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書
」 詐騙 房東 建商 車手 高雄房地合一稅申報要當心! 國稅局示警這「四大地雷」不能踩
報稅細節多,若踩雷荷包恐怕大失血!財政部11月公布4種房地合一稅常見申報錯誤,其中包括「將持有期間的列報房貸利息、將取得時間錯認為簽約時間與未符合連續設籍滿六年」等規定。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近年房市交易市場火熱,個人房地合一稅收高達750億元,民眾申報前一定要了解規定,合法報稅與節稅。國稅局10月、11月一共列舉四大常見「房地合一稅」錯誤申報方式,首先是錯列房貸利息為費用。假設持有期間列報購屋借款利息31萬元,但房貸利息為房地使用期間之費用,不得認列,被重新核算課稅所得並補徵稅額。其中還包含簽約後延遲買賣移轉登記。公司於104年11月間與乙君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因故遲於105年2月1日始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於110年9月間出售並辦妥移轉登記,該公司認為土地於104年11月間即簽約購買,非屬房地合一稅之課稅範圍,故將出售土地所得額列報為免稅所得。若房地合一稅取得日期認定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經國稅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將遭處罰鍰。還有不符合自用原則。民眾113年1月出售其於106年1月取得的A房地,自行申報課稅所得860萬餘元,減除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元,繳納稅額46萬餘元,但民眾出售時在A房地設籍未連續滿6年,不符合自住房地免稅額適用要件,核定應補稅額126萬餘元。另外重建後原舊制所得稅改新制房地合一稅。民眾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購買土地700萬,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回房地後,以2400萬元出售,但將土地成本700萬元加計互易發票金額750萬元,列報房地合一稅之取得成本為1,450萬元,國稅局減除互易發票金額750萬元,並以合建前A地之原始取得成本700萬元認定B房地交易成本,按A地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適用稅率20%計算補徵稅額150萬元。曾敬德表示,由於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稅務繁多,一般人一輩子可能只有一、兩次機會,自行申報錯誤率卻極高,建議有相關需求時,應諮詢可信任的專業地政士或委由地政士辦理,才能避免補稅、罰鍰的可能。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新新併還未遞件申請 台新金新光金三點聲明「配合新光銀工會選任協商代表」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今天(13日)發布聯合聲明,強調自10月9日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雙方金控即持續不斷與員工及工會進行溝通並傾聽心聲,以確保合併過程中員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兩家金控表示,有關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乙事,雙方金控均充分理解並予配合;該合併案均按規劃執行,以期在主管機關之指導下,順利完成合併案之最後一哩路之外,還籲請各界勿被不實報導所誤導。新光金於10月9日股臨會中,普通股股東以72.29%贊成與台新金合併案,外資支持率也近全壘打;同時,台新金股東針對合併案的投票結果,普通股贊成是92.76%,反對約1%。特別股贊成率也是超過九成。新壽副董、本身也是金控大股東洪士琪則是以「承先啟後、任重道遠」八個字強調感謝股東們的支持與承擔責任的開始,新光金控和台新金控攜手在山頂會合。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12日表示,迄今還未收到台新金、新光金遞件申請合併案等相關資料,申請資料包含合併契約書、受雇人權益、員工安置計畫、檢附與工會協商等會議紀錄,金管會將於收件後檢視相關文件了解勞資雙方共識內容等,並強調其中若有部分環節還未有詳細資料,仍可先送件,再補件。金控界首樁金金併的富邦金、日盛金併購案在向金管會申請送件時,其實勞資雙方就員工安置計畫部分也還達共識,金管會也是請富邦金於取得員工、公會等共識後補件。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新北市議員批環狀線圖利中工 北市府:為減民眾不便速處理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指控,捷運新北環狀線通車4年多就因0403地震多處嚴重錯位,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在事故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前就決定付款給廠商批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台北市政府29日聲明,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需儘速處理,呼籲不要政治操作。卓冠廷表示,環狀線事故鑑定報告要等到明年1月才出爐,但新北市決定幫威京中工付上億工程款只要1天。2011年新北市府與台北市府簽訂合約,主責捷運業務是時任副市長李四川,簽定環狀線工程該由台北市負責的條款,但當他去台北市服務後,如今同一份合約居然變成新北市出錢。台北市政府澄清指出,環狀線第一階段由原台北縣政府規劃及報奉行政院核定,並基於事權統一及介面整合等因素,於縣市合作會議達成將環一交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的共識,並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於2006年11月24日由當時馬英九市長與周錫瑋縣長「簽訂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階段建設與土地開發行政契約書」。北市府指出,而現任台北市政府李四川副市長係於行政契約書簽訂後,於2007年9月才到台北縣政府服務,一直到2018年12月25日離開新北市政府。環一建設工程接近完工時,雙北市政府就環一未來營運進行協商,後於2018年12月28日由當時柯文哲市長與朱立倫市長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明訂環一營運盈虧及重置費用由新北市政府負擔,並暫交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再由新北市政府考量是否收回自行營運。北市府表示,2023年3月經雙北協商共同函請交通部同意,環一地方主管機關移回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經交通部同意後,已於5月正式移轉新北市政府營運;況且雙北簽定契約,皆由首長為之,請卓冠廷不要為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北市府指出,關於環狀線第一階段因地震所需修復問題,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究為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須依法依規儘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如確認有廠商之責任,則將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他花1.7萬刺青半成品如「烏鴉變大嘴鳥」 業者喊告了
近日一名女子表示,朋友去台南某刺青店刺青,花了1.7萬元,而半成品跟原圖差異極大,對方也「不讀不回」,讓她批,「不知道手是要多抖才能歪成這樣。」對此,業者回應,「不排除提出法律訴訟。」原PO在Dcard發文,朋友刺青花了1.7萬,刺了這不知道什麼鬼,私訊店家也不讀不回,「不知道手是要多抖才能歪成這樣,烏鴉領帶底下也很明顯已經刺錯,跟風格那些的完全沒關係,單純是專業技術有問題。」原PO說,業者「希望能發上來讓更多人能避雷這家台南最爛刺青店。」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看刺青師IG的作品線也都抖到不行,怎麼還會找上他」、「真的希望大家可以好好避雷」、「照片看起來是刺一半?趕快預約好的刺青師蓋圖吧」、「比幼稚園的小朋友畫的還醜」。原PO在留言區說,「不知道這次是不是參考三蜜蜂」、「也有可能是大嘴鳥」、「還是參考LOL的舊符文」。對此,該業者回應,在刺青時,因為客人皮膚讓色料無法入墨,顏色才上不去,怕傷口會爆開,已和客人溝通下次再刺,她收到客人訊息也回,「最近忙,訊息可能會晚回」。業者說,客人在刺青前都會簽契約書,如果過程中有不滿意,要立即反應,會盡力做好圖,如果過程沒不滿,卻在網路上發負面評價,不排除提法律訴訟。
網紅「蹦闆」曝遭7連霸里長兒詐騙百萬 對方「性侵未成年」坐牢:錢討不回來
網紅「蹦闆」過去從事精品代購起家,吸引不少粉絲關注。不過他17日拍片宣稱,日前受人遊說投資遊戲開發,沒想到工作室負責人明知自己將因為「性侵未成年」入監服刑卻向他隱瞞事實,還想跟他申請下一階段投資款項。他如今雖然以打算終止跟對方合作,但前期投入的百萬款項也因為對方如今已在服刑而難以取回。蹦闆進一步點名,對方是台南新營區某「7連霸里長」之子,當初里長還替兒子做保證,如今卻說「不甘他們的事」。而該名里長表示,兒子已成年要為自己行為負責,還說,網紅拿300萬本票追討,造成生活困擾,不排除走法律途徑。蹦闆17日發布影片指出,自己在3、4個月前收到台南某陳姓男子主動邀約,對方透過玩遊戲、私訊聊天互動,甚至到桃園拜訪蹦闆10多次,並表示希望能有合作機會。起初蹦闆稱為了確認對方人品,一度南下和陳男父母見面,且其父為當地7連霸的里長,會面後獲得長輩背書,讓蹦闆卸下心防決定投資陳男名下的遊戲開發工作室200萬元,並先行匯款100萬給對方,約定等遊戲開發到一定程度,再履約交付另外100萬元款項。不料,當陳男開口向蹦闆討要第二期款項時,蹦闆卻意外得知陳男即將在幾天後因為「性侵未成年」入監服刑,認為「「一個遊戲工作室的負責人,再一個禮拜要被關,這麼嚴重的事情,他竟然都沒說,更嚴重的是,他卡的案子還是性X的案子。」蹦闆表示,他為此急約陳男見面,而陳男到場後則下跪道歉,稱怕投資會出狀況才隱瞞,並表示會想辦法籌錢歸還。不過一直到陳男入監,都沒有見到款項。他事後向陳男父親討要,遭到對方以「兒子已是成年人」的說法拒絕。至此,蹦闆表示對方如今在坐牢有如吃了「無敵星星」,他目前打算等陳男出獄再行討要款項。另一方面,據《TVBS》報導,陳男父親表示,看了兒子對話紀錄才發現,8月2日雙方已經簽投資契約,當月15日蹦闆才到家裡拜訪。疑似與蹦闆宣稱「父親背書才投資」有出入。此外,陳父表示,自己在此之前對2人的溝通狀況並不知情,但直到10月,契約書上的尾款百萬都沒付清,對方甚至還來跟父母討回先前的費用,讓他們相當困擾,打算走法律途徑捍衛權益。「他們在8月2號所簽的那些契約,那些合約,所謂的投資書,我完全不清楚。還沒有看到那張領據,只看到一張300萬的支票,和那張契約書,所以完全都沒有出現到所謂的那張領據。」陳男父親表示。此外,媒體實際走訪陳男成立的遊戲開發工作室地址,得到消息指出,隨著陳男在9月中入獄,該公司的辦公室也已經人去樓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鍾小平質疑4300萬商辦是京華城案後謝 陳智菡曝契約書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質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購入4300萬元的商辦,屋主與京華城有關,並直指恐怕是「假買賣、真後謝」。對此,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陳智菡說,鍾小平潑糞的內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首先,鍾指稱4300萬元的商辦,是來自於京華城的後謝,他沒有任何證據,並稱商辦的屋主,是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的兒子。陳智菡出示與陳佩琪取得的產權相關資料,資料顯示所有權人為陳姓兄弟,年齡分別為68、75歲,兩人持有該物件約30餘年。陳智菡表示,除非陳玉坤有兒子是這兩個歲數,否則鍾小平的說法是不成立的,也期待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關於金流部分,陳智菡表示,陳佩琪都已經很明確的說了,所有4300萬商辦支出都是來自柯文哲個人選舉補助款,來自他的三個帳戶,但因為現在存摺都被檢調查扣,她已經重新申請,等到拿到新存摺後就可以清楚將相關金流對外界交代。但在此同時,陳智菡再次強調,鍾小平含血噴人,且沒拿出任何證據就做出這樣的指控,除非他拿出更多證據,證明這兩位屋主與陳玉坤有關,否則他恐怕要吃上官司。民眾黨今(6)日出示商辦的「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自清,證明確實由房屋仲介安排看屋,與京華城無關,奉勸鍾小平拿出更多證據,否則恐怕要吃上官司。(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版毛畯珅?又有「園長之子」遭控猥褻3歲女童 教育局:調查中
台南某幼兒園也爆出「園長之子」涉嫌猥褻女童消息!網友在網路社群爆料,台南有3歲女童在幼兒園內疑遭園長兒子猥褻,提醒大家要小心,立刻引起輿論關注。對此,台南市警局婦幼隊證實已受理報案,台南市教育局則指出,有關某私幼被控疑似性猥褻案件,教育局已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園入班並依法啓動調查,如有不法,一律嚴懲不貸。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LINE群組對話截圖,「各位,我朋友的女兒3歲未滿,在台南○○幼稚園被猥褻了,大家要小心」,直指某幼兒園園長對園內女童做出猥褻行為。據了解,該女童上日參與幼兒園表演,返家後開始出現怪異舉動,並向父母表示下體癢、紅腫,還頻繁碰觸下體。家長進一步追問下,竟得知女童在表演當日竟遭到幼兒園園長兒子猥褻;家長傻眼之餘立即帶著小花到醫院驗傷提告,但從表演當天到本月17日就醫,已經超過一個月。消息傳出,立刻引起輿論嘩然,更有人指出事件宛若台北幼兒園「毛畯珅」事件翻版。對此,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楊智雄指出,教育局8月19日接獲通報,已於知悉當日立即到園行政調查,保存監視器畫面證據,並立即要求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也於當日啟動「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處理」審查會議,目前已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同時了解該園有無管理疏失責任。教育局表示,本案除已依規定要求該園將疑似行為人暫時停職接受調查外,目前正逐日檢視監視器畫面,將併調查小組8月29日訪談结果等資料,儘速送認定委員會審議,如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將依規定處行為人最高60萬元罰鍰,並通報為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之處罰。幼兒部分,教育局將會和社政單位共案合作,進行相關諮商輔導措施;為清查有無其他幼兒受不當行為,教育局已於8月20日到園全面進行性平教育宣導及回饋,經台南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分組觀察其他幼兒狀態目前尚未發現有異常反應。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透過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發現,該疑似行為人為某補習班班主任,目前並未傳出有疑似被行為者,惟為積極保護兒少安全,已於知悉當日立即要求該員禁止入班(隔離);同時已至該補習班進行班務稽查,初步查有學生人數超過規定容量、未提供定型化服務契約書等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後續將依補習學生名冊進行全面清查;如發現該疑似行為人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相關情事,也會依同法責令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育人員,最重終身不得進用;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最重將處以撤銷立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西螺濁水溪河床成「廢渣墓地」 不法業者堆置400公噸屠宰廢棄物
雲林縣西螺鎮近日爆發一起大規模環境污染案件,涉及不法業者長期將屠宰場,動物性廢料非法傾倒於濁水溪公有河川地,總數量超過400公噸,覆蓋面積達1600多平方公尺,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令附近農民困擾不已,並引發當地民眾的強烈憤慨,據悉,這些不法業者從中非法獲利超過百萬元,案件目前已由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移交至雲林地檢署處理。根據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的調查報告,該案件的根源可追溯至4月,警方在對濁水溪河床進行初步查緝時,發現蔡姓嫌犯及其失聯的移工助手胡姓嫌犯,多次駕駛大貨車將屠宰家禽的動物性廢料傾倒至河川地,為了徹底查清此案件,警方隨即聯絡雲林縣環保局及經濟部第4河川分署等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勘和稽查。在4月9日的第一次查緝行動中,警方除了查獲蔡嫌及胡嫌外,還拘提林姓和張姓共犯,警方查扣清運大貨車、手機及契約書等證物。經調查,發現負責整地的林嫌及張嫌每車次可獲得4000元的報酬,估算初步不法獲利已達40餘萬元,而媒介人員和清運業者的總獲利則超過百萬元。這些不法行為導致大量動物性廢料長期堆積在河川地,經風吹雨打,蚊蟲滋生,環境惡劣,氣味刺鼻,對附近耕作農民造成極大的困擾,甚至引發民眾的嘔吐反應,警方5月下旬執行第二波查緝行動,成功逮捕負責上游清運的陳姓嫌犯。隨後,6月和7月下旬,警方又分別將詹姓、呂姓、楊姓、陳姓和莊姓等涉案人員一一查緝到案,並追溯到台中市屠宰業者,經過深入調查,警方確認這些業者在非法傾倒動物性廢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送辦,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雲林縣警方強調,將對類似環境污染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不法行為,確保河川環境的清潔與安全;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加強環保意識,共同維護美麗的自然環境。
男偽造契約詐領3年租補慘了! 屋主女兒收稅單拆穿「幽靈租客」
高雄1名王姓男子2020年6月前盜刻屋主印章及偽造租賃契約,目的是為了詐領政府的租屋補助,期間獲利共11萬4000元,直到2023年8月屋主女兒收到國稅局寄發的所得稅單,發現需多繳一筆2萬7000元的租賃所得,經調查才拆穿王男的犯行,後續他被橋頭地院判5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0年6月前王男未經王姓屋主同意或授權,盜刻屋主印章,隨後再偽造租賃契約書,將租期更改至2024年年9月5日止、租金則為每個月4000元,2020年6月22日王男便持偽造租約到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請領住宅租金補貼3年,每月則有3200元進到他的郵局帳戶,都發局因隔年疫情影響,因此持續延用他之前繳交的資料,直到2023年8月止共詐得11萬4000元。屋主女兒2023年8月間接獲所得稅單,發現帳單上多出1筆2萬7000元租賃所得,事後她向國稅局查詢,才知曉父親的房子遭有心人士偽租,藉此詐領租屋補助,事後她便報警處理向王男提告。橋頭地院表示,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與屋主有債務糾紛,法官審酌雖然王男有租房子,但租賃契約屋主簽字字跡明顯不同,實屬偽造,後續依《偽造文書罪》判他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借錢供孩子讀醫學院!母提訴訟「抽6成栽培費」 法院判兒給2千萬
1名母親為了栽培2個孩子成為醫生,借錢讓孩子讀醫學院,並與2人簽訂契約書,約定日後兄弟倆賺的錢應該按純利60%給母親。後來媽媽提出「履行契約」訴訟,其中1子與母親和解,高等法院判另人應支付20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該案例引發外界討論,到底父母親可不可以要求子女負擔「栽培費」?「父母如果都把金錢投資在子女身上,可以跟子女約定要負責奉養父母到老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表示,法律上並沒有「栽培費」這樣的規定,而子女未成年(18歲)以前,父母有照顧扶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當然,父母花大量的時間與金錢栽培子女,子女在情理上應該要感謝父母親的恩情。蘇家宏說明,即便父母親選擇用高規格扶養子女,法律上也沒有規定子女要把父母之前所花的錢還給雙親,因此父母扶養子女的行為並不是「借錢還錢」;但雙親可以主張子女應該扶養父母,而且法律有明文規定,扶養方式由當事人議定之,也就是父母及子女可以針對爸媽老後要如何扶養的方式,用契約來約定。律師指出,養兒防老的第一步就是不要把錢全部給子女,第二步就是可以跟子女約定扶養方式,像是以扶養承諾書來約定子女每個月要給父母親多少錢、跟哪一個子女居住、何人來照顧等,約定清楚就可以安心養老。蘇家宏提到,「開頭這個案例中,法院認定母親與子女所簽的契約屬於扶養費契約,所以才判決母親勝訴,姑且不論實情是什麼,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只要我們年滿18歲就要對自己所簽的契約負責,而且契約中的文字也非常重要,只要契約不違反法律規定就要遵守。」律師強調,在父母年老後,扶養問題不只是父母對子女的問題,更是子女間的問題,「舉例來說,有四個兒子的家庭,母親老後到底由哪一個兒子負責實際照顧?輪流還是固定?生活醫療費用等由四個兒子平均?還是依照個別能力來比例負擔?如果談不清楚就會讓家族產生紛爭。」
租屋電費新制上路!房東不得超收 重點一次看
租屋族關心電費新制,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今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台電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為3元,房東不得要求房客支付每度6元的電費;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另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內政部提醒,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內政部指出,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租屋電費新制明天上路!2重點一次看 房東「1行為」最重罰50萬
對於近期租屋族非常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今(14日)表示,目前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將在明(15日)起正式上路。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自該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主要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電費計收標準:如果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房東收取的每度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如果非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收取的電費將不可以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此外,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沒有分攤併入電費單內,房東也不可以額外收取。租屋電費資訊:房東在收取電費時,需要提供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用電度數等資訊給房客知悉;另外,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申辦查詢相關電費資訊。內政部表示,對於民眾在新制上路後可能遇到的電費收取問題,例如提前終止租約時要如何結算?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共用電要如何分攤?地政司已經整理相關建議處理方式提供給房東房客參考。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到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新版租賃契約書範本、懶人包及常見問題Q&A等資料。同時網站也有提供新制的契約條款,如果民眾買到舊制的租賃契約時,可以使用新契約條款直接替換,對於租屋電費新制有不明瞭的地方,也可以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或向縣市政府洽詢。內政部也要特別提醒房東,去年租賃條例修法,租屋族的租賃住宅契約已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房東如果違反新制規定超收電費者,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可以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如仍拒不改正,並可加重處以5萬至50萬元罰鍰。後續也會要求各地方政府不定期辦理租賃契約書查核,確保租屋族電費權益保障。最後,內政部指出,今年內政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已完成簽約合作,將於8月起擴大提供免費租屋法律電話諮詢,房客如果遇到房東以漲租、解約或變相收取電費等不當方式,衍生租約法律糾紛時,可以電話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詐乾老本2/詐團聯手民間資產公司與地政士 誘騙被害人親簽文件難定罪
近期詐團對於假檢警的詐騙手法再翻新!不但要求被害人辦理自然人憑證,以此確認被害人名下財產,並聯手民間資產管理公司與地政士誘騙被害人,北市一名退休婦人因此損失近2千萬元。該間民間資產管理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營運,且主打資產代辦安心迅速,不過由於相關抵押貸款文件均為受害民眾親簽蓋印,儘管檢警知曉民眾遭詐,就算案件被起訴也往往難以將款項追回。據了解,該公司成立於2023年9月,設立於桃園,資本額僅30萬元,但主要經營房屋土地一、二、三胎借款、汽機車借款、銀行與信用貸款等項目,更強調有實體經營店面,為20年經驗的資深專業貸款金融人員,不過記者實際前往該地,卻發現登記的處所外觀與一般民宅幾乎沒有區別,僅有一塊招牌,相關介紹影片也全由AI合成,而其粉絲專頁上還會時不時放出有民眾因資金需求,向其貸款成功的訊息,但簽約背景雜亂,甚至有在車上進行。高雄地檢署2019年偵辦放貸集團,放貸金額超過1億元,但被逮捕的15名嫌犯卻通通被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事實上,民間資產管理公司與詐團合作的案件過往並不少見。高雄地檢署2019年就曾偵辦「玉山國際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玉山資產行銷有限公司」的放貸集團,民眾誤以為該集團為玉山銀行旗下所有,誘騙有資金需求的民眾申辦貸款,總計放貸金額超過1億元,向民眾收取高額服務費,並向民眾收取高利息(每月利息高達30%),最終民眾因付不出高額利息,導致房屋遭到法拍,不法獲利超過1.4億元。檢警2019年獲報後,進行北中南聯合搜索,逮捕15名嫌犯,並對其中6人聲押禁見獲准。案件被起訴後,經長達4年多的審理,高雄地方法院卻對15名嫌疑人通通做出無罪判決。高雄地檢署調查,該公司透過臉書或Line投放廣告,吸引民眾借貸,更向受害民眾鼓吹,只要透過私人借款培養信用條件,就可擁有特殊管道向銀行申貸成功,因此讓民眾誤以為該公司為玉山銀行關係企業,而將房屋抵押借款。檢警破獲誘騙民眾以房申貸的詐騙集團,查扣該集團幹部代步用的5輛雙B名車。(圖/報系資料照)等民眾隨該公司指示辦理完相關程序後,還得向代書事務所繳納一筆高額費用,但之後被害人發現根本沒有向銀行借款成功,也往往因付不出高額利息,房屋遭到抵押法拍。高雄地院審理後表示,儘管被害人聲稱誤以為該公司為玉山銀行關係企業,但實際審視相關合約中,通篇未見「玉山銀行」字樣,該公司也未宣稱自己為玉山銀行或受玉山銀行委託;而被害人在簽立契約書後,也確實有取得民間貸款,並非付出服務費後未取得任何款項,且相關文件等均由被害人親自簽約蓋印,交出相關土地建物權狀等重要文件,認為被害人在了解雙方權利義務後,出於自由判斷而簽立契約,因而對被起訴的15人含負責人在內全數做出無罪判決。
鄭文燦涉貪後再爆三案 凌濤:利益總共高達上百億
桃園市前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疑涉土地開發收賄遭查辦,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已收到抗告卷宗。國民黨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除了華亞科農地案,也點名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八德轉運站等土地。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另三案所牽涉的利益總共高達上百億,要總統賴清德、前總統蔡英文、鄭文燦出面說清楚。針對日前鄭文燦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凌濤表示,有三大問題詢問鄭文燦跟相關的檢調機關,第一,華亞科農地案獲利可能高達57.47億,怎麼可能前金只有五百萬?前金、後謝加起來的金額到底是多大的規模?第二點,7年前發生這個案子,現在才查,過去前總統蔡英文政府的檢調機關,是誰在幫鄭文燦護航、寵信「大阿哥」?是誰都沒有提醒鄭文燦,讓賴清德上任之後才追殺你?第三,鄭文燦還涉及了多少案?而這些案,桃檢竟然在聲押庭上四次提出要搜索票被打回。凌濤指出,在桃園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共4357.79坪的土地,被倒置廢棄物、棄土,是一塊不值錢的土地,但綠營民代組成龐大的購地集團,購買金額上看1億894萬4千多元,因為他們打算集合起來,向市府申請產創條例創新園區,讓土地「點石成金」。他也拿出原始的契約書續指,身分證、地址、蓋章、手印,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憑有據。合約上的甲方、買方林黃彰,是小英之友會桃園的理事長;「信賴之友會」的大園分會會長游建享;時任鄭文燦的經發局長郭裕信,在鄭市府團隊執政的時候,加入了購地集團,帳面獲利一千多萬;郭登興是桃園市政府兩岸小組的委員,也涉入買地集團;民進黨的老議員李鎮楠,代表他的家庭簽約。凌濤質疑,在整個購地過程、分享利益的過程,鄭文燦知不知情?蔡英文過去8年包庇,讓整個鄭文燦的案子沒有被搜查。你的小英之友會的人涉入買地,難道不吭一聲嗎?他說,蔡英文給鄭文燦這麼大的空間,不但是第一任小英男孩,更有接班人之態,豈料一年內就從東宮換到冷宮,冷宮變廢宮,甚至被流放、恐成階下囚,不勝唏噓。他更狠酸,很多民代從父母親開始就和鄭文燦有關係,跟著鄭吃香喝辣,涉入了多少的土地案,要不要出來講清楚?所以這時候都不敢出來說話了。
鄭文燦涉貪沒完?國民黨再揭「點石成金」3案:與建商牽涉利益達上百億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汙,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鄭並在昨日請辭海基會董事長。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指出,檢驗鄭文燦過去在市長任內,把土地「點石成金」的高超能力,除了華亞科農地案,也點名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八德轉運站等土地,鄭文燦也有涉入,而總統賴清德、蔡英文前總統是否知情,應出面說清楚。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表示,華亞科農地案獲利可能高達57.47億元,怎麼可能前金只有500萬?前金、後謝加起來的金額到底是多大的規模?第二,7年前發生這個案子,現在才查,過去蔡英文政府的檢調機關,是誰在幫鄭文燦護航、寵信「大阿哥」?讓賴清德上任之後才追殺?第三,鄭文燦還涉及了多少案?而這些案,桃檢竟然在聲押庭上四次提出要搜索票被打回。凌濤指出,在桃園觀音區草漯的忠孝段共4357.79坪的土地,被倒置廢棄物、棄土,是一塊不值錢的土地,但綠營民代組成龐大的購地集團,購買金額上看1億894萬4千多元,因為他們打算集合起來,向市府申請產創條例創新園區,讓土地「點石成金」。凌濤拿出原始的契約書表示,身分證、地址、蓋章、手印,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憑有據。合約上的甲方、買方林黃彰,是小英之友會桃園的理事長;「信賴之友會」的大園分會會長游建享;時任鄭文燦的經發局長郭裕信,在鄭市府團隊執政的時候,加入了購地集團,帳面獲利一千多萬;郭登興是桃園市政府兩岸小組的委員,也涉入買地集團;民進黨的老議員李鎮楠,代表他的家庭簽約。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舒翠玲(左)、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中)、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右)8日舉行「再揭鄭文燦『點土成金』之案」記者會。(圖/中國時報記者陳俊吉攝)凌濤質疑,這麼大的購地集團,鄭文燦在整個購地過程、分享利益的過程知不知情?知不知道局處首長涉入買地?賴清德,你的信賴之友會的會長涉入。蔡英文過去8年包庇,讓整個鄭文燦的案子沒有被搜查。你的小英之友會的人涉入買地,難道不吭一聲嗎?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指出,八德轉運站有幾點啟人疑竇之處,首先是政府採用租地,而不是買地,20年租金近八千多萬,以這樣的價格跟面積,可以直接買一塊地;其次,土地的地目是非都市土地的特定農業用地,「特農」是應該要特別保護,屬於有耕種價值農地,為什麼桃園市政府要選擇「特農」用地來變更?第三,變更以後中間的價差是多少?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說明,桃園的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疑似有公器私用、圖利建商的疑雲。康晉瑜說明,整個小檜溪自辦重劃區大約39.76公頃,跟鄭文燦關係密切的三大建商,在其中取得非常多的土地跟建案。計算土地整合後到這幾年的土地交易價格,從30萬漲到90萬,翻漲三倍之多,整體的土地價值總計漲幅高達721.6億元,這是鄭文燦高超點石成金的能力。
政府加碼!長照補助最高12萬元 7/1開放申請「一次進帳12個月」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家庭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2023年起加碼「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今年度第一階段的長照補助,將於7月1日開放申請,一般僅需1個月就能完成核付,等於一次進帳12萬元,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要申請。衛福部考量各界持續關心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沉重、應提高機構住民補助額度。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1萬元)。另為保障既有住民之權益,既有住民如於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12(即5000元)。2024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流程,第一階段為2024年之7月1日至12月31日止;第二階段為202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並得備妥申請書,及檢附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入住機構契約書(僅需附上可確認入住機構、住民、簽約人、入住期間、簽約日期等資訊之部分)、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及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各1式1份,向113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且申請當下當年度應已住滿規定天數。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撥款時間為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原則上是於1個月內依「補助原則」完成初審,審核通過後將儘速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