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派出所
」 鄰居隨身帶14張非警示帳戶金融卡 詐團車手被警方盯上因「違停」栽了
台北警察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獲報,鎖定一位在轄內提領多筆現金的30歲陳姓男子,職業是在詐騙集團擔任提領車手,上月23日發現陳男在路邊違規停車,被員警當場逮獲,隨即將其帶返所內偵辦;警方在陳男背包、車上搜出14張尚未遭銀行列為警示帳戶的金融卡14張,以及不法所得89萬餘元現金,警詢後依洗錢、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在6月23日凌晨1時許巡邏,行經民生東路一段時見到一名男子規停路邊,盤查見他神情緊張、不斷冒冷汗,進一步查證身分後赫然發現該男子即為近日在北市大直地區提領多筆現金的陳姓詐騙車手,專案小組早已鎖定其身份,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核發拘票,但因陳男居無定所、到處躲藏,遲遲無法拘提到案。警方調查,陳男隨身攜帶14張金融卡均非警示帳戶,所幸在帳戶遭凍結前就已逮捕到案,詢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警方調查,陳男過去有詐欺、竊盜前科,在其隨身側背包及車內放有新台幣89萬餘元、金融卡14張、智慧型手機2支、筆電1部等贓證物,經查14張金融卡均非警示帳戶,所幸在帳戶遭凍結前,就將陳男逮捕到案,全案詢後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鎖定一名在北市大直地區提領多筆現金的陳姓詐騙車手,6月23日凌晨1時許見陳男規停路邊,進一步查證身分後人贓俱獲。 (圖/翻攝畫面)中山警分局分局長陳金城表示,警方全力執行防詐工作,自113年1月迄今共攔阻141件詐騙案件,總計金額新台幣1億2千5百萬餘元;另查獲詐欺集團、車手計120件、240人。呼籲大眾如接獲陌生來電或社群軟體陌生訊息,一定要謹記反詐騙三要訣,「保持冷靜」、「小心查證」、「打165反詐騙諮詢」,多一分警惕,少一分損失。
北市警局選後大風吹 名單出爐!70警官異動
北市警局於今(23)日宣布副分局長至警務員等第4至第8序列人事異動名單,總計調整70人。其中,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北市警局防治科專員,而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陳人嘉調任刑事局電偵一隊擔任隊長,懸缺則由原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長袁雲澂接任。警局指出,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專員等職缺,經局長張榮興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專員、副分局長、副隊長、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等職務計70人,並統一於2月26日(下周一)辦理離到職。本次異動名單如下:1、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2、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本泓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3、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莊祐銓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4、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岳寬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5、北投分局副分局長王致傑調任信義分局副分局長6、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鄭威信陞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7、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謝佾廷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8、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9、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黃瀰嬗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歐陽俊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蔡漢政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楊志宏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1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賴楷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1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明宗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1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17、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1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19、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許能全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2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劉熙能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21、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心怡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22、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宇鴻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24、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吳鈞裕調任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組長25、捷運警察隊副隊長陸小萍調任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永樟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27、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曾渙清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28、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時自廣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29、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0、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常曉玲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1、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莊惠鈞調任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3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黃明正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3、少年警察隊副隊長蔡青松調任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34、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胡玉磊調任少年警察隊副隊長3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江金紋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36、通信隊副隊長陳永昇調任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37、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葉育碩調任通信隊副隊長38、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高曉寧調任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39、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黃柏翔調任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40、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翁麒豪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洪長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2、中山分局督察員蕭景嘉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高詮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4、本局秘書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5、南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李建璋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46、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47、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謙時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林國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4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5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51、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劉枝祥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2、大同分局警務員陳韋勲調任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3、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韶瑋調任捷運警察隊警務員54、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彭豐裕調任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5、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智瑋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56、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新天調任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張惟智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邵群調任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60、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1、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謝宗益調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徐麟凱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陳建中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鄒德瑞調任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6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廖文麒調任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以雯調任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67、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何彥鋒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信義分局警務員69、信義分局警務員蔡佾錩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徐奕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
扯!酒駕亂停車道呼呼大睡「警到都不醒」 當場遭逮捕下場慘
台北市內湖區11月28日上午,發生一起荒唐事故,1輛黑色車輛停在車道上,造成後方來車交通不便,引起路經民眾報案,警方獲報後前往查看,發現駕駛座的邱姓男子正呼呼大睡,盤查過程中邱男整個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當即檢驗酒測,測值高達0.85 mg/L已超標,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11月28日上午11點,接到民眾報案樂群一路、堤頂大道二段路口處有輛黑色一動不動,即使紅綠燈已轉為綠燈,卻依然不開走占用1車道,造成民眾交通堵塞。 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查看,發現駕駛座的邱男正陷入沉睡,立即敲車窗叫醒,當邱男打開出門之際,警方立刻聞到其全身散出酒氣,且眼神渙散,懷疑邱男可能酒駕,當場進行吹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濃度高達0.85mg/L。 邱男見狀辯解28日確實沒有喝酒,但是在前一晚(27日)有喝,以為酒精經1晚休息已經完全代謝掉,所以才會開車,未料,卻於開車過程中突然昏睡過去,全案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中山分局警方呼籲,民眾酒後駕車危害極大,民眾個人身體代謝酒精程度各不一,且飲用酒類多寡也會有不同代謝時間,切勿貿然長時間飲酒後存有僥倖心態駕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損人又損己,得不償失。◎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主管與女同事不倫照流出!遭假記者恐嚇150萬元 嫌辯民眾爆料
日前一名陳姓北市科技業主管,接獲電話,被一位自稱是記者的男子恐嚇,男子稱有民眾向他提供陳姓主管與女同事的不倫照,雙方商討能以150萬元解決,但在用現金贖回前,嫌犯就被警方逮個正著。在內科擔任科技業主管的陳男14日到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報案,稱自己被一位自稱是記者的男子恐嚇,雙方見面後,男子拿出記者證,並用平板電腦出示陳姓主管與女同事的不倫照,雙方同意在面交時,以150萬元的贖金解決,隨後陳男報警處理,警方埋伏見到嫌犯後,立刻將人逮個正著。進派出所後,嫌犯強調他會找上陳男是因為民眾向他提供資料,而150萬元的贖金也是陳男所開的條件,也表示自己為媒體從業人員,但他身上卻沒有任何相關證件。訊後,嫌犯被依照恐嚇取財罪嫌送辦,雖然目前警方在他的平板電腦找不到相關照片,但為了還原事證,將嫌犯的手機查扣中。
北市公車司機與乘客爆衝突 互毆又互告遭送辦
北市中山區捷運劍南路站公車停靠區,前天晚上發生打架案件,大直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警力到場處置,發現原來是公車司機與乘客爆發口角,雙方進而大打出手。警方到場時雙方已經歇手,警方調查,李姓公車司機與潘姓乘客,因公車停靠與上下車問題產生糾紛,李男表示,當時乘客都已上下車完畢、車門關閉,潘男卻拼命拍打車門,他讓潘男上車後,對方還一直責罵,兩人在發生口角爭執後徒手互毆。警方隨後陪同兩人分別前往醫院包紮驗傷,兩人再至派出所互提公然侮辱與傷害告訴,警方訊後,將兩人全部依法送辦。
隋棠被控「惡鄰居」慘挨告…2次調解都破局 法官將開庭審理
女星隋棠與老公Tony結婚後,兩人育有2兒1女,一家五口去年搬到台北大直某豪宅型社區,但最近夫妻倆卻被控訴,他們放任孩子噪音擾鄰,遭住戶憤而提告,2月中旬進行調解,但最後仍破局,法官將擇期開庭審理。隋棠鄰居日前控訴,隋棠夫婦放任孩子們於清晨、深夜嬉戲,隋棠家中經常傳出「砰砰砰」的奔跑聲響,嚴重影響附近鄰居生活品質,且多次溝通未獲改善,還被隋棠回應,「那你們就跟著早點起床囉」,讓鄰居怒告上法院。當時的報警畫面也曝光,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於1月18日晚上10時許接獲民眾檢舉後,馬上前往該棟大樓7樓與報案人聯繫,不過員警到場僅有聽到些微聲響,因而上樓按門鈴勸導改善,但苦等10多分鐘後見無人出來應門,且上樓後就沒有聽到住處內有任何聲響;現場處理警員也透露一般腳步聲不太會發出聲響,不過當時有聽見類似跳躍、踩東西的腳步聲,但約持續2秒就結束。對此,隋棠也發文反駁,反控鄰居夫妻對她們有「歇斯底里、長期騷擾」行為,並表示警察來敲門時,他們沒有不開門,而是根本不在家,「不知道這件事,因為我們去花蓮過年了。」去年12月以及今年2月,法院針對此事安排調解,但2次都破局,因此法官將擇期開庭審理。
擾鄰爭議各說各話!鄰居列七罪狀再轟「一派胡言」 隋棠最新回應曝
與老公Tony婚後育有2兒1女的演藝圈女星隋棠,去年為了給家人更充足、良好的生活環境,舉家搬到台北大直某社區居住。但根據週刊爆料,有與隋棠住同社區的樓下住戶,出面對媒體控訴,指隋棠一家去年搬入社區後,就放任家中小孩在清晨、深夜發出奔跑、嬉鬧和彈琴聲音擾鄰,半年多來勸說都無用,還聲稱遭隋棠夫妻嗆聲,因此委由律師提告,引來隋棠發出上千字長文,反控A先生夫妻對她們有「歇斯底里、長期騷擾」行為;隋棠老公Tony也搬出前住戶的說詞開戰,稍早A先生夫妻發出7點聲明,駁斥隋棠所言,更認為隋棠已涉及「誹謗、人身攻擊」,不排除對其提告。根據《鏡週刊》報導,出面對媒體投訴隋棠一家人擾鄰的A先生、A太太,再看了隋棠的聲明後,痛斥對方的反控根本「一派胡言」,為了捍衛聲譽,A先生夫妻也提出七點聲明,向外界還原真實情況:1、隋棠說本人曾向她表示「認識很多媒體」,但實際上本人毫無媒體資源,只能尋週刊的投訴管道「電話、Email」 向其爆料,比起隋棠一家自帶大量鎂光燈的程度,根本是「小蝦米對大鯨魚」!2、隋棠稱搬來前聽到前屋主講述,本人和妻子反映社區噴水池聲音太吵,本人及妻子從未向管委會進行任何反映,不知隋棠到底聽誰所說?是否張冠李戴?本社區管委會主任可為本人作證,請隋棠舉證何出此言?3、隋棠聲稱曾聽前屋主說,我們家人曾持榔頭嗆聲前屋主,與前屋主有齟齬等語,完全非事實全貌。首先,隋棠搬進本社區前,前屋主早已搬離一年,請問隋棠是如何接觸前屋主獲得本人的資訊?本人在此提供與前屋主對談的訊息佐證,證明與前屋主向來都是理性溝通,隋棠未經查證之發言,等同抹黑本人,企圖模糊噪音焦點,令人遺憾!4、隋棠所稱本人與妻子對其家庭成員咆嘯、對裝潢設計師指指點點等說法,亦非事實!本人一家從來都是以勸導方式,請隨棠一家幫忙,絕無嗆聲、恐嚇,反倒是隋棠夫妻高傲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妻子確實曾向她的設計師溝通,是因為隋棠家中裝潢時的震動,將我們家陽台的磁磚震落(有照片為證),為了防範事情再度發生,才會上樓提醒,絕非胡亂騷擾!5、隋棠聲稱1月18日當天不在家,而是前往花蓮旅遊,家中只有「外籍看護跟一隻狗」?本人還原當天的真實情況,樓上有多組客人帶小孩陸續前來,眾人在房內嬉鬧、發出極大噪音,本人先請值班的劉姓警衛打電話上樓規勸,卻被一名女子嗆聲:「只要是樓下反映噪音,一律不要打電話上來」,就直接掛電話,後續再撥打2次就不接,本人才報警處理,因此有後續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發布的密錄器影片為證。隋棠說「不在家、不知道」等語,顯然是推卸責任,轉移焦點之舉!6、既然隋棠聲稱1月18日前往花蓮旅遊家中無人 ,也有監視器佐證,本人報警之舉是誣報、找麻煩 !但根據1月18日當天的新聞顯示,隋棠與導演葉天倫跟其他藝人,在參加她的新片首映會?請隋棠公布旅遊、住宿地點的發票或單據,以昭公信!7、隋棠稱自始自終都是善意溝通,本人不禁想問,為何法院召開2次調解庭均不到場,反而推託卸責?且隋棠身為公眾人物,於臉書的發言,與事實出入甚大,甚至涉及對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攻擊,本人已與律師研擬,不排除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以正視聽!而針對樓下鄰居今天所發出最新的「7點聲明」,認為隋棠夫妻一派胡言;隋棠也做出最新回應,「希望事情圓滿落幕,我也不想刺激到鄰居太太,擔心小孩也擔心她本身。」她的經紀人也強調,為此事已由法律途徑處理,此後將不再回應。
新黨市議員候選人路口拜票遇襲!後腦杓大量失血 警急逮醉男
新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婕麗23日上午於大直派出所前路口拜票時,竟遭到不明人士攻擊,造成林婕麗後腦杓大量出血,並疑似有腦震盪情形,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也在第一時間將行兇男子逮捕到案,初步了解該男並無政黨傾向,僅因昨日晚間飲酒後,疑似因看林婕麗於路口拜票不順眼,便出手攻擊。九合一選戰倒數3天,新黨台北市議員林婕麗23日上午於路口拜票時,卻傳出遭到不明人士攻擊,林婕麗腦部受到重擊,右腦勺大量出血,並有右肩夾骨骨折與腦震盪等情形,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也在第一時間將犯案的男子逮捕到案。據了解,該男並無政黨傾向,僅因昨日晚間幾杯黃湯下肚後,23日一早酒還未退,出門便見林婕麗於路口拜票、喊口號,疑似因此看不順眼,並出手行兇,至於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新黨也對此表示嚴厲譴責,強調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卻在選戰倒數3天發生這種暴力事件,希望未來不要再有類似事情發生。
新黨議員候選人拜票遭襲擊…大量流血緊急送醫 25歲男行兇原因曝
九合一大選倒數3天,沒想到卻發生議員候選人遭不明人士襲擊。新黨透露,新黨籍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候選人林婕麗今早拜票時,突遭不明人士襲擊,導致右腦勺大量流血,經檢查有腦震盪情形。新黨今(23日)表示,只剩3天就要投票了,選戰最後階段卻發生離譜的暴力事件,新黨籍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候選人林婕麗,今天一早站在大直派出所前面的馬路路口,向上班民眾揮手拜票,竟突然被不明人士公然在派出所前行兇,把她打到腦震盪且大量流血住院。新黨指出,林婕麗今天上午拜票時,才站了不到5分鐘,就突然有身分不明的人士衝過來攻擊她,猝不及防下,被對方打成重傷,右腦勺大量流血,緊急前往馬偕醫院急診,經過急診後,林婕麗傷處雖然已被縫合,但傷勢嚴重,不僅有腦震盪情形,右腦勺大量流血,且右肩胛骨骨折完全不能動,仍需持續住院治療。至於行兇的歹徒,新黨提及,歹徒目前已被警方逮捕,正在進行筆錄,警方也會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當事人的身分。據了解,攻擊林婕麗的25歲張姓男子供稱,因前一天和女友吵架,再加上酒醒後發現錢包不見了,在前往報案期間看見林婕麗在拜票,心情不好才會攻擊,全案朝傷害罪嫌偵辦。
車手提領眼神飄移慘破功 警急調監視器一併逮「收水人」
北市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日前執行防制詐欺車手勤務,於8日晚間巡簽北安郵局熱點時,發現一名男子剛提款完,卻在瞥見警察時眼神閃爍,隨即快步離去,立即引起警方注意。警方當即跟上前,並在巷口目睹男子將剛提出來的款項交給收水的另一名男子,同步請所內同仁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在一確定2人關聯後,立即將2人逮捕,並在2人身上搜出1.1萬元的現金與提1張款卡。警方指出,先前執行防制詐欺的巡簽任務時,先是發現一名男子領完錢後神情可疑,且在瞥見警察的瞬間便快步離去,讓警方因此起疑,上前跟隨;而警方隨後也在路口發現收水人員(負責拿取車手所提領之款項給水房),並同步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當場將2人逮捕。警方在2人身上搜出剛提領出來的1.1萬元現金、一張警示帳戶之提款卡與扣案手機3支,並通知持卡被害人前往報案,同時實施數位證物勘查,持續向上溯源相關共犯,訊後依《詐欺》罪將2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擔任車手的32歲李姓男子和36歲的李姓收水人員,2人均有詐欺前科;而持卡被害人是因為網路上看見家庭代工之求職訊息,該集團成員便要求被害人先將提款卡寄出,好讓他們將日後的款項匯入其戶頭;而被害人也聽信其說法,依言將提款卡寄出,慘淪為人頭帳戶而被銀行警示。中山分局呼籲,近期國內疫情趨緩,找尋工作應透過公開透明之平台,不應輕信陌生人招募資訊,以避免成為詐騙集團利用之人頭帳戶,淪為同案共犯,如發現可疑人士,亦可聯繫警方到場了解,警民合作建造「詐騙零容忍」的居住環境,警方也將持續針對詐欺犯罪進行查緝,採取與時俱進的防處措施,以力求制敵於機先,共創安心家園;另本分局針對轄內提領高發處所金融機構、超商,以加強盤查可疑提領人士,複式巡邏,增加見警率,遏阻車手提領動機。
台南殺警案/28年來「10大殺警案」曝光 他休假出勤…遭76人爆打3分鐘喪命
台南市警局民權派出所2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今(22日)上午追捕通緝犯,結果遭到對方持刀殺害,2人送醫不治,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這是繼2005年汐止警分局橫科所爆發殺警奪槍,導致員警1死1重傷後,另一重大的案件。事實上,台灣自1994年至今,28年來發生過多起歹徒持武器攻擊員警,造成警察殉職的悲劇發生。1994年8月14日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刑事偵查員邱大耿在追查毒品案件時,途中對嫌犯李克良對空鳴槍制止無效,李嫌竟毆打其頭部,還奪取槍枝,近距離朝邱大耿頭部擊發,一槍身亡。2000年9月1日桃園縣觀音鄉新坡派出所員警范姜群國凌晨執勤時,綽號「太子」的蕭新財等人拒絕盤檢,竟持槍朝范姜群國開槍,造成剛訂婚不久的范姜群國頸部中彈,當場身亡。2002年1月5日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處理KTV消費糾紛,酒客羅武雄、鄭性澤因故和小姐起衝突,羅嫌開槍射擊天花板,員警蘇憲丕到場維安,現場爆發警匪槍戰,蘇憲丕身中2槍殉職,鄭性澤被控殺人,最後逆轉判無罪確定。2004年1月23日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刑事組刑警蔡瑞雄凌晨獲報,到新民路處理一起債務糾紛,一下車就遭到歹徒施漢濤連開4槍,其中2槍射中蔡瑞雄胸部,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施嫌犯案後駕車逃逸,在屏鵝公路遭警方攔檢落網。2005年4月10日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員警張大皞、洪重男騎乘警用機車巡邏,在汐止農會白雲分部準備簽署巡邏勤務表時,遭埋伏的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持刀砍殺奪槍逃逸,洪重男被刺中胸部送醫不治,張大皞被砍傷頸部,救回一命。2009年11月9日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開巡邏車押解通緝犯,遭坐在後座的通緝犯持預藏刀連刺胸部和腹部10多刀,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2014年9月14日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知名夜店「Spark」發生群眾鬥毆,休假中的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穿便服前往了解,卻遭到嫌犯曾威豪等「中山好青年」群組共76成員圍毆3分鐘致死。2019年6月14日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在一家歌友會和梅文魁討論民事賠償事宜,2人發生爭執,梅文魁拿出預藏的改造手槍,打中劉三榮右上臂,子彈貫穿右肺,送醫後傷重不治。2019年7月3日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24歲警員李承翰,晚間處理車內補票糾紛,遭情緒不穩的54歲鄭再由持刀刺中腹部,失血過多殉職。鄭嫌被判定有思覺失調症,判刑17年確定。
簽完租約「樓上突傳巨響」潑汙水…他驚覺2樓是恐怖鄰居 氣炸提告房東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日前以每月2萬8000元價格,向林黃姓房東承租1樓房屋,沒想到簽約後發現,2樓住戶經常有怪異舉動,後才得知前租客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搬離,張男相當不滿房東隱匿此情況,提告追討租金、押金共8萬4000元,經板橋簡易庭法官審酌,判房東應返還8萬4000元予張男,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於110年9月18日向林黃姓房東承租1樓房屋,雙方約定每月租金新臺幣2萬8千元整及押金5萬6千元整,共8萬4千元,雙方簽約後,張男進屋查看,沒想到天花板突然傳出好幾聲巨大敲擊聲,張男和其家屬當下不知所措,驚恐萬分,便往門口跑,而此時二樓住戶又往對外窗口潑不知明水及丟擲垃圾等物品至一樓門口,二樓住戶所為讓張男惶恐不安,經張男向週遭鄰居詢問後,才知所承租之房屋二樓住有疑似精神患者,前承租此房屋之承租人也經常遭二樓住戶驚嚇。張男認為林黃姓房東未告知有此情況,顯然刻意隱瞞,要求房東解除雙方契約並要求退還租金及押金共新臺幣8萬4千元,沒想到對方竟語帶恐嚇表示「你們別給我找麻煩!」即掛斷電話,張男隨後再打電話,房東均不接,張男只能前往大直派出所備案,警方聯繫房東,對方也拒接電話,且拒收張男寄的存證信函,張男無奈之下,只能提起民事告訴。板橋簡易庭法官認為,張男提出房屋租賃契約、大直派出所受理案件證明單、存證信函等件影本為證,且林黃姓房東已於相當期日受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其他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判決房東應返還租押金共8萬4千元予張男。可上訴。
警員巡邏起爭執 不爽學弟工作態度嗆「廢」被告侮辱罪
前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陳姓警員,因為看不慣李姓學弟工作態度散漫,在巡邏勤務時發生口角,陳員當警專實習生面前,打李的安全帽,嗆聲「廢」、「懶」、「要給你18支很簡單」,李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2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據了解,陳和李2目前都已調離原單位,2人是今年1月16日凌晨前往明水路巡邏,李載著警專實習生,實習生因好奇新的巡邏用QR Cord,李就把掃描器借給實習生去完成巡邏簽到。陳認為李不應把工作交給實習生去做,李回嘴「靠北啊」,陳嗆李「最廢」、「懶」、「要給你18支很簡單(指18支申誡、警察免職門檻)」。李事後控告陳涉嫌妨害公務、加重公然侮辱、恐嚇、傷害等罪,驚動派出所長協調,但雙方仍不願和解。檢察官勘驗陳的密錄器,當時雙方機車都停在路邊,並非執行勤務,雖然陳有打李的安全帽,李沒有受傷,至於陳恐嚇要記申誡部分,李還回話「要弄就去弄」,未見害怕,但因陳罵李廢、懶,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警局122警官調動 少年隊長邱子珍調離非主管職
北市警局30日公布122名中高階警官人事異動,其中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之妻,現任少年隊隊長的邱子珍,因公積金使用問題遭檢舉、約談,此次改調市警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的非主管職務,隊長職缺由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郭建成升任,頗受外界關注,122名官警預於4月1日周五離、到職。楊源明去年7月中接任台北市警察局長後,市警局去年8月因應市長柯文哲對警方提6年輪調建議,調整413名人事;緊接著,同年10月中再發布人令,調整第四至九序列警職共90人,北市14個警分局計有7名副分局長異動。此次調整是楊源明繼任後,幅度最大的一波人事異動,少年隊長邱子珍及婦幼隊長張櫻嬌,此次職任都有異動,分別調任市警局專員及保安大隊副大隊長,職缺由原中山隊長郭建成、中正一督察組長李秉蒼接任,外界點評,楊的調整著重資歷、績效等公平原則,另為打擊幫派犯罪,也推動刑事專才的活化,不少偵查隊長都獲得升遷。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科長及主任等職缺,經本局楊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業務主管等共同開會檢討,案經與會人員充分討論,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科長、主任、督察、專員、直屬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22人。1. 本局保安科科長林基田調任本局保防科科長2. 本局督察室督察兼特種警衛股股長于增祥調任本局保安科科長3. 本局後勤科專員(第四序列)黃志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4. 本局士林分局副分局長林至聰陞任本局後勤科專員(第四序列)5. 本局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副分局長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許卜仁調任本局內湖分局副分局長7.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鄭榮安陞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8. 本局督察室督察兼行政股股長王清海調任本局行政科科長9. 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陳勇華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10. 本局法規室專員(第五序列)王芳美陞任本局法規室專員(第四序列)11. 本局少年警察隊隊長邱子珍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12. 本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郭建成陞任本局少年警察隊隊長13.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胡幼麟陞任本局資訊室主任14.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李瑞泰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5. 本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張櫻嬌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6.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李秉蒼陞任本局婦幼警察隊隊長17.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專員張舜南調任本局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本局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9.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吳國鍵調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20. 本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21.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張育豪調任本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2. 本局松山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23.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鄭培淩調任本局松山分局交通組組長24.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胡谷展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25. 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黃明正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 本局大安分局防治組組長劉誌雄調任本局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27. 本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洪淑玲調任本局大安分局防治組組長28.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黃嚴禾調任本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29. 本局萬華分局民防組組長吳新竹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30.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總務組組長蔡尚營調任本局萬華分局民防組組長31.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周珈宇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總務組組長32. 本局通信隊管理組組長劉得焜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3.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葉錦洲調任本局通信隊管理組組長34.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曾逸群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35.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曾文勇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6. 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林永松調任本局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37. 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張素鳳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38. 本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劉志剛調任本局內湖分局民防組組長39.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黃贏慧調任本局婦幼警察隊副隊長40.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江增健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1. 本局保防科警務正謝銘哲調任本局內湖分局秘書室主任42. 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弘基調任本局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43.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44.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袁雲澂調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45. 本局秘書室機要股股長蔡漢政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46. 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柏鈞調任本局秘書室機要股股長47. 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許文彥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48. 本局秘書室研考股股長柯巧心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9. 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仁華調任本局秘書室研考股股長50.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謝宗志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預防股股長51.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司法組組長陳宜宏調任本局法規室法制作業股股長52. 本局後勤科綜合股股長黃亮凱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司法組組長53.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連財顧調任本局後勤科綜合股股長54. 本局中山分局民防組組長王立賢調任本局信義分局保防組組長55. 本局信義分局保防組組長林文周調任本局中山分局民防組組長56.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劉熙能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7.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辜欽祥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58.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周永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9.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良勇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0. 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黃琦鈞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1.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鉅增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2. 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3. 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64. 本局法規室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5. 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6. 本局行政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 本局後勤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8. 本局秘書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69. 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陳振翔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0. 本局萬華分局督察組督察員陳慶穰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1. 本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坤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2. 本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駱伯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3. 本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敏陞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74. 本局大安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周維強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75. 本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羅秀成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7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黃汝華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7. 本局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俊國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8. 本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建彰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79. 本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高崇人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0. 本局松山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陳重仁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1. 本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能仁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2. 本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洪志恒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3. 本局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戴嘉烈調任本局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84.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吳文城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5.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真旺調任本局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86. 本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吳庭有調任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7. 本局南港分局警備隊隊長陳明男調任本局大安分局警務員88. 本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高詮恩調任本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本局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廖嵥俊陞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 本局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調任本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 本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 本局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林承緯調任本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 本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進華調任本局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5. 本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謙時調任本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 本局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本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 本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孝儒調任本局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 本局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本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 本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文呈調任本局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以雯陞任本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 本局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本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2. 本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柏齡調任本局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3. 本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黃彥喬調任本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4. 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冠希調任本局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5. 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謝宗益調任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6. 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7. 本局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陳右霖調任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8. 本局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柏剛調任本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9. 本局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吳柏緯調任本局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0. 本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郭文釋調任本局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1. 本局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本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2. 本局婦幼警察隊警務員蕭凱仁調任本局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3. 本局中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莊凡緯調任本局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4. 本局萬華分局警務員殷鴻龍調任本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5. 本局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蔡維哲調任本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6. 本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國倫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117. 本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曾鈺舜陞任本局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18.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子敬調任本局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19.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新天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0. 本局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陳易佑調任本局中正第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21. 本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蔡佾錩調任本局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22. 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巡官張宏達調任本局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
沒法替手機充電情緒大失控 暴走女怒打女警
今年8月18日,1名林姓女子在台北捷運劍潭站因向站務人員商借手機充電線遭拒,竟然大暴走,連到場處理的女員警都被她拿手提袋亂砸,經警方移請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她起訴,所幸林女已坦承犯行,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起訴指出,林姓女子去年3月即曾因在麵包店內向2名不認識的女性消費者索取折扣點數遭拒,而當場辱罵2女是「小氣鬼」,還將其中1名女子從高腳椅上推落地面受傷,後由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傷害判刑2月,緩刑2年。但林女在緩刑期間又於8月18日傍晚,在劍南路捷運站向站務人員借手機充電線遭拒,竟又情緒失控大暴走,除對站務人員咆哮,連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也被林女叫罵且持手提袋朝女警左肩揮擊,又朝另名員警作勢攻擊,經警方當場壓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依法移送北檢偵辦。檢方偵查時,林女在拍得一清二楚的監視器畫面前坦承犯行,辯稱自己有情緒障礙,認為別人都應該要幫助她,如果受到拒絕就會情緒激動;不過,林女拿不出任何就醫證明,檢方認定她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強暴脅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林女。
去年徐國勇說可以的!北市警今年嚴禁在警局烤肉 還勒令聚會「不要隨便找外人」
北市大直派出所去年中秋節在所內舉辦烤肉,竟被民眾檢舉,內政部長徐國勇為此特別前往該所打氣,表示所內辦烤肉,是體恤休假及勤餘無法返鄉過節同仁,人之情常並無不妥,但北市警局今年卻直接下令,要求同仁不准在警局辦烤肉,真想舉辦需另找地方,而且不要「隨便找外人」,不近人情的做法等同打臉部長,基層對此也很不諒解,議論紛紛。北市警局在本月周報時直接指示,轄內14個分局及91個派出所,今年中秋節不得在駐地舉辦烤肉,真要舉辦必需找其他地方,此外,烤肉活動參加者要以同仁為主,不要隨便邀請「外人」,不要隨便接受食材「贊助」,以免引發觀感不佳。市警局的「烤肉禁令」讓基層不太能接受,畢竟在警局辦烤肉,至少已有20年的歷史,1名巡佐就表示,秋節烤肉,向來是警局聯絡感情的一大盛事,不論是所內同仁、里民、地方人士,大家藉這個機會,扶老攜幼聚在一起,談談說說,賞月品嚐美食,共度溫馨佳節,無法返鄉的同仁也藉此抒解思親離愁。他忍不住抱怨,連部長都說沒問題,上面為何「出頭一堆?」且另外找場地,租金誰出?「就算不用錢也是欠人情,而且值班同仁也不能前往。」另名資深基層也表示,「不要請外人」看了感覺就很不舒服,好像大家交往都多複雜,他也預料,因為變得很麻煩,一定有不少單位乾脆不辦了,感嘆規矩越來越多,把下面當賊一樣在防,多了管理,少了人性。
穿制服買咖啡提神!民眾1999檢舉要求懲處 警察好心酸
還記得中秋節(13日)大直派出所員警烤肉,結果被「熱心民眾」檢舉的事情嗎?那天苗栗大湖分局卓蘭所2名員警也被檢舉了,原因是執勤穿著制服到便利商店購買2杯咖啡。對此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謝志敏回應,員警穿制服可以購買餐點飲品,因此2名員警行為並沒有不當。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名卓蘭派出所員警穿制服到便利商店買咖啡,沒想到居然被民眾投訴到苗栗縣1999縣民熱線信箱要求懲處。對此謝志敏說,經查2名警員只是去買2杯咖啡提神,並沒有不當。其實早在2016年,「NPA署長室」就宣布,「吃飯原本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小事,更何況只是簡單買個餐點飲品。我們希望同仁在公務繁忙後,不再因為勤務耽誤用餐,所以我們業己律定勤中及勤餘開放同仁能夠制服購餐,讓同仁在良善的工作氛圍中能有最好的發揮,勿再發生(因購買便當)任意懲處同仁情形!」不過就在同一天,台北市警察局也接到民眾來電檢舉。警方接獲案件派遣通知,內容提到中山區大直派出所有員警在烤肉,需要警察儘速到場了解,除此之外還指定通知分局副知督察組。員警烤肉被檢舉。(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對此中山分局大直所長黃敏表示,「給勤餘的同仁,給休假的同仁,還有他的眷屬共同享用,過程中並無其他妨害安寧或其他不當情事;同事的感受當然會有一點複雜,我也是跟同仁講過節,有感受一下過節的氣氛就好,請同事不要再做其他的負面聯想。」檢舉消息曝光後,基層員警都感到很無奈,許多民眾也紛紛留言聲援「備勤及休假人員無法長途返鄉,只能在公餘烤烤肉,讓大家感受一下過節的氣氛,實在沒必要放大檢視」、「警察辛苦了」、「以後警察下班看到民眾被殺被搶也不用幫忙,因為上班不能吃喝,下班當然沒道理義務做事」。
中秋烤肉被檢舉!還要督察組關切 基層心酸:警察也是人
中秋節假期,許多人都會相聚烤肉,警察先生當然也不例外;一群休假與備勤員警在派出所旁停車場烤肉,沒想到卻被「熱心民眾」檢舉,破壞大家烤肉興致。貼文曝光後,許多民眾替警察抱屈,「根本故意找碴,就你能烤,警察不行?」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上有網友PO出一張案件派遣通知的照片,內容提到中山區大直派出所有員警在烤肉,需要警察儘速到場了解,除此之外還指定通知分局副知督察組。網友心疼寫道,「警察辛苦了,警察也是人,警察加油。」員警烤肉被檢舉。(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對此中山分局大直所長黃敏說,「給勤餘的同仁,給休假的同仁,還有他的眷屬共同享用,過程中並無其他妨害安寧或其他不當情事;同事的感受當然會有一點複雜,我也是跟同仁講過節,有感受一下過節的氣氛就好,請同事不要再做其他的負面聯想。」而檢舉消息曝光後,基層員警都感到很無奈,許多民眾也紛紛留言聲援「就算是上班的同仁也可以吃烤肉、有影響勤務了嗎」、「如果執勤中被檢舉我會支持,重點是休假中被檢舉是什麼意思,人家不能過節嗎」、「備勤及休假人員無法長途返鄉,只能在公餘烤烤肉,讓大家感受一下過節的氣氛,實在沒必要放大檢視」。徐國勇親自到所慰問。(圖/中山分局提供)內政部長徐國勇則是以行動支持,於14日晚間6時許親自到大直所為大家加油打氣,希望同仁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影響士氣、個人情緒。他強調,所長為體恤休假及勤餘無法返鄉過節同仁,特別在中秋節當天舉辦烤肉活動並沒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