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德順
」收現金太LOW!中國銀行前行長層層掩蓋 16年收賄近50億
目前有消息指出,中國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因涉嫌收賄近人民幣10億元,於10日遭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報導中也提到,孫德順過往以「不收現金賄賂」聞名,他設置三層影子公司制度,用各種金融手段來完成賄款的收受,其專業化的手法與複雜的程度,也讓辦案人員大為吃驚。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孫德順是目前中國金融界中唯一一個從基層行員,一步步做到國有銀行總行行長的幹部,業務能力著實突出。而他為了謀取私利,多次利用職權大放貸款給房地產業者,甚至與多間房地產公司的老闆往來密切,而為了爭取更多貸款的額度,不少房地產業者也選擇賄賂的方式,希望獲得孫德順的同意。報導中也提到,相較於其他官員喜歡收受現金賄款,一方面出手方便,二方面又沒有紀錄。孫德順本人則是十分厭惡現金賄款,認為太過簡單粗暴。他為了順利收受廠商給予的賄款,他找來幾名部下,分別開設2家投資平臺公司。之後這兩家公司又在底下設置了十多家項目公司作為第二層掩蓋,而項目子公司與行賄企業又分別各自成立第三層子公司,行賄企業就用子公司的名義與孫德順項目子公司的「子公司」進行「投資」或是「投資項目」的購買,而這投資款項就這樣循線慢慢進入到孫德順的口袋。報導中也提到,一家爆發能源危機的能源企業曾於2014年底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在孫德順的操作下,這間公司順利地獲得人民幣40億元的貸款,而孫德順的公司則實際獲利超過1億人民幣。之後,整起事件東窗事發,孫德順於2020年3月遭開除黨籍,2022年2月在濟南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9年,孫德順先後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在獲取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9.795億餘元。之後法院於10日進行宣判,有鑑於孫德順歸案後如實陳述,並且積極配合退回贓款,因此雖判處死刑,但同時也決定緩期2年執行。這2年中,如孫德順不再觸犯任何法律,將可降為無期徒刑,過程中如有大功,則可降為有期徒刑。
陸中信銀行前行長涉貪43億…收賄16年「唯一堅持」曝光 手法超縝密
大陸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22日開庭,審理中信銀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孫德順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據檢方指控,孫德順16年來堅持不收現金,而是利用「影子公司」收賄近10億,數額之龐大在落馬的「老虎」中都十分罕見。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孫德順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獲得授信額度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795億餘元(約新台幣43億元)。檢警調查發現,孫德順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來完成利益輸送的典型,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他安排2名老部下作為代理人,開設了2家投資平台公司,2公司前台的所謂法人,實際只是為孫德順代言的「影子」。知情工作人員提到,孫德順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收現金,「他認為收現金太低端了,太簡單粗暴了。他利益兌現的方式非常專業化,做了層層的掩蓋,就是設了很多的防火牆,繞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產品去掩蓋。」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德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德順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