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7/347987/sm-7e021cb35f67accd5100144efd47f74b.jpg)
鄭文燦涉貪案掀派系鬥爭? 民進黨廉政會擬週一釐清事實
政壇傳來重大消息,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遭偵訊。據傳該案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最終雖以500萬元交保,但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7證實,廉政會將進行調查,擬於週一晚間開會。曾出任桃園市長的鄭文燦5日晚間突遭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6日凌晨遭聲押,經過漫長的審訊,該案疑似與早年鄭市府針對桃園市所辦理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相關變更案源線以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預計提供24.89公頃產業用地。但該區旁另有一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自辦重劃,然而因該筆土地為農業用地,最終遭內政部退回。 而重劃會主導人被爆出在過程中及事後送出近千萬元賄款給鄭文燦,雖後後續鄭文燦將匯款退回,但是關鍵金流已被檢方實際掌握。外界關注民進黨內對於相關事件將如何處理?對此,邱駿彥證實,廉政會將針對鄭文燦一案進行調查,已臨時詢問廉政會委員們的時間,擬於週一晚間開會。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澤表示,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微笑步出桃園地方法院雖未發一語,但週六晚間透過訊息發出聲明,表示「我親愛的朋友,我是文燦,經過兩天的漫長偵訊,下午法院裁定交保,我已經回家休息。我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這是我很珍惜的價值。我也會在未來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0/347980/sm-2d9b8609008ff1eba2ff5881b629023b.jpg)
鄭文燦涉貪500萬元交保 凌濤:集團行賄得逞將暴賺57億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6日遭桃園地方法院羈押,500萬元交保,鄭文燦強調,他會在捍衛自己的清白。對此,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也批,「鄭文燦『辦事不力』退回贓款500萬,集團若得逞,將暴賺57.47億!」凌濤在臉書發文,「鄭文燦捲入的收賄貪污案件關鍵,是華亞科學園區外的一筆9.5公頃農業用地,無法適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於是集團行賄希望過關,然而鄭市府辦不成,於是把贓款500萬退回。」凌濤表示,「我們算了一下:如果以目前工五擴大工業區範圍內農地(龜山區體大段)及華亞工業區土地(龜山區華亞段)、住宅區(龜山區善捷段)價格作為實際參考依據。」凌濤說,龜山區-體大段近年最高一坪10萬,工業區龜山區-華亞段近2年平均價為一坪30萬,「若當時賄賂鄭文燦的集團得逞,又是一起天大的圖利案件,9.5公頃土地,這2萬8737坪利潤將達到57.47億!除了八德農地案、觀音草漯案,還有多少像華亞工業區的案一樣,試圖從土地變更賺取暴利的?青年朋友買房揹貸款一輩子,這些炒地集團每每賺取暴利,原來都是這些高官在守護?市民能不生氣嗎?」對於涉貪一事,鄭文燦回應,他從政以來不貪不取,這是他珍惜的價值,未來他也會在司法調查過程中,捍衛自己的清白。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2/347882/sm-e66b4508b5cf67756bd4284a5ee05a98.jpg)
鄭文燦涉貪案收賄金流遭鎖定 外傳「政壇大咖」兒子涉入其中?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6日因涉嫌貪污遭聲押,據傳該案恐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其中鄭文燦出任桃園市長期間,一筆9.5公頃土地因為農業用地欲申請自辦重劃,以近千萬元行賄,事後未成而雖退回賄款,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並且據國民黨桃園市議員黃敬平透露,某「政壇大老」的兩個兒子也涉其中。林口台地過去多個工業區土地不敷使用,桃園市府因此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以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預計提供24.89公頃產業用地。但該區旁另有一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自辦重劃,然而因該筆土地為農業用地,最終遭內政部退回。 而重劃會主導人被爆出在過程中及事後送出近千萬元賄款,引發爭議。黃敬平表示,據他了解鄭文燦涉入的是龜山區文化一路以南、華亞三路以東的「華亞科技園區」,該土地從農業區擴大變更為工業區的變更案。倘若能成功變更為工業區,地價則是翻倍漲。因此有民間業者找上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鄭文燦也答應在市長任內幫對方變更土地,民間業者透過此一方式來行賄。黃敬平透露,但據說鄭文燦沒有完成土地變更,所以想把這筆錢透過白手套還給當時行賄的民間廠商,本來檢調苦無證據,但一個月前檢調收押四個人,鄭文燦在偵訊庭也坦承認識這四個人,這四個人中不乏「政壇大老的兩個兒子」。有關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方檢察署今早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法院早前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347808/sm-a150be2ec9b4b182ecf2fedcf842588d.jpg)
剛出生女嬰被扔窗慘死 親生母遭控「為保住高階主管職涯」殺人 法官重判7年半
德國巴登-符騰堡去年9月發生殺嬰慘案,28歲女子卡特蓮娜(Katarina Jovanovic)在家中祕密產下女兒後,將女嬰從公寓2樓窗戶丟下致死。海爾布隆地方法院3日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徒刑。據《每日郵報》報導,2023年9月12日一個頭顱破裂的女嬰被發現陳屍公寓旁停車場,震撼人口僅1萬多人的內卡河畔勞芬(Lauffen am Neckar),警方調查後鎖定並逮捕涉嫌從陽台丟嬰的卡特蓮娜。卡特蓮娜今年4月出庭時坦承犯行,但無法解釋丟棄嬰兒的原因,聲稱當時沒意識到自己懷孕。檢方則指控卡特蓮娜刻意隱瞞懷孕事實,殺嬰是「不准許孩子破壞她的人生計劃,尤其是她作為保時捷法律部門高階主管的職業生涯」,所做的謀殺判斷與行為。辯護律師除維持不知道懷孕說法,也稱卡特蓮娜獨自在家生產,「不小心讓孩子從手中滑落」,強調卡特蓮娜抱著血淋淋嬰兒時,處於一種特殊心理狀態,儘管不清楚嬰兒掉落原因,但這起悲劇是起意外,「最多是過失殺人」。法官審酌後雖依過失殺人罪判處卡特蓮娜7年半,但刑期遠超辯護律師團隊請求的3年,律師團表示將提出上訴。卡特蓮娜鄰居則透露,沒有人發現她懷孕,但察覺到卡特蓮娜變寡言、不跟人說話,當時以為她只是工作壓力大,沒想到會發生殺嬰命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347804/sm-7bbc7d47cec44c7f25f45c6476c35305.jpg)
越南法國麵包害514人食物中毒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桃園忠貞市場排隊名店「阿箴越南法國麵包」去年8月因衛生整潔不佳,514人食用後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桃檢調查,阿箴越南法國麵包先在它處備料,再將食材運送到實際擺攤地址,將越南法國麵包加熱後,再加入配料食材。不過阮女卻疏於注意食品保存、烹煮環境衛生整潔,去年8月2、3日,將染有「沙門氏桿菌」的餐點販售給消費者,導致514人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等急性腸胃炎的食物中毒症狀。且經桃園市衛生局抽驗、稽查時發現4門冰箱溫度不足、防蟲簾未落實緊閉、有蒼蠅出沒、部分食材未落實束口、層架有生繡且與沾板緊鄰、部分分裝食材未標示日期。採集越南法國麵包、有肉餐點麵包送檢驗後,查出「沙門氏桿菌」、「仙人掌桿菌」。阮女在偵訊時坦承不諱,加上有衛生局相關報告,桃檢認為阮女涉犯《食安法》。檢方考量,阮女已經和283人達成和解,也因有保險,已賠償224萬4551元,還有198名被害人還在補件、聯繫中。桃檢也建請法院審酌阮女於犯後積極與被害人和解的態度,及日後於審理程序中和解的情形,量處被告適當之刑。桃園地院5日宣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5/347745/sm-801b810377fb6b1d1819088f6e6d148b.jpg)
頭套噁男自強號上伸狼爪 「狂碰胸部」遭判1年2月
彰化縣去年12月發生性騷擾案,被害女子深夜搭乘自強號坐在靠走道位置,彭男卻從前車廂走到她旁邊,頭戴黑色頭套,伸出鹹豬手觸碰受害者右側胸部及肋骨,係看見被害人向窗邊女子求救,這才離開現場。女子報警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根據判決,彭男明明見前方還有空位,卻仍選擇站到被害女子旁邊,用手抓住椅背握把,觸碰女子右側胸部及肋骨得逞後,變本加厲將頭套脫下套在右手繼續騷擾。列車長補票後彭男仍不回座位,直到看見靠窗女子以手機備忘錄詢問受害女子「你有發現你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被害女子也用備忘錄回答「可以幫我一下嗎,他一直碰到我一直」後,才肯離開現場。受害女子事後通報台鐵緊急電話1933,經監視器佐證可看見彭男以右手越過被害人的右手臂前方,用手指碰觸受害人胸部。彭男坦承徒手觸碰到女子,但否認性騷擾指控。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彭男明知車廂內有監視器,卻還是以頭套等方式規避追查,以相同方式碰觸被害女子,法院審酌彭男對被害女子所生心理創傷和本案量刑意見,及案發後未與受害女子討論賠償損失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7/347627/sm-f6bae111203dce6accbf63b0661adf88.jpg)
曳引車轉彎輾斃單車男 過失致死遭判11月徒刑
屏東縣鹽埔鄉去年11月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黃姓男腳踏車騎士與一輛要右轉的曳引車發生碰撞,黃男遭捲入車底輾斃身亡。屏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定曳引車駕駛蔡男有「2違規」,屬肇事主因且未與黃男家屬達成和解,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蔡男駕駛之曳引車正從豐年路右轉進入光復路時,因前後輪軌跡產生的差距造成視線死角,未注意一旁黃姓騎士,碰撞後黃男被捲入車底,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日前判決出爐,屏東地方法院蔡姓男子於2023年11月4日下午6點多,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沿屏東縣鹽埔鄉豐年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交岔路口處,未讓直行車先行,並在設有「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行駛」標誌的道路上行駛。黃男則是疏於注意夜間行駛雙向二車道及未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之路間開啟燈光,雙方閃避不及才導致憾事發生。屏東地院認定蔡男因違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駕駛營業半聯結車進入禁止20噸以上大貨車道路等兩項規定為肇事主因,黃男為肇事次因,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7/347597/sm-2ecedae031c266d37e9bd2957c597a8f.jpg)
F.I.R.主唱詹雯婷遭控「誣告」陳建寧 判決結果出爐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先前因經紀約問題,與團長陳建寧鬧上法院。詹雯婷先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不起訴確定後,陳建寧又對她提告誣告,台北地方法院也於5日一審宣判,判決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而詹雯婷也針對此判決發聲。飛兒樂團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和鍵盤手陳建寧組成,出道後迅速走紅,然而詹雯婷於2018年2月22日突然宣布退出樂團,並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無預警被移除樂團粉絲專頁管理員資格,陳建寧也證實雙方已經拆夥,隨後粉絲也因此爭吵不斷。後來雙方更是鬧上法院,詹雯婷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認為簽名被偽造,因而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然而刑事局鑑定結果顯示,該簽名確實是詹雯婷親筆所簽,檢方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並另案偵辦詹雯婷涉嫌誣告罪。檢方在偵辦後,認為保證書上的簽名與詹雯婷的親筆簽名字跡相符,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至於詹雯婷涉嫌誣告罪的部分,由於陳建寧曾向詹雯婷的經紀人表示,詹雯婷經常忘東忘西,因此檢方認為詹雯婷可能確實是忘記了這件事,在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遭高檢署發回後,北檢重新調查,改以誣告罪起訴詹雯婷,不過台北地院也於今日宣判,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詹雯婷也表示,感謝身邊的朋友和歌迷們一直以來的信任、關心和支持,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希望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的純粹。事實上,不僅僅是詹雯婷與陳建寧有爭執,阿沁也在社群平台控訴詹雯婷,表示她曾騙他出來喝咖啡,並偷藏錄音筆錄音,他還勸對方不要再對陳建寧生氣,並指出詹雯婷是演戲希望他在法庭上為她作證,他提到自己最重視的音樂創作被盜用,感到人生恥辱,決定告到底,樂團四分五裂,成員互相鬧上法院,這也讓許多過往的歌迷感到唏噓不已。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0/347590/sm-811734be3726e039b1b95d61fe70ea7a.jpeg)
投資飆股與「理財專員」面交遭詐百萬 警逮2車手送辦
李姓男子日前在網路上加入詐騙集團創設的LINE股票投資群組,先後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面交2次,總計遭詐1百萬元,事後察覺有異而報案。警方要求李男配合埋伏,接連逮到阮姓車手以及王姓車手頭,警詢後將2人依詐欺罪嫌送辦;由於王男犯嫌重大,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警調查,李男透過網路廣告輾轉加入股票投資群組,在今年3月至5月期間,兩度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碰面,共交付1百萬元。(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李男年初透過網路廣告,輾轉加入詐騙集團成立的股票投資群組,該詐團自稱是「森林投資公司」,每天在群組內報明牌,聲稱有特殊管道投資股票,能夠「穩賺不賠、獲利翻倍」。李男採信對方所說的「股票獲利豐厚」、「支付收成費用」等語,在今年3月至5月期間,兩度與車手假扮的「理財專員」碰面,共交付1百萬元。然而,李男事後漸感不對勁,懷疑遇詐後向台北市刑大報案求助,警方協助釐清來龍去脈,發現李男碰到典型的「假投資詐騙」,之後要求他繼續假裝被騙,並與對方相約第三次面交。警方在面交地點埋伏,見阮姓車手現身,立即上前圍捕、壓制就範,同時間發現附近有轎車快速駛離,循線調查確認是23歲車手頭王姓男子,當天晚上到其萬華區住處拘提到案。據悉,王男被逮後否認是車手頭,辯稱當時恰巧經過蘆洲,警方則調閱通聯紀錄打臉其詞,全案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阮男、王男;其中王男因犯嫌重大,新北地方法院裁定將其收押禁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以高獲利投資名義的群組均是詐騙手法,請民眾勿任意加入,避免受騙,警方將持續打擊詐欺犯罪,提供民眾安全的生活環境,維護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8/347568/sm-7aef4cea09a5891a1966eca26d20fa65.jpg)
陸配攜2幼女跳碧潭卻獨活 法官認為「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34歲簡姓陸配因生活瑣事經常與同住的公婆發生摩擦,2日她攜2位幼女至碧潭尋短,不料女兒雙雙溺斃,簡女卻倖存;翌日,簡再度輕生不成,於是向警方報案,檢方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她有逃亡之虞,但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但不禁見。法官指出,簡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經她自承在卷,並有卷內其他事證可稽,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4/347384/sm-7c612fd09e1943cdab0ab3ab22612202.jpeg)
撿錢包送派出所遭失主提告侵占 法官因「2理由」判決無罪
王姓男子2023年年中拾獲錢包,送到派出所招領,許姓失主到場領取錢包,懷疑短少1萬7100元,對拾獲錢包的王男提告侵占。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許男無法證明錢包遺失前內有2萬4000元,檢方也欠缺王男侵占證據,王男應無罪諭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5月間在ATM前拾獲錢包,送到派出所招領後,當場清點錢包內有現金6900元及許男駕照1張。警方後續通知許男認領,確認該錢包為許男所有;許男到派出所清點時,發現錢包內原放有2萬4000元,卻只剩6900元,有1萬7千元不翼而飛。許男強調,他是物流貨運司機,每天會清點收來的款項,很確定王男拾獲錢包當天錢包內有2萬4000元,根據ATM監視畫面,王男下午3時許拾獲錢包,卻到當晚7時許才拿到派出所,期間相隔4小時,且謊稱拾獲的時間、地點,引人疑竇,遂對王男提出侵占告訴。王男表示,他沒有拿走錢,自己有在工作,如果要拿就會全部拿,不會只拿一點點。屏東地院認為,許男不能僅因此疑點,就推認王男確有拿取錢包內現金並侵占入己的事實,許男拿不出錢包內確有2萬4000元的證據,相關監視影像與證據也無法證明王男確有侵占犯行,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應予王男無罪諭知,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4/347374/sm-573d4e4cf93883c56df3de26e8c87fa6.jpg)
樹林出現娃娃機大盜 警循線逮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樹林區破獲一起竊盜案,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於今年6月間接獲轄內有多起娃娃機竊盜案件,破壞零錢箱得手3萬多元,警方也成立專案小組循線逮人,鎖定34歲蔡嫌並將其逮捕到案,依竊盜、毀損罪移送新北地檢察署偵辦。警方在蔡嫌住處搜出不法贓物、犯案工具以及毒品,將其逮捕到案。(圖/翻攝畫面)蔡嫌在6月間以以老虎鉗、板手等工具破壞零錢箱及兌幣機鎖頭,得手3萬多元,樹林警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比對,鎖定34歲蔡男,進一步追查下,竟發現他還犯下多起機車車牌、鎖頭、後照鏡竊盜案,手腳相當不乾淨。警方多日埋伏,見時機成熟,於6月29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進入蔡嫌土城住處,搜出不法贓物、犯案工具以及毒品安非他命,立刻將其帶回警局。警方訊後依竊盜、毀損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樹林警分局長林國民也呼籲娃娃機業者,除確保店內監視影像正常運作,也可視需求更換不易破壞之鎖頭或另類防盜措施,以降低遭竊風險。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8/347278/sm-a91a5c5f104b5fdaa5a30ec1d0e058ff.png)
台中25歲警跑步10分鐘猝死「相驗結果出爐」 弟弟也是警察…急返家處理後事
台中一名保四總隊25歲李姓員警,被調派支援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近日休假返回台中住家,昨(2日)中午到沙鹿區一間國小運動時,卻被發現倒臥在操場,送醫搶救不治,檢方相驗結果出爐。而李姓員警的弟弟同樣是警察,得知後已請事假返家處理哥哥後事。據了解,李姓員警為保四支援台西警分局橋頭派出所,去年10月到職至今,在派出所任基層勤務,日前休假返家。平常沒有跑步習慣的他,卻告知家人要去校園運動。李姓員警昨天下午到國小校園跑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李姓員警昨天13時40分許進入國小校園,跑步大約10分鐘就昏倒,民眾發現後立刻報案,13點52分警察局轉報消防局,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將李姓員警送醫搶救,但最後仍回天乏術,全案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相驗,結果疑似心血管疾病,家屬對死因無意見。醫院表示,李姓員警被送達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身體有輕微擦傷,體溫略高,無橫紋肌溶解、也沒有流感或新冠感染跡象,約急救半小時左右宣告不治。另外,李姓員警的弟弟也是警察,警專畢業後分發到線西所,2年來表現相當積極,前陣子一連破獲2件車手詐欺案,攔阻800萬元。昨天得知哥哥發生意外,隨即請事假返家,所長也表示後續若有相關需求,將協助處理。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dist/imageholder.jpg)
酷暑奪命!25歲員警國小操場跑步熱衰竭昏倒 送醫後不治
台中市沙鹿區的某國小運動場上,2日中午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1名25歲的現職保四員警在運動時突感不適,倒臥在操場上,被熱心民眾發現後,緊急撥打119報案電話,經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初步判斷可能因熱衰竭引發,但詳細死因仍待查明。根據清水警方調查,該名李姓員警家住沙鹿區,下午1時40分左右進入國小校園進行跑步運動,不料,李員警在運動過程中突然昏迷倒地。當時在場的民眾立即發現異狀並報警,緊急送往光田醫院救治,醫院表示,李員警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到院時體溫高達38.6度。雖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李員警仍於下午3點多宣告不治。警方表示,該李姓員警為警專37期畢業生,目前支援雲林縣台西警分局橋頭派出所,擔任基層勤務,其突然猝死的消息在警界引起巨大震動,眾多同袍對此感到無比悲痛。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已經介入調查,並進行了初步相驗,懷疑李員警可能患有心血管疾病。其家屬對此沒有提出異議。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1/347121/sm-64e7c3da9064c36e19285ec322306293.jpg)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