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 高虹安 內政部 補選 國民黨 地方制度法深夜猝死辦公室!草屯鎮長簡景賢享壽65歲 第2任期未滿2年將補選
南投縣草屯鎮長簡景賢,昨(18)日下午才出席南投縣府與楓康超市聯名便當的發表會,卻在當天深夜11時許被發現倒臥在辦公室的休息室中,待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簡景賢已明顯死亡,享壽65歲。警方鑑識人員經初步判斷,現場無外力介入,遺體已在今(19)日清晨交還家屬,確切死因仍待釐清。據了解,簡景賢是國民黨籍,18日下午曾陪同南投縣長許淑華出席縣府與楓康超市共同舉辦的宣傳記者會,當時還有上台致詞,活動約4時許結束。後來,由於簡景賢深夜遲遲未返家,司機在深夜11時左右進入鎮長休息室查看,才發現簡景賢倒臥在床上、不省人事。司機立即通報119後,轄區草屯消防分隊人員趕到現場,發現簡景賢已明顯死亡,未將其送醫,轉而通報110,後續交由檢警處理。警方鑑識人員獲報到場,經過調閱監視器等等,初步判斷現場無外力介入,目前已將遺體交還給家屬,確切死因有待進一步釐清。另外,簡景賢在地服務超過20年,據草屯鎮第19屆鎮長選舉公報,他是南投縣議會第15、17、18屆縣議員,2018年轉戰草屯鎮長,2022年順利連任,也曾擔任過國民黨草屯鎮黨部主委、草屯鎮簡姓宗親會主委等。如今,由於簡景賢上任未滿2年就離世,原先任期應至115年,依照《地方制度法》,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將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選前則由縣府指派代理鎮長處理事務。
銀子最重要?綠營佈重兵 財委會審財劃法朝野罕見衝突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開審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修正案,因攸關中央與各縣市未來稅收分配是否大幅改變,如果按照國民黨版及民眾黨版,一旦修法,中央恐瞬間少掉3200億收入改由各縣市均分,「號令縣市力量大減」,目前在中央執政的民進黨強力反對,也讓向來議事平和的立院財政委員會,罕見的出現朝野都發甲級動員令,一開議就繃緊神經畫面,不僅言詞針鋒相對,甚至還爆發短暫拉扯衝突。財委會今天上午衝突的起因在於民進黨立委都登記程序發言、要求會議詢問,並且主打「中央政府總預算都還沒有審、財政委員會怎可先排爭議性極高的財劃法修正案」,槓上會議召委「金門女戰神」藍委陳玉珍。其中,綠委蔡易餘登記進行程序發言,發言時間原本是3分鐘,蔡易餘一發言就講6分鐘還不下台,甚至拿出「三兆總預算不審、拒絕國民黨惡修財劃法」標語牌,繼續講下去,財委會藍營資深立委賴士葆看不下去,步上發言台對蔡說「好了啦、你講很久了,同時作勢要請蔡下台,綠營立委、財委會召委賴惠員則趨前反制賴士葆。陳玉珍則緩頰,要民進黨立委不要急,「每一位立委都會有發言機會」,賴士葆則嗆,大家說好發言3分鐘,別搞成講30分鐘,表達完立場就可以了啦。陳玉珍也有備而來,強調想發言的都可以登記下一輪發言,她保證「一定讓大家暢所欲言,不用擔心」。陳玉珍早在兩週前就已預告,就算財政部拒絕送修法版本,只要她當召委,就一定會排審財劃法「時間很多、大家慢慢審」,據了解,陳玉珍曾向黨團說明,她會記取民進黨上會期指控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審查程序不完備」,被綠營以此為由抗議,並將通過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整本送釋憲」的教訓,強調她審財劃法審查程序一定會「盡善盡美」,不讓民進黨抓到把柄,即使綠營未來仍堅持要釋憲「起碼也會讓大法官不敢亂判」。民進黨立委今天除了用「總預算不審、居然先審財劃法」為由反對開審財劃法外,也強調不能只修財劃法,應該也要一併修改地方制度法「讓各縣市有錢也有責」,陳玉珍則見招拆招,當場要求內政部「趕快配合綠委的要求,迅速將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草案送到財委會」,「還有財政部的地方稅法通則,別再像財劃法拖延,也趕快送到立院」,讓綠委延後修法的理由彷彿「打到棉花」。針對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痛批國民黨立委在此刻修改財劃法是破壞體制,「決不是好事」,陳玉珍今天也即刻表達「我很遺憾」,她說,破壞體制未必通通都是壞事,因為中華民國的成立,就是因為國父率領有志之士、破壞的清朝的體制,國民黨才能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民進黨也是破壞威權體制才建立中華民國的政黨輪替,「所以破壞體制有時候是進步的象徵」,,陳玉珍表示,民進黨一直強調自己是進步的政黨,但如果放棄進步的理念,都不想進步,她也只能說遺憾,雖然台下的綠委立即在座位上抗議、反唇相譏,但是會議並未受到影響,發言也持續進行。
拆樑餘波2/挺過基隆民意洗禮 四刑案纏身謝國樑望撥雲見日
基隆市長謝國樑成功挺過罷免案,幾可確定將續命到2026年本屆任滿,而超過50%的投票率中,不同意罷免者得到86,014票,力壓同意罷免的69,934票,讓同意票不僅未達77,700票基礎門檻,還被不同意票輾壓,也厚實謝國樑執政正當性,外界預測基隆政壇有望解消來自外地的煽動與壁壘分明的意識形態,回歸市政建設,進一步穩健爭取連任。黨政人士分析,基隆市政回歸理性務實後,選前吵得震天價響的四大刑案,也有望在「罷樑」團體退場後,不帶情緒和意識型態地審視。首先是罷樑導火線「東岸廣場產權爭議」,謝國樑挨列強盜案「偵」字被告。回顧案情,現任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在擔任基隆市長任內,以「營運」搭配「移轉」的OT模式,交給大日開發經營,大日取得「東岸廣場」OT經營權後,進一步與主富公司(NET)簽租賃契約,由NET興建東岸廣場2至4樓商場,詭異的是增建物根本沒有產權登記,謝國樑上任後只好依法重新公開招標,而NET也拿出一簽10年的租約回擊並拒絕點交,基隆市政府只好強制點交,謝國樑卻因此挨告強盜、毀損、無故侵入他人建物等刑事告訴,「罷樑」團體更具此大張旗鼓,集結各地資源煽動罷樑連署,謝國樑一度啞巴吃黃蓮。基隆市潮境公園AR恐龍生態園區是觀光熱點,廠商為了提供遊客休憩之 處,搬來貨櫃屋做成臨時遊客中心,基隆市議員鄭文婷為此批評不斷。(圖/鄭文婷提供)地方人士直言,如今回頭看東岸商場案,NET霸佔商場的作法沒有正當性,東岸商場產權自始至今屬基隆市府所有,當初謝國樑依法執行公務並排除竊占,跟「強盜」要件八竿子打不著,「罷樑」案基隆人以投票行動力挺,偵查後八成「不起訴」,「但耳語傷害已經造成了」,他感嘆。沒想到挨告「強盜案」只是緣起,接下來三場「圖利罪」指控,更是打得基隆市政府疲於奔命,黨政人士指出,反對派著眼《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若涉圖利,二審判處有罪就得停職,儘管這些訴訟2026年前恐不會有終局判決,卻也如箭在弦,一來2026選戰會變成「相罵本」,二來若謝國樑連任成功,這3案也揮之不去,隨時得提防訴訟衝擊。首先是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揭露,位於八斗子的潮境AR恐龍生態園區,8月15日決標委託給「實境共創公司」營運,市府竟放任廠商在園區大興土木,以作為服務中心招攬遊客,簡直就是圖利罪。然而,知情人士指出,整個AR園區營運計畫本來就是市庫收入項下,能增加市庫收入的一環,市政府老早與當地海科館簽定土地合作意向書。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更直嗆,本案圖利案若不起訴後,市府不排除向鄭文婷議員提出誣告反制。基隆市長謝國樑挺過罷免案,也厚實了主政的正當性,罷免紛擾期間遭指控的四大刑案,也有望逐步釐清撥雲見日。(圖/記者黃鵬杰攝)第二,由於全國只有兩家垃圾焚化廠的飛灰處理廠商,謝國樑上任後,廢止處理基隆飛灰的永盛公司飛灰底渣的許可證,重新招標後另一家順理成章得標,但細看決標金額卻高達每噸新台幣2.5萬元,遠超過行情飽受質疑。基隆市政府環保局長馬仲豪直言,永盛公司看似處理金額不高,但綁定BOO (Build-operate-Own,興建-運營-擁有)合作案開口要稅收減免,實在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精神有悖,若持續續約,反而是市府會踩到法律紅線,因此重新公開招標,沒有圖利問題。最後則是2022年選前謝國樑喊出的市長選舉政見「送5萬部Gogoro」電動機車方案,由於基隆市政府2023年10月公布了「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直接正面表列光陽機車i-One都會版、光陽S6Rex、中華汽車eMOVING勁炫125超質款這三款車納入專案補助,挨告圖利特定廠商,基隆地檢署更進一步把市長謝國樑列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被告。馬仲豪對此反擊表示,此案只要是單價壓在4萬元以下符合規格,都能參與合作計劃,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與圖利天差地遠,相信偵查後會水落石出。黨政人士直言,謝國樑挺過「罷樑」風暴後,除了基隆政壇回歸正軌,接下來的司法戰也有望撥雲見日,但也相信經歷這場動盪「市長會成熟不少」,不啻為基隆之福。※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一鼓作氣1/反罷樑大勝 在野速審財劃法逼中央分錢「憂又等25年」
藍白陣營聯手以超出1.6萬票粉碎「罷樑」行動,也讓立院藍白黨團合作更有底氣,本會期將合推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自中央分配給地方縣市現有統籌分配稅款基礎上,再「切出」3208億統籌稅款,補助各縣市。藍營高層人士指出,藍白聯手擋下綠營「大罷免潮」後,士氣大振,若在立院乘勝追擊,透過修正《財劃法》,鬆動中央政府「集錢」,不分藍綠縣市不僅財源都能增加,有助於地方建設,也化解對地方政府「集權」力道。2026縣市長選戰的在野黨選將,也不必再像過去八年,只能在大選時眼巴巴欣羨中央為綠營選將大放利多,朝野立足點相近,讓選舉更公平。基隆市罷樑投票結果,反罷樑票大勝1.6萬票,讓藍白立委有如吃下定心丸,力拼開審財劃法修正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圖/劉耿豪攝)25年未修的《財劃法》仍側重在以北、高兩都為規劃核心的集錢集權思維,財政部雖在立院上會期同意未來會提草案,但本會期開議後,卻推說各縣市對「水平分配數字」(各縣市分多分少)仍喬不攏,因而提不出草案。「再拖過這會期,立院下會期縣市長選戰將開打,修財劃法變數更多,在野立委驚覺修法刻不容緩,財政部想拖不送草案,也得審。」藍營財委會召委陳玉珍說,她已立下「軍令狀」,凡由她輪值(另位召委為民進黨立委賴惠員,兩人隔週輪值)召委,必排審財劃法,力拼10月底前送出財委會,扣除一個月協商冷凍期,爭取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早日讓22縣市每年可從中央多分配補助,總共約3200億,避免縣市缺錢,只能向中央卑躬屈膝伸手。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強調,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正,期間已歷經廢省、2都變6都等劇烈變化,立院財委會將力拼本會期完成三讀。(圖/翻攝自陳玉珍臉書)財政委員會資深立委賴士葆建議,既然財政部長期說各縣市「水平分配」難喬,不妨換個方式,藉立院修法先確定垂直分配比例,說不定可突破僵局,讓拖了10幾年的修法水到渠成。被視為賴總統嫡系的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批評藍白不斷放話要通過《財劃法》修正案,卻不提《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也應一併修正,讓地方有錢也有責,質疑藍白只想鼓動地方搶中央的錢。另有綠委私下坦承,在野黨放話財劃法修正後,各縣市財源「只增不減」,因不會有縣市長會「嫌中央補助太多」,面對在野攻勢確有壓力,增修地制法、地方稅法可增修法複雜性,不失為「避實擊虛」策略。藍委則見招拆招,指綠營若認地制法、地方稅法通則也重要,不妨等財劃法完成修正後,送版本到立院審查。藍營高層分析,就算財劃法最終按藍、白修法主張過關,新增3200億統籌稅款若由22縣市均分,平均每縣市多分不到150億,對部份財政困窘縣市仍是杯水車薪,但至少「窮縣施政將可多點想像力」,費點心思擠出錢打造縣市特色,爭取工商業、縣民進駐。廢省前,直轄市與縣市稅收分配比例還有26.2%,13.7%;廢省後,省府收入收歸中央所有,中央分配稅收比例逐年創新高,直轄市與縣市稅收分配卻不增反減。圖為精省前後各級政府收入淨額比例統計圖。(圖/陳玉珍辦公室提供)現行財政劃分比例約中央分到總稅收的75%,地方分配25%,國民黨原本提案要求中央將廢省後多出的15%收入,全改分配給地方,統計後,約可多補助縣市共5700多億,但為免中央「挖東捕西」,藍營與執政縣市溝通後,將新增比例降至9%,約為3200億,該數字與白營修法版本接近,外界認為更有利在野立委意見整合。
被里民痛譙三字經!高雄里長不幹了:我也是人 全場疑惑:可以辭職?
山陀兒颱風造成高屏地區停電災情嚴重,大寮區大寮里長蕭清翔在第一線救災,卻遭不理性里民大罵三字經,因此氣得喊離職。不過不少人好奇,里長是否可以自行辭職。蕭清翔4日在臉書寫下,「大寮里長在此向各位里民說聲抱歉,今日里長無法處理台電問題,在此里長下周一向大寮區公所提出請辭以表示里長無能,感謝支持我的里民們說聲抱歉,不是里長無能,我也是人實在禁不起這樣的謾罵,感恩天佑台灣。」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很多事情是無法做到人人滿意的程度」、「停水也罵里長,停電也罵里長,垃圾車沒來也罵里長,里長最好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管到那些單位」、「我們大寮里長夫妻是最負責任最有愛心的里長」、「別衝動,不是你的問題」。針對停電,台電當時指出,此次山陀兒颱風行動緩慢,甚至長期滯留影響南部地區,登陸後也帶來強風豪雨,造成電桿倒斷及配電設備受損等嚴重災情,部分地區甚至發生道路坍方中斷或大型樹木倒塌壓毀線路,台電於過程中持續與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待排除障礙後即往前推進搶修,路通到哪就搶修到哪。不過也有很多網友好奇,里長是否可以自行辭職。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里)長辭職、去職、死亡者,由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至於(里)長欲辭職,應向鄉(鎮、市、區)公所提出並經核准,均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宜蘭縣國民黨議員李茂豐颱風夜癌逝 享壽67歲
國民黨籍宜蘭縣議員李茂豐昨(3日)傍晚因肝癌病逝,享壽67歲,他長期關注漁民權益等議題,選區在蘇澳鎮(第10選區),曾任鎮民代表的他在2022年參選議員,在4搶3局勢中,他以5486票、26.09%得票率,第2高票當選議員。宜蘭縣議會議長張勝德表示,議會痛失英才,將帶著祂的精神,繼續服務蘇澳、建設宜蘭。曾擔任過第20、21屆鎮民代表、區農會農民代表、南方澳鎮南廟主委的李茂豐,為宜蘭縣蘇澳鎮第2高票當選的第10選區議員,不僅長期關注漁民權益,更積極爭取漁民海上作業安全、農民耕作福利、提高青創基金、豆腐岬開放為海上水域區及監督焚化爐使用,並爭取提高回饋金補助造福鄉里等。據了解,李茂豐已罹癌多時,接受化療數月,今仍不敵病魔而選在颱風夜的傍晚病逝,親友聞訊都相當震驚與不捨,指他是草根性、親和力十足的人,對於鎮民服務都鞠躬盡瘁、親力親為,前幾天到醫院探望時都還能張開眼睛示意,如今卻天人永隔了。張勝德在臉書哀悼表示,雖然和祂短短相處1年9個月,但祂為地方發聲,為地方爭取建設等,都不遺餘力全力以赴,議會同仁會帶著祂的精神,繼續服務蘇澳、建設宜蘭。議會表示,直轄市、縣市議員產生遺缺,可分兩種狀況,當選議員遭判決當選無效或褫奪公權,由最高票落選者依序遞補;議員在任期內身故或自願辭職者,則都不會由落選頭遞補;且根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蘇澳鎮第10選區議員從3席減少至2席,同一選區並未減少到2分之1以下,故無須辦理補選。
台北市第三副市長出爐 副祕張溫德升任
台北市人口去年5月回升至250萬以上人口,依《地方制度法》可增第三副市長,台北市政府也搶在跌破250萬人之前,於今(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祕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副祕書長張溫德升任副市長,副祕書長一職則由原任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出任,相關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北市府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祕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副局長等,具都市計畫專業、公務經歷完整,實務練歷完整,規畫與思考具全局縱深。於副祕書長任內,則協助提出並規畫降溫城市、綠運城市、韌性城市、淨零生活等4帖政策。北市府指出,張溫德就任副市長後,將為北市「安全之都、運動之都、未來之都」願景增添助力,3位副市長的專長也與「三都願景」對應,安全之都所包含各項韌性災防等工程領域,由副市長李四川督導;運動之都與活力之都,由副市長林奕華推動;協助打造「未來之都」的市政規畫責任,則由張溫德協助負責。北市府說明,接任副祕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擔任台北市研考會主委前,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台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和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等。俞振華於研考會主委任內,主掌市政規畫、政策研發與市政績效的管制考核,熟稔整體市政藍圖與業務管考,將於副祕書長職位上,發揮協調與規畫的功能。而研考會原主委一職則由副主委周德威代理。
都市計畫專業助都更 北市第三副市長張溫德接任
台北市政府25日發布新任副市長與新任副秘書長的人事任命,原任市府副秘書長的張溫德將升任副市長,遺缺副秘書長一職則由原研究發展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俞振華轉任,二項人事安排即日起生效。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人者,得設立三位副市長,而北市人口在新冠疫情COVID-19國境封鎖之時,不少戶籍在北市的旅外民眾,因久未歸國遭除籍,加上北市居高不下的房價等因素,使北市人口一度跌破250萬大關,因此維持二位副市長李四川、林奕華一段時間。自2023年疫情趨緩,加上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積極推行生育獎勵加碼、友善生養育政策等,才扭轉人口劣勢,並進一步於當年5月回升至250萬人。如今北市府宣布,即日起由張溫德升任副市長。蔣萬安介紹時表示,張溫德是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在擔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前,歷任內政部參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執行長、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處長、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在雙北甚至中央都有服務經驗。蔣萬安強調,將借重張溫德完整的實務歷練,提升北市都市更新與建築防災安全。市府官員說,接任副秘書長的俞振華,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暨政治學系教授,也在地方台中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擔任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更曾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民主發展與法治中心擔任研究員暨計畫執行秘書,具地方經驗與國際視野。
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議長 內政部:最遲9月16日召集罷免投票會議
針對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該會議長洪允典,內政部今(22)日表示,已於昨日收到9位議員的罷免提案書,將依法檢視提案是否合法,如符合規定,最遲須於9月16日前召集全體議員進行罷免投票。如罷免案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議長;如罷免案被否決,於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46條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9條規定,縣(市)議會議員罷免議長,應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議員簽署,備具正、副本向內政部提出,內政部收案後將於7日內將罷免案送縣(市)議會轉被罷免人答辯,並於25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內政部接著說明,議長罷免案採記名投票,且須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總數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議長罷免案如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如經否決,於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有關金門縣議員提出的議長罷免案,目前金門縣議員總計19人,內政部已於8月21日收到9位議員簽署的提案書,將依上述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另議長罷免投票的選務工作是由金門縣議會辦理,後續也將與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使相關工作合法合規完成。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彭婉如47歲殞落…用命換兩性平權 催生「5重大法案」婦女參政入憲
民進黨前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於1996年遭殺害,得年47歲,引發社會強烈震撼,婦女人身安全也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案發後,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她生前致力推動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進而使婦女參政權利納入憲法保障。另一方面,彭婉如也用生命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大法案。前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在1996年12月3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400巷50號旁空地。(圖/報系資料照)彭婉如遇害後,她生前力推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在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火速通過。全國婦女連線亦發起「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共號召2萬人走上街頭,高喊「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全」等口號。在社會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管理計程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1996年12月21日「女權火、照夜路」夜間遊行活動,在台北街頭展開,彭婉如的丈夫洪萬生點燃火把,為彭婉如追思活動揭開序幕。(圖/報系資料照)199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樓成立「婦女保護中心」,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不僅如此,彭婉如的死也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政策綱領》、《性騷擾防治法》等重大法案,讓台灣女性權利獲得更充分保障。政治方面,1999年《地方制度法》明定地方議會的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讓女性參政及當選率得以增加。2005年,立法院通過修憲,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將政黨推薦當選名單中,讓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保障名額的制度納入憲法保障,進一步確保了婦女參政權利。
內政部稱依法處高虹安停職停薪 張啓楷:竹篙湊菜刀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一番判有罪,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並停薪,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29日指出,這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不是市長任內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張啓楷也為高虹安連半薪也遭停叫屈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裡面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張啓楷並指出,《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張啓楷強調,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她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內政部:增進公共利益合比例原則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經臺灣台北地方法院26日判處有期徒刑,內政部於同日停止其市長職務並停薪,民眾黨立委批評此舉違憲。內政部29日表示,《憲法》第23條規定,其所列舉之自由權利,如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得以法律限制之,因此依《地方制度法》停職甚至解職,並未牴觸《憲法》比例原則。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遭判刑停職,原本得領一半薪俸,內政部火速宣布,除停職外並停薪。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對此表示,被停職是「竹篙湊菜刀」,高並非於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被停職是「竹篙湊菜刀」,內政部停止其職務已明顯違憲。內政部長劉世芳29日受訪時表示,內政部是依據《憲法》、《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的規範做處置。內政部指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是地方整體施政與發展的重要推手,如涉案仍能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地方制度法》定有停職甚至解職規定,此是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亦無違背。內政部說明,《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在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等要件時,自得以法律為適當之限制,不管是《憲法》第15條還是第23條,服公職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也就是牽涉到很明顯的公共利益的時候,應按照比例原則予以規範。又《地方制度法》第78條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規定之目的,是考量涉案的民選地方行政首長雖判決尚未確定,但已影響國家及人民對其之信任,若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的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以法律明定應暫時停止其職務。內政部表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考量高虹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且尚無因停職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之顧慮,因此,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決定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規定。至於慷國家之慨捐作公益,也不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維持基本生活之要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民團罷免高虹安一階連署破千份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2020年底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26日遭台北地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而民間團體針對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第一階段收件目前已達1005份。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未來倘若二審無罪則復職,三審有罪定讞,內政部應解除其職務,倘任期未過半,3個月內完成補選;若所剩任期不足2年,則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如今深受官司纏身的高虹安不僅將可能面對牢獄之災,擺在眼前的,還有民間的罷免浪潮。「罷免高虹安:風城安心上路」團體先前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發起罷免連署收件行動。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第1階段罷免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以2022年新竹市長選舉的選舉人數35萬758人為例,罷免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第1階段提議連署需至少達到3千507份方可達到門檻。罷免團體表示,風城的正義之風,已再次吹起。陽光,已再臨這竹塹城的大地。他們腳步不會停下,直到高虹安市長再也不頂著「市長」的頭銜為止,呼籲市民關注罷免連署的行動。
高虹安遭停職 代理市長邱臣遠首發聲:全力以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26日對貪污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對此,邱臣遠表示,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他與市府團隊都會全力以赴,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邱臣遠表示,他全力支持高虹安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也期盼司法應該為人民帶來公平正義,而非害怕和恐懼。邱臣遠說,因為《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需暫時停權,並由他來代理,但高虹安及他向大家承諾,市政推動絕不會有任何延宕或停擺,高虹安在競選市長期間所提出的政見,以及在任期內積極推動且已有成效的各項政策,他與市府團隊都會持續精進落實,全力以赴,達成目標,一起完成高虹安對於市民朋友的承諾。
高虹安任期剩2年多 「這些條件」才須補選新竹市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台北地院26日對貪污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也立即宣告將高虹安停職,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若高虹安涉貪污罪遭判刑確定,將遭解除職務,但因其市長任期僅剩2年半,若在今年底前未三審定讞遭解職,則不須補選,由中央政府指派代理市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涉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內政部停止其職務,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地方制度法》也規定,縣市長因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內政部解除其職務,應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剩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高虹安的任期剩下2年半,若是解職後任期不到2年,將由中央指派代理人選,也就是說,若法院未在今年底前判決確定,就不可能需要補選。按法令來說,以市長職位而言,所剩任期超過2年者,若被三審定讞遭解職、或被罷免通過、或主動請辭,只要滿足這三個條件其一,就要進行補選。前苗栗縣長徐耀昌在頭份鎮長任內,涉嫌賣棄土證明圖利廠商遭到起訴,涉貪案件歷經20餘年尚未定讞;法界普遍認為,高虹安所涉貪污案不可能在6個月內三審定讞,因此沒有補選問題。政界人士也指出,高虹安一審有罪,極可能被發動罷免,但同樣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不過,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26日呼籲高虹安應主動辭職,若高虹安在任期剩下超過2年前辭去職務,則將需要補選新竹市長。目前除了時代力量外,民眾黨也傳出,若需補選,將派出立委黃國昌出戰。
高虹安涉貪被判刑宣布退黨 爆料者林耕仁見判決發聲:天道輪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而台北地院也於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其7年4月有期徒刑。對此,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據了解,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每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總計詐得46萬30元(浮報的助理費、加班費上限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及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不法金額達46萬330元),且高虹安還將部分款項用於個人消費,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髮用品、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及餐費等,檢方認為,這些行為損害了立法院對補助立法委員聘用助理所編列預算管理的正確性。經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副市長邱臣遠將代理其職務。對此,高虹安表示,法官今天的判決與過去多年來助理費案的主流見解有很大差異,這是前所未見的,她表示將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並敬告那些試圖利用政治手段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她強調,市府團隊將依循穩健步伐繼續前進,絕不允許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同時高虹安也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感謝各界的關心。當初在競選新竹市長期間,爆料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前議員林耕仁也於判決結果出爐後,在臉書發聲,「天道輪迴,舉頭三尺,尊重司法,嚴謹判決」,不到1小時就有千人按讚,許多網友也留言表示支持,「謝謝大仁哥」、「謝謝你的爆料」、「先知的道路是孤獨的」。
內政部:高虹安即日起停職 顏寬恒不適用停職規定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立法委員顏寬恒也在26日經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即日起生效;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需停職。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立法委員顏寬恒涉嫌詐領助理費、竊占國有地、假買賣等案,經一審宣判犯貪污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仍得上訴,尚未確定。內政部表示,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職規定之適用。內政部表示,《公職選罷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於登記參選該公職身分之選舉犯賄選等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權。立法委員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不適用前開停職規定。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有褫奪公權情事,將由內政部依法院判決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
高虹安被判有期徒刑7年4月 內政部宣布:今日起停止市長職務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自今日起生效。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
顏寬恒高虹安涉助理費被重判? 媒體人指貪污最輕就是7年
法院今天分別一審宣判涉助理費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判七年四個月,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也因涉助理費案被判七年十個月。媒體人陳揮文指出,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規定,觸犯貪污行為有罪的最輕之刑就是七年,因此若以兩人一審判決,在貪污罪中還不能算是「重判」。高虹安、顏寬恒今天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不少媒體用兩人「被重判」加以形容,陳揮文今天在網路節目中指出,指高、顏二人涉貪被「重判」者,可能沒有先翻閱法律條文,對貪污治罪條例沒有概念。陳揮文說,顏寬恒及高虹安的起訴書他都詳細閱讀過,他個人認為,檢方對於顏寬恒的起訴書「針對性」相當濃,他懷疑有可能「上面交代檢方要弄」,但也因為檢方咬得很死,顏寬恒雖已經強調要上訴,但「官司不見得好打」,而且案情也相對複雜。至於高虹安的部份,陳揮文說高是被自己的助理咬,案情相較單純,就是「助理費」,但是5月23日的自由時報以「頭版頭」大標題寫著,法院審判長希望「殘害助理」到此為止,外界也因此認為,高虹安要全身而退並不容易。針對陳揮文認為,觀察兩人一審被判刑度而言,應還只能算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基本消費」。另有立委在第一時間得知高、顏兩人一審刑度後也認為,一般人或許認為被判七年的時間很長,但是從貪污罪的角度看,兩人一審被判刑度其實不算重,差別在於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一審有罪市長就會被解職,但顏寬恒不適用地方制度法,繼續上訴期間都仍具有立委身份。
詐領助理費46萬元!高虹安一審判7年4月 依法將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她7年4月,全案可上訴。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檢方指出,高虹安等人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帳戶。檢方提到,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虹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檢方進一步提到,此外,還有高虹安個人使用,如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餐費等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 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月,全案可上訴。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