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紅單掀網戰4/一屋難求衍伸「卡位商機」 搶賺時機財業內大亂鬥
今年5月團購主丁丁宣稱取得竹北預售案「竹科滙」獨家銷售戶數,並在代銷公司海悅國際開案前舉辦投資說明會,讓有意願的投資人以每戶15萬元服務費,取得優先承購資格,結果因投資客反悔退戶,丁丁不願退款而遭受痞客邦「300、302研究室」部落格版主小顏抨擊,引發網戰。丁丁向本刊記者坦言「有在做團購」,強調自己收取服務費都有開發票,「這是市場機制,現在環境供不應求,有人想走(新案提前卡位),這種交易模式就會產生。」面對網路上的種種抨擊,丁丁認為,他的交易模式沒有瑕疵和漏洞可讓人檢舉,「很多人想賺時機財,我把事情做得太完善,讓別人沒有機會深入,所以業內會產生攻擊。版主(指小顏)背後就是投資客和房仲,以爆料立場講述生態圈,合理嗎?」竹北具有高鐵和生活機能優勢,周邊新成屋林立,成為不少竹科人買房首選。(圖/王永泰攝)小顏坦言,由於自己也是房地產業者,才會被批判替朋友出頭「是否因為利益分配問題」、「是否有意操弄打擊同業」;但他強調,這件事情的本質,是丁丁沒有和建商簽署委託銷售合約,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卻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剝兩層皮,「這種作法有極大風險,如果丁丁把錢捲走怎麼辦?海悅國際會負責嗎?」海悅國際主委宋子顥則澄清:「事前有聽到丁丁要開說明會,我們沒有參與也不清楚細節。」至於被質疑若不是雙方有合作,團購主說明會上怎有資料可介紹?宋子顥回應:「建案已取得建照,資料很容易得到,網路上匿名的發言,講話不用負責,已造成困擾,竹科匯仍照既定計畫在9月底公開銷售。」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新竹房市存在不少透過部落客、臉書、群組從事廣告情事。本案未經業者同意,即逕行促銷,已違反不動產經紀人條例21、32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另從群組邀約促銷、辦說明會、就預售標的約定簽約、收款退款,全部為買賣預售屋行為之一部分,目的在購買預售屋,具有不可分性。消費主體不管是建商、代銷公司、仲介公司、掮客、部落客,均應一體適用消保法,如以欺罔之行為對消費者造成損害,依消保法第36、37及58條最高可罰新臺幣150萬元。(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