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扶險
」恐危及清償力? 三大壽險12月底停賣失扶險
立馬響應金管會政策,大型壽險失能扶助險近期停售。金管會盯上壽險業失能扶助險,認為過度保證、高度競爭的給付內容,將危及壽險公司清償能力,要求依缺口增提準備金,國泰人壽已決定11月底前立即停售具5年保證給付的漾心叮護失能照護定期險,富邦人壽已發出通知12月底前停售其最高給付600倍的福氣久久失能扶助終身壽險,台灣人壽亦在年底前會停售180及200系列失扶險。同時各壽險公司在年底前都會「嚴控」失扶險的核保,確定不接受次標準體(即非完全健康的保戶),不創造停售效應,以免賣得越多,將來金管會立刻要求增提準備金。壽險公會亦已將失扶險增提準備金方案,交給金管會,由金管會「檢視」此方案是否妥適。據了解,壽險公會建議已銷售的失扶險將採「帳載準備金」與「總保費準備金」比較法,檢視是否有準備金缺口,各公司再依此缺口提出增提方案,分年提存期間不得高於5年。同時各壽險公司精算人員要檢視失扶險的平均罹病的死亡率是否大於100%、檢視當初保單設計的假設是否合理;檢視保單失能發生率、死亡率及脫退率,及保證給付、高齡罹病風險對公司清償能力的影響。壽險公會建議增提準備金方案中,亦建議可反應是否有再保公司承接,即可降低增提需求。目前如國泰人壽表示其之前並沒有銷售保證長期給付失能扶助金的保單,且都有再保公司承接,並不需要增提準備金,富邦人壽則表示要看保險局最後核准壽險公會的方案內容,但估算就算要增提準備金,因為銷售量並不大,影響亦不大。雖然多家公司都表示其失扶險不用大量增提準備金,但為了避免被盯上,已紛紛通知業務員、保經代公司,要在11月底、今年底停售相關失能扶助險。預計2021年初大多會剩下一年期失能扶助險,因為可以有保費調整機制,再者即是不會保證給付的定期失扶險。
有超級地雷!數百萬失能扶助險恐難理賠 金管會急救中
金管會急救「失能扶助險」五大招數百萬張失能扶助險,未來恐怕理賠不出來,或成為壓垮壽險公司的烏龍保單。據了解,推出以來便狂賣的失扶險目前面臨兩大問題,一是損失率攀高導致再保拒保或漲價,二是準備金不足,已被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認真面對」,未來失扶險保單可能不再推長期的保證給付,或是會大幅調高保費。失能扶助險即舊稱殘扶險,亦為長照三寶中的類長照保單,2012年就出現,訴求以失能(殘廢)等級表作理賠依據,一旦確診為1到6級(亦有公司給付到11級)失能,即每月或每年定期給付,最夯商品是一旦理賠,保證給付10~16年。業者表示,失扶險的理賠認定比傳統長照險明確,保費又比長照險便宜40~50%,因此推出後即狂賣,每年以50~100萬件的速度銷售,八、九年下來已累積數百萬張的銷量,且22家保險公司中僅五家未賣相關保單。保險局針對失扶險,祭出五大措施助業者「自救」,一是要求壽險公會二周內提出失扶險增提準備金方案;二是2020年簽證精算報告要全面檢視失扶險費率及準備金是否提足;三是2021年起全面抽查失扶險;四為建立失扶險損失率資料庫;五是追究保單精算人員責任。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壽險公司應正視失扶險的問題,且算出可能需要增提的準備金缺口,保險局承諾不會要求一次增提,但至少要「開始面對」,給保戶合理、划算且真正賠得到的保單。保險局也要求壽險業者注意,不要再出現如過去教育年金險、高利率儲蓄險、複利增額終身壽險的烏龍案例。施瓊華表示,各壽險公司年底前到明年初交出簽證精算報告前,應重視檢視已銷售及正在銷售的失能扶助險保單是否要修改保單內容或調整費率,要有合格再保公司或收足費率,同時保單條款不能出現理賠的灰色地帶;她也提醒,各家壽險公司若費率不充足,現在賣愈多,未來就要增提愈多準備金。
二款保單爆客訴 趕快看看你踩雷了嗎?
客訴都到金管會了。保險局盯上「失能扶助險」及「理賠連結重大傷病卡的保單」,認為失扶險是將意外險當健康險在賣,造成損失率大增、再保公司不願承保,重大傷病卡保單是將理賠依據轉嫁健保署,遭健保署「抗議」,保險局要求兩類保單自律、改善,兩週內提報方案。失扶險即前幾年熱賣的「類長照」保單之一,訴求依失能(舊稱殘廢)等級表啟動給付,有些訴求最高給付50年,有的則是保證給付180~200個月,因為傳出再保公司都不承保,各公司保單紛紛停售、改款,去年此類保單新契約保費應破200億元。保險局表示,失扶險原本應該是意外造成的失能才給付,但銷售過程越賣越寬,連疾病造成的失能,如糖尿病造成截肢、癌症造成臟器切除等,失扶險都訴求理賠,理賠率升高,造成再保公司不願承保,壽險公司理賠從嚴,引發糾紛,亦或是只能找等級較差的再保公司承接,保險局說:「這就是有異常」,壽險公司當初訂價是否適足?保單原設計精神是否已走樣?對於已銷售的失扶險,保險局要求「必須以有利於保戶的方向解釋」,即銷售過程若不符合當初保單設計原意,仍是要朝對保戶有利的方向去從寬認定,盡可能理賠,但新的保單必須「自律」,從合理訂定保費、明確釐清保障範圍、確定有再保公司承接等三方向去訂定自律規範,二周內交到保險局討論。壽險業表示,失扶險可能會朝縮短承保年齡,降低高齡風險方向修正,保障範圍會更明確定義。即過去買到的保戶將「賺到」。第二款被盯上的保單是訴求理賠明確、只要拿到健保重大傷病卡就理賠的保單,遭到健保署向金管會「客訴」,控訴壽險業將理賠認定工作「嫁禍」到健保,造成民眾逼著健保署加速開重大傷病卡,或一天到晚有保險公司來詢問重大傷病卡事宜,造成健保署的困擾。其次是健保署表示重大傷病卡的定義隨時會檢討,隨時可能剔除或增減範圍,保險局認為保單若綁定「浮動」指標,容易發生理賠糾紛。第三是保戶可能已符合重大傷病卡的狀態,但還未出院,因此未申請卡片,但之後就不幸身故,若沒有卡片是否就不理賠?保險局認為不能只以重大傷病卡為理賠單一依據,還是必須要看病癥作理賠標準,不能說「沒卡就不理賠」。保險局要求壽險業者對重大傷病卡保單檢討內容妥適性,不得以重大傷病卡為單一理賠依據,同樣是兩週內將改善方案報到保險局。即未來又會重回以病況為主要理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