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罪
」 偷拍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秘密 高雄 捷運殯儀館變態員工竟摸死者胸部還自拍 「女廁偷拍」使褻瀆畫面遭查獲成鐵證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前林姓約聘雇員,2019年5月在崇德館崇明廳旁女廁,裝設密錄器偷拍女性如廁畫面,被警方循線拘提到案,警方又在其手機內發現林男碰觸女性胸部,更將褻瀆畫面拍下成為鐵證,2案分別被判處4月和6月徒刑,全案確切。據了解,林男是大學畢業生,2018年到2019年間在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崇德館的約聘員工,2019年1月在遺體化妝室巡邏時,見游姓死者屍體停放此處,竟褻瀆屍體。林男以手碰觸死者胸部,更以手機拍攝死者臉部,將變態畫面存進手機中儲存,而他同年5月又在崇明廳旁女廁裝上掛勾室密錄器,想要偷拍女性如廁影片。當年6月26日,有民眾如廁時發現有異而報警,警方將林男拘提到案,依妨害秘密罪送辦,一審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12萬元,全案確定,而警方又查獲其褻瀆屍體畫面,再依汙辱屍體將林男送辦。台中地院法官認林男利用工作機會,汙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實屬不該;但念及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衡量其大學畢業,從事自由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6月,可易科18萬元,全案林男與檢方都未提出上訴,全案確定。
又有員警疑偷拍!花蓮女警上廁所聽怪響 他手機影片「拍到廁所門」
再傳員警疑似偷拍被抓包!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和信義分局日前被揭露,2名派出所員警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還在駐地女廁內安裝針孔攝影機,讓多名女警受害,其中大安分局的員警還特別選在民眾容易前來商借使用的1樓,讓前來借廁所的民眾也慘成受害者。如今花蓮分局22日再爆出有派出所員警在無障礙廁所外試圖偷拍,被女警發現異樣通報,警方也立即查扣當事男警手機,將其調職後並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據了解,警方14日接獲女警通報,指出在所內無障礙廁所如廁時,卻突然聽到廁所外有異音,疑似被同所同事偷拍。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調查,由於當時所內僅有一名男警執勤,所長也立即詢問當事男警是否有進入過廁所,男警僅承認自己有去過廁所,但並未偷拍女警。警方也立即展開調查,初步確認該名男警手機內並未發現有偷拍的私密影片或照片,僅有一小段路到廁所門的影像,後續也清查男警所有手機、電腦,並送鑑識科進行數位還原。警方也強調,目前也已將該名男警調職,並依照妨害秘密罪將人送辦;據悉,該名男警年約22歲,去年才分發到花蓮服務,上月才被派到花蓮分局。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花蓮分局也強調,分局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針對相關事宜警方除立即啟動調查,依法處置外,也將同時對所有單位駐地進行反偷拍偵測,全力守護女性同仁的職場安全。
創意私房案外案!北市2警裝針孔偷拍 女警控「長官早就知情」
檢警在偵辦《創意私房》論壇案、查獲超過400名相關涉案者時,意外發現大安分局、信義分局各有一名男性警員不僅是《創意私房》的會員,甚至曾在駐地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雖然目前兩人均已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並遭免職。但有受害女警指控,其實男警的長官早已知曉事情,但卻十分冷漠,讓他十分心寒。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任職大安分局約7年的郭姓警員,日常工作表現正常且熱心助人,但卻被查出是《創意私房》論壇會員。警方在其電腦硬碟中發現大量偷拍如廁及裙底不雅影像,郭男還將受害者的生活照進行影像合成並分類。東窗事發後,郭員主動提出辭呈,北市警局也對其記兩大過報請免職處分。目前郭男已於10月遭收押。而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的黃姓警員則在女廁面紙盒內黏貼針孔設備,遭女警發現後立即向值班學長報告。分局督察組分析發現,至少有3名女警及2名男警的如廁更衣畫面被拍下。由於該所2樓洗手間未對外開放,因此未有洽公民眾受害。黃員起初否認犯行,但因針孔攝影機清楚記錄其安裝過程,黃男最終認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一名受害女警表示,自己隱私遭到嚴重侵犯,除了感到羞辱與憤怒外,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上級長官早已知悉此事,卻選擇保持沉默冷處理,讓他對警界徹底失去信任。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於19日晚間緊急發布聲明,要求各單位必須在當晚10點前完成全面反偷拍偵測作業。警方強調將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涉案員警將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徹查到底。目前檢警正深入調查這些偷拍影像是否已外流或遭到非法販售,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共犯。
信義警廁所放「口香糖」偷拍 3女2男看光光…黑歷史大起底
台北市警局偷拍案連環爆!不只大安分局的警員在女廁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警和女學生如廁更衣,還有信義分局一間派出所的警員,同樣安裝針孔攝被偷拍。而這位員警早在中正二分局任職時,就曾傳出類似狀況,但因沒有人報案,其他同仁也未反映,當時無法證明傳聞是否為真。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警員30歲,從警約7年多,調任信義警分局一間派出所,工作情況並不正常,和同事互動不多。有女警7月2日在上廁所時,發現面紙盒內黏了一個體積較小、外觀類似長條口香糖的針孔攝影機,立刻拆下器材並向值班學長反映。信義分局督察組當天介入調查,並搜查持有主人的辦公室及住處,查扣手機、筆電、公務電腦硬碟,經過初步分析影像,發現最少有3女2男共5名警員被拍到如廁更衣畫面。由於警所2樓洗手間沒有開放外界,因此沒有其他洽公民眾受害,警方依涉嫌妨害祕密罪將其移送法辦。北市警局透露,調查期間該警員主動提出辭呈,但鑑於他過去有多次偷拍紀錄且涉嫌妨害秘密罪嫌,偷拍男女警如廁更衣畫面犯行明確。雖然該警員在8月底正式離職,但信義警分局督察系統報請記2大過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網友鼓吹人妻「快離一離」挨告 他辯:純粹開玩笑…法官這樣判
高雄一名呂姓男子偷看妻子手機,發現王男傳訊息給張姓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還鼓吹妻子離婚,呂男提告王男,王男稱他只是在打嘴砲,法院判呂男敗訴。判決書指出,呂男跟妻子在2018年結婚,他發現王男在去年傳訊息給妻子,「寶貝:妳很棒,愛妳喔!親一下」、「謝謝你,寶貝愛妳」、「愛妳喔!」「加油,放假給妳舒服」、「先讓妳舒服,再看電影,吃大餐」等。妻子也說,「親愛的,生日快樂,愛你唷」、「收到你的愛囉,開心」王男傳了多張裸女圖又說,「可以露營,妳快離一離,待在豬他們家沒意義,時間被限制不能好好玩兩天一夜」、「叫你離不離被豬發現。不好。」、「先分居,再離」,不僅如此,妻子生日王男也有送他生日禮物。呂男對王男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王男辯稱,呂男偷拿妻子手機偷看內容,已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此違法蒐證之舉證不能被採用,而FB的對話不足為證據,他只是純粹開玩笑而已,跟張女也是網路純聊天而已,是王男自己想太多。王男說,呂男也沒有拍到約會親密照片,也沒捉姦在床,要50萬沒道理,至於「舒服」2字只是大熱天喝飲料很舒服的意思,他只是跟張女純聊天,事後也沒有邀約成功,呂男不要自己胡思亂想。法官認為,王男跟張女為網路交友結識,有一定熟識程度,在網路上打情罵俏就算有鼓吹離婚,也可以是一般朋友間所為,難認有男女間之情愛,2人聊那麼久,也只是傳裸女問候圖,卻無一是親密舉動之照片,所以只算是違背善良風俗,無侵害配偶權或配偶身分,判呂男敗訴。
值大夜班睡覺被拍照檢舉!他慘遭主管臭罵惱羞 怒告同事結局出爐
高雄1名鍾姓男子在上大夜班時趁機摸魚睡覺,被一起上班的李姓同事拍下照片,並上傳到公司群組,導致事後遭主管訓誡,氣得他怒告李男妨害秘密。檢察官認為,李男拍照的地點屬於公共區域,內容單純是鍾男睡覺的畫面,也沒涉及隱私部位,難認有妨害秘密之嫌,全案近日偵結,將李男予以不起訴處分。據了解,鍾男今年6月23日和李男一起在公司值大夜班,清晨5時許不敵睡意侵襲,竟直接在公司裡呼呼大睡;李男不滿同事摸魚,趁著對方熟睡時拿出手機,拍下鍾男打嗑睡的照片,隨後將照片轉發至公司內部群組。主管看到照片後,氣得把鍾男叫去訓了一頓;鍾男為此心生不滿,對李男提出妨害秘密告訴。檢方偵訊時,李男辯稱,自己在公司內部拍照,該地點屬於員工公共區域,照片內容也沒涉及鍾男的私密部位,況且上班時間本來就不應該睡覺,公司也接受內部檢舉,所以他才拍下鍾男上班睡覺的畫面,並無妨害秘密之犯意。檢察官勘驗李男拍下的照片,發現背景的確是公司內部空間,內容也只有鍾男睡覺的畫面,不符合妨害秘密罪中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等構成要件,因此認定全案罪嫌不足,近日偵結將李男處分不起訴。
高雄校長涉偷拍!羈押期滿求交保 又被搜出「隱藏隨身碟」
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涉偷拍,高雄地檢署搜索張姓校長親友住處、學校辦公室等處,發現他在好友家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其未成年女兒及妹妹洗澡、如廁等私密畫面。檢方將張姓校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及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沒想到張男還隱匿證據,被接任校長發現插座內的隨身碟,裁定續押2個月。檢方調查,張姓校長趁著拜訪友人之際,在好友家客廳、房間、廁所等空間裝設針孔攝影機,自2022年7月起至2023年10月止,多次拍攝好友之未成年女兒私密影像。雖一度被好友發現,但張姓校長保證不再犯,對方也選擇原諒,沒想到張男於2024年3月故技重施,在浴室天花板通風扇中加裝針孔攝影機,連後來搬入同住的好友妹妹也受害。檢方4月26日兵分多路至張姓校長住處、學校辦公室等地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說明,因其案發後將檔案刪除,恐有滅證之虞,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無故攝錄未成年性影像罪嫌聲押獲准。高雄教育局案發後立即將張姓校長停職,市長陳其邁也怒斥其行為,決議解聘處分且永不錄用。張姓校長原裁定羈押至9月24日,以患病需就醫為由聲請具保停押。然而,新繼任校長於辦公室插座內發現隨身碟,經警方查扣鑑定後發現,其中都是張姓校長偷拍的畫面,將證據交給檢方。法官認為其有隱瞞、掩飾嫌疑,難認他有甘願接受法律制裁之意願,裁定續押2個月,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房地產教父曾文龍被控「偷拍裙底」喊告 女網友列5大點開嗆:再凹就難看了
有「房地產教父」之稱的曾文龍博士,近日遭指控在台北捷運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被揭發後還試圖狡辯,引發關注。事後他表示,要對女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罪等告訴。對此,女網友5點聲明回應,「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原PO在Dcard表示,當下有翻拍到手機中的違法照片,現在不公佈是因為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等你正式提告,會立馬提供警方;第二,由於自己不是被拍的當事人,現在無法對你提告,一旦你提出告訴,「我會立馬告你誣告、民事求償,屆時你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偷拍博士。」原PO呼籲,如果堅持沒有拍攝女性裙底,請儘快報案,並請警察扣留手機,把你刪除的資料回復,也歡迎你主動把照片大方的PO出來,交給社會大眾公評。原PO說,「因為你的偷拍、誣告行為,我會心生恐懼不敢坐捷運,所有計程車收據我會留下來,因為被你誣告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時間、精神、律師費等,我會一條一條列出,對您求償。」第五點,原PO提到,「當下你在清理『最近刪除』相簿的時候,我還有看到一些其他東西,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回顧曾文龍聲明,其強調拍攝畫面是坐其對面一整排人之照片,並非某單一個人,更非個人私密部位,並無不法可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女投宿高雄某摩鐵 「插座正對床鋪」生疑...拆開果然有針孔!
有民眾投宿高雄市一家汽車旅館,卻發現房內插座疑似藏有針孔攝影機。住客報警後協同店家跟警察取出針孔,不過因為記憶卡有加密無法讀取,目前警方已記憶卡送往鑑識中心解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1日晚間19點許,一對男女投宿高雄市某家汽車旅館。當時女住客先去洗澡,而男住客在房間使用電腦時隱約起疑,覺得怎麼會有插座「正對床鋪」,於是用手機的「手電筒」功能一照,發現插座孔內有反光,懷疑有針孔攝影機,於是報請警察前來處理。警方到場後,住客在店家與警察陪同下打開插座,果然發現一台接有電源的針孔攝影機正在運作。警方取出攝影機記憶卡讀取,發現記憶卡有加密,暫時無法知道記憶卡裡頭的內容。事後,女子把這件事po上到網路,立刻引發熱議,並有人頻頻詢問到底是哪一間摩鐵。女子則表示員警提醒她,「如果傳出去,有可能被業主提告妨害名譽」,因此沒有明說。對此警方則澄清,僅有提醒女子,因為目前還不確定針孔攝影機是誰裝的,說不定旅館也是受害者,所以提醒如果要po網的話,後續責任要斟酌,沒有跟當事人提到什麼妨害名譽,「只是提醒她,因為這個事情還在查證中,如果po網會變得很麻煩這樣」。對此分局也呼籲,偷裝攝影機攝錄他人,可能涉及違反刑法315-1條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不要誤觸法網。
波尼多民宿爆針孔偷拍 觀光署勒令停業!撤銷「好客民宿」標章
台東波尼多小旅宿近日爆發偷拍案件,陳姓負責人疑似在房間浴室安裝針孔,被遊客發現後報警,雖然業者事後發文致歉,此事仍重創台東旅宿業形象。對此,觀光署今(18日)表示,該民宿先前獲頒之好客民宿標章,因違法事證明確,違反好客民宿之精神,決定撤銷其「好客民宿」資格,以維護好客民宿品質及品牌形象。觀光署指出,臺東縣「波尼多小旅宿」民宿裝設針孔偷拍入住旅客,經警方調查後依妨害秘密罪函送偵辦之情事。而該民宿先前獲頒之好客民宿標章,因違法事證明確,違反好客民宿之精神,觀光署於今日撤銷其「好客民宿」資格,以維護好客民宿品質及品牌形象。觀光署強調,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旅宿業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情節重大者,最高處以50萬元之罰鍰,並得廢止其登記證。觀光署已命該民宿立即停業,並要求臺東縣政府立即啟動調查程序,而該府亦已於今日依上開規定,裁罰業者50萬元罰鍰及廢止民宿登記證。觀光署呼籲所有旅宿業及從業人員應遵守旅宿相關法規,不得有危害旅客之違規行為,並積極落實旅客隱私及相關權益之保障,有違規行為者,將依法嚴懲不貸。據了解,波尼多小旅宿在當地頗有名氣,曾獲觀光署頒發「好客民宿」標章認證,Google評價高達4.6顆星,Booking.com訂房網站評分更達9顆星,近日卻被女遊客發現浴室小夜燈藏有針孔攝影機。警方獲報到場後,檢視針孔攝影機記憶卡,當場罪證確鑿,將陳男依現行犯逮捕送辦。
林秉樞暴打高嘉瑜抗告遭駁 他求情「已深刻反省」確定執行2年9月
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林秉樞共犯下7項罪名共13項罪行,並分別判刑。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林秉樞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9月,全案再經抗告,最高法院24日駁回抗告,林秉樞確定執行2年9月。高嘉瑜遭林秉樞暴打事件,林秉樞確定要服刑2年9月。(圖/黃鵬杰攝)林秉樞施暴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遭判刑定讞,已入獄服刑。高院裁定林秉樞應執行2年9月,林秉樞不服,提起抗告,不過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此案發生在2021年11月底,林秉樞與高嘉瑜原本是男女朋友,但林秉樞卻施暴高嘉瑜,林男在當年12月1日遭到逮捕羈押,接著遭羈押226天,直到2022年7月才以8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法院認定林秉樞犯下13項罪行,共牴觸7項罪名,分別為「傷害」、「恐嚇」、「竊錄」、「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以及「強制」等罪。據悉,林秉樞去年10月6日到案執行,連同過去遭羈押的時間,他已在獄中1年1個月,並透過律師向法官求情「自己已經深刻反省」。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去年7月間駁回上訴,維持原罪名刑度。林秉樞不得上訴的罪名各為妨害秘密罪4月徒刑、妨害名譽罪6月徒刑、強制罪6月徒刑及恐嚇罪4月徒刑;另外,可上訴的部分為傷害罪8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徒刑及偽造文書罪的7罪。二審表示,林秉樞涉犯13罪,判處計2年9月徒刑,林秉樞向新北地檢署報到,未獲准易科罰金,入監執行。林秉樞入獄後,就刑期不准易科罰金部分,向法院聲明異議遭駁回。檢察官就林秉樞13罪定讞部分,依數罪併罰規定聲請定執行刑。即便林秉樞已表示自己「深刻反省」但高院還是將這13罪定應執行2年9月,林認為減太少,又向最高法院提起抗高,仍被駁回。
台大醫學生是偷拍狼!他咖啡廳藏針孔「台大女廁也淪陷」 電腦還搜出大量偷拍片
台大牙醫系3年級的男大生竟是偷拍狼!這名男大生今年初搭火車至台南,刻意先過站再變裝返回台南,至某知名文青咖啡店,在廁所安裝針孔偷拍,員工事後發現遭人偷放針孔錄機影向警方報案,警方從男大生高雄住處電腦查扣數十部偷拍影片,包括男大生與女友做愛的影像,及台大女廁偷拍畫面,全案依照妨害祕密罪嫌送辦。台南市一家網路票選「非連鎖咖啡廳第1名」的文青咖啡店,吸引許多網美光顧,而男大生將針孔安裝在洗手乳內偷拍,1月時員工發現針孔錄影後報警,由於嫌犯處處製造斷點,警方歷經3個月調查,才逐步找到男大生家中。原來,偷拍狼先搭火車從高雄前往台南,先是過站下車但不出站,隨機搭列車返回台南站並在車上再變裝,出站後看似漫無目的亂走,繞來繞去才前往預計犯案的咖啡店,藏完針孔就離去。警方事後在他的電腦內查獲數十部在各地偷拍的影片,竟連台大女廁也淪陷,遭偷拍的咖啡廳被害人約有5、6人,有男有女,影片中還有他與女友尋歡時的偷拍畫面,另在房內查出一副疑為男扮女裝使用的義乳。據悉,嫌犯在律師陪同下應訊,辯稱偷拍影片都是自網路下載,矢口否認犯行。警詢後遭妨害秘密罪嫌送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證據之虞,將他聲請羈押獲准。近日台北市慈濟醫院護理師偷拍案件延燒,台南市去年5月曾發生醫師兼準新郎在婚前潛入安南區1家民宿的女生房間打手槍遭逮,近日台南又發生公共場所偷拍案,針對偷拍事件頻傳,警方呼籲店家及民眾提高警覺,小心偷拍行為,一旦發現可疑,請報警查處,以保障民眾隱私安全。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醫院也淪陷?護理師驚揭開刀房「偷拍私密照」 具名指控引熱議
台北慈濟醫院今(23)日驚傳偷拍駭聞,在內部上班的黃姓護理師中午突然在PTT上具名指控開刀房內發生病患在麻醉期間慘遭其他護理師偷拍,甚至還會做出揉胸等詭異行為,讓黃男感到十分傻眼,痛批院方毫無醫德,駭人聽聞的消息曝光後也引發大批網友討論,對此,院方也在稍早出面回應了。黃姓護理師今(23)日中午突然在PTT論壇上貼出工作證,並接連張貼出數張私密照,表示自己在職場工作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甚至更心寒痛批慈濟醫院毫無醫德,恐怖且直接的指控震撼大批網友,引發激烈討論。黃男直言表示,在病患麻醉期間,護理師們會圍繞在病患身邊圍觀,並在對方不知情狀況下偷拍私處,或是趁病患不省人事之時瘋狂搓揉其胸部,更可惡的是連「小孩都不放過」,讓黃男感到相當不可置信,決心踢爆院方的無良行為。對此,台北慈濟醫院回應,醫院恪守病人權利與隱私,澄清該文提及相關醫療處置均非事實,手術室明文嚴禁非醫療用途的拍照行為,目前已啟動調查,追查照片來源與拍攝動機,並正在確認照片是否在本院拍攝;另已立即停止該名同仁相關資訊查閱權限並報請警方協助調查,醫院將配合後續辦理。警方表示,目前院方已委任律師至派出所提出告訴,全案後續會將黃男以妨害秘密罪嫌調查送辦,另再追查拍攝者,以釐清詳細案情。
疑妻「偷吃」暗裝GPS監視行蹤 老公被妻告上法院後慘了
桃園市一名徐姓男子因懷疑妻子與他人交往,竟然在妻子轎車底盤偷裝GPS追蹤器掌握妻子行蹤,妻子在保養轎車時發現底盤被安裝追蹤器,十分氣憤,堅持提告丈夫;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徐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園55歲徐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懷疑妻子背著自己與他人交往,竟於2021年7、8月間未徵得妻子同意,私自將GPS車輛追蹤器藏匿在妻子轎車的底盤上,藉此探知該車行蹤並竊錄其非公開活動。2023年3月21日,徐男妻子開車至汽車保養廠保養愛車時,維修師傅發現轎車底盤遭安裝有GPS定位追蹤,才驚覺遭丈夫監視,氣得報警處理。警方當場扣得GPS追蹤器1個;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徐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被告徐男於警詢、檢方複訊時均坦承不諱,證人即告訴人警詢中證詞大致相符,警方提供扣押筆錄、刑案現場照片、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翻拍照片、扣案GPS定位器等證物佐證,足認徐男犯行明確。法官審酌後表示,被告徐男無故以GPS車輛追蹤器竊錄告訴人之非公開活動,侵害其個人隱私,造成心理莫大恐慌;念在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然未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審結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一日,本案還可上訴。
北投「皇池溫泉」又有外流影片!2段新影片瘋傳 業者澄清「同是1年前發生」
北投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日前傳出情侶泡湯被偷拍,雖已證實是1年前的事件,未料又有兩段不同情侶泡湯影片流出,且角度相同,其中1對受害情侶21日報案提告,目前警方正在釐清犯嫌身分。對此,皇池也回應,本案和先前的外流影片是相同時間軸,皆為1年前發生。警方到場勘查後曝光現場狀況。(圖/翻攝畫面)桃園警局13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控她赴北投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泡湯被偷拍甚至PO網,當時皇池回應該影片是1年前拍攝,位置為最邊間,但夏季已整修後方竹片,並且加裝鐵網設施等等,目前仍在追查源頭中,沒想到近日網路上又流出兩段偷拍影片,分別為1男1女、2女共2對情侶泡湯畫面,但拍攝位置並非對邊間湯屋。警方到場勘查後曝光現場狀況。(圖/翻攝畫面)根據北投分局表示,21日傍晚5點11分接獲1男1女情侶報案,立即與刑大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並赴皇池現場勘查,同步通報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下架本案影片,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張貼、轉傳影像,以免觸犯刑法第315條加重妨害秘密罪、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數位性別暴力第319-3條妨害性隱私罪。另外,皇池陳姓特助也回應,近日曝光的偷拍影片與13日的偷拍影片相同,皆是1年前發生,目前已通知全體員工加強巡視所有可能會被裝針孔的設施,也加裝夜間照明,保護顧客隱私。特助也表示,警方初步懷疑是慣犯所為,但他們不清楚嫌犯身分究竟是誰,畢竟架設針孔的地方需要經由戶外通道進入,距離湯屋還有點高度,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進出的地方。針對外界懷疑是員工涉案,特助強調,在這裡的都是老員工,相信員工絕對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目前仍待警方找出真兇,皇池也會提告妨害名譽,還一個清白。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偷腥美魔女1年!基隆消防局長認了「老婆也知道」:早已沒有來往
基隆市消防局長向永財遭踢爆外遇美魔女,多張接吻照被曝光,爆料者還指控,女方經常以向永財的名義到處借錢,而向永財雖承諾會幫忙處理,但事後卻擺爛置之不理。針對偷吃醜聞,向永財認了有婚外情,但與女方只交往一年,並懷疑有人入侵他的電腦,取得私密照後再投書媒體,揚言查出竊取者後將提告。基隆市消防局長向永財坦承婚外情,認了曾與小三交往1年。(圖/讀者提供)基隆市消防局長向永財坦承婚外情,認了曾與小三交往1年。(圖/讀者提供)基隆市消防局長向永財坦承婚外情,認了曾與小三交往1年。(圖/讀者提供)一名匿名爆料者向本刊提供,多張向永財與一名長髮女子的親密照,只見2人不僅甜蜜約會、臉貼臉自拍,甚至在床上激情熱吻畫面讓人看了臉紅心跳,雙方關係顯而易見。該名爆料者更控訴,女方打著「情夫」的消防局長招牌四處借錢,儘管向永財聲稱會出面解決,但卻遲遲不還錢,怒酸向永財當官過超爽,「有小三爽、有錢拿,在外面騙吃拐幹...這麼好康的事,什麼時候輪到我們小老百姓?」婚外情曝光後,向永財接受《民視新聞》訪問時坦承,他確實外遇有小三,但被妻子發現後就已主動切斷聯絡,2人只談了1年的地下戀情,「我那時候事情發生以後就沒有來往,我老婆也知道,就知錯必改啊」,同時澄清自己與女方並無金錢來往,更沒有要幫忙還錢一事。至於為何私密照會被流出?向永財透露,自己的辦公室電腦疑似遭人駭入,取得私密照後再爆料給媒體,目的就是要讓他名譽掃地,控訴該名竊取者已涉犯妨害秘密罪,目前已經向警方報案,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權益。
老婆繼續往來小王 尪偷翻拍「1455張曖昧對話」!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林姓人夫日前抓包妻子和蔡姓男子有不正當關係,之後雖和解,但又抓到妻子和蔡男繼續往來,因此翻拍1455張照片,結果遭到妻子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罪判林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妻子手機內存放其未公開的對話紀錄,竟自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5月22日在新竹住處未經妻子同意,趁對方手機螢幕未上鎖之際,查看妻子與蔡姓男子的對話紀錄,並以用手機竊錄下來,總計1455張翻拍照片。林男辯稱,2021年5月27日就有跟妻子說對蔡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且當時就有把拍攝的LINE對話紀錄給妻子看,所以妻子當時就已知情他翻拍的行為,不過妻子直到2022年5月11日才對他提出告訴,時間已超過6個月。林男也提到,妻子之前曾與蔡男有不正當關係,後來回歸家庭,並把手機密碼告訴他,讓他可以檢查手機,「我是在發現妻子晚歸,擔心妻子受到蔡男的騷擾或是壓力,才會從2020年9月開始翻拍妻子與蔡男的對話紀錄,後來妻子知道我翻拍,還重新設定手機密碼,儘管在離婚訴訟中,妻子還表示有誠意維繫我和她的婚姻關係,也不認為我翻拍她的LINE對話紀錄有造成她權利受侵害。」法官審理後認為,其所辯稱「擔心妻子受到蔡男的騷擾或是壓力」顯非法律上之正當理由,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林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理科太太涉違個資法、妨害秘密 這條不起訴確定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底和理科先生John打離婚訴訟時,因私下取得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向北院具狀,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另前夫John控告陳女蒐集他上網批評陳女生活、抱怨離婚訴訟對話文章,涉嫌妨害秘密罪部分,因前夫John未聲請再議,陳女獲不起訴確定。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前夫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藥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但John不滿在雙方打離婚訴訟時,前妻為獲取案件審判優勢,非法取得他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及他上網抱怨前妻的生活、離婚訴訟的私密對話文章,作為證據具狀向台北地院提出,向北檢提告前妻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時,陳女否認非法取得前夫的醫療個資,並稱前夫發文的網路帳號,是屬於她商業帳號下的一個子帳號,她並沒有非法蒐集前夫的網路對話文章及紀錄。北檢去年12月偵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控妨害秘密罪部分,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於2021年12月17日在北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北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病史及用藥資料的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向北院具狀主張,損害前夫利益。對此,理科太太經紀人回應,理科太太否認不法,目前尚未收到地檢署相關文件,理科太太訴訟上使用的資料符合《個資法》規定。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還沒做出判決,理科太太會靜待司法結果。
「噁」男再現!偷拍、裝針孔樣樣來 二審高院改判仍可上訴
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偷拍當時女友私密照、影片,甚至企圖在分手後入侵前女友家進行性侵,以藉此卑劣行為強迫復合。可怕的是,他在前女友住家天花板上裝設針孔攝影機,對前女友進行24小時全天監視。台北地方法院原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但在高等法院二審重新審視妨害秘密罪的部分,作出9年8個月的刑期裁定。根據判決書說明,去年10月兩人分手後,許男擅自進入前女友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將畫面上傳至他的手機,進行長達3個月全天候監控,更透過Line和微信不斷發送私密照片及影片,試圖要求復合但都未成功。更扯的是,許男未經允許使用複製鑰匙進入其住處,將安眠藥粉末混入飲用水中,女方喝下後躺在床上休息,許男突然現身,使用膠帶綑綁女方雙手和嘴巴,不顧其反抗、尖叫和求救,試圖進行強制性交。幸運的是,女方趁機逃脫,成功報案,終止了許男的不法行為。兩位交往期間,共同居3年3個月,許男已經多次使用手機秘密偷拍、錄影和錄音,紀錄下前女友的私密畫面,包括全裸、熟睡、口交及性行為等,行為令人相當髮指;許男未因為上次的經驗而放棄,反而對前女友心生殺意,於今年1月22日凌晨攜帶童軍繩和膠帶闖入女方住處,拿絲襪強勒女方脖子,同時剝下自己的衣服,企圖再次實施性侵。幸運的是,西門派出所的員警及時趕到現場,把許男嚇到逃竄至頂樓,最終成功將其逮捕歸案。台北地院一審指控,許男侵犯被害人的隱私權、性自主權等,包含妨害秘密、恐嚇危害公共安全、加重強制性交未遂、殺人未遂等罪名,總刑期為10年,同時沒收了攝影機、智慧型手機及硬碟等儲存私密影像的裝置。不過,許男對此不滿,持續否認犯行;經過高院審理後,法院認為許男與女方交往時的影像並未構成妨害秘密罪,僅分手後的拍攝才涉及此罪名,因此撤銷了一審判決,將刑期改為9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鬼迷心竅!攝狼持密錄器偷拍美少女裙底風光 當場被抓包下場慘
北市捷運行天宮站近日爆發一起「獵艷尾隨」事件,29歲的劉姓男子竟在車站內使用密錄器,尋找目標並尾隨穿著制服風的19歲陳姓女子,隨後在手扶梯上行動,趁著高低差以不當手法偷拍女子的裙底,事件被對向的男乘客發現,當場大聲喝斥,劉嫌隨即被制止並扭送警局,訊後將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據警方調查,劉嫌在捷運站內逡巡,注意到陳女身穿美少女制服,十分引人注目,於是持密錄器尾隨其後,在手扶梯上,劉嫌不顧他人存在,公然使用密錄器對著女子裙底進行拍攝,行為極為惡劣。未料手法拙劣,立即引起一旁男乘客注意,男性乘客當場大聲喝斥劉嫌,並與其他勇者共同制止他的不當行為,捷運警察立即趕抵現場協助,劉嫌向警方承認,因陳女的外貌和穿著感到驚豔,因此忍不住尾隨,並使用密錄器錄下女子的裙底風光,企圖透過無線傳輸保存在手機中。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劉嫌的不法行為,隨即將案件移送中山分局,全案依《妨害秘密罪》嫌進行偵辦。警方呼籲,若民眾在公共場所如遭遇不法人士偷拍隱私部位,應保持冷靜,大聲呼救勇敢尋求協助,並立即報警處理,服務區內監視器密集,警方會立即調閱偵辦,如發現可疑人士偷拍他人時,則應主動檢舉,將線索或蒐證資料提供警方,才能迅速破案,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