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工具
」否認選罷修法是要替謝國樑解套 許宇甄駁:無法適用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徐欣瑩以及蘇清泉等39人提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部分條文,擬將罷免門檻提高,且國民黨團原先要在31日院會提案,將該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不過最後又撤案,此舉引來民進黨批評,綠委認為這是藍營要救面臨要被罷免的基隆市長謝國樑,甚至怒批「又要不討論」。對此,許宇甄否認是要替謝國樑解套,她表示,就算本會期完成三讀,謝國樑的罷免案也無法適用,請民進黨立委不要以訛傳訛。針對國民黨提案拉高罷免門檻修法,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怒轟,國民黨一邊搞擴權,同時又想加速拉高罷免門檻,藍白身為國會最大黨,明明走表決程序一樣對他們有利,藍白卻連委員會討論的權利都不給;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質疑,國民黨此舉是為了要搶救面臨被罷免的謝國樑,還將該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消息曝光後才宣布撤回提案,怒批「又要不討論,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對此,立委許宇甄則表示,2023年在全國各地走訪基層,接獲許多里長當面陳情,他們認為現行《選罷法》的罷免門檻過低,導致罷免案件頻繁發生,尤其是許多地方在里長剛就職就出現有人在倡議提案罷免,希望能修法改正這種亂象。許宇甄認為,罷免雖然可以讓民眾有機會罷免不適任的公職人員,但必須審慎使用罷免制度,不該讓罷免成為政黨鬥爭的報復工具,台灣的民主得來不易,民主需要一個健全的機制來保護,而不是任由有心人濫用罷免制度。許宇甄指出,今天國民黨團原先提出要將《選罷法》逕付二讀,但經黨團大會討論,認為本案已付委審查,可以多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因此撤回逕付二讀提案。她否認該修法是要幫基隆市長謝國樑解套,「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她說,本次修法縱使在本會期完成三讀,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規定,謝國樑的罷免案也無法適用,「請民進黨委員王定宇、林楚茵不要再以訛傳訛,製造假訊息蒙騙其他人!請發揮良知,看一看法律規定。」許宇甄強調,《選罷法》修正草案是在現有的機制下,增加一年內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讓當選的人至少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好好做事,減少政治操作機會,避免社會為了罷免吵鬧不休;同時要求罷免的票數應高於當初當選的票數,不能讓少數民意否決多數民意,她期望修法後讓罷免成為一個嚴肅的程序,而非輕率的行為,更不要讓罷免制度成為特定人的報復工具。
1999淪報復工具!採不具名制 為惡意檢舉瞎忙
台北市1999市民當家熱線提供民眾即時反應市政問題,不過,議員應曉薇11月30日指出,有人利用1999大量提出惡意檢舉,北市研考會也未落實要求實名制,導致不具名、非事實案件常害市府同仁白忙一場。市長蔣萬安承諾重新檢討檢舉機制,並要求北市法務局研議惡意檢舉罰則。依照研考會規定,民眾撥打1999陳情或檢舉皆需具名登記,應曉薇昨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1999立意良善,在雙城論壇甚至亞洲地區皆備受讚賞,然而近日卻有許多話務人員接到陳情電話,就直接把未具名案子轉給相關局處。應曉薇說,沒有要求具名,導致非事實的檢舉案層出不窮,讓有心人達到報復目的,不只遭惡意檢舉的無辜民眾不勝其擾,市府內各局處同仁更因此淪為有心人的報復工具,常常瞎忙一場。她說,研考會受理不具名檢舉讓人難以接受,且研考會還說若有不實檢舉會依法辦理,但經詢問法務局才發現根本無法可管。應曉薇要求應明訂檢舉相關標準流程,在法制面也必須對惡意檢舉提出相關罰則,才不會讓1999美意淪為有心人的發聲筒。蔣萬安回應,會請研考會重新檢討檢舉制度,從機制面防堵民眾以不具名、非事實情形濫用1999,也會請法務局提供法制建議,全面檢討檢舉機制。研考會說明,1999話務中心接獲民眾陳情,均會要求民眾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若民眾所留電話與來電顯示不符,會另外確認陳情人為本人,需待民眾完成實名制確認後,陳情案才會成立,並派送權責機關辦理。至於同一人對同一事一再檢舉,或同一人對不同事大量檢舉,研考會表示,未來會與法務局研議防範機制,但也需考量不牴觸《行政程序法》與《個資法》等中央法規。
檢舉達人1/北市「5魔人」各舉發2萬餘件 不停讓行人成檢舉大熱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案6月30日上路,民眾可檢舉項目從46項增加到59項,包括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臨停車輛等。根據調查,台北市共有5位「檢舉王」,且3年內每人檢舉量約2萬件,其中以違停案件最多,而有3大路口是檢舉達人最愛的熱區,「汽車不停讓行人」因罰金高,近來也成為檢舉大熱門。全台灣一年的交通罰緩約有200億元,且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及運用辦法》,依不同開單單位及不同比例對各縣市及各單位進行分配,但檢舉者並沒有任何獎金,而這種基於正義感的爆量檢舉卻讓警察機關手忙腳亂。根據台北市警局統計,今年1到6月民眾檢舉案件60萬餘件,每月約10萬件,6月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後,7到10月累計40萬餘件,每月平均13萬件,一個月激增3萬件;新北市交通違規舉發件數也向上成長,今年上半年每月逾13萬件,7月到10月上升至每月19萬餘件,足足多了6萬件。根據統計,北市有5大「檢舉王」,第1名檢舉2萬9千餘件,他們鎖定的目標主要是違規臨停和違停案。(圖/本刊繪圖組)而檢舉達人最愛檢舉的三大路口,分別為大同區太原路與平陽街口、大安區仁愛路與敦化南路口以及信義區信義路與基隆路口。據了解,北市「檢舉王」有5人,3年來每人檢舉2萬件上下,其中光是「違規停車」即高達1萬7千多件;而今年新制中「行人穿越馬路,汽車不停讓或與行人距離少於『3公尺』」,一次最高開罰6000元,由於罰金高,成為檢舉達人最愛舉發項目。近來檢舉量大增,許多基層員警異口同聲表示「檢舉似乎變成挾怨報復工具」,讓警方必須投入1.5倍的人力處理。一名交大員警近來發現「復康巴士違停路口10米內」案件增加,有鑑於市區腹地小加上身障朋友多乘坐輪椅,須選擇路口寬敞處供其上下車,有心人「看不順眼」見到一次檢舉一次,「有必要這樣嗎?」員警直搖頭。一名交通隊員警說,他發現有特定民眾長期進行舉發,一個月至少10件,最愛檢舉項目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中」的「未打方向燈」,原來該檢舉達人在某科學園區工作,開車上下班途中行經快速道路等處,一路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家整理回放,如發現有違規情事,就將影片剪輯後上傳到警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甚至有交通隊員警的家屬也曾連續接到好幾張檢舉罰單,搞不清這是一種嗜好還是伸張正義的快感?員警說「蠻特別的,謝謝他在警力不足的地方幫忙」。C員警則指出,自己處理的交通違規檢舉中,最離譜的是曾有對男女朋友分手反目,女方在交往期間偶然得知前男友因故被吊銷駕照,兩人又住在同社區,後來女方只要看見對方開車就狂報警檢舉「無照駕駛」。有民眾投訴遭檢舉達人「製造陷阱」,廣角拍攝加上伸腳與車輛合照,疑似刻意營造「不禮讓行人違規案」。(圖/報系資料照)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抓姦新招」大公開⋯網瘋傳灑「這個」超難洗 背後亂搞秒現形
抓姦的方式百百款,除了裝寵物攝影機、定位系統,近日網路掀起「亮粉抓姦」,利用亮粉的特性,測試另一半有沒有背著自己亂搞,引發風潮。根據《紐約郵報》報導,近日TikTok掀起一波「亮粉風潮」,不少人使用亮粉來測試伴侶忠誠度或看伴侶是否有說謊。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男友副駕的遮陽板裡灑了一坨粉色亮粉,當如果有妹子想拉下遮陽板補妝,這時亮粉就會在她身上留下痕跡,且因為亮粉極度難清理,車上也會留下痕跡。也有一名人妻透露,日前用這種方式來測試丈夫說要打掃浴室會不會只是講講而已,因此在馬桶蓋、淋浴間和淋浴墊下都灑下亮粉,結果之後檢查,發現亮粉都已不見,代表丈夫真的有打掃,令她非常感動。不過雖然大部分人對這樣的手段表示信服,但仍有少部分的人認為,這種趨勢更有可能暴露出對這段關係缺乏信任。此外,有人看準亮粉難清理、持久性高的特性,把亮粉作為報復工具,在劈腿的前男友的房子四處都灑上亮粉,「亮粉無所遁形,當他隨機看到一些亮粉時,就會想起我。」
再爆徐佳青將性騷受害者調職降薪 王鴻薇怒:已不適任
日前爆發僑委會巴西聖保羅性騷案,委員長徐佳青吃案,立委王鴻薇今協同受害者歐姓副主任父母、受害者委任律師柯晨晧,指控徐佳青秋後算帳,僑委會內部性平專案小組會議日期甚至還沒確定,就將性騷案受害者調職、降薪,公然違反「性別平等法」、「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痛批僑委會知法犯法,人前主持公道,背後捅刀,簡直心狠手辣,顯然徐佳青已不適任委員長。王鴻薇直言,10月2日她就已召開記者會指控徐佳青吃案,11日當事人再次提出正式書面申訴,19日派令就出來,還要求當事人一個月內到職,不但從薦任7~8變成薦任6,還降職、減薪將近11萬,僑委會成為委員長私心報復工具,徐佳青之心更是路人皆知,「請問僑委會是這樣對待性騷擾當事人嗎?委員長及相關主管都不用下台或停職接受調查嗎?」受害者歐姓副主任也錄影表示,僑委會人事室在立委召開記者會的外部壓力下才著手召開性平會議,她在巴西時間10月11日提供詳盡的申訴資料給人事室後,不到半天收到緊急通知,再過幾天就收到正式「將本人調台灣」的派令,要她一個月之內回台到僑委會報到。而被徐佳青確認為「性騷擾犯」的張希賢,經過了大半年,此時此刻他還在巴西聖保羅。受害者歐姓副主任的父母更沉痛表示,台灣的公務機關怎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女兒高高興興去巴西做外交工作,才幾個月就被上司性騷擾、被欺負,申訴的案子還被主管吃掉,最後竟然還要被調回台灣?她被性騷擾,騷擾她的人過了大半年人還在巴西,然後竟然是女兒要被處罰、被調回來?呼籲僑委會和政府給一個合理滿意的答覆。受害者委任律師柯晨晧也表示,無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6條、「僑務委員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第16條及「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均明確規定,「不得」對申訴人處以「解雇」或「調職」等不利處分,沒有任何但書,徐佳青違規情事重大,會協助當事人向保訓會及相關單位申訴,也會與當事人針對非法調職抗爭到底,拒絕接受僑委會的報復性派任。
綠帽戰爭1/百岳達人NTR偷拍外流挨告 不甘敗訴濫告報復
「百岳達人」李姓男子曾因綠帽癖(或稱NTR,藉由伴侶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而獲得快感)、偷拍性愛影片外流挨告登上新聞版面,經過2年的司法審理,其被告違約與侵害配偶權案均被高等法院判決有罪,須賠償被害夫妻,這對夫妻原以為司法已還他們公正,但沒想到,李男卻加碼反控誣告、恐嚇、妨害風化,讓期待回歸平靜生活的被害夫妻生活遭到重擊。李男今年53歲,曾經與另外3名登山好手創下87天登台灣百岳的紀錄,在登山界小有名氣,同時也有藥劑師身分,曾有過一段婚姻的他,與前妻在一起時就參加過許多天體活動,甚至在溫泉、KTV大膽露出、交換伴侶。提告李男違約的林先生(42歲)是電腦工程師,他表示,約2年前在朋友聚會認識李男,因為對方是台灣百岳達人,陽光名人的形象讓他更加信任,沒想到,認識後竟是惡夢開始,不但李男以藥物誘使他與李男的楊姓女友、前妻發生關係並偷拍,還偷拍他與妻子在房內親密畫面。林先生發現被偷拍的性愛影片後與李男對質,李男不僅下跪道歉,還拿出30萬元當作賠償,並簽下保密合約確保影片不會外流。林先生遭設計與李男前妻、自己老婆發生性行為的過程遭李男偷拍,氣得林先生前往警局報警。(圖/投訴人提供)但事後,李男不顧合約的約定,私自將畫面外流給他人,林先生憤而對李男提出違約告訴,林妻也對楊姓女友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歷經近2年的司法審理,最後高等法院判決李男違約確定,證明他偷拍並外流性愛影片;而楊姓女友也因侵害配偶權確立,須賠償林先生夫妻,2案皆不可再上訴。林先生說,原本以為勝訴後,獲得司法上的公理正義,事件也可以漸漸落幕,與妻子可以回歸平淡的生活,但李男卻針對2年前被發現偷拍時,林先生的氣憤話語提出恐嚇告訴,又對林先生提供給媒體的畫面提告妨害風化,甚至林妻對李男提告恐嚇不成,李男現在又反告林妻誣告。林先生痛批,雖然目前林妻的誣告罪經判決已不成立,但恐嚇、妨害風化案仍在審理中,李男卻在調解時要求林男簽下同意偷拍外流的保密合約,才願意不再提告,根本是將司法當作報復工具,用來掩蓋涉及不法的事實。李男簽下字據同意賠償30萬元給林男夫妻,補償偷拍的精神損失,林男才撤銷偷拍告訴。(圖/投訴人提供)因為之前將近2年的官司折磨,對於林先生夫妻倆的生活造成極大影響。林先生說「這2年來,李先生不但在開庭時以及在媒體上宣稱我們夫妻,為換妻聯誼同好等不實言論,雖然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勝訴後,得以間接證明李先生是說謊,但其言論已嚴重影響我妻子的名譽,不僅讓妻子擔心外界眼光、辭去工作,還需到精神科就醫,我們飽受濫訟的糾纏,真的只想回到平靜的生活。」李男面對指控內容表示,自己也深受其擾,多次向林先生提出和解方式,但林先生卻在官司期間在網路散布偷拍的不實指控,才會讓他多次向林男夫妻提告,他也澄清自己絕無對外宣稱林妻為換妻成員,僅在法庭上供稱林男為同好,所以才會拍攝相關畫面,林先生應該都知道。李男強調,因為林先生在網路上散布偷拍訊息,帶團登山工作受到影響,自己所開設的健康食品公司也遭到批評,實在忍無可忍,才會對他們夫妻提告。目的就是不希望林先生不斷散布,如果對方有意願和解,雙方可以面對面坐下好好談,提出最好的方式來解決後續問題。
「罷免議員違反言論自由」 林濁水批制度不公
高雄市無黨籍市議員黃捷罷免案將於2月6日投票,對此,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表示,罷免一定會成為報復工具,他認為罷免行政首長「邏輯還說得通」,但罷免議員卻違反言論免責的自由主義,以及複數選區保障少數人也能有代議士,呼籲應修法改變制度。林濁水表示,他非常同情黃捷必須耗盡心神對付罷免,無法全心投入認真的問政了,這是個人也是社會、國家的損失。看到黃捷強調,希望罷免不要淪為報復的工具,但他認為,罷免一定會成為報復工具。「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無知民粹領袖,為什麼不肯稍稍研究一下西歐民主制度的發展。」林濁水批評,執政者在魯莾、無知、自我中心主義之下,為何非修《選罷法》不可,未來「你罷我、我罷你打混戰」,恨意相激盪的罷免潮不知何時了。林濁水認為,罷免行政首,邏輯還說得通,但罷免議員,違反言論免責的自由主義。他認為,議員定位已由強制委任演變為自由委任,複數選區制得目的在於保障少數人的發言權,除非根本廢除,否則由「多數人」加以罷免,是體制精神的錯亂與矛盾。他呼籲政府「壞制度,就改了吧。」不過,此番言論卻遭網友批評「雙標」,認為民進黨也曾罷免過蔡正元等多名國民黨民代。
曾對前夫潑熱湯 一紙「保護令」斷婚姻
嘉義市葉姓男子(葉男)控訴前妻廖女,利用探視小孩的機會,疑似虐待年僅3歲的女兒,甚至在給女兒的食物中摻加乙醇,致使女兒流鼻血甚至吐血,丈夫多次申請保護令未果,只好具狀提告前妻傷害以及殺人未遂,目前司法還在審理中,但結婚多年的2人為何決裂,無辜小孩又為何成為前妻的報復工具?本刊調查,葉男與廖女,兩人原本都從事醫療器材工作,進而相識相戀,後來葉男考上法警,兩人於2014年結婚,但婚後因為做家事問題爭吵不斷,曾在一次爭吵中,廖女端著滾燙的羊肉湯向葉男潑灑,導致他前胸紅腫灼傷,還因此申請保護令,也為2人的婚姻畫下句點。嘉義市社會處一名社工向本刊表示:「關於葉先生與廖小姐兩造之間的事件,社會處的立場,就是採取法律上諮詢的幫助,我們也曾經幫葉先生去家防官那邊申請保護令,也協助送法院審理。」長期關心婦幼安全問題、被網友封為「正義哥」的徐奕表示:「孩童問題是我相當重視的一環,我不知道母親是為何原因要毒害親生小孩,讓我很生氣,社會處卻置之不理,前妻還對外到處放話是葉先生刁難她的探視權,真的是惡人先告狀。」律師吳漢成表示,依照葉男所提供的檢驗證據,可對前妻提起刑事告訴,通常法院會核發保護令,不知為何法院還駁回他保護令的申請,除非當事人申訴的內容有部分保留。律師建議,除了刑事告訴之外,可檢附錄音譯文再次申請保護令,保障自身權益。遭前夫指控毒害小孩的廖女回應:「我根本不可能對小孩下毒,買的食物都是完整新鮮物品,對方(葉男)怎麼放到壞掉,我真的不知道,如果食物有問題就要當場講。」而是否有與姊姊共謀要對小孩下毒手,廖女澄清:「怎麼可能笨到在對方家門口討論這種事,我們是討論他(葉男)在整我們。」至於小孩蕁麻疹一事,廖女則強調,她和前夫都有過敏的症狀,也許是遺傳,或是季節性傳染,怎能怪她。廖女強調,為人母親,當然希望能夠撫養自己女兒,但無奈工作還有家庭不允許,只能放棄,前夫處處刁難她的探視權,真的很無奈。葉男的說法全是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