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前科
」 國中生 割頸案 乾哥 少事法割頸案國中乾兄妹不饒了 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同年4月12日訊問後,認為2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被害的願與怨1/新北國中喋血「乾兄妹」恐將出獄 割頸案父母挺身控《少事法》為暗黑勢力撐腰
2023年底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案震驚社會,事發至今3個月仍餘波蕩漾。砍人少年與教唆少女已分別於2月底、3月初遭裁定延長收容,然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因此2人恐將於本月重獲自由,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的父母暫時收拾起喪子之痛,首度接受本刊專訪談到這段時間的內心煎熬,並向政府提出沈痛的呼籲。楊媽媽堅定地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他當天是穿藍條紋制服上學和我說再見」想起出事那一天,楊媽媽強忍著悲慟說,孩子出了門不久,我的眼皮一直跳個不停,原本以為是低溫造成自律神經失調的老毛病又犯了,但總覺得怪怪的,不料電話響起的那一端竟傳來「你兒子送亞東了」,至今總在午夜夢迴時被這一幕驚醒。談到嚴肅的修法議題,一旁楊爸爸打破沉默娓娓道來,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未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新北市遭到割頸殺害的楊小弟,生前在輔導活動課最後的畫作,內容有好多想對家人說的真心話,可惜永遠無法親口說了。(圖/讀者提供)楊爸爸感嘆地說,不只加害者,近年來每每參與滋事的都是幫派中的少年,因為黑幫仗著《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二大利器,將「炸彈」往校園裡丟,沒有學校可以承受得住,且在校內以統一話術吸引懵懂無知的孩子前仆後繼加入幫派,政府不該丟出一部法令就想長治久安,法令應該與時俱進,任由法令幫黑幫背書何其諷刺。此外,楊爸爸也呼籲,監護人應也要付出刑事責任,而非只需負擔民事責任,否則若家長是赤腳羅漢家無恆產,雙手一攤根本沒在怕。原本安靜在旁的楊家女兒啜泣而略顯躁動不安,好似能感受父母的激動,自己卻只能悲鳴,此舉讓楊媽媽徹底崩潰,楊爸爸在安撫妻女中手足無措、身心俱疲。一旁陪同的「板橋愛心慈善會」理事長石一佑也紅了眼眶地指出,楊家原是一對姊弟,姊姊在3歲時,因高燒40度月餘不退留下後患,儘管至今身體已然成熟,智力卻永遠停留在發燒那天。而楊小弟早就發願,要一直陪伴姊姊,自己在3年前考上新北升學率最高的國中資優班,然而不捨姊姊,選擇來到這所完全中學,就是想就近陪伴姊姊,無奈還是發生這起憾事。而針對外界關注的募款議題,石一佑解釋,楊家父母非常憂心各界善心「被有心人士欺騙」,然而楊姊姊的病情須長期照護「父母真的吃不消」因此多方權衡後,遲至年後才在新北市政府官方辦理「好日子愛心大平台」開放小額捐助,呼籲外界認明,切莫遭濫用愛心。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出殯儀式中,楊父淚眼控訴「教孩子維持正義錯了嗎」?(圖/讀者提供)
被害的願與怨2/塗銷少年犯罪前科引爭議 民團憂「禁役」烙印如影隨形難翻身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餘波蕩漾,引發各界對校園安全的關注,加上近期北市一所高中也傳出教師遭特教生攻擊咬傷,校園諸多亂象橫陳,教學成了「搏命演出」令教師人人自危,同時也為學生帶來負面示範,專家學者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正視這項社會問題。對此,本刊記者重回事發現場觀察,試圖從地緣、人際等關係重建案發時空與加害者人際網絡。地方耆老透露,事發所在地的土城「冷水坑」地區,各類私人神壇興起,如寶可夢阿伯陳三元就是其一,然大部份神壇宮廟因缺乏管理,內部所藏的小規模幫派寄生,而且嗑藥都沒人在管,遲早會出事。針對割頸案餘波盪漾與被害家屬的建言,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表示,她能理解割頸案受害父母對少年加害人「註銷前科」的規定非常感冒。然而,以多年來她輔導更生青少年第一線的經驗,像是這次割頸案中加害少年就曾因施用毒品而進出少觀所多次,但歸根結底輔導期結束後還是得回到學校,這是國民義務教育的規定,如果不讓少觀所的學生回歸學校,任其流落社會將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少觀所的轉銜輔導作用應該更加進化,例如回到校園中,短期1個月內至少需由少觀所派駐駐校「常規輔導員」,過去曾有討論編列經費與員額,可惜法務部與教育部互相推託而不了了之。校園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暴力攻擊除了來自行為偏差學生外,更多來自特殊身心異常學生,且「即使死刑也控制不了」,各界呼籲加強治療與輔導量能。(圖/讀者提供)提及外界不滿《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罪「註銷前科」的設計,陳彥君表示,有別於早些年的「暴力」、「偷竊」,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樣態以「毒品」、「詐欺」居高不下,有的是吸毒傷自己、有的則是詐騙集團傀儡,是否有必要把罪名背一輩子值得探究。陳彥君補充說,以未成年男性犯罪者來說,目前法令規定,只要14到18歲的少年所犯《刑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罪責,就會有刑事前科註記,雖然成年後(18歲)會塗銷紀錄,但光是想從軍都沒辦法,更何況找工作時秀出身分證,背面「禁役」二字就把雇主全嚇跑了,這道人生最大的註記難以抹滅,若社會升高敵視情緒全面封殺,「更生無望的孩子只能再淪入偏門」。而警眷協會秘書長、前立委游毓蘭則分析,目前的青少年犯罪形成兩極化,一端是誤觸法網後悔莫及、另一端是屢勸不聽愈兇狠。以《刑法》第18條來說,對14至18歲的青少年「得」減輕其刑,法官本來就有裁量權,對犯後態度良好的初犯應該以矯正為優先,至少讓初犯有煞車誘因向善;另對《少事法》的塗銷前科一節,她認為不妨訂定詳細分野,例如對照成人最輕本刑3年以上累犯,不得塗銷前科註記。游毓蘭直言,除了偏差暴力之外,校園中更可怕的是「精神問題傷人」,也是校園棘手問題,這是屬於疾病範疇,「即使已知將判死刑他還是會犯」,如何增加心理師駐校量能、少輔會矯正人力,才會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更生輔導協會輔導資源中心主任陳彥君憂心,目前針對所犯五年重刑的少年會在身分證註記「禁役」,找工作已是問題,若未來「塗銷前科」制度刪除,偏差孩子「根本永遠無法更生」。(圖/報系資料照)
不讓國三生枉死!二寶媽發起連署修法檢討《少年法》 3月16日上凱道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的15歲楊姓國三生,於去年12月25日慘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楊男歷經2日的搶救後,仍於26日晚間搶救不治,而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也引爆全台民眾的怒火。有網友在臉書粉專「孩想陪你長大」號召民眾一起連署,呼籲政府相關部門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刑法》等法條與少年矯正制度,並預計在3月16日會上凱道遊行。回顧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整起案件的起因是有名女學生在中午休息時間,到楊男的班級教室找朋友聊天,楊男看到後說「妳又不是我們班的」並將她趕出教室,豈料女學生跑去向「乾哥」郭男哭訴,郭男為了幫出氣,竟持彈簧刀報復,猛刺楊男10刀,楊男當場血流如注,送醫裝葉克膜搶救後,最後仍宣告不治。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引爆全台民眾的怒火,《少年事件處理法》、《刑法》等法條的相關討論聲音也不斷出現。對此,「孩想陪你長大」活動發起人徐妮妮表示,自己也是2個孩子的媽媽,看到國三生枉死,決定站出來發起活動,誠心希望這起校園悲劇,能喚起相關單位檢討現行制度,不要又不了了之。除了發起連署外,也預計在3月16日站上凱達格蘭大道,集結更多公民意識,要求政府立即啟動修法。徐妮妮指出,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刑法》對未成年犯罪都是從寬、從輕處分,不但可以減刑,就算犯罪也可以塗銷前科,網路充斥「反正未成年殺人也不用背前科、不會判死刑」言論,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藉此審視法條的修補,以免類似悲劇再發聲。她也質疑,少年矯正機構功能與成效不彰,司法院等相關部門應該一併檢討。
割頸乾哥進少觀所!法律人不覺得有教化空間 每日菜單曝網驚「吃得比我好」
新北國三男學生因驅趕女同學,結果女同學心有不甘,「乾哥」知情後為了替乾妹出氣,就衝去找對方理論,「乾哥」拿出預藏的彈簧刀對他猛刺,而男學生經2天搶救仍回天乏術,而檢方決定「乾哥」罪名從殺人未遂提升至殺人罪,有網友就挖出台灣北中南少年觀護所的每日菜單,餐餐有肉有菜非常均衡營養,引發鄉民直呼「吃得比我好」、「可悲的是,我吃得比沒犯法的人好」!台北少觀所本周菜單。(圖/翻攝自台北少觀所官網)這名「乾哥」已裁定收容,並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調查中,有網友就挖出北中南少年觀護所(以下簡稱少觀所)的每日菜單。以29日來說,台北少觀所部分,早餐為包子配豆漿;午餐為豬肉燴飯+香腸+鮮蔬+蜂蜜檸檬;晚餐有棒棒腿+大豆乾丁+炒鮮蔬+貢丸蛋花湯。另外,台中戒治所,包含少觀所部分,早餐是雜糧饅頭+冬瓜茶;午餐為香菇米苔目湯+紅蘿蔔肉絲;晚餐為滷豬腳+炸貢丸+時蘇+薏仁甜湯,而台南少觀所部分,早餐有培根漢堡蛋+低糖麥茶;午餐有沙茶豬肉燴飯+毛豆蝦仁蒸蛋+炒小白菜+榨菜肉絲湯;晚餐有酥炸雞腿+洋蔥炒肉絲+鮮炒油菜+味噌豆腐湯。台南少觀所今晚同樣也有3菜1湯,且還能吃到酥炸雞腿。(圖/翻攝自台南少觀所官網)對此,網友就喊「吃真好」、「在外面吃都吃不到這樣,即使有也要超多錢」、「吃得比我好」、「可悲的是,我吃得比沒犯法的人好」、「鄉民當社畜納稅讓殺人犯吃大餐」。針對這起國中生持彈簧刀殺害同學的案件,引起各界開始關注少年犯罪的相關細節,有法律系學生就坦承,這次的事件他完全不認為加害人有可教化空間,這名就讀輔大法律系網友28日在「Dcard」表示,身邊同學對這件事的討論大多較為理智,偏向於少年事件屬於可教化,減刑只是合乎法理而已,但他認為此案加害者前科累累,甚至還囂張PO文,「我完全不覺得有什麼可教化的空間,之後出來塗銷前科,甚至造成社會不安跟危險」。這名網友表示,若此次的案件發生在自己的同學、小孩身上,甚至自己就是受害者,完全無法想像家人會有多崩潰,心中只會想為什麼判的這麼輕,「我也因此開始懷疑我學的是正確嗎?還是我有沒學好的地方。我知道大部分法律人是理性的,我也想理性,但我始終有種跨不過去的感覺,真的是懷疑自己到心情很差」。對此,有網友回應,「台灣最大的問題是出了事就把法律當全能,今天會這樣更多是政策制定者(立法)跟實行者(行政)的問題」、「我倒覺得有所懷疑反而是好事,法律有它合理的地方,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們始終處於法的實然面,希望朝著法的應然面走,即使知道永遠沒有抵達的時候,也希望能更靠近它一點」、「誰說覺得可教化要減刑就是理性的?在我看來,遇到重大刑案就普世人權掛嘴邊的,跟唯一死刑半斤八兩,只是天秤的兩端而已」。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195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法律系學生坦言,此次新北國中生殺害同學的案件,讓他對自身所學開始產生懷疑。(圖/翻攝自Dcard)
17歲少年狂開51槍「不會留案底」? 律師揭6情況:可塗銷前科
新北市一間當舖昨(20日)傳槍擊,一名17歲劉姓少年開槍掃射51槍後,前往派出所投案,訊後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有網友便指出,少年除了可以輕判,成年後還可以塗銷前科,不會留下案底,讓人十分震驚。對此,律師也做出回應了。有網友在PTT八卦板以「震撼!!!17歲開槍少年 不會有案底」為題發文,內容提到「少年犯本刑5年以下之罪,接受適當處分後,成年即可塗銷前科,就算是5年以上的罪刑,成年3年後也可塗銷,除可保護少年免於標籤化,也讓他們有機會回到正軌」,而且少年會去台北少年觀護所「度假」,不會留案底讓他難以置信,驚呼:「是真的嗎?」網友熱議少年不會留下案底。(圖/翻攝畫面)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給答案:「本來就是這樣,兒少有保護」、「不是判很輕,是根本不會有刑法那些主刑從」、「有些髒活會叫未成年的去扛,抓了也判很輕」、「一直都這樣啊,不然幹嘛都吸收未成年入黑」、「是的,知法玩法一切盡在黑道掌握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梁雨安律師指出,少年持槍掃射會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並判刑,關於前科部分,必須等服刑完後3年才會依法塗銷,「並非成年後3年就塗銷」。此外,警察機關接獲少年法院有以下6種情形之通知,應辦理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塗銷。1.受轉介處分執行完畢滿2年2.受保護處分之執行完畢或撤銷確定滿3年3.受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滿3年4.受不付審理之裁定確定,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9條第1項之裁定,不在此限5.受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6.受無罪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