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
」 大陸 中國 台灣 陸委會 王志安遭台灣基進告發違反國安法 翁曉玲:基進黨已經構成憲法上違憲政黨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刪除退將赴中參與慶典或活動時禮儀行為的處罰,引起爭議。台灣基進今(18)日赴高檢署告發翁曉玲涉嫌違反《國安法》。對此,翁曉玲回應,台灣基進黨綱稱要消滅中華民國、打倒國民黨,地檢署應該去調查是否有構成《憲法》違憲政黨條件。台灣基進台南黨部執行長吳依潔、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今日赴高檢署告發翁曉玲涉嫌違反《國安法》,並表示國民黨若不認同翁曉玲主張我們都是中國人、退將可以參加中國統戰活動等,應直接開除黨籍,否則就是默認翁曉玲的各種提案是在執行國民黨黨意。對此,翁曉玲稍早受訪時指出,台灣基進黨綱主要的目標,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打倒國民黨,這樣的政黨違反中華民國存在,還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翁曉玲呼籲地檢署,應該要去調查、偵查基進黨,有沒有構成《憲法》違憲政黨的條件,今天台灣基進黨告發自己,稱自己有不當言論、提案、妨害國家安全,「請問具體事證在哪裡?台灣基進黨已經是一個無法無天的政黨,企圖透過訴訟,要來要脅立委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見、法案,這樣行為是非常的惡劣,很惡質的。」翁曉玲認為,同時基進黨自己本身的行為就已經是破壞中華民國的存在,已經構成《憲法》上違憲政黨,內政部應該比照偵辦統促黨的作為,去了解台灣基進過去期間,他們設立目的和行為,是否違反政黨法、憲法相關規定。
統促黨系統犯罪逾百人 內政部:依法查處聲請解散
針對媒體報導統促黨幹部涉收中國7400萬元介入我國選舉,檢察機關已依反滲透法起訴。對此,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臺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我國治安及社會秩序、侵害人民身體自由及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情形,內政部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內政部指出,統促黨所涉犯罪型態廣泛,遍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組織暴力、槍砲彈藥等罪,其中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5件、反滲透法1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件、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件,共計8案,11人;99年至113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134人。內政部表示,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犯罪,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憲法雖保障人民有組織政黨的自由,但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要旨。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遭控「起立聽大陸國歌」挨罰 退將臧幼俠發聲:已委任律師提救濟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遭爆在香港參加活動時,起立聆聽大陸國歌,遭國防部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對此,臧幼俠今(15日)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否認曾起立聆聽大陸國歌等行為,有錄音、錄影可作憑證,為維護個人權益以示清白,決定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針對臧幼俠在香港起立聆聽大陸國歌等情節,國防部係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國防部表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對此,臧幼俠今晚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強調自己在軍方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若此恣意侵害其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為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已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臧幼俠聲明全文如下:一、茲本人頃於中華民國(以下同)113年10月15日接獲國防部113年10月14日國人管理字第1130277527號函略以:「臺端臧幼俠君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之行為,本部處以五年停止領受月退休給與百分之七十五,並追繳註銷附件所示獎章及其執照,……………」云云在案。二、查究諸前函指述本人違反兩岸人民條例乙節,要與事實不符。蓋本人已先後於113年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尤以約談及陳述意見時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所指「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今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迺至處分文內猶未附具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述處分,已然違誤,若此恣意侵害本人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為民榮辱與共之處分,難能苟同。三、為確維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並發表聲明如上,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退役少將赴港「起立聽大陸國歌」!國防部出手了 罰停領月退俸5年75%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遭爆料,日前到香港參加活動時,現場演唱大陸國歌期間,起立聆聽,引發議論。對此,國防部調查後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據了解,臧幼俠遭爆料日前到香港參加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播放大陸國歌,其起立聆聽、沒有迴避,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對此,國防部表示,針對臧幼俠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依據上開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國防部指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國防部決議,裁罰「停止領受五年之月退給與之百分之七十五,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王志安譏身障人士遭轟!禁入台5年 訴願被駁喊是報復「要告移民署」
大陸媒體人王志安日前上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期間提到台灣選舉就是一場秀,甚至諷把殘疾人推上去煽情,引發各界撻伐,後續遭我方政府禁止入境5年。王志安昨(25日)痛批,訴願被駁回,這顯然是民進黨政府對我他的言論的報復。王志安表示,24日收到中華民國行政院的函件,訴願被駁回,維持原裁定,5年不得以觀光名義入台,「接下來,我們要正式起訴移民署了,這起訴訟不好打,因為這顯然是民進黨政府對我的言論的報復,是一種政治裁定,所謂的違反兩岸人民管理條例,不過是藉口而已,但我不會放棄。」王志安說,「我就要看看,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是否能超越黨派,為大陸地區的人民,提供救濟,也想親身經歷一番,中華民國的司法活動。」回顧過去,移民署一再強調,依規定,中國大陸人士來台,須依來台目的申請相符的事由,來台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移民署表示,王志安經許可來台觀光期間,應邀參加節目發表言論,已違反相關規定,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廢止其入境許可,並管制5年不予許可來台觀光。
兩岸同性伴侶第三地結婚 即日起可在台登記
內政部19日宣布,自即日起,兩岸同性伴侶於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三地結婚生效者,經政府駐外機構驗證結婚證明文件及相關應備文件,由相關機關進行面談通過後,可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內政部表示,為保障國人婚姻平權,行政院邀集相關機關針對同性婚姻涉及大陸地區人民相關議題召開會議,會中就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後的入境事由、面談機制及登記程序等整體行政管理措施充分討論後,決議開放兩岸同婚。自即日起,兩岸同性伴侶於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三地結婚生效者,經我駐外館處或國境線上通過面談,並驗證相關證明文件後,可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內政部說明,基於兩岸事務特殊性,政府對中國大陸人士入境的規範與管理,30餘年來持續一貫,任何調整措施皆須兼顧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並受到社會多數支持,相關機關將強化現行中國大陸人士來台人流管理機制及安全管理。內政部也指出,兩岸伴侶在第三地同婚有關文件驗證、面談機制及結婚程序等事宜,將比照異性婚作法。至兩岸人民非在第三地辦理結婚者(不論異性或同性婚姻),仍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現行實務相關規定辦理。
30年前台灣錢淹腳目!偷渡陸客高達6700人 近年大減
兩岸經濟實力消漲,過去台灣錢淹腳目,許多大陸民眾利用偷渡方式來台,男的打黑工,女的多半去特種場所。據內政部統計,1993年共查獲6700多位大陸偷渡客,2003年砍半只剩3458人,到了2013年更只剩下33人;2019、2022年甚至只有5人,去年2023年則有15人。30多年來,隨著大陸持續發展,來台偷渡人數變化明顯,專門收容偷渡客的新竹靖廬,2018年10月就已熄燈,最近幾年偷渡人數,2019年便降至5人、2020年也是5人;2021年14人、2022年5人,2023年則有15人。海巡署表示,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偷渡來台,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經司法判決確定並執行結束後,將依程序遣返大陸。有別於過去,大陸偷渡客多從廈門前往金門,近年陸續有從福建平潭出發的偷渡船艇,2021年4月,海巡在台中港西碼頭查獲34歲大陸籍周男,他因「嚮往台灣自由的生活」,網購橡皮艇從福建省石獅市海岸,划行11個小時抵台,他後來被判刑2個月遣返。同年5月4日凌晨,海巡在金門北面海域發現可疑光點,經比對後確定屬非正常作業船隻,循線查獲江姓男子乘橡皮艇,他自稱來自廣西,4日凌晨自小嶝島出發來台,5天內連續查獲2起偷渡。今年6月從大陸福建駕駛快艇,在淡水碼頭上岸,引發國安疑慮的大陸前海軍潛艇艇長阮芳勇,日前被士林地檢署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阮在士林地院開庭審理時,強調來台是想「投奔自由」,也知道台灣法律沒有政治庇護,想留下來有困難。60歲的阮男當庭還呈上手繪的「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求合議庭法官轉交國安局,還說他來投奔自由,靠岸就是想自首,海巡人員前往時,他站在船上都沒動,希望法官從輕量刑,全案將在中秋節後1天18日宣判。
王以太因宣傳照「中國台北」來台遭拒 陸委會:主辦單位應負風險與責任
大陸歌手王以太預定來台舉辦演唱會,宣傳照指稱「中國台北」遭陸委會以違規為由拒絕批准入台,導致邀請單位大失血。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有時邀請單位本身或許沒有違規,但是邀請對象違規了,主辦單位應自行負起風險和責任。邀請王以太來台的主辦單位發聲明,強調未用「中國台北」來宣傳,指無權審查大陸的媒體,並舉大陸影星胡歌此前也有表達大陸價值觀的政治立場卻能來台,批評陸委會「雙標」。對此,梁文傑29日在例行記者會坦言,並不清楚宣傳照是由哪個單位所拍,但陸委會在審查時,有的時候是邀請單位本身或許沒有違規,但是其邀請對象違規了。他以此前有佛教團體邀請一名前大陸宗教局幹部來台,但因該人員被列入迫害法輪功的名單,故無法來台。梁文傑指出,此次台灣的主辦單位產生一些損失,但畢竟這是在政府批准之前就已經先賣票了,「我們不會用有沒有賣票來作為審查的標準」,主辦單位要負起該風險和後續的相關責任。陸委會指王以太的宣傳內容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的許可辦法》,這是否代表審查標準收嚴?對此,梁文傑表示,該宣傳照確實是對此次台灣演唱會的宣傳,造成違規,並強調政府不會去做天羅地網式的搜查。近期是否有大陸歌手或藝人因此停止申請來台?梁文傑指出,今年到8月份,有許可來台從事演唱活動的申請案約40件,來台大陸藝人超過120人次,目前持續有大陸演藝人士申請來台。除王以太外,陸委會目前沒有否准其他案件,或有其他案件撤回申請的狀況。
騎快艇闖淡水河!中共解放軍前少校微笑出庭 稱「來助台對抗軍事威脅」
中共解放軍前少校阮芳勇,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上岸,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法院於26日首度開庭,阮男布下囚車時還與現場媒體揮手打招呼,感謝「媒體對我的關注與報導」後進入候審室。據了解,阮芳勇現年60歲,而他6月間駕駛快艇「鴻津號」從福建偷渡至台灣,並在淡水河碼頭附近衝撞一艘交通船,海巡署接獲業者報案後趕赴現場,當場將阮男逮捕、扣留船隻,隨即移送檢方偵辦,並於14日被士林地檢署起訴。阮男在移審庭聲稱,自己不滿共產注意下的社會主義,給大陸人民帶來苦難,且經濟制度走向國有,民營經濟無法生存,使大陸政局陷入荒唐局面,他來台灣是為了「投奔自由」,並可依自己長期在軍隊任職的經驗,協助台灣對抗中共的軍事威脅。士林地方法院26日首次開庭,阮則搭乘囚車現身,他在媒體面前滿臉微笑、態度輕鬆,還揮手致意,感謝媒體的專注和報導後步入候審室。
駕快艇偷渡闖淡水河!解放軍前艦長「曾喊不悔來台」今遭起訴
中國大陸一名「解放軍海軍前艦長」阮姓男子,6月8日開著快艇偷渡來台,擅自闖入淡水河域,海巡署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在漁人碼頭將人逮捕。對此,士林地檢署今(14日)偵查終結,將阮男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據了解,現年60歲的大陸籍阮姓男子,於今年6月間駕駛快艇「鴻津號」從福建偷渡至台灣,並在淡水河碼頭附近衝撞一艘交通船,海巡署接獲業者報案後趕赴現場,當場將阮男逮捕、扣留船隻,隨即移送檢方偵辦。阮男落網後供稱,他因在中國大陸使用通訊軟體發表「不利國家言論」遭到限制出境,為了投奔自由才會挺而走險偷渡來台,當被記者問及是否後悔來台灣?阮男則笑回「不後悔」。據知情人士透露,過去曾擔任解放軍海軍艦長的阮男,自退伍後便投入建設事業,但後來公司經營不善倒閉,阮男因積欠銀行債務,被列入「失信黑名單」遭限制出境,不過詳細事發原因及來台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針對該起駕快艇偷渡案,士林地檢署表示,並未查獲阮男涉及軍事或國安等犯罪情事,今(14日)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阮男。
陸媒「盯梢」行政調查已完成 陸委會:遭指涉的記者與電視台都否認
媒體日前報導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盯梢」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國台辦要求,由於疑涉違法,政府多個單位都介入調查。陸委會9日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已會同文化部、通傳會(NCC)完成,被指涉的新華社記者、台灣的電視台都否認媒體報導內容,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陸委會表示,本案中國記者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申請來台駐點,目前採專案方式辦理,由文化部及陸委會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經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討論後,核發入出境證。陸委會指出,駐點記者在台應遵守「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如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採訪期間變換所屬媒體或喪失新聞人員身分」,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移民署得廢止其入出境許可證。陸委會表示,為具體瞭解本案詳細情形,文化部發函要求協助申請新華社記者來台之邀請單位提出說明,會同陸委會約晤新華社目前在台駐點記者,並分別洽詢本案報導媒體及被指涉電視台。通傳會另發函「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公協會」,請其洽會員注意並瞭解所屬政論節目有無相關情形。陸委會說,綜上查察,本案報導媒體表示,所報新聞皆有所本,且經合理查證,基於新聞倫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被指涉之中媒駐點記者與電視台則均否認媒體報導指涉內容,邀請單位亦表示無從獲悉報導依據。針對行政調查部分,陸委會說,相關主管機關已依權責要求涉案單位及人員說明,查察事項已完成告一段落。鑒於行政調查之侷限性,本案所蒐集案內相關資訊,將提供檢調進行續處,並尊重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陸委會強調,文化部及陸委會將強化陸媒駐點記者來台管理機制,持續依規定採專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聯審會機制辦理,檢視是否依許可事由在台採報,進行個案評估、專案許可;並加強要求駐點記者須確實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倘涉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處。
華府學者憂「台海危機迫在眉睫」 勸賴清德遵循「務實兩岸政策」
自稱「務實台獨工作者」的中華民國新總統賴清德,自520就職後的短短1個多月以來,不斷公開發表「新兩國論」及「台獨、華獨」主張,觸動北京的敏感神經,也因此引來各種前所未見的經濟戰、外交戰、法律戰和軍事脅迫,徹底驚動華府。對此, 華府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GMF)亞洲計畫主任葛來儀(Bonnie S. Glaser),以及「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亞洲安全高級研究員林碧瑩(Bonny Lin),也在2日聯合於《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雜誌上發表文章,示警台海危機已「迫在眉睫」,並以此探討華盛頓如何緩和兩岸之間的緊張關係。根據《外交事務》雜誌的報導,葛來儀和林碧瑩2日在1篇名為「台海危機迫在眉睫—華盛頓如何緩和台北與北京之間的緊張關係」(The Looming Crisis in the Taiwan Strait - How Washington Can Lower the Tension Between Taipei and Beijing)的文章中指出,自賴清德上任以來,中國解除了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台灣周邊行動的所有限制,共軍每天都在穿越海峽中線,並在台灣東部進行軍事演習,更宣稱台灣海峽是其內水(internal waters),這讓賴清德顯得灰頭土臉,並促使他採取更堅定、更大膽的立場。首先,賴清德在520上任後的數場公開演說中,都故意不用「大陸」和「北京當局」稱呼對岸,而是直接稱其為「中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些術語表明海峽兩岸是不同的政治實體。與此同時,賴也沒有引用1992年起施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作為他處理兩岸事務的法理依據,該律例承認了「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都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並規範了「國家統一前」兩岸應如何進行交往。上述表態突顯了賴清德想傳達給北京的信息,那就是中國和台灣是2個不同的國家。因此北京認為,他們需要嚴厲回應賴清德的政治表態,例如他在520就職演說時,公開發表「新兩國論」及「華獨、華台獨、台獨三合一」等主張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隨即狠批賴清德之流「背叛民族和祖先的醜行令人不齒」,解放軍也「首次無預警地」在台灣周圍展開「聯合利劍—2024A」演習,並引來美國印太司令部司令帕帕羅(Samuel Paparo)警告:「該次軍演是中共武力犯台的1次預演」。北京事後更撂下狠話:「每當『台獨分離主義者』掀起波瀾時,就會引來更多的軍事演習。」隨後,中國也利用其經濟實力,禁止了台灣僅存的12個外交夥伴之一瓜地馬拉的夏威夷果和咖啡進入中國市場。5月底,中國又宣布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134項台灣進口商品之關稅減讓。 6月下旬,北京更發布名為《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的新指導方針,內容明確指出,針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犯下的嚴重罪行,中共可以考慮判處死刑,且依法終身究責。從520開始,北京對賴清德的敵意就日漸升溫,台北和北京之間建立秘密溝通管道的前景也變得渺茫。雙方缺乏溝通和互動的結果,增加了彼此誤判和敵意螺旋上升的風險,這也讓美國在處理北京與台北的關係時,顯得更加棘手。因此葛來儀和林碧瑩認為,為了緩和兩岸緊張局勢,美國除了必須鼓勵台灣強化軍事威懾的能力之外,還需呼籲台北加強與北京的外交接觸。中國認為,賴清德加大了賭注,並表示除非華盛頓理解北京的擔憂,否則中國對美國實際上支持並鼓勵台獨的質疑將會加深。因此,北京正在敦促華盛頓限制對台北的軍事和外交支持,並限制賴清德破壞台海穩定的行動。但同時,中國正在加強對台灣的灰色地帶戰術和軍事脅迫壓力,因此葛來儀和林碧瑩認為,中國的步步進逼,以及美國兩黨對台灣的大力支持,意味著拜登政府不太可能停止支持台灣。台北方面,他們希望美國加大力道反擊中國逐漸壓縮台灣生存空間的軍事脅迫,包括北京試圖常態化針對台灣的大規模侵略性軍事活動,但拜登政府並沒有這麼做,而是專注在防止台灣遭到入侵,部分原因是美軍無法獨自應對中國對任何美國盟友或夥伴的軍事脅迫,如果美國承諾協助台灣抵禦北京不斷加強的軍事壓力,那麼日本和菲律賓可能也會存在同樣的期望。葛來儀和林碧瑩指出,到目前為止,北京仍發出信號,表示它不希望看到台灣海峽發生真正的軍事衝突。然而,這種和平態勢還能持續多久,誰都不能肯定。美國必須密切關注兩岸動態並積極管理,以防止緊張局勢升級,進一步引發危機或衝突。對此,他們認為,避戰不僅需要軍事威懾,還要有積極的外交舉措。在與中國官員的私下溝通中,拜登政府應該向北京坦承,賴清德就職演說的論調和內容,確實與蔡英文路線不同。然而,政府官員也應該向北京強調,賴清德的政治表態還是與實際行動有所落差,因為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賴清德正在計畫「法理台獨」。而且華盛頓也必須讓中國體認到,其不斷升級對台灣的軍事、外交和經濟脅迫,其實也是在加劇兩岸的緊張局勢,並加強了美國保衛台灣的承諾和決心,而這正是中國不希望看到的結果。與此同時,華盛頓更應警告台北,不要有任何中國可能會以此為藉口,升級對台灣脅迫行動的言行,也必須避免做出任何可能會導致國際輿論分歧的行動,並向台北明確表明,只有賴清德遵循國際社會所共識的「務實兩岸政策」,才有可能維持和擴大全球對台灣的支持。葛來儀和林碧瑩還在文末點出關鍵,那就是美國必須更積極地鼓勵北京和台北之間恢復政治對話,並向2國的官員強調缺乏直接溝通所帶來的風險。尤其華盛頓應敦促兩岸建立可靠的秘密溝通管道,這對於澄清意圖和防止誤判至關重要。華府也應該鼓勵兩岸允許他們的學者,在中立的場合進行溝通和會面,這至少有助於雙方了解彼此的真實意圖和想法,「威懾、對話、避免單方面改變現況,是控制台海局勢的關鍵。美國必須鼓勵雙方實現這些目標,以確保台海衝突不會爆發。」
陸海域執法新規15日上路 外交部憂商、漁船恐受脅迫
中國大陸15日起將實施依據2021年《海警法》制定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明定中國海警機構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可登檢扣押涉嫌違反其出入境管理規定的外國籍船舶與人員。外交部表示,此舉不僅升高區域緊張情勢,更將衝擊國際商、漁船舶航行安全,該部會將密切關注事態後續發展,並嚴正譴責中國政府未遵守相關國際法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規範,片面逕行宣布執行此項措施,破壞區域和平穩定。 外交部指出,中國近來頻以維護海上秩序、提升海洋治理為由,對周邊國家遂行軍事恫嚇及灰色地帶脅迫,已嚴重影響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相關部會針對中國海警第3號令的相關措施,確保外國籍船舶與人員安全通過中華民國所管轄海域,並將持續與區域友盟及理念相近國家合作,共同妥善應處此一事件可能帶來的衝擊,以維護區域穩定及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海巡署表示將持續與國防部合作,共同嚴密監控週邊海域情勢及中國船艦動態,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海岸巡防法》所賦予的海域管轄權,採取「先期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原則,適切規劃海巡艦艇勤務,落實海域執法並強化護漁任務,堅決捍衛漁民作業安全及確保航運權益,捍衛國家主權。海巡署強調,中國此舉不僅對區域和平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也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和譴責;未來針對中國單方面舉措肇生海域各項突發狀況,均已完成應處計畫及強化對應能量,依整體海域情勢發展機動應處,再次呼籲中國勿藉故合理化單方面破壞區域和平行為。
陸小艇闖淡水河…業者曝錄音檔 海巡竟問:請問你那邊是哪裡?
近日1名大陸男子開小艇闖淡水河口,跟渡船頭業者的船擦撞,才讓案情曝光,而外界也批海巡署疏忽。對此,海巡署說,「本案係人為誤判及疏失所致」,而如今又有錄音檔曝光,海巡問,「請問你那邊是哪裡?」海巡署說,9日9時許海巡署第三巡防區指揮部沙崙雷達,於淡水外海6浬發現並鎖定1艘可疑船舶,隨即通報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淡水第二漁港及八里安檢所加強監控及應處。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該船駕駛為1名中國籍男性,隨即當場將該中國籍男性逮捕,押返安檢所實施進一步調查,並釐清來台方式、管道及目的,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海巡署指出,本案沙崙雷達操作員於淡水外海6浬即鎖定該目標,惟將其誤判為一般返港作業之國籍漁船,雖有通報淡水第二漁港及八里安檢所人員實施目標辨識,惟未及時調派巡防艇前往攔截登檢;另八里安檢所辨識該船為非我國籍漁船後,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查緝,相關人員確有疏失,本署已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海巡署強調,本案係人為誤判及疏失所致,海巡監偵系統没有漏接,本署近10年(103年-112年)計查獲大陸籍非法入境人士計119員,今年至今亦已驅離809艘大陸越界船舶,鑑於雷達光點辨識不易,為避免類似誤判,海巡署刻正導入更多的科技輔勤,如雷達搭配紅外線熱像儀的「環島岸際智慧型監控系統」,逐步充實無人機等海空立體巡查機制,也全力推動我國漁船全數安裝AIS系統,並持續落實人員的教育訓練,強化與友軍的協調聯繋,以嚴密監控應處海面目標,確保我國國境安全。據《TVBS》報導,渡船頭業者說,這邊是OO渡船頭,有大陸福建的小船偷渡過來,「撞到我們的船,我們是有報警處理,警察說叫你們海巡過來處理這樣」。怎料海巡竟問,「請問你那邊是哪裡?」,業者說,「OO渡船頭這邊,淡水河這邊。」
中國男子駕小艇260公里登陸淡水 專家憂:恐成新型態騷擾
中國一名60歲阮姓男子,日前竟從福建省寧德港出發,駕駛小艇穿越260公里海域,成功抵達淡水渡船頭,過程中甚至傳出阮男是因為船隻與業者的渡船發生擦撞,經民眾通報後才被海巡署發現蹤跡。不少網友看到如此事情後,反覺得這是某種「測試」。而也有學者分析,雖目前無法確定這起事件是否為中國政府所主導,但政府應留意此事,避免此事情變成中國新型態騷擾我國的方式。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9日上午11點左右,阮姓男子駕駛著一艘名為「鴻津」的小艇,在淡水渡船碼頭與業者的交通船發生擦撞,後續業者通報海巡處,海巡署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人員也隨即抵達現場逮捕阮男。阮男表示,自己是從中國福建省寧德港出發,航行約260公里後抵達淡水渡船頭碼頭,而來台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向中華民國投誠。阮男在偵訊階段也表示,自己時常在微信上發表反政府言論,結果遭到網友舉報,後來覺得自己遭到中國政府迫害,所以才有駕艇來台的想法。後續海巡人員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等法令,將阮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訊後則轉由移民署專勤隊進行收容。整起事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不少網友討論,而其中最讓網友在意的,就是這起偷渡事件,竟然是靠民眾通報後,邊防人員才獲知情報,甚至有網友批評「笑死,民眾通報耶!國軍在幹嘛?」、「你國防部長在幹嘛」。除此之外,也有網友提到,淡水河口與八里海灘、台北港軍事防衛首都的「鐵三角」,過往也是國軍演習的重點地區,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共軍使用氣墊艇等載具長驅直入台北市。而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則表示,從技術層面觀察的話,阮男僅透過小艇橫越台灣海峽,困難度偏高,推測中間應該有其他船隻接應。而蘇紫雲也認為,這次阮男遭逮純屬意外,網傳是中國要透過快艇來測試國軍的應變速度,這樣的機率並不大,但相關單位仍須提高警覺。國防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副研究員舒孝煌則提醒,整起事件的後續應該是要將重點放在,這起事件是否會變成中國未來對台的「新型態騷擾」。舒孝煌認為,從軍事角度而言,不能排除未來共軍會透過釋放大量輕艇、快艇的方式直衝淡水河,更認為海巡、軍方應要釐清管轄權責,當有更嚴峻的情況發生時,才能及時應對。
重啟陸生來台 教育部預計明年5月公告學士班招生簡章
總統賴清德就職時主動呼籲陸方開放大陸學位生來台,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也表示,秉持平等尊嚴原則,恢復兩岸青年交流。教育部於24日透露,擬恢復已暫停5年的陸生學士班招生簡章,預計明年5月公告簡章,若屆時恢復陸生學士生來台,將可在明年7月入學。教育部指出,希望過去受疫情影響的兩岸招生窗口合作機制,即我國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陸聯會)及陸方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招生服務中心)能儘速就恢復陸生來台就學作業進行溝通協調。教育部指出,目前學校招收大陸地區人民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教育部得就學校教學資源條件、學生輔導機制、招生成效與優勢、國際及兩岸交流經驗或其他項目核定名額;全國各校外加招生總名額,不得超過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生總名額2%。教育部說明,依照既有之陸生招生作業,目前規劃114學年度陸生碩博士班於114年2月公布簡章,5月放榜;陸生學士班則於114年5月公布簡章,7月放榜。以上招生期程仍須透過陸聯會及陸方招生服務中心進行協商。
陸籍快艇翻覆案 海委員:籌補建置密錄器與360度監視設備
陸籍快艇翻覆案持續延燒,由於執法過程中,迫於高速及海浪影響,執勤人員來不及拿取蒐證器拍攝,導致事后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引發雙方各説各話之囧境。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定下週一(4日)進行專題報告。海巡會表示,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提前於2024年完成密錄器編裝率100%目標。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日前越界到金門海域捕魚,爲躲避海巡署的查緝加速逃離,不料翻覆釀2死2生還。生還者被救起返回中國大陸後向當地媒體透露,乘坐船隻急轉彎不會翻船,翻覆是因爲遭到台灣海巡艇衝撞頂翻,掀起輿論戰。中方代表團與海巡署2日將進行第13輪協商,目前針對事后處理方針仍在洽談中,尚未對外發表任何共識。海委會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本案該快艇除有越界、拒檢事實,且屬「三無船舶」,本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對象,雙方對該類船舶均會加強取締,海巡署取締於法有據。至於執勤同仁未及蒐證乙情,因有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人證與物證,仍可還原事實。海委會指出,中國海警局於2月18日午間宣布在金廈海域執行巡查行動,中國海警等2艘即於隔天19日16時許針對航經限制水域外之國籍「初日號」遊輪進行登檢,對我方施壓意圖明顯。對此,海巡署將會持續密注當地海域情勢,秉持「依法執行、不升高衝突」等原則,妥適應處海上狀況。海委會也提到,因海巡署CP艇未配置全船監視系統,自發現越界陸船蛇行、開始廣播、趨近到快艇翻覆,前後約5分鐘,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海巡人員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致該名負責蒐證人員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完成蒐證程序。為避免類案再生,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海委會强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9年決議,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建議海巡署應於二個月內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人員,期間雖陸續籌補1358台,惟目前配發所屬使用密錄器,未採用執勤人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未來將改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
大陸漁船越界拒檢翻覆釀2死!陸籍漁工驚爆「被頂翻」 海巡署4聲明回應
海巡14日追查大陸漁船,結果造成兩死意外,由於當事情況緊急,海巡人員全程竟未錄影,死者家屬抵達金門,不同意遺體火化,對真相存有疑慮,而另兩名生還漁工徐仲安與王元祥,其中徐仲安返回大陸後竟「爆料」說,是我方海巡艦艇過來「衝一下」就把他們船頂翻掉了!對此,海巡署強調,兩人均表示對海巡隊執法程序無意見。這兩名生還的漁工徐仲安與王元祥,20日下午在晉江市紅十字會人員協助下,經小三通返回廈門後,沒想到徐仲安接受陸媒採訪時竟說,是我方海巡艦艇過來「衝一下」就把他們船頂翻掉了!針對陸籍生還漁工的「爆料」說,根據《中時》引述海巡署稍早發出4點聲明表示:1.當時狀況發生僅歷時5分鐘,由於海上追逐和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但仍不影響事實真相之始末。2.兩名生還陸籍男子先由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對其製作各3份調查筆錄,又經由金門地檢署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對該兩人製作各兩份訊問筆錄,兩人均對海巡隊執法程序表示無意見。3.兩名生還陸籍男子在金門留置期間,該署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實施留置調查,期間給予妥適的安置和照護,並在調查程序完成後,由該署與相關單位協調及合作,在20日下午4點30分順利搭程小三通交通船平安返陸。4.海巡署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縱之原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意即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眼前。稍早,海巡署表示,由於這次的執法過程未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家屬和外界質疑,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也指出,本案僅歷時5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惟不影響事實真相之始末。海巡署並強調,台灣是高度法治的國家,有完整之司法體制,相信司法機關之調查程序必定可還原事實,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
陸漁工落海2死未解剖 金門地檢:家屬說要再考慮
大陸漁船2024年2月14日、農曆大年初五下午在金門海域逃避海巡署臨檢時翻覆,釀成2漁工死亡,引發兩岸糾紛,金門地檢署隔天接獲海巡署艦隊分署第9海巡隊正式報驗,2月20日死者家屬抵達金門後,金門地檢署進行複驗,由家屬檢視遺體、現場觀察涉案雙方船隻、檢視相關證據資料,家屬對死因及是否解剖暫不表示意見,檢方將綜合判斷後,再做決定。金門地檢署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2月14日下午1時許,地點在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海巡隊接獲通報並發現有1艘大陸船隻,自大陸地區水域駛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劃設之「禁止水域」。海巡隊巡防艇即命令該船隻停船受檢,該船隻卻加速逃逸,尚未出「禁止水域」即翻覆,該船隻上4名男子經海巡隊救起送醫,其中2名不幸死亡。海巡隊向金門地檢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過程並無錄影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檢察官對海巡隊巡防艇之艇長及駕駛製作證人筆錄、調閱案發時海巡隊之通報紀錄、海巡隊撥打119之通聯、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船隻及海巡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上存放,經檢察官會同書記官前往勘查並製作勘驗筆錄。檢察官勘驗巡防艇結果,確未發現其上有固定之監視錄影器材。至於生還的2名陸籍男子,先由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製作各3份調查筆錄,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對該2人製作各2份訊問筆錄,並命具結,目前對該2人部分已調查完畢。2人均表示對海巡隊執法程序無意見。金門地檢署強調,生命法益為最重要之法益,將以最謹慎態度處理本案,儘速還原事實真相,使死者能夠得到安息。
陸漁民2死…檢證實「海巡署無錄影紀錄」 資深法官疑:沒調查過失致死必要?
大陸籍漁船14日越界捕魚,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翻覆,船上4人落海,其中2人送醫搶救後不治。金門地檢署證實,海巡隊向本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之過程並無錄影紀錄。另有資深法官疑惑,「家屬沒提告過失致死,也沒有調查海巡人員是否涉有過失致死罪的必要嗎?」金門地檢署指出,本案發生於14日下午1時許,地點在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海巡隊接獲通報並發現有1艘大陸船隻,自大陸地區水域駛入我國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劃設之「禁止水域」,海巡隊巡防艇即命令該船隻停船受檢,惟該船隻卻加速逃逸,於逃逸過程中尚未出「禁止水域」即翻覆,該船隻上4名男子經海巡隊救起送醫,其中2名不幸死亡。金門地檢署表示,介入調查後,海巡隊向本署表示驅離及大陸船隻翻覆之過程並無錄影紀錄,為還原案發事實,本署檢察官對海巡隊巡防艇之艇長及駕駛製作證人筆錄、調閱案發時海巡隊之通報紀錄、海巡隊撥打119之通聯、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涉案之船隻及海巡隊巡防艇均已吊至陸地上存放,經檢察官會同書記官前往勘查並製作勘驗筆錄;檢察官勘驗巡防艇之結果,確未發現其上有固定之監視錄影器材。至於生還之2名陸籍男子,金門地檢署提到,先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對其製作各3份調查筆錄,又經本署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對該2人製作各2份訊問筆錄,並命具結,目前對該2人部分已調查完畢,該2人均表示對海巡隊執法程序無意見。金門地檢署說明,20日死者家屬抵達金門後,本署檢察官即會同死者家屬進行複驗,為減少事後發生爭議之可能性,本署採公開、透明之調查方式,由死者家屬檢視遺體、現場觀察涉案雙方船隻、檢視相關證據資料,並保障死者家屬及其委任律師陳述意見之機會;相驗過程中,因死者家屬稱對死因暫不表示意見,故檢察官將視情形決定是否安排解剖。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資深法官疑惑,海巡署執法追趕陸籍漁船類似警方追緝拒檢車輛,執行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因果關係,「家屬沒提告過失致死,也沒有調查海巡人員是否涉有過失致死罪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