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投票罪
」 選舉 投票幽靈人口釋憲案今下午宣判 立委選舉恐受衝擊
胡姓民眾等15人因遷移戶口投票被認定為是「幽靈人口」遭判刑定讞後,他們聲請釋憲,主張《刑法》的規定形同剝奪人民的選舉權,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的參政權,但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規定合憲,憲法法庭今(28)日下午將宣判,結果將衝擊明年初的立委投票制度,影響面不容小覷。本件釋憲案是因《刑法》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的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且處罰未遂犯。胡某等人主張,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者有很多例子,每次選舉到來,都產生交通運輸的大變動,有大批的「返鄉投票」的人潮,如果戶籍地必須是居住地,為何會有這些人潮?若單純以戶籍地並無居住事實,就認定構成妨害投票罪,那選舉期間大量返鄉投票的人潮,不就人人都有罪?聲請釋憲的民眾認為,人民為了支持屬意的候選人當選,以追隨的心態,將戶籍遷徙至該選區進行投票,應是參政權最具體的表現,不應受刑事處罰。不過,主管機關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選舉幽靈人口」處罰規定,是用刑罰一般預防的功能,確保選舉結果正確的重大公益目的,沒有違憲。憲法法庭諮詢的專家、李惠宗教授認為,幽靈人口處罰規定,等於直接處罰人民政治意見的表達,不具有憲法上的正當性。解決幽靈人口問題,在法制上應可採取影響較小的手段,例如訂定居住空間標準,並在特定地方性選舉期間,拒絕遷入戶籍,或不予列入選舉人名冊,或於選舉前撤銷選舉人資格等。
投開票所記錄選民特徵 南投警移送6人
南投縣立委補選於昨(4)日舉行投票。卻有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成員從外地到南投市、名間鄉等投票所進行攝影、紙本記錄投票者特徵等疑似監票行為。警方表示,目前查獲2件、6人訊後依妨害投票罪嫌函送法辦。南投縣選舉委員會也透過新聞稿指出,有位於國小的開票所出現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人員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裝設錄影器材攝影。當他們遭警方勸離後卻又再度進入30公尺處攝影,疑涉違反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情形,因此後續由選監小組及員警帶回警局處理。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指出,中午獲報國小內的投票所中有人架設錄影器材攝錄投票民眾,到場了解有人將攝影器材放置盆栽中,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指揮警方制止並查扣錄影器材以及計票紙本文件,另外帶回涉案的1女、2男,全案將依妨害投票罪嫌偵辦。
確診者無法投票導致候選人落選?提選舉無效之訴難翻盤
今年的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蔡政府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被學者、民間團體質疑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外界認為候選人若因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可提選舉無效之訴尋求救濟,但法界認為限制確診者投票非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難以證明影響選舉結果,因此要藉此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難度很高。中選會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估計影響人數約6萬多人,但民團估算,影響人數恐數倍於此,侵犯確診者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對此,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台北市長的律師蘇煥智已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有人認為,若有候選人因中選會行政命令,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有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進而翻盤的可能性。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8條規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公告日起15天內,以選委會為被告,向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歷年來候選人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比率極低。2004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連戰、宋楚瑜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訴訟皆敗訴。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因「走路工」事件提當選和選舉無效之訴亦敗訴。2018年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以3000多票敗選,以選委會放任選舉人於投票時間截止後進入投票、投票與開票同時進行,產生棄保效應、公投綁大選影響選舉結果,認為選委會辦理選務違法,提選舉無效之訴,也以敗訴收場。律師認為,選舉無效之訴,除須舉證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外,同時也須提出證據說服法院認定該違法情況會影響選舉結果,舉證上有難度。而限制確診者投票,並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事證上難以證明會影響選舉結果。蘇煥智坦言,以限制確診者投票為理由,要成立選舉無效之訴的可能性不高,除非是如里長之類的小區域基層選舉,因票數差距僅數百票,部分支持者若因確診無法投票,是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但前題是必須舉證說服法院。蘇煥智認為,或許可以藉由確診支持者,針對限制確診者投票的行政命令,向行政法院聲請裁定假處分,候選人再藉此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但難度相當高。
花蓮地檢狂寄968封宣導單 防幽靈人口影響選舉
九合一大選本周六投票,花蓮地檢署有鑑於當地選情特殊,勝負都在數十票之間,為防範選前幽靈人口干擾投票,寄送968封宣導通知單,提醒縣民新遷戶籍卻未實際居住者,要審慎行使投票權,避免觸犯妨害投票罪。花蓮地檢署指出,距離投票只剩下5天,日前偵結鳳林鎮、卓溪鄉的幽靈人口案,因多名被告坦承犯行,檢方諭知緩起訴,讓被告有改過自新機會,檢方並告知幽靈人口千萬不可投票,以免觸法。如民眾發現有幽靈人口或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如因此查獲還有高額獎金。花檢表示,幽靈人口的構成要件,主要是沒有實際住在戶籍地,卻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戶籍,意圖使支持候選人當選,就涉及妨害投票罪。目前清查發現疑有968戶未居住或未遇到當事人,因此寄送宣導通知單提醒民眾,自行斟酌遷入戶籍有無正當理由以及有無實際居住,避免為投票予特定候選人而觸法。
限制確診者投票涉犯刑法 蘇煥智與鄭寶清告發蘇貞昌、王必勝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與桃園市長候選人鄭寶清兩位「台灣二次民主運動連線」發起人今(21)日早上前往台北地檢署,舉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出門投票,導致從本日通報染疫者均不能投票,除剝奪人民憲法上的公民投票權外,也涉嫌違反《刑法》142條的的「妨害投票罪」,要求檢方正式偵辦,以保障確診公民選舉權。蘇煥智指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14日宣布確診者必須居家隔離5天,5天後須快篩陰性方可解除隔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宣布,確診者不得投票,否則將予以處罰,此一行政命令導致自今(21)日起被通報的確診者,將無法在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當日行使投票權,而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蘇煥智強調,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於舉行民主選舉時,均有提供確診者行使投票權的方法,兼顧防疫與投票權;但台灣防疫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均不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或是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而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已經剝奪了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已符合《刑法》第142條之「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圖說:蘇煥智、鄭寶清
大選須知/「三大違禁品」禁入投票所 律師:帶了恐觸法
明(11)日就是投票日,各總統、立委參選人紛紛舉行造勢、掃街活動,全台各地選民情緒高漲。不過近日傳出有家庭因支持的候選人不同,造成吵架、偷藏身分證,甚至是私下利誘親友等案例。有律師指出,就算是親人,有些行為也已經觸法;《聯合報》整理出投票大忌,其中「三大違禁品」千萬不能帶進投票所,民眾需特別注意。「投票三寶」加速流程 留意「三大違禁品」投票通知單、印章、身分證等投票三寶若帶齊,可讓投票流程加快,若沒收到投票通知單,可向鄉鎮公所委託投放的村里幹事或村里長、鄰長等人詢問;沒帶印章可以簽名取代,但沒帶身分證就不能投票。至於6歲以下幼兒不能帶進投開票所,另外手機、印有候選人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印有候選人字樣或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投票所。(合成圖/韓國瑜臉書、民進黨提供)藏身分證、利誘投票恐觸法律師林國泰表示,如果身分證是被家人以強暴脅迫方式搶走,投票的權利被妨害,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142條的妨害投票罪。若家人間以利誘方式影響投票,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44條的賄選罪;如果雇主威脅員工投或不投給特定候選人,也一樣觸法。家庭失和、情緒失控 造勢跑場全身痛報導指出,近日選舉症候群患者人數增加,精神科醫生林本堂直言,有的民眾情緒不穩定,談到選舉時特別激動、亢奮,甚至講到咬牙切齒;有一對病患就是為選舉而吵架的夫婦,2人一起失眠、容易暴怒才跑來求診,也有人因為常跑選舉場合搖旗吶喊,長期下來造成全身痠痛。林本堂建議民眾應尊重他人想法、以平常心來理性看待選舉,若因為選舉而讓情緒過於緊張,可嘗試深呼吸、深懶腰等方式,並靜下心。如果有親友持續出現焦慮、失眠、情緒失控、過度憤怒或憂鬱等狀況,應提醒向精神科醫生求助。
烏龍法院沒寄判決書 有罪里長繼續當爽領40萬
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長羅正田,因妨害投票罪判刑確定,依規定須立即解職,但是地院因疏忽沒寄判決書給頭份市公所和苗栗縣選舉委員會,使得羅正田繼續當了9個月的里長,爽領超過40萬元里長事務費,民眾痛批「簡直太誇張」!根據了解,2018年羅正田的堂兄、堂嫂為了使羅正田順利當選,遷入頭份戶籍,事件被爆出後,羅正田於2019年2月被判妨害投票罪,照理來說判決出爐,他就該解除職位,並依法在3個月內重新選舉。但縣府的選委會跟市公所卻都沒收到法院判決書,因此羅正田繼續當了9個月的里長,多領超過40萬的里長事務費。苗栗地院對此坦承的確有疏失,表示依照流程判決結果應在10天內寄給當事人及相關單位,但因承辦的陳姓書記官疏漏,未將判決寄達苗栗選委會跟市公所,導致無法立刻執行。接下來會將羅男超領的里長事務費依法追回。
被疑反串恐觸法!韓粉呼籲家長軟禁「挺小英」兒女出門投票
離總統大選不到2個月,沒想到有網友在臉書社團中,呼籲家長若得知兒女若想投給蔡英文,在投票當天將其軟禁在家。文章一出不但引起網友謾罵,還有人指出,這樣做恐觸法。不過今(26日)有網友指出,該文是篇反串貼文,對待子女則需理性溝通。據《三立新聞》報導,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村長全國粉絲團」中發文,呼籲家長該調查子女的政治傾向,若想投給蔡英文,「那選舉那天請拿出家長威嚴,不准他們出門去投票!能救多少就救多少!大家幫忙。」而該文在昨(25日)被轉發到臉書粉絲專頁「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有網友就說,「韓粉最會親情勒索」、「建議年輕人先檢查父母有沒有加入這種奇怪團體」、「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韓粉在臉書上呼籲家長,若發現子女想投蔡英文,在投票當天將其軟禁在家。(圖/擷取自粉絲專頁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還有網友指出,「阻礙公民行使投票權是犯罪行為他們是不知道嗎?」並貼出相關法條,若觸犯其中刑法第142條就是《妨害投票罪》「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該社團內也有網友認為,不該是軟禁子女,而是須尋求世代溝通。也有較為理性的網友今(26日)認為該文是反串貼文,「爸媽沒權利禁錮子女」、「孩子長大自己有想法,有時候無法管的動,只能像朋友 溝通、再溝通。」
北檢最大幽靈人口案 里長選舉動員親友遷戶籍被起訴
去年新北市石碇區光明里2名里長候選人,涉嫌動員大批民眾遷入親友戶籍內投票,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成為北檢轄區內最大幽靈人口案。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間發動搜索約談數10人,全案今日偵結,檢方依妨害投票罪起訴陳榮豐等24人,至於當選里長的楊萬益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檢調在去年9合1選舉期間接獲情資,參選光明里、豐林里里長的4位候選人,疑似動員未居住在選區內的民眾將戶籍虛偽遷入自身或親友戶籍內。北檢共動員130名司法警察,將4名候選人,及幽靈人口在內的34名選民傳喚到案,其中7人以1萬元交保,另24人各以5000元交保。檢察官郭建鈺調查後,認定里長當選人楊萬益罪嫌不足,但是落選的陳榮豐涉嫌動員親友遷入戶籍,今依法起訴陳榮豐包含里民共24人,另不起訴恰巧於當時遷入戶籍的陳姓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