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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 女同事 出軌 Dcard 外遇海歸單身男同事超夯!實習妹「這招」屌打女主管贏了 他看傻:年輕女生超拼?
好對象每個人都想遇到,但不夠有企圖心,恐怕先成為別人的另一半。一名男網友分享,組上新來的黃金單身漢吸引了不少女同事注意,最後跟大四實習生在一起,「我聽到不知道是不是現在年輕女生都這麼拼嗎?還是上年紀的女生真的就顧慮比較多。」原PO在Dcard表示,目前在美商大公司工作,最近組上來了一個黃金單身漢同事A,30歲左右、年薪超過250萬、長相算帥、海歸MBA,一來就吸引許多單身女生的好奇心,而B女是大四實習生,長相漂亮且是個活力十足的小妹妹,第一天就請他去幫忙要同事A的IG,至於C女則是人資的小主管,年紀大約33歲,長相不差,聽說都會跟別人說自己有追求者,但不願意接受。原PO透露,C女也來打探消息,但就是拐彎抹角詢問房子是否為自有、有無女友,2周後又以工作為由找他聊聊,去了會議室後,大意就是她調查了,也猶豫了很久,覺得同事A雖然跟她的理想還差一點點,但自己年紀大了希望有個伴侶,希望他幫忙介紹、撮合。原PO提到,不過中午吃飯後得知,A男已經跟B女在一起了,2個人過年還要一起去日本玩,細問之下才知,B女知道A男喜歡吃拉麵,便刻意去打卡拉麵店,或去A男的愛店排隊,有次還真遇到就聊了起來,之後2人常一起排隊,女方還主動告白,整個就是情緒價值滿滿,「我聽到不知道是不是現在年輕女生都這麼拼嗎?還是上年紀的女生真的就顧慮比較多。」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只能請她繼續挑、慢慢挑了,光看這樣的敘述就知道A男的外在條件也很棒」、「覺得跟年齡沒什麼絕對關係,都是漂亮女生的前提下,個性好、夠不夠主動才是關鍵」、「C是主管難免要比較愛惜羽毛,實習生沒什麼包袱,先不管有沒有B存在,C如果跟B一樣衝,發生了什麼又沒有進入穩定關係,傳出去麻煩」。
桃園人妻「路過旅館」驚見老公機車 意外抓出小三女同事怒告
桃園一名蔣姓人妻外出時,意外發現曾姓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而後果真發現丈夫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甚至在旅館遭逮個正著,憤而提告陸姓女同事,求償200萬元,近期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蔣姓人妻表示,她早在2021年間便懷疑曾姓老公與陸姓女同事有曖昧行為,但當時曾姓老公否認,今年6月夫妻因吵架分居,丈夫搬回父母家。不料陸姓女同事趁機約丈夫碰面,兩人關係曝光。蔣姓人妻敘述,某日晚間她致電丈夫卻被拒接,隨後外出途中意外發現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她要求旅館人員協助聯繫,結果丈夫與陸姓女同事一起現身。蔣姓人妻也當場質問兩人是否發生性行為,對方均未否認,5天後陸姓女同事又以「家中大門壞了需修理」為由邀請曾姓丈夫到家過夜,並發生關係,讓人妻無法接受,決定對陸姓女同事提告。陸姓女同事辯稱,她與曾姓丈夫僅是普通同事,對方的已婚身份她並不知情,雙方也未發生性行為。然而法院查證兩人曾在旅館共處一室。法官認為,根據常情,一般男女同事若非有親密關係,難以解釋為何會相約在旅館見面,即使當日未發生性行為,仍可認定已侵害人妻的配偶權。此外,法官指出,陸姓女同事本身也有配偶,理應更加謹慎對待與異性的關係,但她的行為顯然有違常理,因此對其辯詞不予採信。最終法院裁定陸姓女同事賠償人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老公「太熱心」堅持要載已離婚女同事出遊 人妻無助嘆:是我腦補太多?
這真的沒問題嗎?一名人妻抱怨,老公長期「熱心幫助」女同事,不僅會去載女同事和對方的小孩、去日本玩時幫對方代購大量成衣,還曾因女同事在臉書上「指桑罵槐」責罵而難過到哭。這讓人妻無奈道,她和老公因此發生爭執,這幾天2人都不說話,「我是不是太忍氣吞聲,一直包容退讓,造成現在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溝通解決這個衝突,實在很無助」。這名人妻在Dcard上以「因為老公想開車載女同事一同出遊而吵架」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和老公是在前公司認識後結婚,2人沒有小孩,她先行離職後,依舊與前同事有聯絡,也會和幾位要好的同事每年相約帶家人小孩一同出遊。怎料,在這次旅遊前,這位女同事與丈夫離婚了,男方也退出群組並告知不會再參與旅遊,而這也讓原PO十分擔心「該不會我們家要幫忙載這位女同事和她兒子吧?」後來,原PO傳訊息給老公說了「不想要」,老公卻回她「原因,給我說服我的原因」、「女同事可以幫他開車」。原PO也透露,其實之前的「事件」就讓她有點陰影,像是他們曾招待這位女同事和她的兒子、另外一位同事來家裡吃飯,原本老公已經講好要先去拿餐,當天卻先「順路」載了女同事和她兒子,再加上恰好遇到大塞車,等到他們回到家時,菜餚早已經冷掉。除此之外,女同事曾說到日本成衣更便宜,想請原PO老公去旅遊時幫忙帶幾件成衣,讓原PO相當無言「老公也幫表姐家帶回來至少9件羽絨外套,最後他的29吋行李爆炸,在機場又採購一堆土產,跟我碎念手提很重,東西真的太多搭不了機捷,自己花了1300坐計程車回家」。原PO還爆料,老公曾因為女同事在臉書上以「指桑罵槐」責罵,為此難過到哭,「他們不互動好幾年,老公還是秉持『人家虐我,我仍愛他們如一』的大愛」。最後,原PO坦言,「看到『她可以幫我開車』,這句也很傷心,所以你寧願不顧家人老婆的感受,有人開車比較重要?當時我也氣不過,但還是裝開玩笑回『那就你們去嗎XD?你需要一個會幫你開車的人的話』,最後他甚至講出我可以走了(離開、滾出去的意思),我也是真的心寒」。貼文曝光後,網友們也紛紛為原PO抱不平,「我感受不到他對你的尊重耶,這種踩到線的事情,不應該開玩笑語氣,你可以更有力而溫柔的告訴他,你的不舒服」、「你老公暗戀她喔?什麼舔狗模式?」、「沒小孩可以離婚了,他根本不愛妳」、「會不會你老公喜歡那位女同事?不然怎麼一直任那位女同事予取於求…他寧願不讓那位女同事受委屈,也要原PO受委屈,感覺就很奇怪」、「難怪你們會結婚。只有妳會包容這種根本到處當舔狗的行為。」、「你到底為什麼不說出自己的真實感受,你是老婆絕對有資格大發雷霆,看不懂你在忍什麼」。
與女同事起爭執反控「性騷擾」 男子遭台積電禁入廠區工作提告求償又敗訴
一名在台積電工作的協力商員工阿德(化名),因與同事小美(化名)發生糾紛,後續被謠傳成是「性騷擾」。而阿德也因此遭台積電禁入部分廠區工作。為此,阿德向原公司提出精神慰撫金70萬元的賠償請求,但近日遭台南地方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於2022年,阿德與當時的同事小美因日常爭執,後續被遭小美控訴性騷擾。雖然整起案件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儘管案件最終達成共識,雙方協議以2萬元達成和解。但阿德聲稱,此事件發生後,公司內流傳不實傳聞,自己也因此遭台積電通知禁止進入台南3個廠區工作,這對他的聲譽與工作權造成嚴重損害。而阿德也認為,此事件應由原公司的管理層負責,所以向法院提告,並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但後來阿德又追加要求小美調離現職,並將賠償金額提高至70萬元。對此,原公司則強烈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公司從未向台積電提供任何涉及阿德或小美的陳述,並指出阿德早在2020年便已離職。原公司認為,阿德所指的不實流言並非由現任員工散佈,小美若曾向台積電陳述任何內容,這屬於其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因此公司不須為此負責。此外,阿德未能舉證證明台積電實施限制的具體原因,認為阿德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後續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德無法明確指出原公司或其員工的侵權行為,也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台積電的限制措施源於不實指控。根據法院調查,阿德追加提出的40萬元賠償請求也超過法律規定的2年請求時效,該部分訴求亦不成立。綜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終判決駁回阿德的全部訴求。
員警自爆女同事野戰「極樂派出所」? 分局回應了
台南市新營警分局鹽水分駐所一名男警員的IG限時動態,18日凌晨自爆與一名女同事在派出所寢室、樓梯間或兩人巡邏時都維持不正當男女兼肉體關係,引發網友熱議「警察生活就是精彩」。新營警分局20日回應,調查確認該貼文是遭人冒名杜撰張貼,內容並非屬實,2名員警均單身,現已截圖存證,不排除提告捍衛清白。IG限時動態內文指出,「2024年11月中旬,我跟我在保五支援鑑水所的陳院X女同事回家睡覺,與這位女同事各自都有男女朋友,被33發現帶回家後,33當下與我談了分手,但我還是放不下這段感情,為了得到33的原諒與信任,我在我的限動表達我的不應該」「從11月發生事件後,現在已經12月了,我與這位女同事,在派出所的寢室裡、樓梯間或兩人巡邏時,都還一直維持著不正當的男女兼肉體關係,我明明知道這位女同事跟公司很多人玩過,也是個很愛玩的女生,我卻還是把持不住,背叛了33」新營警分局回應指出,這篇IG限時動態曝光後,警方展開調查,經查該2名員警均未婚,男警表示該貼文是遭人冒名杜撰張貼,2員均否認貼文內容,且不排除對不實貼文內容截圖提告。新營警分局強調,警方已確認貼文內容確屬冒名杜撰張貼,並非屬實,同時查無2名員警如貼文所指違反警紀規定的相關實據。針對該則不實貼文詆毀新營警分局警察機關形象,新營警分局將對該行為人依法究辦。
向已婚女同事傳訊「麼麼噠」 男被公司開除:表達欣賞沒性暗示
大陸安徽宣城一名70後(1970年後生)男子楊昆(化名)日前被控騷擾已婚女同事,傳訊息說,「我想妳」、「麼麼噠」、「喜歡妳」等,女同事最後不堪騷擾離職,公司也開除楊昆,阿國要求賠償金,雙方鬧上法院。判決書指出,公司主張,2023年9月26日,公司要解雇楊昆,因為他從2022年8月擔任倉管一職以來,多次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務,也經常出錯,跟業務員發生爭執,和主管也爆衝突,影響到他人,楊昆還多次在上班時間睡覺,無故遲到、早退等。不僅如此,公司說,楊昆在公司向女員工發曖昧訊息,傳「麼麼噠、喜歡妳」,讓女方家屬來公司鬧,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所以要他離職。楊昆因不服仲裁也提訴訟。楊昆辯稱,他沒用輕佻、下流的言語騷擾女同事,他的微信出現「喜歡妳、麼麼噠」等詞,是表達個人的欣賞和讚美,沒有性暗示的意思。法院看了聊天紀錄,楊昆跟已婚女同事說,看到她手比愛心,跟其他同事交談,他妒忌死了,「因為喜歡你,所以感到很彆扭。」法院認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或開除員工,是最嚴重處分,但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對主張解雇不違法,也不給賠償金的請求,本院不支持。法官最後判公司要賠償楊昆3.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4萬元)。至於楊昆有無性騷擾,法官認為,楊昆稱傳「喜歡妳」、「麼麼噠」只是欣賞,但「麼麼噠」可用於情侶、長輩、親友間,楊昆明知對方已婚,還是發不洽當內容,雖沒明顯性騷擾,還是侵犯人格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北男偷吃女同事「還養私生子」 正宮1理由只提告老公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和翁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然而洪男卻和同事曖昧,甚至多次出軌對方,翁姓女子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洪男賠償精神損害。判決書指出,翁女指控丈夫與第三者有曖昧關係並導致對方懷孕,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翁女表示,她與洪男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丈夫因工作認識了一名女同事,兩人互動頻繁,且自2022年10月起展開曖昧關係,甚至互稱「寶寶」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同事懷孕。丈夫與女同事還計劃共同撫養孩子,此事使得自己身心受創,並認為丈夫嚴重違反夫妻互信,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遂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翁女最初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丈夫及女同事共同賠償50萬元,然而翁女後來與女同事達成調解,女同事支付了25萬元賠償金。法院認定,這筆金額相當於女同事應分擔的責任,已完成清償。翁女遂將訴求變更為,要求丈夫支付剩餘的25萬元,而洪男在法院通知下,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抗辯。法院依法視同洪男對翁女的指控事實承認。法院認為,洪男與女同事的親密行為已超出一般正常社交範圍,且對妻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構成對婚姻權益的重大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婚姻契約互負忠誠義務,丈夫的行為已違反該義務,應對妻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法院考量夫妻婚後育有一名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妻子需要丈夫協力扶持家庭,但丈夫的外遇行為更加深了對妻子的傷害。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及其他情節,法院認為,翁女請求的25萬元賠償金屬合理範圍,該案可上訴。
想帶6歲兒體驗泡湯!母煩惱「能否帶進女湯」 引網論戰
冬天到日本旅遊,不免俗都會到當地體驗泡湯,而一名母親近日在網路上發文提問,表示她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因此她要獨自帶6歲兒子去玩。不過,因為兒子想要體驗日本的泡湯,因此讓她相當苦惱,不知道要託付給其他男性團員去男湯,還是將孩子一起帶進去女湯,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一名母親近日在PTT中發文,表示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因此只有她帶著6歲兒子一起去旅遊。不過,因為兒子想要體驗泡湯,而她又沒有在日本泡過湯,因此非常擔心,因為她不知小孩子能否一起帶進女湯,但如果要託付給給其他男性團員去泡,真的出了什麼事,男性團員也沒辦法負責。因此原PO便詢問網友們「想請教一下日本泡湯,有沒有年齡限制是幾歲沒辦法跟著父母進去一起泡的,難得的日本旅遊,真的想去體驗看看。」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有些人表示「兩方案皆不建議:女湯,請考慮別的女生心情;男湯,請勿將責任托付他人」、「看浴場規定,通常都是限制6歲以下,員旅應該要看妳其他女同事的觀感吧,她們不在意小孩年齡又在限制內,不要在裡面嬉戲打鬧沒什麼不可以吧」、「拜託不要造成別人困擾,要帶小孩泡請找私人湯屋或家庭湯屋」、「全裸湯完全不會想要看到異性欸,泡個室很難?」。也有網友給出建議「問看看住的旅館有沒有貸切」、「還是建議貸切啦,像樣的溫泉旅館應該都會有,有的還是免費」、「到時候直接請導遊問旅館規定不就好了」、「我有帶過,就只有大浴場,事先問一下前台」。
目睹張軒睿韓寧甜密吻戲 陳語安要求加入
張軒睿、韓寧在最新的《不愛,愛》中,浪漫上演奶油之吻,布料卻被飾演前女友的陳語安撞見,三人關係微妙。不過,演員們私下感情都很好,常會互相開玩笑,演到親親橋段時,陳語安還會故意問張軒睿說:「我可以加入你們的親親嗎? 就是三方親親的意思!」讓拍攝現場充滿樂趣和歡樂。對於劇中控制狂男友的行徑,韓寧說:「講到控制狂,我自己好像在生活的瑣事上有點這傾向!因為我有潔癖,很在意生活習慣好不好,例如:髒衣服不能丟床上、雜物不能放在不該放的地方之類的,這些就會比較控制。」但她強調感情上無法接受像劇中志豪那樣的情感控制狂,「我希望對方不要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對我好,而是能跟我溝通,互相理解。」《不愛,愛》本週迎來甜點店開幕。(圖/良人行、東森電視)另外,演甜點店員工的曾向鎮,受到網友廣泛討論。劇中他玩交友軟體,和女同事有著「有性無愛」的關係。曾向鎮表示:「現實生活中我沒有用交友軟體,因為我是個很慢熱的人,即使喜歡上一個人我也不會很主動,可能因此會錯過一些緣分。」曾向鎮坦言岳驕這個角色的挑戰不小,尤其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把一堆台詞講出來,短短兩秒鐘一句台詞多達20個字,拍攝過程很常講到舌頭打結。「更難忘的是,在拍攝時常會出現令我垂涎欲滴的甜點,我要克制自己忍住不去吃,這才是大挑戰啊!」
他拿紙筒「打女同事屁股」挨告性騷擾拘役30天 檢方認「罰太輕」上訴遭駁回
高雄一名在某餐廳任職的劉姓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間拿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同事小美(化名)的臀部,讓對方氣得提告性騷擾。一審時,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雙方並未達成和解,認為刑責過輕,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小美均任職於高雄市某餐廳,而在2023年3月3日晚間6時至8時間,劉男趁著小美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持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小美了臀部。小美當場感覺不適,趕緊向警方報案,在偕同另一位證人向警方證述後,劉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檢方認為他涉案程度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審判程序。高雄地院審理,劉男於開庭時坦承不諱,且其犯行有證人及監視器截圖佐證,足認劉男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性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男犯後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沒有悔意,刑責過於輕微,請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則指出,其量刑沒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情形,認為原審量刑尚稱妥適,判定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得知「破公司紀錄」超正女同事單身…好奇問原因 網吐槽:大概都遇到你們這種男的
有名男網友分享,最近公司來了位女同事,長相精緻、身材高挑、皮膚白,每個男同事看到都嚇一跳,紛紛都説破了公司的創史紀錄,從來沒有這麼漂亮的女生進來過,那位女同事剛好分到他的部門,在和對方聊天後發現是個內向的人,都要主動問她私人的事才會說,而從聊天得知她目前單身。對此,他不禁好奇問「好想知道正妹會單身的想法,有沒有正妹能告訴我為什麼會單身嗎?」該名網友於日前在Dcard發文指,最近公司來了1位女同事,長相十分有氣質,五官好看,眼睛大、鼻子挺、嘴巴小、臉型鵝蛋臉,且身高算高,皮膚又白皙,每個男同事看到都嚇一跳,紛紛都説破了公司的創史紀錄,從來沒有這麼漂亮的女生進來公司過,公司裡的大叔還說看到那女同事後,瞬間後悔自己已經結婚了。而那女同事剛好分到他的部門,原PO和她聊天後發現對方是個內向的人,除了公事外很少聊其他的事,都要主動問私人的事對方才會說,從聊天得知對方的感情狀況目前是單身,公司裡的大叔都告訴他要好好把握。原PO在看到其他很多部門的男生跑來刻意搭訕她時,都被女同事婉拒,自己也很怕搞砸這個好機會,問「不知道該不該衝了」,他也好奇「明明正妹女同事條件那麼好,為什麼依然單身,好想知道正妹會單身的想法,有沒有正妹能告訴我為什麼會單身嗎?」此文一出,便引起討論,網友看到後則紛紛吐槽「人家只是來上班的,不是來相親的」、「單身不見得是歡迎人追欸,什麼豬哥職場?好好工作不好嗎」、「說自己後悔結婚的人,都不覺得這樣行為很不妥嗎?心裡想想就算了,還跟同事分享,可怕」、「哇好煩歐,她會單身大概率是因為都遇到你們這種男的吧,上班硬要問人家私事」。
新鮮人月薪不到30K「卻要給8千孝親費」 她被迫假日打工…同事求援了
孝親費要不要給、應該給多少,是許多人出社會後,必須面對的問題之一,一名網友表示,他的同事月薪只有3萬元,為了給家裡8000元孝親費,只好利用假日去打工,讓他聽了相當震撼,也好奇「大家都幾歲開始給孝親費」,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原PO在PTT以「幾歲開始給孝親費」為題發文表示,她日前跟公司的女同事聊到孝親費,對方突然問她,幾歲給家裡孝親費,「我家是沒有跟我要,但我自己就是家裡出去吃飯我會買單,過年過節一定會包紅包給爸媽。」沒想到對方才剛畢業1年,薪水扣勞健保可能不到3萬,但她媽媽1個月卻跟她拿8000塊,還說養她這麼大,剛好而已,這也讓原PO表示,「說實話我不太能接受這想法,父母養我們長大,等他們沒有辦法工作了,我們一樣會養他們,為什麼要在自己還能工作的狀態下跟小孩拿錢,這樣小孩要存錢要多困難。」原PO還透露,同事妹妹因為這樣假日還要去多打1份工,才有辦法應付她平時跟朋友的社交,但媽媽卻跟她說下班就回家,假日不要亂跑,就不會花錢了,「這是事實沒錯啊,但是這樣就沒有『生活』了啊。同事妹妹很苦惱,但我也幫不上忙。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還是大家有什麼好建議?」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過來人都透露自己的經驗,「我沒有給過孝親費唉,家裡不收,但過年過節還有一般家用能出的還是會盡力出,感謝爸媽沒給過壓力」、「上班後實領2萬5千元,繳1萬元當成房租水電」、「22歲出社會開始,每月1萬元,剛出社會領不到30K時真的很硬」、「我工作第一年每個月給2萬,當時薪水不到3萬」、「10年前我同學剛出社會,在台北賺35K被要求孝親13K,父母把小孩當搖錢樹的結果是,同學一年只願回家一次。」許多人也建議,「每個家庭狀況不同,孝親費我是建議跟父母討價還價,先顧好自己再說」、「如果是住家裡,給8000元就當交房租了」、「不然先要八千,給五千也可以,看父母對你好不好,來決定金額」、「建議就是提高收入吧」、「如果是住父母家給8000算少,自己住就不用給」、「只賺30K真的不要給,要人家怎麼活得下去,等工作穩定再說吧。」
已婚老闆帶女同事逛耶誕城 被抓包嗆「敢說工作不保」!網提1建議
「這樣叫很正常?」1名網友爆料,老闆明明是已婚身分,卻和有男友的女同事單獨去逛新北耶誕城,被當場抓包還辯稱是「普通的社交活動」,甚至威脅他敢說出去「工作不保」,讓人相當傻眼。話題引發討論,網友紛紛建議「說不說都不保,何不跟老闆娘換獎金」、「說不說工作應該都保不了」。原PO在爆料公社APP「匿名公社」發文,老闆明明是已婚身分,卻和有男友的女同事單獨去逛新北耶誕城,還辯稱這樣很正常,只是普通的社交活動,「被當場抓包還能扯想太多?愛亂說話?她有男友你有老婆小孩,她不叫她男友陪叫你陪?你逛街不帶老婆小孩帶同事?這正常?威脅我敢說出去工作就不保,恐嚇我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說不說都不保,何不跟老闆娘換獎金」、「已經被威脅了,老闆也知道你知道他的秘密!老闆一定也是拿你開刀」、「說不說工作應該都保不了,說了的下場大家都懂,不說老闆會覺得你是個未爆彈,也是會想辦法把你弄走,說了還比較痛快」、「那就說出去啊!工作不保就勞保局處理啊!說不定還可以替自己增加年終欸」。另一派人則認為,「別人的事情跟自己利益無關,就最好當作沒看過,社會很險惡的」、「你想說出去還是不說?說了,工作就真的不保了;不說,老闆看到都要防你,那你選擇是?別多管閒事吧」、「沒說出去反而有利於你」、「勸你不要多管閒事」、「有影片再說」、「說出去也輪不到你」。
連環爆!警駐地女廁裝針孔 北市警局下令全面反偷拍檢測
北市員警偷拍連環爆!北市信義分局派出所黃姓員警與大安分局派出所郭姓員警,2人今年前後均被發現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廁所,就連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也無一倖免,對此分局獲報後也主動追查,確認2人犯罪屬實,火速將2人記出2大過免職。而北市警局也對此回應了。北市警局指出,有關大安及信義分局員警涉及妨礙秘密等案,本局獲悉後主動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涉案員警雖已辭職生效,仍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免職,以杜絕其再任警職,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而北市警局局長李西河聽聞後也相當震怒,嚴正要求各外勤單位於19日22時前,全面完成各駐地反偷拍檢測,以維護員警及民眾隱私安全。北市警局強調,後續將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北市員警偷拍加一!信義分局女警如廁驚見「亮亮的」 分局嚴懲免職
北市員警偷拍又一起!北市信義分局派出所員警,今年7月2日於女廁上廁所時,發現廁所「亮亮的」,低頭一看竟發現是針孔攝影機,當即嚇得緊急通報所長。分局獲報後也主動追查,確認為黃姓員警所為,經查證屬實後對其記出2大過免職。據了解,年約30歲的黃姓員警今年7月份被發現,其在駐地廁所內放置針孔裝置,偷拍女同事上廁所,經同事發現後緊急上報所長。分局獲報後有立即主動介入偵辦,同時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搜索黃員住處與其辦公室等,同時查扣相關電磁紀錄。對此,黃員也坦承犯行,並在事發後就直接請假,於8月31日主動辭職,而分局在確認犯罪事證屬實後,也對其記出2大過將其免職。信義分局強調,黃員在職期間涉犯妨害秘密等案事實明確且惡行重大,本分局已報請予以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
北市警竟是「創意私房」會員 駐地女廁裝針孔遭免職
北市員警竟是「創意私房」會員!北市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一名郭姓員警,日前被查出其因在駐地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不僅偷拍女同事,就連來派出所商借廁所的民眾也無一倖免,事後更被發現其還是創意私房會員之一。事件曝光後,北檢也兵分多路前往敦南所與其住處進行搜索,並於上月遭到收押;對此,大安分局也回應指出,全案已由台北地檢署接手偵辦,儘管郭員在被搜查期間已提出辭呈,但因其涉嫌妨害祕密事實明確且惡行重大,將其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間度不周之責。據了解,檢方日前追查「創意私房」網站時,從而發現不但有多名教師、員警也是其中會員,更從中發現藝人黃子佼也同樣是裡面的高級會員之一,甚至還持有多部未成年性影像,引發軒然大波。而檢警進一步偵查後,卻赫然在名單內發現「自己人」,北市大安分局敦南所的郭姓員警不但是其中會員,還在駐地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不但偷拍女同事如廁,就連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也無一倖免。而郭男為了滿足私慾,還會將相關照片分門別類、從而合成。台北地檢署獲報後也立即指揮大安分局員警進行偵辦,並由大安分局主動聲請搜索票,前往敦南所與其住處搜索,同時查扣相關證物。全案已移請北檢偵辦。大安分局指出,調查期間郭員自覺已不適任警職黯然提出辭呈,惟郭員在職期間涉犯妨害秘密等案事實明確且惡行重大,本分局仍將嚴懲予以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大安分局強調,秉持「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 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並查究相關人員 考監不周責任,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錢櫃22歲女員工「為關窗墜8樓身亡」 目擊同事還原驚悚過程…勞檢處要查了
任職於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子,昨(13日)晚發現8樓機房的窗戶沒關,但因身高不夠,便踩著菜籃墊腳,沒想到菜籃斷裂導致重心不穩,整個人向前傾墜落1樓地面,送醫宣告不治。對此,目睹全程的楊姓女同事還原事發經過,而台北市勞動檢查處也做出回應了。北市消防局昨晚9時40分接獲報案,民眾聲稱中華錢櫃外有人墜樓,救護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吳女失去呼吸心跳、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急救,但最終仍在10時30分宣告不治。警方調查指出,吳女在中華錢櫃工作約1年,平時表現正常,和同事互動良好,昨晚原本要將8樓一處機房的窗戶關上,由於窗戶是屬於外推式,把手懸在外面,吳女身高不夠,於是搬來2個蔬菜藍墊腳,而現場燈光昏暗,同時找來楊姓女同事幫忙手電筒照明。吳女為了關窗戶,結果重心不穩從窗戶處墜樓。(圖/翻攝畫面)楊女回憶事發過程,當時吳女踩上菜籃,上半身靠在窗戶處,伸手往外要去拉窗戶把手,沒想到疑似重心不穩,腳下菜籃突然翻倒,整個人重心往窗戶傾倒,隨後從窗戶處墜樓。警方表示,因為現場沒有監視器畫面,但根據楊女說詞,以及館內其他地點的監視器畫面,最終排除外力因素,研判墜樓純屬意外。今天上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遺體,香豔完成後將協助遺體發還給家屬。據了解,位於8樓機房的窗戶是逃生梯的窗戶,客人經常會去該處抽菸,若員工發現窗戶沒關都會順手關上。針對這起意外,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將進行調查,確認現場設施有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若經調查後有違反,雇主將被處3萬至30萬不等的罰鍰。
高雄健身教練出軌同事 扛不住媽媽壓力坦承「上三壘」遭告
高雄一名陳姓健身教練與公司女同事關係曖昧,被妻子察覺後,陳妻隨即找來婆婆助陣,而陳男也在母親的壓力下坦承自己「上三壘」、「精神出軌」,雖未達通姦,但已對婚姻造成傷害。陳妻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近期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陳男和正宮於2018年5月24日登記結婚,在兩人婚姻期間,陳男與同事陳姓女子發生曖昧行為,並曾進行親吻和撫摸等親密接觸。正宮認為此舉嚴重破壞了她的婚姻,造成精神上的極大痛苦,遂依民法相關條文提告,要求兩人賠償精神慰撫金共50萬元。法院開庭時,陳男和女同事均否認兩人有違法行為,並對原告提供的錄音證據提出異議。陳男辯稱,這些錄音是原告刻意安排、誘導而來,並非在公平情況下取得,應無證據效力。他還主張,配偶權的保護範圍應僅限於貞操義務,不能擴大至非性行為的親密接觸,自己僅和同事「上三壘」(意指發生親密行為,但沒有發生性行為)。女同事則表示,兩人是在工作場合結識,陳男當時透露其婚姻不睦並有自殺念頭,自己僅是基於關懷進行互動,並無意破壞他人婚姻。她強調,相關行為只是偶發事件,並非長期不當交往。法院經審理後認定,正宮提交的錄音證據具有證據能力,並且雙方在錄音中坦承曾發生親密接觸。法院認為,陳男與女同事的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的社交範圍,構成對正宮配偶權的侵害。法院強調,婚姻是一種法律和社會上受到保護的關係,夫妻之間應互相忠誠,任何不當的親密行為即使未達通姦,也可能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不過法院認為,陳男為大學畢業,現為健身房教練,月薪約4萬1000元,女同事為大學畢業,現為服務業,月薪約2萬8000元,正宮所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酌情減至20萬元較為適當。
台男暈船19歲越南嫩妻答應「這要求」 1個月後人財兩空房也沒了
日前,一名已婚人夫自曝,15年前娶了越南老婆後,不僅生了2男2女,老婆還狂拉40位老鄉姊妹來台接婚,還稱「現在台灣傳宗接代就靠外籍老婆囉」。話題躍上媒體版面後,另一名網友表示要提供不一樣的狀況「平衡一下」。他表示幾個月前才聽到一起不幸的跨國婚姻,男主角經過一位越籍新娘介紹,花幾十萬娶了她19歲的表妹,還把房子都過戶到女方名下,不過最後卻是人財兩空,「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一名網友在PTT分享身邊與外籍新娘結婚的不幸案例,表示男方家境還算不錯,至少家中每個小孩都會分有一套房。男方幾個月前透過一名嫁來台灣的越籍新娘介紹,認識了她19歲的越南表妹。結婚費用大概花了50萬元,後來這位越南姑娘說家裡會漏水,男方又二話不說拿出20萬給娘家修繕。沒想到,這位19歲的越籍嫩妻才嫁來一個星期,就開始跟婆婆談條件,既不要與公婆同住,男方房產也要改登記成她的名字,還要求「想回越南多久就多久,不可以過問」。婆婆雖覺得荒謬,奈何兒子暈船,無可奈何地答應。一個月後,這名越籍嫩妻就開始找同鄉詢問如何在台辦理離婚,現在人已經回到越南,還說「不回台灣了」。原PO透露,目前男方還在癡癡苦等,不打算止損,「覺得她想通了就會回來了」。而男方也曾找過介紹妻子的那位「表姊」,希望她能想想辦法,不過對方也是無能為力。讓原PO感嘆,「只能說一樣米養百樣人,跟哪裡人結婚都一樣,有好有壞。」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這種沒被越南騙到也會被詐騙拐走」、「找律師啦!房產登記她名字也可以撤銷」、「離婚官司沒出庭就是敗訴,等個屁啊」、「我也聽過一堆差不多的案例,別把越女想的太美好,找到好的是你運氣好」。還有網友分享身邊的類似案例,「我同事也是娶越南的。她是他工廠越南女同事的小表妹。大表妹嫁給一個小地主,整天吃吃喝喝不用工作,所以小表妹以為嫁來也是這麼爽,沒想到一來看到家境就變臉了。」還透露對方最後也是找藉口回了越南就不回來,同事最後只好訴請離婚。
28歲人夫疑妻不忠狠心刺死她 自捅多刀殉情!3小時後復活崩潰了
感情問題難解!泰國一名28歲人夫拉塔彭(Rattaphon)近期懷疑妻子娜塔亞(Nattaya)不忠,2人起爭執時,當著孩子的面狠心持刀刺死她,又拿刀狂捅自己「殉情」。警方到場用白布蓋住兩人,隔3小時法醫到場,發現拉塔彭還有生命跡象送醫搶救;拉塔彭發現自己還活著當眾崩潰,抓狂嘶吼「我怎麼還沒死?」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10月30日泰國中部普拉欽武里省(Prachin Buri)的Si Maha Pho警察局接獲報案,轄區發生一起因夫妻爭執爆發的命案。警方火速趕到現場,發現一處民宅內的廚房有一對夫妻倒臥在血泊中,旁邊還有2把沾血的刀具;經調查得知夫妻倆分別是28歲拉塔彭和27歲的娜塔亞,娜塔亞身上多處刀傷,拉塔彭胸部和頸部則有自殘痕跡。警方立刻封鎖案發現場,初判兩人死亡就以白布蓋住他們的遺體,待法醫小組抵達才能展開進一步調查。隔了3小時左右,法醫小組到現場,開始在現場拍照和找線索,沒想到拉塔彭腳突然抽動,還睜開眼睛看向警員,嚇壞在場眾人;法醫冷靜下來立刻檢查拉塔彭生命跡象,確定他還活著並即刻送往醫院。不過拉塔彭就醫途中,在救護車上崩潰吼叫,因為無法接受自己還活著,「為什麼我還沒死?怎麼會這樣?」報導中提到,拉塔彭和娜塔亞的家屬說明夫妻倆為何起爭執,原來是拉塔彭懷疑娜塔亞和女同事關係不單純,為此兩人已經發生多次爭吵。而事發當天拉塔彭狠心殺掉娜塔亞後,吩咐大女兒去找祖母求救,隨後才自捅殉情。當地警方已對此命案展開調查,待拉塔彭冷靜後詢問才得以釐清案發詳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