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罪
」 墮胎批法務部修法不符CEDAW 民團:墮胎罪早該廢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女人連線5日聯合主辦「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立委范雲出席指出,法務部本次雖以CEDAW(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為由修法,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四天,就已引發近4千位個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范雲與立委郭昱晴、吳沛憶、黃捷、張雅琳、林淑芬、陳培瑜、王正旭與洪申翰等人5日出席「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范雲表示,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既然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范雲也在記者會上拿出準備好刑法和優生保健法的修正草案,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范雲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墨西哥「墮胎除罪化」 最高院允許聯邦體系提供醫療服務
世界第二大天主教國家墨西哥最高法院於7日無異議裁定,「墮胎定罪」是違憲行為,未來檢方無權起訴任何墮胎案件,這項判決將在該國32州範圍內,促使墮胎合法化,而墨西哥也是繼阿根廷合法化墮胎後,成為少數開放選擇性墮胎權的拉丁美洲國家。墨西哥裁決「墮胎定罪」違憲!根據外媒報導,墨西哥最高法院表示,聯邦法律中的墮胎罪部分違憲,因為否定終止妊娠的可能性,已經侵犯女性人權,最高法院院長薩爾迪瓦(Arturo Zaldívar)表示,「在性侵的案件中,沒有女孩能夠被迫成為母親,不論是其國家、父母或者監護人」。墨西哥裁決「墮胎定罪」違憲!報導也引述當地的「生殖選擇資訊團體」(GIRE)副主任佛達(Isabel Fulda)說法,若不是2年前科阿韋拉州的先例,也無法達成今日的判決,但「今天的裁決影響力更大,尤其在尋求墮胎管道方面,更是如此」,早在2021年,墨西哥最高法院就曾裁定,北部科阿韋拉州(Coahuila)的墮胎罪違憲,此後各州及聯邦政府著手廢除相關刑罰,但步調相當緩慢。近年拉丁美洲出現一股「綠色浪潮」(green wave),多國紛紛鬆綁墮胎限制。目前在哥倫比亞、古巴、烏拉圭和阿根廷墮胎皆為合法,一些國家在性侵或健康風險等情況下允許墮胎,但也有一些國家則是禁止,像是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海地和多明尼加共和國。信奉天主教的墨西哥通過這項裁決,增加當地女性尋求墮胎的管道,同時象徵墮胎權倡議者獲得重大勝利,不過這項新判決仍有可能激怒較保守的政治人物及天主教會。墨西哥裁決「墮胎定罪」違憲!(圖/翻攝自推特)
美國墮胎罪爭議持續延燒 近六成民眾反對
202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2項支持墮胎權的歷史判例,分別為羅訴韋德案,與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岸,根據紐約時報的估計,全美應該有近一半的州,會完全禁止或嚴格限制墮胎,而最高法院推翻判例的理由寫道,是時候聽從憲法,將墮胎議題交還給民選代表了,而一項民調顯示,6成2的民眾認為多數情況下墮胎應合法,且有4成3的民眾強烈反對,並認為是否墮胎應讓自己決定。
退租女留下惡臭盒…房東打開驚見「7個流產嬰」 她被捕認:墮胎全靠DIY
印尼日前發生駭人的7嬰慘案,一名女房東在打掃剛退租的房屋時聞到濃濃惡臭,並循味道找到4個用膠帶封住的「盒子」,沒想到打開一看,盒子內竟裝有嬰屍,嚇得她趕緊報警,警方最終在房中找到7具流產的嬰屍,也在不久後逮捕涉嫌非法墮胎的女子及其男友。據《太陽報》報導,女房東在打掃一名於醫院工作、不久前退租的女子租屋處時,聞到房內傳出腐臭味,她忍受惡臭找到4個用膠帶封起來的盒子,怎料打開一看,每個盒內居然都裝有嬰屍。據傳警方在鞋盒或冰箱內總共找到7具疑似人工流產的胎兒屍體,並循線在距離租屋處1,600多公里遠的南加里曼丹省找到女租客和男友。在醫院工作的女子坦承,自己和男友都用DIY方式墮胎並放入盒中。(圖/翻攝自推特)女租客和男友坦承,她們從2012年到去年都透過「DIY 」方式取得墮胎藥,後來男方也會幫助女子進行人工流產,當兩人被問到為何要採取如此激烈的行為時,女子表示是為了避免非婚懷孕的恥辱,印尼警方仍在調查兩人為何選擇留屍而不是埋葬,並拒絕透露女租客與男友可能面臨的刑責。由於宗教因素,印尼除視婚前性行為和墮胎是可恥的行為外,也立法禁止墮胎;印尼法官在2018年也用「墮胎罪」判一名遭親哥哥性侵懷孕、自行生產後棄嬰,導致嬰兒死亡的15歲少女6個月徒刑;今年4月也有一名23歲女子,被男友強迫服用11顆墮胎藥,其中還有2顆被塞入下體,導致女子死亡的憾事。
18歲媽將親生兒埋草坪!丈夫「黑人問號」到案說明 得知真相綠光罩頂
在印尼,過去允許16歲或以下的女孩結婚,前提是父母提出要求,不過為打擊童婚習俗,印尼國會不分黨派,在2019年決定修改在1974年所制定的婚姻法,將女性最低法定結婚年齡提高三歲至提高19歲,不過近日在爪哇蘇民納縣,發生一起18歲少女活埋男嬰的事件!根據印尼的《論壇新聞》(Tribunnews)報導,蘇民納縣的公共醫療中心的草坪被發現有一名男嬰遭到活埋,這名男嬰體重約2.8公斤,生命跡象微弱,警方接獲這起棄嬰事件後,立即展開調查。警方發現,這名棄嬰的母親竟是一名僅有18歲的「已婚」少女,因此連繫少女和她的24歲丈夫到案說明,尷尬的是,當丈夫抵達後對懷孕一事毫無頭緒,最後這名少女媽媽坦言,棄嬰其實是「姊夫的種」,這位丈夫當場「綠光罩頂」。負責調查的警方也是相當訝異,他們原先是要釐清真相並將犯人逮捕,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但沒想到一起棄嬰案卻牽扯一段不倫戀。其實過去當地有曾發生類似的案件,2018年,一名15歲少女在多次被親哥哥性侵後懷孕早產,新生兒卻不幸死亡,鄰居發現嬰屍後報警,才讓整起案情曝光!為何這些遭受性侵的女性竟會選擇生下或是早產釀成棄嬰等問題?這也和印尼的墮胎法有關,長期以來,國際間的人權機構對印尼墮胎法多有批評,尤其因為法條對於合法墮胎的定義過於嚴苛,其中部分伊斯蘭教派認為,靈魂會在受孕之後40天內進入胚胎,在這個時間點後墮胎形同謀殺,即使是受性侵懷孕也不得因此中止。在上述的這起案件中,印尼法院竟以「墮胎罪」判處少女6個月刑期,犯下性侵的哥哥則被判2年,司法體系無法保護性侵受害者,還讓這位受害者入獄,此案的荒謬發展令印尼女權人士相當失望,也迫使許多孕婦持續以非正規的醫療方式私下墮胎。
蘆洲少年搞大小女友肚!著急求助:不想讓家長知道 20萬人社團「討墮胎藥」
新北少年把未成年女友的肚子搞大,因為不想讓女方家長知道,居然在20萬人社團求買墮胎藥,離譜發言引起熱議。貼文一出,少年的臉書被網友灌爆,甚至被肉搜出來,疑似長期出沒在蘆洲某宮廟;網友痛批,沒本事就不要亂射。從生活照可以看見,少年年紀大約20歲、手有刺青,似乎常常出陣幫忙。他昨(30日)在《我是板橋人》社團發文,「我需要口服墮胎藥,有的拜託密我,RU486,婦產科我都問過,要女方跟監護人到,但不想讓女方家長知道,還有沒有方法可以弄到。」(圖/翻攝臉書)網友看完後,氣憤留言「一時射X一時爽」、「看急成樣子女方應該未成年,不是被告就是當爸」、「沒錢還敢這樣,只想爽不負責任,最賭爛這種乞丐」、「相關單位看到了嗎?快來抓人」、「這種夏西夏景的也敢po」。事實上,RU486就是外界俗稱的墮胎藥,是一種合成的黃體素桔抗劑,阻止助孕激素對子宮內膜作用,使授精卵著床失敗而流產,須經過醫生指示才能取得;另外,未婚之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施行人工流產,若自行至診所或醫院進行墮胎,未成年人及幫忙墮胎的人,均會觸犯刑法墮胎罪。
懷孕6週寶寶一夕消失!烏龍醫護誤認孕婦「強迫墮胎」
南韓一名女子近日前往婦產科醫院檢查,得知自己懷孕的消息後,便上樓準備施打營養針,殊不知前來的護士,並未確認患者姓名,把她和要墮胎的孕婦搞錯,注射麻醉針後,便將腹中的胎兒拿掉。女子才剛得知喜訊,一夕間腹中6週大的寶寶就消失不見,她醒來後悲痛不已。根據《東亞日報》報導,8月7日時這名越籍女子與丈夫前往首爾知名婦產科醫院,經檢查後發現已懷上寶寶,兩人開心的前往樓上分娩室,準備要吊點滴。此時,護士拿著欲墮胎的孕婦病例前來,完全沒有確認患者的資料,就將越籍女子施打麻醉藥。女子昏睡後,負責開刀的醫師來到分娩室,同樣沒有確認患者姓名,直接開始動刀,兩次的人為疏失,導致剛有心跳的小生命,就這麼離開人世。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一直出血,但院方表示「醫生下班了」,對她不予理會。隔日女子出血狀況並無好轉,再度前往同家婦產科醫院,此時來了另一名醫生為她診療,沒想到醫生卻告知她,「你的小孩被墮胎了」,讓這名女子難以置信,悲傷的情緒也隨之轉為憤怒,馬上委任律師向警方報案。院方的烏龍疏失及態度,都讓夫妻倆非常難過,首爾江西警察署22日表示,已對執刀的醫師及護士立案追查,以「未經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嫌」,轉為「業務過失致傷罪」,全案仍在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