的余男也已強制就醫,後續將會依殺人罪、違反家暴法移送至彰化地檢署,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最毒前男友!三峽女分手後想拿回吹風機 遭恐怖情人痛毆軟禁跳樓求救
新北市三峽區今日發生墜樓事故,41歲余姓女子跳樓求生,所幸經救治後已無大礙,而警方發現,余女在跳樓前遭33歲林姓前男友痛毆軟禁,余女受不了男友暴行,這才從4樓跳下打算逃逸,而警方也發現林男在租屋處經營毒品分裝場,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余女和林男交往約半年,2人近日頻頻爆發口角而決定分手,林男心有不甘、多次挽留,但余女已下定決心分開,昨日晚間余女到林男租屋處想拿回自己的吹風機,雙方卻再度爆發衝突,林男動手痛毆余女,並限制其行動自由。余女遭軟禁一晚上後決定逃跑,今日上午10時許從4樓墜落,並卡在2樓遮雨棚上動彈不得,三峽警方獲報後立刻派員封鎖現場,並將身上多處受傷的余女送醫急救,余女在急救過程中意識清楚,所幸經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也在里長陪同下進入屋內,明顯聞到屋內充滿濃濃的毒品味,鑑識人員初步勘察發現,屋內有毒品分裝工具等器具,也發現毒品分裝袋、咖啡包外包裝及可疑粉末,研判林男極有可能將租屋處當成販毒據點,而案發後林男也立即帶著部分毒品駕車逃離現場,完全不顧前女友死活。三峽警分局調閱監視器後,立刻通報攔截圍捕,迅速在三峽地區攔到駕駛白色自小客車的林男,林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車輛還因此衝撞路旁,造成車頭毀損,員警將他拖下車,並在身上搜出各式毒品,當場將他逮捕,目前也正清點毒品數量中。警方表示,全案依家暴法通報相關單位外,也請社工到場協助,並替余女聲請緊急保護令,至於家暴、傷害和毒品等罪仍在調查,將「一個都不放過」徹查到底。
前男友街頭大喊「穿這麼少!不冷嗎?」 女子因「這理由」提出家暴訴訟
台南一名女子日前在等紅燈時巧遇前男友,前男友基於天氣寒冷理由詢問女子穿著保暖問題,甚至在懷疑前女友沒聽到的情況下,在街頭大喊「穿這麼少!不冷嗎?」結果該名女子卻認為前男友音量過大,自認遭到前男友侵害,所以對警方表示遭受家暴,要求申請保護令。但最後台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全數駁回女子的請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女子向警方報警自稱遭受家暴,女子表示,自己在路邊巧遇前男友,在面對前男友大聲詢問穿著問題時,該名女子自認「心生怯意」,也由於兩人是曾有交往關係,受到家暴法保護,所以女子對前男友提出家暴訴訟,並要求申請保護令,要前男友離他遠一點。後本案經由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後,家事法庭認為,如有家暴的事實,且不法侵害行為有「持續發生」的可能性時,家事法庭一定會核發保護令。但也解釋,精神方面的不法侵害有時候很難認定是家暴法中所規範的暴力行為。在本案中,雖然女子自認精神方面遭受侵害,但由於女子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所遭受的精神侵害「已達家暴程度」。且法官曾要求女子在限期內補充相關證據,但該名女子卻直到時限之前都沒有補充。最後,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只能駁回女子的保護令申請訴求。
前男友變恐怖情人持槍恐嚇又逼車 彰化警台中當街壓制逮人
一名黃姓男子在與女友分手後不甘心,頻頻透過通訊軟體放話威脅,甚至持槍恐嚇,還到前女友住處埋伏,駕車尾隨,沿途危險駕駛煞停逼車,變態行徑讓女子驚恐不已,向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報案,警方循線追查,前天在台中市找到黃男將他逮捕,當場起出空氣手槍及毒品,訊後依家暴法、跟騷法、恐嚇、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警方在黃男車輛起出空氣手槍、毒品等物品。(翻攝照片)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接獲被害女子報案,黃姓男子在與她分手後,仍以通訊軟體傳訊威脅,還曾持槍恐嚇她,在聲請暫時保護令自保後,黃男並未因此退縮,還開車到她與家人的住處等候,在她出門後,開車尾隨,一路變換車道蛇行,不時超車、煞停逼車,讓她整日惶惶不安。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過調閱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影像,確認黃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8日在台中市沙鹿區找到黃男將他逮捕,也在車內起出空氣手槍一把、毒品海洛因等,同車的鄭男等3人也一併緝捕歸案。黃男接受警方偵訊,坦承惡劣行徑,全案依涉嫌《家庭暴力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恐嚇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其中針對黃男多次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威脅訊息,以及惡意跟車犯行,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噁心!男瘋狂追人妻5月遭拒絕竟恐嚇 非「家暴法身分」遭押成全國首例
金門縣男子阿雄(化名)對人妻花花(化名)一見鍾情,從今年3月開始展開瘋狂追求,送花和禮物外還跟監觀察,遭拒絕後竟到花花家中叫囂恐嚇,花花不堪其擾而申請保護令,阿雄卻持續騷擾,金門縣警察局29日將阿雄逮捕,並依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案,建請預防性羈押獲准,他也成為全國首例「非家暴法身分」遭羈押的案件。據了解,阿雄明知花花已為人婦,但他持續死纏爛打,眼看自己送花和禮物都遭拒絕,竟到花花家門外監視觀察,花花不堪其擾、幾乎崩潰,上月跟騷法實施首日便到金城警分局提告,警方也立刻發書面告誡阿雄。但阿雄並沒有就此約束自己的行為,反而向花花與其家人叫囂並持續騷擾,被害人苦不堪言,聲請保護令獲准,但保護令下來後,阿雄還是不知悔改、依然故我,花花內心嚴重受創更心生畏怖,無奈之下只好再度向警方求助。金城警分局獲報後立刻將阿雄逮捕,並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現行犯將他逮捕,後以跟騷法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建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而阿雄與花花並非家庭成員關係,阿雄也成為「未符合家暴法身分」取得跟蹤騷擾保護令且建請羈押獲准的首例,被害人終於可以暫時放下心中大石。金門縣警察局局長廖高江呼籲,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記得要立刻報警,在能力範圍許可下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或錄下對方的不當舉動或聲音,或是把傳送的不雅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偵辦,警方絕對會落實執法,充分保護民眾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