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審重訴字
」全國首例!真正「素人」國民法官名單出爐 新北地院明組合議庭審殺人案
國民法官制度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北地院今(17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已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之5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預計明(18日)上午9時許起,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案件,將成為「素人」國民法官審案首例。新北地院表示,本院刑十五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2號季姓被告殺人案件,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於今日上午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已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之5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2時進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宣誓程序,預定於民國112年7月18日上午9時許起,由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根據新北地院資料,上述10名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中,男性佔6人、女性4人,其中21歲至30歲2人、31歲至40歲3人、41歲至50歲2人、51歲至60歲1人、61歲至70歲2人,分別住在新北市板橋、中永和、土城、樹林、新莊及蘆洲區,職業有自由業、服務業、保健食品業、無業等,教育程度包含高中至碩士,以學士4人最多。司法院指出,截至7月11日止,共計有40件檢察官起訴的國民法官案件,其中6案已排定選任程序(包括台北、新北、基隆、金門等法院),將來被抽選到的民眾有機會步入法庭參與審判,法院也會在各層面妥善照料,讓每位被抽選到的國民都能夠安心參與審判,專心扮演好國民法官的職責,並把這樣寶貴的參與經驗傳達給社會大眾。
貧母悶死6歲兒檢依殺人罪起訴 為新北首件國民法官參審
36歲許姓女子離婚後,與前夫約定輪流照顧6歲兒子,未料許女因經濟困頓、感情等因素,去年10月間拿枕頭悶死獨子,後續欲持刀輕生卻被救回,新北地檢署後續依殺人罪起訴,該案也將成為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許女與前夫2021年離婚後,與對方約定每隔1至2周照顧6歲兒子,未料許女去年遇上裁員,經濟陷入困頓,又認為前夫外遇,感情、生活不順遂的情況下,去年10月間在家中持枕頭悶死兒子。36歲許姓女子離婚後,與前夫約定輪流照顧6歲兒子,未料許女因經濟困頓、感情等因素,去年10月間拿枕頭悶死獨子,新北地檢署後續依殺人罪起訴,該案也將成為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蔡雯如攝)前夫因聯繫不上許女,報警破門發現正在輕生的許女、倒地的兒子,兒子當時已有屍斑,明顯死亡,許女送醫後搶回一命,檢方將許女送精神鑑定,雖認其有憂鬱症,但不影響行為能力,不符減刑,因此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少法加重其刑。新北地院表示,該案已分案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專庭輪分,並由國民法官專庭刑三庭負責審理,合議庭審判長為蘇揚旭、受命法官洪振峰、陪席法官施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