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客人被當媽媽桑 53歲婦氣嗆:我也有在接,一次800
桃園一名黃姓女子被警方查到媒介小姐進行性交易,還提供地方給小姐住;不過她辯稱,自己也有在接客,只是彼此介紹,沒有抽成。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因罪證不足,妨害風化部分不起訴黃女;至於賣淫部分,警方將依社維法對黃女裁罰。根據《三立新聞》報導,黃女(53歲)以1000元代價媒介多名女子與男客人進行性交易,後來被喬裝成客人的彭姓員警查獲,當場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黃女到案後氣憤指出,自己也有在從事性交易,一次800元,其他小姐只是一起租屋,既然自己有在做,大家互相介紹客人沒什麼,但絕對沒有媒介賣淫、與小姐拆帳。檢方調查,由於沒有拆帳帳本等相關證據,無從認定黃女有媒介性交易,因此予以黃女不起訴;至於賣淫部分,依社維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