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幼童發育
」 虐童 幼兒園 凌虐 虐待 板橋國防部幼兒園驚傳「膠帶封口」虐童 2女遭起訴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經營的幼兒園,去年傳出虐童事件,家長錄音指控,沈姓與鄭姓兩位教保員以膠帶黏貼幼童嘴巴及雙手,甚至推打頭部、對其大聲吼叫,使幼童出現焦慮、夜驚等反應。台北地檢署9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起訴兩名教保員。起訴指出,26歲的沈女與28歲的鄭女原是幼幼班教保員,負責照顧4名幼童。去年10月間,家長發現孩子狀況有異,由於幼童無法清楚表達遭遇,家長決定將錄音筆藏入幼兒書包中,錄下沈女與鄭女對幼童大聲吼叫、拍桌,以及多位孩子的哭泣聲。家長憤而要求幼兒園提供教室監視器畫面,驚見兩名教保員僅因孩子哭鬧,或吃飯、喝水動作較慢,便拿出膠帶黏貼幼兒的嘴巴及雙手,甚至出手推打孩子頭部及身體,造成多名幼童出現焦慮不安、躲藏、半夜驚醒、缺乏安全感等反應,需重建安全依附關係。經調查,北檢檢察官認為,案發時幼童年僅兩歲,正值身心發展重要階段,沈女與鄭女長期以非人道方式凌虐幼童,足以妨害未成年子女發育,依妨礙幼童發育等罪提起公訴。
男嬰遭虐顱內出血 惡保母被起訴
新北市葉姓保母受託照護僅6月大幼童,卻在3天內對幼童施暴,造成其顱內出血、眼底出血還癲癇發作。雖然葉姓保母稱「不是故意」讓幼童重傷,但新北地檢署以醫院評估留下發展落後、視力受損等病症機會高等原因,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至重傷等罪起訴。檢警調查,葉姓保母有合格證照,已從業14年,今年2月19日起白天受託在家照顧幼童3天,同月21日晚間6時許幼童父親接小孩回家,卻發現孩子昏睡、全身癱軟,到診所就診後仍高燒、抽搐,翌日父親送往醫院急救,檢查後發現幼童竟有顱內出血等狀況,因此住進加護病房。檢警查扣監視器硬碟,才發現葉姓保母不僅將幼童重摔在地板上,還拉著幼童的1隻手在地板上拖行,並將他拉起後摔在沙發上,發現幼童意識異常後,葉姓保母仍大力晃動幼童身體,也未帶他就醫,僅告知家屬幼童「1整天都在昏睡」。偵查時葉姓保母坦承有因情緒失控摔擲幼童,否認有害他重傷稱「不是故意的,因為小孩一直哭鬧」,但檢方以醫院證明幼童出血情況外力造成可能性頗高,加上評估留下發展落後、視力受損等病症,認定葉姓保母虐童致重傷,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至重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起訴。新北市社會局表示,2月29日已函請保母陳述意見,並命其停止托育服務,隨後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及行政處分審議會議,認定保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罰鍰24萬元並公告姓名,且限制其在未來20年內不得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工作。
男童遭毆打、壓頭嗆水、逼吃腐壞食物凌虐7年 無良安親班老闆今日發監坐牢
連鎖安親班女老闆林漢凌和2名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聯手,凌虐一名男童長達7年。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並指使劉、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點心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法院2024年2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林女今早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2名女老師先前均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年底,多名家長聯合控訴林漢凌所開設的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虐待。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她們故意會將男童頭部強壓進裝水的水桶他嗆水,還逼男童吃發霉點心、喝腐壞結塊牛奶,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誘導男童吃下,甚至在冬天逼男童脫光,用冷水沖灑他身體,還常要求男童去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限制他不准尿尿、喝水等,倘若男童犯錯,便會用「愛的小手」將他打至遍體鱗傷。男童母親雖發現兒子經常受傷,多次詢問負責人林女,但林女都會編理由搪塞過去,事後再變本加厲傷害男童,導致男童後來即使遭受虐待,也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男童9歲時拜託媽媽把他轉到其他安親班,虐待才告一段落。後來,男童看到媒體報導林女的補習班有其他幼童遭虐待,想到自己先前7年的遭遇,身心爆發異狀,父母帶男童就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才說出自己的悲慘遭遇。法院審理時,男童證稱林女跟2名女老師都曾抓住他的腳踝一直旋轉,甩到男童跟地面平行時,再突然放手把他扔出去,還因此摔斷男童左手大拇指。至於其他恐怖的凌虐方式,男童也都一一告訴法官。法庭上,2名女老師承認曾傷害男童,但林漢凌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是男童及離職後挾怨報復的其他老師編造不實指控。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姓、金姓女老師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僅林女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女表示願意賠償男童及父母20萬元,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破局,二審改判林女2年4月徒刑,林女不滿再提上訴,2024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執行通知書,17日上午林女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剴剴之死/1歲童等出養陷4個月地獄 他慘被虐死無人知「父母噤聲原因曝光」
北市一名1歲10的月的男嬰剴剴,2023年交由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才過3個月竟過世,家屬強忍悲痛驗屍發現剴剴不但頭骨、尾椎骨受損,甚至牙齒不齊,只剩下8顆,懷疑生前被保母虐待,檢警獲報展開調查,保母姊妹雙雙被聲押獲准,不過兩人到案後矢口否認,稱是因為幼童調皮才會滿身傷,甚至引發外界質疑,幼童遭到虐死長達3個月的時間,為何社工都沒有察覺,而幼童父母至今仍未發言的原因如今也曝光。 幼童剴剴被爆遭到保母殘忍虐死。(圖/翻攝畫面) 幼童剴剴2022年2月出生,2023年9月轉出,交給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家屬12月就接到死亡消息,驗屍後更發現頭骨、尾椎骨受損,牙齒不齊只剩8顆,幼童被送醫急救時,雙手指甲全被拔光,雙腿還嚴重變形骨折,懷疑生前遭到劉姓保母姊妹不當對待。根據《三立新聞網》指出,該名男童死亡時間為去年12月24日,檢警相驗後認為死因太過離譜,經蒐證、調查,今年1月9日拘提劉姓保母,1月11日聲押獲准。另再依相關證據,2月23日搜索拘提劉姓保母的妹妹,26日聲押獲准。全案已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傷害致死罪、妨害自由、兒少法等罪偵辦。家屬從驗屍發現剴剴受了許多傷,懷疑生前遭到保母不當對待。(圖/三立新聞網)根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炳甫11日表示,此案目前已由檢警調查中,起源於上週有1名禮儀師免費幫男童做告別式,男童首任保母的女兒男友見狀上網揭露案情,引發各界震撼。陳炳甫也質疑,從去年9月1日新任保母到12月24日幼童遭到虐死,長達3個月的時間為何社工都沒有察覺,是否社會安全網出了問題?第二,他認為兒福機構既知名也值得信任,如今簽約保母發生虐童案,制度是否有其他問題?至於男幼童雙親為何未發聲,陳炳甫表示,男童的母親入監服刑中、父親失聯,服務處將協助男童外婆聘請律師提出告訴,台北市政府也將提供相關法扶協助。台北市議員陳炳甫稍早召開記者會說明。(圖/三立新聞網)針對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社會局指出,本案為原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個案,後由兒盟辦理出養案,由兒盟自行委託該基金會合作的保母短期照顧。劉保母為兒盟合作的保母,於2022年10月取得臺北市居家托育人員登記,保母即提到是為了與兒盟合作,故依兒盟要求向收托地(台北市)申請居家托育登記證。稍早兒福聯盟也發表聲明,對於本案兒盟深感震驚和遺憾,並向受害者及家屬表達最深切的哀悼、歉意與慰問。兒盟社工在服務遇到困難且需要出養的家庭時,會立即通知當地的主管機關,並協助托育,提供相關費用給出養家庭。家屬可以根據他們的意願進行探視,兒盟社工不會攔阻,反而會全力協助安排探視。兒福聯盟強調,所有與兒盟合作的保母,都是經縣市政府委託的居托服務中心登記、有合格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的保母,這些保母並受到居托中心的持續管理和訪視。在合作之前,兒盟社工會進行嚴格的家庭訪視,審查保母及其同住家人,並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查。此案保母由於過去曾和兒盟合作過一次,且符合各項審查之標準,基於互信原則下選擇再次與之合作,同時,本案社工和該保母並無服務以外的任何關係。《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市4親戚房內吸毒害慘8幼童 因「這個原因」狠心母改獲輕判
高雄市2020年11月底2個月大的男嬰因感冒猝死,檢警相驗時發現體內有毒品反應,至男嬰加搜索後,發現男嬰的父母、姑丈和伯父等4人都涉案,同住還有8名孩童因長時間吸入毒煙,出現發展遲緩或自閉等症狀。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男嬰周姓母親6月、吳姓姑丈8月,呂姓父親和伯父則維持7月、6月原判,可上訴。呂男和周女育有3子,吳男育有5子,呂姓伯父則育有1子,一家13口全都住在同一棟透天厝內,而呂男和周女等4人長期染有毒癮,家中隨處可見毒品、吸食器,還常常不顧家中還有多名孩童同住,直接在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同住的孩童們長期處在毒煙密布的密閉空間裡,其中有3童體型明顯瘦弱,還紛紛出現對答遲鈍、語言障礙、發展遲緩或自閉症狀,案發後經社會局依法緊急安置。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4名大人均坦承在屋內吸毒,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分別判父親呂男、周女、吳男7至9個月不等,伯父呂男因是初犯,案發後積極參與戒癮治療,判6月、緩刑3年。然而4人皆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告訴代理人市府社會局為呂男、周女說情,因孩童們皆失去父母照顧,若夫妻其中一人入監,社會局不樂見孩童變成單親家庭,妨害其子女利益,因此周女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父親呂男及伯父遭駁回,須入監服刑,至於吳男則改判8月,全案可上訴。
遭指切割餵藥案 侯友宜反嗆陳時中護主不能護到這樣
板橋幼兒園餵藥案落幕,偵訊結果不起訴。前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今(15)日表示,新北市府第一時間切割。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受訪回應,暗指陳時中「護主不能護到這樣子,這硬坳的」。新北市府則提醒,陳1隻手指指向對方,4隻手指指向自己。板橋幼童餵藥案引發全台家長憂慮,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新北市板橋區私立寶仁幼兒園人員涉嫌餵食幼童不明藥物及不當管教,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違反《藥事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幼兒園園長及相關人員皆為不起訴處分。前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今(15)日受訪時,指责侯市府在处理一个案子时没有進行詳细调查,關注和處理兒童健康問题,而是急于切割该案,提醒侯市府应将最基本的精神放在兒童健康和安全上。 針對陳時中的言論,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幼兒園案造謠者聯盟成員再+1。新北市府發言人羅婉庭則火速回應,揶揄陳時中從不檢視自己為何未獲台北市民青睞,如今復出又重操「不問是非,只問護主」舊業,似乎忘了「3+11我負責」這回事。 新北市府指出,5月15日接獲通報後即到幼兒園稽查,並照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行政調查,並為預防性保護幼兒安全,廢止設立許可行政處分。另依法於60日內完成調查,並將調查報告提送審議等程序。新北市府強調,如今全案真相大白,依照司法偵結不起訴與科學調查結果,已證明該園並無不當對待幼生,教育局遂主動撤銷其廢止設立許可之行政處分,並依規定積極予以全方位協助,盼儘早重建親師生情感與社會互信。
新北檢偵結板橋餵藥案 幼兒園長老師等人皆不起訴
板橋幼童餵藥案引發全國家長憂慮,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新北市板橋區私立寶仁幼兒園人員涉嫌餵食幼童不明藥物及不當管教,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違反《藥事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幼兒園園長及相關人員皆為不起訴處分。新北檢先前已公布36位幼童毛髮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藥物」及「苯二氮平類」藥物。新北檢指出,本案並無證據認定幼兒園人員,有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或含有不明藥物之彩虹藥水。也無證據認定幼兒園有何不當管教、且導致13名幼童受有傷害或有至妨害身心健全或發育結果。另外,檢警交叉比對今年3月1日至同年4月15日的監視器畫面、紙本委託餵藥單、電子聯絡簿記載及幼童就醫紀錄,僅發現有極少數委託餵藥單內容與監視器顯示畫面不相符情形,但此部分另有電子聯絡簿之記載及幼童之就醫紀錄可資佐證。足以認定被告等人係依委託餵藥單餵食藥物,且以電子聯絡簿告知家長。至於外界曾指出本案幼兒園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情事,新北檢調查後,發現幼兒園拆除教室監視器,並非為了湮滅證據,而是因為立法院今年初討論應否立法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錄影機,且3月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即要求幼兒園填報監視器裝設情形,園長與同業討論後,為避免日後被強制要求裝設,而徒增更新維修成本,決定4月中旬拆除監視器,有相關監視器回報表單、幼兒園同業群組的LINE截圖、及拜會立委李德維相關紀錄可證。新北檢先前指出,本案有36位家長陸續提出告訴,因其中有兩位家長各有2位幼童,故總計38幼童,除2名幼童拒絕採集檢體外,共檢驗36份毛髮檢體,由於毛髮檢體回溯期長,5月23日起經家長及幼童同意,陸續採集幼童毛髮,採集毛髮長度約可回溯3至6個月內之藥物施用狀況,並於5月26 日、6月6日及6月19日分3波送請調查局鑑定。36位幼童毛髮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藥物」及「苯二氮平類」藥物。
兩歲半#me too2/新北餵藥案烏龍北檢要查 律師:覺得受侵害就立即報案
北市某幼兒園陷入#me too風暴,一名女童指稱「老師摸屁屁」,家長氣炸提告《性騷擾》,幼兒園也對家長提告《誹謗》,至於近來全台矚目的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新北地檢日前公布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證實是烏龍一場,後續衍還生出疑涉散布假訊息,對此,北檢也將介入調查。一名2歲半女童回家告訴爸媽在幼兒園「老師摸屁股」,家長立即向幼兒園反應,不過雙方疑似溝通有落差,後續幼兒園園方到派出所提告家長《誹謗》,家長則到婦幼隊提告《性騷擾》,又向相關單位檢舉該幼兒園違法。由於照顧幼兒的老師全為女性,是誰伸鹹豬手性騷抑或烏龍事件,還需要警方深入追查。對此,一名專辦婦幼案件的資深員警表示,就本案來看,如在查扣之影像中發現除了正常照護外,老師有做出不必要動作,譬如愛撫、指侵等,就能證明性侵或性騷。另外,近期me too風暴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即使每日一爆大咖,但目前還未接獲相關報案,他提醒《性觸摸罪》屬告訴乃論,若未經合法告訴,偵查機關難以發動偵辦,被害人應勇於求助,站出來幫自己討公道。律師王志超建議,如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圖/本刊資料照)律師王志超建議,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侵害,最好立即到附近警所報案,以保障自身權益。他也回憶自己擔任檢察官時,曾受理不到1歲的幼兒性騷案,媽媽發現小孩私處紅腫,後來在家中裝設監視器,驚見竟是阿公撫摸其私處,小孩爸媽得知實情相當崩潰,阿公最後遭到法辦。此外,日前板橋區某幼兒園爆出餵藥疑雲震驚全國,新北地檢署6月29日公布36幼童檢驗結果,證實是烏龍一場。案件一開始為幼兒園人員疑似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驗尿結果被驗出含有巴比妥藥物,36位家長陸續提出告訴,引發全台幼兒園人人自危,檢方從5月23日起檢驗38名幼童毛髮,均未檢出「巴比妥類」及「苯二氮平類」藥物。而案件演變至今,餵藥案除了是烏龍案還疑涉散布謠言,北檢也將介入偵辦。
托嬰中心疑非法虐待 嬰滿月進去滿身傷
台南市某婦產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被控長期粗暴虐待1名未滿1歲男嬰。從去年12月起家長3度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後,今年4月22日又發現男嬰滿臉傷,因送醫懷疑虐嬰通報市府,家長也提告,但托嬰中心否認虐嬰,將設法與家屬和解。市府社會局已先對診所非法托嬰裁罰6萬元,如認定虐嬰還將裁罰6萬至60萬元。昨天市議員尤榮智質詢說,近日接到官田區1名男嬰的阿公陳情,指去年6月27日孫子剛滿月時,即送到某婦產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周一到周五全天托育,周六家長接回、周一再送回,每月1萬6000元。不料,去年12月家長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但托嬰中心說是摔倒;今年2月25日又發現屁股有蝴蝶型瘀青,托嬰中心說是玩耍不小心坐到玩具受傷;3月18日男嬰大腿內側瘀青,托嬰中心說是愛玩撞到的;4月22日男嬰的額頭、鼻梁、嘴角及下巴等處都有瘀青,但托嬰中心卻說是撞到嬰兒床圍欄。家長覺得不對勁送醫,院方懷疑虐嬰通報社會局並開立驗傷單。不過托嬰中心稱並無虐嬰情事,但因已進入調查,案情不方便多說,將尋求與男嬰家屬和解。社會局指出,該診所於非營業空間收托5名幼兒,且未依法立案托嬰中心,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該局除立即裁罰負責人6萬元,並要求停止收托外,也主動聯繫所有家長立即停止送托,經6月8日及15日兩度抽查已無收托幼童。社會局還說,此案初查有1名幼童身上有不明傷勢,除將釐清其他受托幼童有否受到不當照顧,5月也依法請照顧人員陳述意見,6月底前將召開行政裁罰會議,若認定不當照顧,將依法對照顧人員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市警局長廖宗山也強調,男嬰家長曾到派出所提告,經通知夜班林姓保母及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後,5月3日已依涉妨害幼童發育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板橋某幼兒園餵藥案送驗12份毛髮 新北檢請其餘家長速帶著幼童採集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驚傳幼童遭餵藥案,引發幼童健康疑慮及政治效應,新北地檢署12日下午發布聲明指出,全案涉及疑似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涉嫌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等案,已有22位家長提出告訴,迄今已採集及送驗12份毛髮檢體,尚未採集的部分已聯絡家長帶著幼童報該署採集,全案正由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中。新北檢強調,相關幼童檢體檢驗部分,屬於本案重要事項,偵辦之初即規劃檢驗程序,陸續主動採集幼童毛髮,並聯繫權威鑑定機構鑑定,至於行政機關本於權責為調查處理,係屬行政權的行使,該署不便評論。新北檢指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該署從未洩漏搜索及偵查內容等秘密事項,以避免侵害當事人權利及影響後續案件偵辦。另本案涉及檢體採集、檢驗程序、檢驗數據判斷等專業事項,在完整證據呈現前,請各界不要揣測案情,給予檢警純淨辦案空間。新北市板橋區某家私立幼兒園,近日被爆出老師餵食兒童不明藥物,從2月到4月間,兒童出現易怒、自殘等異常行為,檢驗後發現,兒童體內含有「巴比妥」藥物,彭姓園長等5名被告在檢方複訊後交保,整起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一名爸爸日前在臉書粉專《板橋區餵毒幼兒園-受害者聯盟》發文,他說自己的孩子在這家幼兒園就讀,老師都說孩子在學校睡得很好、睡很久,不過情緒起伏較大,孩子也曾和爸爸反應,下課沒多久就會想睡覺,他發現接孩子放學回家時,孩子都會莫名暴怒,爸爸還開玩笑說:「孩子下課就變綠巨人浩克」,沒想到近日卻爆出幼兒園老師餵藥的消息,讓這名爸爸心碎,「真的不好笑,是想哭…」。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
新北女幼師餵3學童不明藥物 1人竟驗出「四級毒品」
新北市某幼兒園1名女老師,近期被3名幼童家長們指控餵食學童不明藥物,還涉嫌不當體罰,檢方複訊後,諭知2萬元交保。據悉,幼童家長帶孩子去醫院化驗,2名幼童結果出爐,分別是巴比妥(四級毒品)、苯重氮基鹼殘留,另1名幼童尚待結果。警方指出,3名家長發現就讀幼兒園的子女,從今年2月至4月間,出現情緒易怒及自殘等行為,遂指控老師涉嫌餵食不明藥物及不當體罰,警方14日受理報案後,立即通報教育局、婦幼警察隊及分局防治組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警方18日上午8時許持搜索票前往幼兒園調查,除查扣智慧型手機、電腦主機、螢幕及滑鼠外,同時也帶回該幼師調查,訊後依傷害、藥事法、妨害幼童發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諭知2萬元交保。
新北幼兒園驚傳「餵安眠藥給3幼童」 幼師訊後交保
新北市某家幼兒園老師被指控,餵食學生安眠藥,家屬聽聞小孩反應後,向老師提出告訴,警方今持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搜索,查扣手機、電腦、園內監視器硬碟等設備,並將老師依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晚間諭知2萬元交保。海山分局指出,有3名家長發現就讀幼兒園的子女,從今年2月至4月間有情緒易怒及自殘等行為,並聲稱是被老師餵食不明藥物及遭到不當體罰,因此家長本月14日曾到派出所報案,分局受理後,立即通報教育局、婦幼警察隊及分局防治組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檢方指揮。海山分局表示,警方今8時許持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查扣智慧型手機1隻、電腦主機1台、螢幕1台及滑鼠1個,同時帶回老師了解,訊後依傷害罪、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罪移送新北檢。新北市某家幼兒園老師被指控,餵食學生安眠藥,警方今持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搜索,查扣手機、電腦、園內監視器硬碟等設備,並將老師依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晚間諭知2萬元交保。(圖/蔡雯如攝)該師稍早被檢方諭知2萬元交保,由家屬繳納交保金後,不發一語,並婉拒媒體採訪。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市府正配合檢調查察,相關事實須待調查結果釐清確認,目前該園已將該師調離現職靜待調查,若查證有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市府會秉持勿枉勿縱、嚴懲不貸,最重裁罰行為人60萬,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系統,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其中包含學校名稱。
2歲童被虐待全身咬痕 殘忍凌虐行為遭法院駁回上訴
高雄張姓男子2019年,持續以不求人毆打、嚙咬之方式對2歲幼童施虐,他犯後辯稱幼童目前發育、精神狀況良好,請法官從輕量刑,給他勞動服務代替刑期之機會,以利一家團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張男判囚8月確定。張是2歲幼童之父,他明知對方是2歲幼童,身心正值成長發育中,需父母之關愛照顧,竟僅因情緒不佳,從2019年4月2日起至同年4月14日間,在住處以不求人毆打或以牙齒嚙咬幼童之方式,持續凌虐對方,致其全身受有瘀傷及咬痕。幼童出現對外界反應淡漠、面對成年男性時人際退縮之情形,身心健全發展因而受妨害,經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介入處理後,檢方偵結將張男起訴。高雄高分院認定,張男自己表示兒時遭父親家暴,深切體會家暴對子女造成之身心傷害是如何深遠且沉重,但他仍不思克制情緒對幼童施虐,所為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8月,張男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轉圈撞牆、沖冷水、逼吃霉物...「十大酷刑」虐童7年 補習班園長堅不認罪
曾加盟知名美語教學機構的某補習班林姓負責人與2名女老師被控凌虐梁姓男童長達7年,包括體罰、毆打、逼吃發霉點心等手段,致梁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刑2年4月。判決指出,梁童自2006年2歲就讀林女經營的幼兒園開始,就持續遭林女3人凌虐,到2014年1月轉學才結束。梁童曾試圖向母親反映,卻被林女搶先以各種藉口欺瞞,直到梁童2014年11月在新聞看到該幼兒園有其他幼童受虐,回憶起當時恐懼,情緒崩潰就醫,全案才曝光。3人凌虐梁童的手段包括,把頭強壓入水、處罰半蹲或交互蹲跳、捉腳轉圈撞牆、冬天沖冷水、愛心小手痛打全身等,有時還逼吃發霉點心及麻辣湯,甚至用上軍中體罰「桂河大橋」,逼梁童跨椅懸空以雙手苦撐,被形容是孩童版的十大酷刑。高院考量林女犯後否認犯行,雖於高院審理時表示願意賠償告訴人及被害人新台幣20萬元,然因賠償金額未符一致而未達成和解,至今未能彌補損害,判刑2年4月。
舅媽不爽婆家想報復 竟在「姪女母乳加鹽」二審判決曝
新竹一名黃姓女子,因為覺得長期受婆家不公平對待,她前年在姪女的母乳內加食鹽、砂糖,讓女嬰肝指數異常,一審她被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6個月,台灣高等法院近日二審改判7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黃女一家人跟公婆同住,而丈夫的陳姓二姊生產後,一周有2、3天會帶女兒到他們家住,由婆婆照顧,黃女覺得她在婆家遭受不公平對待,婆婆也偏心,比較不愛她的小孩,所以才想報復。黃女在前年10月,多次趁家中沒人時,在陳女冰在冰箱的母乳內,添加糖和鹽,再讓婆婆給姪女喝。之後,陳女發現母奶的顏色跟味道不一樣,將母奶送去化驗,發現鈉含量過高,她又再家裝設監視器,發現黃女所做的一切,才趕緊報警。一審新竹地方法院表示,黃女犯案後坦承犯行,有當面跟陳女道歉,黃女的行為也對女嬰造成傷害,多次抽血就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6月。二審高院認為,黃女犯案後有悔意,持續抄寫經文,用女嬰的名字捐款,但黃女的行為如果不是陳女及時發現,對女嬰恐有更大的傷害,考量黃女沒得到陳女原諒,改判7個月。可上訴。
高雄2月嬰肺水腫夭折…法醫驗出1反應嚇呆 檢搜索見「8童窩毒氣室」傻眼
高雄市一名2月大男嬰2020年因支氣管肺炎併肺水腫死亡。地檢署複驗時,法醫赫然發現死者血液及尿液均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懷疑他生前可能遭餵毒,遂指揮高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隔年3月,檢警前往男嬰母親周女住家搜索,剛打開門就聞到濃濃毒品味,且屋內還有8名幼童,當場傻眼。判決書指出,呂男與周女為夫妻,2人育有3名子女,平時和呂男胞兄、吳姓妹夫及2人的6名小孩同住在高雄市前鎮一處透天厝;4人明知甲基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均可預見幼童長時間在較封閉空間中,與吸食者共處一室,吸入相當劑量之毒煙霧,可能妨害身心之健全或自然發育,卻仍在屋內吸毒。2020年11月10日,周女僅2月大的兒子因支氣管肺炎併肺水腫死亡,檢察官複驗時,發覺死者血液及尿液均含有安非他命成分,遂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婦幼警察隊於110年3月11日,持搜索票至4人住處搜索,扣得甲基安非他命2包、玻璃球吸食器3組、吸管2支、吸食器1個、電子磅秤等物。誇張的是,檢警上門搜索時,一開門就聞到濃濃毒品味,另有8名幼童均同住屋內,趕緊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依法緊急安置。8名幼童經採集尿液、毛髮送驗結果均發現呈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反應。檢察官偵查後,將4人依妨害幼童發育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高雄地院審酌,4名被告於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且呂男於犯後積極配合社會局安排之計畫,親職功能明顯提昇,兼衡4人之犯罪手段、妨害幼童發育之人數,及渠等品性、智識程度、工作、健康、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分別判處周女8月徒刑、呂男9月徒刑、呂兄6月徒刑及緩刑3年、吳男9月徒刑;可上訴。
竹籤刺腿打爆頭…狠男「餵毒虐死3歲女」竟輕判14年 最高院發回更審
南投39歲男子陳威嘉多次虐待女友的3歲幼女,不但持不詳鈍器狠揍女童,導致被害人顱骨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甚至餵食安非他命、FM2,造成女童死亡。南投地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二審卻改判14年10月,遭最高院發回更審。判決指出,陳威嘉從2020年2月起,在南投、台中等處,多次持不明鈍物打3歲女童,除了會用木板、鐵尺毆打,還拿竹籤戳刺其大腿、胸部,多次實施不當體罰。去年6月,女童遭陳威嘉餵食安非他命、FM2致死,女童生母隨後與陳男、蔡姓友人以棉被包裹遺體後埋屍。事後,蔡男因他案入獄,在獄中想起此事便良心不安,最後決定向檢警自首,才使全案曝光。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發現4歲女童確實失蹤多時,同年9月間發動搜索,將陳男和彭女逮捕到案,並在南投縣名間鄉一處建物旁的大樹下尋獲女童遺體,巧合的是,那天剛好是死者4歲冥誕。南投地院審酌,陳威嘉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分別判4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卻認為,陳男虐童行為應以傷害罪論處,另餵毒部分僅構成過失致死,最後改判應執行14年10月。全案上訴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陳男多次凌虐女童,甚至餵食毒品等,已構成凌虐並妨害兒童身心健全發育,甚至造成被害人死亡,二審卻分別以傷害及毒品罪論處,有違經驗與論理法則,將此部分撤銷發回。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10月定讞,其餘部分則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國小老師要學生「自打巴掌百下」 3百家長連署要求解聘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孫姓國小教師,被控不當管教,要學生自賞巴掌100下,2日被依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300位家長們具名連署要求要解聘孫師,但校方上周卻決議「不需解聘」,引爆家長怒火,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到新北市政府前舉辦記者會,要求教育局應立即啟動教師專業審查會議,並追究校方責任。對此,教育局回應,將依規定將孫師再移送學校教評會審議,並依法移送專審會。校方則表示,本案調查報告由外聘委員完成,校方依此報告調查事實及建議,進行後續相關的處理;該教師目前已暫停導師職務,因後續發生不同新事證,且社會局依兒少法開罰,校方已定期召開行政會議討論本案後續行政作為因應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孫師不只曾要求多位學生自打嘴巴100下,更有疑似霸凌、帶頭排擠學生的行為;學校調查確認有以上情形後,不但未依法行兒少保護通報,也沒有依法啟動教評會審議孫師是否適任,對老師這樣傷害孩子的行為,甚至連一個懲處也沒有!家長自行提告,社會局受理警局通報後,認定孫師的行為屬「不當對待兒少」開罰,人本教育基金會痛批校方公然包庇不適任教師,要求教育局應立即依法由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來接手此案,對學校調查結果重新認定,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的責任。校方回應,學校一切以保護孩子為原則,由老師觀察輔導、保護個資、慎選後續教師、行政不定期介入孩子的關懷,目前孩子在校狀況正常,本案同步司法調查中,先對教師做出任何處分,若與司法調查有所扞格,是否有所變數?校方將依教育局指示,無論後續是否由校方持續處理,校方就任何案件都依循以往原則:依法依規妥處有關老師發生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表示,教育局與學校去年12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函請學校召開校事會議、啟動調查。校方於去年2月完成調查,認定案師不當管教且經教育局懲處在案,另要求該師進行為期2個月的正向管教行為改善計畫。教育局並將此案主動移送社會局,社會局去年10月因孫師違反兒少法予以裁罰,教育局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函請學校召開教評會進行審議,校方於12月2日召開完畢,目前將待學校函報教評會相關資料,強調教育局將依法審核,若有任何違失,將依照教師法辦理後續事宜,絕不寬怠,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3歲女童遭虐打致死 狠母、同居男友遭法院重判13年
台南市一名3歲女童去年7月間被方姓生母及同居胡姓男友每周以棍棒、徒手施暴凌虐,或要求女童伏地挺身撐地7小時等手段凌虐,女童身亡前身體不適求助,還遭胡男推撞牆致休克,送醫不治。一審判決,方女與胡男被依共同犯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及13年2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今撤銷原審判決,刑度維持不變。方女丈夫2019年1月過世,原將女童從基隆帶回嘉義給舅公照顧,去年7月15日,方女將女童接回台南同住,未料女童被接回台南後,就長期飽受方女與胡男虐打。女童送醫時,全身瘀傷、牙齦裂傷、低血糖及多處皮下氣腫,經解剖,全身多處鈍力傷致顱內出血腦幹外傷性重度軸突損傷、十二指腸壞死出血及破裂併腹膜炎、橫紋肌溶解症及大量出血,狠心生母案發後還一度稱「只是拿拖把管教」。3歲女童慘遭方姓生母與胡姓同居人凌虐致死,二審今天宣判,仍維持一審刑度。(圖/報系資料照)一審判決指出,女童因不願配合大人指令且「勸誡不聽」,去年7月下旬起遭胡男與方女凌虐毆打,胡男每周打1、2次,徒手或持鋁合金材質「驅塵氏」拖把把柄處,毆打女童四肢、屁股,並大力捏掐女童臉頰、雙耳耳垂,每次毆打2、30分鐘。方女毆打虐女頻率更高,每周3至4次,每次30分鐘至數小時不等,徒手或持拖把把柄處毆打女童四肢、屁股,並大力捏或以指甲刺掐女童口鼻、臉頰皮膚;咬女童臉頰或手部;方女還要求女童以伏地挺身之姿勢撐地,以腳踩其後背,伏地長達約7小時,女童因體力不支,改以頭頂地板支撐,致嘴唇缺水致乾裂流血。女童身亡前連3天遭虐打,方女因與胡男口角,怒找女童出氣,8月28日晚間,方女拿拖把把柄、木梳毆打女童,胡男返家接著毆打後,最後女童被罰跪。隔天凌晨,女童因不適、躁動無法入睡,兩人不滿被干擾,又腳踹毆打,29日晚上,胡男因女童不肯吃飯,痛毆女童,30日晚上,胡男不耐女童稱想吐,推女童撞擊地板及牆面,致女童牙齦裂傷、上排牙齒斷裂2顆、急速休克而失去意識。方女、胡男見狀叫救護車將女童送成大醫院救治,女童當晚10時28分許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晚間11時4分死亡。一審合議庭審酌,女童長時間飽受胡男與方女凌虐傷害,終致死亡,所受痛苦強度、恐懼程度及時間持續性,連一般成年人都難以承受,兩人嚴重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依共同犯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將方女與胡男各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及13年2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20日宣判,仍維持一審刑度。
無照保母殘酷施暴逼女童喝尿舔穢物 惡夫妻不知悔改下場出爐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2月受許姓女子所託,照顧5歲的蘇姓女童,但2夫妻竟用殘忍手段凌虐女童,甚至逼喝尿、舔穢物,導致女童腦傷、半癱、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僅剩一點,一審判曾女8年、許男9年,民事一審判賠2396萬餘元,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無照的保母曾女及丈夫許男2人,2021年2月1日起受雇照料許女5歲蘇姓幼女,並與她同住。沒想到2人從2月起至3月5日全日照顧蘇姓幼女期間,不僅讓她長時間挨餓,還多次用「不求人」抓癢器及塑膠管毒打女童,以及拗折其雙手,並命她快速上跳,甚至喝令女童趴在地上,舔地板的穢物,多種殘酷惡行令人髮指。蘇姓女童僅受托育1個多月就已變得骨瘦如柴,體重從18公斤迅速降為16公斤,渾身遍體鱗傷,去年3月5日深夜11時許,女童因口吐白沫被許男緊急送醫急救。醫師診斷現女童全身有數十處挫傷及瘀傷、頭部鈍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其腦部傷害部分,已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造成重度身心障礙,疑遭家暴或虐待,因此通報警方。警方循線逮捕2人,許男坦承虐待女童,但曾女只承認部分犯行,辯詞反覆,檢方對2人聲押獲准,並依照「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2人。宜蘭地院將曾女判刑9年、許男判刑8年,2人須賠償女童2096萬餘元、須賠償母親300萬元,共判賠2396萬餘元,全案上訴高院。高院開庭時,曾女2人都認為判刑太重,請求法院輕判,法官詢問2人是否有洽談和解事宜,許男大言不慚稱「我沒有錢談和解,但我今天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曾女更當庭請求法院交保,希望讓她出去賺錢,才有辦法賠償對方。本月初辯論庭時,許男竟表示已匯3萬元賠償女童,使許女心寒痛批太冷血,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