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 墾丁 國家公園法 梅花鹿 國家公園 墾管處恆春梅花鹿慘遭獵殺煮熟 「頭、腳被餵狗」驚悚畫面嚇壞路人
屏東恆春半島驚傳梅花鹿遭獵殺案,有民眾發現狗兒正啃食熟肉,仔細一看驚覺牠在吃的竟是隻梅花鹿,嚇得立刻報警,墾管處則坦承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隊調查,全案依違法國家公園法、動保法和槍砲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恆春半島近年復育梅花鹿有成,野外數量超過2000隻,梅花鹿如今已保育類動物,但在國家公園內狩獵和捕捉魚類仍然違法,梅花鹿遭獵殺案件卻屢屢傳出。近日有民眾目擊梅花鹿遭獵殺,不肖人士還將其遺體煮熟,餵給狗兒食用,頭骨和腳蹄形狀都還清晰可見,狗兒啃食遺體畫面也嚇壞目擊民眾,立刻通知墾管處展開調查。墾管處則表示,10多天前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查處,若是梅花鹿死後,其頭顱骨骼被民眾取下,行為人沒有違法,但還是希望不要任意取走。墾管處提到,若是刻意殺害梅花鹿後餵狗,將涉及動物保護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者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墾管處強調,相關盜獵預防,墾管處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從2024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目前相關作為持續辦理中。
房客遭龜殼花咬傷!怒告墾丁民宿「沒標示」 法院判決敗訴
去年一名男子入住屏東墾丁國家公園內一間民宿,在民宿範圍內草皮遭毒蛇「龜殼花」咬傷,認爲民宿沒有設置告示牌提醒,提告民宿過失傷害。屏東地院近日審理後,判決民宿負責人陳女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去年9月1日入住該民宿,當晚9時許,在民宿草皮活動時,遭一隻毒蛇龜殼花咬傷左腳掌,造成蜂窩性組織炎、左下肢出血性腔室症候群等傷害。他認為民宿在範圍內草皮區,並未設置毒蛇警告標示,因此向民宿陳姓負責人提告過失傷害,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陳姓女負責人同為實際管理該民宿的人,明知該民宿位於野生動物保護範圍的墾丁國家公園內,蛇類自然也會較多,甚至可能會進入該民宿的範圍,應該要在民宿範圍內設置相關警示措施。不過陳女辯稱「我認為我沒有過失」,主張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民宿沒有設置相關警示措施的義務;她也未曾在民宿草皮見過毒蛇,無預見可能性。法院審理判定,鄭男提供的證據,僅足以證明在民宿被龜殼花咬傷腳,以及民宿沒有設置標示;加上法官函詢屏東縣府、墾管處後,依據《民宿管理辦法》、《國家公園法》、墾管處法規,並無針對國家公園內民宿範圍內可能出現野生動物出沒地點,需設置警告牌等相關規範。法院認定,陳女雖有違反注意義務,但並未有法律依據,不足以證明負責人有過失傷害犯行,判處無罪,可上訴。
金門雞舍闖不速之客偷雞 驚見3.5米長、26公斤重巨蟒
位於金門中蘭地區野外一處雞舍28日午間闖入「不速之客」引起雞群騷動,業主見狀查看發現原來是一條若大的緬甸巨蟒企圖「偷雞」,嚇得趕緊通報119請捕蛇人員前來逮走,送往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檢傷安置;經獸醫檢查、測量,確認這條緬甸蟒為公蛇,長達3.5米、重約26公斤,且未植入過晶片,身長、體重皆創近年發現之野生個體紀錄;經詳細檢查並無明顯外傷,暫置一夜後遂於昨(29)日進行野放重返大自然懷抱。金門野保協會總幹事陳鳳華指出,時節將入冬,金門地區的緬甸蟒雖不會進入冬眠,但活動力仍會大幅降低,比較常在午間氣溫較暖時才出來補獵進食,發現這條緬甸蟒的雞舍因靠近樹林,也比較容易遭蛇類入侵,藉此呼籲民眾,如果是在居家範圍發現蛇蹤,請立即撥打119通報,切勿擅自獵捕,以免發生危險;若是在野外遇到蛇類,請安靜離開或繞過,讓蛇回到大自然。經獸醫檢查、測量,確認這條緬甸蟒為公蛇,長達3.5米、重約26公斤,且未植入過晶片,身長、體重皆創近年發現之野生個體紀錄。(圖/金門野保協會提供)陳鳳華表示,28日捕獲的這條緬甸蟒未曾植入晶片,經檢測為雄性,體長3.5米、體重約26公斤,為近年來發現之最大野生個體;經獸醫檢查評估健康且無外傷,已於昨日進行野放。無獨有偶,正當記者於金門野保協會採訪時,委外捕蛇廠商又送來一條小南蛇,今(30)日也又捕獲一條長達2.25米的緬甸公蟒,顯示近期蛇類活動仍頻繁,提醒民眾於野外活動時多加注意。縣府農林科也提醒,金門的緬甸蟒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規範,不得隨意獵捕、虐待騷擾或宰殺,一旦觸法將面臨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呼籲民眾若遇到蟒蛇,可讓牠自行離開或通報「1999」等相關單位,切勿擅自獵捕,以免觸法。
陽明山「向天蝦」大爆發!最後觀賞機會來了 謝金河曾踏水中挨批
陽明山向天池每逢下雨才會有水,而向天蝦(湖沼枝額蟲)也會孵育繁殖,10月初的大雨讓不少人去向天池欣賞奇景,最近又有向天蝦大爆發,而財經名人謝金河曾在社群發文到向天池,不過他踏進水中的照片也挨批。謝金河踏水中挨批。(圖/翻攝謝金河臉書)原PO於14日在臉書社團「發現陽明山」發文,「最後召集!向天池從九月下旬和10月初的兩場豪雨中蓄積的池水即將乾涸,今、明兩天或許就是最後而且最佳的觀賞鵠沼枝額蟲(向天蝦)的機會。還沒有登機的旅客,請把握時間不要錯過了最後的登機。」文章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漂亮」、「今天已報到」、「退燒速度這麼快,我上週五(10/11日還有7分滿水位)才上來,如今剩下一灘即將乾枯水塘」、「雖然感覺有點悲傷 不過這批出生的向天蝦們也都順利地走完生命週期,產下的後代在下一次雨水的潤澤下再見」。此外,財經名人謝金河近日也在臉書發文去向天池,而幾張踏入水中的照片也挨批,被網友說是破壞生態。對此,謝金河說,「我也是在前端,我也沒有跑到裡面去啊,就是它那個池的前段嘛,我們要看那個蝦,就說那個蝦只有下雨天才會跑出來,我已經在那個池子,已經幾百次了啊對不對,哪有什麼特別。」陽管處也提醒,6日起陸續於社群軟體上有民眾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向天池戲水、捕捉向天蝦等行為;惟向天池非本園指定可遊憩水域,且向天蝦雖然分布在印度、日本及金門,但本種僅存於台灣本島陽明山向天池。陽管處表示,擅入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捕捉動物之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第8款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依規定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500至3000元。
梅花鹿遭射殺鹿茸被割…在地人批:盜獵者天堂 墾管處回應了
墾丁最近亂象頻傳,近日有在地人控訴,盜獵者在住宅區旁邊開槍射殺梅花鹿,還割走鹿茸,旅客被屍臭臭到退房。對此,墾管處證實此消息,5月起也加強夜間巡查。原PO在《爆料公社》發文,「墾丁,是觀光業的惡夢卻是盜獵者的天堂!墾丁牌樓上來之後的公園路,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屍臭路,沿路多處都有屍臭味,到底是公園路還是屍味路?盜獵者從騎摩托車,到開七人座,現在有九人座,從單獨作業到集團作業,從一個月兩三次到一個禮拜兩三次,從深夜12點提前到10點。從罕有人煙處放槍到住宅區邊開槍,在在都顯示了他們的肆無忌憚。」原PO批,「這已經碰觸到附近居民的底線,流彈已經有可能傷害到人,管理處還要睜一眼閉一眼?保七還要只是開著車做樣子嗎?盜獵者遠遠認的就是你們車上的警示燈!」原PO說,鹿應該是19日深夜受害,附近居民也被槍聲嚇醒,本來以為會處理現場,但盜獵者取走鹿茸射後不理,把鹿屍丟在草叢,「附近民宿因為屍臭味也不敢接旅客,選擇關房。也有旅客受不了味道退房,這能不能向管理處要求賠償?這些賠償本人可以協調捐作益,分文不取喔!」對此,墾管處回應,24日民眾於社群媒體發佈墾丁國家公園社頂死亡梅花鹿之文章,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立即派同仁前往現場,第一時間未發現任何屍體,後於16:00獲民宿人員通報正確位置,經於約16:20至現場,經復育人員檢傷是為雄鹿,角已被人為鋸下,右前肢腋下處發現彈孔。有關梅花鹿盜獵之預防,墾管處與保安警察隊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於今(113)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墾管處表示,迄今配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查獲盜獵梅花鹿案件計4件4人,分別依國家公園法告發2件2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2件2人。針對本起案件亦調閱周遭環境之監視系統查察。另梅花鹿盜獵在國家公園內,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任意獵捕動物處3000元罰鍰。
飼主慘了!放任哈士奇獵捕小山豬 太管處要罰
民眾在南湖大山生態保護區發現有1隻哈士奇在獵捕野生小山豬,山裡傳出山豬哀嚎聲,保七人員據報追查,才知是附近民眾飼養的寵物,已訪談並勸導飼主,全案移給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若確認違法將開罰。此外,有民眾在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置「瓶中信」並拍下影片上傳,讓網友尋寶送煙火,也因違反國家公園禁止事項挨罰1500元。有民眾日前在登山臉書社團PO文,8月30日晚上在聖光登山口,有1隻哈士奇衝出來跟著山友走,沿路好像一直在尋找什麼,行經多加屯山前峰時忽然聽到動物慘叫,原來是哈士奇咬著小山豬一直甩,小山豬哀嚎聲傳遍山區,感覺相當恐怖。山友說,哈士奇疑是勝光登山口旁1名業者所飼養,不少山友都見過,先前沒聽過會攻擊野生動物,這次有人證及照片,希望飼主能約制哈士奇活動範圍,以免闖入生態保護區內威脅野生動物。太管處指出,南湖大山是許多特有珍稀物種重要棲地,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禁止騷擾野生動物、採摘花木及任意紮營等,已蒐證並通知飼主約束寵物,如確認違法屬實,將依《國家公園法》規定開罰。此外,暑假旅遊旺季期間,合歡山區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頻傳,繼日前有遊客在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燃放煙火、炊煮,9人遭開罰,最近又有1名歐姓直播主拍影片,將寫有「恭喜獲得免費煙火」的字條放入寶特瓶,用束帶綁在武嶺停車場,要網友來找瓶中信,找到就可以免費領取1個煙火。當事人供稱因賣煙火以好玩手法宣傳,不知已違規,太管處對歐姓直播主開罰1500元。(圖/翻攝台灣百岳之美臉書
武嶺停車場放寶特瓶「宣傳免費煙火」還拍片PO網 太管處開罰了
有民眾今年8月25日於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置免費煙火宣傳紙條的寶特瓶,還拍攝影片上傳社群媒體。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以下簡稱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該行為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7點規定「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太管處)依規定裁處違規民眾,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另外,今年7月間亦有民眾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燃放煙火、炊煮、亂停車等行為,違規民眾共9位,太管處每人均處以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暑假旅遊旺季雖已近尾聲,合歡山區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仍頻傳,民眾輕狂行徑讓高山環境已抓狂!太管處再次深切呼籲,請民眾確實遵守國家公園規範,做個有責任的登山者共同守護山林,下述5點為近期常見違規事項,敬請民眾多加注意,避免違反規定,太管處將聯合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規定「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7點規定「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廚餘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廢棄物。」,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8點規定「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9點規定「於園區內任意停車致影響交通」,違者處新臺幣600至2,4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規定「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違者處新臺幣600至2,400元罰鍰。
墾丁沙灘車壓「黃土拉鍊」惹爭議!業者判無罪 墾管處重申嚴格取締
墾丁國家公園內的美麗草地,曾因沙灘車的非法騎行而留下醒目的「黃土拉鍊」痕跡,造成景觀區地貌的嚴重損害,儘管涉案的林姓鎮民等4名業者因證據不足被法院判決無罪,但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墾管處)並未放鬆警戒,針對違法進行沙灘車活動的遊客,每次每人罰款3000元,並加強與警方合作,確保這一非法活動不再重演。事件回溯至2020年,當時墾丁水蛙崛社區的一片綠意盎然的草地被沙灘車劃出一道道「黃土拉鍊」,地貌受損情況嚴重,墾管處屢次勸阻未果,最終將林姓理事長等4人依違反《國家公園法》提起訴訟,法院日前判定,由於檢察官提供的證據未達到「無合理懷疑」的標準,對4名被告做出無罪判決。儘管刑事部分獲得無罪判決,但法院認定,沙灘車業者的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和第8款,這些條款明確禁止車輛駛入未經規定的地區以及其他受禁行為;因此,墾管處依據《國家公園法》第26條,對這些行為進行行政罰處理。墾管處進一步指出,國家公園區內明文禁止包括沙灘車、滑沙、陸上風帆等遊憩活動,截至目前,墾管處已經對違法從事沙灘車活動的遊客開出368件罰單,每次每人罰款3000元,墾管處呼籲遊客,不要在國家公園內進行違法活動,以免受到法律制裁和危害自身安全。墾管處已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加強合作,展開更加嚴密的取締行動,確保墾丁國家公園的自然景觀不再受損,也讓遊客們能在安全和守法的前提下享受墾丁的自然之美。
墾丁「沙灘亂象」頻遭點名 墾管處終於坐不住:業者違規1次罰3000
近年來,墾丁旅遊景氣雪崩式跌落,從網友到名人紛紛發聲,撻伐墾丁沙灘遭陽傘出租業者霸占、驅趕的亂象,更有多位名人點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彷彿局外人「不聞不問」。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22日表示,已全面巡查轄區沙灘並對業者提出勸導,未來占用將依國家公園法開罰3000元,若不改善,可繼續「按次處罰」。據《中央社》報導,墾管處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先前民眾在網路反映,墾丁業者以陽傘占用沙灘;已偕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針對轄區沙灘進行全面巡查,並向業者提出勸導,當地現況已有改善,墾管處也將持續強化管理。墾管處指出,園區沙灘管理將以「南灣模式」推展至各沙灘,並在近期增訂維護沙灘整體景觀及兼顧遊憩服務需求的公告禁止事項;未來若發生任何占用狀況,將依國家公園法規定取締開罰新台幣3000元,若不改善可繼續「按次處罰」、絕不寬貸。墾管處指出,已在民國107年統一南灣、白砂及船帆石3處沙灘陽傘顏色及樣式,協助南灣業者統一製作深藍色陽傘,並約束船帆石及白砂業者陽傘顏色為白色,要求業者僅可於遊客租用陽傘後,方可將陽傘插於沙灘,且不可強迫遊客租用;目前進行制度化管理並訂有契約的為南灣沙灘,業者有責任負責沙灘清潔維護。不過,根據墾丁國家公園每日在臉書粉絲頁上更新的動態,目前南灣沙灘的陽傘預插現象並未改善,也因此引起許多民眾不滿留言:「墾管處的人員看到違規佔地的陽傘卻視而不見,沒有瀆職的問題嗎?」、「啊不是說沒陽傘了,是你們長官偽造文書?不想繼續做了嗎」、「都已經被新聞罵成這樣 還是一堆傘插在那邊,墾管處做點事好嗎?」還有網友諷刺表示:「此處為墾丁國家公園認證的『南灣香爐』歡迎大家來朝聖打卡。」根據墾丁國家公園每日在臉書粉絲頁上更新的動態,目前南灣沙灘的陽傘預插現象並未改善。(圖/翻攝FB/墾丁國家公園)
鳥不怕人、山友偷煮泡麵 作家談高山「3公害」
作家劉克襄近日在臉書上談高山上的公害,鳥不怕山友,還有小孩拿零食餵鳥,和偷煮麵食等問題。對此,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也做出回應。劉克襄在臉書發文,「岩鷚、酒紅朱雀和金翼白眉在遊客休息時,毫不畏懼地接近山友,到處探尋食物。過往難以近身觀察的高山鳥類,在舉手可及的位置,用手機便能清楚拍攝。」劉克襄表示,一群幼稚園小孩上東峰山頂,有幾位小孩一邊吃零食一邊餵鳥,「他們在歡欣愉悅中,我不知如何開口阻止。」劉克襄說,「出發前,跟服務台志工探路。他們熱心解說並告知,該地不能升火煮食。我們當然清楚,但還是謝謝提醒。可抵達山頭現場,還是有一些年輕人,捧著紙碗包裝的泡麵在食用,爐頭就在旁邊。」劉克襄指出,「煮泡麵,用現成的便利包裝,又是無知的下一代,真的讓人痛心。我跟其中一位暗示這樣不好,違反國家公園法。他轉頭不理,似乎嫌我嚕嗦。生態教育不只得再三加強宣導,重罰恐怕也要積極徹底了。」劉克襄說,「走進森林,聆聽鳥聲、風聲、雨聲,或者寂靜都是難得的美好經驗,臺灣最近還有聲景相關協會成立,呼籲認識天籟的重要性。但一般人顯然還未有充分的體悟。中途,一對路過的年輕人正在大聲播放音樂。」劉克襄指出,「我忍不住跟他們宣導了一分鐘。希望多想想,走進森林原本就不該大聲喧嘩,驚嚇自然環境。外國人欽慕我們的高山,來此走訪的比例甚高。若看到我們都大聲播放音樂,這是何等丟臉的舉動。我嘮叨了一陣,還客氣地請他參考意見。他們有點難為情,把收音機轉小聲。但我一遠離,又大聲播放了。」對此,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回應,餵野生動物跟炊煮,在國家公園都是違法行為,民眾勿以身試法,而在登山播音樂雖沒違法,還是建議降低音量。
扯!太魯閣國家公園驚見煙火秀 警火大「以車追人」別想逃
放暑假了,民眾紛紛出遊,南投中橫路段卻出現3輛車,於6月29日深夜開抵太魯閣國家公園界碑旁的昆陽停車場,乘客一下車開始狂放煙火,讓其他遊客看傻眼,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出一段民眾拍攝的短短8秒煙火影片,網友們痛斥「頭殼壞掉了!不知道國家公園嚴禁煙火」,太魯閣國家公園強調已報警,警方已鎖定車號追查。合歡山鳶峰地區2019年獲國際暗天協會(IDA)認證通過,成為台灣首座、亞洲第3座國際暗空公園,現今產官學界仍致力於合歡山的光害防制,提升觀星品質;未料民眾持影片向臉書粉專「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控訴,指有人在暗空公園附近、昆陽停車場放煙火,不僅造成光害,還可能引發森林大火。「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小編PO文表示,熱心民眾提供一段影片,拍攝時間是6月29日深夜11時18分,拍攝地點位在台14甲線昆陽停車場,暗夜中竟然有人大放煙火,短短7、8秒的影片令他震驚到不行,「我的老天鵝啊!歐麥尬到不能再尬了」。網友痛罵「燒起來他賠不起,以車追人直接開罰」、「這些人真是無知到極點,應該要重罰」、「如果火災怎麼辦」、「抓起來關進去,如果引發森林大火,幾十億也不夠賠」。太魯閣國家公園指出,園區內明文禁止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這些民眾罔顧國家公園的生態環境、公共安全,明顯違反《國家公園法》,違者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全案已通報保警第七總隊第9大隊,警方也鎖定3輛車的車號展開追查。
囂張!壽山動物園前屢次餵食獼猴 老翁嗆:歡迎檢舉、沒財產不怕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8日舉辦《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體驗活動,帶領民眾製作天然食材的「獼猴粽」,宣導勿餵食的守則。(圖/中國時報袁庭堯攝)民眾拿起粽型布包、挑選裝入合適的食材小卡,若選到錯誤的食材,志工現場會即時指導修正。(圖/中國時報袁庭堯攝)壽山獼猴為了攝取礦物質,更有「吃土」的怪癖。(圖/自管處提供/報系資料照)民眾頻繁餵食讓高雄壽山的獼猴養成「搶劫」的壞習慣,一位老翁幾乎天天在動物園前上演「餵食秀」,還嗆「歡迎檢舉,沒財產不怕」。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8日舉辦《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體驗活動,帶領民眾製作天然食材的「獼猴粽」,宣導勿餵食的守則。自管處強調,在高雄市餵食獼猴均有法可罰,最高可處萬元罰鍰。高雄一位老翁常年開車載著雜糧、在動物園前上演「獼猴餵食秀」,每每吸引數十隻獼猴搶食及民眾圍觀,曾有志工勸阻遭回嗆「我名下沒有財產,歡迎檢舉,我不怕」。自管處平時會派保育巡查員及保育巡查員及保七壽山分隊警員隨機巡查,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訂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9條規定,在國家公園範圍內餵食野生動物可處3000元罰鍰。老翁餵食獼猴處非屬國家自然公園範疇,但高市府農業局對此也有罰則,「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在高雄市鼓山區等6區內不能接觸或餵食臺灣獼猴,違者可處5000至1萬元罰鍰。自管處強調,壽山獼猴原本的主食除了果實及嫩葉,還會吃蚱蜢、澤蟹、蜥蜴、毛毛蟲、蝸牛、鳥類幼雛及蛋。壽山獼猴為了攝取礦物質,更有「吃土」的怪癖。餵食獼猴會造成猴群活動範圍改變、族群量異常、健康問題。近年人猴衝突事件頻傳,山友也反映獼猴似乎變多,但2012年至近年來監測結果顯示,壽山猴群數量一直處在1100至1500隻左右,族群量暫無明顯增加趨勢,主要還是民眾頻繁有意、無意餵食(攜帶麵包、糖果餅乾、手搖飲上山遭劫走),獼猴才變得更主動接近人類。端午節前夕,自管處推出《仲夏龍情、粽闖淺山》闖關活動,透過手作、實境解謎活動帶領民眾認識淺山生態,宣導與獼猴共處的正確觀念。民眾拿起粽型布包、挑選裝入合適的食材小卡,若選到錯誤的食材,志工現場會即時指導修正。自管處呼籲,民眾到壽山遊玩,務必落實「不餵食、不接觸、不挑釁」原則。研究猴群的屏科大教授蘇秀慧則說,習慣與人類互動的獼猴會傾向待在固定的地方,失去在森林生態中扮演種子傳播的功能,對生態也有影響。
也太肥了!金門3公尺巨大「緬甸蟒」橫跨馬路 連試3次鑽不過鐵絲網
金門縣烈嶼鄉庵頂周遭野地近日有一條緬甸蟒經常出沒,今(6)日中午再度現身橫躺於大馬路上「雨中漫步」,這條巨蟒連試了3次,疑身體太肥碩都鑽不過路旁鐵絲網,隨後才成功鑽入鐵網縫隙爬進草叢中神隱。有民眾正好要回家吃午飯時看到眼前爬出一條巨蟒嚇到差點腿軟;也有附近居民表示最近已經看過牠3次了,又肥又長,目測體長應該超過3公尺,有點嚇人。附近居民表示最近已經看過牠3次了,又肥又長,目測體長應該超過3公尺,有點嚇人。(圖/民眾提供)專家表示,近來天氣日漸炎熱,加上天雨潮濕,是蛇類開始活耀的時節;呼籲民眾,如果是在居家範圍發現蛇蹤,請立即撥打119通報,如情況允許,請一併將現場環境及蛇類特徵告知消防局勤務中心,可以加速後續處理流程;民眾如果是在野外遇到蛇類,請安靜離開或繞過,讓蛇回到大自然。縣府農林科也提醒,金門的緬甸蟒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規範,不得隨意獵捕、虐待騷擾或宰殺,一旦觸法將面臨6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呼籲民眾若遇到蟒蛇,可讓牠自行離開或通報「1999」等相關單位,切勿擅自獵捕,以免觸法。
墾丁半夜傳槍響!梅花鹿慘遭殺害 墾管處:若發現踴躍檢舉
墾丁國家公園復育梅花鹿有成,但卻不時傳有野生梅花鹿遭殺害,甚至還有人稱「半夜聽到槍響,梅花鹿屍體有不明彈孔」,對此,墾管處表示,日前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據了解,近期有不少民眾向墾管處反映稱,有盜獵者在獵梅花鹿,很多梅花鹿不是斷頭就是滿身彈孔,龍磐大草原簡直是梅花鹿的墳場;對此,墾管處證實確實有接獲民眾反映,當下隨即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辦理聯合夜間巡查。墾管處表示,今年初曾查獲疑似盜獵者持有獵槍及彈藥,但並未發現遇害的動物,不過仍依槍砲罪嫌將該人轉由警方偵辦。墾管處強調,目前梅花鹿雖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經查獲可裁處3000元罰鍰,因此依舊呼籲民眾,若有發現不法情事要踴躍舉報。
大媽狂踩武陵農場花田拍照 屢勸不聽可用「這法」開罰嚴懲
適逢櫻花季期間,台中武陵農場有許多遊客造訪,但26日就傳出有大媽遊客不顧勸阻,硬是要闖進油花田中拍照,讓正在直播花況的武陵農場小編當著鏡頭的面狂罵。而事實上,其實遊客這樣無視管控、傷害植物的行為,是有法可罰的。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26日,當時武陵農場粉絲團的小編正在透過直播,向網友們分享目前武陵農場的花況,而在講述到油花菜田的時候,小編就語帶不捨地表示,有很多遊客為了拍照擅自闖入油菜花田中,結果讓油菜花被踩爛,十分不捨同事細心照料的成果被人踐踏在地。而就在這時候,小編的鏡頭直接帶到一名大媽遊客,一邊說要拍照一邊往油菜花田進去,甚至在面對小編勸阻的時候,大媽遊客還死皮賴臉的說「沒關係,我們一下就好了!」這也讓小編氣的直接大罵「我都已經現場宣導了還是不聽,還是硬要踩進去唉!」整起事件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都痛批這位大媽遊客沒有絲毫公德心,甚至面對勸阻還不知悔改。而武陵農場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近期的確出現許多遊客的脫序行為,像是進入花田拍照、攀爬樹木、採摘花木等,通常工作人員巡視時遇到的話,會柔性勸阻,但如果是經由國家公園警察查獲的話,恐會被依國家公園法開罰,呼籲民眾在觀賞優美風景時,還是要發揮公德心。而根據《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如在國家公園區域內有以下行為者,將可依法處一千元以下罰鍰。且受罰者必須將其損害部分應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賠償其損害:1.採折花木。2.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3.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4.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5.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遊客爬櫻花樹大擺Pose拍照!武陵農場怒「學猴子沒比較厲害」 罰則曝光
新春連假期間,民眾都趁著好天氣外出走春,而因為目前正值武陵農場櫻花季,現場也湧入遊客人潮。豈料,竟有民眾驚見遊客爬到櫻花樹上,坐在枝幹上拍照。對此,武陵農場於10日在臉書不禁發文譴責「學猴子爬樹並沒有比較厲害」。武陵農場副場長常方麒則於11日表示,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採折花木第一次罰1500元,第二次罰3000元,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武陵櫻花季於2月8日至2月29日登場,每年總是吸引眾多人潮上山賞櫻, 在現場也可看到遊客與櫻花樹開心合影,但是有民眾目睹遊客為了拍照,竟攀爬上園區內的櫻花樹,大肆擺拍,絲毫不在乎周遭眾人的眼光。對此,武陵農場於10日在臉書上發文譴責,「爬樹上拍照很好看嗎?學猴子爬樹並沒有比較厲害,為啥一定要侵犯到櫻花樹呢?」,並呼籲民眾來欣賞櫻花,拍照時不要拉枝條,更不要爬上樹,「這些動作都太誇張了!小編看到會制止,若其他遊客們有看到也幫幫農場勸阻一下。謝謝各位~」。此文一出,網友也不禁直呼「太誇張了!我們拍照都捨不得小碰一下也!還沒爬上去就開(始)制止了,竟然還能坐在上面拍照,這是不是該肉搜呀!」、「直接公布正面照啦⋯真是沒水準,台灣人的臉都被她丟光了。」、「這隻猴子出名了,還有猴子的朋友」。常方麒於11日表示,爬到樹上拍照不但容易破壞櫻花樹,也可能因為樹枝斷裂跌落受傷,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採折花木第一次罰1500元,第二次罰3000元,希望遊客不要觸法,看到其他人有這種行為,也應出面制止,共同維護賞花環境。
2030蓋地熱發電廠 台電、中油前進大屯山鑽探
國營事業搶進大屯山探勘地熱。繼宜蘭開發兩處淺層地熱後,鑽探領頭羊中油今年已前進大台北大屯山打井鑽探,預計第二季有地熱探勘成果,目標2030年在當地建置中型地熱發電廠。台電同步今年第二季要在大屯山旁焿子坪打探勘井鑽探地熱,成效如好,預計後年發包建廠。除淺層地熱外,中油也要引進深鑽技術,往地底3公里下探尋深層地熱,正與中研院合作,設定2030年之前,要在宜蘭建置首座深層地熱電廠,確切地點目前未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評估全台有40GW(百萬瓩)地熱發電潛能,尤其大屯山的淺層、深層地熱合計就占1/5,該部設定2025年全台先開發20MW(千瓩)地熱。2018年,中油、台電共組地熱國家隊,開發仁澤與土場兩處地熱,前者去年底啟用,預計農曆年後可以拿到電業執照,成為繼宜蘭清水、台東金崙之後,台灣第三座商轉的地熱發電廠。後者中油改採與友達合作,預計今年3、4月啟用。另與台泥綠能合作,在台東紅葉谷進行地熱電廠試驗。但不管如何,公民營地熱探勘與建廠,主要在宜花東一帶。大屯山雖有硫磺潛能大,但是其水質PH值達到2,酸度爆表,管線跟設備會遭腐蝕,使開發具難度。目前已有民間公司先於新北金山規畫硫磺子坪地熱發電示範區,預計2025年發電,但容量4MW,還不是很大。中油身為國營事業,目標則是建置10MW以上中型地熱電廠。為克服酸水問題,中油已規畫引進及抗腐蝕管材技術,並與經濟部礦業管理中心合作,預計第二季完成大屯山地熱探勘與克服酸性地熱區生產研究工作。中油主管強調,抗腐蝕管材相當貴,所以同步思考引進「先進型地熱系統(AGS)」,如果技術可在地化,就能徹底解決酸性問題。中油希望2026到2027年,大屯山能先試開發出10MW地熱潛能,並於2030年正式建置地熱發電廠。台電則在大屯山周邊的焿子坪有廢電塔用地,預計今年第二季進行地熱鑽探工作,如果成效好,會進行電廠規畫,後年發包建廠。但是前進國家公園蓋地熱電廠,仍有《國家公園法》開發限制難題。中油說,確定大屯山潛能熱度後,會畫設開發區朝建廠前進,可是需要修法鬆綁電廠營運。台電焿子坪因位於國家公園周邊,可以先建廠,但是要擴大範圍時,同樣也會被法規卡住。
誇張!2男子把國家公園當「攀岩場」 墾管處呼籲民眾遵守法規
墾丁國家公園在昨(4)日有遊客目擊一起誇張行為,2名男子把保護區的珊瑚礁岩當作攀岩場,竟直接將掛勾釘在礁石上使用,民眾見狀後相當擔心珍貴的自然景觀遭到破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在獲報此事後,經派員到場巡視判定該行為非在公告禁止的區域項目內,但同時也呼籲民眾至國家公園遊憩時應遵守法規,若出現毀損等行為恐觸法遭開罰。據了解,有民眾在昨(4)日前往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卻在行經至香蕉灣保護區一帶時,驚見有2名男子將掛勾釘在礁岩上,隨後更使用起繩索,宛如將國家公園當作私人「攀岩場」一般,而遊客在見狀後對此行徑感到相當傻眼,同時也擔心生態遭到破壞而趕緊致電通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獲報後,隨即會同警方至事發地點勘查,經前往香蕉灣保護區一帶查看,的確在一處岩石上發現尚未清除的掛勾,墾管處將會進一步調查該掛勾是否有造成礁岩破壞情形,同時也提醒民眾若在國家公園範圍內出現毀損行為,將可能觸法吃上官司。然而,攀爬行為的確是有條件被禁止的,根據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公告的禁止事項規定7指出:「禁止於大尖山、青蛙石、船帆石地區從事攀爬之行為。」不過由於本次事發地點是被列在特別景觀區範圍,而非上述的區域範圍內,因此現階段無法就該2名男子的攀爬行為進行開罰。墾管處表示,目前已會同保七總隊大八大隊前往查處,該案掛勾未清除部分,恐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6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違反者第1次違法可處1500元,第2次可處3000元」。另外,至於任意將掛勾釘在礁岩上,也恐涉及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等罰則。墾管處也強調,本案發生處屬特別景觀區,依照《國家公園法》定義是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自然地理景觀,而嚴格限制開發行為之地區」,然而針對本次案件發生,未來將會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就如何在保護特有地景的條件下,規範商業性攀岩活動的相關措施進行研議。
山道猴子違規開趴 合歡山停車場淪夜店
首波冷氣團報到,大批遊客假日湧上合歡山等雪、看日出,不僅小風口、松雪樓及武嶺停車場爆滿,還有人將車違規停放合歡山莊停車場的車道上開「電音趴」,停車場秒變夜店。警方20日表示,山區停車空間有限,18日、19日停車場違停共開出18張罰單;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強調,將加強噪音防制。大陸冷氣團上周末報到,加上有獅子座流星雨,大批遊客湧上合歡山等看流星雨,也希望能幸運遇到入冬初雪,18日起車流不斷,合歡山區4大停車場爆滿,造成違停狀況不斷,交通大打結,甚至有人在停車場違規停車還高分貝播放電音開趴。臉書「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19日PO影片,痛斥遊客一大早停進合歡山莊停車場爽放電音,「整座山頭,嗨到、震到一個不行」,呼籲「要聽音樂可以!請停好車」,不要影響停車場的出入動線。網友留言嘲諷「猴子早起上山了」、「國家公園難免會有猴子」、「有形無形的都嗨起來」,也有不少人開玩笑「快放佛經反制」等,多數人認為上山就是要享受大自然,電音已嚴重影響他人。保警第7總隊第9大隊表示,山區停車場的停車空間有限,周末全力疏導交通,也加強取締停車場內違停,18日、19日合計開出18張罰單,呼籲上山民眾耐心等候車位,切勿隨意停車,以免違反《國家公園法》遭開單告發。太管處指出,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播放或使用鳴器等,對製造噪音行為可依「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公告禁止事項」開罰,後續也會同林業署南投分署、警方等加強勸導。
6人在國家公園溪降卻受困 獲救後玉管處開罰了
有6人自組團隊到花蓮縣卓溪鄉山風瀑布展開溪降活動,途中卻受困湍急溪流,經山難救助協會及花縣消防局人員分批救出,不過,因6人活動地點在玉山國家公園內,不可從事溯溪相關活動,玉管處已對6人各祭出1500元至3000元不等罰緩。據了解,6人來自台北及桃園,平均年齡約30歲,在網路相互揪團,22日上午到玉山國家公園瓦拉米步道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下午因溪水暴漲,太過湍急無法渡過寬約50米的河面,當時在附近訓練的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東區搜救委員會成員聽聞呼救聲,趕緊穿戴裝備前往救援,並通報消防局。消防局救難人員趕赴現場,其中3人已由協會人員救出,並帶往安全地點,另外3人待援,經評估現場狀況後,利用顯露沙洲地形,以單人渡河方式接觸受困者,接著再透過拋繩袋、V型架設及鐘擺方式,幫助3人脫困。不過,山風瀑布位在玉山國家公園瓦拉米步道上,除須事先申請入園,依《國家公園法》規定,未經核准,禁止在指定以外地區溯溪等活動,違者可依法裁處1500元至3000元罰緩。玉管處副處長邦卡兒.海放南表示,玉山國家公園因溪谷與溪流較為危險,不論有無申請,均禁止從事溯溪相關活動,6人已明顯違法,已分別對6人開罰。消防局指出,近期溪降風氣盛行,事先應依規定申請,衡量自身能力並確認個人裝備齊全,入山前需確認天氣狀況,如天候不穩應取消活動,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