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 房地合一稅 欠稅 新北市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選罷法修法引發朝野激戰!立法院頻爆衝突爭什麼 3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上會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綠委約在7點現身,國民黨堵住去路在走廊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封鎖立院會議室,以1分鐘通過初審、3分鐘宣布散會。對此,民進黨團發布聲明,稱藍委惡意阻擋民進黨立委開會的行為是國會戒嚴,指控藍營沒收罷免權,將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兩派近期到底在吵什麼?帶您來了解關於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正法案。選罷法修法修什麼?吵什麼?11月20日排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提出。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有「雙低」的缺失: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啟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針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提出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2月16日,第三度審查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為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封鎖會議室、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並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開會,火速宣布初審通過「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禁公布民調時間從十天減為三天」等提案,前後只花三分鐘便散會。國民黨團之所以力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是因為法案有一個月的「冷凍期」,本會期又將延至明(2025)年1月21日,礙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將於明年1月18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就職典禮,故12月16日是選罷法修正草案欲闖關二、三讀,必須送出委員會的關鍵日,如此才來得及在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過後(即明年1月16日),於本會期延會期限內處理完畢。選罷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立場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希望基於票票等值,為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起碼比當初當選時的得票多出一票。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但認為此時仍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就是滅了罷免權。財劃法修法修什麼?財劃法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為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但在野黨版本眾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財劃法修法 藍綠看法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則是「財劃法一定要修」,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討論。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憲訴法修法修什麼?憲訴法主要是由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是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為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為2/3,也就是說,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憲訴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看法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為不管《國會改革法》、《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為,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才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
父過世留房地 兄弟分割繼承免報繳土地增值稅、契稅
桃園一名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並登記為公同共有,不過之後協商各取一處房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分享一則個案,周姓男子多年前和弟弟共同繼承父親過世遺留的2處房地,因未能談妥如何分配,就登記為兄弟公同共有,最近和弟弟終於協商好各自取得1處房地,疑惑是否要報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對此,稅務局解答,分割繼承不動產,不論分割的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土地部分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建物則非屬契稅條例第2條之課稅範圍。稅務局指出,繼承人如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繼承者,亦同。稅務局提醒,民眾分割繼承雖無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但繼承人訂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總額)貼用千分之1的印花稅票或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再持憑向地政機關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史上第3大 地方超徵紅包上看400億
歷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超過預算數情形《財劃法》修正案本周再召集朝野協商,牽動地方財源,格外引發外界關注。惟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前11月給地方政府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已達到3960.76億元,超過原預算數295.57億元。財政部預估,今年的超徵紅包上看400億元,為史上第3大紅包。對中央統籌分配款又超徵,國民黨主席朱立倫7日到彰化、南投參加國民黨黨慶活動時,控民進黨為把財政控制在中央,用暴力阻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呼籲大家一定要支持修《財劃法》,才能讓各地方政府拿回屬於自己的錢。財政部資料顯示,累計前10月稅收達3兆2951億元,超過全年預算數615億元,達成率為101.9%,財政部推估,全年稅收的超徵數可望達4000億元,而中央政府超徵數約2600億元。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主要來源為所得稅、貨物稅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統一發票給獎後40%,及縣市徵起的土地增值稅20%。其中6%列特別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地方重大緊急事件、94%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另依《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規定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按月撥付,並以平均撥付為原則。但財政部會視當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情形,調整最末1月或2月的撥付金額,通常是落在農曆年前,於1月加發,所以又稱為「地方超徵紅包」。資料顯示,累計至前11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已達4211.72億元,超過預算數315.16億元,其中牽動地方超徵紅包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收3960.76億元,超過預算額295.57億元,今年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推估有望超過4000億元,創歷年最大規模,超徵數則估400億元,可望為歷史第3大超徵紅包。對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超徵紅包,財政部有信心在年關前就加發給地方。
房市價量增溫國庫也賺飽!2024房產稅收將挑戰3900億新高
受惠房地產價格與交易量雙雙增溫,統計今年前10月房地產相關稅收已達2729億元,全年有機會挑戰3900億元,將創歷史新高。其中房屋稅收與房地合一稅收也雙雙來到頂峰,反應價格大幅上漲與新成屋數量多,尤其新成屋的房屋稅因為標準單價拉高後,稅收一路成長。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地產的持有稅在房屋標準單價拉高後,持有新房屋的屋主房屋稅負擔明顯增加,未來若沒有設籍的屋主,例如因為學區等需求戶籍遷出,導致房屋沒有人設籍,房屋稅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再加上近年交屋潮帶動,房屋稅稅收還會增加,房屋稅屬於地方稅,稅收增加也有利於地方發展。根據財政部113年10月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今年房屋稅稅收已達922億元,首度突破900億元,房地合一稅收前10個月857億元,已經寫下歷史新高,契稅前10個月稅收159億元,土地增值稅前10個月749億元,地價稅則是仍在課徵階段,過去兩年地價稅稅收都在940億元,今年應不會有太大變動,推估這些房地產的交易稅與持有稅收今年可望挑戰3900億元。曾敬德表示,持有稅因為房屋標準單價拉高,再加上新成屋不斷落成,預料未來稅收也會達每年千億元,民眾購買新成屋持有成本的負擔增加,至於交易稅則多是因為2016後買進的房地產價格大漲帶動,今年推估房地合一稅收也增加到近千億元,對於國庫也大大進補。也因為稅收增加許多,民眾應多利用合法管道節稅,例如注意戶籍設籍規定,同時房地合一稅也有重購退稅等優惠,建議最好提早詢問專業人士做好規劃,避免被國稅局關注。
4大戶欠稅高達4億 新北市拚追稅成功
新北市稅捐處每年公告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5000萬元的欠稅大戶,今年公告4案,欠稅金額高達3.78億元,營利事業欠稅2案共3.39億元,個人2案欠3895萬元。對此,新北市稅捐處表示,對於所有欠稅對象,每年清查4次,查核金融機構帳戶存款有無突然增加或持有股票、保險等,會窮盡一切方法直到繳稅為止。2024年欠稅大戶共4件,在營利事業方面,新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地價稅達2.68億元、新店育樂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欠娛樂稅與地價稅7063萬元,這2件已是蟬聯多年欠稅大戶;至於個人方面,何姓男子有2548萬元土地增值稅未繳,另外1件較特殊,被繼承人為傅積寬,因繼承人拋棄繼承,遺產管理人將用傅的遺產清償1347萬元地價稅。據悉,傅積寬在戒嚴時期2度被押,而他的妻子修澤蘭赫赫有名,曾擔任陽明山中山樓設計師及修建涵碧樓,獲得台灣建築成就獎,而位於新北市新店的「花園新城」設計亦是出於修澤蘭之手,因此修澤蘭有「台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他們的獨子傅德修曾任職國際知名金融機構高階主管。關於如何追稅,稅捐處說明,每年4次稽查欠稅人銀行帳戶內存款是否有突然增加狀況,或有無股票、保險等動產,盡量清查到底有無動產或不動產,欠稅案件資料則會提供給執行分署,一旦查到有財產可繳稅,立即由執行分署追討。稅捐處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前,欠稅人的房子若拍賣,會優先清償給銀行,但修法後有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欠稅人不能先還債,必須先繳稅。稅捐處補充,地方稅與中央稅不同,無加計滯納利息的規定,雖然欠稅金額不會隨著時間增加,而加計利息,可是若送強制執行,除加徵滯納金外,還須繳納執行費用,影響企業及個人形象。「總之稅務機關會窮盡一切方法,找出欠稅人的財產」,呼籲欠稅人盡速繳納。
別等被課稅才滿頭問號 地主必懂「地價稅、土增稅」指南
不論是持有農地、道路用地、公設保留地(公保地)的大地主還是繼承部分土地的小地主,只要繼續持有或想移轉土地,就免不了為「稅賦」所苦。別因為「懶得處理」就這樣放著好幾年,因為不同用途的土地有著不同的稅務規定,不僅影響到土地的日常負擔,還會在未來的遺產分配、贈與或是轉售時產生顯著的影響。如果不熟悉這些差異,可能在無意中承擔不必要的稅負。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有不同的土增稅和地價稅免徵規範。(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許多民眾覺得「我家的地就是放著而已啊!不用管它」,實際上以什麼樣的方式「被放著」可是影響很大。我們先針對每年11月都要徵收的「地價稅」以及與買賣息息相關的「土增稅」,來看看農地、公設保留地和道路用地在稅務上的差異。踏取國際開發因近期大舉收購新店區十四張B單元區段徵收土地時,意外發現既使市府對該區域內地主數次召開說明會也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尚未能將稅務觀念普及,針對一般民眾比較容易踩的誤區、例外進行分享。我們先就與近期要徵收的「地價稅」來探討:●「農地」:是不需要課徵地價稅的!但如果農地變更為與農業無關的使用,例如:景觀步道、造景假山等,則會在變更後的下一期課徵地價稅。●「道路用地」:想要免徵地價稅?請先符合這兩項條件:➊ 無償提供民眾通行。➋ 不是法定空地。常見的誤區在於:「我的道路用地免費提供給鄰居使用,為什麼還要繳地價稅?」因為地上有建築改良物,或是該道路用地其實屬於建築房屋應該要保留的法定空地,所以並不符合免徵要件,應繳交地價稅。●「公保地」:公保地在保留的期間,若繼續被當作「建築」使用的話,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依舊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其他使用則統一按6‰稅率課徵。唯有「沒有做任何使用且和使用中的土地隔離」、或作為「農業使用」可達免徵。有想要買賣家中土地的朋友們,可得緊盯「土地增值稅」了:●「農地」如果作為農業使用,則買賣與「自然人」是免課徵土增稅,也免徵所得稅。但若是移轉給法人,則仍需課徵土增稅。且要注意的是,坐落在農地上的「農舍」交易財產所得,就可能要計入個人綜所稅課徵。●「道路用地」的土增稅細節可需要多加注意。先討論免徵的情況:➊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屬都市計劃法指定的公保地。如:公共設施用地別為道路用地,徵收前移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在申報時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➋不屬於都市土地範圍內,但已開闢完成,或一計劃核定作為公共設施道路使用,並且使用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但上述2項都記得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相關的證明書,才能申請免徵土增稅。容易發生的爭議像是:1. 都市土地住宅區的道路用地「提供公共通行的道路用地,但是屬於都市土地住宅區,或是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但不是被徵府徵收/協議價購移轉者,將因為其不屬於政府徵收、可徵收、或依法得徵收的道路用地」所以一樣需要徵收土增稅。2. 非都市土地精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和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則仍需繳納土增稅。●「公保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可免徵土增稅,另「原則上」被徵收時免徵土地增值稅。為什麼特別強調原則上呢?因為如果是以「市地重劃」的方式取得的話,仍需課徵土徵稅;而「區段徵收」的方式則免徵。土地相關的稅收要減徵、免徵都需依照法令規定,各有不同的提前申請限制。土地持有者們都應該了解不同土地類型,在不同情況下的稅賦差異和對應策略,可以讓你在合法範圍內減輕稅務壓力,也避免在交易或移轉過程中承受額外負擔。趕快檢查你的土地使用情況,看看是否符合減免條件,或尋求同踏取國際的專業建議,將土地的價值發揮到最大!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超佛!台中女賣土地要繳120萬增值稅 稅務員1暖舉幫省百萬稅額
台中市一位林小姐出售土地時按一般用地稅率申報土地增值稅,因持有期間長達40年,按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該土地漲價總數額已超過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2倍以上,因此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累進課稅,即使有長期減徵的優惠,稅額仍高達120萬。台中市地稅局透露,林小姐知道後擔心到夜不能寐,於是求助地方稅務局,了解是否還有其他減免土地增值稅之適用情形。經稅務人員查核後,發現該筆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函文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復屬依法得徵收之土地,因此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林小姐得知可省下大筆稅額後,不斷感謝稅務局的暖心之舉。地稅局貼心提醒民眾,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之土地,即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其都市計畫書規定將來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者,其移轉均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台中市地稅局表示,如果民眾有任何稅務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兒子受贈1500萬房產後「態度大變」讓他想撤回 國稅局揭1情況才有可能
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不少人都會事先處理好遺囑和房產等事,像事先將名下房地產贈與孩子,然而台北一名長者將1500萬的房產送給兒子,對方卻在受贈後態度大變,不時出言不遜、言語侮辱,這也讓長者忍無可忍,希望能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對此,國稅局也回應了。據了解,該名長者向承辦人訴苦,表示自己於112年時,將名下價值1500萬的台北市房產贈與兒子,並繳納了贈與稅125.6萬元,將房地辦理移轉登記至對方名下。但兒子在取得受贈房地後,一改受贈前對自己孝順恭敬有禮的態度,經常出言頂撞,還惡言侮辱,使長者感到身心受創,後悔將房地贈與給對方,因此想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然而房地產已經辦理移轉登記在受贈人名下,因此該名長者除向法院提起告訴,經法院判決確定取得法定撤銷權外,並無法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也呼籲,納稅義務人贈與他人財物前應三思,以免產權移轉登記後無法撤銷贈與,影響自身權益。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後,在贈與財產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贈與人得撤銷贈與及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但財產已辦理移轉後,除有法定撤銷原因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納稅義務人不可以任意撤回。國稅局指出,在贈與財產產權未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前,納稅義務人得備齊贈與稅案件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如贈與不動產案件須檢附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文件等),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申報,如有已繳納贈與稅者,得辦理退稅。國稅局說明,贈與財產倘已移轉至受贈人名下,僅限於贈與人有法定撤銷權,例如民法所規定贈與人意思表示錯誤、被詐欺或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附負擔之贈與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或對贈與人不履行扶養義務等,撤銷權之事實經法院調查判決確定,據以回復所有權者,始可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並退回已繳納稅款。
與建商「協議合建」不可不知6種稅賦 「這2項補貼」不是多就好
在整合都更協議合建時,偶爾會聽到住戶説:「你們就是收了錢,一定都只會說都更的好處、建商的好話啊!」其實不然,都更對於居住安全及都市發展來說是利大於弊。都更流程繁瑣,幫住戶權益把關、評估都更前後優缺點、曉以利害,是都更整合者的重大責任。然而其中6種稅賦,你不可不知!像是大家常以為「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越多越好,實則這筆費用會列入個人收入計算在綜所稅中,不得不慎!「都更住戶要付錢嗎?」雖然建商已負擔了大部分的營建、人事成本、行政作業成本等,不過居民們仍需負擔如房屋拆遷後的部分租屋費用、產權移轉時產生的稅賦、與實施者間的房地互易營業稅、新大樓的管理費及較高的房屋稅等。了解這些費用方能預先做足準備,也才不會覺得被巧言令色的欺瞞。都更所產生的稅賦會依照都更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本文先聚焦在與建商「協議合建」的部分,「權利變換」未來會再與大家探討。而和都更相關的稅賦種類共有6種: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個人綜所稅。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都更的稅賦優惠。(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一) 地價稅與房屋稅:每年要繳的地價稅,通常在都更後因土地持有面積減少而下降;不過房屋稅則會隨著都更後的價值大幅提升而上漲。對於許多久居老宅的住戶而言,恐因突然暴增的稅單感到壓力。當然政府也理解民眾的擔憂,因此都更期間(不含整建維護案)的地價稅將依照土地使用狀況酌減稅賦,且更新後的新屋,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減半徵收2年(管屋不管人)。若繼續持有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最長可延長10年(管人不管屋)。(二) 土地增值稅:當產權進行移轉的時候,政府針對土地價值上升徵收的稅收,往往也是負擔最沈重的一項稅賦。當都更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倘若久居當地的里民們,其土地增值稅可能會非常可觀,甚至可達百萬。舉例:陳奶奶在新北市某地段持有40年時間的舊公寓,土地面積約35坪,持分比為1/4,其若以一般不動產買賣而論,陳奶奶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恐高達近200萬元。看完先別焦慮!因為政府為了推動都更,也祭出了各項優惠稅率,例如:協議合建時土增稅享有「減徵 40%」的優惠。且還有「一生一屋」、「一生一次」方案可進行使用。而該怎麼估算土增稅要繳多少呢?可前往《財政部入口網》試算後再進行減免的優惠計算,亦可洽詢踏取免費進行初步了解及尋求更多節省稅賦的評估建議。(三) 契稅:因交易而產生的契稅相較於所有稅賦而言,可以說是最沒負擔的一次性稅率,且都更中採協議合建方式進行,尚有減徵 40% 的優惠。(四) 營業稅:您可能會有點疑惑,「又不是開店做生意,為什麼要繳營業稅?」採用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國稅局視其為「地主賣地來買屋」,因此算是一種房地互易的交易行為。舉例:吳伯伯合計分屋的價值為3,000萬元,其中房、地的價值比例各佔一半(50%),分別為1,500萬元。而土地不需要課徵營業稅,只有房屋需要。因此這1,500萬的房屋價值款需要繳納營業稅。估算營業稅要繳納費用為 1500萬 - (1500萬 / 1.05(回除5%稅率)) ≈ 72萬。(五) 個人綜所稅:讀者至此一定好奇,怎麼都更與綜所稅有關係?這就是包裹在美麗糖衣後,需要所有權人仔細去了解的負擔,大多採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實施者會提供所謂的「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其2項補助千萬別認為越多越好(尤其是在採權利變換的案子),在國稅局的角度會視其為所有權人的個人收入。倘若年度報稅收入不高倒是不用擔心,如果是高收入族群如科技業、業務、律師、醫師、會計師等等,那麼這筆款項將會被苛扣相當成分的綜所稅,於不動產移轉前務必諮詢相關專業進行稅務規劃。此外,因都更後的新大樓往往需較高的管理費,舉凡物業管理人員費用、電梯及公設費用等都涵蓋在其中。因物價、人力成本上升,根據主計處統計,近5年的住宅管理費指數從 108 年的 98.18 上升到 113 年的 102.35 ,雙北一般新社區的管理費更是來到每坪約150元左右。因此在計劃都更後的新生活同時,也應將管理費納入支出考量。總結來說,縱使我們(如踏取相同性質的都更整合公司)致力於推動都市更新、整合社區意見,然向居民闡明利害亦是也是至關重要的。儘管都更的優點不言而喻,參與都更的住戶們仍應清楚了解並準備好相關費用。雖然政府提供了多項稅賦減免優惠,但提前做好財務規劃仍是上上策。充分了解資訊才能在參與都更過程中做出明智的決策,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享受全新的居住環境所帶來的諸多好處。
廟產好誘人2/土增稅絆廟產正名 繼承破限制登記效力專家斥白搭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廟產正名暫法)將於1個月後廢止,全台卻只有不到1成廟宇到各地民政局登記。民進黨立委張宏陸直言,適用的宗教團體大多買賣不動產年代已久,當時多是口頭承諾、現金購買,如今要廟方舉證買賣金流,除非當時有簽署書面契約,不然若出名者翻臉不認「幾乎拿他沒法」。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表示,不少宗教團體檢附資料複雜、舉證困難,平添廟產「正名」負擔。(圖/翻攝自張宏陸臉書)廟產紛爭一直是各地多年陳痾,過去因信仰等因素,儘管廟方出資買的不動產,沒法登記在廟方名下,但只要鄉里間談好,通常由部份廟委掛名、自願承擔相關稅賦,倒也相安無事。然而,土地價值愈發飆漲,加上早期出名人逐一過世,繼承人有的不見蹤影、少數翻臉不認欲霸佔不動產,多數願意歸還廟產的繼承人則不免抱怨遺產稅、地價稅等沉重稅賦,處理起來所費不貲也相當燒腦,讓不少寺廟對這波暫行條例登記遂行率轉趨觀望,直呼「看得到吃不到」。 對此,地政士蔡岳臻說明,由於各地寺廟主事者大多上了年紀,對於此類借名登記問題,超過9成根本不知從何下手,地方政府也大多當成日常公文「轉發後就存參」,卻不知當便門一關,信眾集資的廟產恐將落入私人口袋,即使上法院,依照往例廟方拿回廟產的機率趨近於零。 蔡岳臻解釋,當年《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地所有權取得以能「自耕者」(農民)為限。早期不少寺廟有意善用香油錢擴大規模,都先從周遭農地開始買起,而不少宮廟管理委員具有農民身分,自然就出名成為廟方借名登記的首選,其中少部分公設完善區須納的地價稅賦,也大多由委員自行承擔;自從《農業發展條例》修改後,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但法人則有諸多限制,更何況全台粗估至少400間廟宇根本沒有廟宇登記證,連法人都稱不上,因此即使內政部開廟產正名暫法便門、宮廟好不容易把出名者都找了回來,也只能在地籍謄本上註記「預告登記」(民間的限制登記),無法登記回寺廟所有,因為農業部不放寬持有限制,內政部淪為自嗨、白搭。 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律師表示,即使內政部拋出「預告登記」(涵蓋於「限制登記」)為借名的廟產尋求解除目前窘境,仍有極大風險與適法性問題,因為只要廟產出名人自己涉入侵權賠償等官司中,如名下無其他財產,法院並不會管這些註記,「私人廟產」一樣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屆時信眾涓滴攢成的香油錢廟產,淪為莫名的強制執行標的,信眾只能徒呼負負。 第二,雖然內政部透過廟產正名暫法規定,即使出名人死亡,該廟產「預告登記」註記也不因繼承而塗銷。然而一般委任契約本來就不繼承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說只要一開始的出名人過世當下,借名登記的桎梏即刻鬆綁,就算地籍謄本文字還在,但若上法院,「廟方根本贏不了」。 梁繼澤建議,各大小廟宇不妨趁出名者還在世的機會,審視出資財產清冊,若是廟產在「一般農業用地」者,趕快申請變更為宗教事業用地;若是廟產在「特定農業用地」者,因《國土計畫法》封印農地農用的緊箍咒也上路在即,廟方要不就與出名者簽訂嚴格爭議處理契約,要不乾脆把農地賣了吧,讓廟資另覓合適地目或其他投資標的,才有望一勞永逸。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庫)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若此波廟產登記暫法要處理改名登記問題,土地增值稅恐怕很難省,畢竟不少廟方購入農地後,鋪了水泥當停車或辦活動用途,若要回歸農用風貌規避土增稅查緝,施工又是一筆錢,改登記背後的隱藏成本之大,難怪9成宮廟望之卻步。建議內政部放寬一定期限內,符合條件的廟產正名一律免納土增稅,才能激出更多宮廟響應廟產正名。 內政部宗教政策司副司長羅素娟強調,其實自2023年開始,已逐步放寬申請要件,不一定要提出直接契約書、公證書或認證書等證明文件,只要至少提交經廟方管委會認證的切結書就可辦理;若連切結書都拿不出來者,也僅需敘明難以辦理認證理由,經地方民政主管機關認可,即可赴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人轉移或借名預告登記,各界務必把握6月11日關閉便門前辦理。
財經新內閣/綠營看陳金德:「很好的救火隊」、「做事比做人強」
準閣揆卓榮泰在4月16日公佈第三波閣員名單,包括經濟部長郭智輝、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據本刊調查,民間企業對這波名單算是「褒多於貶」,多認為屬於形象清新的專業人士,唯獨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並非來自業界。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並主掌政府採購法、技師法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攤開自1995年首任主委陳豫以來13位工程會主委的背景,都是在土木工程、交通建設、都市規劃等方面浸營多年的官員或專家。若單獨只比較學經歷,陳金德自然比不上,他的優勢在於民代及地方政府的豐富歷練。的確,陳金德歷任國大代表、立委後,被陳菊延攬入高雄市府擔任環保局長、副市長,之後又擔任中油董事長,在被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派去代理宜蘭縣長。某位南部出身的新系立委表示,「他歷任過直轄市副市長,又當過地方政府主官,對於地方公共建設相當了解。」而曾經與陳金德同在高雄市政府共事過的高雄前某局處長,則認為陳金德是「很好的救火隊!」是個會做事但不太會做官的人,「他不太圓滑,跟議員關係也沒有很好。」陳金德地方政府歷練豐富,也曾擔任中油公司董事長。(圖/中油提供)陳金德在民進黨內最大的「功績」,就是曾對宜蘭縣長林姿妙及縣政府涉及的「機六用地」土地弊案,多次重火力爆料,包括「機六用地」周邊多塊農地未被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左手換右手」形式推高地價等多項問題。只是2022年的選舉林姿妙仍然當選連任,「機六用地」土地弊案目前也仍在審理中。其實陳金德能進入內閣,最大的優勢就是來自準總統賴清德的「信任」。眾所周知,賴清德之前雖屬新潮流系,卻自成一格,身邊親近的戰友並不多。賴擔任行政院長時,提拔當時剛從中油董事長下台、同屬新潮流的陳金德去代理宜蘭縣長,陳金德在日後也「湧泉以報」,在2023年擔任賴清德競選辦公室副總幹事,同時出任「信賴台灣之友會」秘書長兼總聯絡人。「信賴台灣之友會」是賴清德參選2024年總統最重要的輔選基地,在全球有九十餘個賴清德海外後援會。據美國加州、加拿大溫哥華的海外信賴之友會的主要幹部表示,選戰期間所有海外後員會的連絡、串連事宜,很多都是經由陳金德之手。民進黨執政八年,賴政府繼要給人耳目一新的觀感,又要能不出錯,「信任」便是最基本的用人條件。至於「做事比做人強」的陳金德,可能真正要加強與黨內同志之間的關係。
五月報稅季有「撇步」 買賣屋、賠售都還能抵稅
時序將進入4月,意味著即將進入報稅季。對於屋主而言,其實不論是買賣或持有房產,都有合法節稅管道,讓荷包不至於大失血。消費者若是近期購屋,面對5月報稅季來臨,不少人是「一個頭兩個大」,但事實上購屋節稅有妙招,一是「重購退稅」,也就是納稅人出售自用住宅後,在2年後又另購價格更高的自用住宅,依照兩屋價差,可有條件退還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2016年以後取得者)或是綜合所得稅(舊制)。對於賣屋者而言,「房地合一稅2.0」可謂一大噩夢之一。不過,該稅是於2016年正式上路,且併不溯及既往。因此,屋主若是交易2016年前取得的房屋、土地,並不適用於該法,且是在售屋後的1年後的5月份,與個人所得稅一起申報。此外,屋主出售房產只要能檢附適當證明,也能達到節稅功用,例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都可列入「取得成本」,另外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等都可列入「移轉費用」。至於賠售的屋主也不需太灰心,若是交易不屬於短期交易的房產,則財產交易損失可列報為財產交易所得的扣除額。因此,賠售的賣方透過適當的管道,還是能為自己荷包止血。雖說「中華民國萬萬稅」使一般受薪階級心煩,但民眾換屋或持有房產,是為了自住用途,沒有投機因素,只要檢附正確文件,仍有機會透過正常管道,達成節稅的妙效。
大同131多億售出芙蓉大樓「買家是他們」 獲利72億元終於可配發股利
大同 (2371)今天(26日)晚上舉行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宣布芙蓉大樓案已與8家建商、開發公司完成簽約,以131.25 億元出售,預計處分利益 72.63 億元,大同有望補足百億累虧。大同指出,該案預計年底才會完成交易並認列,對於「配發股利」部分,目前尚無法確定股利政策,但「有信心」發放股利給 18 萬名股東。這也將是23年來首度配發股利。大同發言人丁爾昆表示,該筆土地面積約 860.0317坪,建物面積則為 6400.99 坪,於今日與 8 家交易對象完成簽約,包括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鋐富開發、濟盟建設,以及台灣樂菲公司。 尚志資產開發於3月11日公告董事會通過活化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431、431-1地號土地及2273建號等11筆土地及建物,建物門牌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今日董事會公告,該案經第一太平洋戴維斯不動產及中華不動產專業估價,在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正常價格分別為63.05億元與60.53億元,前述整宗土地若採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利用之特定價格則分別為102.62億元與93.25億元,此次實際交易金額為131.25億元,遠高於估價。
1月全國稅收年增26.3% 證交稅連9紅暴增1.8倍創3年新高
財政部16日公布最新稅收統計,1月全國稅收2233億元,年增26.3%、達466億元,以營業稅增加132億元、證交稅增加122億元、關稅增加40億元等成長顯著有關;其中,證交稅連9紅,1月實徵191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增1.8倍,創110年2月以來新高。台股喜迎金龍年,雖然16日多頭攻勢暫歇、小跌37點、收在1萬8607點,但是本周短短2個交易日,指數大漲511點,三大法人加碼逾680億元,自2024年以來,台股累計上漲約4%,熱絡的股市交易氣氛,讓直接相關的證交稅1月暴增1.8倍。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劉訓蓉分析,1月上市櫃股票平均每日成交值為3483億元,比去年同期的2271億元年增逾5成,推升證交稅稅收,主要受惠AI議題延燒,市場也預期美國聯準會升息循環接近尾聲等因素,帶動股市交易熱絡。另外,今年農曆春節落在2月,與去年落在1月的時間點不同,導致交易日數較去年增加9日,讓證交稅實徵淨額攀升至191億元。近日台股單日的成交值連續站上4000億元大關,是否會推升2月證交稅的徵收金額?劉訓蓉指出,從數據上來看,2月股市日均成交值為4476億元,但股市瞬息萬變,而且指數上下震盪也大,後續仍需觀察變化才能夠確定。財政部統計指出,1月稅收以營業稅收最多,實徵淨額1014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132億元,年增14.9%,主要原因為升息致金融業營業稅增加、國內需求穩定、適用外銷零稅率營業人申請退稅減少,加以礦產品、電腦及其附屬單元等進口稅額增加。官員同時指出,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8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1億元、年增61.5%,創近20個月新高;遺產稅實徵淨額為42億元,為去年同期增加1.2倍,其中,主因是富人遺產貢獻,1月5000萬以上計有15件、年增6件,1億以上有7件、年增3件。
永慶房屋送你去巴黎!委託售屋月月抽雙人來回機票
永慶房屋送豪禮囉!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只要於永慶房屋直營門市簽立雙北直營區的售屋契約,且委託期間達90天以上,即可參加抽獎!獎項包含台北-巴黎雙人來回機票及SOGO禮券,活動期間每月1抽,共計抽3次,抽獎資格可累加,越早委託抽獎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大!除了抽獎活動外,永慶房屋更優化「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幫助屋主輕鬆掌握住宅參考售價、稅費成本、和售屋流程。消費者只要輸入永慶房屋雙北直營地區的房屋地址,透過大數據與AI技術,能迅速估算出房屋參考售價,掌握自身房屋行情。此外,「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還加入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等售屋相關稅費的說明與計算,並附上詳細的說明影片,幫助屋主掌握售屋成本。網站也說明完整的售屋流程,從行情分析、屋況整理、價格斡旋,一路到簽約用印、完稅過戶、售後服務等服務內容皆做完整說明,一條龍的售屋服務,讓委託永慶房屋售屋更為踏實、安心。「售屋房價即時算」網站也詳列永慶房屋售屋流程和服務內容,幫助屋主掌握售屋過程的每項細節。 (圖/永慶房產集團提供)永慶房屋業管部協理陳賜傑分析,展望2024,房市應呈現「量穩價緩漲」的趨勢,不僅適合有自住、長期置產的族群進場,也適合屋主趁著買氣復甦時出售房屋。有意售屋的屋主可以把握永慶房屋「委託售屋月月抽巴黎雙人機票活動」,若是簽立專任委託,抽獎機會更加倍!而除了屋主之外,民眾推薦親友至永慶房屋諮詢售屋事宜並成功委託售屋,推薦人也可以參與禮券抽獎,最高可抽中萬元SOGO禮券!「委託售屋月月抽巴黎雙人機票活動」詳情可至網站查詢。永慶房屋「售屋房價即時算」服務網站:https://sell.yungching.com.tw/myplace。
買不起!北市2024年土地現值再漲0.29% 101大樓第11度登上全市地王
台北市「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完成,其中每年公告作為課徵土地增值稅基礎的公告土地現值較2023年上漲0.29%;每2年公告1次作為課徵地價稅基礎的公告地價則較2022年上漲4.02%;台北101大樓以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200.1萬元,換算每坪約661.5萬元,第11度蟬連全市地王。根據地政局統計,2024年地價作業調查期間(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全市不動產買賣登記案量2萬5186件,較前一年同期2萬9672件減少4486件,減幅15.12%,主要受經濟景氣成長趨緩及利率調升影響,交易量創近6年新低;不動產交易價格部分,調查期間台北市住宅價格指數上漲1.05%,實價登錄交易價格平均漲幅約2.15%。整體而言,不動產市場呈現「量縮價穩」格局。2024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考量最近1年地價動態及整體經濟狀況後,評定全市平均調幅為0.29%;台北市4869個地價區段,評議結果2863個地價區段(58.8%)上漲,1102個地價區段(22.6%)持平,904個地價區段(18.6%)下跌。各行政區評議結果,僅士林區下跌,其他11行政區均上漲,其中漲幅最大的信義區,平均調幅1.02%;居次為具交通樞紐地位的中正區,平均調幅0.53%;唯一下跌的士林區,近1期住宅價格指數年變動率下跌0.87%,加以使用受限之保護區土地比例較高,平均調幅-0.57%。至於2024年公告地價調整,經地價評議委員會綜合考量社會經濟狀況、地方財政需要及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同時參考實價登錄等資訊,反應近2年(2021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評定全市平均調幅為4.02%;台北市4869個地價區段,有4625個地價區段(約95%)上漲,185個地價區段(約3.8%)持平,59個地價區段(約1.2%)下跌。各行政區公告地價評議結果,全市12行政區均上漲。累計近2年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幅度,以信義區、南港區漲幅相對較大,平均調幅分別為4.98%及4.93%;士林區漲幅最小,平均調幅為2.52%。眾所矚目的地王部分,由「台北101大樓」穩居寶座,因具全台指標地位,加上商辦市場需求殷切,帶動地價穩定成長,2024年公告土地現值以每平方公尺200.1萬元,換算每坪約661.5萬元,連續11年蟬連地王;居次的「國泰置地廣場」近1年商辦租金屢創高價,以每平方公尺192萬元,換算每坪約634.7萬元,首次登上地后;「新光摩天大樓」則以每平方公尺190.4萬元,換算每坪約629.4萬元,位居全市第三高價。地政局長陳信良表示,近2年經濟成長率及國民所得年增率雖略有下滑,但房價仍呈現上漲,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認為公告地價調整除反應近2年地價動態外,亦應審慎考量民眾地價稅負擔。經稅捐稽徵處預估,公告地價調整後,2024年地價稅負擔,占總戶數56%的自用住宅戶,平均每戶約增加2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