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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老師 大陸 老師 幼兒園 性侵彰化2歲童疑遭幼兒園女師指侵 回家哭喊「屁股痛痛」不願上學
彰化1間連鎖幼兒園傳出疑似「不當接觸」事件。一名家長指出,2歲多的兒子疑似遭到女助理老師不當接觸,造成肛門紅腫,男童因而恐懼上學,洗澡脫褲子都有陰影,連作夢都會大聲哭鬧喊叫「老師不要」、「 finger inside」。對此,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表示,已接獲校方通報,並依規定召開會議,調查期間,已將該名教保服務人員調離教學現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事情發生在彰化市一間連鎖準公共化幼兒園,家長於11月中旬,陸續發現兒子屁股紅腫、肛門微微擴張,甚至有肛門括約肌撕裂跡象,再經過半個多月,小男童肛門問題越來越嚴重,12月5日男童返家後,不斷的向家長哭喊「屁股痛痛」,經檢查才發現男童肛門擴張、紅腫,還有疑似脫皮屑屑,隔天帶去醫院驗傷,才知道是肛門擦傷,且疑似曾遭異物入侵。家長指控,孩子疑似遭幼兒園新來的助教女老師不當對待,造成肛門擦傷紅腫,如今懼怕上學,連洗澡脫褲子都有陰影,甚至還會在睡夢中哭喊大叫「老師不要」、「finger inside」,懷疑孩子遭到老師指侵。但當家長針對兒子肛門疑遭指侵一事詢問園方,得到的答案是:「絕無性侵,我們也很想知道答案。」據了解,男童就讀的班級有2名老師,分別是1名主教教師及1名助教老師,其中遭指控的助教老師新擔任幼幼班助理1個多月,並負責協助孩子們上完廁所後擦屁股,疑似在清理過程中發生不當對待。日前已知有2、3名幼童私處疑似受到傷害,是擦屁屁時不小心造成,或另有其他原因,仍須進一步深入調查。涉事幼兒園則表示,園方有收到家長通報,但是對於「性侵」指控予以否認,並強調已於第一時間通報,目前配合調查中,且涉案老師已沒有在任教,「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不方便發表言論。」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則表示,有接獲園方通報,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受理案件調查,並依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另外,為求慎重及維護幼生安全,於調查期間,已將該名教保服務人員調離教學現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跆拳道世錦賽台灣得佳績 基隆女中林侑萱奪金
基隆女中學生林侑萱日前於「香港跆拳道品勢世錦賽」以些微差距打敗南韓選手奪得金牌,5日晚間基女師生在桃園機場迎接兩位台灣之光。6日基女校方舉辦慶功宴,市長謝國樑與多位議員出席同賀。謝國樑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潛優選手黃金計畫」,培養具有潛力的選手,提升競技實力。教育處表示,2名奪牌選手都是來自基隆女中,分別是還在就讀高二的林侑萱與已畢業的簡湘玲。她們在香港舉辦的2024年世界跆拳道品勢錦標賽,分別奪得女子個人青年組金牌及女子U30團體組銀牌,為基隆市爭光。林侑萱本身是相當特別的「二刀流」,在品勢和對練項目都能達到優異的成績。林侑萱說,因為兩個項目都很喜歡,所以沒有取捨的問題。她也提到,在訓練時必須至泰山的道館以及國立體育大學練習,常常搭車回家就已經快半夜,但因為真的很熱愛跆拳道,所以不覺得累。在遭遇低潮時,則會吃小零食或「大哭一場」整理情緒。她表示,未來的目標是在亞運、奧運等賽事再度奪牌。教練簡育南指出,林侑萱這次能奪金相當不容易,有40多國的好手齊聚一堂,必須連贏6場才能拿到金牌,這也是基女睽違20多年再度拿到世錦賽金牌。而簡湘玲目前就讀國體大二年級,與隊友代表台灣參加女子U30團體組比賽奪下銀牌。簡湘玲與林侑萱同為基隆市「潛優選手黃金計畫」的一員,展現基隆培育跆拳道人才成果。謝國樑表示,市府透過「潛優選手黃金計畫」每年選拔優秀選手提供資源協助,今年計畫涵蓋林侑萱在內的5名基女選手及7名成功國中選手,基女跆拳道更被選為基層訓練站重點學校,並獲得40萬元補助,提供選手穩定後盾。教育處代理處長徐嬿立指出,基隆在跆拳道的發展上採用全方位策略,從國小社團啟蒙,到國高中體育班培養,達到三級銜接模式,成功實現選手的長期培育,市府將持續投入資源支持優秀選手,期待未來在更多國際賽事中見到基隆選手的身影,讓基隆在體育競技領域綻放更多光芒。基隆女中校長林三維則表示,選手的佳績離不開師生的辛勤努力,他期望全體學生能以此為榜樣,在各自領域中繼續突破自我,再創高峰。
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
37歲女師被詐團洗腦!想領3千萬現金遭阻 嗆警:我喜歡把錢扔水裡
大陸上海市普陀區一間銀行內,一名37歲女老師打算領取人民幣700萬元(約新台幣3139萬元)現金,還不願說出提款理由;銀行人員直覺有異,隨即報警求助。當地警方到場後,查到女老師曾轉帳給涉詐帳號,懷疑對方遭詐騙。面對警方勸阻,女子卻振振有詞,稱「我就喜歡把錢扔水裡,我喜歡看那個濺起來的水花」。《新民晚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28日,該名女老師當天前往上海市普陀區一間銀行,打算領取人民幣700萬元現金,還不願說出提款理由。警方獲報前往現場勸阻,不料對方執意提款,還嗆聲「是我自己心甘情願的,這叫騙嗎?」、「我就喜歡把錢扔水裡,我喜歡看那個濺起來的水花,那個會讓我開心」、「我覺得你們管得太寬了」。員警無奈表明,為了避免民眾遭受財產損失,這是警方必須要管的;但被詐騙集團洗腦的女老師堅稱,「這是我的隱私,跟你毫無關係。」見對方油鹽不進,警方最後只能對其帳戶進行保護性止付,歷經12天終於成功止損700多萬元。無獨有偶,上海楊浦區某社區今年3月25日也發生類似案件,兒子發現74歲老母親被騙後報警;面對警方的勸阻,老人始終聽不進去,甚至跪在地上求員警離開,口中不斷說著「謝謝你了,你們走吧,你們走吧。」警方動之以情,稱「知不知道看到你們這樣的被害人,我們心裡有多痛。」經過9小時勸阻,老人終於吐露實情,原來她遭遇了假冒公檢法騙局。
周興哲興奮與超跑同框 美女師妹動怒淚崩跳車
周興哲將推出入行十週年全新專輯,釋出先行曲〈巴黎的夜晚走走〉,MV邀請同門師妹何思靜和詹子萱聯合主演,自己不搶風頭,在MV唱到一半時才出現,只為讓兩位新生代優秀女星能多點發揮空間,他也表示拍這支MV相當過癮,因為導演安排麥拉倫跑車入鏡,讓愛車的他開心不已。周興哲新歌MV邀請何思靜和詹子萱演出。(圖/星空飛騰提供)MV裡有精彩對手戲的何思靜和詹子萱,兩人在現實生活中因合作同一部劇而結為好友,所以對起戲來默契十足,尤其何思靜一場奪車而出的哭戲,從不解、動怒到淚流滿面富涵層次,令人刮目相看,提到和周興哲對戲,她表示很榮幸,而且沒想到真的能如願以償坐上他開的超跑,覺得那個引擎聲令人血脈噴張,相當過癮又刺激。對於〈巴黎的夜晚走走〉的創作初衷,周興哲感性說:「人總是在旅程中特別勇敢,暫時逃離了現實的制約,內心就可以一種更輕盈、愉悅的節奏去感受、去實踐。包括說出『我愛你』這件事。」而適合發生在浪漫之都的,其實就可以發生在任何時空場景,這也是他以巴黎為出發點去創作的初衷。周興哲也想傳達,「我愛你」三個字是人類語言中最重要的發明,「至今尚無任何如此簡短的詞彙能夠取代,傳達如此精準慎重的情意。」周興哲祝福所有的歌迷,「只要勇氣足夠,就能夠堅定地開口說愛。」還不忘笑說:「聽我的歌,應該就很有告白的功效!」
死刑釋憲後首例…女師遭鐵鎚爆頭性侵慘死 兇手5度判死「逆轉逃死」定讞
男子劉志明在2014年尾隨陳姓退休女教師進入其車內後,持鐵鎚重擊她頭部13下,再加以性侵並咬掉她的乳頭,離開時更反鎖車門,造成陳女失血過多死亡,一審到更三審5度判死,但更四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且劉有更生改善可能,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例逆轉逃死刑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自白補強證據規定,及同法第161條第1項之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亦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意旨。更四審判決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本案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隙,事先謀劃、針對被害人下手之理由,量刑時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有關的一切情狀,及參酌醫院之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及2位鑑定人之意見,以就醫療角度而言,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等旨。最高法院指出,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意旨仍以更四審認定劉男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經核係置原判決所為明白論斷於不顧,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劉男因與女友分手又被對方封鎖電話,2014年12月3日上午,他到高雄左營市場閒逛,當時59歲陳姓女老師買完菜正要上車回家,他竟想搶車代步去找女友,強行打開車門,持鐵鎚重擊陳女頭部。陳遭重擊後癱倒在副駕駛座,劉因無法發動車輛,竟再攻擊,並脫下被害人衣物性侵,甚至咬下右乳頭吐棄在車內,搜刮身上2000元後逃逸,陳女因失血過多死亡。劉涉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刑10年,因未上訴確定。強盜殺人部分,歷審將他判死遭撤銷。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劉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送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年輕女師烈焰中緊抱學生到最後一刻!泰國火燒車23死 軍警醫護悲痛送最後一程
泰國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在1日發生一起嚴重的火燒車事故,一輛載有44名來自烏泰他尼府(Uthai Thani)的師生巴士,在校外教學的路途上爆胎後失控撞上護欄,並引發猛烈火勢,釀成慘重傷亡。這場悲劇奪走20名學生和3名教師的性命。其中一名身亡的老師,今年才剛從大學畢業投入職場,她被發現時雙手仍緊抱著學生直到最後一刻。年輕女師烈焰中緊抱學生至最後一刻 。(圖/翻攝自Khaosod English臉書) 根據泰國媒體《Khaosod》報導,這一名身亡的老師卡諾寬(Kanokwan Sripong)9月26日剛從學校畢業就投入職場,沒想到遇上死劫,報導還引述以協助弱勢族群出名的泰國名人坎塔(Kanthat Pongpaiboonvej)的說法,卡諾寬的屍體被發現時,還緊緊以雙手抱住一同受困的學生,「直到最後一刻還在盡老師的責任,直到最後一刻都這麼美麗」。這起火燒車意外發生後,搜救人員在現場找到20名學生和3名老師的屍體。(圖/翻攝自Khaosod English臉書) 根據報導,卡諾寬的母親看到新聞後,嘗試撥打女兒的電話但無人接聽,無法相信就此天人永隔。這輛巴士昨天載著44名來自烏泰他尼府(Uthai Thani)的師生進行校外教學之旅,大約在中午12點8分時,行經巴吞他尼府(PathumThani)的公路,因為爆胎撞上路邊護欄後起火燃燒。這起火燒車意外發生後,搜救人員在現場找到20名學生和3名老師的屍體。(圖/翻攝自Khaosod English臉書)這起火燒車意外發生後,搜救人員在現場找到20名學生和3名老師的屍體,報導稱,當時車上共有38名學童和6名老師,學童年紀介於3到9歲之間。針對這起火燒車事件的死者,包括大批的醫護人員和泰國軍警,事後也列隊在醫院外送罹難者最一程。大批的醫護人員和泰國軍警,事後也列隊在醫院外送罹難者最一程。(圖/翻攝自Khaosod English臉書)大批泰國民眾也在社群媒體上悼念卡諾寬以及其他兩位在火燒車意外中喪命的老師,至於肇事的駕駛沙曼(Saman)在意外發生後一度逃離現場,甚至把手機關機,不過他在1日深夜已主動向警方投案並接受調查。大批的醫護人員和泰國軍警,事後也列隊在醫院外送罹難者最一程。(圖/翻攝自Khaosod English臉書)
欠40萬卡債遭催繳!怒砸書包「直擊4歲童頭部」 幼兒園女師下場慘了
彰化1名丁姓幼兒園女老師因積欠40萬卡債被催繳,導致心情煩躁,今年2月間僅因4歲男童找不到書包,竟持裝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的書包砸向學童頭部,導致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受傷,氣得家長提告傷害。彰化地院審理後,考量丁女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丁女於民國113年2月間擔任彰化縣某幼兒園教保員及小班老師,僅因4歲男童一時找不到書包,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手持男童的書包(內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砸向他的頭部、臉部,致被害人受有左側眼瞼及眼周圍開放性傷口等傷害。丁女坦承犯行,辯稱自己因為收到信用卡催繳通知,金額有新臺幣40幾萬元,當天情緒上來沒有控制好,才會做出傷害男童的行為。彰化地院認為,被告為幼兒園之教保員及小班老師,本應保護、照料班上學童,卻因個人債務問題而未能控制情緒,以重量不輕之書包砸向年僅4歲之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受有上開傷害,則被告犯罪動機及行為實無足取,造成之損害不輕。法官審酌,被告固能坦承犯行,但因未能取得告訴人及其家屬之諒解,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告訴人達成調解或賠償其等損失之犯後態度。並考量被告前有竊盜前科,但無相類傷害前科之素行,且目前從事臨時工,月薪約2萬多元、需扶養母親之生活狀況,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幼兒園爆虐童!孩子被拎起拉扯「慘淪提線木偶」 涉案女師遭停職調查
又爆虐童事件!台中一名家長在臉書公開爆料,指她日前前往位於南屯區的某私立幼兒園接兒子放學時,卻驚見孩子的頸部、前胸有多處傷痕,控訴孩子遭到廖姓女師不當對待,事後廖姓女師雖坦承造成孩子受傷,但卻始終未開口道歉,讓她氣憤向市議員江和樹陳情。對此,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涉案教師暫時停職,全案正展開調查。該名家長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她於9月2日下午4時許前往幼兒園接孩子放學時,廖姓女師牽著兒子走出教室後,便向她親口坦承「造成孩子脖頸部位受傷」,但對方卻一直責怪孩子犯錯,絲毫沒有為自己動手不當管教孩子一事表達關切或致歉。家長透露,當晚她帶著兒子前往醫院驗傷,醫生檢查後確認孩子的右側頸部及前胸壁均有挫傷,氣得她立馬前往派出所報案。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齊聲撻伐,「支持提告,不能縱容這種事」、「太可惡了吧!看得出來指甲痕跡耶!!!!打成這樣」、「不能忍受!!!!!!欺負孩子的都不配當人」、「太心疼了吧~~如果是老師用成這樣,真的告死他欸!!」、「如果我的孩子真的是這樣被對待,我寧可被告,我也會公佈影像揭發這麼可惡的幼兒園。」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接獲陳情後,隨即陪同家長到幼兒園調閱監視器,從影片中可見,孩子不但被捏嘴巴,還被當成「提線木偶」般拎進教室,畫面令人相當心疼。對此,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涉案教師暫時停職,全案正展開調查中,並重申幼兒園應營造關愛、健康及安全的學習環境,教保人員也應該以溫暖、正向的態度管教幼兒,將持續督導幼兒園確實維護幼兒安全,關注其身心需求,以提供友善教保環境。
槓鈴深蹲「練到一半突倒地」當場無心跳!22歲幼教女師魂斷健身房
近年越來越多年輕人投入健身活動,不過相關憾事卻也時有耳聞,墨西哥阿韋拉州(Coahuila)一名22歲幼稚園女教師亞莉安娜(Ariatna Lizeth Mata Esparza)近日前往健身房運動時,疑因「槓鈴深蹲」重量不堪負荷,竟當場倒地猝逝。綜合《每日郵報》、《鏡報》等外媒報導,該起猝死意外發生於本月16日,當時亞莉安娜前往位於阿韋拉州托雷翁市(Torreón)的一間健身房重訓,怎料她舉著槓鈴進行深蹲訓練時卻突然昏倒在地,目擊民眾嚇壞急忙通報救護車,直至醫護人員趕抵現場才發現,亞莉安娜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當場宣布死亡。當地檢方表示,經屍檢發現,亞莉安娜是因缺氧致死,且伴隨非創傷性顱內出血、全身性血栓,目前尚不清楚死者是否罹患其他潛在疾病,不過報告指出她的心臟並無異狀。對此,專家表示,太過劇烈的有氧運動或是重量訓練,都會導致缺氧的情況發生,研判亞莉安娜可能是因槓鈴重量太重超過體力負荷,才釀成悲劇的發生。聽聞噩耗後,亞莉安娜的母親悲痛發文,心碎直呼「我的公主、我的女孩,你走了,給我們留下了空虛的靈魂和破碎的心,盡情地飛吧,飛得越高越好!我愛妳,我的公主。」
豔遇變殺機!女師海外度假「戀上Tinder男」 身中多刀慘死遭全裸棄屍
俄羅斯一名大學講師到非洲島國模里西斯(Republic of Mauritius)度假,家人某日卻收到她傳來的訊息,要求「別再聯絡我」後就此失聯,原來她已遭交友軟體認識的新男友殺害,棄屍林中。據《太陽報》報導,29歲的俄國女子札莉亞‧沙米古洛瓦(Zaliya Shamigulova)是俄羅斯烏拉爾地區車里雅賓斯克市一所大學的講師,曾擔任2014年索契冬奧火炬手。她近日到有「天堂島嶼」之稱的模里西斯度假,但在某日出門後失聯。據了解,札莉亞17日在離開模里西斯弗利康弗拉克海灘(Flic En Flac Beach)的出租公寓後失蹤,有監視器捕捉到她身穿藍白相間的洋裝,坐進一輛由當地男性駕駛的藍色豐田汽車,隨後失去消息。同行的女性旅伴在19日香當地警方通報札莉亞失蹤的消息。據稱,札莉亞失蹤後不久,她遠在俄國的家人就收到她發送的訊息,聲稱她決定「消失」,要求家人別再聯絡她。未料她的屍體22日在當地一處住宅區附近的樹林裡被發現,身上不僅一絲不掛,還有多處刀傷。當地警方逮捕一名男性嫌犯,29歲的IT工程師普雅維辛‧桑杜爾(Puryavirsingh Sundur)。他向當地警方供稱是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認識札莉亞,並稱自己深愛著她,想和她結婚。但17日開車載她出門遊玩,發現札莉亞「對他不忠」,因此憤而拔刀將她殺害,剝光衣服後埋屍,再假冒札莉亞名義傳訊息給她的家人。警方目前仍在調查他是否有共犯。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遊覽車成火球…女師遺體緊抱4童 遺愛24年「重傷率降9成」
桃園平鎮32年前發生一起幼兒園「火燒遊覽車」意外,奪走23條人命,當時隨車老師林靖娟為了搶救車上的學生,奮不顧身衝進火海,用肉身緊緊護住孩子,最後命喪火窟。之後,林靖娟老師被入祀忠烈祠;交通部更於事發後3個月就完成修法,明文規範遊覽車定期檢驗項目;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也應運而生,至今仍在守護兒童安全。1992年5月15日,台北市私立健康幼兒園共180多位師生及家長租遊覽車前往六福村野生動物園郊遊,不料路途中一輛車電線走火,全車瞬間陷入火海,更糟糕的是車上滅火器已逾期超過3年無法使用。隨後趕到的消防隊雖迅速將火勢撲滅,但遊覽車幾乎已全部燒毀。此事件造成2位學生家長、老師林靖娟及20位學童罹難,而林靖娟老師當時本已帶著6名學童脫險,但她不顧烈火折返,她的遺體被發現時,懷中還緊緊抱著4個孩子。事故發生隔天,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連同北市監理處人員至現場勘驗,發現事故遊覽車車齡7年,且經營者為增加載客數,指示司機非法更換及加裝座椅,導致座椅間距變小;安全門也經過改造,司機更沒有行前檢查安全門,導致失火時後座無法逃生。遊覽車被火燒後已面目全非。(圖/報系資料照)得知勘驗結果的教育部立即下令:所有幼稚園校外旅遊教學活動,範圍不得超過該縣市;各級學校之校外旅遊教學活動,租用車輛之車齡不得超過3年。交通部公路總局也因此決定修法,將安全門及滅火器、車用電器設備(含電視機及冰箱),以及車內是否有放置易燃物等,深度納入遊覽車定期檢驗,並且限制違規大客車在道路上行駛,《道路安全規則》第39條「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創下紀錄在短短3個月內,即1992年11月15日就完成修正並發布。據統計,自1992年修法後到2016年,24年間,幼兒專用車事故重傷率大幅下降9成,從每年65人重傷減少到每年剩5人。1993年9月17日,遊覽車司機楊清友、泰北交通公司負責人連麗雲因業務過失致死罪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2004年12月31日,健康幼稚園董事長吳文道、園長楊聰慧、總務主任趙國芳3人,也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遭處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8月及緩刑3年、有期徒刑6月定讞。另外,為了紀念林靖娟的勇舉,罹難者家屬與時任立法委員林志嘉等社會熱心人士,在1993年4月3日共同發起成立了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積極投入推動與兒童安全相關的法令修正及教育宣導,並提高社會大眾對兒童安全的重視。1999年9月3日,臺北市忠烈祠將林靖娟的牌位入祀,成為第一位入祀忠烈祠的非軍人烈士。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劉煥榮被捕後,在獄中洗心革面,除了發起募捐,還著書聲援拯救雛妓運動,讓不少民意代表為之動容。據悉,劉煥榮臨刑前,曾感慨說:「我不是英雄,警界才有英雄。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中,奮不顧身救人而喪生的林靖娟老師才是真正的英雄!」劉煥榮被捕後,在獄中洗心革面,於1993年3月23日伏法。(圖/報系資料照)
高中女教師涉嫌性侵男學生 監委建議設「性平事件男性諮詢與申訴管道」
花蓮縣某高中2022年接獲陳情,有女教師疑利用教師身分,涉嫌性侵男高中生,該校多年後接獲舉報才進行調查。監察委員紀惠容16日表示,為避免師、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高風險關係,請教育部落實相關防治措施,並研議設置教育體制內「性平事件男性諮詢與申訴管道」。紀惠容指出,女教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關係,已違反「教師法」規定,不符合法令對於教師專業倫理之要求。師生關係容有上對下之地位差距,教育部允應審酌本案肇因及脈絡,並關注「女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行為」之類案為鑒,研議落實相關防治措施,避免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高風險關係。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衛福部民國93年設立「男性關懷專線」,112年計有1665位男性被害人,其中1293位男性被害人未滿18歲,占男性性侵害案件受暴人數比率為77.66%,顯示未成年男性受性侵害人數比率較成年男性高,近年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占全體被害人之比率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紀惠容續指,另教育部統計,103年至111年「校園性騷擾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365人以上,至多達759人,「校園性侵害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44人以上,至多達124人。她認為,這些資料均顯示,男性受害者人數有上升趨勢,教育部需評估男學生的情感教育及性平事件的諮詢與申訴專線之設置,這有待主管機關併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普查」規定,加強布建及宣導。紀惠容提醒,教育部於106年已函知各大專校院及國教署,如有未經整合致生「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其一漏未或延遲通報,將依法審酌予以裁罰,但該案發學校遲延社政通報,已有違性平法之規定;教育部允應本於權責,充實新任性平事件承辦人員案件處理知能,並提供各校諮詢相關具實務經驗專家人員管道,以符性平法立法意旨。
爸爸反對!女師分手公務員男友 30年後兒子遭「女方父親反對」…竟是前任
緣分相當奇妙!桃園市有一對男女在30多年前,因為女方父親的反對,兩人無緣結婚,只能各自嫁娶,沒想到30多年後,這對前男女朋友竟然變成了親家。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日前分享了這個故事,表示一名張姓女講師在30多年前參加該中心的聯誼活動,認識了一名公立大學碩士畢業的公務員,兩人交往半年多後決定共度餘生,女講師對男方的個性、嗜好和生活習慣非常了解,知道他喜歡喝日本某品牌的咖啡和某種甜食,但最終因女方父親的反對而分手,兩人也各自嫁娶。多年後,張姓女講師結婚生子,她再次通過聯誼中心為兒子尋找另一半,認識了一位在科技公司工作的女孩。兩人相處融洽,但女方父親認為女兒收入比男方多,而反對這段關係,經過幾次接觸後,女講師意外發現,女方的父親竟然就是當年那位無緣的男友。於是女講師叮囑兒子買日本某品牌的咖啡和某種甜食討好對方,而後這招果然奏效,兒子順利贏得了女方父親的好感。雙方訂婚前夕,女方父親才得知女兒要嫁給當年無緣戀人的兒子,這也讓他不禁感慨,「當年無緣成夫妻,如今反倒成了親家,真是太不可思議了」。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這在以前不發達的年代可能很常見」、「東方奇談秘聞錄」、「 因為那個都有因果關係啊!上輩子早就都認識的人了」、「女講師還一直記得男方喜好,難道…」、「親上加親,融合成大家庭」。
陸女師唆使全班輪流打同學?「離譜畫面瘋傳」她慘了 教育局回應
大陸一段「廣東揭陽惠來縣一女教師課堂授意26名學生輪流拍打一男生」的視頻近日衝上熱搜。對此,涉事的葵潭鎮興星學校工作人員回應,涉事老師已被開除,被打的小孩沒有受傷。當地教育局表示,正在調查處理,並將向社會通報處理結果。《奔流新聞》報導,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於5月16日13時47分,一名女教師坐在講台的椅子上,身旁站著一名男孩;女教師左手抓著男孩的手腕,並示意坐在教室一側的一組學生走上講台從背後拍打男孩;之後,坐在教室另一側的一組學生走上講台接著拍打該男孩;也有一部分學生坐在座位上沒有動。男孩家長發布視頻稱,「見過學生霸淩的,還沒見過老師帶頭霸淩的,從視頻畫面看出,同學們是排隊上去拍打的,其中有些孩子很善良,即便老師要求打,也只是輕輕地拍了一下,但畢竟參與的人數太多了。事後觀看監控視頻發現,共有26名學生參與打人行為,期間,被打男孩嘗試逃離,但被該老師拽住了衣袖。」家長透露,「孩子放學回家後哭得眼睛紅紅的,並伴隨著肚子痛、頭痛,腿上還有被踢後留下的淤青,查看學校監控後才發現了此事。」家長聲稱,孩子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被打,肯定會造成一定的心理陰影,他們擔心孩子以後不知該如何在班裡待下去,他豈不成了同學說欺負就欺負的對象?對此,興星學校工作人員回應,「事發後,涉事老師就已經被學校開除了,被打的學生也進行了身體檢查,沒有問題,也已正常上學,這個事已經來來回回說了無數遍了。」惠來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則表示,「此事正在調查處理,而且處理結果將向社會通報。」
虐殺性侵退休女師改判無期 基層法官痛批許宗力愛名
近期對於死刑是否存廢引發討論,而高雄男子劉志明虐殺性侵師鐸獎退休女老師,5度判死,最高法院發回,7日高雄高分院判無期徒刑。此消息讓被害家屬憤怒,更有基層法官批司法院長許宗力,「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基層法官在內部論壇發文,標題為,「許宗力與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們」,他表示,「左營哈囉市場退休女老師命案,果然在今天經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這件起訴後,一直到更三審都是死刑,最高法院的兄弟姐妹們不屈不撓,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終於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扛不住了。」法官說,「我無意涉入死刑存廢的正反意見,但現在死刑就是規定在那邊,你最高法院兄弟姐妹認為違憲,對這些怎麼想都該判極刑的案件,就應該直球面對聲請釋憲,而不是用這個極度浪費司法資源的方式,對下級審、被害人家屬以及一般善良民眾慢剮凌遲,合理懷疑這是不是在司法圈內一帶一入的高升提拔模式下,為了升官獲重用而形成的共犯結構?」法官指出,「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因此需要進行一些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質不判死刑,那麼為了實質不判死刑,就要找些會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會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院長的基礎建設。」法官表示,「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但他們被一帶一入過,知道這是個有用的東西,於是再用上述的一帶一入壓力情境逼下級審就範,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司法獨立可能有,只是越上面越少吧,因此,讓下級審又累又無成就感也羞於提及自己是法官的,不只許宗力,還有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姐妹們。」據悉,2014年12月,失業男劉志明因不滿被分手,騎車到高雄哈囉市場,發現陳姓退休老師搶她汽車,拿鐵鎚猛敲她,並用手指性侵,把她的乳頭咬掉,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劉不是計畫犯案,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養不教誰之過?女老師遭小六男童羞辱「妳被O到」 提告後家長賠慘了
台北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男童在上課期間嬉鬧,還當著全班同學向女老師嗆聲「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針對該言論向男童及其家長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男童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女老師3萬5千元。被告針對敗訴部分上訴被駁回,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女老師正在教室上課,被告男童與座位旁同學嬉鬧,並出言侮辱老師稱「妳被O到了」;老師不堪受辱,認為男童言論侵害她的人格、職業尊嚴,向男童及其父母提告求償20萬。男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辯稱,當下教室現場混亂,並非所有人聽到男童說話,且主張教師應該透過性平教育,而非以訴訟方式解決。北院勘驗錄音檔發現,事發當下男童當全班面說「妳被O到了」,許多學生聽罷哄堂大笑、喧嘩,女師指責男童說話不好聽,教室內同學仍持續起鬨,還有其他男學生起鬨說:「老師被O到了」、「就是那個O精」等。法官審後認為,男童當時已為國小六年級學生,理應清楚自己言論帶有性暗示且對女性不尊重,故認定行為已對女老師名譽造成損害,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官指出,男童不尊重女老師教學專業,以性羞辱方式當眾使其難堪,父母亦未約束男童在校言行,審酌父為工程師、母為國小教師、男童現為國中一年級學生,判處男童及父母連帶賠償3萬5千元。案經上訴,北院認定原判決無誤後駁回,全案確定。
驚世女師大玩師生戀!揪國中女上摩鐵還「種草莓」 離譜對話曝光
24歲楊姓國中女老師與校內女學生甲女(化名)發展師生戀,2人不僅對話鹹濕,還多次在摩鐵、楊女車上及住處等地發生親密行為,楊女甚至用手指對其施行性行為,就連會考當天凌晨,楊女還開車載甲女直奔摩鐵溫存。女學生父親發現女兒頸部有「種草莓」吻痕,追問後得知上情,憤而對楊女提告。判決書指出,楊女於民國112年間擔任臺中市某國中之老師,其明知校內學生甲女於112年5月至8月間僅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卻與甲女於通訊軟體LINE上相互聯繫時,頻有曖昧言詞,並於112年5月20日凌晨1時23分許載她到摩鐵開房間,以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頸部造成吻痕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6月14日中午12時許,楊女搭載甲女至其位於台中市清水區住處,於同日中午12時許至下午4時許,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5日晚間8時許,甲女自行搭乘計程車前往楊女住處,於同日晚間8時至8時30分許,楊女以抱住及親吻甲女,並撫摸胸部及性器部位之方式,對甲女為猥褻行為1次。112年7月18日上午10時59分許,楊女搭載甲女至摩鐵,飲用酒類後,自同日上午10時59分至中午12時23分許,抱住及親吻甲女,用嘴吸吮甲女之頸部造成吻痕,以手撫摸甲女胸部,並以手指插入甲女性器之方式,對甲女為性交行為1次。楊女否認和甲女發生關係,辯稱2人僅有親吻、擁抱等行為。檢方查出,楊女曾傳訊給甲女稱「真的每次摸到都很濕」、「自從跟你打砲之後我沒有跟別人打過了!」、「好啦你也記得山(刪)紀錄」、「這些對話」、「太危險」、「等一下換我me too」等語,顯見被告確實曾撫摸甲女身體、胸部、下體,並將手指放進甲女之陰道內。台中地院審酌,被告在甲女就讀之國中擔任女老師,本應遵守師生分際,明知甲女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女,思慮尚欠成熟,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仍未能克制己身情慾衝動,對甲女為猥褻及性交行為,使甲女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受有不良影響,所為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