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書
」 詐騙 房東 高雄 詐騙集團 建商鍾小平質疑4300萬商辦是京華城案後謝 陳智菡曝契約書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質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購入4300萬元的商辦,屋主與京華城有關,並直指恐怕是「假買賣、真後謝」。對此,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陳智菡說,鍾小平潑糞的內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首先,鍾指稱4300萬元的商辦,是來自於京華城的後謝,他沒有任何證據,並稱商辦的屋主,是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的兒子。陳智菡出示與陳佩琪取得的產權相關資料,資料顯示所有權人為陳姓兄弟,年齡分別為68、75歲,兩人持有該物件約30餘年。陳智菡表示,除非陳玉坤有兒子是這兩個歲數,否則鍾小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也期待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關於金流部分,陳智菡表示,陳佩琪都已經很明確的說了,所有4300萬商辦支出都是來自柯文哲個人選舉補助款,來自他的三個帳戶,但因為現在存摺都被檢調查扣,她已經重新申請,等到拿到新存摺後就可以清楚將相關金流對外界交代。但在此同時,陳智菡再次強調,鍾小平含血噴人,且沒拿出任何證據就做出這樣的指控,除非他拿出更多證據,證明這兩位屋主與陳玉坤有關,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自清,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恐怕要吃上官司。(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版毛畯珅?又有「園長之子」遭控猥褻3歲女童 教育局:調查中
台南某幼兒園也爆出「園長之子」涉嫌猥褻女童消息!網友在網路社群爆料,台南有3歲女童在幼兒園內疑遭園長兒子猥褻,提醒大家要小心,立刻引起輿論關注。對此,台南市警局婦幼隊證實已受理報案,台南市教育局則指出,有關某私幼被控疑似性猥褻案件,教育局已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園入班並依法啓動調查,如有不法,一律嚴懲不貸。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LINE群組對話截圖,「各位,我朋友的女兒3歲未滿,在台南○○幼稚園被猥褻了,大家要小心」,直指某幼兒園園長對園內女童做出猥褻行為。據了解,該女童上日參與幼兒園表演,返家後開始出現怪異舉動,並向父母表示下體癢、紅腫,還頻繁碰觸下體。家長進一步追問下,竟得知女童在表演當日竟遭到幼兒園園長兒子猥褻;家長傻眼之餘立即帶著小花到醫院驗傷提告,但從表演當天到本月17日就醫,已經超過一個月。消息傳出,立刻引起輿論嘩然,更有人指出事件宛若台北幼兒園「毛畯珅」事件翻版。對此,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楊智雄指出,教育局8月19日接獲通報,已於知悉當日立即到園行政調查,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並立即要求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也於當日啟動「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審查會議,目前已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同時了解該園有無管理疏失責任。教育局表示,本案除已依規定要求該園將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外,目前正逐日檢視監視器畫面,將併調查小組8月29日訪談结果等資料,儘速送認定委員會審議,如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將依規定處行為人最高60萬元罰鍰,並通報為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處罰。幼兒部分,教育局將會和社政單位共案合作,進行相關諮商輔導措施;為清查有無其他幼兒受不當行為,教育局已於8月20日到園全面進行性平教育宣導及回饋,經台南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分組觀察其他幼兒狀態目前尚未發現有異常反應。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透過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發現,該疑似行為人為某補習班班主任,目前並未傳出有疑似被行為者,惟為積極保護兒少安全,已於知悉當日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班(隔離);同時已至該補習班進行班務稽查,初步查有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容量、未提供定型化服務契約書等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後續將依補習學生名冊進行全面清查;如發現該疑似行為人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相關情事,也會依同法責令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育人員,最重終身不得進用;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最重將處以撤銷立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西螺濁水溪河床成「廢渣墓地」 不法業者堆置400公噸屠宰廢棄物
雲林縣西螺鎮近日爆發一起大規模環境污染案件,涉及不法業者長期將屠宰場,動物性廢料非法傾倒於濁水溪公有河川地,總數量超過400公噸,覆蓋面積達1600多平方公尺,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令附近農民困擾不已,並引發當地民眾的強烈憤慨,據悉,這些不法業者從中非法獲利超過百萬元,案件目前已由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移交至雲林地檢署處理。根據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的調查報告,該案件的根源可追溯至4月,警方在對濁水溪河床進行初步查緝時,發現蔡姓嫌犯及其失聯的移工助手胡姓嫌犯,多次駕駛大貨車將屠宰家禽的動物性廢料傾倒至河川地,為了徹底查清此案件,警方隨即聯絡雲林縣環保局及經濟部第4河川分署等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勘和稽查。在4月9日的第一次查緝行動中,警方除了查獲蔡嫌及胡嫌外,還拘提林姓和張姓共犯,警方查扣清運大貨車、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調查,發現負責整地的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可獲得4000元的報酬,估算初步不法獲利已達40餘萬元,而媒介人員和清運業者的總獲利則超過百萬元。這些不法行為導致大量動物性廢料長期堆積在河川地,經風吹雨打,蚊蟲滋生,環境惡劣,氣味刺鼻,對附近耕作農民造成極大的困擾,甚至引發民眾的嘔吐反應,警方5月下旬執行第二波查緝行動,成功逮捕負責上游清運的陳姓嫌犯。隨後,6月和7月下旬,警方又分別將詹姓、呂姓、楊姓、陳姓和莊姓等涉案人員一一查緝到案,並追溯到台中市屠宰業者,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確認這些業者在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送辦,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雲林縣警方強調,將對類似環境污染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確保河川環境的清潔與安全;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加強環保意識,共同維護美麗的自然環境。
男偽造契約詐領3年租補慘了! 屋主女兒收稅單拆穿「幽靈租客」
高雄1名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盜刻屋主印章及偽造租賃契約,目的是為了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期間獲利共11萬4000元,直到2023年8月屋主女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發現需多繳一筆2萬7000元的租賃所得,經調查才拆穿王男的犯行,後續他被橋頭地院判5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0年6月前王男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盜刻屋主印章,隨後再偽造租賃契約書,將租期更改至2024年年9月5日止、租金則為每個月4000元,2020年6月22日王男便持偽造租約到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請領住宅租金補貼3年,每月則有3200元進到他的郵局帳戶,都發局因隔年疫情影響,因此持續延用他之前繳交的資料,直到2023年8月止共詐得11萬4000元。屋主女兒2023年8月間接獲所得稅單,發現帳單上多出1筆2萬7000元租賃所得,事後她向國稅局查詢,才知曉父親的房子遭有心人士偽租,藉此詐領租屋補助,事後她便報警處理向王男提告。橋頭地院表示,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與屋主有債務糾紛,法官審酌雖然王男有租房子,但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實屬偽造,後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借錢供孩子讀醫學院!母提訴訟「抽6成栽培費」 法院判兒給2千萬
1名母親為了栽培2個孩子成為醫生,借錢讓孩子讀醫學院,並與2人簽訂契約書,約定日後兄弟倆賺的錢應該按純利60%給母親。後來媽媽提出「履行契約」訴訟,其中1子與母親和解,高等法院判另人應支付2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該案例引發外界討論,到底父母親可不可以要求子女負擔「栽培費」?「父母如果都把金錢投資在子女身上,可以跟子女約定要負責奉養父母到老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表示,法律上並沒有「栽培費」這樣的規定,而子女未成年(18歲)以前,父母有照顧扶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當然,父母花大量的時間與金錢栽培子女,子女在情理上應該要感謝父母親的恩情。蘇家宏說明,即便父母親選擇用高規格扶養子女,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子女要把父母之前所花的錢還給雙親,因此父母扶養子女的行為並不是「借錢還錢」;但雙親可以主張子女應該扶養父母,而且法律有明文規定,扶養方式由當事人議定之,也就是父母及子女可以針對爸媽老後要如何扶養的方式,用契約來約定。律師指出,養兒防老的第一步就是不要把錢全部給子女,第二步就是可以跟子女約定扶養方式,像是以扶養承諾書來約定子女每個月要給父母親多少錢、跟哪一個子女居住、何人來照顧等,約定清楚就可以安心養老。蘇家宏提到,「開頭這個案例中,法院認定母親與子女所簽的契約屬於扶養費契約,所以才判決母親勝訴,姑且不論實情是什麼,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只要我們年滿18歲就要對自己所簽的契約負責,而且契約中的文字也非常重要,只要契約不違反法律規定就要遵守。」律師強調,在父母年老後,扶養問題不只是父母對子女的問題,更是子女間的問題,「舉例來說,有四個兒子的家庭,母親老後到底由哪一個兒子負責實際照顧?輪流還是固定?生活醫療費用等由四個兒子平均?還是依照個別能力來比例負擔?如果談不清楚就會讓家族產生紛爭。」
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房東不得超收 重點一次看
租屋族關心電費新制,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今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台電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3元,房東不得要求房客支付每度6元的電費;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另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內政部提醒,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內政部指出,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租屋電費新制明天上路!2重點一次看 房東「1行為」最重罰50萬
對於近期租屋族非常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今(14日)表示,目前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將在明(15日)起正式上路。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自該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此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租屋電費資訊: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另外,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到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常見問題Q&A等資料。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對於租屋電費新制有不明瞭的地方,也可以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向縣市政府洽詢。內政部也要特別提醒房東,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最後,內政部指出,今年內政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已完成簽約合作,將於8月起擴大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詐乾老本2/詐團聯手民間資產公司與地政士 誘騙被害人親簽文件難定罪
近期詐團對於假檢警的詐騙手法再翻新!不但要求被害人辦理自然人憑證,以此確認被害人名下財產,並聯手民間資產管理公司與地政士誘騙被害人,北市一名退休婦人因此損失近2千萬元。該間民間資產管理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營運,且主打資產代辦安心迅速,不過由於相關抵押貸款文件均為受害民眾親簽蓋印,儘管檢警知曉民眾遭詐,就算案件被起訴也往往難以將款項追回。據了解,該公司成立於2023年9月,設立於桃園,資本額僅30萬元,但主要經營房屋土地一、二、三胎借款、汽機車借款、銀行與信用貸款等項目,更強調有實體經營店面,為20年經驗的資深專業貸款金融人員,不過記者實際前往該地,卻發現登記的處所外觀與一般民宅幾乎沒有區別,僅有一塊招牌,相關介紹影片也全由AI合成,而其粉絲專頁上還會時不時放出有民眾因資金需求,向其貸款成功的訊息,但簽約背景雜亂,甚至有在車上進行。高雄地檢署2019年偵辦放貸集團,放貸金額超過1億元,但被逮捕的15名嫌犯卻通通被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事實上,民間資產管理公司與詐團合作的案件過往並不少見。高雄地檢署2019年就曾偵辦「玉山國際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玉山資產行銷有限公司」的放貸集團,民眾誤以為該集團為玉山銀行旗下所有,誘騙有資金需求的民眾申辦貸款,總計放貸金額超過1億元,向民眾收取高額服務費,並向民眾收取高利息(每月利息高達30%),最終民眾因付不出高額利息,導致房屋遭到法拍,不法獲利超過1.4億元。檢警2019年獲報後,進行北中南聯合搜索,逮捕15名嫌犯,並對其中6人聲押禁見獲准。案件被起訴後,經長達4年多的審理,高雄地方法院卻對15名嫌疑人通通做出無罪判決。高雄地檢署調查,該公司透過臉書或Line投放廣告,吸引民眾借貸,更向受害民眾鼓吹,只要透過私人借款培養信用條件,就可擁有特殊管道向銀行申貸成功,因此讓民眾誤以為該公司為玉山銀行關係企業,而將房屋抵押借款。檢警破獲誘騙民眾以房申貸的詐騙集團,查扣該集團幹部代步用的5輛雙B名車。(圖/報系資料照)等民眾隨該公司指示辦理完相關程序後,還得向代書事務所繳納一筆高額費用,但之後被害人發現根本沒有向銀行借款成功,也往往因付不出高額利息,房屋遭到抵押法拍。高雄地院審理後表示,儘管被害人聲稱誤以為該公司為玉山銀行關係企業,但實際審視相關合約中,通篇未見「玉山銀行」字樣,該公司也未宣稱自己為玉山銀行或受玉山銀行委託;而被害人在簽立契約書後,也確實有取得民間貸款,並非付出服務費後未取得任何款項,且相關文件等均由被害人親自簽約蓋印,交出相關土地建物權狀等重要文件,認為被害人在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後,出於自由判斷而簽立契約,因而對被起訴的15人含負責人在內全數做出無罪判決。
鄭文燦涉貪後再爆三案 凌濤:利益總共高達上百億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疑涉土地開發收賄遭查辦,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已收到抗告卷宗。國民黨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除了華亞科農地案,也點名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八德轉運站等土地。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另三案所牽涉的利益總共高達上百億,要總統賴清德、前總統蔡英文、鄭文燦出面說清楚。針對日前鄭文燦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凌濤表示,有三大問題詢問鄭文燦跟相關的檢調機關,第一,華亞科農地案獲利可能高達57.47億,怎麼可能前金只有五百萬?前金、後謝加起來的金額到底是多大的規模?第二點,7年前發生這個案子,現在才查,過去前總統蔡英文政府的檢調機關,是誰在幫鄭文燦護航、寵信「大阿哥」?是誰都沒有提醒鄭文燦,讓賴清德上任之後才追殺你?第三,鄭文燦還涉及了多少案?而這些案,桃檢竟然在聲押庭上四次提出要搜索票被打回。凌濤指出,在桃園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共4357.79坪的土地,被倒置廢棄物、棄土,是一塊不值錢的土地,但綠營民代組成龐大的購地集團,購買金額上看1億894萬4千多元,因為他們打算集合起來,向市府申請產創條例創新園區,讓土地「點石成金」。他也拿出原始的契約書續指,身分證、地址、蓋章、手印,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憑有據。合約上的甲方、買方林黃彰,是小英之友會桃園的理事長;「信賴之友會」的大園分會會長游建享;時任鄭文燦的經發局長郭裕信,在鄭市府團隊執政的時候,加入了購地集團,帳面獲利一千多萬;郭登興是桃園市政府兩岸小組的委員,也涉入買地集團;民進黨的老議員李鎮楠,代表他的家庭簽約。凌濤質疑,在整個購地過程、分享利益的過程,鄭文燦知不知情?蔡英文過去8年包庇,讓整個鄭文燦的案子沒有被搜查。你的小英之友會的人涉入買地,難道不吭一聲嗎?他說,蔡英文給鄭文燦這麼大的空間,不但是第一任小英男孩,更有接班人之態,豈料一年內就從東宮換到冷宮,冷宮變廢宮,甚至被流放、恐成階下囚,不勝唏噓。他更狠酸,很多民代從父母親開始就和鄭文燦有關係,跟著鄭吃香喝辣,涉入了多少的土地案,要不要出來講清楚?所以這時候都不敢出來說話了。
鄭文燦涉貪沒完?國民黨再揭「點石成金」3案:與建商牽涉利益達上百億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汙,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鄭並在昨日請辭海基會董事長。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指出,檢驗鄭文燦過去在市長任內,把土地「點石成金」的高超能力,除了華亞科農地案,也點名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八德轉運站等土地,鄭文燦也有涉入,而總統賴清德、蔡英文前總統是否知情,應出面說清楚。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華亞科農地案獲利可能高達57.47億元,怎麼可能前金只有500萬?前金、後謝加起來的金額到底是多大的規模?第二,7年前發生這個案子,現在才查,過去蔡英文政府的檢調機關,是誰在幫鄭文燦護航、寵信「大阿哥」?讓賴清德上任之後才追殺?第三,鄭文燦還涉及了多少案?而這些案,桃檢竟然在聲押庭上四次提出要搜索票被打回。凌濤指出,在桃園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共4357.79坪的土地,被倒置廢棄物、棄土,是一塊不值錢的土地,但綠營民代組成龐大的購地集團,購買金額上看1億894萬4千多元,因為他們打算集合起來,向市府申請產創條例創新園區,讓土地「點石成金」。凌濤拿出原始的契約書表示,身分證、地址、蓋章、手印,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憑有據。合約上的甲方、買方林黃彰,是小英之友會桃園的理事長;「信賴之友會」的大園分會會長游建享;時任鄭文燦的經發局長郭裕信,在鄭市府團隊執政的時候,加入了購地集團,帳面獲利一千多萬;郭登興是桃園市政府兩岸小組的委員,也涉入買地集團;民進黨的老議員李鎮楠,代表他的家庭簽約。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舒翠玲(左)、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中)、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右)8日舉行「再揭鄭文燦『點土成金』之案」記者會。(圖/中國時報記者陳俊吉攝)凌濤質疑,這麼大的購地集團,鄭文燦在整個購地過程、分享利益的過程知不知情?知不知道局處首長涉入買地?賴清德,你的信賴之友會的會長涉入。蔡英文過去8年包庇,讓整個鄭文燦的案子沒有被搜查。你的小英之友會的人涉入買地,難道不吭一聲嗎?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指出,八德轉運站有幾點啟人疑竇之處,首先是政府採用租地,而不是買地,20年租金近八千多萬,以這樣的價格跟面積,可以直接買一塊地;其次,土地的地目是非都市土地的特定農業用地,「特農」是應該要特別保護,屬於有耕種價值農地,為什麼桃園市政府要選擇「特農」用地來變更?第三,變更以後中間的價差是多少?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說明,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疑似有公器私用、圖利建商的疑雲。康晉瑜說明,整個小檜溪自辦重劃區大約39.76公頃,跟鄭文燦關係密切的三大建商,在其中取得非常多的土地跟建案。計算土地整合後到這幾年的土地交易價格,從30萬漲到90萬,翻漲三倍之多,整體的土地價值總計漲幅高達721.6億元,這是鄭文燦高超點石成金的能力。
政府加碼!長照補助最高12萬元 7/1開放申請「一次進帳12個月」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2023年起加碼「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今年度第一階段的長照補助,將於7月1日開放申請,一般僅需1個月就能完成核付,等於一次進帳12萬元,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要申請。衛福部考量各界持續關心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沉重、應提高機構住民補助額度。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另為保障既有住民之權益,既有住民如於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2024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流程,第一階段為2024年之7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二階段為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並得備妥申請書,及檢附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僅需附上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各1式1份,向113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且申請當下當年度應已住滿規定天數。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撥款時間為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原則上是於1個月內依「補助原則」完成初審,審核通過後將儘速撥款。
彰化夫遇詐團亂槍打鳥竟相信!偷妻200萬面交 警民聯手車手落網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接獲1起詐欺案,詐騙集團透過投資詐欺手法騙錢,1名年約60歲的羅姓男子先被騙走100多萬元後,再私自動用妻子的款項,共計200萬元要投資,結果被妻子發現暗中報警,警民聯手,與23歲韓姓車手相約在和美警分局對面郵局面交,事後順利逮獲車手。據了解,羅男2度誤信詐團的假投資手法,已被騙走100多萬元,未料他日前在社群平台看到股票投資廣告,點選連結加好友,隨後下載應用程式,在炸團天花亂墜之下,羅男深信投資穩賺不賠,依詐團指示要前往面交200萬元,但他的積蓄不夠,竟偷用妻子的款項湊齊200萬元,妻子知曉後暗地裡通報警方協助,與車手相約在和美警分局對面的郵局外面交。警方表示,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日前獲報,彰化縣和美鎮發生詐欺事件,警方立即埋伏部署,在雙方面交時上前盤查,順利活逮車手,還查扣現金200萬元、點鈔機及代購數位資產契約書和工作手機等相關贓物,後續警方依《洗錢防制法》和《詐欺罪》將車手移送偵辦。
劉若英遭控包庇親姊「侵占祖母房產」 經紀公司3點澄清:傷心也傷人
歌手劉若英向來行事低調,形象清新的她卻被爆料,姊姊趁祖母失智時侵占房產,她知曉此事還包庇,導致姑丈跨海怒控操作財產,兩家人反目成仇,家醜攤在陽光下。對此,劉若英的經紀公司出面回應,駁斥一切傳聞,「真的傷心也傷人」。劉若英的表妹向《鏡週刊》爆料,劉若英親姊劉若玉隻手操弄祖母財產,2011年劉若英祖母已經失智,劉若玉隔年趁祖母沒有行為能力時,涉嫌偽造土地所有權買賣契約書等,再利用虛偽買賣方式,將其名下房產轉到自己名下。報導指出,劉若玉偷偷用970萬,買下祖母市值約3200~4500萬的房產,而買房的「970萬元」也不知去向。對此,劉若玉全盤否認,表示2016年後祖母失智才把存摺印章交給她保管,劉若英也都知情。由於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劉若玉以假買賣方式,將祖母名下房產移轉到自己名下,北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處分起訴。劉若英的經紀公司做出澄清。(圖/翻攝自劉若英 Rene Liu臉書)而劉若英所屬相信音樂也做出澄清,包括劉若英並非該事件中被告人士、指控中「包庇,共謀」,也皆非事實、事實為去年劉若英胞姐被提告一事,已有裁定,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予以不起訴處份。相信音樂提到,劉若英從小由祖父母帶大,儘管工作、家庭各種繁忙,她都盡可能親力親為抽空陪伴、探視年邁的祖母,因為對於她來說自小到大從祖父母身上獲得的都是「愛」,她能做的就是用盡全力以「愛」來回報他們,從未從中獲取財產、房子等任何利益。但通過媒體報導得知海外親友相關表述,真的傷心也傷人。相信音樂強調,劉若英持續為工作和家庭付出的初衷不變,在此亦希望各方停止不必要臆測與錯誤訊息的轉述,以正視聽。
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樣品屋暗藏玄機?她曝「7事項」別忽略 過來人有感:差1尺
預售屋因為付款方式彈性、格局選擇多樣,成為不少人的買房首選,由於預售屋沒有實品,大多建商會先建置樣品屋,提供買房民眾參考。對此,部落客「夏綠蒂聊投資」就表示,樣品屋是建商模擬蓋好的房子,讓消費者更好想像空間配置,「但是通常都是為了好看,不一定實用」,因此她特別列出7點注意事項,提醒民眾如何避免掉入樣品屋的陷阱。部落客「夏綠蒂聊投資」近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民眾到代銷中心看預售屋時,通常會參觀樣品屋,這時有7點要特別留意,首先是空間感的部份,她表示樣品屋因為是用玻璃隔間,所以空間感都很好,「但實際上交屋時是牆壁,空間會小一點」;再來是樣品屋看起來很美,是因為很多東西都沒有放,像是鞋櫃、電器櫃等;接著第3點是採光,預售屋看不出屋內採光好壞,「可能買到暗房、暗廳」。第4點她提醒,參觀樣品屋時要將廚具、衛浴規格記下,注意交屋時有沒有給一樣的品牌規格;第5點則是「樣品屋沒有門,要記得預留開門空間」;第6點要注意的是,有些樣品屋會用衣櫃當作隔間牆,「但實務上不會這樣做,因為隔音不好」;最後1點則是家具大小,部份樣品屋的家具比例較小,為了讓整體空間感變大,「例如衣櫃只用40公分,但實際上的衣櫃要60公分才夠擺放」。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可以看有沒有之前的建案實績,參考之前口碑風評,樣品屋可以當模擬,但還要多看多累積經驗」、「床鋪啊!很多都是放4尺床,實際我們雙人是5尺以上」、「直接買成屋的展銷樣品屋就行了,這樣陳列會一模一樣」、「樣品屋跟實際坪數落差太大,真正蓋好房間根本沒那麼大」、「還是買成屋吧!才不會蓋好失望捶心肝也不會有建商跑路爛尾樓的慘狀」。另外也有內行人補充看房注意事項,包括「審閱契約書,無須先支付訂金」、「停車位應載明長、寬、高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合計面積(車位是否有獨立權狀,多買車位未來可以轉售)」、「履保障戶是否真的是信託戶(多數是同業擔保)」、「不只要注意有幾支電梯,還要注意電梯速度是多少?因為戶數多的大型社區,上下班時段會等待許久,有些建案並不是每一部電梯都能到達地下室,電梯速度有比較快,住戶等待時間也能縮短」。
竹縣回運苗栗底渣暴增至60%!遭疑再製流向不明 環保局回應了
新竹縣每天產生280噸垃圾,多委由新竹市和苗栗縣焚化爐代燒,縣議員蔡蕥鍹20日質詢指出,苗栗縣要求新竹縣底渣回運量由15%暴增至60%,再加上焚化再生粒料15%,導致今年需增編5600萬元做為回運底渣及再利用經費,是不平等條約。苗栗縣環保局則強調,議員質疑是去年情形,早已改為回運15%焚化再生粒料及5%飛灰穩定化物。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祕書蔡政勳表示,竹南焚化廠燃燒後的底渣處理標案,去年初因無廠商投標,因此將底渣暫置頭份掩埋場,為避免底渣處理不順遂,影響焚化廠穩定操作,擇定與新竹縣垃圾處理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書第9條回運方案,回運底渣60%及5%的飛灰穩定化物。去年8月完成底渣委託處理計畫招標作業後,從9月起已改回原本標準。新竹縣環保局長蕭宏杰說,委託苗栗縣代焚燒垃圾,合約是回運再生粒料15%,去年6月發生底渣委外處理再生粒料工程流標,才將新竹縣底渣回運提高到60%,因當時正在編年度預算,才多編到6500萬元。苗栗縣在去年8月順利發包後,就恢復回運15%的再生粒料,因縣府同時委託宜蘭和嘉義焚化爐代燒垃圾,也用該預算清運處理底渣製成再生粒料。蔡蕥鍹根據資料指環保局有9588噸焚化再生粒料及4萬1333噸底渣,沒有說明堆置於何處,質疑「流向不明」,要求應製作底渣流向圖供民眾了解。蕭宏杰說,依行政契約回運的底渣皆委託合格再利用機構,製成再生粒料做為工程材料,統計去年使用再生粒料1萬1042公噸,用於新豐、竹北、湖口、寶山及關西等鄉鎮市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基層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蕭宏杰並說,新竹縣底渣回運至再利用廠處理,依工程需求將產出的再生粒料載運至使用地點,並未在縣內推置,使用情形皆需上傳環境部平台公開,飛灰固化物目前是以有害廢棄物掩埋,未來將研議引進技術,朝循環再利用方式處理。蔡蕥鍹認為,縣府應加強垃圾減量計畫,設立垃圾分選廠,提高資源回收率,甚至實行垃圾隨袋徵收,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達到實際垃圾減量目標。
18人集團詐財「半年爽撈2億」 意外查出主嫌痛毆女友致死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破獲詐欺洗錢集團,查獲竹聯幫仁堂明仁會的41歲于姓主嫌等18人,發現該集團假冒虛擬貨幣商,進行假交易詐財,半年騙了70人,不法獲利超過2億元。警方偵辦期間,意外發現于嫌不滿女友疑似劈腿,竟以電腦椅、拳腳毆打對方,以致顱內出血身亡,也意外讓這起殺人案曝光。根據調查,去年7月21日雲林虎尾的被害人蔡小姐報警,指控被詐騙200萬元,警方當天立刻逮捕面交車手陳男,專案小組擴大追查,發現陳男背後有一個規模龐大的詐騙集團,假冒幣商、理專,與被害人進行虛擬貨幣買賣,為了取信於人,還與被害人簽立買賣契約書。專案小組發動5波搜索,陸續逮捕金主43歲吳姓男子、主嫌41歲于姓男子、水房幹部、會計、操盤手、收水、面交車手等18人,查扣現金172萬8600餘元、BMW、BENZ自小客各1部(市值約200萬)。警方查出,41歲于姓主嫌是「竹聯幫仁堂明仁會」成員,有詐欺、傷害、妨害秩序前科,還涉及另一起殺人案,于男去年10月3日前往高雄23歲吳姓女友的租屋住,發現對方留宿一名陌生男子,氣得動手毆打2人,男子離開後,于男繼續用電腦椅、拳腳等多次對吳女施暴,造成吳女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昏迷11天死亡。而于男行兇後逃離現場,警方比對監視器,發現兇嫌疑似于男,經借提查證,確認是本人所為,意外破獲這起殺人案。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涉嫌包庇饒慶齡父親所屬兒少機構 監院彈劾台東社會處長
監察院26日公布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對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的調查報告,揭露陳涉嫌包庇台東縣某兒少收容機構,在發生性侵案後未檢視機構人員是否適任,以致後續又發生嚴重猥褻案,甚至在案發後先行通知該機構;監委指出,陳淑蘭不僅包庇該機構,台東縣長饒慶齡的父親為該機構的基金會董事,卻還協助該機構與縣府簽訂契約,經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指出,位在台東的A機構2020年發生甲男遭性侵事件,監察院糾正台東縣政府後,陳淑蘭理應加強監督力道,但她卻未依法完整審認機構工作人員是否適任,以致A機構於2023年3月又發生更為嚴重的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案件。監委指出,陳淑蘭在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理應依規定指定專業人員處理或成立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並於確認兒少無重大風險後才聯繫機構,提醒A機構避免再次施暴,但陳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密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福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結束。調查報告揭露,饒慶齡父親擔任董事A機構所屬基金會董事,陳淑蘭卻協助其與縣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限制的規定;監委調查認為,陳淑蘭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