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兵役條例
」基隆男收到兵單「無故消失逾5天」 遭市府移送法辦…下場慘了
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基隆有一名23歲男子,去年收到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卻無故沒有入營報到超過5天,而且市政府遲遲無法聯繫到人,於是依法將他移送法辦,下場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詹男在去年7月7日收到來自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徵集令,由母親代收,再轉交給本人。原本應該在同年8月16日入伍,到陸軍步兵第109旅楊梅太平里營區報到,卻無故未入營報到超過5天期限。由於市政府聯繫不到詹男,便按規定將案件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認定詹男無故逾入營期限5天,依《妨害兵役條例》將他起訴,案經基隆市政府移送偵辦。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五、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者。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七、未經核准而出境者。八、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詹男身為役齡男子,依法附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意圖逃兵役,無故未依徵集令報到入營服役,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管理,更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屬不該,衡酌其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等情狀,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21歲男為逃4個月兵役 竟出境躲越南下場慘
桃園一名陳姓役男為了逃4個月兵役,竟然跑到越南外婆家不回台,收兵單到了入伍當天也不回國,桃園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陳男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1歲陳男在2022年2月申請短期出境,沒在同年6月9日返國,持續留越南,而徵兵令5月30日送到他家中,陳父代簽收,通知陳男6月13日到公所集合,去嘉義中坑陸軍步兵第257旅報到服役。據悉,陳男為了逃兵役不回國,陳父請陳母阮氏轉達聯繫兒子,但陳男還是不理,超過了入營的期限,被桃園市政府移送法辦。法官認為,陳男利用短期出境未歸,來逃徵集令,這已觸法,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此外,也有網友曾在PTT問,他畢業後正準備考研究所,有申請延緩入營,還是收到徵集令,「因為有聽說過有人第一次徵集沒有到不會被通緝,所以想問版上的,各位,如果我第一次徵集就沒有到場的話,會直接被依妨害兵役條例抓走嗎?」文章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收到就是要一定要進去囉」、「誰叫你暑假不去,應屆也沒考上研究所就只能去了,國考好像可以緩入營」,不過後來原PO在別處社群補充,他是12天補充兵,又被人酸,「12天也想閃廢到笑,少12天就考不上研究所。」
找愛滋病患當替身免當兵 為結婚自首讓6案全爆開
陳姓男子不想當兵,找愛滋病男患者替他體檢獲得免役體位,事後欲與女友結婚,卻因屢被衛生單位通知回診,擔心結不了婚,向台北地檢署自首,檢方偵辦後,發現另有吳姓、邱姓等5名役齡男子自2017年到2019年間,分別以2萬到3萬元代價找該愛滋病患頂替體檢逃避兵役,涉犯《妨害兵役條例》、偽造文書等罪。由於陳男6人全認罪,檢方今天給予6人緩起訴,期間1年,各須支付公庫2至3萬元。該名愛滋病患事後死亡,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檢方懷疑該名愛滋病患生前多次替不同役男到多家知名醫療院所體檢,但醫療院所卻都未發現,將另案偵辦是否包庇不法。檢方調查,陳男不願服兵役,透過管道找該名愛滋病患幫忙,將身分證與健保卡等證件交給該病患,由該病患頂替陳男到醫療院所體檢,經醫療院所確認通報為HIV患者後,陳男取得「全國醫療服務卡」,陳再持此卡到各縣市指定兵役醫院複診來取得免役。陳男逃過兵役後,準備與相識多年的女友結婚,卻一再接獲衛生局社工師通知回診,陳男怕被貼上愛滋病標籤,結不了婚,主動向北檢自首。檢方循線查出這名愛滋病患,並從該人帳戶金流發現,另與5名男子有金錢往來;檢方傳喚5人到案說明,5人均坦承利用此方式逃避兵役,這5人各以2萬到3萬元現金交付給愛滋病患偽造HIV免役,之後又因接獲衛生局通知回診,該名病患曾向他們保證,再給他一筆錢就能夠搞定衛生單位,有人事後再匯款8000元到1萬元給該病患。案情曝光後,陳男6人已陸續去當兵。檢方審酌陳男6人均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其中陳男須支付公庫2萬元,另5人各須支付公庫3萬元;至於頂替役男的愛滋病患因去年底身亡,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