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墩部落
」傳統領域遭奪1/核准泰安蓋溫泉旅館 部落控縣府過程違法
苗栗縣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核准泰安鄉錦水村新建兩座溫泉旅館,當地「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違法,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鄰近的圓墩部落,而是找了其他兩個落部背書,其中一個部落更遠在超過2公里之外。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核准過程有重大瑕疪、更疑似涉及偽造部落會議結論,部落已向法院提告縣府,同時監察院也接受陳情立案調查。苗栗縣泰安鄉是國內知名的溫泉勝地,錦水村附近就有10間溫泉旅館,苗栗縣政府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一年,分別於2022年3月、8月審核通過當地兩處濱臨汶水溪的溫泉旅館開發案,並聲稱已依法咨商附近的「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這兩個關係部落。但附近的另一個圓墩部落居民赫然發現,自己的傳統領域將被拿來蓋溫泉旅館,卻未被告知,擔心未來無法使用汶水溪河床進行祭儀,水權更將受影響,但向縣府反映並提起訴願卻不被受理,於是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首度召開準備庭。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苗栗縣府核准建商開發案,卻未依法咨商圓墩部落,還把部落傳統領域內的水源區出租給漢人。(圖/甯其遠攝)盧光明解釋說,汶水當地是泰雅族「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屬於泰雅族中汶水語系(Matu’uwal)的汶水人聚落,泰雅族依地域不同,主要分成幾個方言語群,而「砂埔鹿部落」雖然門牌上也標為「圓墩部落」,但事實上「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的居民主要是賽考利克族群,原本居住在新竹五峰鄉,後來因家鄉受風災無法居住,才搬遷到當地,與本地的汶水語族群不同。盧光明說,縣府審核這兩個溫泉旅館開發案,表示曾在2017年與2019年分別咨商「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經過同意才公布核可,但兩個部落是從外移入,就算這兩個部落是《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規定的關係部落,也不應跳過距離更近的「圓墩部落」,而且也不見這兩個部落會議同意開發案的相關紀綠。「沒開部落會議,請問是誰同意建商開發的?是不是讓人懷疑是造假?」盧光明質疑說。一位圓墩部落青年強調,縣府聲稱有兩個原民部落贊成開發案,但現在圓墩部落表示有異議,並不代表部落與部落間的意見不合,圓墩部落的訴求是政府與開發商應該尊重當地居民的自主權,至少先詢問關係部落的意見,而不是把圓墩部落摒除在外。他說,部落有請學者幫忙,歷時兩年進行傳統領域的劃設作業,證明開發案位在圓墩部落的領域內,應該徵詢居民的意見。苗栗縣政府在2022年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畔的五星級溫泉旅館,時任縣長徐耀昌(左5)與時任鄉長劉美蘭(左4)該年10月前往主持動工典禮。(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傳統領域的劃設,另一件事更讓盧光明懷疑,開發案背後有一連串的精心計畫。他說,日前接獲原民會通知,詢問「圓墩部落」今年是否要提出「部落範圍土地劃設」,他才驚覺,鄉公所並沒有通知他要提出相關申請,經他進一步深入了解,發現圓墩部落2017年在劃設中放棄了汶水溪以北的傳統領域,而他檢視相關的部落會議會議紀錄,發現只有19人簽名出席,而其中只有8個人的名字是部落的居民。圓墩部落向法扶基金會求助,委任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馮鈺書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苗栗縣府的開發許可。馮鈺書指出,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開發廠商應擬定開發範圍、開發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後,向地方政府提出開發申請,初步認定須取得哪些部落的同意後,公告關係部落名單30天,徵求附近部落是否有意加入或退出關係部落名單,最後才定案,請關係部落召開部落會議,參酌開發廠商提出的說明,決定是否同意開發。「這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馮鈺書指出,圓墩部落遇上的這兩個開發案,卻是先找好特定部落同意之後,事後才持開發計畫、環境評估向縣府提出申請,也沒有經過公告關係部落的程序,程序明顯有瑕疪。他說,原住民族人通常不會了解咨商同意開發案的程序,而地方政府也不可能自曝核准開發許可中的瑕疪,可能還有更多的類似案件尚未曝光。盧光明說,2017年他已經從軍隊中校退役,並選上泰安鄉鄉民代表,這麼重大的部落會議竟未通知選區民代,並不合理,而詢問部落林姓頭目,對方表示絕未同意放棄傳統領域,而部落近200位居民竟只有8人簽到,疑似有外人假冒身分出席,卻被當成是正式的部落會議決議,懷疑在政府的部落範圍土地劃設過程中有違法情事,因此在今年7月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日前也接獲通知,監察委員將於12月2日前往部落調查。
傳統領域遭奪2/圓墩部落控獵場遭奪 接著還得擔心缺水之苦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居民控訴,苗栗縣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未依法取得原民部落同意,就核准在部落的傳統領域內興建兩座大型溫泉旅館,他們除了擔心當地生態遭到破壞,也憂慮未來水權被搶奪。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指出,附近的冬瓜山與橫龍山過去是泰雅族汶水人的傳統獵場,但被政府劃歸國有,再轉租給漢人,他們要取用山泉水飲用,還必須請求承租土地的人同意,而今年竟遭對方拒絕,他擔心未來蓋了旅館,已飽受缺水之苦的族人將無水可用。苗栗縣府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旁的兩處溫泉旅館及遊憩設施區的開發案,預計將興建二座各300間房的大飯店,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他們,今年3月、4月已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兩項核准案。泰安鄉錦水村兩處新溫泉旅館開發案位於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但苗栗縣府卻未依法咨商部落意見就逕行核准。(圖/甯其遠攝)一位部落青年指出,圓墩部落的傳統祈雨儀式及祭儀,一向都在汶水溪畔舉行,如果部落裡有人不幸去世,葬禮結束後,他們會依照傳統在第二天一早到河岸上焚燒往生者的衣服,讓灰燼順水流走,一旦河畔蓋起旅館,勢必影響這些活動;而更實際的,就是開發案未來一定會用汶水溪的水,除了破壞生態,也將使本來就缺水的部落居民,要面對更嚴重的水源問題。盧光明進一步說,除了汶水溪之外,圓墩部落另一個重要的水源為冬瓜山的泉水,冬瓜山與橫龍山本來是部落的傳統獵場,無奈的是如今縣府核准橫龍山腳蓋旅館,而冬瓜山早在威權時期就被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身為林業局)的地,而林務局又轉租給漢人,部落要從冬瓜山上引水下來使用,還必須向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請求同意。圓墩部落居民說,汶水溪是部落舉行傳統祭儀的地方。圖為泰安鄉泰雅文化季活動,中興部落表演傳統祭儀「狩獵」。(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租地的人可以繼承租用權,而部落卻不能使用傳統領域。」盧光明無奈地說,今年接獲消息,承租土地的邱小姐不同意部落在土地上引水,但土地其實是邱小姐的父親所租用,她父親已經過世,而邱小姐人都在台北,沒有使用該塊土地,甚至不知道地在哪裡,卻可以繼續承租土地不讓部落使用,太不合理了。盧光明說,圓墩部落也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縣府做事應該要合法、透明。他說,當地部落原住民比較善良、單純,不敢站出來為自已的權益發聲,更害怕上法院,但還是要有人站出來替族人爭取。他說,除了希望監察委員能深入調查並公平處理外,也期盼開發商應加入回饋地方的計畫,例如,改善進出的道路、承諾雇用當地原住民、保障居民的供水系統,並建立環保監測機制,保護生態環境及原住民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