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財產
」 離婚 結婚 夫妻 法院 珠海珠海車禍害死35命傳惹怒習近平 下令嚴格徹查「四無五失人員」
大陸廣東省珠海市體育中心11日晚間驚傳一起男子開車撞市民的重大惡性案件,導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這起事件引發國際關注,還傳出驚動習近平,不僅懲處兇手,更下令嚴查「四無、五失」人員,加強風險源頭防控,並解決矛盾糾紛,避免再發生極端案件。11日11日晚間廣東省珠海市一名62歲樊姓男子駕駛灰色越野車衝進珠海市體育中心,在館內來回衝撞後試圖逃逸,造成現場數十人傷亡,地面上更是血跡斑斑;隨後樊男準備逃跑,立刻遭到趕赴現場的民警控制住,樊男又在車內持刀輕生,被制止之後隨即送往醫院救治。據官方通報樊男的惡劣行徑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經珠海市警方初步調查後,肇事者樊男與前妻離婚,為了財產分割糾紛事宜,先後到基層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樊男不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目前案件正在再審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經綜合現場勘察、視頻監控、證人證言和電子證據等情況,懷疑本案是樊男對其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不滿而引發。這起事件引發國際關注外,近日也傳出珠海事件驚動大陸高層,習近平高度重視後續處理,罕見下令依法嚴懲兇手,也要求醫院全力救治受傷的人,及安撫傷亡人員家屬。除此之外,大陸近期多起無差別攻擊和蓄意報復社會的事件,被發現多為「無婚姻」、「無子女」、「無工作」、「無房子」的「四無人員」,也讓官方嚴正看待,認定這類族群恐對社會潛在危害,下令查清四無人員;另外,也加上「投資失敗」、「生活失意」、「關係失和」、「心理失衡」、「精神異常」的「五失人員」,要在源頭加強風險防控。◎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珠海撞人釀35死43傷!死者多為中老年人 「暴走團」再度引發熱議
大陸廣東省珠海市體育中心11日晚間驚傳有男子駕駛越野車,衝撞正在運動的大批市民,造成至少35死、43傷。據悉,62歲嫌疑人樊姓男子因離婚後財產分割不滿而犯案;另據目擊者描述,受害者大多是在體育場外操場上參加健走團的中老年人,也讓被戲稱為「暴走團」的健走團再度引發關注。據聯合早報的報導稱,珠海市體育中心的廣場每天都有6、7個健走團隊進行活動,這些健走團是半自助式的旅遊互助組織,通常由退休人士及中老年人組成,會有一個拿著旗子的領隊,後面跟著一群穿著統一服裝的人,健走時會放著大聲的音樂,步伐整齊的一起運動。不過由於健走團規模龐大,而且時常無視交通規則,在路上橫行霸道,還會仗著人多勢眾,與其他用路人叫罵,甚至和車子爭奪「路權」,因此又被戲稱為「暴走團」,有大陸網民也感嘆,這是繼廣場舞後最令人困擾的健身方式。不過此次有許多大陸網友指出,受害者們當時僅在操場上活動,並沒有違法交通規則,不應該汙名化健走團,檢討受害者;但也有人指出,事發當下,廣場上多個健走團的音樂聲太大,導致許多年長者未能及時聽到撞擊聲或周圍民眾的呼喊,來不及閃避而死亡或受傷。與此同時,也有珠海當地居民分享,物業已經針對此事發布通知稱,要「暫停廣場舞」等集體活動,通知上並未註明確切原因,僅聲稱「為了保障小區與周邊環境的公共安全與秩序」。◎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越野車衝珠海體育中心撞人!官方證實35人罹難 62歲嫌犯案原因曝
大陸廣東省珠海市體育中心昨(11日)晚間發生一起男子駕車衝撞市民的重大惡性案件,造成35人經搶救無效死亡、43人受傷住院治療。公安機關獲報後,立即組織員警趕到現場,將嫌疑人樊(男,62歲,離異)當場控制,並全力協助開展傷員救治等工作。現場目擊者透露,當時一輛灰色越野車突然開進體育中心,來回衝撞之後逃逸,許多人被撞倒在地,一動也不動,地上血跡斑斑。另一位目擊者稱,肇事車輛直接衝向散步的人群,「司機還圍著體育中心轉了幾圈!」珠海警方表示,案發當日,樊男駕駛小型越野車闖閘強行進入市體育中心,衝撞正在體育中心內部道路運動的市民,正要駕車逃跑時,被趕赴現場的公安民警當場控制。民警發現樊男在車上持刀自殘,立即將其制止並送往醫院救治。樊男自殘致頸部等部位嚴重受傷後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暫時無法接受公安機關訊問。當地警方初步調查,近年樊男與前妻離婚,為了財產分割糾紛事宜,先後到基層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樊男不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目前案件正在再審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經綜合現場勘察、視頻監控、證人證言和電子證據等情況,懷疑本案是樊男對其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不滿而引發。目前,公安機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立案偵查,依法對樊男予以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傷員救治等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獨生子想娶欠債女友!富婆婆怕千萬家產受影響 律師祭「5招」自保:先立遺囑
有位富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卻暈船欠卡債又常換工作的未來媳婦,讓她相當擔心自己的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股票會遭受影響。對此,律師便給出「5大招式」,建議她可以預立遺囑、要求兒子簽署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等等,以保護家產挽救局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個案例,他表示有一名富婆婆僅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已經暈船並決定在今年七夕與女友結婚,但未來媳婦工作不穩定,5年內就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積欠卡債,需要靠兒子吃穿,且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讓富婆婆忍不住感嘆「可是我家血脈單傳,就斷在下一代要怎麼辦」。富婆婆還提到,自己經營一間公司,擔心兒子娶錯人將影響公司大局,並指出她在北市擁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而七夕即將到來,也令富婆婆擔憂「要怎麼挽救這個局面」。對此,蘇家宏就回應,富婆婆與其煩惱不能改變的事情上,應該全心專注在可掌握的5件事:一、在兒子結婚前,兒子與女友先立下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富婆婆如果希望將來兒、媳各自擁有財產的處分權,或是怕媳婦因遊手好閒、在外積欠卡債,將來拖累兒子的財務;或是突然有天兒子想離婚,可以事先立下分別財產協議,日後就不必煩惱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二、先不要贈與兒子太多財產若準媳婦不願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也不需要馬上翻臉,因為兒子結婚後,婚前財產及婚後繼承、贈與和慰撫金等財產,都不會因為兒子離婚,讓兒媳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不過,這些財產所生出來的利息(孳息)就需要分配,因此想要提前贈與兒子財產應該特別慎重。例如,贈與房屋給兒子做新房自住,不會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但是贈與股票,未來的股利或股息都算是兒子的婚後財產。三、如果要贈與財產可附加條件(或負擔)可選擇「鼓勵」兒子或媳婦的某些好行為,讓家裡更幸福,例如:1.與他們簽訂契約表示,如果生孩子的話,就把北市房產贈與兒子、媳婦作為獎勵,以達到「用愛與財富傳承」來改變局面。2.贈與房子給兒子,但夫妻倆每星期至少要跟婆婆吃飯2次以上,若沒有照做,就撤銷房子贈與。3.如果兒子、媳婦有正常上班,每個月將另外贈與3萬元,鼓勵腳踏實地的工作。四、運用信託贈與股票,富婆婆可確保股東投票權若擔心股權贈與獨生子後,兒子因為枕邊人一句話就動搖公司經營權,富婆婆可進行「股權規劃信託」。例如指定獨生子為信託受益人,但約定「保留運用決定權」,則受益人可享有信託期間,股票所產生的股息及股利,富婆婆也能確保公司董監改選時,仍可透過信託掌控表決權。五、預立遺囑富婆婆若擔心未來兒子繼承遺產後,兒子自願將財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可以規劃遺囑,讓部份財產以遺囑信託的方式,繼續保護家產不被任意花用或移轉。此外,富婆婆除了可以在生前盡量花用自己的財富外,若兒子沒有小孩的話,未來兒子的遺產將由媳婦完全取得,所以可以預立遺囑將部分財產遺贈公益的方式,化作大愛。
「扶弟魔」性別對換風向變了?他想供妹讀大學被妻否決 正反意見戰翻
「扶弟魔」是中國網路用語,指男女交往、結婚後,女方以需要照顧弟妹為由,不斷向男方索取經濟上的支持,造成男方極大的負擔。近日中國網路上出現一則熱文,是妻子果斷拒絕了丈夫提出希望替今年考大學的妹妹出學費的請求,雖然丈夫承諾學費由自己自掏腰包,不會影響他給妻子的家用,但妻子仍以那屬於「婚後共同財產」而打回了丈夫的請求。這起「反向扶弟魔」消息曝光,引起中國網友熱議。一名中國網友在網路上以「老公想承擔小姑子學費,我不同意」為題發文。表示小姑今年要考大學了,因為小姑成績不夠優秀,估算只能考上學費較貴的民辦本科(相當於台灣私立大學),而公婆都是工人,收入不高,供不起小姑讀書,老公就提出妹妹只要考上大學,不管公辦民辦,他都願意替妹妹出學費與生活費,後經婆婆提議,改為公公婆婆替小姑出生活費,學費則讓原PO的老公負擔。老公回來之後向原PO說起這件事,她立刻表達了反對,就算只出學費,一年也要2萬人民幣(約台幣9萬元)左右。老公雖向她承諾這筆錢全都由自己掏腰包,不會影響他每個月給妻子的家用,但原PO還是十分生氣,認為老公的薪水也屬於婚後夫妻兩個共同財產,她沒有同意,老公憑什麼自行決定用途?文章在網路上擴散開來,引起許多討論。有網友認為,「這女的自私,只想索取。可惜了這男人沒有娶對人」、「真同情那些娶了短視女的男人。上不上大學可以說是兩種未來,這不僅是在幫你的小姑,還是再幫你老公的原生家庭。她讀了大學有能力找更好的工作跟老公,幫你們分攤公婆的養老,這不是天大的好事?」但也有不少網友支持原PO的想法,「同意的大說是丈夫跟小姨子吧,既得利益者說話好爽」、「公婆倒是會算帳,生活費一年下來一萬五左右,大頭都讓你們出了」、「如果哥哥年薪百萬,OK嫂子大方一點沒問題,沒有的話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了」、「真不是人心冷漠,結了婚有了家庭,以後還要養自己的娃,人應該先把自己活好才有餘力管別人」。不過,也有人認為兩方的意見可以折衷,「個人看法,可以給,但是是借,以後得還。可以不限年限,很久還也行,但要打借條而不是給」、「結婚了,這是夫妻共同財產,但這錢不是亂用,可以借給妹妹,以後還。」更有網友表示:「人家哥哥扶妹妹,你們說天經地義,但是人家姐姐扶弟弟,你們為什麼那麼氣憤?將心比心好嗎!」
「睛視媳婦」黃宥嘉斷千億豪門婚 她追千萬財產和鑽戒法官這麼說
有「睛視媳婦」稱號的美女眼科醫師黃宥嘉,因上節目大曝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家,離婚後,黃打官司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希望爭取包括前婆婆贈1克拉鑽戒、蕭邦女名錶及現金100萬,及1100萬元差額。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陳應給付296萬餘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文彥抗辯表示,離婚調解其中一條為「兩造離婚事由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互不為請求」,他認為既已拋棄就不得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同時稱其財產總額均與自身無涉,請求免除或酌減黃分配額。對此,法官以2015年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時點調查,陳指出「相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內容,並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可預先拋棄,但和解書既無關乎拋棄權利記載,故不採納陳的說法。據了解,陳文彥存款總額維444萬4479元,股票部分148萬9521元,積極財產為593萬4000元,法官審酌兩造婚後協力組成家庭,陳承認黃婚後仍進行眼科醫師工作,難認有不務正業、浪費成習、坐享其成等對於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助益情事,且無法舉證黃無貢獻,故判黃宥嘉可得財產差額296萬7000元。至於占有鑽戒等飾品及現金100萬,陳也否認,法官認為黃提供的照片,僅能證明她於訂婚及結婚儀式時配戴,無從推斷前夫和婆婆有全數贈送之意,而現金100萬,黃也無法提出證據,故請求返還無理由,不應准許,在一審判決後,陳文彥提起上訴,但是未繳納二審裁判費45604元,去年12月28日法官裁定駁回,裁定送達後5日內陳仍可向法院提出抗告狀。回顧兩人的婚姻關係始末,黃宥嘉在2013年嫁給陳文彥,2017年協議離婚,離婚後女方屢在節目上大談婚變內幕,甚至揭前夫是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的姪子,導致雙方裂痕加劇,更挨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個資法等,事後獲不起訴無罪,但仍讓她直喊「恭喜前夫漂白不成,反被法院認證!遠遠超越台灣其他媽寶」。
娶小16歲嫩妻!同齡岳父母提「婚後財產給妻管」 網見1關鍵急喊母湯
在婚姻中,並非只有婆媳問題,女婿與岳父母有時也會有爭執。有網友在「匿名公社」透露,自己和小16歲的女友將奉子成婚,日前女方父母找他討論財產共同管理等問題,希望他婚後將部分財產交由妻子管理,他思考再三後婉拒,但還是忍不住發問「不知道我這樣拒絕她父母的要求是對還是錯?」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我下星期5就要結婚了(奉子成婚),妻子今年19歲(小我16歲),岳父岳母跟我同年次的。妻子是在『重男輕女,啃女養兒』家庭長大的,有3個弟弟,剛認識妻子時,她在工地賣飲料便當,半工半讀準備讀大學,因常找她叫便當,就這樣我們就這樣認識的」。男網友提到,「愛上她是她對未來生活上的努力讓我很欣賞,尤其整理家務方面,跟我一樣都是愛乾淨不怕身體髒的,跟其他又戴口罩又戴手套圍裙的女人完全不同,所以我們就在一起了。昨天她父母主動私下找我協調財產共同管理的問題,希望婚後部分財產妻子能幫忙共同管理,在生活上成為我的後盾」。原PO坦言,「我是希望讓她生完孩子、讀完大學後,再慢慢觀察妻子平常生活上的管理再說,但妻子的父母好像比妻子還急著要我把錢先交由妻子打理,最後我還是選擇婉拒了…我是考慮到婚後妻子要讀大學又要在家顧小孩,所以不想讓妻子太早承擔管理我事業上的責任,這樣很容易大吵大鬧的,況且妻子目前也沒有吵著要幫忙。不知道我這樣拒絕她父母的要求是對還是錯?」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搞不好你老婆不知道她父母這樣要求你咧?夫妻倆自己講好就好」、「怕娘家是無底洞」、「接下來,就可以對女兒情緒勒索,弟弟要開店、學費、出事要錢」、「答應就變提款機,結案」、「你是正確的,遇到這種水蛭家庭就是這樣處理」、「他們是在賣女兒不是在嫁女兒啊」。(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錢康明曝「被離職」內幕! 曾提醒高虹安注意「好朋友」不然遲早出事
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繼日前在臉書頻頻發文預告即將「被離職」,還稱「做了一個擋人財路的夢」,他於11日正式卸任後,再度在臉書爆料,稱於8月28日被告知離職時,曾提醒高虹安要注意「好朋友」的所作所為,不然遲早會出事,錢康明也強調「好聚好散」是最多人勸他的話,「但是不想好聚好散的不是我啊!大家去勸勸虹安吧!」錢康明於11日一早在臉書發文表示,他於8月28日被找去市長室,根本聽不懂高說了什麼「具體原因」,就叫他做到9月10日。他請同在現場的1位主任離開後,和高單獨進行對話,並提醒她要注意好朋友的所作所為,不然遲早會出事,但高覺得沒有婚姻關係,結婚後財產也會做申報。錢康明接著說,這位「好朋友」不是幕僚長,更不是府內人員,把市長室的主任和秘書單獨約出去談事情是不對的行為,把他約出去談新竹市跨年晚會也是不對的,直指他特別關心市府內的事是不對的,在外面幫忙談事情也是不對的。他也強調,「好聚好散」是最多人勸他的話,「但是不想好聚好散的不是我啊!大家去勸勸虹安吧!」更勸她「豪車、豪宅只是開始,許多事情別傻傻的以為法律上妳能切割,若不是因為妳的身份,妳的好朋友會有那麼多和別人幫忙談事情的機會嗎?一旦啟動調查,人人為求自保,一切終將現形。」還要這位「好朋友」好好去找工作,讓市長好好的當新竹市唯一的市長。市議員劉康彥隨後直指「好朋友」就是高的男友李忠庭,並表示錢局長的指控非常具體,當高在當立委時,李忠庭就一手領助理薪水,另一手再從永齡基金會月領50萬,儘管這件事被李忠庭逃過,但他和高虹安還是絲毫沒有收斂。他還說要是沒有高虹安的指使,李忠庭敢特別關心市府內的事、敢大剌剌的介入特定的案子嗎。劉康彥坦言,認為高虹安回「沒有婚姻關係」的意思就是,沒結婚,就不用財產申報,所以可以這樣胡作非為,因為「就是要撈飽撈滿」。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於11日正式卸任後,再度在臉書爆料。(圖/錢康明臉書)
小姑寄生「月領4萬不做事」⋯尪1舉動她心寒討回200萬 婆婆怒了:一定賞妳巴掌
家人之間,儘量最好不要一起上班,也不要扯到關於錢的利益。一名人妻哭訴,拿自己的積蓄和老公一起創業,怎料到讓婆家的人進來上班後全變樣了,心寒想離婚並拿回錢,還被婆婆嗆聲「我是妳媽一定賞妳巴掌」,讓她真的相當委屈。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23歲嫁給老公,後來自己拿出積蓄200多萬和老公一起在網路創業,漸漸地發展越來越好,人手開始不足,老公覺得請外人不如請自家人,因此讓婆婆、公公以及小姑加入公司,結果就是惡夢的開始。人妻透露,自己一開始就相當反對,果然每次派工作給婆婆和妹妹,2人都不願意做事,只會哀哀叫,每個月還領4萬多薪水,固定休紅字,之後婆婆甚至開始挑撥老公,要老公一定要防著她,不可讓公司的財產與她共有,最後老公真的被挑撥成功,把錢全部交給婆婆、小姑管理,讓她相當心寒。人妻心寒想離婚,並且拿回錢,怎料到卻被婆婆嗆聲。婆婆嗆,「死不要臉,公司是我們的,地是公公的,兒子是我生的,就算是財產,也是我兒子該分給我們才對,妳到底憑什麼去打官司、去爭取財產?妳媽媽就是教育失敗,如果我是妳親媽媽我一定會賞妳巴掌。」人妻感嘆,現在自己只想趕快離婚,拿走原本屬於她的一切,「我真的身分證後面一刻都不想掛著豬隊友名字了,我真的覺得非常噁心,一個男人都42歲當成這樣,什麼事情都要過問父母,為什麼要出來危害欺負別人女兒呢?」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加油,祝妳順利離婚」、「直接鬧大讓公司爛掉」、「開始讓婆家介入就是有問題,婆家想掌握公司的事情,也就是在提防媳婦,而豬隊友不挺自己的老婆,那婚姻一定完蛋」、「婚後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妳有權利分一半」。
不願各管婚後薪資!女友狂酸「男人有錢就做怪」 他見狀怒喊:婚不結了
一名男網友表示,原本今年年底就要結婚,已和女友說好婚後所得各自管理,卻遭對方反悔。女友並稱「男人身上有錢就會做怪」,因此要求需將薪水全數上繳,只能從中拿取部分當作零用錢。此話一出,男網友相當不滿,最後取消了婚約。原PO在「匿名公社」表示,原本跟交往4年的女友,打算今年年底結婚。雙方經由討論決定,婚後薪水各自管理,家用則由所得較高的原PO負責,結果後來女友反悔,要求原PO只能在薪資當中,拿取部分當作零用錢,其餘都將上繳給她管理。此話一出,原PO驚呼,「我們不是說各自管理嗎?」結果女友竟稱「男人身上有錢就會做怪」,強調若不照她的要求去做,「那就不要結婚了!」對此,原PO乾脆順從女友的意思,回應「好!那就不要結了」,最後取消了婚約。原PO最後取消婚約。(圖/翻攝自匿名公社)貼文一出引發熱議,其他網友相繼指出「記得千萬別回頭」、「還好結婚前說清楚了,不然結婚後才攤牌,還得鬧離婚更麻煩」、「她想榨乾你」、「會作怪就是會作怪,不管有沒有錢」、「應該是有人在教,教到別人婚結不了」。
「施華洛世奇」經銷商豪門恩怨 台大女控夫家霸凌…離婚慘被淨身出戶
知名水晶品牌「施華洛世奇」的台灣經銷商全盈晶飾,爆發豪門恩怨,媳婦控訴夫家長期霸凌家暴,讓她忍無可忍聲請保護令,也對大姑及婆婆的姊姊提告,雙方對簿公堂。台大碩士的黃女向《鏡週刊》控訴,她出社會後工作年新近200萬,娘家在台南也算望族,怎料和呂男結婚後飽受霸凌。回想2004年到美國旅遊,結識謙卑有禮的呂男,回台後展開交往並結婚,以為找到幸福的歸宿,卻遭到婆婆和大姑刁難,讓她痛苦不堪。黃女提到,懷第1胎時,常常感覺身體不舒服,婆婆卻要她幫忙做家事,但明明家中有很多傭人,而且懷第2胎時更誇張,某次碰上霸王級寒流,婆婆竟要求她帶外傭去買菜,結果回家後大出血。更羞辱人的是,婆婆還逼她吃外傭不吃的牛肉麵,自覺在家中的地位比外傭還不如。事實上,黃女曾多次向丈夫反應,但完全沒用,丈夫甚至會踹門、搥牆,情緒失控,夫妻關係愈來愈糟,去年6月她告知要去花蓮旅遊,沒想到丈夫趕到民宿,過程中用力拉她的雙手,導致她受傷。事後回家發現門鎖更換,等於被趕出家門,她只好自己在外面租屋,不久收到丈夫訴請離婚的律師函,讓她決定驗傷提告,並聲請保護令。黃女決定驗傷提告,聲請保護令。(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據悉,離婚官司已完成調解,但黃女認為丈夫刻意未將婚後財產分配和贍養費等條件寫入,等於逼她淨身出戶,她無法接受考慮繼續提告,爭取自身權益。然而,呂男透過律師全盤否認,透露黃女在寒流中採買,只是到離家2分鐘的商店買一顆青菜,而「外傭不吃的食物」,是家人為下班回家的黃女所準備的溫暖飯菜。呂男反控黃女長期以通訊軟體訊息轟炸,內容各種不堪的言語羞辱和恐嚇,使得他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也稱黃女對婆婆和胞姊的指控均是子虛烏有。至於離婚案件,黃女在調解期間都有委任律師協助,直到最後簽字蓋章,都沒有做任何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這樣的結果都是雙方同意的。◎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婚買房登記誰名下?尪喊「共同持有」她失望喊離 討拍被酸爆
台灣房價高漲,多數人都把買房視為一個沉重負擔,因此有些人會尋求家人親友贊助,或是跟家人一起買房,但後續的產權分配爭議,卻也常常撕破親屬之間的感情。一名女網友抱怨,自己最近跟老公開始看房,未來對方打算共同持有,但她有分擔頭期款和房貸,還是貸款人,房子應該登記在她名下才合理。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剛結婚完跟老公開始看房子,我問老公打算房子登記誰的名字,老公說共同持有,我聽了很失望不高興,為什麼不是登記我的名字,頭期款和房貸是兩個人一起繳,貸款人是我,登記我的名字才合理,而且都結婚了為什麼要登記共同持有,這樣以後會很複雜」。女網友表示,「我跟我爸媽說,他們也覺得很生氣傻眼,房子又不是老公自己買的,而且房子一定要登記在老婆名下,是老公給老婆的保障和安全感,認為身為一個老公無法給老婆應有的保障,老公並不愛老婆,如果老公仍然堅持他的想法,我爸媽覺得我們只好離婚,我們才結婚沒多久,沒有共同財產和小孩,離婚比較簡單,早點斷捨離是好的。」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婚後財產都屬共有了,還在誰名字,看了比較爽嗎?無聊又無知」、「快離吧!別猶豫。你不值得擁有他」、「貸款一起繳,共同持有沒毛病很公平」、「有本事自己全額買房」、「登記妳的?妳老公的安全感呢?妳無法給妳老公保障,憑什麼當夫妻」、「開口閉口就是要佔便宜」。(圖/翻攝自匿名公社)
結婚別急著買房!家事律師揭「殘酷5真相」勸: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結婚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家事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社團「家事律師的鬼故事」建議,婚後不要堅持買房、不要當房貸保證人,因為「你的婚齡可能比房貸時間還短」,並列出5個重點,分析婚姻一旦走到離婚,將會遭遇哪些嚴峻的現實挑戰。一、 房貸保證人不列入婚後債務,不會讓你的財產變少,除非跟銀行簽貸款契約的主債務人已經違約若丈夫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為債務人,老婆當保證人,雙方如離婚又假設房屋價值2000萬,先生還有1200萬房貸,且除該筆債務沒有其他財產,妻子一旦被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要給丈夫1000萬元現金。此外,若丈夫不繳1200萬房貸,妻子也因為保證人緣故,還是要幫對方還。二、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但扣除房貸債務後要分現金給對方,最後只好賣掉房子,對方如果有誠意,請依法做夫妻贈與。假設婚後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也由太太繳,一旦離婚並面臨剩餘財產分配,太太就要拿出房產扣掉房貸後剩餘的一半價值現金給對方,若不足,只能賣房變現。如果老公有誠意,最好買房時就把房屋贈與給太太,未來即使離婚,該房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三、合宜宅便宜,但有限售令,在限售期間無法做資金流動,還要分配財產給對方,最後只能法拍一旦名下有房,在剩餘財產分配要拿出鉅額現金給對方,若現金不足想賣房,就會因房子是合宜住宅,無法在限售期間出售,最後恐淪落遭法拍下場。四、父母出的頭期款或贈與最好依法完稅,不要為逃稅最後變成夫妻財產分配部分父母為規避贈與稅,會在子女婚後買房時幫出頭期款。但若沒有繳贈與稅,這筆錢在孩子離婚時很可能被法官認定為婚後財產,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五、婚前買的房,婚後拿自己薪水付貸款,這筆帳銀行記的清清楚楚,以後付的貸款變成對方可以分配的數字婚前買的房雖不列入婚前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但婚後繼續付的房貸,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都會被列為婚後的收入。梁維珊強調,人不能被社會「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限制,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特、無法貼上複製的,尤其是上千萬的負債,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到最後一刻。所以婚後買房問題,最好還是先請教律師,與計算婚後的各種開銷,畢竟婚前婚後的各種差異與壓力,足以消滅所有愛情、激情與親情,最後可能只剩婚外情。買房前,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上午房子才剛辦好過戶「下午愛人就提離婚」 女女伴侶鬧上法院…判准離婚
台南一對女女同性伴侶結婚4年,其中一名女子出面控訴,她上午才應另一半要求,把房產完成過戶給對方,沒想到另一半當天下午,就馬上提出要離婚;更在4天後就火速搬離原本住所,讓女子深感遭另一半背叛,痛批對方拿到房產後,就拍拍屁股走人。後來兩人打起離婚官司,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這對女女伴侶,彼此都已無意再經營這段婚姻,兩人離婚判准。女子出面控訴,去年10月她的女性伴侶對她提到,代書說婚後財產建議使用贈與,才不用另外再申請貸款,接著把她的房屋和土地的權狀、印鑑都騙走,並在完成過戶登記後,早上手續才剛辦完,下午對方就提出要離婚,還深情地說,「離婚我也還是愛妳」。但辦完過戶手續後僅4天,另一半就火速搬離住所。但女子的另一半則反駁提到,女子大她12歲,兩人認識時,自己當時還在念博士,因嚮往家庭溫暖,認識3個月後,就與控訴她的女子共組家庭。婚後兩人透過口頭協議,提告的女子負責房貸,而她則負責家庭開銷和家務,但原告卻常以戲謔語氣,調侃被告女子沒穩定收入。後來被告因為不滿原告,除了會調侃她的經濟能力,還曾一天連兩次故意大量匯錢羞辱她,讓她徹底心寒,才想結束這段婚姻。而至於「房事過戶」爭議,被告提到,那是因為原告抱怨房貸沉重,她為減輕對方負擔,才提出過戶登記的想法。而過戶當晚,原告反悔與她發生爭吵,她才會提出離婚、理性分配財產的訴求。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都已無繼續經營婚姻的意願,判准兩人離婚,全案還可上訴。
離婚冷靜期婆婆過世 尪拒分遺產妻提告…法院判決結果曝
夫妻在離婚前,財產最好先分配清楚,否則糾紛理不完。中國有一對夫妻2年前離婚,丈夫因未履行支付撫育金的承諾,妻子一狀告上法院,結果發現丈夫繼承了婆婆的房產,還把房子賣掉換錢,為此她要求分割賣房款項,法院判決在近日出爐。廣西高院本月21日發布一則案件,張姓人夫2021年和王姓妻子協議離婚,女兒跟隨妻子,雙方約定張男自願支付王女100萬人民幣撫育補償金,然而離婚後,張男卻沒有按照規定付錢,王女便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法院審理過程中,王女意外得知前婆婆在2人離婚冷靜期內過世,並留下一套房產,房子被張男變賣,王女便要求分割出售房屋獲得的金額。不過,張男不滿2人分居10多年,期間王女從未來探望過婆婆,沒有盡到贍養義務,而且王女明知他需要繼承母親遺產後,才有能力支付撫育補償款,不應該再要求分割賣房的款項。針對張男指控王女未盡到對婆婆的贍養義務,而無權分得售房款的主張,法院認為王女要求分割賣房款項,並非基於王女直接繼承前婆婆的遺產所得,因此不予採信,最後判決張男須支付王女所繼承取得的賣房款項218萬餘元人民幣。
她「存款全梭哈」喊:買房不難 遭尪打槍發文討拍...網驚呼:被看破手腳了
雖然房價直直飆,不過仍有不少人想一圓買房夢,一名人妻發文抱怨,自己願意拿出150萬元的所有存款,再加上老公的800萬元,就可以在新北買下1000多萬的小宅,怎料竟被老公打槍,還被認為是「佔他便宜」,讓原PO受傷直呼「實在是太計較!」一名人妻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2.0」發文表示,她與老公每月要支付1.5萬元的租金,對方是在內湖科學園區上班月薪約8萬元,工作17年存款約有900萬,且自己薪資有4萬多,積蓄共150萬元左右,認為以2人財力而言,足以買下新北一間2房、要價一千多萬的房子,「我願意 All in我的所有存款,加上老公拿出8百萬,就可以晉升有房階級,房子2人共同持有。」原PO表示,剩下的300萬的房貸,每個月負擔不到2萬元,與目前支出的租金差不多,怎料向老公提議後竟遭拒絕,甚至被對方認為是在「揩油」,讓她失望喊道太計較,「因為我們是夫妻,已經是一家人,大家怎麼看呢?」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熱議,「都夫妻了吃什麼虧,很無聊欸」、「要如何算公平,如果要生孩子能從他肚裡出來嗎?妳也開個借腹生子的價碼給他」、「這種老公沒有同心 ! 最好也不要生小孩,會苦了你自己」、「夫妻之間為什麼會有被佔便宜的想法?不是一起住嗎?不是為下一代嗎?不是想一生一世嗎?像防賊一樣有意義嗎?」不過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買房就變成婚後財產了,真的很虧欸」、「妳當然佔他便宜啊,講什麼」、「看起來是老公歐硬妳爽賺吧,所謂的不要太計較的基本原則是自己出的比較多,才有資格說這種話」、「妳有沒有想過妳老公已經看破妳的手腳了才都不買房?」
公務員女友自爆「婚後不想工作」 交往3個月辭職:男生要大器
結婚需要經過多方面思考,包括雙方的個性、觀念、經濟條件等。一名男網友抱怨,和女友交往3個月,對方突然辭掉公務員工作,更不諱言婚後要在家當「家庭主婦」,否則就沒有必要結婚。原PO在臉書《靠北女友2.0》提到,和女友透過網路認識,2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對方是公務員,月薪3萬左右,起初覺得個性好相處,吃東西也不挑,雙方也會互相請客,因此相處1個月後就交往。然而,最近卻發現,女友總挑一些高檔餐廳,後來甚至辭掉工作。原PO指出,他從事家族企業,爸媽60幾歲但還沒退休,還是主要經營者,他們希望未來的媳婦一定要能幫家裡工作,對他的家教也算嚴謹,「我早已經買房搬出來住,因為爸媽不想養出一個敗家子」,因此爸媽只幫忙出一半,剩下的要他自己按月攤還。女友認為以他的經濟條件,足夠養活一個家,才會辭掉工作,決定做自己有興趣的事,也透露結婚後想專心當家庭主婦。女友結婚後不打算工作,要給男方養。(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原PO解釋,家裡有請一位清潔阿姨,根本不需要家庭主婦,但女友卻不以為意,反駁:「結婚男生本來就要可以完全承擔養老婆的肩膀,否則沒資格結婚,我們家裡的親戚,每個女生結婚都是在家,沒在外面工作的啦,而且結婚後財產要改成共同擁有,才是愛的表現,男生應該大器一點」。一問才知道,女友家中的表姊妹,都是嫁給醫生、工程師等,而且老公名下財產和房產都登記在女方名下,以致於會有「結婚後不想工作」的念頭。女友不能接受結婚後,還要遷就他的觀念去工作,甚至分攤經濟,「如果找不到可以讓她不工作的男生,可能會被表姊妹笑,那她幹嘛結婚?結婚如果沒有更好,那她幹嘛結?」頓時讓他聽了很想提分手。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剛交往不久,觀念不同還是早早放生吧,免得讓投入太多感情」、「你會有疑問,表示不是你的真命天女」、「這就是長期飯票的概念啊」、「放手給她去找有錢人吧」、「分手處理最快囉!」
劉雨柔離婚2千萬房怎麼分? 爆他負債百萬「財產分配協議」曝光
女星劉雨柔與格鬥選手老公黃育仁結婚近6年,卻在今(26)日自曝兩人和平離婚,雙方過去在螢幕前曾大秀恩愛,甚至大談閨房性事,如今離婚也讓不少人相當震驚,而過去劉雨柔曾表示她買下汐止新婚房,2千萬的頭期款與貸款都由她來支付,房子也在她的名下,如今離婚房產該如何處理,經紀人也給出說法。劉雨柔個人婚後買下2千萬汐止房,如今離婚是否要一人一半也成為討論話題。(圖/林士傑攝)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劉雨柔2年前花下近2千萬買下汐止4房1廳的樓中樓,當成結婚新房,並由她自己支付頭期款與房貸,因老公黃育仁還有百萬貸款,因此兩人一直財務獨立,如今離婚劉雨柔仍然住在該房當中,沒有要賣出或搬家,而黃育仁也已搬家。黃育仁因經營拳館因此有百萬貸款。(圖/報系資料照)至於婚後財產是否要一人一半,劉雨柔經紀人則表示,雙方談好離婚細節才簽字離婚,加上經濟獨立,所以互相沒有因對方的財務狀況而導致離婚,而黃育仁本人也對外表示,兩人雖然做不成夫妻,但他和劉雨柔未來依然是朋友,「一切都沒有過多需要臆測的問題發生,我們將不佔用任何社會資源再談論此事,也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
青霞最愛1/女神掃2400顆水餃飛香港 東門興記商標之爭將解套
永遠的玉女明星林青霞嫁到香港後,以往回台省親時總要助理幫她向台北市東門市場的興記水餃訂購冷凍水餃,經常一買就是2400顆,放在專機帶回香港,使得興記水餃幾乎與林青霞畫上等號,不過近來興記水餃因為家族遺產紛爭衍生商標權爭議,許多眼尖的忠實顧客發現,興記店面和水餃包裝袋上的商標不見了,不少人甚至擔心以後會吃不到興記水餃,希望爭議早日落幕。已高齡8旬、人稱郭媽媽的郭林初旭則要大家安心,她說相關情形都已經協調好了,興記依然會一如往常在早上8點到傍晚6點在台北市金山南路的東門市場營業,他們會盡量把東西做好,絕對不會讓客人吃不到興記水餃。東門興記是郭禮忠和太太郭林初旭1959年結婚後,接續郭禮忠父母在台北市東門市場攤位販賣麵食,自行研發港式點心和水餃贏得顧客口碑,建立起興記食品小王國。郭禮忠2017年2月12日以8旬高齡過世後,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承審遺產分配官司後,部分子女對於聞名台港的東門興記商標該由誰繼承相持不下,雖然有後代認為應該依照「應繼分」比例共有,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法律條文也確實允許2人以上共有,不過實際執行上卻有困難。不少興記水餃的忠實顧客,擔心商標權爭議會讓他們以後吃不到。(圖/項程鎮攝)北院家事法庭認為,依《商標法》規定,共有的商標權如果要授權、再授權、移轉、拋棄、設定質權,或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的減縮或分割,甚至對於應有部分進行移轉或設定質權,都要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可是在競爭激烈的商場上,如果每次商標進行處分行為,都要全體繼承人同意,其實不利於商業發展,無法發揮註冊商標應積極使用的立法目的。家事法官考量興記公司和商標是郭禮忠和太太郭林初旭一手建立、經營而成,郭禮忠過世後,興記商標與郭林初旭之間有相當緊密性,因此把興記商標判給太太郭林初旭,子女對家事法官的判決沒提起上訴,因此全案去年(2021年)12月2日判決確定,興記商標歸媽媽郭林初旭所有。郭禮忠遺產包括不動產、存款和興記商標等資產,因他生前未與太太郭林初旭約定夫妻財產制,依法須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法官確認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價值後,認定郭林初旭約可獲1/3遺產,剩下再由5個子女平分。至於由郭林初旭和郭禮忠創立的興記有限公司的股權分配,依當初股權比例和遺產分配比例換算後,郭林初旭取得2/3股份,剩下1/3股份則由5個子女平均繼承,因繼承人之間無法協議共同行使郭禮忠的股東權,導致無法補選公司董事,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以及商標的使用,所以由法院指定律師許家華擔任興記公司的臨時管理人。興記商標2005年5月16日獲准註冊公告, 2年前、興記公司因股權爭議向經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商標。(圖/翻攝智慧局官網)在商標權的爭議方面,雖然法官已判給郭林初旭,但因之前遺產及興記公司補選公司董事等問題無法達成共識,導致興記商標已超過3年未使用,連熱銷的興記水餃也無法掛商標,興記公司遂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廢止商標。不過智財局只廢止興記商標使用在「麵類、餃子皮」等項目,對於「水餃、冷凍水餃」等項目則不准廢止,興記公司提起訴願遭駁回,遂打起智慧財產權官司,智財法院近日將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