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投票
」 幽靈人口 選舉 投票 選罷法 2022大選一家都被告1/家族12親友成同案被告 他當選里長無效還被判刑
農曆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慶團聚日子,但金門有戶人家卻開心不起來,家族聚在一塊大家竟都是同案被告,原來他們涉犯選罷法,被查出將戶籍遷到親戚家中支持里長張男,被法院判定為「幽靈人口」,株連親友12人。而以一票之差險勝選上里長的張男,不但遭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判刑1年9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讓張男懊悔自責不已。被指為幽靈人口的A小姐表示,自己是張男的姻親,講起一家子都被告,她唉聲嘆氣「張男沒臉見人,今年過年他都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拜年。」原來前年底張男競選里長,未料搞得烏煙瘴氣,「親戚們都被罰2萬元,張男雖因選舉耗盡積蓄,還是跟我們說會分期付款幫忙付罰鍰」。A小姐指出,親戚們是為加價出售配售的金門高粱才將戶籍遷在同一戶,未料竟成了選舉投票「幽靈人口」,觸法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親友為何會集中戶口,A小姐娓娓道來,前年初因為金門家戶配酒機制,有人有意加價收購,幾個兄弟姊妹便將戶口集中在一個戶籍內,方便統一配送;後來同年7月老里長去世,9月張男才登記參選里長,而11月底選舉,張男以一票之差險勝,後續開箱驗票還鬧上新聞,確認勝選後還沒享受喜悅,未料官司又來。A小姐說「以為只是家戶配酒但後來官司超誇張」,判決書上指張男早在大前年就有意參選,也因此兄弟姊妹們全變成「幽靈人口」,親戚們加上朋友總計12人將戶口寄放在2個戶籍內,但沒有在該戶籍生活,檢方認為是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共同意圖使張男當選,已涉犯《妨害投票》提起公訴,一票人慘淪同案被告,經協商後判2萬元罰鍰;而里長張男也因為《妨害投票》被訴,刑事部分判刑1年9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民事裁定「當選無效」。律師王志超指出,幽靈人口案戶籍遷移事證明確,是選舉查賄重點,提醒民眾挺親戚友人同時也要避免觸法。(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146條第1項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由於幽靈人口涉及人民選舉權、遷徙自由、居住自由等權利,憲法法庭一度為此召開辯論,他指出自己之前曾擔任檢察官,前年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議員,檢方大力查賄,重點即放在清查「幽靈人口」。王志超提醒,通常幽靈人口都是找自己親友,一被查到全脫不了干係,因此礙於人情壓力跟留案底,還是得兩相權衡。
一家都被告2/「幽靈人口」涉妨害投票 金門29歲新科女議員、2里長落馬
2022年底九合一選舉,金門張姓家族親友12人遷戶籍支持親戚選里長,不但成了「幽靈人口」涉犯《妨害投票》挨告,新科里長直接當選無效,被判刑1年9個月,褫奪公權4年。而因「幽靈人口」中箭落馬的還有另一位金門的里長當選人吳男以及第二選區新科議員楊育菡,這也讓楊女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幽靈人口當選無效之議員。前年12月29日,金門檢方發布新聞,指出偵辦幽靈人口案件,金沙鎮2名里長當選人張男和吳男,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審理後,張男被判1年9月有期徒刑;吳男則被判刑6月。其中,里長當選人張男與子女被查出,從當年1月起至4月底將實際上未居住在選區的12名親友戶籍虛偽遷入其參選選區內,藉以取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妨害投票結果的正確性。被判當選無效的里長吳男被查出,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等6人遷戶籍到金門,增加投票權人數助自己贏得選舉。(示意圖/攝影黃鵬傑)另外,里長吳男當選無效之判決書中指出,吳男和其妻明知里長選舉是小區域選舉,故意以遷徙戶籍方式增加選舉權人,他們找來生活在桃園、台南、高雄的6人遷戶籍,吳男辯稱他們是為享有金門縣家戶配酒之福利、享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或方便由其家人協助代為收取信件等,但一一被法官打臉。此外,去年6月底金門地院判決新科縣議員楊育菡當選無效,這也是國內首件議員涉幽靈人口案的當選無效案例。據了解,楊女以1920票當選第二選區議員,但被查出選前楊父將多名親友戶籍遷到楊家金門祖厝,雖然僅1名張姓水電工真正前往投票,但法官認定已構成《妨害投票》事由,2023年6月判決楊女當選無效。金門縣第二選區議員楊育菡首次競選告捷,卻被檢方查出楊父找幽靈人口投票,遭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幽靈人口」爭議頗多,是否違憲一事,去年7月召開憲法法庭,此案緣起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會員5年前遷戶口,支持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3人被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與裁判憲法審查。雖然憲法法庭最終判決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合憲,但對於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等人為幽靈人口的有罪確定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更審。該法庭上各種聲音不斷,包括為了支持親戚,把戶籍遷回多年不住的老家有罪,反觀候選人卻能任意遷移戶籍選舉、政治人物可以號召遊子返鄉投票等,不過,大法官沒有給出解答。
「幽靈人口」釋憲案結果出爐 法務部:2024選舉檢調將嚴查
憲法法庭28日針對幽靈人口案判決,認為《刑法》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及以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行為罪合憲,法務部今回應,憲法法庭判決彰顯司法正義,將持續要求檢調單位徹查選舉幽靈人口,確保選舉公平性。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今天的判決結果,為查緝選舉幽靈人口奠定合憲性之穩固基礎,對於遏止選舉舞弊妨害選舉結果,極具重要性。依司法實務見解,刑法第146條第2項以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移戶籍並因而取得投票權者始足該當。因此行為人有無繼續居住之事實,本是個案判斷問題,與法規範之合憲性與否無涉。法務部指出,幽靈人口對於選舉結果之影響,在競爭激烈之小選區選舉益形嚴重,因小選區當選與否往往僅在數票之差距,給予有心人士操縱空間,僅淺淺數票,即有影響選舉結果之可能。法務部因應2024年大選,所函頒「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已要求檢察機關因應選區之特性,嚴防此類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之情形,必要時,可跨區情資交換及查賄區域策略聯防,積極防杜虛設戶籍人口影響選舉結果之公正性。法務部責令最高檢察署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統籌各查察機關嚴查包括幽靈人口在內所有妨害選舉不法犯行,秉持「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執法決心,積極辦理妨害選舉之查察及宣導工作,達成端正選風及選賢與能之任務,以維護國家民主根基。
幽靈人口釋憲案今下午宣判 立委選舉恐受衝擊
胡姓民眾等15人因遷移戶口投票被認定為是「幽靈人口」遭判刑定讞後,他們聲請釋憲,主張《刑法》的規定形同剝奪人民的選舉權,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的參政權,但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規定合憲,憲法法庭今(28)日下午將宣判,結果將衝擊明年初的立委投票制度,影響面不容小覷。本件釋憲案是因《刑法》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的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且處罰未遂犯。胡某等人主張,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者有很多例子,每次選舉到來,都產生交通運輸的大變動,有大批的「返鄉投票」的人潮,如果戶籍地必須是居住地,為何會有這些人潮?若單純以戶籍地並無居住事實,就認定構成妨害投票罪,那選舉期間大量返鄉投票的人潮,不就人人都有罪?聲請釋憲的民眾認為,人民為了支持屬意的候選人當選,以追隨的心態,將戶籍遷徙至該選區進行投票,應是參政權最具體的表現,不應受刑事處罰。不過,主管機關中選會及法務部認為,「選舉幽靈人口」處罰規定,是用刑罰一般預防的功能,確保選舉結果正確的重大公益目的,沒有違憲。憲法法庭諮詢的專家、李惠宗教授認為,幽靈人口處罰規定,等於直接處罰人民政治意見的表達,不具有憲法上的正當性。解決幽靈人口問題,在法制上應可採取影響較小的手段,例如訂定居住空間標準,並在特定地方性選舉期間,拒絕遷入戶籍,或不予列入選舉人名冊,或於選舉前撤銷選舉人資格等。
《選罷法》修訂罰投票所外攝影 立委要求明列執法SOP
立法委員莊瑞雄、王美惠、羅美玲今(8)日舉行「妨害投票不容灰色地帶,還給人民投票自由」記者會指出,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無故拍他人進出投票所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以防止過去頻繁發生投開票所外有監攝、紀錄狀況再度發生,後續三讀後,相關部會應明確列舉違法樣態、執法SOP一致化、投票所外事先清查,加以保障民眾的投票自由。莊瑞雄表示,《憲法》規範各種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但過去以來一直有在投開票所外疑似監攝、紀錄選民投票的行為發生,而這些遊走灰色地帶的型式態樣多變,包括群聚在外泡茶、去年初台中中二選區補選時把攝錄影器放在咖啡杯內,再到今年南投第二選區補選將攝錄影器放在花盆內等,種種行為都讓選民無法自由行使投票權,心生懼疑。莊瑞雄指出,在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後,相關部會應有更周全的處理防範機制,例如在投開票所外是否應事先進行場域清查,防杜有心人士預先藏匿裝置錄攝影器;此外,目前法律規範30公尺內不得阻擾勸誘他人投票不投票行為,而錄攝影、紀錄則是以不得在投開票所外行使,對於部分開票所設置在校園教室中,法的距離限制是以教室開始計算,還是整間學校計算,內政部及中選會要再加以詳述明定。羅美玲表示,經歷過歷次層出不窮的違法監控案件,行政部門應提供現場第一線的員警及投票所主任管理員,以及檢察單位,一個明確、可快速有效執行的執法SOP,方便執法人員在面對包括違法監控錄影在內的各種妨害投票的行為時,可以快速有效地排除。在南投補選進行違法監控的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他們製作的內部教材,明確指示聯盟的志工要在投票所外圍全程錄影計算排隊人數,以及低調的監票蒐證,這些荒謬的教材內容,已經是在教導志工進行違法的行為。王美惠指出,中央選務主管機關內政部及中選會,需依權責,主動會同法務部及有關單位,於明年度選舉前,將相關犯罪樣態明確化,並且對選務及執法人員做好勤前教育,才不會讓第一線的人員,在認定上出現困難,進而出現漏洞。
投開票所記錄選民特徵 南投警移送6人
南投縣立委補選於昨(4)日舉行投票。卻有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成員從外地到南投市、名間鄉等投票所進行攝影、紙本記錄投票者特徵等疑似監票行為。警方表示,目前查獲2件、6人訊後依妨害投票罪嫌函送法辦。南投縣選舉委員會也透過新聞稿指出,有位於國小的開票所出現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人員在投開票所30公尺內裝設錄影器材攝影。當他們遭警方勸離後卻又再度進入30公尺處攝影,疑涉違反選罷法第108條第2項情形,因此後續由選監小組及員警帶回警局處理。南投縣警察局中興分局指出,中午獲報國小內的投票所中有人架設錄影器材攝錄投票民眾,到場了解有人將攝影器材放置盆栽中,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指揮警方制止並查扣錄影器材以及計票紙本文件,另外帶回涉案的1女、2男,全案將依妨害投票罪嫌偵辦。
完成南投立委補選投票 蔡培慧:我會緊張
南投縣立委補選今(4)日舉行投票,民進黨南投縣立委補選候選人蔡培慧今天上午完成投票後,秀出立委林靜儀送她的幸運小物,並表示有點緊張,她隨後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天氣很溫暖,而也有鄉親投票後,陸續回報異狀給競選團隊同仁。蔡培慧上午前往設在鹿谷鄉茶席文化館的第195號投票所投票,投完票後神情輕鬆,她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緊張」,但這是民主必須的過程。她也秀出竹山紫南宮土地公神像項鍊,表示是林靜儀送她的幸運小物她說,相信土地公和老天爺會給認真的人肯定,希望民眾能為自己支持的人選投下神聖的一票。蔡培慧補充,有位於國小的投開票所外的盆栽上被裝設針孔攝影機。這些情況已報警處理。她也提醒大家,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如果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投票權的不法行為,可能違反《刑法》第142條、第147條妨害投票秩序罪規定。
南市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 黃怡萍聲押獲准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因聲押對象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被台南地方法院無保請回,南檢5日除火速補強證據,立即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外,還以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前副議長李文俊友人、南市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日凌晨1點多裁准。黃怡萍於6日晚間7點36分被移送至地院,經法官、律師分別閱卷後,同日深夜11點開庭審理。法官認為,被告黃怡萍雖否認犯行,但有羈押聲請書所載共犯及證人證述等證物,足使一般人相信她就此次正副議長選舉,有共同從事行求、妨害投票自由的犯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刑法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疑重大。此外,被告供述前後不一且避重就輕,並與同案共犯供述歧異,加上被告與共犯利害關係一致,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因此在全案尚未查明之前,有致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危險,因此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為避免被告藉由與他人接見、通信機會進行勾串,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至於被外界視為關鍵人物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失聯3天後,6日上午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時,因檢方已核發拘票,立即將他拘提偵訊,直到深夜還在問訊中。南檢指出,專案小組檢察官1月3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及李文俊、張世賢、李鎮國、黃麗招等4名市議員住處或服務處,以及相關涉案人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高玫仙及林士傑等住處後,除林士傑傳喚未到展開拘提外,其餘涉案人均帶回偵訊。經訊問後,除諭知正、副議長及市議員等人交保10萬至50萬元外,還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郭再欽欽及楊志強,經法官於4日晚間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楊志強則被無保請回。南檢表示,針對楊志強涉案部分,專案小組檢察官已於5日補強證據後,立即提起抗告;同一天,專案小組再次傳喚先前訊問後交保的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玫仙、黃怡萍等3人後,認定黃怡萍的供詞顯然避重就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黃怡萍除了是李文俊的友人外,還是市府地政局農地重劃科約用人員,從台南縣市合併前的台南縣政府時代服務至今已有十多年。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說,黃怡萍平日工作正常,與地方互動也正常,此次涉案應與公務無關,為個人行為,該局將視司法判決結果,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是否續約聘僱。
涉議長選舉賄選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遭羈押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聲賄影,台南地檢署昨天大動作搜索、傳喚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在內的11名被告,經漏夜偵訊後,幕後關鍵人物圓山國際開發公司總裁楊志強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分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今天晚間7點30分開庭訊問後,深夜11點28分裁准郭再欽羈押禁見,楊志強則無保請回。法官認為,被告郭再欽否認犯行,但就妨害投票自由部分,有證人證述、通訊監察譯文等可憑,足認被告有妨害投票自由之犯行,涉犯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疑重大;加上被告與部分證人所述歧異,有事實足認有與共犯、證人有串證之虞;此外,由於還有共犯林士傑尚未到案說明,在全案未查明之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的可能。至於被告楊志強雖坦承與方一峰聚會,但否認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共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卷內證據也不能證明被告曾與其他共犯,提及以金錢行求之意及實際行求之事實,亦無證據顯示楊有與其他共犯就本次議長選舉共同謀議之事,難認已達成行求的犯意聯絡,不符羈押要件,應予駁回,並將被告釋放。至於議長邱莉莉被諭知50萬元交保、副議長林志展20萬交保;國民黨3名跑票議員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分別以25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無黨籍議員黃麗招10萬元交保,李文俊友人黃怡萍20萬元交保,李鎮國妻子高玫仙10萬元交保。另外,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則因傳喚未到,檢方也已核發拘票,將依法拘提到案。據了解,選罷法行賄罪規範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確診者無法投票導致候選人落選?提選舉無效之訴難翻盤
今年的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蔡政府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被學者、民間團體質疑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外界認為候選人若因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可提選舉無效之訴尋求救濟,但法界認為限制確診者投票非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難以證明影響選舉結果,因此要藉此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難度很高。中選會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投票,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估計影響人數約6萬多人,但民團估算,影響人數恐數倍於此,侵犯確診者投票權,有違憲之虞,對此,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台北市長的律師蘇煥智已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有人認為,若有候選人因中選會行政命令,支持者確診無法投票導致落選,是否有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進而翻盤的可能性。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8條規定,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公告日起15天內,以選委會為被告,向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歷年來候選人提選舉無效訴訟,翻盤比率極低。2004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連戰、宋楚瑜提選舉無效、當選無效訴訟皆敗訴。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因「走路工」事件提當選和選舉無效之訴亦敗訴。2018年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以3000多票敗選,以選委會放任選舉人於投票時間截止後進入投票、投票與開票同時進行,產生棄保效應、公投綁大選影響選舉結果,認為選委會辦理選務違法,提選舉無效之訴,也以敗訴收場。律師認為,選舉無效之訴,除須舉證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外,同時也須提出證據說服法院認定該違法情況會影響選舉結果,舉證上有難度。而限制確診者投票,並屬選舉無效訴訟要件,且事證上難以證明會影響選舉結果。蘇煥智坦言,以限制確診者投票為理由,要成立選舉無效之訴的可能性不高,除非是如里長之類的小區域基層選舉,因票數差距僅數百票,部分支持者若因確診無法投票,是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但前題是必須舉證說服法院。蘇煥智認為,或許可以藉由確診支持者,針對限制確診者投票的行政命令,向行政法院聲請裁定假處分,候選人再藉此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但難度相當高。
花蓮地檢狂寄968封宣導單 防幽靈人口影響選舉
九合一大選本周六投票,花蓮地檢署有鑑於當地選情特殊,勝負都在數十票之間,為防範選前幽靈人口干擾投票,寄送968封宣導通知單,提醒縣民新遷戶籍卻未實際居住者,要審慎行使投票權,避免觸犯妨害投票罪。花蓮地檢署指出,距離投票只剩下5天,日前偵結鳳林鎮、卓溪鄉的幽靈人口案,因多名被告坦承犯行,檢方諭知緩起訴,讓被告有改過自新機會,檢方並告知幽靈人口千萬不可投票,以免觸法。如民眾發現有幽靈人口或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如因此查獲還有高額獎金。花檢表示,幽靈人口的構成要件,主要是沒有實際住在戶籍地,卻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戶籍,意圖使支持候選人當選,就涉及妨害投票罪。目前清查發現疑有968戶未居住或未遇到當事人,因此寄送宣導通知單提醒民眾,自行斟酌遷入戶籍有無正當理由以及有無實際居住,避免為投票予特定候選人而觸法。
限制確診者投票涉犯刑法 蘇煥智與鄭寶清告發蘇貞昌、王必勝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與桃園市長候選人鄭寶清兩位「台灣二次民主運動連線」發起人今(21)日早上前往台北地檢署,舉發行政院長蘇貞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與防疫指揮官王必勝以行政命令限制確診者出門投票,導致從本日通報染疫者均不能投票,除剝奪人民憲法上的公民投票權外,也涉嫌違反《刑法》142條的的「妨害投票罪」,要求檢方正式偵辦,以保障確診公民選舉權。蘇煥智指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月14日宣布確診者必須居家隔離5天,5天後須快篩陰性方可解除隔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宣布,確診者不得投票,否則將予以處罰,此一行政命令導致自今(21)日起被通報的確診者,將無法在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當日行使投票權,而剝奪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蘇煥智強調,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於舉行民主選舉時,均有提供確診者行使投票權的方法,兼顧防疫與投票權;但台灣防疫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均不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或是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而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已經剝奪了確診者受憲法保障的投票權,已符合《刑法》第142條之「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圖說:蘇煥智、鄭寶清
「虛偽陪選」在金門首被查獲 鄉長候選人GG了
金門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發現金門縣某區蔡姓鄉長候選人疑因擔心其欲參選之選區將淪於同額競選,而其得票數又難以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所定最低當選票數(即選舉人數20%),將導致選舉無效,乃涉嫌以不正利益唆使陳姓民眾「虛偽陪選」該區鄉長,藉以規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第70條最低當選票數之限制。經檢警連日偵辦,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依法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金門地檢署表示,經該署積極查證後,承辦檢察官認時機已成熟,乃協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指派至地區支援查賄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自民國本(11)月17日起連續多日,共同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並會同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三隊)、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等單位,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跨海搜索本案關係人住居所等處所共三處,並陸續拘提蔡姓鄉長候選人等案件關係人共五人到案說明。地檢署指出,該案嗣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姓鄉長候選人、陳姓鄉長候選人以及中間人蔡姓民眾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97條第1項後段、同法97條第2項後段等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於昨(18)日晚間,依法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而蔡姓鄉長候選人3人均於今日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金門地檢署表示,公平選舉是民主法治的基石,不僅僅是賄選,所有妨害投票結果正確及影響公平選舉的違法行為,本署均會積極查緝,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地檢署也呼籲民眾,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或其他妨害投票結果正確之行為,均可利用選舉查察聯繫中心之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24小時均有值班人員接聽,或可掃描地檢署QR code得以通訊軟體LINE提出檢舉,檢警對於檢舉人之身份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
打臉仍要留餘地? 林靜儀批中市選務 李進勇力挺中市作法OK 林的意見待修法討論
中二選區立委補選進入投票前倒數關鍵階段,民進黨候選人林靜儀陣營不只火力全開,猛攻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恒,還「分兵」矛頭對準台中市政府,緊咬中市府選監業務對林陣營「不公平」。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南下巡視台中市立委補選選務作業,力挺台中市選委會作法沒問題,但為免外界解讀「中選會打臉候選人」,他也不忘補充,地方反映意見也有道理「留待未來修法討論」。李進勇強調,林陣營質疑監票人員是由哪陣營指派的問題「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擔任選監工作的人員必須跳脫原來自己的政治立場、中立執行選監作業。台中市選委會也說,為求投開票作業謹慎不出錯,會在各投開票所增加1名警力因應。中二立委補選將在1月9日舉行,台中市選委會在選前依照慣例,請各候選人陣營推派監票人員,但卻引發林靜儀陣營的質疑。因此次補選,台中市選委會在選區的258個投開票所,各安排2人監票,並要求各候選陣營推薦人數,總數為108人。不過,5位候選人中,有2位沒推薦、1位候選人推薦不足額,導致還有200多位缺額,必須由選區的各區公所派人補足。林靜儀陣營因此質疑,上次罷免立委陳柏惟時,曾有人在開票所「外」拿人數計次器統計人數,選務人員未制止,讓林陣營很不放心,此外,「選罷法」規定監票員人數是「2人以上」,中市選委會卻堅持「只能2人」,導致一半以上投開票所,林靜儀陣營「都無法派員參與(監票)」。但中選會顯然並不同意林靜儀陣營的說法。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南下台中,還特別舉行記者會,針對林靜儀的種種對中市府選監作業的質疑,逐一替中市選委會回應。李進勇強調,依法,投開票所30公尺內確實不得有干擾和妨害投票的情形,但對於林靜儀陣營指控的「計次器」問題,李進勇說,單純按計次器統計人數,並不會構成干擾投票秩序,至於,拿計次器是否為單純統計,或會不會讓投票的選民心理受到威脅,要由現場執法人員判斷、最後由法院做認定。此外,至於監票人員爭議,李進勇說明,選罷法第59條規定,由候選人平均推薦監票人,若不足,由選務機關自行遴派,這次由區公所遴派,台中市選委會是依法辦理,作法沒有問題。但他也說,地方反映意見也有一些道理,中選會再研議,作為未來修法討論,他說,選罷法確實未規定監票人員只能派2位,但究竟要派幾位?如何決定?誰做決定?他強調中選會還在檢討中,希望能更公平、更符合大家期待。至於中市立委補選,部份候選人不打算遴派監票員、名額是否能夠分配給其他有意願的候選人?李進勇回應,現行辦法規定,不可以這樣處理,但候選人陣營的建議也不無道理,中選會將在事後(投票結束後)檢討是否修改相關辦法。李進勇還特別補充,監票人員由哪個陣營指派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擔任選務工作人員,應該跳出原來立場、中立執行職務。
全面清查「趙介佑們」 吳怡農:5人違反條例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評委召集人趙映光之子趙介佑涉販毒、詐欺案遭聲押,民進黨台北市黨部火速開除趙介佑黨籍,止血重創黨的形象。對此,民進黨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坦言,從趙介佑入黨可看出入黨的排黑條款貫徹不彰,北市黨部近日從趙介佑身邊人士開始全面調查,疑有5人違反條例,目前正透過公開資訊查察。吳怡農指出,依照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不得參與犯罪組織、不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而競選黨職的條件更為嚴苛,不得有內亂外患罪、貪汙、重大刑案、性侵害、妨害投票等罪刑。吳怡農表示,至從趙介佑事件後,除了新進黨員落實既有規範外,針對已入黨黨員進行查察,第一波先從趙介佑身邊人士及同時入黨的黨員開始調查,並會透過司法院公開資訊系統查察。吳怡農強調,這5名疑似違反黨規入當的賞員,都是違反組織犯罪、毒品、槍砲管制條例,調查結果若屬實違反黨紀,該除名就除名,「從趙介佑入黨事可以看出入黨的排黑條款貫徹及成效不彰」。吳怡農表示,入黨黨員是否遵守規範,會從司法院系統查閱,但因是公開資料,有可能遇到同名同姓的人,因此會再審慎的進一步調查,也要求推薦人要了解被推薦黨員,需先做基本的功課,同時,市黨部會增設一個檢舉窗口,若民眾發現有黨員於入黨後涉及犯罪行為。吳怡農強調,大部分黨員是正派黨員,也認同民進黨員,將請工程師建置系統,用更有效率的方式審核黨員入黨,只要有發現,該除名的就除名,一定會落實,將更加嚴格審查入黨。而日前傳入黨上千人頭黨員,吳怡農表示,自他上任後至今為108人入黨,接下來到5月20日是入黨高峰期,市黨部會落實新入黨人員的審查機制,不論透過何種管道入黨,將請申請人提供手機,讓黨部能直接聯繫申請人,若查有違反排黑條款者不得入黨。★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獨家/高市警員婚外情小三大鬧分局 8官警遭連坐處分
高雄市鹽埕分局警備隊已婚宋姓警員,妻子是婦幼隊女警,宋員卻搞婚外情,小三不僅向正宮嗆聲要求正名,今年初還到分局門口大吵大鬧,當時正在值班的宋員見狀,趕緊跑到分局門口處理,結果卻被小三以「無尾熊」姿勢熊抱,雙方在街上拉扯,不明就裡的路人報警,由於當時宋員聲稱可自行處理,結果宋員在今年一月初值深夜勤4個小時又未到班,但考績卻拿到甲等。針對宋員偷情、偷勤行為,考績卻拿到甲等一事,鹽埕分局今天提出澄清指出,宋員於2019年共計協助偵辦破獲選舉賭盤、妨害投票件、網路賭博、毒品及網路詐欺等案,工作表現優良,在2019年刑事績分評核,全年度4期均滿分,合計記功4次,嘉獎20次,申誡0次,因此考績給甲等。而宋員和楊姓女子婚外情,小三到分局門口吵鬧一事,發生今年1月11日0時至3時,並非於108年考績年度內,鹽埕分局強調,獲悉後立即調查並斷然處置,以涉及不正當男女關係及怠忽職守,將宋員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服務地區,過程均無偏袒縱容等情事,小三也因此事,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函送法辦。分局指出,當天轄區派出所處理員警及所長、分局勤指執勤官因未確實向上呈報此事均被記申誡,宋員直屬長官警備隊正副隊長被連帶考監責任議處,共8名官警遭連坐罰。
別人投罷免票他喊燒 新北男鬼扯「灌票」被辦3項罪
新北市范姓男子疑因不滿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結果,6日晚間透過LINE群組貼文,表示自己在投開票所監票,發現有多人重複投票,更指控投票所「灌票」,一共有5萬到6萬張,警方接獲消息後循線約談,范男這才驚覺自己闖下大禍,連忙撇清自己是轉傳他人訊息,訊後被依法送辦。警方調查,范男戶籍在新北市,6日罷免當日也沒有到高雄,但他疑因不滿罷免結果,在通訊軟體稱自己在「監票」,「有100人重複投票3次」、「每個投票所差不多灌水5至600票,1萬個投票所,一共5、6萬票」。警方接獲消息後深入調查,循線找到范男並將他約談到案,范男這才發覺失言惹禍,表示自己只是轉傳他人訊息,不知道真偽與否,連確切消息來源都不能確認,訊後被依違反《刑法》妨害投票正確罪、《罷免法》及《社維法》等送辦。
市長派vs.正國會 台南市長初選提前開戰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選舉戰火激烈,被視為「市長派」的潘新傳,對戰自稱「正國會」的陳世輝,2人從宣傳攻勢爭鬥到相互提告,外界普遍認為,此次主委改選不僅是2年前民進黨台南市長初選之戰的延續,也將提前影響2年後市長選舉派系布局。潘新傳曾任民進黨台南市黨部4屆執行委員,也曾擔任金門縣黨部執行長。2018年九合一縣市長選舉時,潘新傳出任黃偉哲的競選執行總幹事;緊接著,2020總統大選,也擔任「英德配」台南市競選總部主任,不僅接連立下戰功,更被視為黃偉哲的重要幕僚與分身。陳世輝則是民進黨創黨黨員之一,曾多次參與抗爭運動,也曾代理台南市黨部主委。2020總統大選期間,陳世輝擔任蔡英文連任台南市後援會的執行長,與正國會關係匪淺。此次主委選戰一開打,陳世輝即主打潘新傳的「地下市長」身分,還發表「捍衛台南民主價值,拒絕黑金勢力入主台南市黨部」參選聲明。潘新傳不滿被陳世輝影射為黑金憤而提告,陳世輝則反控潘新傳涉嫌妨害投票,連台南市黨部也被拖下水發聲明批評陳,並要求黨中央處置。從2人的對戰來看,不難看出這場主委改選,仍不脫市長派與正國會再度對決,民進黨在台南市擁有投票權的黨員約有2萬5300人,上屆主委改選時,新潮流系的現任立委黃先柱獲9000多票,打敗對手王敏行的6000多票,此次潘、陳2陣營競爭白熱化,儘管外界普遍認為潘新傳較具優勢,但面對衝勁十足的陳世輝,恐怕也不容掉以輕心。
奧委主席林鴻道反對東奥正名公投挨告 維護我國權益不起訴
2018年有民間團體推動以台灣名稱參加東京奧運,並發起推動東奧正名公投,但被中華奧委會主席林鴻道反對,認為此舉會影響選手參賽權益,他要求選手連署反對公投;「東奧正名行動小組」據此告發林偽造文書、強制罪及違反《公投法》,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沒有偽造國際奧會函文,且是為維護選手權益及我國會籍,今(6)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民間團體2018年為推動東奧正名公投活動,包括東奧正名等10項公投案,與九合一選舉一併投票,但當時被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極力反對,林認為國際奧會不會准予國家奧會更名,擔心東奧公投案一旦通過,會影響我國會籍和選手參賽權益,因此他要求選手連署反對,甚至多次公開表示公投會影響選手權益。「東奧正名行動小組」質疑林鴻道是以不實的內容欺騙選手、國人,企圖阻撓公投案,不斷說國際奧會回函指出正名通過提出以台灣為名參加國際賽事的申請,選手可能無法參賽,恐嚇威脅運動員,因此檢舉告發林鴻道利用職權,強迫選手簽署反對東奧正名連署,又用非法的方式影響、妨害投票。
大選須知/「三大違禁品」禁入投票所 律師:帶了恐觸法
明(11)日就是投票日,各總統、立委參選人紛紛舉行造勢、掃街活動,全台各地選民情緒高漲。不過近日傳出有家庭因支持的候選人不同,造成吵架、偷藏身分證,甚至是私下利誘親友等案例。有律師指出,就算是親人,有些行為也已經觸法;《聯合報》整理出投票大忌,其中「三大違禁品」千萬不能帶進投票所,民眾需特別注意。「投票三寶」加速流程 留意「三大違禁品」投票通知單、印章、身分證等投票三寶若帶齊,可讓投票流程加快,若沒收到投票通知單,可向鄉鎮公所委託投放的村里幹事或村里長、鄰長等人詢問;沒帶印章可以簽名取代,但沒帶身分證就不能投票。至於6歲以下幼兒不能帶進投開票所,另外手機、印有候選人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印有候選人字樣或標語的衣物,也禁止進入投票所。(合成圖/韓國瑜臉書、民進黨提供)藏身分證、利誘投票恐觸法律師林國泰表示,如果身分證是被家人以強暴脅迫方式搶走,投票的權利被妨害,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142條的妨害投票罪。若家人間以利誘方式影響投票,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44條的賄選罪;如果雇主威脅員工投或不投給特定候選人,也一樣觸法。家庭失和、情緒失控 造勢跑場全身痛報導指出,近日選舉症候群患者人數增加,精神科醫生林本堂直言,有的民眾情緒不穩定,談到選舉時特別激動、亢奮,甚至講到咬牙切齒;有一對病患就是為選舉而吵架的夫婦,2人一起失眠、容易暴怒才跑來求診,也有人因為常跑選舉場合搖旗吶喊,長期下來造成全身痠痛。林本堂建議民眾應尊重他人想法、以平常心來理性看待選舉,若因為選舉而讓情緒過於緊張,可嘗試深呼吸、深懶腰等方式,並靜下心。如果有親友持續出現焦慮、失眠、情緒失控、過度憤怒或憂鬱等狀況,應提醒向精神科醫生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