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公
」男友大伯介紹工作…秘書阿姨提「交換條件」 妹子猶豫遭嗆:不貢獻薪水就分手
情侶間相處,若不同的價值觀無法磨合,很難想像可以長久走下去。一名女網友抱怨,男友給了她大伯公司的行政職缺,八九不離十可以順利應徵上,但卻有交換條件,必須每個月給秘書1萬元,因而覺得不合理。原PO在《Dcard》論壇提到,和男友原本是遠距離戀愛,考量到彼此的未來,她去年辭掉工作,搬到對方的城市,後來經由男友大伯公司的行政職缺介紹工作,先是和秘書阿姨聯絡,對方告知要去人力公司網站製作履歷,再到公司面試,等於要做「過場」動作,不要內定太明顯。然而,秘書阿姨要求原PO通過試用期後,會收到人力銀行給的獎金,必須給她1萬元,而剛入職的半年,每個月要固定從薪水匯1萬元過去。她覺得無法接受,便和男友討論,卻得到「在那邊很常態」的回答,加上秘書阿姨在公司地位很高,孝敬幾萬塊沒什麼,幫忙介紹工作等於貢獻一點傭金。秘書阿姨要求原PO剛入職的半年,每個月都必須匯1萬元給她。(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原PO依舊覺得猶豫,認為自己可以找其他工作,男友反而非常不滿,堅稱她看不起大伯的公司,還嗆聲:「想讓妳在我們家人的公司享福,妳竟然不信任我」,她擔心再這樣吵下去2人會因此分手,也好奇這樣到底正不正常,畢竟是第一次看到這種神秘常態。原PO補充,這份工作薪水不多但也不少,是一般小公司,正常上下班,說不上爽缺或屎缺,但她有偷偷找其他工作面試,想多了解其他公司的環境條件。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奉勸:「怪,趕緊找其他工作不用看他們家臉色」、「沒聽說過要孝敬老闆秘書的…快逃」、「逃,給錢半年一回事,未來還要看他們臉色工作,如果離職搞不好他們還會在相關產業講你的不是…妳男友以上對下的態度也很不對吧」、「別傻了,選擇接受就是以後固定看他們臉色」。
大伯公硬吃「親子丼」 因這事東窗事發下場慘了!
花蓮一名16歲的女子A(化名)就讀國小時,曾遭大伯公伸出狼爪,強行脫下褲子洩慾,A女擔心自己懷孕,自行購買避孕藥服用,並將此事深藏在心中,未料就讀國中時,A的同儕因服用避孕藥被師長撞見,詢問之下,遭性侵的事情才跟著曝光,連母親曾與對方發生關係的醜聞也隨之公諸於世,經檢方提起公訴,大伯公因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遭法院判7年3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A與大伯公兩人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男方明知A未滿14歲,2016年9月某日傍晚5時許,見當時尚就讀國小3年級的A,在外公(男方弟弟)住處客廳寫功課,遂命令她脫去褲子未果,竟強制性交得逞。A遭性侵後便將此事深藏在心中,不敢告訴父母,且漸漸地對男生產生排斥,時常情緒失控長期接受輔導,直到就讀國中時,得知同學與他人發生關係,建議吃避孕藥後,2人在校園服用時遭師長撞見,一問之下,A才慢慢說出自己的悲慘童年及曾在那時吃過避孕藥的事情。然而,檢警訊問過程中發現,A的大伯公不僅性侵A,也曾和A母在喝醉下發生過關係,遭A目睹過程。A母得知女兒被性侵後,卻稱其可能是記憶混淆,但法官不採信,認為大伯公已造成A身心受創,且迄今未表達歉意,斟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所生損害,兼衡檢方對量刑意見,依對未滿14歲的孩童犯強制性交罪,裁處7年3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