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婆婆殺了我」悲劇!5千苦媳「硬起來」 立法成案:禁姻親干涉夫妻
今年9月曾發生一起因婆媳糾紛,有名女子疑似因為不堪長期遭婆婆言語暴力,選擇輕生身亡,引起社會輿論廣泛討論。有網友因此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參與平台,提出應立「《姻親專法》,明文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這項提案最新已達5014人附議,成功超過5千人門檻,得以立法成案,政府必須在12月25日前,給予回應。依照提案人在公共參與平台「提點子」裡表示,以此專法提案向「張○馨及曾經的張○馨們」致敬。提案人指出,即使到今日的婚姻,姻親(尤指公婆)的傳統觀念,多數仍把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沒有與媳婦所「結婚」的人是老公,而不是姻親長輩的認知,在這個傳統觀念下,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雖然時代不斷進步,觀念不斷開放,但「婆媳問題」在各大離婚原因排行榜上仍居高不下,顯示大量婚姻當事人的其中一方,「對於姻親涉入婚姻的傳統婚姻觀念反抗無能」。現行家暴法、妨害自由罪及妨害名譽罪等,皆有未符合《姻親專法》項目的部分,探究其中原因,關鍵在於現行家暴法的法條,是以「騷擾、控制、脅迫」觀念作為標準;妨害自由罪的法條,是以「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觀念作為標準。提案者強調,現今姻親的「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社會姻親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符合上述觀念項目,所以提案盡可能以「實際事實」為項目,或抽換成「干涉、貶低」較輕說法,進行立案說明。而本案自2020年9月10日完成提案後,至今已獲5013人附議,有網友認為「媳婦不是傭人,不管怎麼嫁進夫家,婆婆本來就該不得干涉!」,但也有人認為「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但不論外界意見如何,由於該項法案已達立法成案門檻,政府必須在12月25日前,進行回應。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張老師: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