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
」 國中生 割頸案 割頸 乾哥 新北市屏東機車停車格塗銷不全!3個月近千人挨罰 警將撤銷870張紅單
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全面禁止停放機車,但原有停車格塗銷不完全,導致近千人誤停挨罰,當中宋姓民眾申訴成功撤單後,考量並非每人都會寫申訴書,因此向屏東縣議員李世斌陳情,盼警方主動撤單,經清查後共870張罰單可撤銷。宋姓民眾指出,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長年設有機車停車格,但他卻在今年9月4日收到違停罰單,記得當天有把車輛停在格內,於是跑回現場查看,雖然人行道清楚看到停車格,不過入口處卻設有禁停機車告示牌,讓他非常納悶。他說,為何不給停車但車格又沒清除?豈不是誤導民眾?他發現,不僅誤停民眾多,還有機車直接被拖吊。為此,事後蒐集相關資料向高雄行政法院提訴願、並向監理站申訴,苦等2個月後,高雄區監理所在訴願結果出來前已先發函撤銷原處分。他見撤單成功,轉向李世斌陳情,盼警方能主動清查有疑慮的罰單並協助撤單,因為並非人人都會寫申訴書。李世斌說,停車格塗銷不全確實容易造成民眾誤停,根據警方統計,今年1月至11月該人行道開出2207件機車違停,當中7至9月高達近千件,建議警方應將個案變通案處理,讓民眾省去繁瑣的申訴程序。警方表示,去年配合交通新制,該路段人行道全面禁止停車,但因最初格線塗銷僅用黑色漆面覆蓋,經日曬雨淋後部分白色格線重新顯現,尤其7月廠商以打磨清除格線後,痕跡經遇雨水後更清楚,直到9月才改以強力水刀清除,因此將撤銷7月22日至9月28日開出的罰單共870件。屏東監理站表示,將依警方提供免罰清冊釐清,已繳費的會主動通知退費,未繳費的會通知裁罰單位辦理撤銷免罰作業。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科技大廠「關廠轉賣」! 南科9萬坪廠房台積電171.4億全買了
「面板五虎」之一的台灣科技大廠「群創光電」爆出賣廠消息,宣布將閒置的台南四廠(第五代LCD面板廠)關閉,並敲定以171.4億元台幣,將9萬坪廠房出售給台積電,最快8月底就完成交易。群創為了力拚活化資產,近年積極轉型並整理舊生產線,2023年底無預警大動作關閉南科5.5代LCD廠,並且停止生產。群創當時強調會轉型成「非顯示器應用」,但一直沒有下文。後來,該區廠房一度傳出要賣給記憶體大廠美光科技(Micron),沒想到最終買家卻是台積電。根據群創公告,此次賣掉廠房共11筆建號,位在台南市新市區新科段416-424、498、504等,廠房建物面積31.7萬平方公尺(約9.6萬坪),交易金額為171.4億,處分利益約147億元。群創指出,目前正等待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核准轉讓,廠房相關抵押權塗銷後始得轉讓。對此,南科管理局則透露,作業時間可在1週內結束。換句話說,群創最快8月底就能出售廠房。消息傳出,有鑑於「護國神山」台積電所到之處總能帶動房市景氣,網友也預期台南房市將能迎來另一波爆發。不過據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的觀點,群創南科四廠對台南房市雖有加分,也有機會推升房價,但新市原本就有南科利多,台積電進駐「比較像錦上添花」,影響程度可能不如在高雄的楠梓、橋頭那麼明顯。
部分交通明顯改善!機車兩段式左轉 台南8月底全面取消
台南市原訂年底前全面開放單向兩線道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但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17日證實,除試辦的16條道路外,原台南市6區及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等尚待開放的36條道路,將提前於8月中下旬一次性開放,並斥資2000多萬元調整上千個路段及路口的標線、標誌。台北市交工處去年至今共開放29處路口供機車可直接左轉,為讓部分不敢直接左轉的騎士能放心過馬路,路口仍會保留機車待轉區。新北市則已開放103處機車原需待轉路口直接左轉,今年度也已調整板橋雙十路及蘆洲三民路開放機車免兩段式左轉,未來將持續針對合適路段個案檢討開放。桃園市目前累積共有88處,各路口路型、路況、車流量都不一樣,仍會維持逐個路口檢討後個案開放。台中市交通局目前已取消24處2車道路口的兩段式左轉。南市府交通局表示,台南市從2023年10月28日起試辦單向兩線道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至今已開放16條道路,涵蓋原台南市6區及永康、仁德、歸仁、關廟等10個行政區。鑑於試辦以來不僅交通事故、交通流量沒有惡化,甚至部分道路還明顯改善,決定擴大全面推動。交通局指出,經盤點交通流量較大的原台南市6區及鄰近的永康、仁德、歸仁等行政區,發現還有36條道路尚待開放,為免出現「一國兩制」,決定將全面開放的時間提早到8月中下旬,但也不會廢除現行的兩段式左轉,方便機車騎士們「各取所需」。曾在定期會關切此事的市議員朱正軒認為,提早全面開放是一件好事,畢竟車道分向比車種分流更安全、順暢,但也擔心交通局現有工程能量不足,除希望加快標線、標誌的塗銷、調整作業外,也期盼市府能加強對民眾的宣導工作。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劉成謙也肯定市府提早全面開放的舉動,並強調,經試辦後已證明取消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安全無虞,此舉還能節省機車通勤族、外送員上班時間,並減少他們在待轉區受日曬雨淋的辛苦。
解嚴紀念日宣布政治檔案3方向 賴清德:不可藉故把重要資訊遮蔽
過去台灣曾經歷38年的戒嚴,15日恰逢解嚴37週年,賴清德總統今日視察檔案局有關政治檔案開放應用情形。賴清德宣布,政治檔案檔案三大方向,其中包含各單位送來的檔案,也不可以藉故把重要的資訊遮蔽。賴清德上午前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視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情形。賴清德表示,今天是解嚴紀念日,他特別安排行程看檔案局就政治檔案公開的情況。他說,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過去曾向行政院研考會檔案管理局申閱相關檔案,但發現經過30年解密年限後,仍有部分檔案遭抽離、遮掩,只能看到被塗銷的影本。他的妻子陳嘉君痛批,不給他們看完整檔案,甚至延長年限,就是在告訴政治犯「你們此生都別想知道真相」。賴清德認為,檔案過去是專制獨裁的政府,誣陷甚至迫害人民的紀錄,雖然斑斑血跡,但何嘗不是當事人對於民主運動所留下的功績。更令人難過的,也是家屬去探索他親人受到迫害真相的紀錄。他表示,今天能夠生活在自由民主、重視人權的環境下,特別在解嚴日,一定要對每個為台灣民主推動解嚴者的犧牲奉獻表達最大的感謝。賴清德指出,檔案局未來推動的三大方向,第一,檔案局每位同仁要抱著促進轉型正義的心情,態度上要化被動為主動;第二,國家檔案局要主動徵集各項檔案,除了牽涉到國安、法律、當事人人權的部分,否則的話,應該以公開為主;第三,各單位送來的檔案,也不可以藉故把重要的資訊遮蔽,有公開之名沒有公開之實,就沒有辦法落實政治檔案條例的精神。
國中生遭割頸…家屬轟「未成年塗銷制度」 司法院曝1關鍵條件
新北市一所國中去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乾哥」為了幫「乾妹」出氣,竟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重傷,大量失血身亡,2人被依殺人等罪起訴,目前遭羈押禁見。受害者家屬批評《少年事件處理法》是狗屁法律,因為少年犯的前科未來可以被塗銷。對此,司法院也做出解釋了。命案發生後,死者父親希望政府相關單位盡速修法,主張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他認為少年最終會長大,年輕時就要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司法院今(29日)召開第210次院會,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少年事件保護處分轉換機制多元化、少年前案紀錄塗銷要件,修正草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司法院說明,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處遇多元化原則,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亦得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等規定。另外,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者,才能塗銷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以期促使少年保持善良品行,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快訊/國三生割頸案!涉案「乾兄妹」依殺人罪起訴 死者父親發聲盼處重刑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檢方昨(9日)也依《殺人罪》嫌,雙雙起訴這對「乾兄妹」。對此,死者國三生父親也發聲了。國三生父親今(10日)發布聲明稿,悲痛指出4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能睡得安穩,得知2名兇嫌被依殺人罪起訴後,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兇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並提出6大修法訴求。以下為聲明稿全文:我是土城國中生的爸爸。謝謝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這四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想著我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我説説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感謝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調查三個月後新聞報導指出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郭、林二名加害者,讓我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在此感謝檢察官公正的起訴,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証據證明此二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凶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石一佑顧問表示剝奪他人生命之人理應有處以重刑來悍衛死者的生命權。感謝一路辛苦陪伴的石一佑小姐和默默關心此案件的家人朋友們和無數社會大眾,感謝媒體各界這段時間詳實報導,望修法的路上能夠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的聲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籲守護千萬孩子:請政府相關單位能盡速促成以下修法: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開始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因為有法律可以幫我隱瞞事實,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惡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群,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請給我們千萬孩子一個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法法其責,否則【年少就可殺人】,置社會安全何處,再者更保護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4.家長刑責:養不教、父之過,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調查過程中家長沒有教導孩子認錯反而在外面顛倒是非黑白講不實言論,試問這樣的家長怎麼可把孩子教好呢?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當孩子還沒有犯大錯前,父母應該隨時伸出愛的雙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別放任不管,所以我們強力主張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是家庭教育所需擔負教養刑責,不是只負民事賠償責任了事,且如果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最後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5.追蹤行為偏差的少年: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6.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不饒了 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同年4月12日訊問後,認為2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乾哥哥」慘了! 殺人少年遭法官裁定移送檢方偵辦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乾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因有殺人犯意的不確定故意,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乾妹妹」將於同日下午宣示。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受害家屬2024年3月11日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布4點聲明,包括應廢除少年塗銷記錄、先進中介學校專責完善輔導少年、家長落實親子教育且負連帶刑事責任、教育先行後還司法公權力,要求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被害的願與怨1/新北國中喋血「乾兄妹」恐將出獄 割頸案父母挺身控《少事法》為暗黑勢力撐腰
2023年底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案震驚社會,事發至今3個月仍餘波蕩漾。砍人少年與教唆少女已分別於2月底、3月初遭裁定延長收容,然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因此2人恐將於本月重獲自由,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的父母暫時收拾起喪子之痛,首度接受本刊專訪談到這段時間的內心煎熬,並向政府提出沈痛的呼籲。楊媽媽堅定地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他當天是穿藍條紋制服上學和我說再見」想起出事那一天,楊媽媽強忍著悲慟說,孩子出了門不久,我的眼皮一直跳個不停,原本以為是低溫造成自律神經失調的老毛病又犯了,但總覺得怪怪的,不料電話響起的那一端竟傳來「你兒子送亞東了」,至今總在午夜夢迴時被這一幕驚醒。談到嚴肅的修法議題,一旁楊爸爸打破沉默娓娓道來,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未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新北市遭到割頸殺害的楊小弟,生前在輔導活動課最後的畫作,內容有好多想對家人說的真心話,可惜永遠無法親口說了。(圖/讀者提供)楊爸爸感嘆地說,不只加害者,近年來每每參與滋事的都是幫派中的少年,因為黑幫仗著《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二大利器,將「炸彈」往校園裡丟,沒有學校可以承受得住,且在校內以統一話術吸引懵懂無知的孩子前仆後繼加入幫派,政府不該丟出一部法令就想長治久安,法令應該與時俱進,任由法令幫黑幫背書何其諷刺。此外,楊爸爸也呼籲,監護人應也要付出刑事責任,而非只需負擔民事責任,否則若家長是赤腳羅漢家無恆產,雙手一攤根本沒在怕。原本安靜在旁的楊家女兒啜泣而略顯躁動不安,好似能感受父母的激動,自己卻只能悲鳴,此舉讓楊媽媽徹底崩潰,楊爸爸在安撫妻女中手足無措、身心俱疲。一旁陪同的「板橋愛心慈善會」理事長石一佑也紅了眼眶地指出,楊家原是一對姊弟,姊姊在3歲時,因高燒40度月餘不退留下後患,儘管至今身體已然成熟,智力卻永遠停留在發燒那天。而楊小弟早就發願,要一直陪伴姊姊,自己在3年前考上新北升學率最高的國中資優班,然而不捨姊姊,選擇來到這所完全中學,就是想就近陪伴姊姊,無奈還是發生這起憾事。而針對外界關注的募款議題,石一佑解釋,楊家父母非常憂心各界善心「被有心人士欺騙」,然而楊姊姊的病情須長期照護「父母真的吃不消」因此多方權衡後,遲至年後才在新北市政府官方辦理「好日子愛心大平台」開放小額捐助,呼籲外界認明,切莫遭濫用愛心。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出殯儀式中,楊父淚眼控訴「教孩子維持正義錯了嗎」?(圖/讀者提供)
被害的願與怨2/塗銷少年犯罪前科引爭議 民團憂「禁役」烙印如影隨形難翻身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餘波蕩漾,引發各界對校園安全的關注,加上近期北市一所高中也傳出教師遭特教生攻擊咬傷,校園諸多亂象橫陳,教學成了「搏命演出」令教師人人自危,同時也為學生帶來負面示範,專家學者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正視這項社會問題。對此,本刊記者重回事發現場觀察,試圖從地緣、人際等關係重建案發時空與加害者人際網絡。地方耆老透露,事發所在地的土城「冷水坑」地區,各類私人神壇興起,如寶可夢阿伯陳三元就是其一,然大部份神壇宮廟因缺乏管理,內部所藏的小規模幫派寄生,而且嗑藥都沒人在管,遲早會出事。針對割頸案餘波盪漾與被害家屬的建言,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表示,她能理解割頸案受害父母對少年加害人「註銷前科」的規定非常感冒。然而,以多年來她輔導更生青少年第一線的經驗,像是這次割頸案中加害少年就曾因施用毒品而進出少觀所多次,但歸根結底輔導期結束後還是得回到學校,這是國民義務教育的規定,如果不讓少觀所的學生回歸學校,任其流落社會將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少觀所的轉銜輔導作用應該更加進化,例如回到校園中,短期1個月內至少需由少觀所派駐駐校「常規輔導員」,過去曾有討論編列經費與員額,可惜法務部與教育部互相推託而不了了之。校園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暴力攻擊除了來自行為偏差學生外,更多來自特殊身心異常學生,且「即使死刑也控制不了」,各界呼籲加強治療與輔導量能。(圖/讀者提供)提及外界不滿《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罪「註銷前科」的設計,陳彥君表示,有別於早些年的「暴力」、「偷竊」,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樣態以「毒品」、「詐欺」居高不下,有的是吸毒傷自己、有的則是詐騙集團傀儡,是否有必要把罪名背一輩子值得探究。陳彥君補充說,以未成年男性犯罪者來說,目前法令規定,只要14到18歲的少年所犯《刑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罪責,就會有刑事前科註記,雖然成年後(18歲)會塗銷紀錄,但光是想從軍都沒辦法,更何況找工作時秀出身分證,背面「禁役」二字就把雇主全嚇跑了,這道人生最大的註記難以抹滅,若社會升高敵視情緒全面封殺,「更生無望的孩子只能再淪入偏門」。而警眷協會秘書長、前立委游毓蘭則分析,目前的青少年犯罪形成兩極化,一端是誤觸法網後悔莫及、另一端是屢勸不聽愈兇狠。以《刑法》第18條來說,對14至18歲的青少年「得」減輕其刑,法官本來就有裁量權,對犯後態度良好的初犯應該以矯正為優先,至少讓初犯有煞車誘因向善;另對《少事法》的塗銷前科一節,她認為不妨訂定詳細分野,例如對照成人最輕本刑3年以上累犯,不得塗銷前科註記。游毓蘭直言,除了偏差暴力之外,校園中更可怕的是「精神問題傷人」,也是校園棘手問題,這是屬於疾病範疇,「即使已知將判死刑他還是會犯」,如何增加心理師駐校量能、少輔會矯正人力,才會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更生輔導協會輔導資源中心主任陳彥君憂心,目前針對所犯五年重刑的少年會在身分證註記「禁役」,找工作已是問題,若未來「塗銷前科」制度刪除,偏差孩子「根本永遠無法更生」。(圖/報系資料照)
割頸案受害父親提4訴求 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家長應負連帶刑責」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爭議和輿論,受害者遭同校學生持彈簧刀攻擊送醫不治。死者父親11日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少年犯回歸校園前先進中介學校、家長應負連帶刑責、少年觸及刑案就要面對應有處罰共4點訴求。根據《中央社》報導,死者父親今(11)日透過板橋前市民代表石一佑發聲明,提出下列4點訴求:1. 少年塗銷紀錄雖然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假設孩子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年觀護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應明確,才能再對學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在難以達到教化目的,因此應廢除少年塗銷紀錄。2. 應設立「中介學校」,讓少年犯在回歸一般學校前,先進中介學校進行專責、專業完善輔導後,再回歸校園。3. 少年行為偏差,家長也有責任,「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造成的結果嗎」,家長應負連帶刑責,而非只負民事責任,更何況如果家長沒有財產或故意脫產,那不是完全無責任嗎,「養不教,父之過」,家長除了生以外,也要負教養責任。4. 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年齡保護特定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認為這是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包括2月28日發生學生間把棍子打斷的霸凌事件、3月5日也有3打1霸凌案等,他認為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該由司法主持正義,應面對應有處罰,而非百般包容,「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他期望政府機關可以回應他這些訴求。另外,死者父親還指出,3月16日下午1點30分,他會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活動,歡迎大眾關心教育與孩子,也希望相關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回顧案件始末,去年12月25日,男學生「乾哥」為了替「乾妹」討公道,竟持彈簧刀攻擊另一名男同學,導致對方中傷身亡。傷者經送亞東醫院急救,在醫護搶救下恢復心跳,但傷勢嚴重,於是裝上葉克膜及開刀搶救,但經過醫護努力,經過連日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事後將涉案兩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親屬帶回。今年1月8日,少年法庭再傳少女出庭,法官訊問後認定,少女尚有其他案件正在調查中,又涉及本案偏差行為,嫌疑重大,且疑有串證、家庭管教功能不彰等情形,當庭裁定少女收容,如今涉案少年已於2月底裁定延長收容,新北地院持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及精神調查中;後續是否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受外界關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新北國三割頸案持續發酵…未成年「前科塗銷制度」 兒福團體籲修正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發生後,網友成立兒福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3日舉辦「擁抱孩子日」活動,受害學生父親出面提3點聲明,希望孩子是最後一個犧牲者;聯盟總召徐妮妮則呼籲政府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前科塗銷制度」,並明定親子輔導機制,讓「孩子犯罪,家長一同承擔」。割頸案後網友在臉書成立兒福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針對修正少事法等議題連署。聯盟昨在新北市土城區舉辦擁抱孩子日活動,邀請多位民意代表以及受害學生父親到場參與,盼用行動喚起政府重視相關議題。受害學生父親在前新北市板橋區民意代表石一佑陪同下現身,由石一佑代他發表3點聲明。包含一、認同新北市教育局未來將在校園廣設呼叫鈴,並希望此一政策推廣到全國;二、希望政府聽到呼籲,對高風險學子廣設中繼點,由師長評估他們是否適合重返校園;三、盼立法院審慎評估《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希望孩子是最後一個犧牲者」。徐妮妮則說,現今犯罪年齡愈來愈低,因為幫派都用不會留下前科做口號吸收少年,「這是家長最擔憂的一件事情」。提出除了修《少事法》中對少年犯前科塗銷制度之外,也希望能明定親子輔導機制,讓少年犯的家長應該一同承擔,「不是說不會教就交給司法」。但當少年犯獲司法責付,回到家庭後又得不到支持、支援,「這是我們最擔心的部分,所有問題都出在家庭」。「每個孩子都有故事,但不應該把這些故事變成事故在我們身上。」徐妮妮認為,司法院應正視聯盟訴求、聽見聯盟擔心的是什麼,「我們就是媽媽、上班族、學生,為了自己未來擔憂,所以站在這裡,也希望大家多關注這個議題」。
「恐懼根本說不出口」 割頸案受害父淚發3點諫言
去年底新北國三生割頸致死案距今已滿1個月,後續校安議題仍受外界矚目。對此,「還想陪你長大」聯盟今天上午於土城斬龍山公園舉辦宣講活動,並辦理線下連署,呼籲各界重視校園安全,受害者父親也在前板橋市代石一佑陪同下低調出席,並提出3點聲明,請求改善校園環境「勿讓兒子血白流」:首先,受害者父親呼籲,加速於各校設置「緊急求救鈴」,至少讓霸凌事件發生時,能發出警示音嚇阻施暴者;第二,高關懷學生不得隨意入普通班,也不得因未成年而塗銷其刑案紀錄,否則加害者將有恃無恐,甚或反成為犯罪集團招攬未成年新血的說帖;最後,應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讓監護人不僅只在民事上賠錢了事,更要善盡教養與監督義務。「還想陪你長大」聯盟發起連署活動,呼籲各界重視校園安全。(圖/徐妮妮提供)會後本次活動發起人徐妮妮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求救鈴設置除了要有聲音警訊,尚須連線警察機關,即使警不入校園,也能隨時待命,以防校園出現失控情況;擴大管教權也須鬆綁,畢竟現行需有兩名家長陪同才能搜書包的作法,現實並不可行;《少事法》修正也勢在必行,否則前科若能塗銷、家長也免連坐「加害者一家往往不在乎」。徐妮妮感嘆,自己第一線輔導了受害者同班的同學,他們並不大哭大鬧,因為「難過與恐懼根本說不出口」,在沉默緬懷之餘,「不敢想像會不會再發生」,令人看了心疼。聯盟則持續拚連署要求修正校園安全配套措施,目前光實體已有1,500多份連署書,身分包含為人父母者,甚至國高中學生都紛紛出面連署支持,呼籲各地政府務必重視校安。
割頸案受害父親5點聲明「班級設求救鈴」 教育部最新規定:老師可出手阻止1情況免責
新北市去年底發生校園喋血命案,國三少年慘遭同學割喉而命喪校園,消息震驚全台,國中生父親楊男3日發布5點聲明,其中,希望高關懷學生能夠安置中介學校,也不要因轉校塗銷刑案紀錄,更爭取新國會將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改排入議程,遏止悲劇再度發生,而教育部也與22縣市代表開會研商補強校安漏洞,會中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預計下周就會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與操作手冊及範本發給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即可實施。割頸案受害學生先前於板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場面溫馨。(圖/劉耿豪攝)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男3日在板橋區政代表石一佑陪同下對外聲明,他表示,非常感謝新北市教育局長採納他這位家屬對於校園安全設備的建議,據他側面瞭解,新北市打算在部分學校各班設置緊急求救鈴,讓學生遇到相關危急事件可以透過鈴聲快速傳遞訊息及有效嚇阻作用。他也懇請政府相關單位亦重視此一提議,能夠增加預算,讓全國每校各班均有緊急求救鈴,透過緊急求救鈴不要讓悲劇再度上演。其次,他希望能夠將高關懷學生直接安置在中介學校,有專業教導師指導,不要增加一般學校的負擔。另外,對於這樣的學生只要因涉案進入警局的相關紀錄,就不該塗銷,讓學校可以清楚了解這些行為偏差學生。此外,也應該授予學校校長及老師相當的管教權力,直接授權學校可對學生進行安全檢查,不要還需家長同意才可進行。他認為所謂的人權,應該是在保障絕大多數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之下,才是真正的人權。最後亦期盼新科立委們可將少事法排入議程,重新審視及修法。據了解,國小暴力事件在這11年來增加4倍,這樣的數據正說明法律罰則太輕,如不從重量刑,法律的縱容,只是讓居心不良之人有了可趁之機,同時應該加重犯罪少年家長的罰責,讓家長負連帶責任,而非只是罰款、口頭警告等此類事項。教部修正管教學生辦法,授權老師自我可阻止違法狀況且不處罰。(圖/教育部提供)楊父也引述了「養不教,父之過」古語,指這不也說明了父母應擔負小孩子的教養責任嗎? 或者是犯錯孩子的家長又只要說:孩子會這樣,我也管不動啊!就沒事了。除了楊父的聲明,教團也批評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對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的處理窒礙難行。教育部組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工作小組,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今天再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二次會議,擴大邀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兒少人權團體及2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與會。會中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及「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學校輔導個案學生」三大議題交換意見,並由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結果。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共有「維護教師管教權、保障學生相關權益、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單位、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等四大重點。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在「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不予處罰,像是在教室內發現學生攻擊另一名學生或老師遭到學生攻擊,這次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在這種緊急狀況下,為避免師生受傷,老師可以將學生拉開或推開,若學生因此受傷,老師行為不與處罰,但若老師繼續攻擊學生,則已經超過自我防衛,仍會受到處罰。此外,在「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部分,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情形時,進行必要安全檢查,且檢查時可以不必全程錄影。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部分,為保障學生權益,並使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更加明確,配合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手冊內容包含四大部分:校園安全檢查規範訂定說明、校園安全檢查作業及流程、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及場所。潘文忠表示,主要聚焦操作流程,分為前置作業、檢查前、檢查中及檢查後,製作校園安全檢查流程圖及各級學校訂定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例,範例如「校園安全檢查學生權益說明書」、「校園安全檢查錄影資料調閱申請書」、「校園安全檢查實施流程紀錄」等,將提供各級學校參考運用。同時擬具教育部「(學校)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本,提供各校據以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請各校結合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進行校園安全宣導,以強化各校處理緊急校園安全事件應變能力。
不讓國三生枉死!二寶媽發起連署修法檢討《少年法》 3月16日上凱道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的15歲楊姓國三生,於去年12月25日慘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楊男歷經2日的搶救後,仍於26日晚間搶救不治,而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也引爆全台民眾的怒火。有網友在臉書粉專「孩想陪你長大」號召民眾一起連署,呼籲政府相關部門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刑法》等法條與少年矯正制度,並預計在3月16日會上凱道遊行。回顧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整起案件的起因是有名女學生在中午休息時間,到楊男的班級教室找朋友聊天,楊男看到後說「妳又不是我們班的」並將她趕出教室,豈料女學生跑去向「乾哥」郭男哭訴,郭男為了幫出氣,竟持彈簧刀報復,猛刺楊男10刀,楊男當場血流如注,送醫裝葉克膜搶救後,最後仍宣告不治。這起震驚社會的「割頸喋血案」引爆全台民眾的怒火,《少年事件處理法》、《刑法》等法條的相關討論聲音也不斷出現。對此,「孩想陪你長大」活動發起人徐妮妮表示,自己也是2個孩子的媽媽,看到國三生枉死,決定站出來發起活動,誠心希望這起校園悲劇,能喚起相關單位檢討現行制度,不要又不了了之。除了發起連署外,也預計在3月16日站上凱達格蘭大道,集結更多公民意識,要求政府立即啟動修法。徐妮妮指出,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法》與《刑法》對未成年犯罪都是從寬、從輕處分,不但可以減刑,就算犯罪也可以塗銷前科,網路充斥「反正未成年殺人也不用背前科、不會判死刑」言論,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藉此審視法條的修補,以免類似悲劇再發聲。她也質疑,少年矯正機構功能與成效不彰,司法院等相關部門應該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