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院
」 離婚 高雄 江宏傑 強制執行出生3天被遺棄…靠母親娘家一手帶大 兄弟倆拒養「消失50年爸」法官准了
父母若「不像父母」那孩子也無需負起扶養責任!高雄一名老翁在妻子生下小兒子3天後,自此拋家棄子長達50年,年幼的兄弟倆全靠母親及其娘家人一手拉拔,如今2人已經長大成人,不願侍奉毫無責任感的爸爸,決定申請免除扶養義務,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6歲的老翁年輕時與妻子誕下2名兒子,怎料卻在小兒子出生的第3天,狠心拋下剛生產完的妻子與強褓中的孩子,自顧自地離家,一走便是50年,期間彷彿人間蒸發般,對妻兒不聞不問,將為人父的責任全都拋諸腦後,所幸在母親、舅舅及外祖父母的扶養下,兄弟倆才逐漸茁壯成長。如今老翁年歲已高,想投靠兒子安享晚年,但成年後的兄弟倆拒絕照顧只會生不會養的父親,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對此,老翁也坦承,離家後他的確鮮少返回家中看望,與妻子離婚後,就再也不曾聯絡妻兒,也沒有給過生活費。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老翁自2名兒子年幼時便離家失聯,未善盡扶養責任,導致兒子們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父愛,若強制兄弟倆對長期親子情感淡薄的父親負擔起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准許2人免除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
英國倫敦7年爆發3宗棄嬰案 DNA鑑定證實「均是同一父母」
在2024年1月時,英國倫敦漢姆區一名民眾在深夜寒冷的公園中,發現一名遭人遺棄的剛出生女嬰,後該名女嬰被暱稱為艾莎(ELSA)。但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近期倫敦發生3起棄嬰案,包含艾莎在內,均是遭同一父母遺棄,等於3名遭遺棄的棄嬰,彼此還是血緣上的兄弟姊妹。根據《BBC》報導指出,倫敦曾於2017年在普萊斯托地區發現遭遺棄的小嬰兒哈利(Harry)、2019年時也曾於紐漢姆區一處公園發現遭遺棄的嬰兒羅曼(Roman)。而警方在發現艾莎的存在之後,就對其進行DNA檢測,發現艾莎竟然是哈利、羅曼的妹妹。目前倫敦家事法院的法官於3日解除限制,允許媒體報導3人之間的血緣關係,因為法官認為,此舉有助於幫助尋找到目前身分不明的親生父母。報導中也提到,目前哈利與羅曼已經被好心人士收養,目前哈利與羅曼的收養家庭也都知道彼此間的關係,也知道這世上又出現兩位小男孩的妹妹。英格蘭兒童和家庭法院諮詢和支持服務中心 (Cafcass) 雖然是不希望這些被遺棄的小孩之後會互相聯繫,但家事法院則認為,待其成年後,或許可以用某種方式讓這三兄妹保持某種形式的聯繫。
福原愛與江宏傑達成和解!她一度逃到大陸「不服日法院強制執行」 慘被提刑事告訴才低頭
日本桌球名將福原愛15日出席國際記者會,簡單發表聲明,表示已經與前夫江宏傑達成和解,不過和解內容不便透露,針對福原愛原先不服抗告部分,代理律師表示,福原愛當時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福原愛收起笑臉,冷靜發聲 。(圖/達志/美聯社)福原愛現身這場東京外國記者協會所舉行的記者會,宣布與前夫江宏傑的跨國官司和解,她快閃不到3分鐘,隨後透過雙方律師進行說明,這場記者會由江宏傑代表律師大渕愛子(大淵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福原愛代表律師由押久保正人、酒井奈緒出席,主要針對明雙方和解和回應各界提問。福原愛、江宏傑派代表共同開記者會 。(圖/達志/美聯社)大渕愛子表示,去年協助江宏傑向東京家事法院提訴,法院作出強制執行命令,不過執行期間,福原愛赴大陸,導致強制執行無法執行,福原愛不服判決提出抗告,由於福原愛堅持一意孤行,未來回到日本也得面臨刑事責任,恐會面臨2年到20年的徒刑,加上抗告未成立,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提出刑事告訴,最終福原愛接受了律師的建議,與江宏傑達成和解。雙方律師證實,福原愛一度滯留大陸 。(圖/達志/美聯社)官司長期化之際,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找上江宏傑方和解,因此決定了依照男方主張達成和解,至於和解內容不便透露,但絕不是雙方不再見面的內容。另據代理律師酒井奈緒表示,福原愛不服抗告部份,當時她找許多人諮詢,最後決定提出(抗告),代理律師勸告不可如此,因此福原愛最後接受建議,針對刑事告訴的部分向江宏傑提出和解。
退休金致富夢碎!7旬老翁投資加密貨幣 退休金變2245萬翻27倍
高雄一名73歲的李姓老翁,於1月初將82萬元的退休金投入加密貨幣,僅過短短一個月,帳面竟翻近27倍,讓其欣喜不已認為可藉此致富,然而當其欲領出金錢時,卻被告知需支付2%驗證金,約45萬元,為籌措款項,李翁向家人借款,引起家人懷疑,最終報警揭發這場投資詐騙。據高雄三民二分局鼎金所指出,李翁於1月初加入1個加密貨幣投資群組,其中的分析師聲稱擁有AI代操神器,並宣稱他們的APP能夠自動進行投資,李翁受到詐團技術性誘導,最終將82萬元退休金交給這家幣商。結果在短短一個月內,帳面上的數字竟然暴漲至2245萬元,當李翁欲提現時,卻被告知需要支付驗證金,讓他開始懷疑是否遭受詐騙,警方表示,李翁感到事有蹊蹺後於昨(5日)早上9點報警,並通報與對方約定在民族一路某咖啡館交付驗證金的時間。警方在現場埋伏,假扮顧客並偽裝準備的假鈔,等待著17歲的陳姓車手前來取款,陳男取得款項後,警方立即展開行動,以優勢警力包圍將其逮捕,並於現場搜扣出手機、閱幣契約書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警方呼籲,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報酬率投資標的,必定伴隨高風險,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若對方宣稱穩賺不賠,獲利又超乎尋常,即為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
依依疑婚變現身家庭法院後 再被直擊找房準備搬家
雙胞胎女星依依佩佩的依依爆出離婚消息,她被發現和先生史丹利走出家事法院門口,兩人在2013年結婚如今已經10年,過去曾多次一起上綜藝節目,成為近年的夫妻通告咖,沒想到如今傳出離婚消息,依依本人也在臉書回應表示明日會和大家說明,不否認婚變狀況。如今也傳出她已在找個人獨居的房子,疑似為離婚找地方住。依依被發現走出家事法庭,如今再被發現看房找房中。(圖/翻攝自依依臉書)依依被《三立新聞網》發現在大直一處社區大樓前,疑似正在找房,也透露在找自己住的,房子坪數不用很大,對於婚變消息,她則表示「我沒有說我離婚,這個我明天會統一跟大家說,謝謝你」,並透露夫妻難免都會有問題,需要溝通跟磨合。而依依的演藝圈密友也向媒體透露,2人已經簽字離婚,甚至談離婚蠻久的了,如今也是為了產權到家事法庭協商,目前已經準備要搬家,因此在找房子。
福原愛遭「強制執行」意外撞梗日劇 恐怖3手段大公開
福原愛和江宏傑離婚後糾紛未解,2人為了家庭問題鬧翻,江宏傑前往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要求女方盡速歸還,並在7月21日聲請強制執行,傳出日本法院8月2日已經批准判強制執行。特別的是,由於福原愛遲遲不履行法院判決,意外和日劇《執行!!~狗和我和執行官》劇情有相似之處,引起外界關注。根據日媒《週刊文春》報導,福原愛在離婚後沒有履行義務,和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1年,如今江宏傑的律師大淵愛子證實,東京家事法院已在8月2日認定了引渡強制執行程序。然而,即便是強制執行,結果也不一定能立刻實現,因為目前不知道福原愛的下落,無法執行移交。福原愛遭法院判強制執行。(圖/翻攝自福原愛IG)值得注意的是,日劇《執行!!~狗和我和執行官》講述由織田裕二飾演的東京地方法院執行官「小原樹」,因為天生害怕狗,請託主角伊藤沙莉擔任執行輔助員,協助他對債務人進行「強制執行」的行動,會對債務人持有的動產、不動產等,展開全面封查,包括強行開鎖破門、取走金錢或動產,執行官也可以向債務人身邊的動產貼上封條,假如指定時間內沒有還錢,就會強制徵收。日劇《執行!!~狗和我和執行官》意外引起討論。(圖/翻攝自IG)無奈的是,債務人並非會乖乖聽話,可能會趁機落跑,因此執行官也承擔許多風險,壓力相當大。《執行!!~狗和我和執行官》第3集有橋段講解什麼是「動產」,且「動產根據情況強制執行」,不禁讓人聯想到福原愛的時事,掀起討論話題。
江宏傑委任律師證實…福原愛遭法院強制執行 大淵愛子:不接受引渡就等著被告
前桌球國手江宏傑於7月27日台灣時間下午2點在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表示7月20日日本法院判決結果已要求福原愛要遵守法院命令,且隔天21日便申請強制執行。對此,福原愛也透過律師針對記者會發出聲明,表示日本的裁定只是暫時處分,並不是最後的判決。如今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也向媒體證實,東京法院已於8月2日認定江宏傑方的強制執行,並聲稱他曾透過台日律師,在7月底的國際記者會表示,希望與前妻和平解決,但可惜的是仍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據日媒《週刊文春》的報導,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日本前桌球天后福原愛離婚,結束兩人5年的婚姻。但外遇的福原愛因為沒有履行離婚後的義務,而與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1年,如今江宏傑的律師大淵愛子也證實,東京家事法院已在8月2日認定了引渡強制執行程序。週刊指出,強制執行分為「間接」、「直接」2階段,間接執行是指,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必須強制繳交罰金。若還是沒有履行,就會變成直接強制,由法院的執行官出面執行法院判決的結果。大淵愛子向《週刊文春》透露,「本案有多種因素導致間接強制催促其履行的可能性很低,因此我們請求強制執行,東京家事法院已經認定這樣的形式。」大淵愛子續稱,「然而,即使是強制執行,(因涉及兒少權益,不予刊載)交接也不一定會立即實現。」因為目前不知道福原愛的下落,無法執行移交。對此,她也再度向福原愛喊話,希望對方盡快遵守法院的判決,並重申,若福原不接受引渡命令,就有可能以「未成年誘拐罪」提起刑事告訴。
誤信錢多事少、月入10萬 16歲少年趁暑假打工竟淪車手
高雄市66歲李男因誤信網路投資廣告,投資234萬後才驚覺遇上詐騙,急忙報警求助,警方成立專案小組,約出16歲蘇姓車手及18歲的江姓監視人,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現行犯將兩人逮捕送辦。小港警分局桂陽派出所接獲李男報案後,所長顏靜逸與偵查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待詐騙集團成員要求再次匯款時,與詐團成員約定於昨日10時在小港區桂園路某超商面交100萬元。警方調查時已掌握車手特徵與交通工具,當場逮捕前來取款的蘇姓少年和負責監看的江男,其中蘇姓少年國中肄業,正準備重回校園,想趁暑假賺錢,卻誤信詐騙集團「月入10萬」、「工作輕鬆」等廣告陷阱,淪為車手。蘇姓少年與江男供稱,因為沒有工作又缺錢花用,在網路上看到詐團廣告,稱其工作輕鬆又能有高收入,便透過朋友接觸詐騙集團,與集團成員分工,分別擔任取款車手及監視取款人。警方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現行犯將兩人逮捕,並在其身上起出虛設公司的現金存款憑證收據及印章等詐騙工具,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
有責配偶可訴請離婚! 憲法法庭認為《民法》過苛、宣告部分違憲
《民法》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有民眾及法官認為婚姻變相成為「懲罰」有責一方的制度,有違憲之虞,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相關條文規定,有責一方一律不准裁判離婚,等於完全剝奪有責一方離婚的機會,失之過苛,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要求法務部應在2年內修法。《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夫妻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及方姓、高姓民眾等人主張,上述條文但書的規定,侵害憲法第22條保障的離婚自主權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疑義,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婚姻發生重大變故發生後,是否已過相當期間,或無法維持婚姻事由已持續相當時間,統統不許有責一方訴請離婚,完全剝奪他們離婚的機會,將導致對離婚個案過苛的結果,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如法務部未在2年內修法,法院可根據憲法法庭對本案的判決做出裁判。
高雄飛車追逐誤撞民宅內幕曝光 雙方都是詐騙集團「誤認黑吃黑」
港壽街日前發生一起車禍,警方查出涉案全是詐騙成員,警方將涉案人員帶回。(圖/翻攝照片)高雄前鎮區11日發生一起不單純車禍,警方調查,1輛白色租賃轎車與另1輛白色賓士車疑追逐,一路到港壽街前,白色租賃車遭碰撞後失控撞上路口民宅,接著,幾名男子就從白色賓士下車,意圖想開門,更擊破車窗拿走牛皮紙袋。檢警查出,原來雙方都是詐騙集團成員,以為對方要「黑吃黑」,才一路追逐,直到發生車禍事情才曝光。事情發生在11日下午1時10分許,警方獲報港壽街一處民宅前遭1輛白色租賃車撞擊,該車21歲顏姓駕駛、20歲曾姓乘客與張姓少年共3人送往小港醫院就治。另1輛白色賓士車經查為30歲的黃姓男子等4人肇事後往小港方向逃逸。一開始受傷的3人口風都很緊,不願吐露實情,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原來3人是詐騙集團成員,當天張姓少年車手以假投資名義,剛於附近公園從不知情的70歲李姓被害人那騙走100萬元,裝在牛皮紙袋中,不過,上手車手頭同時指揮2組互不認識的收水手至案發地附近等待車手,賓士車準備收水、租賃車準備載運該車手到雲林。不過該名少年車手取款後卻是進了白色租賃車,導致賓士車黃嫌等人誤認張姓少年要「黑吃黑」才敲車窗,白色租賃車顏姓駕駛受到驚嚇急忙駛離,進而導致後續2車追逐甚至衝撞民宅。專案小組於13日10時許至宜蘭縣羅東鎮順利查獲30歲黃嫌、21歲李嫌及陳、謝2名少年到案,並查扣1輛白色賓士車、11枝手機、1張假投資公司的工作證、贓款新臺幣4萬7100元等證物,全案於警詢後將黃嫌等4名及張姓少年等3名,共7人依刑法詐欺、公共危險、傷害、毀損等罪嫌分別移請高雄地檢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審理,黃、李2嫌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專案小組將持續向上溯源。
宋仲基梅開二度再婚英國女 親曝喜訊證實老婆已懷孕
宋仲基去年12月與淡出演藝圈的英國女演員凱蒂露易斯桑德斯(Katy Louise Saunders)傳出新戀情,兩人還被韓國民眾目擊一起去看婦產科,引發懷孕的揣測,對此宋仲基的經紀公司僅回應「除了正在交往的事實,難以確認個人私生活」,今日宋仲基親自報喜,兩人選在今天登記結婚,同時公開他就要當爸爸的好消息。宋仲基帶凱蒂到新加坡宣傳,返國時被拍到凱蒂摸肚照。(圖/翻攝xportsnews)宋仲基透過官方粉絲俱樂部宣佈結婚,他寫道:「在我身邊支持我,互相珍惜,一起度過珍貴時間的Katy Louise Saunders,發誓今後的人生要一起度過。」他表示兩人夢想著建立一個幸福方家庭,為此做了很多努力,「真心感謝的是我們倆之間也找到了寶貴的生命」,公開凱蒂已懷有身孕。他稱讚凱蒂有一顆善良的心,對於生活很有熱情, 是令人尊敬的、賢明帥氣的人,「多虧了她,我才能成爲更好的人」。宋仲基在今天進行了結婚登記,「兩人將像現在一樣望着同一個方向,以後的日子會美美地一起走下去」。宋仲基與宋慧喬合作《太陽的後裔》而結緣,兩人於2017年結婚,當年婚禮轟動亞洲,不過這段婚姻僅維持1年8個月,2019年宋仲基向首爾家事法院提交離婚申請書,與宋慧喬分道揚鑣。
又見賣帳戶遭囚 2人遭強押監禁旅館
高雄市警方日前追查一詐騙集團,將被害人囚禁在旅館內,還涉嫌購入假刑警背心冒充員警作案。近期又發現以李姓嫌犯為首的詐欺集團,也利用網路收購民眾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2名被害人監禁在市區某間商務旅館,待確認帳戶可使用後,才將人釋放,其中1名被害人遭關近2周回不了家。新興分局執行「旅館、民間出租套房等住宿處所」清查工作,循線從某人頭帳戶發現被害人求職遭控制於某旅館案件擴大追查,發現以李姓犯嫌為首的詐欺車手犯罪集團,於今年6至7月間,涉嫌在高雄市等地,利用網路收購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監禁2名被害人於高雄市區某商務旅館,並用友人身分來訂房,企圖躲避查緝。其中51歲黃姓被害人遭關2天,46歲李姓被害人遭關13天,都無法出門,還有小弟負責看守,待確認帳戶可使用於詐騙匯款後,才釋放被害人。經新興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出21歲黃姓嫌犯、19歲李姓嫌犯負責聯絡及繳交帳戶等資料給上游,其他4名未成年少年負責看守,由於近期發生詐欺集團虐囚甚至棄屍事件,引起各界高度重視,嫌犯自知警察都在追,全分散在各地。不過員警仍循線分別到高雄及屏東等地查緝,於16日清晨將6名嫌犯查獲到案,並查扣犯案手機等贓證物,全案偵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將黃嫌等6人於16日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審。
國中生積欠3萬還不起 約公園談判卻慘被6人痛毆
高雄市邱姓高中生因不滿某國中生積欠3萬元卻遲遲不還錢,因此將該名國中生約出來,並撂人以安全帽及雙手毆打,共6人圍毆該名國中生的影片流出,因此邱男等6人遭警方約談,並依妨礙秩序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該名國中生與邱男等6人相識,過去曾向邱男等6人借錢,積少成多,卻無力償還,因此引起邱男等6人不滿,於10月25日晚間7點多,以討論還錢事宜,將該名國中生約出來談判,於高雄都會公園碰面,而該名國中生到場後,只見邱男等人持安全帽朝他痛毆,更壓制在地狂揍,過程中雖該名國中生跪地連連道歉,卻仍不見邱男等人停手。該名國中生被圍毆影片遭邱男等人錄下後,被上傳至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引發議論,影片最後更可見該名國中生的臉及四肢有多處擦挫傷。警方得知後將邱男等6人傳喚了解詳情,6人對毆打行為供認不諱,因此遭警方依妨礙秩序罪嫌移送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
「民法1052條第二項」被疑違反婚姻自由 憲法法庭11月開庭辯論
梁姓民眾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等,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及憲法基本權,因梁撤回聲請後,憲法法庭將另5案併案在11月15日開庭言詞辯論。法官朱政坤曾經在判決中寫給8歲小孩「父母離婚不是你的錯」,感動許多人,朱政坤另審理3件離婚官司,認為民法規定有錯及責任的配偶不得打官司要求離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後聲請釋憲。另高姓及方姓民眾也主張,民法這樣的規定,不法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22條保障之離婚自主權,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在官司確定後聲請解釋案。憲法法庭訂於11月15日上午開庭審理。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採消極破綻主義,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
無業男每天逼90歲老母做踢拳、有氧還要走6公里 沒達成不准吃飯睡覺
近日新加坡有1名53歲擁有健身教練執照的無業男子被爆出,每天逼自己90歲的老母親進行各種激烈運動,包括踢拳和有氧踏板等等,還要早晚步行3公里,沒達成就不准睡覺、吃飯。當地家事法院的法官聽聞這個誇張的案件後,也禁止該名健身教練返家,以阻止其繼續虐待老婦人。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報導,這位53歲的男子與90歲的老母親及傭人同居,他雖然擁有健身教練執照,但案發當時他並沒有工作,沒想到他不去找工作就算了,還幫他的90歲的老母制定了虐待級別的每日「健身計畫」,包括踢拳、有氧踏板、瑜伽滾輪和健身球等運動,而且早晚還要各步行3公里。若老婦人沒有完成這些訓練,他就會言語攻擊她,還不准她吃飯、睡覺。當地家事法院的法官表示,老年人通常患有骨質疏鬆、哮喘和高血壓等疾病,根本不適合做這些激烈運動,但她的兒子卻不肯聽從醫師和健身專業的建議,宣稱自己「最瞭解母親的身體狀況」。對此,法官目前已禁止該名男子返家以避免他又虐待老婦人,而她也會繼續跟傭人同住,因此不必擔心沒人照顧。
台義爭女案 5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
台義爭女案,由呂太郎大法官主筆的憲法法庭判決,創下台灣司法史首例,廢棄終局裁判,但林俊益等5名大法官不同意如此判決結果,他們出具措詞嚴厲的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林俊益、張瓊文、黃昭元、楊惠欽及蔡宗珍等5位大法官,共同提出的不同意見書,首先批評詹女以母親身分聲請釋憲。親權酌定依法應以社工人員訪視,家事調查官及程序監理人調查報告,父或母不可以逕為主張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不同意見書指出,詹女不可以代替女童主張各種憲法上權利,且她也沒有主張受憲法保障的親權受侵害等,但多數大法官完全忽略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應主張基本權利受裁判侵害的要求,就受理本件聲請案,令人憂心。林俊益等5位大法官也逐一分析,主張歷審裁定沒有違憲。多數大法官說,未成年子女有陳述意見的能力時,法院就必須直接、親自聽取其言詞陳述,才屬合憲的結論,無異是將法律所定子女陳述意見的「機會」,提升為「絕對性的憲法要求」。林俊益等人指出,要求未成年子女都要到庭,不僅嚴重壓縮甚至完全排除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所需的個案權衡空間,也等於是宣告《家事事件法》的相關規定,及孩子在法律程序中的代言人與權益保護者、程序監理人等制度違憲。不同意見書還提到,多數意見裁定最高法院終局裁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見解,就法律解釋而言,顯然已背離《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的立法意旨,不當干預「家事法院」於審理個案時的法律解釋權。林俊益等5人認為,本案的違憲判決以事實審法院自居,先自行認定子女已有陳述意見的能力,且無其他不適合直接陳述的情事,要求事實審必須直接聽取未成年子女的陳述意見,干預個案的事實認定,混淆憲法法院與各級法院間的權限分際。不僅許多法官及5位大法官對違憲判決有意見,也有律師及法界人士批評,未來家事法官就把子女傳來問,要子女在法庭上做出選擇,然後以此結案,不用再浪費時間及費用找家事調查官、程序監理人分析調查,且三個審級就要傳喚未成年子女3次,這樣的方式有利未成年子女嗎?
「妝熟」也沒用! 16歲少女被警識破「協尋人口」身分
高雄市1名16歲少女因父母離異,和奶奶同住,因隔代教養加上誤交損友,少女染上毒品,因案未到庭被高雄少年法院發布協尋,高市少年隊警方查訪交友圈,循線在鳳山找到少女本人,當時打扮成熟的少女戴口罩報假名,以為可矇騙過關,結果警方要求脫口罩,拆穿她的小伎倆!高市少年隊警方指出,年僅16歲的少女小夢(化名),因父母離異,由奶奶撫養長大,小夢高職肄業後,在外打工誤交損友,接觸到毒品,被警方逮捕後,少年法院和家事法院傳喚她出庭,因未依約到庭,被列為協尋對象。高市少年隊警方在鳳山區一間超商尋獲被發布協尋的16歲少女。(翻攝照片/石秀華高雄傳真)少年隊警方根據小夢的交友圈訊息訪查,得知小夢出現在鳳山區,循線在超商尋獲小夢,當時小夢身穿短褲、毛線外套加上戴著口罩,打扮時髦成熟,外表看不出只有16歲,小夢見到警方後,報了他人的假名和年齡,以為可以騙過警方,殊不知警方早已有備而來。警方當下請小夢脫下口罩檢視,確認眼前的小夢就是手中所掌握的本人,小夢見身分被識破,乖乖向警方坦承;警方趁機教育鼓勵小夢,出生家庭無法選擇,但自身價值自己可創造,警方並引述勵志少年的故事,讓小夢了解年輕犯錯還有機會改正,小夢點頭稱是並表示會努力回歸正常,不再過複雜的生活。★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男烙人法院前痛毆前妻罵警「吃屎」 女子「眼球出血、中指骨折」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一名女子8日在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外遭前夫烙人痛毆。代貼文者表示,女子前夫對其聲請保護令,女子8日中午出完庭、走出法院隨即與前夫爆發衝突,還遭3名不明男子痛毆至眼睛出血、手指骨折,事後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還猖狂罵警察「吃屎」。「他在那邊拉,我也是要去交代證據阿」,女子出庭前,發現前夫就堵在法院外,害怕的與女性友人拿起手機錄影自保。男子見狀氣沖沖質問「不然是要惹什麼?」、「垃圾!X你祖媽!你家死人」。沒想到,開完庭走出法院,女子前夫又開始謾罵她和隨行的女性友人。女子為了自保打開手機錄影,疑似這個動作激怒前夫,雙方爆發衝突。過程中,一名白衣男子撥掉女子錄影的手機,女子友人衝上前阻止,反被推倒在地。一旁女子前夫找來助陣的三名男子也衝上前,直接在法院外痛毆女子及女性友人。女子還附上受傷照片,佐證自己和女性友人全身都是傷,自己被打到眼窩瘀血、眼球出血,中指骨折,強調已經報案及驗傷。但該文還爆料,女子前夫動完粗還不斷聲稱自己是一間派出所站長、四間派出所的顧問。事後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還猖狂罵警察「吃屎」。楠梓警方表示,已經受理此案,對於女子指控4名男子打2名女子,以及男子是否與警方的關係不錯等,這些都仍要調查與釐清。目前警方已經對被打的兩名女子做好筆錄,並協助送醫,以及申請暫時保護令。至於監視器畫面,仍要與少年法院溝通,申請調閱。
保全爸養大2孩慘被「放生8年」拒接電話!他「1天僅1餐」心寒提告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於24年前喪妻,他獨自扶養2個孩子,從事粗工、保全等工作將2人扶養至大學畢業,沒想到孩子成年離家後工作卻未扶養父親,甚至8年沒與他見面,張男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長期罹患慢性病,有時一天僅進食一餐,更積欠數月房租,心寒向2名孩子提告,要求給付扶養費。判決書指出,張男的妻子於民國86年間過世,之後由他獨自將2名孩子扶養至大學畢業,期間他從事保全、粗工等工作養家,每月收入僅2萬多元。沒想到孩子畢業外出工作,卻沒有扶養父親,且8年間從未回來探視,更拒絕接聽父親的來電。張男現年事已高,無法工作,且身體狀況不佳,長期罹患糖尿病、高血壓、腳麻痺等症狀,因無工作能力生計困難,目前有時一天僅進食一餐,更積欠數月房租,原本可按月領取3731元的社會補助也被取消,只好心寒提告,要求子女給付扶養費。此案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張男的2名子女經通知皆未到場說明,也未提出書狀意見,且經調查發現,長子近2年年薪約有62萬至83萬元,長女約有約38萬元,認為2人確有扶養能力,最後裁定2人需按月各給付1萬837元之扶養費,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