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
」 基隆停車場除草遇劫!基隆男被脫落輪胎砸死 駕駛賠780萬
基隆1名46歲阮姓男子3月4日下午在公司停車場除草,被同事發現倒臥在地送醫搶救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傷痕,一度以為是被電擊身亡,但警方調查後發現阮是遭曾姓男子駕駛的貨車脫落輪胎砸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曾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衡量曾男已與家屬和解,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起訴書指出,曾男受雇於承包台電工程的電氣公司,3月4日近午駕駛半聯結的砂石車,從新北市萬里區工地載運廢土到設在基隆市七堵地區的暫置場,但行經實踐路253巷口時,左後第2組輪胎軸承斷裂脫落,輪胎彈跳脫離車身,並滾入路旁的通運公司停車場,竟正好砸中在除草的阮男導致昏迷,阮男的林姓同事見狀趕緊報案送醫急救但仍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條狀傷痕,附近有電纜脫落,一度被認為是遭電擊身亡,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阮男是死於貨車脫落輪胎重擊,並通知曾男到案說明。曾男表示不知道輪胎脫落,直到修車場才發現。檢方調查後,依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錄影畫面及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等事證,將曾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審理認定,曾男擔任貨車駕駛應注意保養車輛並保持車輛行駛安全,卻疏於注意而導致事故,造成阮男死亡,應予責難。但法官衡量曾男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家屬也願給予緩刑機會,並已支付含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賠償共780萬元,確有彌補之意,最終依觸法情節、學歷及離婚扶養未成年子女等情形,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基隆男打2種疫苗「5hr後出現不適」 胸痛吐白沫倒地不治…衛生局說話了
基隆一名59歲陳姓男子,本月17日到信義區衛生所,接種流感和新冠肺炎疫苗,不料過了5小時胸口劇痛且口吐白沫,倒臥客廳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家屬質疑死因和疫苗有關,檢察官和法醫今(19日)進行刑事相驗,下周將安排解剖,衛生局也表示會持續關懷後續審議進度。陳男17日上午10時許到基隆信義衛生所打新冠及流感疫苗,隨後返家休息,當下皆無異狀,但是到了下午3時許,妻子發現他出現劇烈胸痛、口吐白沫倒地,立刻通知救護單位,救護人員在3時15分到場將陳男送醫急救,但4時17分宣告死亡,家屬想確認死因是否為施打疫苗所致,報請刑事相驗。據了解,陳男有尿酸、第二型糖尿病(無併發症)及慢性腎炎病史,今天上午11時15分許經檢察官與法醫刑事相驗完畢,大體暫冰存待下周一安排解剖。衛生局長張賢政指出,陳男死因是否和施打疫苗有關,仍待司法解剖、以及後續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釐清;警察局及衛生局已於昨(18日)協助家屬啟動司法相驗申請,及送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的病歷資料調閱,衛生局將持續關懷家屬,及關心後續審議進度。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疾管署尚未收到該案的疫苗不良事件、疫苗受害救濟申請,若收到會全力協助。同時也提到,接種疫苗後1小時發生心絞痛,並非疾管署認定和疫苗直接相關可能副作用,但基隆當地回報會討論解剖,對後續調查、釐清病因會較有幫助。
殺害前女友!基隆男遭判無期徒刑 手抄佛經「想減刑」遭法官駁回
基隆市先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一名陳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於2023年7月持菜刀砍殺劉姓女友7刀致死。一審遭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後,陳男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於19日二審宣判,駁回陳男上訴。據了解,陳男與劉女為同居情侶,兩人因陳男屢次家暴而關係破裂,劉女提出分手並搬離住所。案發當晚劉女返回兩人位於基隆市安樂區的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邀請兩名友人陪同。期間陳男提出復合要求遭拒,兩人於屋內發生激烈爭執,傳出摔物聲響。友人在屋外拍門未果後報警,但警方到場時,陳男延遲近10分鐘才開門。劉女已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檢警調查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一審審理中,國民法官認為,陳男惡性重大,且明知劉女已經死亡仍試圖隱瞞,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中陳男試圖以悔過態度尋求減刑,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不過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對此,高等法院也於19日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下車抽菸莫名遭砍 基隆男子滿身鮮血求救「幫我報警」
基隆市中山區於3日晚間發生一起兇殺事件,一名男子突然滿身鮮血的出現在基隆中山區文化路上協和文化親子運動公園,並對附近的民眾求救「幫我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發現該名男子滿身鮮血,左手腕甚至有5公分的刀傷,後續隨即將男子送往醫院急救。目前警方也正在調查行兇歹徒的身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日晚間9點左右,當時在協和文化親子運動公園的民眾突然聽到有人高聲大喊「幫我打119報案」,就有民眾注意到,附近一名男子滿身鮮血的發聲求助,因此急忙報警。後續基隆市消防局中山分隊抵達現場,確認受傷的28歲邱姓男子的左手腕有5公分的刀傷,隨即在現場幫其止血包紮後,便將其送往醫院急救。邱男事後也告知消防員,當時他只是下車抽菸,沒想到莫名遭到不認識的人揮刀砍殺,左手腕的刀傷就是他本能性的抬臂阻擋所導致的。而邱男也在受傷後隨即倉皇逃跑,並向公園內的路人求救。在整起事件爆發後,基隆市警四分局中華派出所也隨即派員前往封鎖現場,目前正在透過監視器調查行兇歹徒的行蹤與身分。
又有「喪屍菸彈」毒駕 基隆男自撞狂踩油門火燒車
新北市三重才發生駕駛吸喪屍菸彈撞死員警的悲劇,而基隆市14日凌晨也有一名劉姓男子,疑吸喪屍菸彈撞石墩,狂踩油門導致火燒車,劉男問訊後被移送偵辦。一輛自小客車14日凌晨在成功一路、安樂路口,撞上人行道石墩,44歲劉男後還不停踩油門,2分鐘後,輪胎摩擦引發高溫,車輛開始冒煙起火,消防員到場潑泡沫降溫,無人傷亡。據了解,劉南男酒測值雖為零,但精神狀況不穩,副駕駛座也被發現2顆菸彈,其中一枚裝電子菸上,警方針對菸彈檢驗,發現有卡西酮陽性反應,也就是麻醉藥物「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警方不排出劉男毒駕,和近日三重駕駛吸食同種毒品。警方表示會全力查毒品來源,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不能安全駕駛罪將劉男送辦。據悉,「喪屍煙彈」去年從大陸輸台灣,在夜店流竄販售。警方表示,吸食後會致無法思考加身體扭曲,像喪屍般,也有人稱它為「喪屍毒品」、「上頭電子煙」,吸食過量恐致死。刑事局3月破獲首起喪屍煙彈分裝場案,法務部也將其列為第三級毒品。《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基隆男惡意跟車疑「蓄意追撞」後烙跑 兩駕駛雙赴警局提告
基隆市信義區3日上午發生一起小客車追撞案件,白色自小客車駕駛林男先是在仁愛區和黑色自小客車駕駛游男發生衝突。之後林男駕車緊跟,卻在東信路疑似追撞游男後離去。兩駕駛事後分別赴警局報案,警方也交由第一分局通知林男到案說明以釐清事發經過。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東信路3日發生一起追撞車禍,經調查後發現林男與游男在車禍前,就已在仁愛區發生衝突並有車輛毀損情事。林男隨後緊追游男至東信路,警方指出林男疑似先前衝突心生不滿,才向前追撞游男,衝撞力道之大,林男駕駛的Mazda 3引擎蓋上掀、車頭全毀,游男黑色BMW則是後保險桿被撞爛、後擋風玻璃全碎。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林男在撞車離去後赴第一分局報案,目前已請該分局通知林男到案說明,待釐清雙方衝突和實際事發經過後,再做後續處理。
基隆男收到兵單「無故消失逾5天」 遭市府移送法辦…下場慘了
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基隆有一名23歲男子,去年收到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卻無故沒有入營報到超過5天,而且市政府遲遲無法聯繫到人,於是依法將他移送法辦,下場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詹男在去年7月7日收到來自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徵集令,由母親代收,再轉交給本人。原本應該在同年8月16日入伍,到陸軍步兵第109旅楊梅太平里營區報到,卻無故未入營報到超過5天期限。由於市政府聯繫不到詹男,便按規定將案件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認定詹男無故逾入營期限5天,依《妨害兵役條例》將他起訴,案經基隆市政府移送偵辦。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五、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者。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七、未經核准而出境者。八、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詹男身為役齡男子,依法附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意圖逃兵役,無故未依徵集令報到入營服役,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管理,更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屬不該,衡酌其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等情狀,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基隆男撞社區大門肇事逃逸後大鬧派出所 疑似精神疾病發作釀禍
基隆市信義區花墅社區,23日下午遭遇一場驚心動魄的車禍事件,1名年僅30多歲的陳姓男子,疑似精神疾病發作,駕車撞壞社區大門後,竟然棄車逃逸,更在事後大鬧信六路派出所,最終陳男遭警方壓制逮捕,並強制送醫。事件發生於23日下午4點,深澳坑路花墅社區大門突然遭一1車輛撞入,造成大門受損,肇事駕駛卻在事後逃之夭夭,警方隨即趕抵現場,將肇事車輛移離,據目擊者描述,肇事車輛撞入社區後,陳男棄車逃逸,並攔搭1輛計程車離去。警方迅速查出車主身份,確認肇事者正是住在基隆市安樂區的陳男,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不到1小時後,陳男竟現身信六路派出所,情緒失控,大聲吼叫自己的名字和身分證號碼,並表現出明顯的情緒失控。警方決定果斷行動,將陳男手、腳上銬,並請來消防局協助,將其綁在擔架上,隨後強制送醫救治,信六路派出所長表示,待陳男情緒穩定後,將釐清駕車衝撞社區大門的原因。
基隆男狂追檳榔西施「放鞭炮示愛」 再度違反《跟騷法》遭送辦
基隆1名40歲林姓男子愛上檳榔西施,經常騷擾對方,女方不堪其擾、報警,本月初取得保護令。未料,林男竟在昨(19)日下午3時許,到檳榔攤丟擲鞭炮,警方獲報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法辦。警方指出,林男對該檳榔西施一見傾心,瘋狂追求,不過郎有情妹無意,女方最後不堪其擾報警處理且聲請保護令,此後,林男消失一段時間,未料竟在昨日下午出現跑到檳榔攤,朝店內丟擲鞭炮,店家隨即報警處理。據了解,林男被逮後辯稱僅為了吸引女生注意,無其他意圖。訊後,依《跟蹤騷擾防治法》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複訊後,林男無保請回,全案將續偵辦。
為禮讓救護車!基隆男慘撞分隔島 尷尬「烏龜翻」他傻眼
基隆市高姓男子今(10)日下午開著愛車行經基金一路時,發現後方有正在執行勤務的救護車欲通過,於是連忙往內側停靠,試圖讓出車道以供救護車通過,沒想到,高男卻一時不慎直接衝上分隔島,突如其來的意外讓高男當場連人帶車翻轉一圈,直到撞上人行道後才停下,受困的高男也急忙從車內爬出,所幸並無大礙。事發當時,高男開著愛車一如既往的行經基金路一段時,發現後方有一台救護車正急著趕路,於是熱心的高男見狀後,連忙將愛車往內車道方向行駛,試圖讓出車道,救護車能順利通過,卻沒想到在下一秒,高男卻因一時未注意車到距離,竟直接撞上分隔島,整台車也因此翻覆。強大的撞擊力讓高男連人帶車翻覆一圈,直到又再度撞上一旁的人行道才終於停下,但整起「烏龜翻」意外,也讓當時的目擊民眾全嚇壞,受困的高男也趕緊賣力從車內脫困,所幸並無大礙無需送醫救治,而詳細釀禍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
向警察借錢不成...基隆男值班台潑汽油想燒派出所!遭判刑8月
59歲朱姓男子去年10月到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南榮派出所,向員警借錢遭拒,不久後竟拿著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和打火機意圖縱火,當場遭值班員警逮捕。基隆地方法院宣判,將朱男依《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判決書中指出,去年10月17日晚間8時許,朱男走進南榮派出所,向員警借錢,實則是索討財物資助,被員警拒絕後揚言「我會在這死給你看」,接著就離開派出所,9時許,朱男一手持裝有汽油的寶特瓶、一手持打火機重回派出所。朱男一邊向值班警員聲稱他手中的是汽油,並將汽油潑灑於地面及值班台上,警員見狀迅速把朱男壓制並逮捕。據了解,朱男工作不穩定且有喝酒習慣,過去曾多次向警員「借錢」得手,朱男在案發當天,先赴仁五路的第一警分局警備隊索討金錢遭拒絕,又走到南榮路上的南榮派出所索討被拒。基隆地院法官指出,檢方認為朱男行為涉犯《刑法》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罪,朱男在案發當天雖然潑灑了汽油,但沒有「點火」,且朱男的辯護律師認為,朱男行為是因為一時情緒控制不佳才導致,朱男既然沒有點火,也就沒有「放火未遂」,僅能認為是預備犯。地院認為朱男犯有《刑法》妨害公務執行罪、預備放火燒毀建築物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以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斷,考量被告犯罪起因、動機及家庭經濟狀況與教育程度,處以有期徒刑8個月。
基隆男除草倒臥路邊身亡「警初判被電擊灼傷」 案情大逆轉…兇手竟是貨櫃車
基隆今(4日)下午發生一起命案,46歲阮姓男子在公司停車場除草,同事發現時已倒臥地上,沒有生命跡象,身上有疑似電擊後的漆黑傷痕,立刻通報119救援,但送醫搶救仍求救無效。原以為是觸電身亡,但警方調查發現,主因是路過的貨櫃車輪胎脫落,直接擊中阮男導致對方失去呼吸心跳,目前正調閱監視器積極追查車輛中。警方指出,46歲阮男在貨運公司上班,公司停車場就在大馬路邊,場內也停放許多貨櫃車,今天下午在除草時,被同事發現躺在貨櫃車旁,失去生命跡象,因路旁有一條電線掉落,且阮男身上有一條寬約20至30公分的黑色傷痕,初步懷疑是除草時遭受電擊所致。不幸的是,經搶救仍於15時30分宣告不治。阮男同事還原情況,知道他下午在除草,但出來時發現人已經倒地,當下並沒看到發生什麼事,立即通報119救人。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阮男沒有呼吸心跳,連忙送往汐止國泰醫院搶救,到院前仍未恢復生命徵象。醫護人員發現,阮男並非被電擊灼傷。(圖/翻攝畫面)醫護人員檢視阮男傷勢,發現並非被電擊灼傷,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看到阮男是被路過的貨櫃車為固定好的輪胎所擊中,立刻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目前正擴大調閱監視器,比對案發當時路過的大型貨車,在晚間8點將肇事司機查緝到案,後續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相驗。
釀2死!基隆男失控母自責 受害家屬回應曝心酸
基隆八堵29日晚間34歲簡姓男子疑似因情緒不穩竟直接開著貨車失控衝撞派出所,造成34歲劉姓巡路員、24歲蘇姓員警傷重不治,簡母則透過當地里長表示,「能請的錢」都會賠償受害家屬,也想向家屬致歉,對此,巡路員一家則表示願意接受,甚至還反過頭送暖同情簡母的遭遇。據悉,劉姓巡路員父母接受噩耗時,十萬火急地奔往醫院,心想千萬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沒想到才剛踏進醫院不久,就跟到惡耗,崩潰消息令2人當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無情被迫接受殘真相。即使如此,2人前(1)日遭基隆市市長探視時,得知簡母家中狀況後,反而反過來替簡母送暖、表示同情「因為他的兒子也被火車撞死了。」無奈且心酸透露喪子之痛。
偷貨車衝進警局害1死1傷!基隆男「撞斃24歲男警」身分曝光
基隆八堵分駐所昨天(2月29日)晚間發生嚴重傷亡事故,一輛小貨車不明原因突然衝進派出所內,導致值班的員警1死1傷。據悉,撞死員警的是一名34歲的簡姓男子,且肇事小貨車還是輛贓車,事發後犯嫌也逃逸至火車站,隨後闖入平交道遭區間車撞擊身亡。據了解,一輛小貨車於29日晚間22時許,突然高速衝撞進基隆八堵派出所,當時正在派出所內值班的24歲蘇姓男員警遭猛烈撞擊後,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另一名24歲廖姓女員警則一度卡在車底,所幸僅全身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簡男肇事後,隨即棄車逃逸至暖暖火車站,接著闖入平交道遭台鐵區間車撞擊,命危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而肇事小貨車則是簡男行竊所得。小貨車車主表示,當天晚間他將小貨車停放在新北市貢寮區的澳底漁港,怎料簡男卻趁機將車子開走。對此,警政署長黃明昭透露,簡姓犯嫌過去有毒品及竊盜前科,疑似有幻聽、幻覺等症狀,今年2月間曾前往醫院就醫,不過是否罹患身心方面的疾病,仍待醫生進一步判定釐清,目前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並指示基隆市警察局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從優爭取撫恤。
基隆男破壞電表封印鎖 法院判他賠償台電1年電費
基隆市一名李姓男子公司處的電表,被台電查出封印鎖疑似遭破壞再封回,並依電業法求償1年電費36萬多元。李男則反駁台電不應將電表故障認定是他所為,他也會補繳短收電費,但不認侵權及賠償部分。經基隆地院審理,認定李男違規用電屬實,台電求償1年電費有理由,判李須全額賠償,全案仍可上訴。台電指出,於去年6月28日派員會同用電人李男開設的公司處用電時,發現電表封印鎖遭破壞再封回,電表已不見同字鉛封印,內部構造軸心偏離,更導致電表無法正常計量。李男當下陪同查看屬實,·並於台灣電力公司用電實地調查書上簽名並蓋章同意。台電計算後,依電業法和違規用電處理規則,向李男及李男擔任負責任的公司,連帶追償電費36萬3783元。而李男抗辯表示,公司設在電表用址,但實際上用電地址並未從事任何商業行為,用電僅供居住用途。居家電力使用平均電費本屬低廉,有何動機違規用電?他在2021年初遷入前,台電曾派人修繕電表,而未將封印封回或調整構造軸心也不無可能,要將電表故障推諉是他所為,台電應負舉證責任。李男也提出去年各期電費資料,稱台電更換新電表後,用電情形與同期歷史電費相比並無明顯差異。以他的職業、經歷,也難認會為2個月微薄差額電費,雇用他人將電表拆封,獲取不法利益。當天在用電實地調查書簽名,是認為在電表自然損壞情形下,他會補繳短收電費,並非自認有侵權行為,願負損害賠償之責,主張駁回告訴。法官審理後表示,用電影響因素很多,台電依電業法規定追償費用,為法定的特殊計算基準,也無從僅以李男公司去年5、6月,去年7、8月和去年9、10月3期電費,與前年和大前年同期電費比較,並無顯著差異,逕自做有利李男的認定。法官認定,台電依用電設備、用電種類、瓦特數,再按供電時間及電價追償1年電費36萬3783元有理由,應予採認。李男及其所開設公司各負全部給付義務,其中1人給付,其他人即應同免給付責任,也就是仍須全額支付賠償。
基隆男清晨買菸竟怒毆超商店員 因出言恐嚇未成年被判罰3千
基隆市1名陳姓男子,在去年2月16日清晨時分前往某超商買菸,並向值班店員借取打火機,未料陳男竟僅因借不成打火機就當場怒踹電動門,且在被店員見狀制止後,還與另名徐姓友人一同毆打店員,並在離去前恐嚇該名未成年店員,而店員則當場報警提告,基隆地院於近日審理終結,最終判罰陳男3000元。檢方調查指出,陳男在案發當日清晨4時50分前往超商買菸後,便向林姓店員借取打火機欲點菸來抽,而林姓店員則向其表示沒有打火機可借,未料陳男竟因此而大動肝火,不僅用腳直往電動門猛踹,隨後被店員當場指責後更是怒氣衝天,甚至一度出言恐嚇「若不是見你是小孩子,早就把你打死」等語。經查,陳男在不滿遭到該名未成年店員斥責後,便夥同另名徐姓友人將店男拉至店外,並當街在騎樓處大打出手,2人同時瘋狂朝少年怒毆,造成其受有腦震盪、口腔鈍傷、右側前胸壁挫傷等傷勢;據了解,少年一度憤怒提出傷害告訴,不過最後因雙方達成和解而撤告,但陳男仍就因出言恐嚇一事,被檢察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審理期間當庭坦承不諱,並表示認罪,且針對傷害少年一案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同時也當場交付1萬5000元賠償金,而被害的林姓少年也當庭向法官表示願意原諒陳男。法官最終認為,該案件中的恐嚇事證明確,又被害人尚處未成年階段,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但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願意承認己過,並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也已履行調解條件,而全部彌補告訴人的損失完成,同時亦獲被害少年原諒,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罰陳男3千元。
基隆男闖海巡艦 觸刑法判拘役20天
一名30歲李姓男子去年5月趁海巡桃園艦停泊在基隆港時,不但闖進船艦內,還在艦上睡了一晚,次日甚至在船艦趴趴走,被發現後還躲藏在廁所裡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宣判,認闖艦的李男觸犯刑法,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據了解,李男是金門人,平日常在基隆市區出沒,去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路經基隆港西1A碼頭,眼見桃園艦的舷梯沒有人看管,就移開舷梯上「公務船舶禁止進入」的警示牌,大搖大擺走上桃園艦,還進入提供給VIP貴賓的住宿艙睡了一覺。隔天上午,李男睡醒後走出艙門在艦上四處亂逛,直到他開了謝姓機師住宿的艙門,撞見在房裡的謝姓機師,謝隨即自房間內追出,李男怕被抓到,躲進另一個貴賓VIP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逮捕李男。事發後,海巡署對李男提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刑事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在調查後,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和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李男無故侵入海巡船艦,顯然缺乏法治概念,不過,李男在警方詢問及檢方偵查時均坦承犯行,並且有意與海巡署調解,雖然海巡署拒絕,法官認為李男犯後態度尚佳,判處李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
投資陷阱!基隆男上臉書「買股夢碎」 失399萬元如夢初醒
基隆市一名43歲的林姓男子,去年12月在臉書上碰巧發現一個股票投資群,好奇心驅使他加入後,與LINE上的「林詩蓓」女子接洽,聽信對方的花言巧語,林男2度相約在咖啡廳面交現金投資,結果竟遭詐騙集團騙走新台幣399萬元,事後林男在友人提點下報警,警方展開反詐騙行動。據悉,林男起初是發現投資廣告,好奇心驅使點開進到「股○-不看盤投資」網站,而後認識LINE暱稱「林詩蓓」女子洗腦,前後陸續面交現金、匯款,累計損失399萬元。警方得知案情後,冷靜判斷決定「將計就計」,請林男再次與詐騙集團相約,在地點確定後,警方埋伏等待,當詐騙集團成員黃男(28歲)前來收取現金時,立即出擊一舉將其逮捕,全案警訊後將依《詐欺罪》移送法辦,並成功聲請羈押。基隆市警察局提醒大眾,要謹防詐騙集團使用各種花言巧語誘使投資,達到詐取金錢的目的,如接獲可疑訊息或電話,應主動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以免落入詐騙陷阱,賠上血本。
基隆網咖驚見「電玩夢魘」!基隆男突猝死 不幸成「靜止玩家」
基隆市仁愛區一家網咖店昨(4日)驚現一名48歲曹姓男子,在網咖內包台打電動,卻在今(5日)上午被發現陳屍在電腦桌前的沙發上,消防人員趕到檢視時,曹男已經死亡多時,警方拉起封鎖線展開調查,初步研判曹男患有心血管疾病,疑因心血管病發而猝死。曹男是這家網咖店的常客,昨(4日)下午6點多來到店內包台,預計打電動到今(5日)上午8點結束,店員在提醒時發現曹男一動也不動,臉色蒼白,倒在座位上,電腦機台依舊運轉。警方表示店內並無凌亂的痕跡,曹男家屬指出,其有心血管疾病,心臟裝有支架,並在現場找到高血壓藥物。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時,發現曹男始終獨自一人,沒有其他人靠近,初步研判曹男可能在睡夢中因心血管疾病猝死,詳細具體的死因還需等待檢察官的相驗報告。
基隆男「慣性」向警借錢欲以縱火相逼 錢未借成還被依2罪起訴
基隆59歲朱姓男子疑似「慣性」向員警借錢,在上月17日又想故技重施,遭南榮路派出所值班員警拒絕後,當場嗆聲「我會在這死給你看」,離去後不久竟持汽油與打火機上門,涉嫌縱火燒派出所,所幸在場3名員警聯手制伏,未傷及無辜。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妨害公務、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等2罪起訴朱男據了解,這名59歲朱姓男子,有喝酒的習慣,過去就曾多次鎖定員警借錢,疑似因成功率相當高,當晚他便想故技重施,先到警一分局警備隊向員警索討金錢,未料這次卻遭到拒絕,隨後再轉往南榮路派出所,向值班員警「借錢」又再次遭拒,當場憤怒嗆聲「我會在這死給你看」後離去,隨後才再次回到現場犯案。經查,朱男於10月17日晚間8時49分走進南榮路派出所,遭拒後便先行離去,約莫於9時16分才手持寶特瓶、打火機回到現場,並高舉手中寶特瓶表示裝有汽油,同時轉開瓶蓋、搖晃瓶內液體,使汽油灑落在值班台外還意圖點火,隨時可能引發火災。警方表示,當晚所內3名值班員警見狀不敢掉以輕心,一發現朱男手持汽油、打火機後,立即聯手欲奪下其手中的寶特瓶,防止他縱火;朱男則是在抵抗時把汽油及寶特瓶灑落地上,員警趕緊將危險物品拿開,並將朱男制伏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偵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於偵查後,認定朱男涉犯妨害公務罪、放火燒毀建築物未遂罪,將依法起訴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