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號
」血汗漁船日工作20小時、連續工作32天 台籍船東、船長遭訴
台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漁船「大旺號」漁船,2019年遭綠色和平指控涉及強迫勞動,今年初更被美國國土安全部扣押該船所捕撈進口至美國的漁獲。高雄地檢署歷經2年偵查,發現林姓船長會逼印尼船員吃豬肉,每天更強迫作業長達20小時、甚至連續工作長達32天沒休息,1年至少苛扣加班費271萬元。檢方偵結後將蔡姓女船東、林姓船長等9人,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起訴書指出,「大旺號」遠洋漁船2019年4月10日從旗津出發,前往南太平洋斐濟一帶海域捕撈鮪魚等高經濟魚類,船上共有17名印尼籍船員和2名萬那杜籍船工。53歲林姓船長、和44歲梁姓輪機長,利用外籍漁工語言不通、在海上求助無門的困境,在海上作業期間只要漁工不服從指揮,就會遭受辱罵、恐嚇扣薪、甚至毆打成傷等方式對待。台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漁船「大旺號」漁船,2019年遭綠色和平指控涉及強迫勞動,台灣檢調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進入大旺號搜索。(圖/讀者提供)檢方調查,「大旺號」抵達漁場時,林、梁更要求漁工每天作業最高達20小時、甚至連續32天未休息。直到2019年6月中旬,印尼籍船員S君在甲板進行下勾作業時,梁男無預警重擊S君頭部後腦處,隨後S君仍自行爬起繼續作業,不到2天時間被發現陳屍於寢室,船員紛紛鼓譟「不讓遺體回國就不做事」,林姓船長只好把船駛往斐濟SUVA港停靠。「大旺號」漁船虐待漁工和強迫勞動的情況被外媒披露,台灣政府相關單位介入調查,雄檢也指揮移民署、海巡署及調查局等單位進行偵辦;林、梁到案後否認虐待外籍漁工,只坦承有讓他們超時工作卻沒有發加班費,但因相關事證明證,檢方偵結後將蔡姓女船東、林姓船長等9人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雄檢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年產值約新台幣438億元,擁有全球最多的遠洋漁船,更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海上遠洋漁業漁工的工作內容甚為繁重,在面臨低薪產生的嚴峻「缺工」,業者大肆利用境外聘雇巧門,使海上勞務剝削得以長驅直入,任令遠洋漁船成為「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禁區,未來雄檢和相關單位將強化執法保護密度,共同維護外籍漁工的基本人權。
漁業問題層出不窮 漁業署再不積極推法案...恐影響500億收入
台灣漁船發生強迫勞動已不是第一次,如萬那杜籍權宜船「和春61號」事件中的漁工曾反映,每天工作長達20小時、護照遭扣押、持續言語辱罵、嚴重剝奪睡眠等,最後船員集體行凶殺害船長,當時綠色和平就曾要求台灣政府應負起責任,並檢討權宜船問題,但漁業署當時僅說「漁船發生印尼籍船員殺害大陸籍船長之兇殺案件,船籍國、被害人及加害人均非我國籍」,兩手一攤,令人汗顏。不僅如此,2018年台灣漁船「福甡11號」也因違反《漁撈工作公約》,成為全世界首艘因而遭扣留的船隻,但漁業署起先卻稱,問題出在設備條件不符條件,不是船員問題,直到輿論譴責,漁業署才重啟調查,最後證實違反該公約,不僅開罰逾300萬元罰鍰,亦以涉嫌違反人口販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監察院也在去年因此事件糾正漁業署等單位。台灣漁船不斷在勞動條件上出狀況,但漁業署始終消極以對,拿不出辦法,類似的事件不斷上演。今年亦傳出萬那杜籍權宜船「大旺號」涉嫌強迫漁工工作22小時,甚至遭船方不合理扣留工資,也有漁工挨揍後,不幸離世,漁業署雖移送地檢署偵辦,但一直到有立委介入後,漁業署才在今年8月底預告「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只要涉嫌人口販運經認定屬實就可以廢止其權宜船經營許可,態度十分被動。台灣好不容易去年終於拿掉IUU黃牌,但現在又再被扣上「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帽子,顯然政府的管理不足,漁業署再不動起來落實法規,恐怕會使每年外銷產值500億的水產品市場遭國際制裁。另權宜船的管理只是第一步,未來應廢除由勞動部管理境內聘僱、漁業署管理境外聘僱的雙軌制聘僱方式,外籍漁工不分遠洋、近海,一律由勞動部管理,用同樣的勞動標準予以保障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