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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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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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皇池溫泉偷拍主嫌收押禁見!昔自製偷拍器「同月落網」 知情人士:自有報應
台北市北投區「皇池溫泉御膳館」以青磺、白磺溫泉及美味的砂鍋粥聞名,不過今年3月起,陸續有多起情侶泡溫泉遭偷拍,且影像外流的事件。士林地檢署查出,影片來源是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帶回3名涉嫌在網路上散布的網友。據了解,偷拍主嫌L男近日已落網,並被收押禁見,其為知名偷拍慣犯。2024年3月起,陸續傳出多對情侶在湯屋泡湯遭偷拍且影片外流,至少10多人受害,10多支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事後業者整修會館後方竹片、加裝鐵絲網,並且宣布取消24小時營業,調整3間會館的營業時間。士林地檢署獲悉媒體報導本案後,認涉及侵害他人之隱私及性私密影像之權益保障,旋即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積極蒐證,依法偵辦。調查發現,偷拍影片來源為性犯罪網站「創意私房」,並將涉案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帶回調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等均涉犯刑法妨害秘密、散布性影像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重大,而分別諭知陳姓、黃姓及李姓被告各以5萬元、6萬元、6萬元交保候傳;同時參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協請警察機關通知相關網路平台業者將與本案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以防止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近日案情出現重大進展,刑事局逐一比對金流資料,抓到偷拍主嫌L男。士林地檢署指出,依據犯罪情節輕重,分別諭知涉案被告交保、限制住居及聲請羈押,並獲士林地方法院裁准,由於涉及後續共犯追查,因此暫時無法透露涉案被告身分、人數以及犯罪情節。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L男是北市知名的偷拍慣犯,昔拿著改造過的雨傘型偷拍相機偷拍短裙正妹,5年前犯案也是約在6月中旬被逮,這次也是,讓知悉的人員直呼「冥冥中自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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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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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恐永久癱瘓!夏克立涉險「切4公分腫瘤」化驗結果出爐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的異國婚散場後,雙方鬧翻開打離婚官司,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夏克立遭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存在家暴事實,怎料不僅官司吃敗,夏克立又驚傳「背部長4公分腫瘤」緊急接受手術,如今最新病況也曝光。夏克立上個月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他10年前的背部舊傷又再度復發,已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因此決定住院進行手術,經醫師檢查發現,他的脊髓旁有一個「巨型腫塊」,且纏繞在神經分支,診斷可能是椎間盤或脊髓神經中的腫瘤。夏克立透露,歷經4、5小時後手術終於完成,「我腿上的神經疼痛似乎消失了,所以可能是(腫塊)大量壓迫神經造成的」,但背部疼痛情況是否好轉仍要觀察。對此,夏克立日前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坦言,此次手術風險非常高,稍有不慎他恐將永遠無法正常行走,「如果做得不對,很容易我就癱瘓或造成永久性神經損傷」,所幸最後手術十分成功,如今腫瘤化驗結果出爐,背部4公分大的腫瘤是良性,也讓他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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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軍64箱副食罐頭分送親友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被判3年
前海巡署第10岸巡總隊(馬祖岸巡隊)參謀林佑柏等5名職業軍人,在2022年涉嫌侵占64箱國軍副食罐頭,換箱後以交通船偷運回台。士林地方法院12日判處林男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餘元;另對於4名涉案軍人,上士張菀宇判刑2年8個月;上士曾鈺婷判刑1年3個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余宗衡判刑1年3個月;後勤官少校曾威仁判無罪;林佑柏指示收貨的鄭姓、潘姓2名友人因涉犯搬運及收受贓物罪,各判刑5個月、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林佑柏在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擔任參謀主任,知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即將過期,在前年1月、4月、10月期間,分別侵占22箱、15箱及27箱,並指示上士張菀宇、曾鈺婷調換紙箱,由士官長余宗衡、少校曾威仁載到南竿福澳港碼頭,以「台馬之星」交通船運回台灣本島,並安排鄭、潘2人收貨,再分送給林男的前妻等多名親友。2023年3月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罐頭數量,因此發現這起弊案,林男等被告均承認犯行。士林地檢署認為7人貪圖小利,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以及刑法的收受、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考量被告均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各不法所得皆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減刑,士林地院12日宣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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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黃嘉千遭家暴 夏克立5點聲明回擊:情節不實在
藝人黃嘉千和夏克立在2021年爆發婚變,16年婚姻就此破裂,女方控訴遭多次家暴,男方則再三否認,不過士林地院日前已核發保護令,判定夏克立家暴事實成立。對此,夏克立今(9日)透過律師發表5點聲明,強調黃嘉千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黃嘉千與夏克立黃嘉千先前控訴,夏克立婚內至少6次家暴,自己一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還認為被這樣對待是自己活該,直到看心理醫師後才知道不是自己的錯。至於為何沒有向外求救,她坦言沒有勇氣,「因為我是一個大家會看到我的樣子的(藝)人,然後遇到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種難堪」,離婚官司持續進行中。直到昨(8日),黃嘉千在臉書發文稱:「保護令已核發,真的要替嘉千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而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顯示夏克立多項家暴指控很可能屬實。黃嘉千指控夏克立家暴,法院已核發保護令。(圖/翻攝自黃嘉千 Phoebe Huang、Chris Downs臉書)針對保護令一事,夏克立表達「我不方便公開受訪,因為我擔心這樣會違反保護令」的22字簡短回應,今天中午再透過臉書表示:「感謝大家的鼓勵和關心。我不允許公開發言或為自己辯護,否則我會被逮捕。祝端午安康,與家人度過平安且快樂的時光」。稍早夏克立透過律師發表聲明:(一)對於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暫家護字第54號暫時保護令,本人敬表尊重並予以遵守,合先敘明。(二)本人並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亦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三)就上開暫時保護令所為認定,本人深感遺憾,惟就聲請人主張的情節並不實在,特別是死亡威脅的部分,但因苦無適當答辯機會,以致法院審理結果有所誤會,本人將在後續通常保護令之審理中,提出答辯。(四)本人對於各界及眾多網友所給予的信賴、支持,深表感謝,惟上開暫時保護令中併禁止對保護對象有間接之騷擾或跟蹤行為,因此,務請各界及眾多網友在發表評論或意見時,保持禮貌、理性,以免受保護對象,繼續感受到精神折磨。(五)暫時保護令之核發,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5項之規定,係視為通常保護令之聲請。若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駁回,依同法第16條第6項之規定,原暫時保護令即失其效力,並此指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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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認證家暴 夏克立曬粽子照揭最壞情況:會被逮捕
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纏訟1年多的離婚官司,日前出現重大轉折,士林地方法院核發黃嘉千保護令,認定夏克立存在家暴事實。對此,夏克立今(9日)表示,如果自己觸犯某些事物可能會被逮捕,情況似乎相當嚴重。夏克立昨針對保護令一事,表達「我不方便公開受訪,因為我擔心這樣會違反保護令」的22字簡短回應;今中午再透過臉書,表示:「感謝大家的鼓勵和關心。我不允許公開發言或為自己辯護,否則我會被逮捕。祝端午安康,與家人度過平安且快樂的時光。」(圖/翻攝自夏克立臉書)夏克立與黃嘉千2022年7月爆發婚變,結縭16年的兩人互控鬧上法院。黃嘉千此前向媒體痛訴,婚內至少遭6次家暴,一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甚至認為被這樣對待是活該,直到求助心理醫師才知道不是自己的錯。黃嘉千指出,夏克立會用言語辱罵她妓女、婊子,也會用「像打冰上曲棍球那樣」,衝過來肘擊胸部,還曾被掐住脖子。黃嘉千坦言,過去之所以沒求救,是因為「沒有勇氣,我是一個大家看得到的藝人,遇到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種難堪」。黃嘉千得到保護令後,夏克立須遠離黃嘉千住處300公尺。黃嘉千經紀人則表示,感謝司法協助並指這是「最好的選擇」,透露黃嘉千目前正常工作與狀態平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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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斃馬國女大生!凶嫌法庭「痛哭求輕判」被駁回 二審維持判無期
來台念書的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於2022年10月間在租屋處遭土木工程師陳姓男子狠掐致死,凶嫌陳男遭逮後否認犯案,辯稱是蔡女有意輕生,自己「只是幫忙加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回顧該案,家中經營營造業的陳男於2022年透過IG認識馬國蔡姓女大生半年後,2人來往逐漸緊密,陳男更在10月間多次出入女方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陳男得知蔡女想要創業,便用「一卡通MONEY」資助對方9萬9999元,怎料事後卻突然反悔想討回這筆錢。陳男於同年10月13日前往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多元,沒想到遭拒後竟心生殺意,先是出手狠掐蔡女頸部,接著再拿抱枕悶住口鼻,導致蔡女窒息身亡,陳男犯案後返回鶯歌住處企圖尋短,並傳訊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陳男一見員警上門,精神恍惚下隨即脫口「我殺人了」,但事後又改口表示,是蔡女有意輕生他只是從旁協助,企圖掩飾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陳男坦承犯下殺人罪行,哭求法官能輕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今(6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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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居婦1月面交10次遭騙4000萬元 10公斤黃金被捲後清醒與警聯手逮詐團
新北市三芝區6旬黃姓婦人平時一人獨居,而她今年3月加入詐騙集團的假投資平台,並因此誤入陷阱,在1個多月內面交10次,總損失超過4000萬元,當中更包括積攢許久的10公斤黃金,直到4月中才驚覺被騙,與淡水警方聯手逮捕張姓和鄭姓車手,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該詐騙集團假藉公益知名籌措資金,並向黃婦保證有高額投資,看準被害人想做善事又想賺錢的心理誘騙她投錢黃姓婦人在詐騙集團洗腦下不疑有他並投入大筆資金。婦人在1個月內與車手相約10次面交,先後投入超過1600萬元,詐團見婦人已無多餘現金,要誘騙她拿出市價約2700萬元的10公斤黃金折抵,而婦人在此期間的確有收到400萬元獲利,但她又立刻投入想繼續賺錢。黃姓婦人誤信詐騙集團陷阱,先後投資超過4000萬元,當中還包括市價約2700萬元的10公斤黃金。(圖/翻攝畫面)直到4月18日,婦人這才「越想越不對勁」,上網調查後確認該詐團聲稱的投資公司並不存在,於是報警尋求協助,淡水警分局則要求婦人不動聲色,與警方聯手逮人。淡水警方利用繪圖軟體「P圖」千萬現金引誘面交,但詐騙集團相當狡猾,頻頻臨時變更取款時間,讓專案人員多次撲空,經員警鍥而不捨與詐團周旋後,直到4月25日才約定面交。該集團心思縝密,先是提早開車到社區附近來回穿梭,仔細勘查四圍是否有異,確定安全無虞後,23歲張姓車手下車上樓與婦人面交,24歲鄭姓車手則在車上接應,當張嫌從婦人手上拿取裝滿假鈔的背包,埋伏屋內的員警立即衝出來壓制逮捕,同時通知戶外的員警將車內的鄭嫌逮捕。警方在現場查扣4包毒咖啡包、印章1顆、偽造識別證、SIM卡4張及智慧手機1隻,全案警詢後詐欺、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2人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淡水警分局呼籲,近年來詐騙案件類型最多的就是假投資詐騙,遭詐金額最大的也是假投資詐騙,因此提醒民眾要慎防投資詐騙,不要點擊網路來路不明的連結,勿輕易相信來源不明的投資管道,透過合法管道投資才能確保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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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拿鐵鍊鎖法官賓士車!超商男遭查獲「在家種大麻」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市一名32歲潘姓男子日前不知何原因,竟將士林地方法院歐姓法官停放在停車場的賓士車,以鐵鍊上鎖阻礙行駛,警方昨(18日)逮捕潘男,進一步追查發現,他先前不僅持磚頭蓄意破壞ATM,更曾非法栽種大麻,檢方今(19日)依涉犯《強制罪》、《恐嚇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法院獲准裁定羈押。據了解,士林地方法院一名歐姓法官16日下班前往停車場時,赫然發現自己的賓士車左後輪遭人用鐵鍊捆住,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2日後在超商逮捕正在上班的潘姓犯嫌。潘男落網後向警方坦承,車確實是他拿鐵鍊上鎖的,不過隨即強調自己是隨機犯案,並非針對受害人挾怨報復,至於確切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外警方前往潘男住處搜查時,更意外查獲潘男在家種植二級毒品大麻。事實上,這並非潘男第一次犯法,今年2月間他疑似精神狀況不穩,竟拿磚頭及吃剩的麵線砸向士林區某家郵局ATM,當時潘男還供稱,耳內一直有個聲音叫他去砸,因此他才犯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今(19日)依涉犯《強制罪》、《恐嚇罪》、《妨害公務》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法院獲准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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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換電梯要繳6萬元!她喊「住1樓用不到」拒分攤 法官判敗訴理由曝
台北市北投區一處屋齡逾25年的社區,通過決議要更換各棟電梯,但住在一樓的趙姓女住戶堅稱自己「用不到」,拒絕支付電梯費用,遭到管委會提告,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因「1理由」判決趙女敗訴,全案可上訴。據判決書指出,北投一處社區於2023年召開權利人臨時會議,決議通過更換老舊的電梯系統,並依各戶所有權人的「樓地板面積所佔比例」作為分擔電梯基金的基準,不過住在一樓的趙姓女子卻拒絕分攤費用,管委會多次索討無果,只好訴諸法院處理。趙女辯稱,自己住在一樓用不到電梯,加上她所持有的坪數較大,認為此計算方式不符合比例原則、有失公允,因此拒絕支付6萬3947元的電梯基金。對此,士林地院法官認定,經社區所有區權人開會討論後決議,採用「樓地板面積所佔比例」作為電梯基金分配基準,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相當,因此管委會請求趙女支付6萬餘元電梯基金,即屬有據。針對趙女主張「用不到電梯」一事,法官認為,社區用水需要使用水塔,然而相關設備清洗必須透過電梯才能抵達樓頂,因此難認住在一樓毫無使用社區電梯之需求,故判決趙女敗訴,必須分攤6萬3947元的電梯基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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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條通緝犯遭員警噴辣椒水制伏 女友心疼爆哭喊「寶貝抱抱」警看傻眼
新北市淡水區29歲高姓男子身背毒品、妨害自由、毀損及詐欺等4案通,1日騎車在女友回家時遭中正路派出所警員張詩永、馮浩洋攔查,高男假意配合並拔腿就跑,警方見狀則噴辣椒水將其制伏,高嫌女友目睹全程、萬分心疼,衝上前抱住高男猛喊「寶貝」,肉麻畫面讓員警都看傻眼,詢後則將高嫌依法歸案。5月1日,張員和馮員巡經淡海路時,發現鎖定多時的高嫌與女友騎車返家,而高嫌身背毒品、妨害自由、毀損及詐欺等4案通緝,妨害自由罪通緝案更要要入監執行1年多,員警深怕打草驚蛇,於是一路遠遠尾隨,趁高嫌不注意時上前攔查。高嫌一開始假意配合,並想趁機轉身逃跑,員警則早有防備,立刻從後方擒抱,另一人則拿出辣椒水噴向高男,並等待支援警力到達,高嫌女友目睹全程還萬分心疼、淚流滿面,不斷哭喊「寶貝抱抱」,讓員警們萬分無奈。警方將高嫌上銬後,經附帶搜索從他身上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1.4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毛重(0.8公克),當員警詢問毒品是誰所有時,高嫌女友為了維護他,甚至搶先回答是她所有,高嫌立即對她喝斥,並坦承毒品是自己所有。而高嫌被帶回派出所偵訊後,其友人還送來一罐「偏方」.聲稱能緩解辣椒水的疼痛,豈料使用後,症狀未緩解反而更加刺痛,員警立即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就醫,這才知道該偏方竟是「食用醋」,友人竟認為可以酸鹼中和,所幸處置得宜,未造成眼睛進一步的傷害,全案警詢後將高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同時解送士林地方法院、士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歸案。淡水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果有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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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老父討扶養費「每月8千」 女兒氣炸拒給:記憶裡根本沒他
北市一名63歲男子因年邁又重度視障,難以自行謀生,因此提起訴訟要求女兒給付每月8千元「扶養費」,但女兒當庭吐露辛酸過往,表示父親在她1歲時就要求與母親離婚,母親為取得她的監護權還付了50萬元。父親斷聯多年,從未盡過扶養義務,還另有婚姻育有一女,如今卻突然現身向自己要錢,令她無法接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女子得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男子自陳在1995年與前妻離婚後,未與女兒聯繫,如今因自身年邁,且重度視障無謀生能力,需要人扶養,故提起訴訟請求女兒每月給付8千扶養費。女兒答辯時則表示,父親婚後不務正業,且好賭成性,完全不照顧家庭。當她年僅1歲多時,因左眼開刀視力幾近全盲,父親卻要求離婚,母親為了取得她的監護權,甚至給付50萬元。女兒還說,父親自離婚後從未探視過她,遑論給付扶養費,全由母親獨力扶養自己長大。父親放任母女倆自生自滅,在她記憶中根本沒見過對方,父親更於2001年與另名女子結婚,並育有1女,如今卻突然請求她負擔扶養義務,令人難以接受,請求駁回聲請,同時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男子在聲請狀內就自陳與前妻離婚後,即未再與女兒聯絡,可見其從未扶養或探視,已違身為人父應盡之責任;如強令女兒成年後應扶養父親,顯失公平,故駁回男子請求,同時免除女兒扶養義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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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清運、亂棄置!警破獲不肖環保業者30人落網 查扣5000萬不法利益
桃園市保安警察第七總隊3日宣布,成功破獲1個不肖的環保業者集團,以「假清運、亂棄置」為名,非法棄置廢棄物,謀取不法暴利的犯罪行為,該集團包括30名嫌犯,其中主嫌呂姓男子被列為首要追捕對象,此次行動共查扣不法獲利5000萬元,並已依法移送檢調單位處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表示,此案起因於新北市八里區的一起非法棄置事件,這些不法行為不僅使環境髒亂,還散發惡臭,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和健康狀況;為了打擊這種環保犯罪行為,保七總隊與環境保護局、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合作,組成專案小組,同時報請士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據悉,該環保犯罪集團的主嫌為呂姓,涉嫌領有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證,卻以偽造車輛軌跡的方式蒙蔽環保機關查核,自108年至111年期間,與272處廢棄物產源合謀,通過跑空單的方式,協助營建工地、拆除工程等解除廢棄物列管,從中牟取高額不法利益。經過多次的蒐證和佈線,專案小組最終在樹林、士林等地區搜索相關涉案廠商和涉嫌人的住所,查扣押帳冊等相關證物,同時專案小組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犯嫌名下價值5000萬元的不法所得;目前,呂姓主嫌等30人已依涉嫌《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保七總隊呼籲,環保清潔業者若以不法方式任意棄置廢棄物,不僅將面臨刑事責任,犯罪所得亦將會全數追徵,民眾如發現任意堆置、棄置、排放廢棄物污染環境情形,請及時向環保局檢舉專線0800-066666電話反映,保七總隊將全力查緝不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和環境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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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女總裁花145萬偷渡來台灣自首! 懇求不被驅逐:「有生命危險」
一名中國籍女性石油商人,因案在中國被沒收資產,還被關押3年。為尋求庇護,她花大錢修改國籍又偷渡來台,主動自首。沒想到在台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後卻又將她驅逐出境。她擔心返中後再次被抓,恐有生命危險,上訴求撤銷原判決。但地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且小麗驅逐出境的必要,駁回上訴,且此案不得上訴。據《三立新聞》報導,曾是中國籍的小麗(化名)因案在大陸資產遭沒收,還須關押3年,她為求秘密離開中國,花35萬元港幣(約台幣145萬)搭快艇偷渡來台,從高雄入境,又到台北自首;此案檢方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地院將她依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小麗沒料到來台不能受到庇護,還會被驅逐出境,嚇得提起上訴。她聲稱自己原本做石油生意,在中國做投資煉油廠,因廠要擴建曾經來台,返中後被公安抓捕,資產無端被沒收,還被莫名關押3年,失望放棄籍轉為萬那杜國籍,就更換國籍,從香港逃來台灣主動自首,希望可以留在台灣。她還表示,有聽聞風聲公安要「抓她回去」,如被遣返恐有生命危險。小麗再透過辯護人轉達,對她而言,台灣是世界唯一安全的地方,若非疫情,也不用冒險入台,是迫於無奈偷渡並自首,同時她的經歷,也能提供環工相關技術貢獻,盼能撤銷原判決,不予驅逐出境。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小麗為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在我國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有驅逐出境的必要,認為簡易庭裁定並無違誤,駁回上訴,且此案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