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保育
」 國土計畫法 內政部 農地 國土署 侯友宜國產署遭控包庇青農 當事人喊冤:一切合法
新北市三峽區插角農民自救會指控地方戴姓農民利用與新北市政府、國有財產署關係良好,將不能放租的千坪國土保育地申請變更為農地後承租,自救會今(18)日赴國產署陳抗。戴姓青農則回應一切合法,反指控國產署原講好讓他變更地目後就將地承租給他,卻在立委介入後要求改為公開標租,直呼不合理。戴姓青農是茶莊第4代,曾獲選百大青農,其茶莊產製茶葉也曾奪過不少獎項。農民自救會表示,戴姓農民是插角地方青農,與新北市府、國產署關係良好,卻利用此關係將不能放租的千坪國土保育林地,申請變更為農地來承租,變更審議過程有諸多疑點,因此決定到國產署陳抗,呼籲政府停止戴姓農民放租申請。插角在地的高姓青農說,戴姓青農利用地方老農民不懂法、欺壓地方農民,數十名鄉親為此赴國產署陳抗、揭發不公不義。戴姓青農反擊說,他向國產署承租的新農用地是2023年底完成變更用地的,這塊地原本是荒廢的地,20餘年前是利豐煤礦,關閉後他經過公開資訊查到此地,向新北市文化局確認沒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後,他向國產署申請租賃,國產署以自行跑流程變更地目為條件答應承租,卻在地目變更後,發函要求改成公開標租。「有立委撐腰就可以欺負老實人嗎?」戴姓青農說,他多次申請後國產署終於同意變更地目租給他,原說好要租給他,他才花時間、精力處理,如今因立委介入就要求改成公開招租,現在變更地目都跑完了,所有東西都合法,他去年12月就申請租賃卻一直沒有下文,對方還反過來說他有問題,直呼不合理。
反對修訂農地發展權移轉 內政部:恐將獨厚特定業者
內政部今(29)日表示,有立法委員提案修訂《國土計畫法》,要求劃入農業發展地區應給予補償,並訂定「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但依美國歐洲經驗,農地將永遠只能作為農業使用,反而限制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此外,要求無農地之縣市應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除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外,恐將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因此相關制度設計仍應審慎評估。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機制設計原本就以兼顧農業發展、國土保育及民眾權益為目標,依國土計畫法劃設的農業發展地區,既未改變農業生產現況,更可興建農舍及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等使用,並且視實際需要由縣政府依法定程序,變更為適當的功能分區,沒有增加限制或造成財產損失,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內政部指出,「農地發展權移轉」涉及農地發展權價值的計算、移轉的範圍在同一縣市或跨縣市,以及移轉機制建立等議題,與目前國內土地規劃制度基礎不同,若貿然入法將徒使土地掮客或中介商趁機低價大量收購農地,圖取農地發展權移轉的潛在利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無法真正受益,也將對於政府財政、土地管理、交易秩序等產生嚴重衝擊,不利於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內政部認為,貿然實施「農地發展權移轉」,將使農地永遠只能作農地無法改變;目前的容積移轉均限制在同一主要計畫或縣市,跨縣市實施將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及不同縣市農地定價問題,國土計畫是土地使用的上位指導原則,未來包括土地的規劃、管理及審議權力均回歸各縣市政府,由地方進行完整規劃來引導土地合理運用,相較過去賦予地方政府更多工具。內政部指出,現行包括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古蹟容積移轉,均限制僅可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或同一縣市土地,如果要求無農地縣市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無農地之縣市難以界定,可能造成僅有臺北市、基隆市等北部縣市應購買發展權,同時交易機制如何建立、是否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都將引發制度混亂。內政部期盼立法院及地方政府支持國土計畫如期全面施行,不僅保育自然資源避免農地水泥化,也能確實保障農民及民眾之合法土地使用權利。
12綠委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蔡易餘:再跟人民多解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許智傑、陳俊宇、莊瑞雄、林岱樺等12人,今(20日)在立法院舉行「《國土計畫法》 展延、溝通、再上路」記者會指出,《國土計畫法》原訂於2025年4月上路,但鑒於新北市等8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皆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另外又有民眾被假訊息誤解等,希望行政院內政部展延上路時間,待與縣市政府和民眾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蔡易餘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21日)將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希望行政院要多加溝通,也不要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展延(上路)也是一條選擇」,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多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充滿疑慮,這需要中央、地方政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跟人民做更多溝通跟解釋。明天委員會審查時,希望內政部、行政院考量多方意見,包括展延上路時間的訴求。劉建國認為,國土計畫法要在明年4月上路,這是「絕對不可能」,因為現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必須要全國一併實施,但現在有8個縣市沒有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他說,大家都希望農業得以發展,但相關設施、設備都必須要到位,保障農民權益,而國土計畫法基本上已被相關地方政府妖魔化,但這件事情應該是要朝正向發展。陳亭妃指出,《國土計畫法》是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代三讀通過,最高的標準與原則是要讓國家更好,但討論國土計畫法時,已經被政治化,甚至很多縣市用政治力做抵制。另外也因為資訊的落差及無法被透明,導致農民無法得到正確訊息,甚至各縣市政府的承辦人員,得到的資訊不一致、法令見解也不一致,如果這樣造成人民對國土計畫法有所誤解,她認為國土計畫法應該緩下來,讓所有單位溝通清楚,不要讓有心人做政治操作,這樣非農民之福。莊瑞雄說,《國土計畫法》管控全國78%非都市土地,可劃分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各具使用限制。而該法中又限制每五年通盤檢討,才能調整分區,現在倉皇上路恐影響城市發展規劃,適得其反。許智傑、陳冠廷、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王美惠、陳俊宇皆共同呼籲,行政院應考慮多方意見,不要堅持己見,有多一點時間跟民眾溝通,將展延作為一個可能的選項。
高檢署辦研討會強調「護國土」 展打擊環保犯罪之決心
臺灣高等檢察署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9日在桃園名人堂大飯店舉辦「113年檢警調環林強化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研討會」、「金環獎頒獎典禮暨表揚誓師大會」,邀請法務部、環境部、農業部、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屬單位及其他相關機關共同與會,並由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主持表揚及誓師大會。高檢署表示,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避免遭人為破壞影響公共安全,並遏止利益團體及黑道介入,原訂有「查緝河川盜濫採砂石及濫墾殖山坡地破壞水土保持」、「查緝森林盜伐」及「查緝環保犯罪案件」三個執行方案,為更有效整合、提昇查緝量能,整併後重新頒訂「檢察機關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行動方案」,並將科技執法、查扣不法所得、回復原狀列為行動方案的重點,展現從嚴追訴、守護環境正義與公益之決心。高檢署協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7月5日至8月28日,依上開行動方案啟動「加強查緝國土保育及環境犯罪專案」,全國同步執行查緝行動,國土保育案件總計執行74件,環保案件總計執行192件,搜索252個處所,查緝到案人數共782人,已聲請法院核准羈押41人,查扣不所得近新臺幣9000萬元,並評選出10位查緝有功人員。研討會以「檢察機關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行動方案」規劃與執行、「振興山村經濟消弭盜伐」以及「查緝環保犯罪之環境回復原現況及精進措施」為主題,進行交流並分享經驗。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也上台頒發10位有功人員及18位金環獎得獎者獎狀及獎盃。
國土計畫不影響宗教建築輔導合法 國土署:地方政府數十年未積極處理
媒體報導,有關新北市既有寺廟於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無從合法化案。對此,國土管理署16日澄清,國土計畫不影響宗教建築輔導合法,強調既有宗教建築本就可循現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用地變更。《自由時報》16日報導,新北市隨處可見大大小小的寺廟,僅九三九間登記在案,另有約三千個隱身在民宅的神壇,無法取得合法登記,成為管理的灰色地帶。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在市政會議表示,內政部預告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規範,未來實施後,可能許多寺廟無法合法,而且會一直遭受罰款。而依據國土計畫法草案,未來若不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使用原則,依情節輕重訂定不同罰則,最低處以六萬元罰鍰,最高五百萬元。對此,國土管理署澄清,國土計畫不影響宗教建築輔導合法,強調既有宗教建築本就可循現有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用地變更。但部分宗教建築位於不適合的土地區位,如位於山坡地、環境敏感等區域,因涉及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估等程序,且位在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者,依法本就無法申請土地變更。此外,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已研擬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方案,待行政院核定後,國土管理署也會納入「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訂定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繼續推動相關輔導措施。國土管理署表示,長久以來,地方政府一直未能依據現行申請合法機制落實輔導工作,導致此問題累積長達數十年未解,呼籲新北市政府應針對既有寺廟問題給予更積極的協助,並重申許多土地議題,地方政府本該基於權責來協助民眾辦理,而非將問題都歸咎於國土計畫法上路。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現行區域計畫法規定可以作宗教建築使用的甲種、乙種、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及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未來均可供宗教建築繼續使用。此外,國土管理署考量宗教寺廟為國人重要心靈涵養場域,其坐落區位應儘量靠近人口集居地區,以方便就近參拜,目前研訂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初步規劃以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1、第3類)及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為宗教建築申請新增使用的區位;另在國土計畫框架下,直轄市、縣(市)政府可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輔導方案後,評估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兼顧國土保育與民間宗教信仰。
駁國土計畫差別待遇說 內政部強調保育與發展並重
立委馬文君日前倡議國土計畫法暫緩執行並指出,南投縣73%土地因規劃為國土保育區,若國土計畫法生效,將受限使用。然而,內政部卻同時在國家公園安裝太陽能板,影響生態,政策矛盾引發質疑。對此,內政部國土署14日晚予以嚴厲譴責,並指出增設太陽能板,是以生態保育為前提,並非處理電力供應問題,且與國土計畫係屬2事,無須混為一談。內政部國土署表示,國土計畫是為守護國土資源永續,透過計畫引導土地合理利用,其內容涵蓋社會與經濟發展等面向,甚至也包涵自然保育、氣候變遷等多元功能。內政部國土署指出,國家公園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落實國家淨零碳排政策,評估於管理處辦公室、遊客中心增設太陽能板,重點是以生態保育為前提,規劃適當的增匯減碳方式,並非處理電力供應問題,且與國土計畫係屬2事,無須混為一談。內政部國土署進一步表示,國土計畫是針對目前非都市土地零星變更影響國土保安及破壞農業生產環境的問題,藉由計畫引導空間適性及適能的使用,給予合理與簡便的機制,更能保障土地使用的品質;並提供因應氣候變遷、國土永續發展與農民生產環境及生活品質提升各項空間機制。內政部國土署指出,國土保育地區是目前區域計畫內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水源保護區、國家公園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等環境敏感地區,現行相關規定皆有規範。此外,今年4月行政院召開會議請各環境敏感地區主管機關應確實持續檢討、更新圖資,國土管理署將持續掌握最新圖資並提供地方政府規劃利用,縣府未來也可依照國土計畫法,配合環境敏感地區範圍,適時調整國保區邊界。內政部國土署提及,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有助於更具體討論,縣府及民眾意見可以持續於內政部審議階段進行討論,希望縣府將國土功能分區圖提交國土計畫審議會,透過審議機制共同討論民眾關切的問題。此外,農業部對於農業發展支持,會以堆疊式的方式據以推動農業各項支持措施,請地方政府一起努力兼顧國土保安與地方發展需求,讓國土計畫如期上路。
陳吉仲也籲緩辦 劉世芳談《國土計畫法》嘆農地爭議還在吵
內政部長劉世芳12日表示,《國土計畫法》上路前問題已逐一解決,目前剩中部農業大縣的1至2項問題還在行政院審查中,將加緊處理與加強溝通。據了解,《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中上路,但攸關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規劃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仍有不少縣市未上繳,不少縣市反彈稱若土地劃定為「農1」分區,幾乎等於永遠無望開發,在農業單位面積產值低的台灣社會,無疑是判定「農地死刑」,引發地主強烈不滿,各農業縣政府反彈聲浪大,前農業部長陳吉仲也直言配套還未到位,應該暫緩。對此,劉世芳強調,《國土計畫法》中的農地變更與否,地方政府扮演關鍵決定腳色,不應把壓力全推給中央。她說,交了國土功能分區圖不一定百分之百埋單通過,若通過了也不是永遠不能改,但若交都不交,很難進行下一步討論。劉世芳舉例,現行農業部主管區域有不少「土石崩塌區」,而夏天颱風過後需要國土保育,《國土計畫法》有搭配高達新台幣500億元的「國土復育基金」,若母法上路部了,這筆錢根本無法編列動支,因此非常需要地方政府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署署長吳欣修則說,外界議論的農業補償,其實是政府對農業部門一直都有的照顧,與國土計畫無關,更不是因為《國土計畫法》上路而配套的補償措施,盼民眾了解。內政部官員也說,盤點目前國土功能分區圖缺交情況,直轄市剩台中市沒繳交,雲林縣和南投縣已承諾會盡速提交,彰化縣則具體承諾9月底前會送交。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屬地方權責 國土署籲新北市府加速辦理
關於今(11)日《國土計畫法》等報導,國土管理署說明,國土計畫框架下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各縣市政府會視當地環境資源條件及實際需求,將礦業權已廢止之礦業用地劃設為適合的國土功能分區。並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刻正進行文資審議工作,屬於地方權責,請新北市政府依文資審議程序加速辦理。國土管理署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刻正進行文資審議工作,屬於地方權責,請新北市政府依文資審議程序加速辦理,並說明若依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6條指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將可排除現行土地使用法規之限制,強調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新北市政府就可循現行機制積極處理,勿把現存問題都歸責於國土計畫之推行,請新北市政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重申相關問題均可透過審議機制獲得具體的討論與處理。國土管理署說明,國土計畫框架下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劃為「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各縣市政府會視當地環境資源條件及實際需求,將礦業權已廢止之礦業用地劃設為適合的國土功能分區。此外,目前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也可依現行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用地類別,取得合法使用權利。國土管理署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如未及於國土計畫法上路前,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變更為合法使用地,未來仍可由新北市政府依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4項規定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因應在地煤礦文化保存之特殊土地使用需求。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保障礦工及其後代居住權,已與經濟部地礦中心共同訂定通案處理原則,刻由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類此情形之礦工住宅,辦理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前開土地只要依區域計畫法規定檢討為合法使用地,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均可繼續合法使用。
礦場熄燈2/紀念園區淪新法孤兒 「賴皮寮」開生活館恐違《國土計畫法》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因文資保存認列延宕,在2025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恐被迫熄燈,而2024大選前遭譏為「賴皮寮」的總統賴清德新北市萬里區故居,卻有望於10月轉型成「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專家指出,賴總統萬里老宅與「新平溪園區」同屬「廢棄開採之礦業用地」,《國土計畫法》上路後除非「特殊調整」,否則都應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這類地上物除非被認定為「古蹟」,否則即使免費當成文物館,也與《國土計畫法》牴觸,賴總統的「老家」恐怕在新法中帶頭違法。本刊調查,賴清德自2024選前頗受質疑的萬里老宅,目前已委由萬里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管理,將做為「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公益使用,刻正整理中,有望於10月開幕。然而尷尬的是,2024年初經濟部礦業局才盤點了一波「已繳回採礦權」用地,並發函地主解除「礦業用地」編列,言明《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統一編定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僅能維持當地人生活的最低限度使用。新北市平溪區天燈節每年吸引國內外600萬人次到訪,距離1.5公里外的「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卻罕有人至,地方鄉親直呼可惜。(圖/記者黃耀徵攝)「賴皮寮」在賴清德上任總統後,10月搖身一變成為「礦工生活紀念館」,邀請各方觀光客來參觀,但所屬萬里區中幅里371戶老鄰居,大約1200多人,卻仍活在妾身未卜的礦業用地老宅,未來發展不明,是否繼續住下去和房屋修繕權都是隱憂,對照賴宅風光轉型,很是唏噓。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曉薇表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開發規定嚴格,只能容許基礎水電管道等維生公共設施,若要開店,規模也頂多只能開供在地居民日常飲食的「雜貨店」,而像「新平溪」等礦業紀念園區即使純公益開放,唯一的活路只能拚列文資保存。林曉薇指出,一般文資審查會議,必須先邀請文化資產專家,辦理現場勘查並彙整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若認為有重視必要,第一步會「列冊追蹤」,而主管機關定期訪視後,確認有必要認列文化資產,才會進一步函報文化部文資局。新平溪煤礦選洗煤場可以作為歷史故事指認的標地,建構煤礦知識系統與煤礦記憶。(圖/翻攝自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臉書)林曉薇直言,關鍵在這576公頃的土地中,大面積仍是向私人承租而得,目前是因為所在的平溪十分地區,人口已逐漸凋零,土地價值不豐,地主才如此「不囉嗦」同意拚列文資保存,但光目前所有權人就多達40多位,市府憂心若任一所有權人改變想法或未來繼承人有不同理念,名下土地遭認列文資保存無法處分,甚至進一步打國賠官司,在在都會讓文化局卻步,必須要加強文化資產的證據與說服力,把煤礦業在台灣與這些設備的連結故事整理出來,才能做文資審議的最強後盾。另一名學者也點出,像是早已停止採礦的萬里賴清德老家,未來也會比照「停採礦業用地」畫入《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而這類土地是連「免費展覽」都無法開設,畢竟分類宗旨是為了保護環境,頂多再照顧當地人生活。他直言,這類土地「根本不是給觀光客來的」,若賴清德老家10月真的辦展,恐怕帶頭違反《國土計畫法》。「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面臨生存危機,龔俊逸也曾想過在商言商,營運財務困窘就算了,但想到父親的一生心血都投在這裡,就不敢輕言放棄。(圖/記者周志龍攝)平溪文史工作者、建築師陳勤忠則指出,其實新平溪博物園區與十分老街非常近,距離不到1.5公里,過去不少遊客來十分,放了天燈留念後,便極少二訪,而天燈的主管機關新北市觀傳局,對於進一步整合由文化局輔導的「新平溪煤礦園區」形成平溪套裝行程也興趣缺缺,導致每年約600萬人次來平溪的旅客,錯過了這個有故事的地方,呼籲能完整保存。新平溪園區館長龔俊逸則強調,自己對政治角力沒有興趣,只希望這麼棒的地點、這麼多人期待「一定要把他留下來」,如果未來能夠取得文資身分,就可公私協力,善用政府工具,賦予園區全新生命,結合平溪天燈產業,「產業會轉型,能源結構會改變,但這類文化記憶會留下來」,他眼中發光。新北市政府9日原稱賴總統老家涉及個案,不便多談;11日則最新回應,稱一般停產的礦業用地大多編列為《國土計畫法》中的「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賴家老宅則為「農三」,可正面表列的使用規範則待中央進一步指示。
《國土計畫法》準時上路難 許淑華張麗善籲先解地方惑
南投縣長許淑華20日表示,《國土計畫法》細節至今仍未公布,民眾擔心還沒搞清楚就上路,農地如同被判「死刑」,希望中央先釋疑地方問題;雲林縣長張麗善也說,雲林縣多次呼籲農業權應納入《國土計畫法》,但中央至今還是沒有正面回應,各界一頭霧水下,上路一定問題叢生。許淑華指出,內政部希望2025年4月《國土計畫法》如期上路,但像南投縣高達73.91%土地被畫為「國土保育區」,而有發展性的「城鄉發展區」僅占3%,等於勒住南投發展,內政部必須提出配套方案孚眾。許淑華強調,該法對觀光空間利用與發展的影響、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申請案件審議標準等,都亟需內政部釋疑,否則「國土功能分區圖」,南投真的交不出來。張麗善則強調,自己不反對《國土計畫法》上路,但該法要求雲林縣扛國家糧食安全,而農產獲利不如其他土地利用,雲林縣多次呼籲該有農業權配套以獎勵農用地主,中央卻仍無對應措施,令人難以放心。張麗善批評,攸關氣候變遷因應與國家未來整體發展的《國土計畫法》,居然僅由三級機關國土署執行,雖然內政部長劉世芳親自出席研討會,但同樣攸關此法的農業部只有科長出席,根本做不了主,農業權與土地管制,中央政府仍有必要說清楚。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則回應,各縣市政府提出的問題刻正討論中,例如日前自己拜訪南投縣時,縣府有提出18項關於原住民保留地等問題,內政部便刻正研議中,將逐一答覆。
土地劃分不符現況風災現形 翁章梁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嘉義縣長翁章梁表示,《國土計畫法》2025年4月上路在即,但還需要充分與民眾溝通,光嘉義縣幅員就包含山區、平原、沿海,18鄉鎮市都要面對不同議題,呼籲延後上路。翁章梁說,《國土計畫法》光國土保育區畫設便有諸多學問,比方嘉義縣內3大河川水系:北港溪、朴子溪及八掌溪已經完成治理工程計畫,河川區範圍圖說與現況並不符;此外,山區土地存在林班地解編、飲用水源水質保護區畫設檢討等問題,都還沒個定案,必須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前,加強協調溝通,讓分類準則明確化,才能讓土地有序利用。嘉義縣議員黃榮利表示,近期凱米(Gaemi)颱風直撲台灣,民眾也會反思,住在山上害怕土石流,住在海邊擔心地層下陷,住溪邊又惟恐溢堤,還是住在平原最安全。他說,但《國土計畫法》正式上路後,優良農地將定型,只能做為永久生產用,平原可居住地愈來愈少。黃榮利批評,物以稀為貴,目前高昂房價便是這樣造成的,民眾與年輕人購屋負擔只會更重,與政府照顧年輕人理念背道而馳。他呼籲,適度開放宜居土地,讓百姓住得安全,才能減輕政府每次天災帶來的重建經費付出。翁章梁強調,《國土計畫法》立意良善,但不宜匆促上路,造成民怨及恐慌,光嘉縣國土計畫暫定畫設國土保育區約42%、農業發展區約37%、城鄉發展區約7%,然而縣府至今舉辦不下數十場民眾公聽會或說明會,卻持續接獲民眾反映草案與現況使用不盡相符,縣府也傷透腦筋,還是緩辦較好。
農地死刑2/「國土分區圖」集體遲交 地方政府無奈淪發展劊子手
《國土計畫法》施行過程多次展延,政府拍板2025年5月上路後,近期迭遭朝野立委呼籲「刀下留農」,不分藍綠高達19處地方政府甚至以技術性拖延,不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專家建議針對農1要有更妥適的配套,向用地變更得利者徵收「土地受益費」,籌設「國土基金」補償權利受損者,提高被劃入農1 區域者的配合意願。據了解,《國土計畫法》大致劃定區有四:首先是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的「國土保育地區」;再者是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的「海洋資源地區」:第三是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的「農業發展地區」;最後還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的「城鄉發展地區」。而其中細分為5種的農業發展區中,尤以農1最受爭論,只要農產環境不錯或曾下重本優化排水等農業設施的土地,進一步稽核面積達25公頃以上、農業使用達80%以上,就會被優先劃為「農1」。儘管農1是國家掛保證的「優良農地」,多數地主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國土計畫法》一旦上路,農1土地將就此限定農用,各界對工商發展的想像就此落空,簡言之就是土地增值的空間被限制,更嚴格的是搭配違規舉發的高額獎金,持有者將無法他用。台灣鄉間「農地蓋工廠」沉痾多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罰則料將加重,引起業主恐慌與不滿。圖為高雄岡山嘉華地區特定農業地上的工廠。(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嘉義的農民說,《國土計畫法》實行後,「特定農業區」土地多數劃成高度監理的「農1」。然而,目前特農區現況卻有不少農地工廠,令地主不滿的是,部分縣縣市政府願意妥協,在審議時將現有工廠畫成「農2」,正視土地管理現況較有彈性,卻有不少政府人員只坐在辦公室依地籍圖直接畫設為「農1」,昧於土地現況當然引起民眾跳腳。「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便直言,台灣的農地太貴了,地價與農產所得完全不成比例,持有農地者大多充滿農用以外的想像,期待有一天自己的農地能獲重劃蓋樓賺錢,至少自家子孫不用那麼辛苦拿鋤頭。然而,在《國土計畫法》打出維護糧食安全大旗之下,等於要求各縣市政府當「劊子手」,在國土功能分區圖上,對著地主千刀萬剮,各縣市政府「當然下不了手」,也因此國土功能分區圖,只能根本交不出來。彭揚凱說,目前《國土計畫法》已經延宕3次實施,溝通真的很不容易,如果建立良好且確實執行的「國土基金」制度,讓被劃設為「農1」的農地地主有配套的補償,類似過去對文化古蹟地主的做法,要求對方保留「農1」農用,但能給予一定的金錢補償或容積移轉,而國土基金可以向用地變更得利的地主端徵收受益費,或許稍稍能緩解農1地主被判「農地死刑」的反彈聲浪。嘉義縣高鐵特定區旁88公頃土地,刻正如火如荼進行台積電廠房先期建設,原本一望無際的甘蔗田已不復見。(圖/記者趙世勳攝)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近期不少土地掮客,看準農地地主對《國土計畫法》的恐慌,聲稱能協助農地變更工業用地,進一步撈了不少仲介費,但其實需要審查要件很多,若2025年05月準時上路,「現在根本來不及」,且這是中央層級介入的地目畫設案,並不是地方政府說了算,因此若有人聲稱能協助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做到「農地變工業地」,那恐怕是托大了,提醒民眾不要花了大筆冤枉仲介費。內政部國土署強調,農地本來就該農用,《國土計畫法》能檢視一遍各地土地使用,或許短期動盪,但對國家長遠發展不是壞事。至於「國土基金」的補償構想,會把「農有地」視為補償標的,與現行肯定農業產值的立法精神相悖,目前僅規劃「國土保育用地」有補償機制,暫無「農1」補償計畫。行政院刻正檢討《國土計畫法》的檢舉獎金制度,而不少縣市一直未交國土規劃分區圖,如果立法院決議通過展延,內政部會配合辦理。
辦鄭文燦第一人!「前桃檢檢察官」藍委吳宗憲:他被查不意外
現任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對此,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有這樣的結果他不意外,因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地首起弊案,就是吳宗憲起訴的!據悉,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也就是1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周志龍攝)對此,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鄭文燦被查,他一點都不意外,目前曝光的案情,有部分跟他以前是一樣的,「其實法官是認定,鄭文燦有收5百萬。」吳宗憲回憶,當時他們鎖定的目標其實蠻多的,其中就包括這一次曝光的華亞科。他表示,民進黨執政之後開始把手伸進各個系統,所以不敢講話的人很多,「你問我說當年我辦那個案子,有沒有受到壓力,我只能說我非常的不爽。」在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被時任桃檢檢察官吳宗憲鎖定,且被起訴判刑的,就是當年的市政顧問鄭義雄,整起案件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至鄭文燦的貼身秘書和司機都被列為被告。吳宗憲也回憶,地方上那時候是說鄭義雄是鄭文燦的金主,或是他的乾爹,「但我知道他後來對我很不滿,畢竟是他任內的第一個弊案。」因此,吳宗憲也被外界封為查鄭文燦第一人:「如果就順序來說是這樣沒有錯,所以當時應該是去搜市府,也是我是第一個。」報導補充,吳宗憲20年檢察官資歷,先後為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並擔任過重大刑案、國土保育、公訴、緝毒、金融等專組檢察官,有11年偵辦肅貪經驗。
《國土計畫法》實施細節9月上路 張麗善轟封印雲林成就他人
雲林縣長張麗善24日表示,《國土計畫法》中,土地歸類為農一、農二差別究竟為何,內政部應該向民眾說清楚,中央不能避重就輕、粉飾太平,若中央還講不清楚,就應該暫緩上路。《國土計畫法》2025年就要上路,雲林縣被畫設為優良農地(農一)面積全國最多,引起地方反彈並提出諸多疑慮。內政部官員24日下鄉舉辦說明會,強調農一、多元農業發展區(農二)既有合法使用權益不受影響,相關細節9月會出爐。對此,古坑鄉長林慧如當場質疑,國土計畫大筆一揮,有人變成暴發戶,卻有人變成永久農奴,變相偷走人民的財產。林慧如拿出資料分析,古坑鄉面積16,600公頃中,過半8,842公頃被畫為農業發展區,另外7千多公頃被畫為國土保育區。結果可以開發的土地面積只有409公頃,根本封印古坑。林慧如說,依據雲林縣農業產值,農民每月平均收入是新台幣1.9萬元,其實是中低收入戶,國家犧牲農業太久了,只有對農民才敢這樣予取予求。她痛批,國土計畫讓人民的財產被政府偷走了,也限制了雲林土地的可能,卻肥了別人的土地。對此,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強調,國土計畫後與現行規定一致,並無影響既有權益,且有通盤檢討機制,重大建設推動仍可依縣市所需,由縣府適當調整分區後提報,包括既有合法建物都可維持原來使用。此外農製儲銷設施無須再辦理用地變更,土地使用變更則由政府包辦,由政策資源保障來挹注農業。農業部永續司長莊老達則說,農業部最慢9月底會推出完整相關辦法,無論是農一、農二權益,還是農舍、罰則、管制,都不會讓現有農戶受到影響,而且農一地主甚至會會享受到更好的農業資源投入。
不只碳費!用水用電大戶還得繳交「資源利用費」
因應《國土計畫法》,國土署預告「國土資源永續利用費附徵辦法」,針對每月用水1,001度以上、每月用電10,001度以上,隨水電帳單附徵超額每度0.01元,最快2027年上路。內政部表示,水電資源使用量大者應負擔較多國土永續發展責任,主要鎖定全國前5%的用水用電大戶,隨帳單附徵一定比率金額,並提撥至「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不過,國土署表示,雖然依法可於2027年開始徵收,但並不代表會即刻徵收。為了減少對社會經濟衝擊,考量目前「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暫無迫切需求,且經濟部、環境部已有類似要求節約減量措施,因此2027年會採部分條文施行方式暫緩徵收,若未來有資金需求時,就會啟動執行附徵。《國土計畫法》將在2025年4月30上路,依法須於上路前完成相關配套子法,其中,第44條明訂政府應隨資源用量較大者的水電帳單附帶徵收一定比率金額作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資金來源,並自2027年起適用;配合國土計畫法上路,國土署須訂定該項費用計算方式、繳交時間、期限與程序。依照預告訂定方案,國土資源永續利用費徵收對象鎖定前5%能源使用大戶,也就是「單月自來水用水量1,001度以上」或「單月用電量10,001以上」之用戶;計算方式是將每月超額用量*附徵費率每度0.01元,並取至整數計算為每月應繳金額。鑑於環境部碳費徵收在即,經濟部已有收取耗水費、且針對用電大戶也要求一定契約容量以上應負擔再生能源責任,國土署表示,雖然法源不同、但在法律目的上的意義上有部分雷同,為減少社會衝擊,將以部分條文施行方式暫緩徵收。國土署表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土地補償、國土監測及相關研究經費等,其中,最大筆的支出在於土地補償經費,若某土地原先是可建築用地,因國土保育需要而劃定為非可建築用地時,將會依法給予地主土地經費補償;國土署表示,未來國土保育規範趨於嚴格,並衍生出龐大土地補償需求時,就會啟動徵收。
《不丹沒有槍》入圍奧斯卡15強導演吐心聲 IG選角喜獲「南亞周杰倫」點頭出演
《不丹是教室》導演巴沃邱寧多傑(Pawo Choyning Dorji)再度帶來最新作品《不丹沒有槍》,他與妻子兼製片人賴梵耘日前接受POP Radio《POP最正點》主持人林書煒專訪,談到接連兩部作品分別獲得第九十四屆和第九十六屆奧斯卡最佳國際電影前十五強,巴沃表示面對眾人的祝賀頗有壓力,因為第一次入圍時很恐慌,「擔心人生的第一部片會不會就已經是極限?之後是否就要開始走下坡?」第二次代表不丹入選最佳國際電影,雖然沒有特別期望成就,但巴沃說:「進到奧斯卡十五強,也感到很驕傲。」賴梵耘與先生於公於私相處,她認為只要兩人目標一致,其他事情都無關緊要,看到巴沃的成長,從攝影跨足編導,她不僅肯定先生在劇本創作的進步,更現場甜讚:「很驕傲有這樣的好老公!」坦丁旺契克(Tandin Wangchuk)在IG被選角,但因為飾演喇嘛需要剃頭,讓當時留著爆炸頭的他差點婉謝邀約。(圖/海鵬影業)《不丹沒有槍》除了年長喇嘛的戲外身分和角色一致,全片選用大量素人演員,讓電影帶有一股貼地的純真,而片中的年輕喇嘛真實身份還是南亞地區的搖滾樂團「迷霧看台」主唱坦丁旺契克(Tandin Wangchuk),在當地受歡迎程度有如天王周杰倫,反差強烈。賴梵耘笑說透過IG發現坦丁後,巴沃特別到場欣賞他的演出,並邀請坦丁加入劇組,突然的邀約讓坦丁「很傻眼」,尤其是飾演喇嘛需要剃頭,讓當時留著爆炸頭的他差點婉謝邀約。林書煒還發現巴沃和賴梵耘的愛女也客串一角,自然本色演出讓人眼睛一亮,被問到如果女兒希望闖蕩好萊塢是否支持?巴沃開明表示:「女兒成長自創作者家庭,如果這是她所希望的,我們會支持她。」《不丹沒有槍》描寫出不丹進入現代化與君主立憲的過程。(圖/海鵬影業)許多人對不丹的印象就是「全世界最快樂的國家」,巴沃說當自己透露來自不丹,大家都會說「你一定很快樂」,但他認為在不丹崇高致上的事情就是以幸福作為國家價值,憲法裡甚至有明文訂定國土保育條例。由於巴沃的父親是外交官,他雖然是不丹人,卻在海外成長,但也觀察到不丹的轉變,除了是全球最後一個讓電視與網路引進的國家,不丹在2008年結束長達一世紀的君主世襲制,主動改採君主立憲制,「不丹應該是唯一一個以和平、非革命方式轉型到民主制度的國家。」他希望透過自己的視角,帶世界看到不丹在面對傳統維護與現代化歷程。《不丹沒有槍》將於6月7日上映,該集完整專訪內容則將於明(24日)上午十點《POP最正點》播出。
估上看5777億 《財劃法》審查修正預期上演角力戰
立法院財委會20日將審查攸關地方財源、資源分配的《財劃法》,朝野共計提出10多個版本,預期將上演角力戰。財政部依據朝野黨團、立委所提的版本估算,中央最多將增加釋出財源5777億元。財委會召委羅明才表示,即使無行政院版本,也希望可以在委員會形成共識,如果無法形成共識,就保留到院會進行協商。《財劃法》主要的內容規範稅收中央與地方的分配,修法不只是中央與地方之爭,也關乎地方之間的資源分配,因此長達25年都未順利修正。為了落實資源分配公正性,近期外界出現不少修正呼聲,不過財政部仍以「與地方政府溝通」、「需取得共識」為理由,尚未提出行政院版本。統整各大修正版本,垂直分配有3大修法方向,調整稅收撥入統籌分配稅款的比率,例如所得稅從現行的10%提高到12%或25%、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經費後,從現行的40%提高到100%全數撥入;其次是直接分成,稅收由徵起的縣市保留一定比率留作地方財源,鼓勵地方財政努力,例如營所稅保留5%、遺產稅從現行的50%提高到80%;及增加來源,如新增菸酒稅納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等。依各版本計算,中央所要增加釋出的財源在333億元到5777億元。地方與地方水平分配方面,現行公式考量因素有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數、面積、財政努力及基準財政需求(如公務員薪資、基礎建設管理經費)等。各黨團、立委爭取內容的存在差異,如國民黨團更重視人口分配;立委陳超明、賴瑞隆建議要將基礎建設落後、碳排、高汙染產業分布納入權數;蔡易餘則認為應該重視農業發展、國土保育;賴士葆則認為花東與離島應有保留分。針對《財劃法》修法,財政部回應,垂直分配方面,應該考量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中央政府必須要保留財政韌性。水平分配則需要廣泛的蒐集意見。最後,有關菸酒稅的分成比率,之前行政院也考慮過,同時菸酒專賣改制對金門、連江2縣財政影響,都會納入考量,只是分成的比率,應該審慎研議相關機制。
因應氣候變遷等災害…行政院終拍板 《國土計畫法》2025年上路
因應氣候變遷等災害,《國土計畫法》原訂2025年上路,但迄今僅3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日召集各縣市首長召開跨部會議,會中南投縣代表強調,各縣市建議未獲致明確處理方式前,請中央延後實施《國土計畫法》。但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說,鄭文燦仍請各地方政府依照期程,原則6月底前提報。《國土計畫法》原訂2022年上路,因各地方仍未準備完成,後續展延至2025年,由於該法在上路前,各地方政府需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給內政部,但多數地方政府辦理公展時,民眾抗議連連,擔憂土地運用失去彈性、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無法變更,加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仍未訂定,疑慮重重。林子倫說,行政院就國土計畫推動問題邀集各縣市政府代表提供意見,討論內容包含: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基準、農一農二的劃分、分區調整機制、分區容許項目、國土保育區規範、原住民部落整體鄉村發展區規畫等議題,鄭文燦在會議中,要求內政部等部會妥善處理,讓國土計畫新舊可以接軌。林子倫補充,鄭文燦請各地方政府依照期程,今年6月底前提報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第二、第三階段國審會審查可再調整,符合地方實際需求,也請內政部蒐集各界意見,持續檢討工作辦理情形,未來提供立法院參考。雖然行政院暫時未決議展延期程,但藍委馬文君、綠委吳琪銘均已提案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2個版本草案都認為該法倉促實施,已造成民眾疑慮,因此將國土計畫期限由4年延長至6年,而2案都已付委,有望4月底在內政委員會排審。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桃園早在前市府時期就按照中央要求的期程完成,但中央定義不明、修法不全,「不能把問題歸咎於地方無法配合才要延期!」雲林縣政府也表示,因《國土計畫法》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尚未正式公告,民眾對法規不了解,至今已有近200件陳情案。南投縣政府則說,縣府提出保育區劃設等7項建議未獲明確處理方式前,籲請中央延後實施。
台積電設廠引發雲嘉搶水爭議 蔡易餘:嘉義縣占集水區74%
台積電2座先進封裝廠將落腳嘉義縣,水利署計畫初期從位在雲林的湖山水庫每日支援4萬噸水,引發雲林與嘉義搶水爭議。嘉義縣立委蔡易餘22日重申,湖山水庫是備用水源,嘉義縣占了湖山水庫集水區的74%,嘉義縣沒有佔雲林縣的便宜。雲林縣長張麗善21日表示,她不同意嘉義縣會打湖山水庫的主意,質疑中央為何有水、有電的地方不去,硬要去沒水沒電的地方,就是「鄰居一直來借水、借電、借米」。蔡易餘指出,對於雲林縣長張麗善誤導鄉親的說法不以為然,湖山水庫集水區,嘉義縣占74%,雲林縣只有26%,是雲林縣占嘉義縣的便宜,雲林縣得便宜還賣乖。在台南市也出現同樣的情況,曾文水庫 集水區嘉義縣占了79% ,台南市只有21%。「嘉義縣的工業區開發需要的用水,為什麼不能優先使用?」蔡易餘說,湖山水庫及曾文水庫集水區大部分在嘉義縣,出口則分別在雲林縣及台南市,這對嘉義縣是非常不公平的事。他指出,國土計劃的問題是,國土保育區中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限制發展區,大部分劃設在嘉義縣。蔡易餘認為,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都劃設在嘉義縣,限制了嘉義縣的發展,但中央整體的稅收確沒有回饋到被限制發展的地區,嘉義縣沒有得到相對的回饋。