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電案
」 孫道存孫道存74.5億官司未了癌逝 律師:7妻兒「拋棄繼承」較有利
名媛孫芸芸的父親、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犯下公益侵占罪、偽造文書罪,確定入監執行4年3月;之後他於10月1日聲請保外就醫,11月17日凌晨癌逝,享壽72歲。不過他的官司未完,還有74.5億的民事訴訟在審理中;律師表示,7名第一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對他們較有利。2004年太電集團爆發財務危機,孫道存於龐大資金缺口壓力下,以不同名義掏空太電資金高達171億元,包括逾期借款以及連帶保證債務高達225億。之後孫道存聲請破產,卻不改豪奢,開名車帶著嫩妻四處購物,讓社會觀感不佳。一系列的事情,也催生了立法院訂定「禁奢條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稅逾千萬元,將禁止購買、租賃2千元的商品或服務、禁止搭乘高鐵、飛機等高價交通工具,也禁止進入高檔餐廳、飯店等高消費場所消費。而孫道存的刑事官司定讞,但太電案衍生的民事官司至今仍未了,牽涉金額高達74.5億元,全案目前上訴至高院審理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林曜辰指出,既然孫道存聲請破產,足見沒有多少財產登記在其名下,而孫芸芸、孫瑩瑩等6兒女以及孫道存小32歲妻子吳逸萍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7人如果在期限內沒有作為,將會被認定是「限定繼承」,需接手孫道存的民事訴訟。林曜辰表示,對7人最有利的方式,應是拋棄繼承,在這之後,法官會指定遺產管理人承受訴訟,再依判決結果,將多餘財產分配給債權人。
孫道存抱怨老又病求輕判 最高院怒駁判4年3月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被控挪用基金會公款1.4億元,遭判1年6月定讞,加上他之前涉及太電案被判刑3年,2案合併應執行4年3月。本月13日入獄前,他喊冤指法官判太重,遞狀向最高法院抗告要求判輕點,不過最高法院支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判他4年3月剛剛好,駁回抗告。孫道存先前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去年元旦才刑滿出監,現在再因侵占基金會公款,遭判入獄服刑,不過前天晚了1個多小時才向台北地檢署報到,面對媒體詢問,孫一言不發,最快今年11月可以提報假釋申請出獄。入獄前,孫道存遞狀向法官抱怨,高院將他所犯挪用基金會公款案,加上太電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3月,扣除已執行完畢的3年徒刑,剩餘刑期1年3月,必須再度入監,但自己71歲高齡還生病,生命十分有限,請求減輕刑度讓他免再度入獄,但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孫道存侵占基金會公款 今又要入獄還遲到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被控挪用基金會公款1億餘元,遭判1年6月定讞,加上他之前涉及太電案被判刑3年,2案合併應執行4年3月。台北地檢署傳喚他今天(13日)上午10點發監執行,不過孫晚了1個多小時才到北檢,面對媒體詢問,孫一言不發,默默走進北檢執行科報到。檢方指出,孫道存利用身為孫法民基金會和網球基金會董事長身分,分別侵占1億160萬餘元、3779萬元,他為掩飾犯行,不時回補款項,以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避免遭檢調查緝,但仍東窗事發,遭檢方起訴及法院判刑。孫道存先前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現在再因侵占基金會公款,又要入獄服刑,最快今年11月可以提報假釋申請出獄。
挪公款繳欠稅 孫道存4月又要關了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會公款1.24億元,高院今年1月依公益侵占罪判1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22日發出傳票,通知孫在4月上旬報到入監。71歲的孫道存因積欠貨物稅,連稅帶罰欠了1.2億元,差點遭法院裁定管收,他雖然及時還錢逃過一劫,但當時因掏空案纏身,無法自由調度基金,檢調懷疑資金來源,追查發現他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檢方發現,孫道存涉及掏空案及逃漏稅捐行政裁罰案件,積欠鉅額稅款及罰鍰,遭投資人求償及強制執行,導致資金無法自由運用,他為了周轉資金,自2012年6月起多次指示下屬,提領基金會公款挪為己用,涉犯公益侵占罪。台北地院認定,孫道存利用身為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侵占網球基金會3779萬元、孫法民基金會1億0160萬餘元,為避免遭檢調查緝,或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不時回補款項,掩飾犯行。檢方指出,孫把兩基金會當成個人金庫,每次挪用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有時回補部分款項應付主管機關審查,共侵占約1.24億,涉犯公益侵占等罪。孫2020年元旦刑滿出獄,當天又因侵占案遭台北地院羈押。去年3月依違反公益侵占罪遭判刑1年6月。案經孫上訴,但孫在高院審理間撤回上訴,因此刑期定讞。
挪用公款遭判4年3月 孫道存稱病打悲情牌抗告遭駁回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挪用自己任董事長的基金會資金,侵占近1.4億元被依侵占罪判刑1年6月定讞,他另涉偽造文書罪遭判3年,台北地院裁定執行4年3月,他提抗告稱已71歲且罹疾病,生命十分有限,求減為3年2月讓他免入獄,高院認為沒有理由裁定駁回。可抗告。孫道存說,他擔任太電董事長期間及擔任公益法人理事長期間所犯,犯罪動機、情境相似,責任非難重複程度高,他因太電案涉偽造私文書等罪已入監執行完畢,深切體悟犯罪之不可行,已無入監矯正之必要,若入監再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他表示,北院裁定4年3月,所造成之痛苦將成等比方式增加,有偏重過苛之情,不符罪責相當之要求,請求定執行刑減為有期徒刑3年2月,讓他免再次入獄。高院認為,孫擔任太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長期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造成太電公司鉅額虧損,觸犯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又在任公益法人理事長挪用基金會金錢,前後所犯2案,身分不同,侵害對象有別,犯罪時間至少相隔3、4年以上。合議庭認為,孫涉犯的前後2案犯罪動機、情境並非相似,且他如發監執行,監所得依醫囑妥善照料,如果讓他減縮刑期,無法貫徹量刑公平正義之理念,北院裁定4年3月的刑期,未逾越法律規定之範圍,也無濫權而違反法規範目的,駁回孫的抗告。孫道存被控自1994年起,利用海外子公司違法投資大陸,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近200億元,最高法院2017年8月31日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年定讞。孫同年9月29日入監,2020年1月1日出獄。
太電孫道存再涉挪用上億公款 高院裁定境管8個月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今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會公款1.24億元,一審判刑1年6月,孫上訴後,高院認為孫有限制出境必要,裁定孫自今(1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孫道存因積欠貨物稅,連稅帶罰欠了1.2億元,差點遭法院裁定管收,他雖然及時還錢逃過一劫,但當時因掏空案纏身,無法自由調度基金,檢調懷疑資金來源,追查發現他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檢方起訴指出,孫把兩基金會當成個人金庫,每次挪用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有時回補部分款項應付主管機關審查,共侵占約1.24億,涉犯公益侵占等罪。孫今年元旦刑滿出獄,同日又因侵占案遭台北地院羈押。孫哭求讓他回去與96歲老母吃團圓飯,法官裁准3000萬元交保,並自1月13日至9月12日境管。北院審理期間,孫雖認罪,僅承認侵占3400萬元。今年3月北院判孫1年6月。孫上訴高院,高院因孫境管期限將在9月12日屆滿,日前傳喚孫及律師詢問境管意見,孫未到庭,高院審酌律師、檢察官意見後,認為孫一審被判刑1年6案,若判決有罪確定須入監執行,如未限制出境、出海,可能有逃亡規避刑罰可能性,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裁定自9月1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入獄2年申請假釋遭駁回 孫道存又因挪用公款被起訴
微風廣場董娘孫芸芸的父親、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太電案遭判刑3年定讞,入監服刑近2年,日前申請假釋遭駁回,今日又因涉嫌挪用1000多萬的基金會公款案,被台北地檢署依侵占罪起訴。纏訟13年的太平洋電信電纜掏空案,孫道存因偽造文書判刑3年,入獄近2年的他,因表現良好,去年6月轉到八德外役監,被分配到園藝隊當園丁,且與頂新魏應充為獄友,日前他申請假釋,矯正署在審酌「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及「再犯風險」等面向後,將申請案駁回,想不到今日又因基金會公款案,被台北地檢署依侵占罪起訴。據了解,孫道存欠稅1.2億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孫道存隨即在2小時內繳清欠款,使檢調懷疑金錢來源,檢方查出孫涉嫌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公款,於是在6月18日提訊孫釐清案情,他坦承挪用款項用以周轉私人財務需求,今被依侵占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