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
」 憲法法庭 國會改革 大法官 立法院 國會改革法案社會兩極分化 民眾黨警示賴清德勿踐踏民主走向極權
2024年立法院選舉結果呈現三黨均未過半的態勢,隨著藍白兩黨在國會聯手合作,成功打破民進黨過去以簡單多數掌控局勢的局面。然而,新屆立委上任後,朝野間的紛爭愈演愈烈,從國會改革法案到《憲法訴訟法》、《選罷法》等修正案,各黨之間始終未能在協商中達成共識。這種僵局不僅加劇了朝野對立,也使台灣社會因意識形態分歧而逐步邁向兩極化。立法院於週五完成《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三讀程序,藍白兩黨的合作成為推動法案通過的關鍵。然而,朝野間的爭議並未隨著表決落幕,反而從議場內延燒至議場外。街頭湧現大批民眾,對修正案表達不滿,強調民主社會應透過充分對話凝聚共識,而非片面推進法案。這一連串的紛擾,使社會對立的氛圍較前朝蔡英文時期顯得更加濃烈,引發外界對當前政治格局的深刻反思。民眾黨表示,總統應該是團結國家的根本,然而我們卻看到,賴清德總統暨黨主席所帶領的民進黨,用暴力破壞國會殿堂、用批鬥攻擊阻撓議事、用謊言鼓動民眾上街;當多數民調支持罷免連署加嚴,贊成讓憲法法庭運作更加嚴謹,支持改善地方財政困窘,我們卻看到賴總統仍用文青式發文帶頭誤導百姓,向多數民意宣戰。民眾黨指出,過去包含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皆願意為團結台灣而與在野黨溝通對話,然而身為少數總統的賴清德上任至今,卻看不見如此高度,總是用對抗代替對話,在台灣內部製造敵人,這並非台灣之福。民眾黨說明,如今擁有如此難能可貴的民主,是許多前輩辛苦打下的珍寶,賴總統應謹守分權分立的憲政體制,而非想著靠「德意志」將大權獨攬一身,把「民主」當作貫徹個人信仰的包裝品,包裹權勢、利益在其中,這是踐踏民主,破壞民主真諦,更是極權恐怖復辟。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綠委:最荒謬的事
立法院20日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等修正法案,稍早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對於這樣的版本,綠委范雲指出是「該法最荒謬的事」。范雲表示,就像之前的國會改革法案一樣,藍白立委當天才把法案拿出來,很多立委根本不知道在表決什麼,國會變成憲政怪獸,自以為可以修憲訴法來毀憲亂政,今天要表決的法案,立委可能都不知道在表決什麼。這次的修法指出,大法官現有總額必須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賴清德提出來的人選,被國民黨否決的時候,憲法法庭就癱瘓了。同樣是綠委的林楚茵指出,這次的憲訴法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協商,這樣的法案就這樣立下的標準,立法院還有真的在審法案嗎?另外,沈伯洋則指出,法案提到限額總額的更改,這樣的法案改了話,真的是貽笑大方,因為法定用語「限額總額」跟「法定總額」是不一樣的東西,這是非常明顯的法律文字的錯誤,這樣的文字出現在教科書上會笑掉大牙,他提醒很多次國民黨都不改。沈伯洋還提到,國民黨因為自己日前訂出來的法令(國會改革)被大法官否決,現在國民黨就修法修理大法官,這樣才是輸不起。國民黨根本不知道自己提了什麼法案,「如果你們再這樣的話,我們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手段!」。根據三讀法案,第四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第三十條,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第三十條也指出,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依本法第十二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七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之。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七人時,不得審理案件。三讀法案第九十五條也指出,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選罷法修法引發朝野激戰!立法院頻爆衝突爭什麼 3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上會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綠委約在7點現身,國民黨堵住去路在走廊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封鎖立院會議室,以1分鐘通過初審、3分鐘宣布散會。對此,民進黨團發布聲明,稱藍委惡意阻擋民進黨立委開會的行為是國會戒嚴,指控藍營沒收罷免權,將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兩派近期到底在吵什麼?帶您來了解關於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正法案。選罷法修法修什麼?吵什麼?11月20日排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提出。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有「雙低」的缺失: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啟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針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提出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2月16日,第三度審查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為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封鎖會議室、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並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開會,火速宣布初審通過「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禁公布民調時間從十天減為三天」等提案,前後只花三分鐘便散會。國民黨團之所以力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是因為法案有一個月的「冷凍期」,本會期又將延至明(2025)年1月21日,礙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將於明年1月18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就職典禮,故12月16日是選罷法修正草案欲闖關二、三讀,必須送出委員會的關鍵日,如此才來得及在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過後(即明年1月16日),於本會期延會期限內處理完畢。選罷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立場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希望基於票票等值,為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起碼比當初當選時的得票多出一票。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但認為此時仍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就是滅了罷免權。財劃法修法修什麼?財劃法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為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但在野黨版本眾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財劃法修法 藍綠看法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則是「財劃法一定要修」,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討論。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憲訴法修法修什麼?憲訴法主要是由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是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為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為2/3,也就是說,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憲訴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看法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為不管《國會改革法》、《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為,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才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
民進黨拿南韓戒嚴恐嚇人民 張啓楷批:想讓白色恐怖變綠色恐怖?
南韓總統尹錫悅今(4)日凌晨宣布解除戒嚴,戒嚴令雖只維持約6小時,但還是引起國際關注。而民進黨團卻發文附和尹錫悅戒嚴,遭大批網友批評是在挺戒嚴,隨後就馬上刪文。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批評,現在民進黨拿韓國宣布戒嚴來恐嚇台灣人民,「民進黨難道是想讓過去戒嚴時代的白色恐怖成為綠色恐怖?」張啓楷4日表示,民進黨團原本在Threads上發文稱「台灣立法院,藍白各種刪國防預算、違憲擴權、癱瘓大法官、惡修財劃法、恢復年改、鳥籠選罷法、N次阻擋小撲國安提案、百般刁難王義川就職.... Team Taiwan的我們,其實每分每秒、無時無刻都在抵抗世界等級的暗黑惡勢力侵蝕這個國家」。張啓楷表示,隨後民進黨團刪除貼文,並在Threads發聲明,強調「絕無支持戒嚴之意」,張質疑,如果民進黨團真的只是轉發國際訊息比照國內政壇狀況,那為何要刪除文章?是做賊心虛嗎?還是覺得是做出不當類比?「民進黨目前在國會中處於少數地位,即便假設極端情況下執政黨試圖通過戒嚴,國會中的多數民意力量也可以迅速推翻此決定」。張啓楷說,這意味著無論哪個政黨執政,都無法藉由戒嚴凌駕民主機制與人民權益。遺憾的是,民進黨立院黨團不僅未能在此次南韓事件中展現專業與尊重,反而發表了不當類比的言論,試圖以此操作國內政治氛圍」。張啓楷坦言,更糟糕的是,民進黨當發現言論不當後,僅僅刪文了事,未做出任何道歉或解釋。這種態度不僅無助於釐清事實,還進一步削弱了民眾對執政黨的信任。張啓楷最後提到,立法院在今年5月通過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用釋憲阻擋國會改革,現在民進黨卻拿韓國宣布戒嚴來恐嚇台灣人民,「民進黨難道是想讓過去戒嚴時代的白色恐怖成為綠色恐怖?」張啓楷也呼籲民進黨,千萬不要一邊高喊著民主,一邊又在打壓民主!
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揭弊者保護法若立法也將被釋憲? 羅智強酸綠別怕「反正大法官會當後盾」
已討論七年、但立法遲無下文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今天終於排入立院司法委員會議程審查,但在草案逐條審查前,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在大體討論時間,認為現有7種立法版本,加上召委吳宗憲的修法將以「修正動議」的方式再提出修法版本,大力推動此案的藍白立委不應重蹈「五月份立院審查國會擴權法案、被大法官把幾乎全宣告違憲的覆轍」,要求委員會應先公告所有草案條文、等重新召開公聽會、徵詢公民團體意見後再討論。不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左七年、右七年,如今還要再等七年」,社會有高度期待的「揭弊者保護法」,民進黨立委又要讓修法繼續等下去,請問究竟要民眾等多久?再等七年嗎?委員會可不可以先開始逐條討論,民進黨認為有不能接受的條文再協商?羅智強並語帶反諷的「感謝鍾佳濱委員的好心」提醒在野立委修法,別重蹈國會改革法案被大法官判違憲之途。他請鍾佳濱放心,反正大法官都能封殺民進黨主張長達20年的國會改革,公開確保行政官員可以在國會說謊不用負責任的權力,「民進黨應該要對大法官很有信心」,如果民進黨對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條文有意見,或者不高興,一旦綠營針對「人民揭弊應該受到保護」要求大法官釋憲,他相信大法官也會「非常先進」的再度「率全世界民主國家之先」,宣告「保護揭弊者權益」也侵犯憲政權力「違憲」,鍾佳濱可以放心。但羅智強也說,如果揭弊者保護法是立委現在才提案的新法條就算了,那「再等一下開審」還說的過去,這個法案已經討論了七年之久,而且還是蔡總統任內司法國事會議的結論,民進黨已執政了這麼多年,怎麼發言聽起來卻像是今天才突然出現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他並解釋,原本七個版本的修法版本都是公私機構都適用,但經多年反覆討論後,會議召委立委吳宗憲欲透過「修正動議」方式,綜合七個版本的精華,儘速先讓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實施。既然行政部門已有憲法法庭做後盾,不需擔心立院在野立委人數較多速過法案,他呼籲民進黨,起碼讓「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先適用揭弊者保護法」的條文過關、實施。畢竟這是保障人民權益的法條,全民都有共識,也是國家重要防腐機制,不應在「大法官斷掉國會手腳」後,還要切斷人民揭弊、監督政府的可能性,才能透過制度促使國家更清廉。
立委憑啥檢查記者證?立院記者聯誼會嚴厲譴責鍾佳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再度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朝野立委依然爆發激烈肢體衝突。過程中,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突然將攻擊目標轉向現場圍成一圈拍照攝影的媒體,並試圖兩度拉扯一名攝影記者胸前媒體證,質問「你是哪家媒體」,但被身旁立委及媒體阻止,衝突才未擴大。立法院記者聯誼會則發表聲明,對鍾佳濱在並無遭媒體推擠下,無理由的要求查驗該攝影記者媒體證的行為,不僅侵害採訪權,更侵犯該記者個人人身自由,聯誼會予以譴責。立院記者聯誼會強調,立法院各會議室於會議進行中,記者都必須先由駐衛警查驗身分後,方得進入會議室採訪,鍾佳濱卻在會議室內企圖二度查驗媒體記證,動機啟人疑竇。記者聯誼會聲明並指出,該位被鍾佳濱要求檢查媒體證的攝影記者,雖然並非加入立院記者聯誼會的成員,但因在立院採訪過程中,遭鍾佳濱侵犯人身自由與採訪權,聯誼會同感遺憾,也感謝現場伸出援手與聲援的媒體同業與朝野立委、助理。徐巧芯也在臉書貼文中批評民進黨「一個比一個瘋」,她說,前天綠委吳秉叡爆摔麥克風,今天鍾佳濱發狂打記者,而鍾佳濱之前曾在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撲倒立委陳菁徽,還登上國際媒體,今天又再度攻擊記者「鍾佳濱今日的行為都拍下來了」。從徐巧芯同時上傳的影片中,以及立委傅崐萁立委辦公室拍攝的影片中可見,鍾佳濱失控之餘突拉扯現場一名記者身上記者證,還問「你哪個媒體?」國民黨立委見狀則立即高喊「鍾佳濱打媒體」,附近立委表情也很驚訝,徐巧芯則立即衝上前拉著鍾說「幹什麼!你怎麼打人!」鍾則馬上否認「我沒打媒體」。媒體人謝寒冰今天受訪時說,他懷疑鍾佳濱是故意以此方式要凸顯他「就算抗爭沒贏、也有抗爭」,欲透過節外生枝方式吸引媒體目光,所以明知道周邊有非常多記者再拍攝,卻針對性的挑選一位中時報系的攝影記者,可能是想藉該動作向綠營側翼告狀「媒體又結合藍營怎樣怎樣,否則幹嘛拍照?」,設法轉移焦點。不過,立院記者都必須由報社出具證明申請採訪證,進入議場還要再被警衛嚴格檢查證件一次,鍾今天作法其實非常失敗,畢竟立委要求檢查媒體記者證,媒體並沒有義務配合,立委若覺得媒體採訪有問題,應該現場向警衛反應,由警衛前往瞭解,立委憑什麼檢查媒體證件?何況記者並沒有影響立委問政,也沒有對立委不禮貌,立委憑什麼干預媒體進行工作?
最新三黨立委民調出爐 藍白滿意度回升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總預算案激烈攻防,國會改革法案遭判決部分違憲,針對近期國會局勢變化,《鏡新聞》今(6)日公布三黨立委滿意度最新民調,民進黨第一46.2%;國民黨第二,突破4成達40.9%,民眾黨最後,不過回升3成以上,滿意度達30.4%。而對於藍白聯手退回總預算案,有47.2%民眾不贊同藍白立委的作法,31.7%民眾表示贊同,。《鏡新聞》今天公布「2024年10月政經民調(第22波)」調查結果,對於立法院三黨立委表現滿意度,民進黨立委整體表現,有46.2%民眾表示滿意、43.8%不滿意、10.0%未表態。對於國民黨立委整體表現,有40.9%認為滿意、不滿意47.6%、11.5%未表態。至於民眾黨立委整體表現滿意度為30.4%、不滿意為55.7%、13.8%未表態。與前次(10月9日)民調結果相比,民進黨立委滿意度持平;國民黨立委滿意度上升6.7個百分點,首度突破4成;民眾黨立委滿意度也上升3.5個百分點。不滿意度,民眾黨略減3.2個百分點,但仍為三黨中最高;國民黨也下降4.5個百分點;民進黨則是略上升0.5個百分點。而對於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遭藍白立委第6次退回,有31.7%民眾表示贊同藍白立委的作法,47.2%民眾不贊同。經交叉分析,25歲以上的台灣民眾不贊同藍白聯手退回預算案的比例都大於贊同退回預算案。另外,對於憲法法庭10月25日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及《刑法》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20條修正條文中有18條被判決違憲的結果,40.4%的民眾表示認同憲法法庭此次違憲判決,34.5%的民眾不認同憲法法庭此次違憲判決,25.1%的民眾沒有表態。本調查由《鏡新聞》規劃,並委託大地民意研究公司協助問卷設計與執行調查。自2024年11月2日至11月4日,調查戶籍於台閩地區且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有效樣本:市話560人、手機563人,共1,123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正負2.92。調查抽樣方法採用市話及手機雙底冊訪問,市話採用縣市電話比例進行分層抽樣抽出號碼,手機使用後五碼隨機抽樣抽出號碼。加權方式依內政部最新人口資料,針對戶籍地行政區、性別、教育程度及年齡採用多重反覆加權(Raking)。母體資料來源為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s://data.gov.tw/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國會改革法案遭判部分違憲 民眾黨批護航官員說謊免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5日批評,憲法法庭當日判決國會改革部分修法違憲,實在是對行政官員呵護備至,也讓國會調查權空洞化,賦予官員有恃無恐的「免死金牌」,這種憲法價值實在「獨步全球」。國會改革修法生效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及監察院都認為有違憲之虞,紛紛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於25日下午宣示判決,稱國會改革相關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對此指出,此次判決並沒有如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所言,整個立法程序都違憲,反而自判決中可發現,立法院對於行政官員、被提名人設立基本要求,大法官並不認為違憲,加上民進黨立委詬病的「反質詢」,也沒被宣告違憲,可惜官員、被提名人若違規,處罰等相關條文全部挨列違憲,這就是憲法法庭要讓國會調查權澈底空洞化。黃國昌批評,行政官員在國會公然說謊居然不可以課予處罰,反而處罰就是違憲,變成「說謊合憲、問責違憲」,這就是民進黨組成的憲法法庭所創造的詭異憲政價值。他說,這就坐實了憲法法庭心心念念的是,不可以讓國會擁有正常調查權,也要保護官員,公然說謊胡謅免責。黃國昌諷刺,自己相信看到憲法法庭判決後,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非常開心,因為這給了所有行政官員一塊免死金牌,未來官員到國會後,繼續「能混就混、能騙就騙」還免扛法律責任。黃國昌直言,這次判決即使實質認可總統可到國會進行報告,但仍對總統呵護備至,並鋪好一條康莊大道,賴清德不必擔心違反競選承諾,因為大法官已經立好擋箭牌,講自己高興的就好,立委不能提出建言,一質疑就是違憲。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國會改革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判決「違憲」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國會改革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違憲!國會改革法釋憲「總統不須到立院國情報告」 大法官認矮化元首
國會改革法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是立職法第 15-1條規定,立法院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主張這樣的規定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改變憲法櫂力結構屬違憲,憲法法今(25日)判決違憲,判決之日起失效,總統不須去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職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賴清德總統認為該法條規定總統除了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外,還規定立院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國情報告,讓立法院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報告的次數,可能比行政院長之施政報告更為頻繁;總統報告事項,從國家大政方針擴大到「重要政策議題 」 ,導致總統與行政院角色重疊,。總統稱,立職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之修法,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之身分,混淆總統與行政院之職櫂,還錯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予以定期化、常態、 義務化、質 詢 化 ,使憲法中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產:位移,改變憲法櫂力結構。此部分憲法法庭已裁定暫停適用,認為立法院於憲法未有明文規定下,逕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課予總統義務,要求其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之口頭或書面提問,因而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
全民關注!立院組「調查小組」查雞蛋採購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全民關注的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國會通過立職法以「調查權」要釐清政府採購案的疑點,但憲法法庭判決,經立院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之規定部分,違反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職權之輔助性權力,應由立法院自為行使之憲法要求,是本項此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意旨,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其餘審查標的中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均屬違憲且失所依附,應一併失其效力。另非屬本案審查標的,亦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亦均失所依附,立法者修法時應一併檢討修正。本項其餘規定部分,立法院就與其憲法職權行使之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且有調查必要之事項,始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僅涉及相關議案之事項,或未有特定議案而僅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尚不符合立法院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之要件。於此前提下,本項其餘部分之規定,始不生牴觸憲法問題。釋憲案宣判前,立委王鴻薇呼籲,不論是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外界都期盼釐清疑點,但是檢調都要拖很久才有調查,立法院反映民意較迅速,可以快速針對重要事件發起調查,盼大法官重視。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在1 3位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作成暫時處分,依舊延續這樣的主張。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認為修法後的規定,讓 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所設的調查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 ,明顯與585號解釋意旨不同。憲法法庭認為,依釋字585號等解釋意旨,被要求提供 資料的對象,只限於組織性的「有關機關」,並不及於個人性的「有關人員」;相關人民或政府人員,除了只有負有以陳述證言或表 示意見方式,協助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義務外,沒有當然負有提供資 料、物件的義務。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銀子最重要?綠營佈重兵 財委會審財劃法朝野罕見衝突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開審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修正案,因攸關中央與各縣市未來稅收分配是否大幅改變,如果按照國民黨版及民眾黨版,一旦修法,中央恐瞬間少掉3200億收入改由各縣市均分,「號令縣市力量大減」,目前在中央執政的民進黨強力反對,也讓向來議事平和的立院財政委員會,罕見的出現朝野都發甲級動員令,一開議就繃緊神經畫面,不僅言詞針鋒相對,甚至還爆發短暫拉扯衝突。財委會今天上午衝突的起因在於民進黨立委都登記程序發言、要求會議詢問,並且主打「中央政府總預算都還沒有審、財政委員會怎可先排爭議性極高的財劃法修正案」,槓上會議召委「金門女戰神」藍委陳玉珍。其中,綠委蔡易餘登記進行程序發言,發言時間原本是3分鐘,蔡易餘一發言就講6分鐘還不下台,甚至拿出「三兆總預算不審、拒絕國民黨惡修財劃法」標語牌,繼續講下去,財委會藍營資深立委賴士葆看不下去,步上發言台對蔡說「好了啦、你講很久了,同時作勢要請蔡下台,綠營立委、財委會召委賴惠員則趨前反制賴士葆。陳玉珍則緩頰,要民進黨立委不要急,「每一位立委都會有發言機會」,賴士葆則嗆,大家說好發言3分鐘,別搞成講30分鐘,表達完立場就可以了啦。陳玉珍也有備而來,強調想發言的都可以登記下一輪發言,她保證「一定讓大家暢所欲言,不用擔心」。陳玉珍早在兩週前就已預告,就算財政部拒絕送修法版本,只要她當召委,就一定會排審財劃法「時間很多、大家慢慢審」,據了解,陳玉珍曾向黨團說明,她會記取民進黨上會期指控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審查程序不完備」,被綠營以此為由抗議,並將通過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整本送釋憲」的教訓,強調她審財劃法審查程序一定會「盡善盡美」,不讓民進黨抓到把柄,即使綠營未來仍堅持要釋憲「起碼也會讓大法官不敢亂判」。民進黨立委今天除了用「總預算不審、居然先審財劃法」為由反對開審財劃法外,也強調不能只修財劃法,應該也要一併修改地方制度法「讓各縣市有錢也有責」,陳玉珍則見招拆招,當場要求內政部「趕快配合綠委的要求,迅速將地方制度法的修法草案送到財委會」,「還有財政部的地方稅法通則,別再像財劃法拖延,也趕快送到立院」,讓綠委延後修法的理由彷彿「打到棉花」。針對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痛批國民黨立委在此刻修改財劃法是破壞體制,「決不是好事」,陳玉珍今天也即刻表達「我很遺憾」,她說,破壞體制未必通通都是壞事,因為中華民國的成立,就是因為國父率領有志之士、破壞的清朝的體制,國民黨才能建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民進黨也是破壞威權體制才建立中華民國的政黨輪替,「所以破壞體制有時候是進步的象徵」,,陳玉珍表示,民進黨一直強調自己是進步的政黨,但如果放棄進步的理念,都不想進步,她也只能說遺憾,雖然台下的綠委立即在座位上抗議、反唇相譏,但是會議並未受到影響,發言也持續進行。
馬英九批賴清德不遵守憲法 把台灣2300萬人帶向險境
賴清德總統近期陸續發表「祖國論」、「互不隸屬」等演說後,中國大陸昨對台進行「聯合利劍-2024B」圍台軍演。前總統馬英九直言,賴清德總統雖然言必稱中華民國,但從來不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固有疆域的規定,硬是把大陸排除在我國領土之外,可見中華民國對賴清德來說,只不過是台獨人士用來利用、作為借殼上市的工具而已。馬英九今(15)日出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舉辦「新國會智庫」成立茶會,致詞時他指出,現在民進黨經常藉著側翼網軍,帶不實風向企圖影響媒體,民意越來越難被真切地發掘出來,並且傳播出去,尤其是在兩岸、能源政策這兩方面問題最為顯著嚴重,所以羅智強這時候這時候成立「新國會智庫」正是時候,當然有必要馬英九說,相信透過公正客觀的民調數據,將可以反映民眾意見,並吸引更多人對公共議題的關注,打破民進黨所設下的一言堂,讓國會的立法更貼近民意,強化對行政權的監督。馬英九表示,回顧民進黨執政八年到今天,越來越走向威權統治,背離廣大民意,不久前國民黨跟民眾黨合作,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卻被賴清德一聲令下,憲法法令居然就予以凍結,讓支持國會改革的人民非常失望,也讓人民看清民進黨獨裁專橫的真面目。馬英九提到,最近天下雜誌針對一項大規模的民調顯示,7成的民眾認為台灣有缺電的風險,支持繼續使用核電,並且投資再生能源,6年前就是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也顯示核綠並存的是多數民意認為最佳能源轉型方案,但是民進黨政府就是不予理會、就是要堅持廢核。馬英九指出,蔡英文、賴清德都硬說台灣不缺電,但大多數民眾卻親身經歷一次次的大停電,去年民生電價總共漲了近4成,工業電價更大漲6成6,電價漲不停,台電去年全年一共虧損5460億元,這顯示民進黨錯誤的能源政策,讓全民承擔對台灣極為不利的後果,這個教訓難道還不能讓難辭其咎的民進黨幡然醒悟嗎?另外,馬英九認為,台灣主流民意希望兩岸和平,結果賴清德才剛上任就拋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擺明選擇追求台灣獨立的路線,這不僅違反憲法,引發國際疑慮,更刺激大陸多次對台灣實施軍事演習,把台灣2300萬人帶向險境。馬英九強調,最近賴清德雖然言必聲中華民國,但從來不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固有疆域的規定,硬是把大陸排除在我國領土之外,可見中華民國對賴清德來說,只不過是台獨人士用來利用,作為借殼上市的工具而已,同樣的在能源政策方面,人民也希望能源多元化,不要搞那些毫無可能也毫無必要的非核家園政策,因為這事實上根本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