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
」汪小菲洩漏前妻個資被起訴 驚爆大S加碼1條件…隔周再婚具俊曄
藝人大S(徐熙媛)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對簿公堂,汪小菲曾公開2人的離婚協議書,卻沒有隱匿相關個資,氣得她提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起訴,而大S也透過經紀人回應了。大S和汪小菲離婚後鬧得不可開交,她先是秀出帳戶明細,證明台北房子是自己買的,但汪小菲反駁,並PO出2人的離婚協議書和信用卡帳單,結果文件中露出大S的住址、銀行帳戶等資料,氣得大S委請律師蒐證提告。另外,大S更指控,汪小菲原本大硬從2021年12月1日到2038年3月,每3個月給付一次扶養費300萬元,總共要支付1.8億,卻在2022年搬走住處的4件畫作,她事後聲請強制制執行,但檢方卻找不到這些畫作,因此對他提告毀損債權。對此汪小菲辯稱,畫作非婚內財產,之所以拿走,是因為他經常使用,不希望被偷走,離婚協議也沒提到,主張沒有毀損債權,更爆出大S再婚具俊曄前一周,要求他簽離婚補充協議,要求不能踏進信義區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檢方勘驗相關事證認為,難認汪小菲有任何損害債權的犯意,最後因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另外,針對這起個資案,檢方曾在2023年5月、8月間2度傳喚汪小菲。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汪小菲,得知消息的大S,透過工作室82字回應:「熙媛選擇以法律來保護家人及維權,是因嚴正拒絕有心人士操控輿論。關於部分惡意誇大的金額,熙媛並未收取,請勿以訛傳訛,以身試法。現今文明社會,我們拒絕網爆!拒絕霸凌!」
滿月兒罹罕病…上海人妻苦求丈夫遭為難 怒起訴「分割婚內財產」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中國上海一名人妻,為了分割婚內財產,竟起訴自己的丈夫,理由是她曾苦求丈夫出錢救治重病兒子,卻被對方為難;丈夫則反控,妻子的真實目的是分家產,雙方吵得不可開交。根據《看看新聞》報導,許欣文和陳易新結婚後,在2016年生下1個兒子,怎料滿月沒多久就確診「先天性純紅血球再生障礙性貧血」,住進加護病房。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進行移植手術,但妻子不匹配、老公的移植成功率為60、70%,因此2人決定再生一個孩子,完全匹配的臍帶血將移植的成功率提高至95%。夫妻倆前往泰國一家醫院進行胚胎基因檢測,花了80萬人民幣,許欣文3次促排卵造成子宮損傷,從此無法再生育,但還是沒有合適的胚胎,後來女方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婚內財產。人妻指控丈夫態度消極。(圖/翻攝自看看新聞)一審代理人指出,從孩子出生帶現在,爸爸都是積極治療,並支付醫療費用,更願意用生命來救治孩子,所以媽媽起訴爸爸,就是一種侮辱。2022年8月26日,一審法院認為,陳易新在支付兒子醫藥費時存在消極的情況,支持許欣文的申訴,判陳易新必須將股票帳戶中的150餘萬人民幣分割給許欣文,但男方不服提上訴。二審開庭,男方的代理律師認為,假設陳易新不肯支付醫藥費,女方也應該是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而非她自己。對此,許欣文十分生氣,嗆聲:「如果要錢就會打離婚官司,何必要拿兒子的命來做賭注」,接著痛訴自從她2018年辭職回家,當一個全職媽媽,伸手向丈夫要錢時,對方態度變得不一樣。陳易新解釋,他發現妻子苛待自己和前妻的孩子,態度才會轉變。然而許欣文指控,2人結婚後,她才偶然發現丈夫曾有過2段婚姻,和3個女人生了4個孩子。陳易新又指控,自從兒子出生,妻子對2個繼子女的態度越來越差,甚至把兒子打到全身瘀青。針對指控,許欣文坦承情緒失控,當時孩子半夜不見,她找了很久,加上孩子以前發生過威脅輕生的戲碼,她找到孩子時才會瞬間崩潰。許欣文的代理人痛批,女方的教育方式確實有錯,夫妻倆因此生嫌隙也是正常,但陳易新不應該以此為由,拖延小兒子的治療。至於判決結果如何,有待案件審理出爐。◎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7億遺產全留「同居17年保母」...正宮傻眼 結果出爐!「她」一毛都拿不到
夫妻感情不睦,若中間有其他人出現,待一方死後,財產如何分配,一直都是複雜難題。大陸深圳市南山區一名劉姓男子欲將3套價值4000萬元(約新台幣1.73億元)房產全留給楊姓保母,不過官司沒打完就過世了;最終判決結果出爐,法院判楊姓保母一間房產都拿不到,原因曝光。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劉姓男子的遺囑稱,結婚後,妻子長期打麻將忽略家庭,致常常吵架,之後妻子更於1981年有婚外情,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終分居。2001年,為了生活需要,他聘請38歲楊姓保母,照顧他的日常生活,2人因此產生感情同居。遺囑提及,死後要將深圳南山區大衝城市花園裡的3套房產,總計面積300平方米,全部留給同居17年的楊姓保母。據悉,涉及糾紛的財產價值如今已近4000萬元(約新台幣1.73億元)。對此,幫劉男生了5子女的妻子得知後氣炸,提起訴訟。一審法官認為,3套房產屬於劉男與妻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沒有證據顯示其夫妻之間就上述3套房產等財產達成婚內財產約定,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此外,劉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和楊女非婚同居多年,存在過錯,另從照顧女方原則考慮,酌定夫妻共同財產中的2套房產歸劉男妻子,一套為劉男遺產,由楊女繼承。劉男妻子、楊女都對判決結果不服,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深圳中院則認為,即便事出有因,楊女和劉男長期同居的行為也違反了婚姻法;同時,劉男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分,單獨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楊女明知劉男有配偶而與其長期同居並接受大額財產的贈與,顯然也不能視為善意第三人。綜合以上,二審法官判決,劉男作出的遺贈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楊女關於確認遺囑合法有效及繼承涉案三套房產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6婚教授偷吃空姐!豪送2間房「掀法律戰」討回 白睡3年還爽賺近4千萬
大陸一名郎姓教授陸續結了6次婚,不料他在和第6任妻子婚姻存續期間,又偷吃一名空姐,還大手筆送出2間房子給對方,後來雙方感情破裂,他向女方討回房產遭拒,隨即提出告訴。經過2次開庭,空姐出身的女友不僅什麼都沒得到,最後還莫名為男方背上了人民幣900萬元(約新台幣3874萬元)的債務。《網易新聞》報導,郎男當時和廖姓空姐發生婚外情,熱戀時送給對方及廖父各一間房,後來2人感情轉淡,他便要求廖女返還財產,被女方拒絕後展開法律戰;一開始,郎男起訴要求空姐父女退還購房款,廖女以自願贈予為由抗辯,男方敗訴。判決出爐後,不甘心失敗的郎男與第6任前妻合作,讓女方起訴自己非法處置夫妻婚內財產,要求空姐和其父返還購房款,最後獲得勝訴。至此,郎男已經完勝,唯一的遺憾是,他要回的只是原始購房款,然而房價這幾年早已大漲,算下來還是不划算,或許為了挽回潛在損失,郎男終於發起致命一擊。報導指出,郎男當時起訴了一家名叫「馨源」的公司,而空姐正是法人代表,他聲稱自己向該公司買了1600萬元(約新台幣6887萬元)的銅制佛像等物品,隨後向銀行貸款900萬元付了訂金,但物品一直沒交割,要求馨源公司退錢;廖女則喊冤,馨源是郎男的空殼公司,當時一收到錢就立刻轉給對方兒子。當地法院認為,縱然馨源公司把貨款轉給了案外人,但公司與郎男間的買賣合同依然有效,加上馨源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唯一股東的空姐又不能證明其個人財產獨立於公司財產,最後判處郎男勝訴,廖女須返還9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