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配
」 離婚 Maggie 家暴 房產 保護令獨生子想娶欠債女友!富婆婆怕千萬家產受影響 律師祭「5招」自保:先立遺囑
有位富婆婆只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卻暈船欠卡債又常換工作的未來媳婦,讓她相當擔心自己的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股票會遭受影響。對此,律師便給出「5大招式」,建議她可以預立遺囑、要求兒子簽署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等等,以保護家產挽救局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分享一個案例,他表示有一名富婆婆僅有一個獨生子,兒子已經暈船並決定在今年七夕與女友結婚,但未來媳婦工作不穩定,5年內就換了7個工作,好像還積欠卡債,需要靠兒子吃穿,且不想生小孩要當頂客族,讓富婆婆忍不住感嘆「可是我家血脈單傳,就斷在下一代要怎麼辦」。富婆婆還提到,自己經營一間公司,擔心兒子娶錯人將影響公司大局,並指出她在北市擁有5棟房子、3千萬現金和公司持股。而七夕即將到來,也令富婆婆擔憂「要怎麼挽救這個局面」。對此,蘇家宏就回應,富婆婆與其煩惱不能改變的事情上,應該全心專注在可掌握的5件事:一、在兒子結婚前,兒子與女友先立下婚前協議「夫妻分別財產制」約定富婆婆如果希望將來兒、媳各自擁有財產的處分權,或是怕媳婦因遊手好閒、在外積欠卡債,將來拖累兒子的財務;或是突然有天兒子想離婚,可以事先立下分別財產協議,日後就不必煩惱夫妻的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二、先不要贈與兒子太多財產若準媳婦不願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也不需要馬上翻臉,因為兒子結婚後,婚前財產及婚後繼承、贈與和慰撫金等財產,都不會因為兒子離婚,讓兒媳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不過,這些財產所生出來的利息(孳息)就需要分配,因此想要提前贈與兒子財產應該特別慎重。例如,贈與房屋給兒子做新房自住,不會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但是贈與股票,未來的股利或股息都算是兒子的婚後財產。三、如果要贈與財產可附加條件(或負擔)可選擇「鼓勵」兒子或媳婦的某些好行為,讓家裡更幸福,例如:1.與他們簽訂契約表示,如果生孩子的話,就把北市房產贈與兒子、媳婦作為獎勵,以達到「用愛與財富傳承」來改變局面。2.贈與房子給兒子,但夫妻倆每星期至少要跟婆婆吃飯2次以上,若沒有照做,就撤銷房子贈與。3.如果兒子、媳婦有正常上班,每個月將另外贈與3萬元,鼓勵腳踏實地的工作。四、運用信託贈與股票,富婆婆可確保股東投票權若擔心股權贈與獨生子後,兒子因為枕邊人一句話就動搖公司經營權,富婆婆可進行「股權規劃信託」。例如指定獨生子為信託受益人,但約定「保留運用決定權」,則受益人可享有信託期間,股票所產生的股息及股利,富婆婆也能確保公司董監改選時,仍可透過信託掌控表決權。五、預立遺囑富婆婆若擔心未來兒子繼承遺產後,兒子自願將財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可以規劃遺囑,讓部份財產以遺囑信託的方式,繼續保護家產不被任意花用或移轉。此外,富婆婆除了可以在生前盡量花用自己的財富外,若兒子沒有小孩的話,未來兒子的遺產將由媳婦完全取得,所以可以預立遺囑將部分財產遺贈公益的方式,化作大愛。
已婚小三嗆「我尪會提告」 正宮被威脅離婚慌了…律師揭8招:要怕的人是她
發現丈夫偷吃已經夠震撼,再被小三威脅提告,大多數人難免會慌了手腳。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一起案例,當事人接到小三電話,對方除說出外遇內容,還嗆「她說她也有先生,她先生會告我丈夫,要我趕快離婚,不然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嚇得她不知所措,「我決定要離婚!而且我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蘇家宏律師除建議當事人不要著急,也說明「做錯的是丈夫,不是妳」,並要當事人思考小三為何要打電話過來與要求離婚,接著提出8點建議:1.小三的先生可以提告當事人丈夫民事賠償。相反的,當事人可以提告自己丈夫與小三民事賠償。怕的應該是當事人丈夫以及小三。2.最重要的法律動作是確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分成2情境–(A)女方比較有錢,要丈夫拋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免丈夫請求夫妻財產分配;(B)丈夫較有錢,就要丈夫把該給的夫妻剩餘財產給當事人。3.對於先生外遇,要求丈夫與小三賠償當事人相當的精神損失。4.如果不離婚,除了以上措施,丈夫要把部分財產贈與給當事人並且書面保證未來不再犯,再犯就賠更多。5.如果要離婚,丈夫要把賠償處理妥當,以及共同財產與居住問題一次清乾淨。6.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親權與探視權的協調,以及扶養費的數目都要談清楚7.給自己一點聆聽自己心裡聲音的時間,再決定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8.找專業律師商量法律、找心理諮商師談談化解心理壓力,或尋求宗教帶領自己未來的人生。
尪驟逝!婆婆逼放棄繼承「拿走全部遺產」:我花錢養大的兒子 連豬公都剖一半
面臨喪夫之痛,如果又要處理遺產的事,往往使人身心俱疲。一名人妻抱怨,婆婆認為兒子是她花錢養大的,所以所有遺產都應該歸她。人妻坦言,讓她覺得最噁心的是,婆婆把所有的錢都拿走就算了,還將她房間的豬公剖開,說一人一半。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老公年初離開人世,才40歲,站在婆婆立場,婆婆失去唯一的兒子,自己並沒有去申請夫妻財產分配權,想說沒有多少遺產,應該不至於有問題,結果錯了,婆婆認為,老公的全部遺產都是她的,要她放棄繼承。人妻透露,自己把帳戶所有的錢、老公的股票、規劃退休的美金存款等,全部轉給婆婆,但這樣還不夠,婆婆要求死亡津貼、勞健保下來的錢都是她的,並且跟她討老公生前醫療費,讓她相當傻眼,拒絕後居然跑到她的房間把豬公剖開,說一人一半,怎麼有這麼噁心的婆婆。人妻說,「我婆婆並不是沒有錢,而是認為兒子是她花錢養大的,離開了,所有的錢都該歸她,我雖拿到房子的一半居住權,不過所有的錢加一加,好像也能買得起房子了。人心本善沒有用,有人的心真的很惡,用善意對待別人,往往收穫的不是善意,而是更多的惡意,遇到錢的問題,一切先走法律就對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既然妳老公已經不在了,那妳也趕緊離開她,她又不是妳親媽」、「這個時代,心善真的沒用,現實點好」、「在錢面前都不用覺得別人會感激,再多都不夠」、「既然她錢都拿走了,千萬不要住在一起了,也不要見面了」。
結婚別急著買房!家事律師揭「殘酷5真相」勸: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結婚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家事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社團「家事律師的鬼故事」建議,婚後不要堅持買房、不要當房貸保證人,因為「你的婚齡可能比房貸時間還短」,並列出5個重點,分析婚姻一旦走到離婚,將會遭遇哪些嚴峻的現實挑戰。一、 房貸保證人不列入婚後債務,不會讓你的財產變少,除非跟銀行簽貸款契約的主債務人已經違約若丈夫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為債務人,老婆當保證人,雙方如離婚又假設房屋價值2000萬,先生還有1200萬房貸,且除該筆債務沒有其他財產,妻子一旦被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要給丈夫1000萬元現金。此外,若丈夫不繳1200萬房貸,妻子也因為保證人緣故,還是要幫對方還。二、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但扣除房貸債務後要分現金給對方,最後只好賣掉房子,對方如果有誠意,請依法做夫妻贈與。假設婚後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也由太太繳,一旦離婚並面臨剩餘財產分配,太太就要拿出房產扣掉房貸後剩餘的一半價值現金給對方,若不足,只能賣房變現。如果老公有誠意,最好買房時就把房屋贈與給太太,未來即使離婚,該房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三、合宜宅便宜,但有限售令,在限售期間無法做資金流動,還要分配財產給對方,最後只能法拍一旦名下有房,在剩餘財產分配要拿出鉅額現金給對方,若現金不足想賣房,就會因房子是合宜住宅,無法在限售期間出售,最後恐淪落遭法拍下場。四、父母出的頭期款或贈與最好依法完稅,不要為逃稅最後變成夫妻財產分配部分父母為規避贈與稅,會在子女婚後買房時幫出頭期款。但若沒有繳贈與稅,這筆錢在孩子離婚時很可能被法官認定為婚後財產,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五、婚前買的房,婚後拿自己薪水付貸款,這筆帳銀行記的清清楚楚,以後付的貸款變成對方可以分配的數字婚前買的房雖不列入婚前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但婚後繼續付的房貸,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都會被列為婚後的收入。梁維珊強調,人不能被社會「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限制,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特、無法貼上複製的,尤其是上千萬的負債,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到最後一刻。所以婚後買房問題,最好還是先請教律師,與計算婚後的各種開銷,畢竟婚前婚後的各種差異與壓力,足以消滅所有愛情、激情與親情,最後可能只剩婚外情。買房前,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已婚男醫師偷吃女護士 瞎扯離婚協議免賠GG了
林姓男醫師和吳姓女護士偷情被妻子鄭女發現,鄭女憤而向2人提告,林男辯稱離婚協議書中雙方已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男及吳女侵害配偶權,且協議書上並未寫到放棄婚外情的索賠一事,判2人須連帶賠償鄭女4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林男、鄭女夫妻結婚15年,2020年1月中協議離婚,鄭女向法官表示,丈夫2019年11月和吳女發生婚外情且有性行為,使她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林男辯稱,他與鄭女協議離婚時,已互相拋棄對彼此提告,因此對方不能再提告求償,且夫妻長年感情不和,早已形同陌路,會發生婚外情,也是個人的生理需求,拒絕賠償。吳女則表示,因被林男欺騙,才會成為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且林男手中握有兩人的性愛影片,因擔心林男會惡意散播,才不敢輕易分手,對此也感到相當後悔。北院則根據LINE對話紀錄截圖、手機相簿翻拍照片、自拍性愛影片光碟等證據,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由於林男與鄭女在離婚協議書上記載的是就「夫妻財產分配」進行約定,並未提到拋棄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判定2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鄭女40萬元,可上訴。
烏龍重婚2/美魔女不甘「被離婚」 怒向科技業老董前夫追討財產
到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告知自己犯了《重婚罪》,竟然連離婚都免了!桃園一名6旬美魔女A小姐(化名)因此第2段婚姻不保,她怒控當年沒辦離婚就失蹤的第一任老公大明(化名),現在飛黃騰達成為多家科技公司老闆,對方得知重婚後提出離婚訴訟,一審、二審都判准,A小姐說在兩人關係中自己總處於弱勢,還被「負心漢」拋棄2次,新仇舊恨交織下,她怒上訴離婚無效,還打算要和大明分財產,幫自己討公道。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大明明知自己跟A小姐已在法院公證結婚,雖然2人未辦喜宴、未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依照當時民法之規定,2人的婚姻已經是有效成立,後來大明想放棄這段關係卻未辦理離婚,跟A小姐失聯再與別人結婚,因此無法主張他跟A小姐婚姻關係無效,才在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2人婚姻關係是有效存在。不過,如A小姐要求夫妻財產分配,大明可能會向法官主張雙方多年從未有同居的事實,進而請求法官酌減分配夫妻之剩餘財產。律師王志超表示,如A小姐訴請離婚無效,要求分配財產,對方可能主張雙方多年未有同居事實,進而請求酌減分配。(圖/律師王志超提供)本刊調查,刑法第237條 《重婚罪》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法 985 條 《重婚罪》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也就是一人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因此A小姐和大明兩人的第二段婚姻,根據民法規定都已被撤銷,被認定是無效;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此外,結婚要件200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也就是從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新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證書上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正式生效。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牽涉重婚罪官司受到矚目,由於關係千億遺產分配,三房李寶珠曾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圖/報系資料照)重婚罪官司中,最知名的就是當年台灣首富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王永慶身分證配偶欄上為大房「王月蘭」,但他身邊還有二房楊嬌以及三房李寶珠。由於王永慶過世後留下千億遺產,但與3個妻子結婚當時都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適用1985年以前的舊《民法》,婚姻有效,如果一夫三妻獲法院認證,遺產分配將大洗牌,也因此三房李寶珠2019年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並被法院認定雖為「重婚」,但仍是王永慶的現存「配偶」。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科技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李靚蕾打法律戰恐「全盤皆輸」! 律師揭逆轉敗關鍵嘆:蕾神慢了一步
王力宏與李靚蕾的婚變風波,已從隔空互嗆演變成跨海的法庭戰。李靚蕾今(11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向台北地院提出聲請,預料法官將會安排雙方親自出庭,此舉也被視為李靚蕾企圖反制先前美國法院做出對王力宏有利的裁定。不過,有律師提醒,由於雙方正在美國進行離婚官司,若內容涉及扶養方式,台灣法院通常會依法停審李靚蕾的同類訴訟,而李靚蕾還可能被美國法院認定藐視法庭,導致全盤皆輸。針對今日傳出美國法院做出對王力宏有利一事裁定,李靚蕾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先批評王力宏違反雙方約定,再指審判的紐約法院「毫無調查」就做出變動探視方案的暫時裁決,她除繼續向紐約法院提出答辯外,也在上月29日向台北地院提出「相關聲請」,開闢法律戰的第二戰場。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梁維珊表示,李靚蕾的「蕾神之槌」自今年初爆料王力宏疑似帶幫派分子強闖住家,事後卻查明被指為幫派人士的黑衣人,其實是雙方熟人後,輿論就有轉向的趨勢。而紐約法院所做的裁定可能有利於王力,因此李靚蕾才會在台灣提起訴訟企圖反制,但此舉卻可能徒勞無功。梁維珊指出,依台灣《民事訴訟法》規定,若針對已在外國法院起訴之同一事件,在台灣另行起訴,而沒有外國法院判決可能妨害我國公序良俗之情形,或當事人不能親自或委任律師到外國法院應訴等例外緣由,「我國法院通常會裁定停審當事人另行起訴的訴訟」。換言之,李靚蕾在台所提的訴訟可能已經慢了一步。加上從網路流傳的紐約法院進行中的訴訟資料來看,紐約法院已先受理涵蓋雙方離婚和夫妻財產分配的訴訟,一旦王力宏主張停止審理李靚蕾在台灣提出的同類訴訟,且法官也認定屬同一事件另行起訴之情形,就必須裁准王力宏的主張,避免兩地判決出現歧異,讓李靚蕾面臨在美國與台灣法院雙輸的慘況。梁維珊認為,李靚蕾最壞的狀況是美國法官認為李靚蕾惡意阻擋王力宏探視家人,且有藐視美國法庭舉動,即使不必坐牢或罰款,也極可能判「王力宏全部勝訴」,屆時王再以美國判決聲請台灣法院准許執行,到時我國法院除會停審李靚蕾提起的訴訟,還會准許王力宏執行美國法院的裁定,最終李靚蕾只能服從判決,落得美國法院、台灣法院全盤皆輸的窘境。
竹科工程師家暴又脫產 383張台積電股票…「為賭一口氣」200元賤賣賠慘了
真是得不償失!一名長年在台積電工作的張姓工程師,因為工作壓力大,回家後時常毆打或辱罵妻子,讓妻子因為不堪長期受辱,於2019年訴請離婚,當時法院判處這名工程師,必須賠償妻子4600萬元。但這名工程師不願賠償,還故意脫產, 將自己手頭的383張台積電股票,以200多元賤賣,還把錢不斷匯到海外帳戶,就是不給妻子。昨天(29日)被新竹地院認定隱匿財產,裁定管收一個月,這也是首件夫妻離婚脫產,遭法官當庭管收的案例。 判決書指出,張男在台積電擔任工程師長達30多年,年薪多達400多萬元、長期配股累積達到1億多元,身價不凡。但龐大工作壓力,讓他因為難以調適,常常回家後,因為一點小事,就大聲對妻子咆哮辱罵,甚至會動手打人,妻子不堪受辱,於2019年提出離婚訴訟。張男在經過法官勸說,雖然同意與妻子簽字離婚,但對夫妻財產分配卻很有意見。離婚時這名妻子主張,張男名下的財產比她多1億餘元,依法她可以獲得差額,大約5000萬,但她只要求拿4500萬元,外加家暴事件,要賠償她300萬元。最後法院經過審判,判她可以分得4500萬元財產,並另外可獲得張男100萬元家暴的賠償。沒想到張男卻認為,股票是他自己賺的,家暴也只是偶發事件,不願把剩餘的財產分這麼多給妻子,且因為怕被法院強制執行,他竟然將手頭上383張台積電股票,以200多元的低價賤賣,還把錢不斷匯去海外帳戶,默默進行脫產,死也不給太太財產,氣得老婆提告。後來檢方依《刑法》損害債權罪起訴張男,新竹地院審理後,裁定管收張男1個月,並要張男只要願意還錢給妻子,或提出有效的還錢計畫,就可隨時獲釋。
【人瑞鬧離婚1】越娶越有錢? 9旬翁毆妻奪房產
北市大安區一名97歲老翁(王男)是已故前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啟禮口中的大哥,他今年初找上里長幫忙,吵著要與74歲的妻子Maggie離婚,Maggie表示,丈夫曾聽朋友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房產」,沒想到丈夫真的如法炮製,Maggie泣訴自己長達10 年遭丈夫家暴,眼看事已至此,她也狠下心,願意結束近40年的婚姻,還要讓對方淨身出戶。Maggie表示她身心俱疲,因為結褵近40年、高齡97歲的丈夫王男,過去10年來向她要不到錢就暴怒,對她動粗,包括賞巴掌、鎖喉等等;今年1月初,王男因為一筆7000塊的津貼被取消而抓狂揍老婆,Maggie去驗傷報案且申請家暴保護令。就在兩人婚姻岌岌可危之際,此時Maggie又聽說丈夫找里長哭訴求助,打算要與她離婚。由於2人目前居住的房子位於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近3000萬元,她懷疑老公用離婚奪產,更想到之前王男一群朋友常打趣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財產,所以會越娶越有錢」。沒想到這個想法竟深植在王男的心中,現在居然還如法炮製。面對妻子指控,王男否認有動粗,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並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一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
【人瑞鬧離婚2】帥如港星女伴不斷 陳啟禮、蔣家都有交情
北市大安區一名97歲王姓老翁(王男)跟妻子鬧離婚,成為鄰里討論話題;其實王男年輕時風流倜儻,身高190公分,帥度爆表堪比港星鄧光榮,事業做的風生水起,還自己開公司當老闆,賺進大把鈔票,而且交遊廣闊,包括竹聯幫已故首任幫主陳啟禮、蔣家子弟都是他的好哥兒們。本刊調查,王男在1949年跟著舅舅和國民黨部隊來台灣,由於家底豐厚,加上外型帥氣又能說善道,來台後自己開公司當老闆,當年不僅是台泥經銷商,還一度和日本人合作開了台灣第一家電子公司,賺進大把鈔票,生活光鮮亮麗,不但身旁女伴不斷,甚至經常大手筆買高價舶來品「把妹」。當年最夯的台北市中山北路中央酒店夜總會,有當紅歌星白嘉莉駐唱主持,王男幾乎天天報到,而王男長的體面又風流倜儻,喝酒、跳舞通通來,身旁有大批酒友,包括權傾一時的蔣家子弟,還有竹聯幫已故幫主陳啟禮都與他私交甚篤,兩人還是好哥兒們,經常相約打牌上酒家。王男妻子Maggie說,「他(王男)年輕時比港星鄧光榮還帥。」讓她一見傾心,兩人也順利步上紅毯。不過,這段婚姻經過38年,走到現在2人都想離婚,Maggie名下的房產卻成為丈夫覬覦的目標。律師王志超表示,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年輕時的王男交遊廣闊,常跟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啟禮(圖)一起打牌上酒家。(圖/報系資料照)
【人瑞鬧離婚3】婚後爽當軟爛男 討錢不成拿螢幕狠砸妻
97歲的王姓老翁(王男)和74歲的妻子Maggie結婚38年,王男今年3月向里長哭訴求助要離婚,「被離婚」的王妻很不甘心,她說養老公近30年,沒給錢還會被暴力對待,王男不僅呼巴掌、鎖喉,甚至拿起一旁的電腦螢幕就往她身上猛砸,這樣的暴力婚姻生活讓她滿腹委屈。Maggie表示,當年以為找到良人開心結婚,婚後卻發現王男經濟狀況似乎有問題。最後王男結束經營不善的公司變成「伸手牌」,向Maggie從借錢變要錢,「他後來還去刻印章,直接從我帳戶領款。」直到10年前,Maggie沒有繼續工作,王男還是向她要錢花用,更可怕的是,如果要不到錢,王男居然對Maggie家暴,「他第一次動手,揮手就是一巴掌,接著又是一巴掌」。Maggie根本無法反抗,且自這次家暴後,惡夢即從此不斷。「他(王男)拿不到錢,旁邊有什麼東西就往我身上砸」,Maggie回憶不僅被螢幕砸過,還被鐵棍打過,甚至有一次大吵中,王男暴怒下將結婚照撕成兩半。Maggie受不了只好在家裡裝攝影機,將丈夫所有暴行全部拍下,「別看他年紀大行動不方便,但體力好的很!」因為害怕丈夫闖進房間,Maggie在房門上刻意多加兩道門栓保護自己。面對妻子控訴,王男否認有動粗,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他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1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
【人瑞鬧離婚4】乾女兒出策奪房產? 夫妻說法成羅生門
北市大安區97歲王姓老翁(王男)打定主意要離婚,並謀奪妻子Maggie房產還涉及家暴,Maggie懷疑老公是受到「乾女兒」的慫恿,用離婚當手段,覬覦她名下市值近3千萬元的東區電梯華廈;老夫妻離婚,鄰居不僅看得霧煞煞,夫妻說法更是羅生門。Maggie哭訴,和丈夫結婚近40年,夫妻雖同住一屋但相敬如「冰」,一天講不上3句話,而丈夫與他因餵養流浪貓而認識的乾女兒卻互動熱絡有說有笑。其中一名乾女兒是50多歲、販售寵物食品的L女,不僅自稱是王男的乾女兒,還三不五時就往家裡走動,並自動幫忙整理冰箱,「侵門踏戶」的種種讓Maggie心裡很不是滋味。王男則全盤否認有乾女兒這件事,也強調沒有對妻子動手,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並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一個人更愜意。」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王妻懷疑,丈夫是為了乾女兒才跟自己鬧離婚,但兩名乾女兒都喊冤。(圖/讀者提供、張文玠攝)
呂文婉離婚斷開軟爛夫 隔10年認「是我對不起他」?
資深媒體人呂文婉離婚10年,她曾在節目中透露為了要快點斷乾淨與前夫的關係,甘願「淨身出戶」,不過最近她在節目回顧這段婚姻,竟自爆「是我對不起他」!呂文婉曾自爆離婚時「凈身出戶」。(圖/呂文婉FB)呂文婉2010年曾節目中談到老公離婚,共同擔任女兒的監護人,她表示為了早點辦好離婚手續,在夫妻財產分配上做出許多讓步,不僅將大間房子及大車分配給前夫,甚至用對方的名字購買外幣保單,保費全由她負擔,宛如「淨身出戶」一般;但她事後回想,前夫會如此軟爛,自己並非完全沒有責任,「我認為是我對不起他」!呂文婉認為前夫的軟爛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圖/呂文婉FB)呂文婉日前在節目《單身行不行》中聊到這段婚姻,她表示自己一肩扛起養家責任,不只房子是她買的,其他開銷也是她負擔,前夫完全沒付出什麼,她回頭思考這件事,竟說,「我覺得我反而…我認為是我對不起他。我發現男人的軟爛跟沒有責任,是你一手造就的」。呂文婉認為對方會軟爛,也是自己製造了機會給對方,「我後來就告訴我自己,妳不能怪他啊,這是妳一手栽培的」。恢復單身至今過了10年,呂文婉想法有了改變,如今她覺得其實男人的軟爛自己也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