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律師
」 謝智潔男嬰吞下電池急送醫…院方「拖9天才治療」 他8年後獲賠751萬
英國發生嚴重且離譜的醫療疏失,男童西考斯基(Aaron Sikorski)1歲1個月大時,不慎吞下鈕扣電池並發燒,但醫院收治他1週後才安排X光檢查、9天後才給予治療。案件進入司法纏訟多年後,如今已9歲的西考斯基終於與家人獲賠18.8萬英鎊(約新台幣751萬)。據《鏡報》報導,西考斯基當時在家不慎吞下電池,並很快出現不適反應,母親瑪琳娜(Marlena)雖意識到兒子可能吞下異物,立刻送醫,但戈爾韋大學醫院(GalwayUniversity Hospital)全科醫師卻認為西考斯基沒吞下任何東西;西考斯基返家當晚就出現發燒與嘔吐,隔天就醫後被送往急診室治療。然而,院方收治西考斯基7天後才安排X光檢查、9天後進行緊急手術,取出電池及食道重建手術,西考斯基也因此在醫院住院長達3個禮拜。西考斯基的家人在2018年因後續護理問題,將醫院及相關醫師告上法院。家屬律師表示,鈕扣電池會和口水造成化學反應並灼傷食道,必須在48小時內尋求醫療協助,醫院方卻明顯失職。院方及醫師則辯稱,雖然他們承認錯誤並給出道歉信,「但這不代表是這些錯誤導致西考斯基的後續問題」,全科醫師更認為自己沒做錯任何事。據信,醫院雖有注意到西考斯基有呼吸困難與沒有進食,但未能收集正確病史、安排胸部X光,且掃描後也忽略吞嚥異物的可能性;最初也沒將西考斯基轉診到急診室。法官最終依「簡單的X光檢查就能診斷」,但醫院仍害西考斯基的喉嚨被腐蝕,判醫院須賠償18.8萬英鎊。
他勒斃馬國女大生喊「殺人了」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男子陳柏諺涉掐斃,陳男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案發至今第460天,士林地院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柏諺聽完宣判,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涉嫌殺害馬來西亞女大生的台灣男子陳柏諺遭檢方收押。(圖/劉耿豪攝)士林地院經1年多審理,今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陳柏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佈。回顧整起案件,陳嫌從2022年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10月12日下午5點左右,陳嫌再次赴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點左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天上午10點、11點左右,他因反悔要求蔡女歸還全額未料竟遭拒,陳男當下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並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不過陳男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而他則逃回鶯歌租屋處。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陳男傳簡訊疑似尋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不過陳嫌表示「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員警不敢大意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結果發現陳嫌倒臥床上還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接著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員警過程中再次詢問為何確認蔡女死亡、是否有通知救護車等問題,陳男僅淡淡表示「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隨後則表示有以手掐住脖子,導致蔡女死亡。承辦檢察官認為,陳嫌事後又改稱「沒有要傷害,當時只是想要嚇她一下」,對於犯案經過前後供述不一,也未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勿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另審酌他曾就讀於台中高中電機科、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且曾在外工作,有相當智識及社會經歷,僅因與蔡女因細故發生爭吵,不思以理性平和手段溝通解決,即萌生殺機,致蔡女於死,造成被害人家屬一生無法彌補巨大傷痛,不應輕縱,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不過陳男堅稱,是蔡女邀他長眠僅坦承加工自殺罪,對此,被害家屬律師請求法院判處死刑,別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
40歲司機拖欠房租3個月 房東氣炸鎖門「遭關1個月」剩皮包骨餓死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疑似拖欠房屋租金被房東反鎖在家一個月,這名男子因為沒錢替電話加值,根本無法向外界求救,慘被餓死在屋內才被鄰居發現。死者6個月前的照片,人並未瘦骨如柴。(圖/家屬律師提供)從網路上照片可見,男子的遺體被發現時已經呈現皮包骨的狀態,根據大馬的《星洲日報》報導,這名男子因為積欠3個月的房租沒繳被房東反鎖在屋內,一個月後被鄰居竟發現男子已經死亡。根據報導,這名40幾歲的死者生前是一名司機,今年7月,鄰居發現他慘死在家,於是立刻報警,而死者遺體被發現時,早已餓得只剩皮包骨。家屬認為,死者是因為拖欠3個月房租被房東反鎖在家,加上他也沒有錢繳電信費,所以無法向外界求救,最後死於飢餓。死者家屬已委託律師對房東提出告訴,律師表示,就算租客沒有繳房租,也不能將其鎖在屋內,「因為這很危險,甚至會鬧出人命」,若租客拖欠租金,屋主必須依法行事,可以透過法庭處理後續問題。
喝奶昔猝死!16歲少年器捐竟「遺害人間」 移植者爆罕病重症
英國倫敦16歲少年洛汗(Rohan Godhania)3年前喝下一杯高蛋白奶昔後死亡,但造成他身亡原因一直無法查清,等法醫確認洛汗因為高蛋白奶昔,誘發罕見遺傳疾病「鳥胺酸氨甲醯基轉移酶缺乏症」(OTC)時,他的器官已移植給其他人,並讓受捐贈者出現OTC的相關症狀。據《每日郵報》報導,不知道自己罹患OTC,身體缺乏某種酶而無法清除血液中氨的洛汗,在高蛋白奶昔裡的蛋白質誘發OTC後,血液中的氨迅速累積到致命程度,並在3天內救治無效死亡,且等檢方查出洛汗的死因時,「病情」已擴散到其他人身上,更引發意料之外的法庭交戰。法醫奧斯朋(Tom Osborne)表示,儘管洛汗的死因當時還沒確定,但已被批准進行器官移植,他在初步確認洛汗死於OTC後,就去信監管機構,呼籲在相關產品上標示警語,因為這種疾病不只高蛋白奶昔,就連喝啤酒也可能誘發。另名獨立調查的專家表示,至少有一名移植洛汗器官的患者,出現OTC的重症症狀。家屬律師則指控一間專科醫院把16歲的洛汗視為成年患者拒絕轉診,以及另間醫院拒絕對洛汗進行氨檢測的建議,認為是醫療體系害洛汗枉死,並繼續威脅其他同年齡病患的生命。
5億高中生墜樓「家屬律師開戰檢方」 死因3大爭議一次看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案爭議持續延燒,法醫高大成接受家屬律師委託並提出多項疑點,但都遭台中地檢署出面否認,中檢還強調「檢方才是法定公益代表人」,呼籲外界不要隨意揣測。而當前雙方的爭論焦點,便是墜樓樓層、有無遭施打不明藥物、頸部勒痕及嘴唇內有傷口。爭議1. 墜樓樓層高大成認為賴姓高中生沒有顱內出血、熊貓眼,但有手部骨折,與從10樓墜下的正常情況不符,且2樓有個平台,若是自己墜樓,必定會因撞擊有大片血跡,但現場滴血未見,懷疑賴生遭人從低樓層丟下。中檢對此回應,賴生死因為肋骨多處骨折刺穿臟器,研判為高處墜樓所致。爭議2. 不明藥物高大成依賴生墜樓處草皮枯萎,懷疑死者遭下毒而吐出嘔吐物,加上右手有4處針孔,質疑遭施打磷酸鉀、氯化鉀等難以檢驗出藥物,並使賴生當場死亡;家屬律師也提出救護車及就醫畫面,指出右手沒有被施打針劑。中檢回應,醫護確實有在賴生左手及右手施打針劑,不排除為送醫時施打,另有關毒物反應部分,須以解剖鑑定報告為憑。爭議3. 頸部及嘴唇內傷口高大成指出,賴生頸部有破皮、嘴唇內有傷口,懷疑兩處傷口是遭人用手繞頸控制時掙扎所致。中檢表示,賴生送醫時有使用護頸,不排除是送醫時造成,並表示前述傷痕有相關診療紀錄及相驗照片等事證可憑。
拒判死刑1/最高法院年終趕進度 3惡魔釀17冤魂統統免死
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歷次民調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過司法機關實際執行結果,卻與民意有高度落差,以司法院所屬最高法院為例,超過1年半的時間未做出任何死刑定讞判決,光去年12月間,竟有李國輝、湯景華、陳福祥等3人共犯下殺害17條人命案件,皆遭最高法院以撤銷發回或駁回非常上訴等方式,拒絕判處死刑,創下司法史紀錄。不少法官和檢察官私下表示,這象徵最高法院已邁向實質廢除死刑。湯景華案的被害人家屬律師謝智潔表示,窮凶極惡之徒判死對被害人家屬是一種解脫,如果不判死,只要被告有出來的一天,就無法解除被害人家屬心中的恐懼。以湯景華案倖存的翁姓家屬為例,當他得知湯男判處無期徒刑後,僅問了一句「無期徒刑是否會放出來?」一聽到謝智潔回答「是」,他就不再說話,並拒絕針對此案發表任何意見,冷靜得讓人心疼,他的冷靜和沉默也代表絕大多數被害家屬的心聲。最高法院去年12月間拒絕判死的3件殺人案中,被害人數最多的是犯下燒死9人的緬甸華僑李國輝。53歲李國輝來台逾20餘年,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卻又在2017年11月再犯,這次的代價是9條人命!當時他自認遭友人在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嘲諷他,竟於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引燃汽油縱火,導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識的房客逃生無路而葬身火窟。李國輝在新北市中和區租屋處縱火,導致9人命喪火窟。(圖/消防局提供)法院審理期間,台大醫院鑑定確認李國輝縱火時有辨識能力,李國輝也坦承「知道縱火不對」、「怎麼判我都接受」,但辯稱是為了阻止怪聲音才縱火。法院3度認定李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不料上訴後,去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是下級審法院沒有詳查李男精神狀況,已牴觸兩公約,要求下級審重查。被害人數次多的是縱火燒死6人的湯景華。現年54歲的湯景華,2014年4月7日晚間到新北市三重區的餐廳吃飯,與江姓老闆和翁姓男子發生衝突,事後湯景華控告江姓老闆和翁男傷害,但2人獲法院判決無罪,引發湯男不滿,利用偵審期間閱卷記下翁男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2點多到翁男家縱火,燒死翁男的6名親人,翁男當時正在軍中服役,幸運逃離鬼門關,可是無辜的家人已遭湯男滅族式殺害。法院歷審將湯景華4度判死,最高法院卻引用兩公約、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社會譁然,最高檢察署認為本案法律爭議頗多,聲請非常上訴力求翻案,不料去年12月16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就是不判死!第3案是41歲的陳福祥開槍射死2人,陳福祥對外宣稱有10公斤的毒品K他命想賣,2015年1月13日上午11時許,在北市峨眉停車場和藥頭指派交易的蔡宗育、蔡鎧陽碰面,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將他支開,趁空檔近距離連開6槍射殺蔡宗育,再開3槍爆頭殺害正好買東西回來的蔡鎧陽,然後找藥頭謊稱完成交易,取走440萬元貨款,逃亡14天被捕。法院歷審痛批陳福祥以行刑式槍決連殺2人,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撤銷發回更審,氣得蔡鎧陽的母親開庭時痛罵:「不要以為今天的法律是廢死」、並怒指陳福祥「你怎麼不去死啊!」不過最高法院去年12月1日以本案還有很多疑點為由,再度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不少法界人士認為,縱火燒死15人的李國輝和湯景華都免死了,陳福祥槍下2條冤魂,最高法院可能還看不在眼裡吧!陳福祥在台北市峨嵋停車場行刑式槍殺2人,遭被害人母親痛批「你怎麼不去死!」(圖/中央社提供)
拒判死刑2/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律師痛批行政權獨大無異獨裁
最高法院從前年4月1日起,就以兩公約規定罪大惡極才能處死為藉口,拒判死刑,引發被害人家屬不滿,社會上也醞釀不滿情緒,與審判系統本是同根生的法務部不遑多讓,從前年4月2日起就未執行死刑。長期擔任重大刑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痛批法務部無視法律未廢死,竟技術性延宕執行死刑,「與獨裁國家有何差別!」擔任湯景華殺人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指出,法律並未賦予法務部長拒簽死刑執行令的權力,就像總統也不能拒絕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一樣,因此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就該執行,行政權沒有選擇的餘地。司法界和法學界也對最高法院、法務部「兄弟倆」處理死刑態度議論紛紛,認為院檢已朝實質廢除死刑邁進,怒指去年沒有任何一個死刑定讞判決,也沒執行任何死刑,堪稱「廢死元年」。廢死聯盟等團體經常到司法機關抗議執行死刑,已對政府的死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朝野立委面對全盤掌控行政、立法、司法優勢的民進黨政府行徑,顯得相當無奈,只好建議法務部採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修法方向。不過法務部總是以逐步廢除死刑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的政策等理由推託,拒絕正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曾在質詢時指出,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讓法官有另一種選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指台灣絕大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他建議可採折衷方案,《刑法》增加「終身監禁」條文,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諷刺的是,蔡清祥雖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影響監所囚情和教化,卻無視全台監所還有38個死刑定讞犯排隊等候執行,不少死刑定讞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監所人員每天戰戰兢兢、擔心他們想不開。以61歲死刑犯鄭武松為例,至今關押監所已19年,多次投書法務部和媒體,一心求死卻不可得,他痛批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鄭武松是在2002年11月間殺害前妻和陳姓男子獲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逐步廢除死刑是一貫政策,但對監所38名待決死刑犯仍無解決之道。(圖/本刊資料照)鄭武松曾表示,自己「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還形容自己「每天像被人拿刀凌遲,生不如死」、「對我呼求不理睬的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等語。近年來死刑定讞犯裡少數求死成功的是李宏基,李男長年家暴遭判刑11個月定讞,不滿妻子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出獄後,在2014年4月間持刀刺死前妻陳女,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致死,獲判死刑定讞,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法務部終於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犯案時有識別能力 殺醫嫌二審仍判無期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賴姓男子,因與在牙醫診所工作的妹妹有糾紛,2018年間持刀到診所揚言要找妹妹,卻先後殺害羅姓、翁姓護理師致重傷,接著又砍殺王姓牙醫師致死;一審判處賴男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採信草屯療養院的精神鑑定,認為賴犯案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巨大,因此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王姓牙醫家屬對二審判決結果表示無法接受。王妻說,台中榮總對賴男鑑定報告清楚指出,他在犯案時沒有受精神疾病影響,然而法官卻不採信;反而採用草屯療養院鑑定、認為賴男行凶時精神狀況受嚴重影響,如果榮總的鑑定不能被採信,還要去哪裡鑑定?被害家屬律師徐承蔭表示,賴男行凶時,仍可以判別妹妹是否有上班、還能欺騙診所櫃檯護理師,種種行為顯示他當時應有識別能力,法院判決有理由矛盾之處。王妻說,近年來台灣發生數件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被告都沒被判死刑;當家屬卑微祈求公平正義時,司法卻以可教化理由幫助加害人逃避死刑,對台灣法律感到失望。台中高分院29日二審宣判,對於牙醫師遭殺害部分,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且服刑期滿仍需監護5年;另殺害羅女、翁女未遂部分,分別判賴10年、13年有期徒刑,服刑後須監護5年,此3部分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