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教室
」台中某私立國中爆意外 實驗起火3人受傷…女學生最嚴重「全臉二度燙傷」
台中市西區一所私立國中今(15日)下午4點多發生意外,2名學生在2樓家政教室操作實驗,卻不慎引發火災,導致3人燙傷,消防局獲報後,出動各式消防車2輛、救護車2輛、消防人員8名、義消1名前往救援,將3名學生送往台中榮總就醫。據悉,2女1男共3人都是就讀國一的13碎學生,男學生右耳一度燙傷1%、女學生右手一度燙傷9%以及左臉一度燙傷1%。最嚴重的是另一名女學生,全臉、雙手臂、胸口二度燙傷25%,睫毛有燒焦痕跡,所幸現場沒有延燒,因此未引發消防設備作動,相關原因由火調人員調查中。
黑色合作社2/月營收20萬帳面負5000 校長認「督導不周」撇貪汙
台北市士林國中合作社長期販售炸雞塊、含糖飲料,每月營收20萬,與教育部頒定之「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背道而馳,也讓「禁垃圾食物進校園」走回頭路,市議員應曉薇質疑校長與學務主任夫妻是利益共同體,合作社營收儼然成為學校黑帳小金庫,而校方遭調查時卻稱「帳冊不見」,且帳面上負5千元,日前校長林凱瓊也否認有中飽私囊,坦言「督導不周,該承擔就承擔」。吹哨者表示,由於合作社販售雞塊太出名,還有其他學校慕名而來,校方更將本來位在地下室的合作社搬到1樓家政教室,如遇上稽查,就以「教職員合作社」為說詞。曾有位老師擔任合作社委員,在開會時表示販售雞塊、含糖飲料是公然違法,馬上遭撻伐,最後該名老師黯然離職,吹哨者看不下去高層繼續亂搞發財,挺身而出控訴,也憂心自己成為校園霸凌受害者。本刊調查,2017年10月曾有立委提出「學校衛生法」24條之一修正法案,有鑑於當時國小國中過重及肥胖比率佔28.7%、29.2%,胖弟胖妹多,立委提議中小學全面禁售高鹽、高油、高脂、含反式脂肪的食物,以及含糖飲料,從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當時引起熱議。回溯最早以前的學校合作社,販售甜鹹麵包、零嘴洋芋片、汽水等各式飲品、冰棒等,隨著時代演進,「禁垃圾食物進校園」意識抬頭加上教育部訂出「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商品限制多,一度讓合作社無法經營。教育部頒定「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一份點心熱量應在250大卡以內,但100公克的炸雞塊熱量就有213大卡。(示意圖/翻攝好市多網站)依照教育部頒定之「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供應之飲品及點心食品,一份熱量應在250大卡以下,飲品指的是百分之百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7種液態食品;點心指的是用於補充正餐之不足,「熱量較正餐為少,具有補充營養及矯正偏食之功用」。其中,飲品和點心的脂肪、糖、油等含量,以一份250大卡規定來說,脂肪含量應在30﹪以下、鈉含量應在400毫克以下、校園烘焙食品(麵包、餅、米製品)油及糖所提供熱量總和不得超過總熱量40﹪等等。簡單來說,炸雞塊、披薩以及含糖茶飲、發酵乳飲品、愛玉、布丁、非100%果蔬汁等都不得提供。北市教育局表示,合作社帳目部分,教育局已偕同政風單位啟動相關調查作業,如有不法情事,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此外,已通函各校,重申校園合作社販售食品要符合教育部、教育局法規,未來將無預警、不定期進行校園食品抽查及輔導工作,抽查不合格的學校要在7天內提交改善及檢討報告,教育局增加不定期到校複查次數。逾期未改善的學校,教育局將追究學校相關主管人員未盡督導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懲處。違法事件曝光後,校方表示合作社部分資料已遺失,也坦承未與進貨廠商簽訂採購合約。(圖/議員應曉薇提供)對此,校長林凱瓊面對媒體坦言確實督導不周,「該承擔就承擔,會配合教育局調查,有錯就修正」,否認自己有「發大財」,藉合作社圖利等違法情事,而合作社每月營業額也非20萬元。對於遭質疑和校長是利益共同體等指控,學務主任喊冤表示是被抹黑扭曲,他在校服務20幾年,一切經得起檢視,社會局每年都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合作社的帳,目前相關單位都已介入調查,他也辭去所有合作社相關職務,「公道自在人心,該承擔、負責的我都會負起責任,靜待調查結果還我清白」。另外,他也懷疑這一系列的操作,疑似是有心人針對校長在校已滿6年,即將調動有關。
和女學生爆口角衝突…高雄女師「桌上放菜刀」和家長談判 悽慘下場曝
高市某公立高中附設國中部陳姓女家政老師,阻止曾姓女學生上課玩麵粉,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曾女先向陳女潑水,陳女動怒、把曾女拉出教室時害曾女摔倒受傷。曾女家長趕到學校了解時,陳女氣得把菜刀放在桌上要跟家長談判,家長不滿提告。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陳女4月,可上訴。2020年10月23日下午,曾女在家政教室拿麵粉跟同學嬉鬧,陳女看到當場駡她「死小孩」。曾女不爽被管,回嗆陳女三字經、五字經,還朝桌面丟擲烤肉夾。陳女不讓曾女擾亂上課秩序,把她叫到教室外訓誡。曾女不服管教,不甩陳女、直接回教室洗碗。陳師不滿曾女態度差,跟進教室,卻遭曾女潑水。陳女理智線斷裂,直接抓住曾女雙手走出教室,過程中,曾女不慎摔倒撞到桌腳,導致右腰挫傷,在校園中引發不小騷動。陳女事後在教師群組大吐苦水,強調曾女「不尊重上課!學生暴力」、「上課中突然被攻擊的感覺真的很恐怖」。事後曾女家長來學校了解衝突,陳女氣得直接放一把菜刀在桌上,曾女家長嚇得直接提告。陳女辯稱,是曾女先潑她水又抓傷她手臂,她擔心曾女情緒繼續失控,會傷到她自己或其他同學,才會抓住她的手,曾女會滑倒純粹是地板濕滑意外。陳女的律師也辯稱,陳女行為是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法官傳喚學校主任及同學,盼動陳女行為激動,造成曾女心理傷害非輕,不構成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要件。審酌曾女因該事件壓力大,很少再去學校上課,還需要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療,陳女無前科又有多次嘉獎紀錄,仍依傷害罪判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